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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工作的目标

(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准确地选用干部,尤其要高度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对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

部要格外关注,对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真正选拔使用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能打开工作局面、政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坚决不用以权谋私、为己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

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严明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通过3至5年的努力,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

正之风的满意度。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教育。

(1)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专题

学习,结合学习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新一轮大规

模培训干部的一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机构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

(3)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时,要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知识测试,并将检查和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被检查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4)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领导干部进行任前、任中及专题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

(5)注重运用查处的违规用人问题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

2.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关口。

(1)严把民主推荐关。进一步扩大推荐环节的民主,严格执行《关于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公认原则的暂行规定》(云组发…2005?5号)。坚持同时运用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不能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不能以考察谈话代替谈话推荐,不能以后备干部的推荐代替任职推荐。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严把干部考察关。干部考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坚持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同时,注意了解干部的家庭关系、兴趣爱好、社会交往、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坚持考察预告制和延伸考察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要保证干部考察有充足的时间,防止仓促考察。要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把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等考察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干部考察中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听取纪检机关意见的制度,注意听取巡视机构、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要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贯彻执行经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后向常委会提名干部任免的规定,认真落实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票决制。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性质严重、线索具体的,要及时查核。在规定期限内未查清楚需要继续查核的,要暂缓任用。经查实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违反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

(试行)》(中办发…2003?17号),强化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反映用人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改进检查方法、深化检查内容,实行“五查五看”:一查整改落实,看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二查履行程序,看选拔任用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没有程序颠倒、程序缺失问题;三查干部标准,看任用的干部是否优秀,是否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四查用人风气,看是否存在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五查群众满意度,通过采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切实增强检查实效。实行检查结果反馈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组直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检查工作要与巡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制度,党委(党组)每年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建立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自查。

(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

1.完善党内监督。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坚持和

完善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云发…2004?7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云办发…2005?7号)的有关规定,防止干部任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规定,认真接受党委委员有关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询问和质询,负责地作出说明、解释或者答复;要按照党代表任期制的规定,认真受理党代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提案和提议,做好办理和答复工作。

2.强化群众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受理反映选

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加强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工作,完善省、州(市)两级组织部门“12380”举报受理系统和管理系统,适时开通“12380”网上举报和县级组织部门专用举报电话,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定期通报受理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建立实名举报查核结果反馈制度。实行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制度,每年开展一次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并把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

3.注重舆论监督。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提出的有关批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认真研究解决。建立组织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快速应对工作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舆情快报制度,对新闻媒体披露的选人用人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解决,消除负面影响。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以及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成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完善用人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

1.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

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干、任人唯亲等问题,要根据情况进行立项调查。凡是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列为立项督查的问题,下级组织部门要直接组织调查核实,不得层层下转,按规定时间报告查核结果;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纠正措施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正式决定前要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州(市)党委组织部接到反映县(市、区)党委和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举报,凡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查处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对因用人方面的问题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两

年内不得提拔。

2.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

对跑官要官者,一经查实,记录在案,至少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严肃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在领导岗位上的,要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对买官卖官行为,无论是行贿买官者还是受贿卖官者,一经查实,要先免去现任职务,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

对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过程和选举中搞请客送礼、拉票、贿选、散布谣言诬陷他人、威胁利诱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构成违纪违法的从严惩处。

4.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行为。

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以及泄漏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坚决查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行为。

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特别是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

定一律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加强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规定,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选拔的提名方式、程序和责任。完善地方党政正职选拔任用方式,试行党委全委会署名差额推荐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差额票决的方式选拔任用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探索实行“两推一述”(两次会议投票推荐和干部个人演讲陈述)办法,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2)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认真贯彻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干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防止和克服频繁调整干部的现象,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特别是州(市)、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

要任满一届。

(3)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实施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省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以及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类干部的考察考核中,把综合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完善公开竞争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方法,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探索建立全省统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加大党政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力度,省、州(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一般要通过竞争上岗选拔。

(5)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党的干部政策,领导班子职数、职位要求和领导职位空缺情况;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严重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干部推荐、测评和考察情况等也要在适当范围公开。对群众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问题,要及时作出解释,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

(1)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以

下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一是出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如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突破现有政策法规以及干部人事工作中敏感性的问题等;二是确因工作需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三是拟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四是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变动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五是干部任用在重要问题上有重大争议的;六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按照规定可以重新任用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七是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的干部,重新任用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八是超过任职年龄需继续留任的;九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提拔的。

(2)实行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提拔担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被确定为考察人选后,均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配偶及子女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把干部的选拔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

(3)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进行记实,对干部的基本情况、选拔任用过程、重要情况等进行记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依据,归入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档案。

(4)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

人的责任。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以规范用人权力和责任为重点,研究制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规范。试行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监督。

(6)健全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完善组织部门部内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制度,就惩治和预防腐败,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对策,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三、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密切协作

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组织工作让人

民满意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内部各有关工作机构在整治工

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巡视机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合力。凡是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具体措施。要围绕加强教育、深入检查、严肃查处、完善机制、创新制度,精心谋划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促,加强考核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进行的指导性意见。建立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要定期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建立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坚持做到“六

看”:一看接到的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二看各类媒体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数量及应对的情况;三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查处情况;四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情况;五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评议和对新提拔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六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情况。要把党内党外对一个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满意度作为考核“一把手”政绩以及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成效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建立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纠正。

选人用人整改报告

选人用人整改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报告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

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

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情况汇报

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集中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自查工作的通知》(凤组明电〔XX〕25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干部任用条例》是总结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于防范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首先是思想认识到位。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其次是精心安排部署。采取集中学习,分发册子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通过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学,组织人事的干部深入学,取得了明显成效。局党组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的意见〉的通知》,通过学习,全体与会同志深刻领会选拔任用干部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按照党的政策选拔任用干部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使党组成员掌握了党中央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明确了对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二、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充分走群众路线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排资论辈,注重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积极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使民政干部队伍富有生机和活力。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自觉遵守“十不准”纪律,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组织人事纪律办事,没有违反程序、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出现。三、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依法执行各项具体规定干部任用人事变动,一律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过领导班子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既坚持走群众路线,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对干部任用中的各项具体规定,诸如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的方式和参加人员范围,考察局股室负责人及下属单位领导拟任人选时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考察材料的内容,酝酿的范围,讨论决定干部时表决的要求,任职时间的计算,交流、回避的对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用人上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只有深入整治才能廓清用人风气,创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想干事、能干事、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为经济社会兴盛腾飞、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义 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央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也是高度重视,早在1994年,中组部就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召开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2014年新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

用人导向,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用人上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分析 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存在,有受开启卖官先河的秦皇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影响的历史原因;有受经济发展、体制改革影响的现实社会原因;有用人主体(组织和领导者)及客体素质的内在原因,也有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外在因素。因此,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个综合症,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民主化程度不够。一是运作程序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落实还不到位。特别是动议、民主推荐、发动酝酿等环节还相对比较封闭,导致民主推荐票的民主性失真。二是部分代表能力素质与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有的代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推荐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代表民主意识、权力意识不强,片面理解要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敢或不想讲真话,民主氛围不浓;有的代表党性意识、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受到家族意识或小团体利益影响,参与拉票贿选,不负责任的随意投票,甚至诽谤、诋毁他人,导致民主推荐结果失真、失实,对用人上不正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用人主体素质不高。一是政策水平低,不注重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忽视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用人时不懂得如何按程序办事,偏听偏信,失察失误,对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也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二是思想道德滑坡。面对权力的诱惑,少数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倾斜,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发生错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慢慢滋生,用

学校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学校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 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省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性文件为依据,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为原则,通过抓思想教育、抓法规落实、抓制度创新、抓监督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为全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选人用人公信度明显提高。按照省委关于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使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的满意度”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和基本依据,做到凭实绩用干部,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谋划发展、推动发展、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上来,真正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深入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各级干部要及时、全面、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各级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正确、全面、深刻的认识。一是权力观教育。通过开展“选人讲导向,用人讲标准,用权受监督”和“严守组织纪律,促进科学发展”等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干部树立

[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选人用人自查和整改报告

[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选人用人自查和整改报告 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整改报告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xx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xx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xx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xx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选人用人整改措施

选人用人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

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转载)

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 (2010-08-10 20:41:42) 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更是从整体上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当前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比如,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官选官、大官选小官”、“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人”,“一把手”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制约,“买官卖官”、行贿受贿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的发展阶段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依然存在,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等,在群众中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党和政府威信造成了极大伤害。 我们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要求,就必须着力解决现行选人用人机制的各种弊端,有效克服影响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各种消极因素,大力推进选人用人机制创新。笔者认为,当前在选人、用人方面,应该坚持“四个标准”、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党历来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选人、用人是党管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内容。《党章》中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那么,我们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更是《党章》应有之义。 人的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各自的阅历、经验和观察问题角度的不同,对同一个问题就会有多种意见,但人们维护自己的利益则无差别。一般而言,多数人的经验智慧总是要比少数人或个人的经验智慧更多一些,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的决策正确性概率总是要比按照少数人或个人的经验智慧做出的决策更高一些。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确保党的领导不犯或少犯错误,能够较好地反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协调各方利益,平衡人群间的关系,从而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执行。所以在选人用人方面,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 但是我们要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就会变成“一把手”失控,少数人说了算,

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分析和对策建议

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分析和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十分重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也要看到,选人用人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既要对选人用人工作有一个正确的估价,也要客观分析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各种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一、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分析 选人用人公信度,是指社会公众对党委和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认同感和满意程度。当前,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很多,已不再是单一的对干部选任工作本身的看法,各级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干部选任工作环境、民主政治改革进程、干部群众心态等都会对选人用人的评价起到不同程度的作用。 从主观认识上来分析,少数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内在因素。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崇尚的是“学而优则仕”。当今社会,“官本位”的价值观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少数干部把官位、官级当作“命根子”,为了满足“提拔重用”的心理需要和现实需求,不择手段,阿谀奉承,“跑官要官”,甚至“掏钱买官”。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把“官位”看作是权力的象征,是正确意见的化身,在选人用人上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有的缺乏群众观念、甚至不相信群众,对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顾虑重重,怕泄秘密、怕出漏子,往往在形式上听取了群众意见,实际上还是个人说了算;有的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用人上奉行市场经济交换原则,乘大权在握时,以官职作筹码,“公权”私化牟取个人利益。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的扭曲,必然给这个地方的用人风气和用人环境带来严重的损害。 从制度体系建设来分析,干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配套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制约因素。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干部工作制度,但是制度的闭合性还不够严密,缺少配套措施,不能做到以制度的完整性来保证选人的科学性。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使许多相形见绌的干部甚至是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各地执行宽严不一,等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从干部选任过程上来分析,程序不规范、民主质量不高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因素。程序是实现民主和监督的必要载体,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没有严密的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失去了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但在实践中,不按程序行事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图省事,对一些必要程序没有执行到位,甚至不执行,造成程序缺位;有的颠倒程序,转移群众视线,造成程序错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造成程序越位。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干部工作的保密性,使干部工作陷入了神秘化的误区,不少群众对干部工作缺乏了解,甚至造成误解。在选拔形式上,由于有限竞争、公开选拔没有形

选人用人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选人用人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依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1项任务,1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选人用人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选择。选人用人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结合选人用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做好对比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防组通字〔2019〕13号)要求,现将我局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以下: 1、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56名,党的109大以来,恰逢机构改革人事冻结,因此,2017年10月以来,我局还没有提拔过干部。 2、存在问题 经自查,在干部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在干部队伍建设兼顾谋划、长远计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2)在“人岗相适”方面有待进1步加强。 (3)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需进1步加强。 (4)少数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担当作为不够。 存在大事小事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现象。 (5)对党员干部平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 3、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提拔任用进程中,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带

头做到廉洁自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履行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实行程序不走样。提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依照程序办事。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干部提拔的公然性和科学性。 (2)进1步推动干部提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1步加大监督和惩办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提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所提拔任用的干部,1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清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1步加强领导班子的风格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正确的主旨观念,自觉接受干部大众的监督,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每次提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提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绝不松懈,严格程序。 4、整改成效 在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依照党管干部,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界限,重视工作实绩,择优兼顾、人岗相宜等原则,公道配置干部资源,到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发挥干部队伍整体效能、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目的。 5、下1步打算 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1步规范全市水利系统提拔任用工作行动。 1是继续加强迫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方面,完善干部任前公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总结(精简版)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总结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总结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下发后,xxx县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抓好全县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把握整治工作方向。市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xxx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扩大)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传达了中央、省、市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xxx 县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 二是制定措施,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四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年内计划安排3次专题学习,同时举办一期科级干部学习《条例》专题培训班。二是县委组织部对近年来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逐条整改落实。三是县编委对各单位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及进行了一次全面核定,坚持按编进人、按岗配人。四是加大《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年内将对基层单位《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实效。逐步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年底前召开一次全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逐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在选拔干部进行任前公示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职数、职位要求和职位空缺情况,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基本

选人用人自查学习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选人用人自查学习报告 篇一: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关于选人用人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局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

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 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2]5号)要求,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08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10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11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

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2010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05]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中心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度,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平均满意率为94.49%,从评议结果看,干部职工对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我中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

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

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 作有关任务的通知 组通字[2008]51号 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的有关任务,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培训机构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在与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对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

提出明确要求。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培训;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还未进行培训的,要抓紧组织安排。 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近期,要组织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今后,对上级机关制定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及时组织学习。 中央组织部每半年向新提拔的省部级干部,新任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发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法规,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知识测试。 二、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意见》提出:“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按照《意见》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现就今年底或明年

选人用人工作总结

幸福中心小学关于开展提高 选人用人公信度交心谈心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精神 集中学习等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荆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钟祥市教育局党组织下发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为交心谈心打好基础。本次活动一开始,我校就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共钟祥市教育局党组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交心谈心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精神集中学习等活动的通知》、《“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这一活动的认识,为学校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打好基础。 2、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教职员工的思想顾虑。针对部分教师的“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心理,我校多次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在会上,班子成员个个表态,希望教师们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提意见和建议是为了促进学校工作,只有这样,学校发展才有希望,绝不会出现打击报复或给小鞋穿的现象,消除教职员工的思想顾虑。 3、认真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交心谈心活动。根据通知精神,我校于5月底之前对全校18名教职员工和12名退休教师分层进行了

交心谈心,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对我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中肯评价,向教职员工征求我校在用人、选人上的意见和建议。为我校在今后的选人用人上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通过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交心谈心的活动,我校认识到了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学校发展的有力保证。只有选拔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思考

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思考 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思考 选人用人问题,社会历来关注,群众历来关心。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步入 __、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某些地方和领域还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社会对选人用人工作认可度和满意度。结合实际,对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谈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的十种表现 ——选人不准。表现在选任调配干部的正确性、科学性、合理性不够,选人不准、用人不当,没有因才施用、人尽其才;特别是“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 ——风气不正。少数领导干部任人唯亲、唯上, __、许官送官现象依然存在;选任对象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托门子、拉关系、打招呼之风在一定范围内比较盛行;加之社会上种种不良风气也助长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蔓延,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难以形成。

——导向不明。选人用人看 __的喜好,“为我所用”现象仍然存在,导致用人导向发生偏差,或导向不明确、不确定,客观上造成用人标准不统一,广大干部无所适从。 ——民主不够。“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个别地方 __“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民主推荐不民主,全委会表决的范围不广,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参与途径不畅,民意得不到体现,“四权”难以落实。 ——机制不优。选人用人思路窄,选任手段、选任方式囿于条条框框,缺少机制创新。更多地习惯于“伯乐相马”、“伯乐选马”;但谁选“伯乐”的问题没有解决。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等比较开放、民主的选拔方式未形成常态,推行的范围、适用的对象不广。 ——公开不够。选人用人整个环节仍然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现象依然存在,选人用人权没有在阳光下运行。即使是公开选拔,关键环节依然不透明。 ——宣传不广。尽管近些年来干部选任工作不断创新,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但对外宣传不够,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政策,特别是选人用人的标准、程序不了解。受少数人误导,有的甚至产生误解和偏见,必然导致满意度不高。

选人用人整改措施报告

选人用人整改措施报告 选人用人整改措施报告 根据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

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于选准用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决定性作用。近年来,市委始终围绕促进%%%%%选人用人,坚持把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基层、注重公论作为鲜明导向,大力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不仅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也有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把“德”放在首位,努力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去年换届考察中,首次对干部的道德品行表现进行专项考察,把干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分解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敢抓敢管等十项具体指标,逐项进行民主评议,着力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专项考察,品行不好、口碑差的干部坚决不用,廉洁自律不过关的坚决不予提名,已在领导岗位上“德”出现问题的坚决调整,真正做到了给想干事的搭梯子、给能干事的建舞台,给干成事的尝甜头。 坚持注重能力、突出实绩的导向。在全市建立干部实绩档案,详细记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情况及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表现,注重选拔推进工作有思路、有魄力,敢闯敢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县区党委换届期间,结合干部实绩档案,开展干部个人实绩专项民主评议和拟提拔干部素能测试,对近五年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两次以上被评为综合先进的县区,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倾斜和照顾;对个人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排名靠后的干部,

进行岗位调整,有2名拟提拔人选因素能测试成绩较差被取消提拔资格,真正做到选拔任用“凭实绩”,评优树模“比实绩”,提高待遇“看实绩”的正确导向。 坚持关注一线,注重基层的导向。市委始终强调,要优先选拔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埋头苦干、注重打基础的干部和求真务实、不事张扬的干部。在去年县镇换届中,县区党政副职空缺岗位大部分从县区产生,县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空缺职位全部从县区干部中产生,共从县区提拔人大政协正职17名、副职29名,提拔党政正职25名。有55名县区干部被提拔进县级领导班子,占新提拔进县级班子干部总数的82%,有40名优秀选调生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有效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坚持尊重民意、群众公认的导向。通过考察预告、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和任职前公示等途径,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用群众感受检验干部业绩、靠群众慧眼识人选人、靠群众力量整治唯亲、唯顺、唯上的不正之风,做到民意不集中的干部不考察、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经核实的干部不使用。同时,注重对民主推荐票和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既看任前推荐考察情况,又看一贯表现,努力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在去年年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近几年选拔任用的干部市委满意、群众拥护、干部服气。

最新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整改措施

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整改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考察组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及其有关人员等5大类责任主体,界定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等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并对如何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了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5种组织处理措施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追究方式,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中组部配套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事后、离任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有些是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有些是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了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离任检查办法》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方面进行检查的内容、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范围及检查结果的运用都作了明确的要求。以上四项监督制度共同筑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链”,规范和约束了所有干部任免权的地方和单位的选人用人行为,监督了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体现了中央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坚决态度,进一步明确了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责任,也为广大干部群众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武器。我们组织部门,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好这些监督管理办法,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完善措施把《“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切实提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方面狠下功夫。要整合各种监督形式,不断拓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内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回访考察相结合,综合运用干部监督员日常监督、部长约谈、联席会议、受理举报反映专项调查等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评议,将监督评议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有机统一起来,以充分发扬民主,群众广泛参与为原则,注重从干部群众的角度,研究分析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时效性。通过深化拓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有效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保障干部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针对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对近年来我们干部任用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干部选任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一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通报会、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发布组织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信息,增强组织部门的影响力。扩大选人用人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扩大干部任前公示的信息容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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