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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第一部分协议书(本范本只是根据通常条件设置,

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与执行书规格名称相同)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修、改造、道路、维修、园林绿化)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浙江杭州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附件(5)投标文件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施工图纸(8)技术标准及规范等。(如有询标纪要,则询标纪要在招标文件之前)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竣工验收所采用的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约定:按地方、行业协会及企业标准、规范、规定、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如有,请在此明确监理的职权,以便施工单位服从监理指令)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督促本合同的实施,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签证并确认施工中变更联系单和相关费用,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验,签署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审核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合同条款签付工程进度款,监督施工进度和督促资料的完成,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根据本项目实际填写)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如名: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2天完成合同通用条款第8.1条规定的事项(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完成的工作除外)。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工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暂住人口提供暂住证及计划生育证,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敷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未竣工验收

交货前,成品保护及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每天清扫一次,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工作,工程完工交付10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期间,休息时段(早、中、晚)施工场地应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5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同时提交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完整资料后一周。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遇不可抗力情况,国家法规规定可顺延条件及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申报,发包人批准后,可顺延工期。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由建设单位跟踪验收,总体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标准(项目类别不同验收规范不同,请按实际填写)。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严格执行JG59-99标准并参照通用条款第20、21、22条及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1)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实现“五无”、“两控制”目标,确保安全。“五无”即无职工死亡,无重大行车交通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无重大质量事故,无火灾事故。(2)承包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以确保生产安全。(3)承包人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应该专职人员负责条款的执行,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根据甲方要求填写)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3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施工图范围内包干;②人、材、机的市场价格变化;③连续8

小时的停水、电、气;④政策性的调整、⑤技术措施费,⑥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可以预料的风险⑦施工图虽未明确表示但按国家规范必须实施的内容⑧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包干的内容。(该段也可调整为:除23.3明确可调整因素外均为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按投标价;②投标书中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组价计算;③没有相同及相似的,按03版定额相应子目组价计算,费率及规费按投标口径组价计算;④仅调整主要材料的,则仅调整材料之间的当期信息价差价。

(2)采用可高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经设计确认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2)发包人要求增加的施工图范围外的内容(施工单位投标时漏报甲方要求做的内容,不作为调整决算内容)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的15%。(首付款比例不得超过15%)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师(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中途支付合同价款的 %;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价的80%;待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时间内,工程价款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按合同履约核实情况,结算履约保证金(无息,并扣除违约款),其中按结算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后无息退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计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前须经发包方验收。承包人使用

不合格产品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新增减工程量,经发包人工程联系单盖章签复意见后,方可作为决算依据。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价款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或有审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结果为支付依据。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工作及相关费用,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承包人不修复或无法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种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相关保险费用。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肆份。

47.补充条款

在合同签定后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

当前的建设工程市场,发包方最担心的恐怕就是工程结算价格大大超过预算了。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多的发包方开始尝试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的模式,以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不是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就此一劳永逸了,在结算中会不会再碰到扯皮和纠纷的情况,这确实是承发包两方都比较关注的话题。本文试从合同结算来分析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法 在常规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是非常方便的。由于合同总价的固定,在结算时只要计算由于变更而发生的造价变化值予以增减就可以了。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来说:某工程项目合同总价为1000万元,变更增加100万元,减少了20万元,则合同的结算价就为1080万元。 具体到变更的某项来说:原工程量清单中有“卫生间地面地砖”一项,数量为1000平方米,综合单价为150 元/平方米,总价为150000元。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二楼的卫生间地面地砖更改为大理石地面”,在结算时则应考虑到原合同报价中的条款内容已包含了所有“卫生间地面地砖”的数量。由于无法知道1000平方米的地砖数量中有多少是二楼的,因此通常的结算方法,是由合同各方共同计量二楼的卫生间地面面积,若最终认定为200平方米,则就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假定大理石地面的价格为550元/平方米,可计算得到200×(550-150)=80000元,即此项变更将增加总造价80000元。 2、不同清单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确实方便、清楚,结算时仅计算变更的费用,原来包含的费用全部不用再行计算,不存在扯皮的现象。但是原合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不同描述,是不是会对结算产生影响呢 我们设想稍微改变一下条件:假定施工方在报价的时候,没把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地砖合并在一起报价,而是分开报价为“一层300平方米,二层300平方米,三层400平方米,单价150元/平方米”,如果还是碰到这张设计变更通知单,结算时又应该怎么计算呢 这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算意见: 一种意见是,变更的结算方法同上,总造价增加8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的方式不应该以报价的不同而改变,无论报价怎么报,结算方式都应该是统一的。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结算应该是取出合同报价中二层的数字300平方米,计算得到300×(550-150)=120000元。理由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特征就是数量包干。施工方报价的二层是300平方米,只要图示的范围没有变更,则无论实际施工量是多少,400平方米也好,100平方米也好,都应该按300平方米计量。 结算意见分歧产生的原因分析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范本

固定总价施工合同范本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5版(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工参照施工期间【】等执行; (3)《【】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或本条第(2)款中参照信息价执行的材料价格比市场价格明显高出【】%的,由双方协商 定价或按市场价执行,乙方在采购前,须将材料的采购价格、材料名称、规格及数量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自开工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确认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日。乙方必须满足本项目总控工期计划对装饰工程进度的要求,必须保证工期的连续性,确保在约定的工期内如期竣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标准。

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GF-1999-0201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白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m2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升竣工日期:年月曰至年月日(实际 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 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 工程量清单; (9)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的文件进行优先解释。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变动总价合同

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是按照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变动总价合同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它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变大了。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候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一般应考虑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它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签订变动总价合同。 签订变动总价合同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2)外汇汇率的不稳定;3)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4)其它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总价合同无论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变动总价合同,承发包双方对承发包工程的内容及其它各种条件都应该清楚、明确,否则,承发包双方都有蒙受损失的风险。因此,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比较清楚的条件下才采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这两种总价合同都有以下特点;1)发包单位都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的对项目进行控制;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内。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的 相关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规定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 (2)工程设计详细,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性质特点: ,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 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结算技巧 《中国建设工程律师网》政策法规研究室杨磊律师 固定价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格合同,又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做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约定的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总价的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过程中各种条件变化不大,风险可以预见并可以控制; 2.工程设计详细、到位,图纸完整、清楚,工程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有充足的时间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报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对于承包人的风险 1、承包人要承担合同报价失误的风险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人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2、承包人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人投标报价。此时承包人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人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者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人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3、承包人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只有在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时,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所以,承包人的所赔机会有限,而业主对工程造价容易控制。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书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书 篇一:谈固定总价合同的竣工结算编制方法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竣工结算编制体会摘要:本文结合工作实践,阐述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工程竣工结算编制注意事项,提高竣工结算质量,创造良好效益。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1引言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干,固定不变。只有在合同中约定,由于工程变更、主材价差超过一定幅度或其他特殊条件下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即结算价=合同总价(中标价)+清单核对增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主材价差调整。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工程施工中,要得到预期理想的利润,工程造价人员就要从投标前期介入,经过投标、中标、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施工合同签定、施工中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指导、竣工验收后结算资料收集、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结算的核对整个过程的控制。 2竣工结算注意事项 近几年,本人编制了较多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项目,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下就从施工方角度,谈

几点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的结算编制注意事项及心得体会。 重视投标答疑环节 造价人员在投标前就要对招标文件及财政控制价进行全面的阅读及测算,并提出疑问。如发现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如工期、控制价中取费、综合单价、建筑超高增加费、非夜间施工降效等问题,要按招标公告时间内提出疑问,让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修正。因为这些出错了,不及时提出,以后清单核对时就很难再争取回来,清单核对一般只对工程数量进行核对。如工程实际应为一类工程,而控制价中才按二类工程取费,一类工 程造价与二类工程造价就相差约% ,如这些问题不及时提出,中标以后对整个工程造价就影响很大了。 工程量清单核对是整个工程结算的核心部份 清单核对是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项目的最重要环节。中标价数量准确与否,就在这个环节给施工单位提出疑问的权利,增补造价的唯一机会。当一个工程中标以后,中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进行清单核对。对中标项目的整套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结合招标单位颁发的工程量清单逐一进行核对,看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有少算漏算。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中介审核、财政审核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清单核

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所有变更、签证价格+合同总价 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固定,总价仅是中间支付的依据之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做为定价参考,每次变更的价格计入合同总价,结算价=工程实际发生量×单价+其它未计入工程量的签证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性质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固定总价合同,业主往往在合同中明确只有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因此固定总价合同也是业主对付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妙招。这对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超预算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批准支付的外资企业尤为重要。 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 导语:工程固定总价的合同是双方依据的重要合同,关于怎么去制订合同呢,请参考以下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一: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 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内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不作调整,在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总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各分项工程完工时间: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含税)(人民币)元,以发包人审定价款为本合同最终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澄清函)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QQ: QQ: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解释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 价)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范围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 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工程量清单; (9)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的文件进行优先解释。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工程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单体数量、层数、层高、结构形式等),实际建筑面积以发包人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承包人已了解本工程之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情况、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已完成工程以及足以影响履行合同的相关施工条件和其它任何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包括地下室、地上主体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及电气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所发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工作内容及说明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 ②主体结构: ③装饰装修工程: ④屋面工程: 2、安装工程: ①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 ②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③强电部分: ④弱电部分: 3、预埋: 4、其他: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完成此部分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按发包人与第三方的结算值另加30%计算(此结算值无需承包人同

意),直接从承包方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承包人对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有任何疑问,应在合同签订前与发包人进行充分沟通,一旦签署本合同则视为承包人已对本合同承包范围有了充分明晰的了解,在承包范围的认定上,以发包人的意见为准并与发包人的意见完全一致。 四、专业分包工程 指在施工承包工程中某些专业工程或专项工程由发包人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与分包人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人按该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1。5%作为总承包服务管理配合费,由分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其他任何费用。 分包工程范围 (以上工程均扣除设备费后的造价作为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的计算基数),如果以上项目在总包退场后进场或者总包没有实际进行配合、管理的配合费将不得计取。 五、独立分包工程 指由发包人独立选定施工单位,非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预埋管道除外),由发包人分别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工程。具体分包项目为: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 按固定价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按固定价款结算 [司法解释原文]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款,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按照什么标准来确定工程款数额的规定。 在我国建筑实践中,因建设工程涉及的种类不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工程款结算方式也多种多样。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结算方式,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款的,一般是指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即以经审查后的施工图总概算或者综合预算为准,有的是以固定总价格包干或者以平方米包干等方式。所有这些方式,都可以不通过中介机构的鉴定或者评估就可以确定一个总价款。承包人和发包人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生合同修改或者变更等情况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格结算工程款。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按照工程造价进行结算的,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应予以支持。对于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数额发生增减变化的,在可以区分合同约定部分和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时,也不应导致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只是根据公平原则对增减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计算工程款。 [理解与适用]

一、起草背景 在审判实践中,有不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认为,合同中约定的固定的工程价款与工程量不符,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或者审价,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固定的工程价款总额,不需要再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或者审价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在我国民事审判实务中,曾经出现多种做法。有的审判人员根据当事人申请,撒开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评估、审计等。有的审判人员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按照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确定发包人应当支付的工程款。有的审判人员采取对未变动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对变动的部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审计,区别对待。实践中的做法五花八门,极不统一。如何正确对待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固定价款,需要统一认识,明确界线。本条规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起草的。 二、社会各界所提的修改意见及采纳与否的情况 在通过《中国法院网》和《人民法院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该条列为第十一条,具体内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一次包定,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并请求依鉴定结论结算工程款的,不予支持。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数额增减的,对增减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结算标准计算工程款。”该条在最后定稿的文本中排在第二十二条,具体内容也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并在司法解释文本中首次采用了“固定价”的概念。在行业习惯上,把“固定价”俗称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

XXX项目XXX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发包人(全称):莱州恒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XXX

XXX项目XXX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莱州恒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项目XXX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合约,订立此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X项目XXX工程。 1.2工程地址:莱州市文苑路以东、坊北路以西、掖县街以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包设计,包工包料(含设备),包质包量,包施工期限、包施工安全,包验收,以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包干方式。 2、工程内容 3、工程工期 验收。

4、工程技术要求 4.1符合相关的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 5.1乙方应保证其材料、使用技术和工艺及工程在各个方面符合甲方所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乙方应保证对其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5.2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确认使用材料标准中所列明的材料、设备规格、品牌、产地等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3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 6.1 产品进场检验:产品在进入现场之前,乙方应对原材料品牌、型号、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取得或出具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等。原材料的检验实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检测要求,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损失,并接受甲方提出的相应经济处罚。 6.2验收: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由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 6.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不同工程不同要求由工程部填写) 6.4若由于特殊原因而导致部分工程项目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确保各方责任。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书范本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本 导语:工程固定总价的合同是双方依据的重要合同,关于怎么去制订合同呢,请参考以下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本,希望能帮到大家。 篇一: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本(固定总价) XX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项目装修工程承包事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费、包保修等全部工作容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价款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施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采保费、运输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相关设施费、施工保险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现场管理费、利润、验收费、质量保修费、相关税金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自行向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 2、总包配合管理费按合同总价的%计算,该费用已含在上述价格组成中,由乙方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 3、工程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其合同总价已包含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乙方投标报价所列容及所涉及的各项风险费用。竣工结算时在完成本合同工程围不作调整,在合同围外增加工程的,另行结算。 4、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产生新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后支付,计价依据如下: (1)原预算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原预算单价执行;(2)原预算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参照等执行;材料、人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其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具体以承包人报价或工程预算书得工程量范围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得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 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得文件 组成本合同得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工程量清单; (9)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得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得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相补充与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本条排序在先得文件进行优先解释、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得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得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她应当支付得款项。

建设施工合同(固定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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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1)、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所明确日期为准)。

2)、合同实际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固定总价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范本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筑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近几年来,由于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固定总价合同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带来的工程造价争议随之大幅上升。为了使承发包双方对固定总价合同的性质、风险有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签订这类承包合同时尽可能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本文作者结合实践,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争议类型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供承发包双方参考。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的性质、特点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固定总价合同有如下特点: 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招标实践中,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往往比较短,承包商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结合图纸作估算,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只不过漏算、错算的数额有大有小罢了。 对于业主而言,通过招标、议标选择的承包商,其中标价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压缩,业主高价获取工程的的风险几乎不存在。但是,材料市场不会永远只涨不跌,因此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一定的风险,只是基于业主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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