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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儿童学习桌椅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二、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开封市0-6岁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三、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四、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五、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七、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八、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负责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定期健康体检,开展体检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婴幼儿喂养、护理、疾病预防、心理行为发育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二、儿童保健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检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等。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发育迟缓、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至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台账、报表,完成儿童保健服务各种信息的统计、分析总结、上报质控工作。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办家长学堂,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做好儿童健康指导及中医保健指导。 六、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部领导下,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生命监测、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负责医院内二级科室业务的开展。 二、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市0~6岁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及健康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全市儿童的健康素质,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小儿“四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分析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儿童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工作常规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与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 六、认真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七、掌握全市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提出干预措施。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储存、上报本地区儿童保健的工作指标及有关资料。 八、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科内年度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九、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流程、制度,杜绝差错事故,文明行医,平等礼貌待患,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保守医疗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种门诊登记,做到记录准确、正规、完整并及时汇总。处方书写完整、正确、清洁,用药合理。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根据区疾病控制中心和区妇幼保健站划分辖区,做好辖区内的预防保健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管理、免疫接种、辖区妇幼保健工作。 二、做好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统计、及时上报。 三、指导并担任要本院和地段的妇幼保健和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辖区传染病管理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归纳

儿童保健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保健科门诊的各项服务内容,如:生长发育的咨询以及发育儿科学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内容,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做好保健手册建档及登记工作。 三、认真完成生长发育、营养评估指导,早期发展水平评估及神经系统测评等检查的指导解释工作。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缓慢儿以及有发育及行为问题的学龄前儿童及时转到儿童保健科专家门诊。 五、按时上下班,搞好室内环境卫生。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2、承担辖区内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 1, 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 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 工作制度 1 ,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儿童保健、临床、健康教育等工作。 2,对儿童体格情况能正确评价并进行健康指导。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初筛登记并及时转诊。 3,定期以体弱儿家长沟通,督促其及时复诊。 4,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质量,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掌握群体保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社区内新生儿、婴幼儿得保健状况。有计划得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得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得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得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对体弱儿体检结果、病情、喂养、营养、生长发育评价、护理、治疗、矫治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及走期复查,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走期对托幼机构进行保健及营养指导。注意饮食卫生,抓好疾病防治,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与报

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I 、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得宣传咨询, 定期 为儿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体弱儿专项管理。普及科学育 儿知识。 &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儿童心理卫生科工作制度 I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与不同年龄阶段得心理特征,指 导培养儿童得健康心理,良好性格,顽强得适应能力与融洽得 人际关系,以增进儿童得身心全面健康。 2认真听取家长对儿童心理咨询提出得各种问题,并相应 回答 耐心、仔细、认真。准确。 3、严守秘密,不议论患儿有关心理障碍问题。 4、认真书写病历,作好资料登记统计。 2、 对辖区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疾病防治与缺点矫治。 3、 定期到基层保健网了解情识、指导工作。 4、 认真做好资料得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反馈。 5、 治、科学育儿等卫生宣教工作。 开展母乳喂养、小儿腹泻病防治、小儿呼吸道感染防

儿保科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全县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掌握全县新生儿、婴幼儿的保健状况。有计划的对儿童常见 病、多发病进行防治,做好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 3、定期对6岁以下儿童按照 4、2、1的要求及时进行健康查体,对检查出的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登记,必要时可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待患儿恢复正常后,及时结案转正常健康儿童管理。 4、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推广母乳喂养,喂养率达标。 5、搞好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定期深入托幼机构进行“六一” 儿童体检、新生入园体检,并督促和指导托幼园(所)做好传染病预防、消毒、卫生保健等工作,每年对幼师及在园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查体。 6、负责全县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全县出生活产数、 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调查及上报工作。 7、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儿童保键基本数据和报表。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制度 1、视力筛查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2、对参加视力筛查的儿童分别于6月龄、1岁半、3 岁进行三 次视力筛查,保障儿童视力正常发育。 3、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 筛查结果准确。 4、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 进行矫正、治疗。 5、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6、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听力筛查专职人员应对院内出生后三天的高危室及母婴同 室的新生儿进行常规筛查,不得疏漏。 2、筛查前做好准备,包括对新生儿家长的解释,以便取得协

保健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3、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4、保健室有专用的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5、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 6、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7、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做好分类登记统计,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8、督促幼儿搞好个人卫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1、负责制定学期卫生工作保健计划和检查卫生保健、安全制度,季节性防病计划,并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工作。 2、严格执行幼儿入园及定期检查,每日晨、午、晚间检查,定期做身高体重测量和分析工作,掌握各班幼儿的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特别对体弱儿及营养不良幼儿要加强护理,给予必要的照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使其逐步增强体质。 3、做好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要做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做好消毒及检疫工作。 4、负责小伤小病的诊断治疗工作,争取做到一般疾病园内治疗。 5、管理好幼儿的膳食,检查每周食谱质量,指导并监督炊事员做好饮食卫生与食具消毒卫生工作。 6、研究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开展膳食调查和营养计算,检查饮食、环境卫生和抓好厨房的营养卫生监督,做好食物的检验,制定每周食谱,办好伙食,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7、负责督促各班搞好卫生保健、消毒隔离及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四定”制度,定期进行全园的卫生保健、消毒、环境卫生的检查,做好分析评比工作。 8、制定并填写日常保健工作的各项记录表格,积累资料做好各种统计分析,不断改进幼儿保健工作质量。 9、注意园内环境卫生安全及清洁卫生,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10、负责药物的保管、登记、使用、帐目管理。并管理隔离室幼儿的护理工作,做好病儿的观察记录及消毒隔离工作。 11、组织保教人员、炊事人员保教业务学习,定期按季节向家长及工作人员宣传保健和防病知识,并指导保教人员做好小儿体格锻炼。认真做好医务监督工作。 12、组织新参加工作的教职人员,进行就职前的全面体格检查。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完整版

儿童保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卡(册)。 2.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完整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保科工作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2.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3.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工作。4.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6.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7.定期向院、所领导汇报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部的相应工作和分工职责任务。二、科主任职责1.在所长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宣传及行政管理工作。2.拟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本科各项工作常规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3.对本科职工进行医德教育,关心群众生活。4.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考绩,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安排科内进修、实习人员。5.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和专科门诊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基层解决问题。6.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及科学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三、正(副)主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处理本专业的重要技术问题。2.负责指导制订科研设计方案,业务技术工作计划,书写调查报告、专题总结、统计资料、学术论文。3.指导下级妇幼卫生人员,处理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有一定时间参加临床工作,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4.深入下级单位进行医疗保健业务技术工作,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妇幼保健业务技术状况、经验及问题,定期介绍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指导下级单位工作。5.负责编审妇幼保健教材、宣传资料等,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指导工作。6.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及评审。四、主管(治)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宣传工作,处理本专业分管的业务技术问题。2.制定分工业务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研究,深入负责地区业务单位,指导业务技术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3.完成教学任务,指导检查下级业务人员做好调查报告、统计资料、工作总结,发现问题给以指正,并指导进修、实习医生的工作。4.完成宣教资料的编写,科研课题设计、实施、论文总结。5.参加保健门诊、专科门诊,参加临床实践,了解临床动态,丰富临床经验,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分管病房的医师必须坚持每天查房1次,掌握分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汇报。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各项管理工作。五、医(技)师职责1.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业务技术工作,指导基层开展保健工作。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专业某个项目或某个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具体完成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3.深入基层、地段、了解情况,协助基层开展培训、教学、保健管理及宣教工作。4.认真执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常规,严防事故差错,有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5.参加保健门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收集保管、整理资料。6.协助上级医(技)师组织基层人员培训,指导下级业务人员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工作。7.努力完成上级医(技)师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向上级医(技)师请示、汇报工作。六、医(技)士职责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技)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具体业务工作。2.在上级医(技)师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具体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协助上级医师组织基层人员的培训,指导下级业务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开展儿童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儿保门诊健康检查内容应包括咨询、体格测量及评价、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精神发育检查)、常规开展儿童智力筛查、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眼保健、必要的化验检查、个别指导。 5、对检查中发现的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儿、活动性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等患病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发现肥胖、矮小、性早熟、铅中毒、智力发育迟滞等发育偏离的儿童建议逐级转诊治疗。 6、开展儿童系统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儿童健康状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台帐,做好生命监测的补漏及质控工作。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8、完成各项儿童保健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 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 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 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 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样稿) 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 (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 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 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指导。 5、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窒息、病理性黄疸、中重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6、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咨询指导,开展儿童智能测查和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或异常的识别、筛查,以及行为干预训练。 7、开展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干预指导。 8、开展儿童眼、口腔、听力保健服务,重点对视力异常、龋齿、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和预防。 9、在儿童保健过程中对于诊断不明确或疑难病例、不具有能力进行干预训练和治疗的疾病应及时转诊。 10、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11、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或指导预防接种。 (二)专业人员要求。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医生执业资格或护理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3、专职儿童保健医生2-4名,护士1-2名,根据工作需要可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项目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 (三)业务用房、设置和设备设施。 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流程与布局合理,诊室应有取暖设施,环境温馨,符合儿童特点,有体检流程图、宣传版面、儿童玩具;应设立预检与分诊处、候诊区,体格测量室、健康体检诊室、营养诊室、心理行为诊室、发育测评室、眼听力口腔保健诊室等,专业门诊用房根据所开展的专业需求确定(详见附表1)。 (四)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1、工作制度:包括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体格测量室工作制度、健康检查和生长监测工作制度、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听力保健工作制度、视力保健工作制度、口腔保健工作制度、疑难病例转诊制度、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等。 2、岗位职责:包括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不同职称的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等。 (五)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 1、技术规范:包括儿童体格生长发育测量技术规范、儿童体格发育检查和评价技术规范、儿童心理咨询技术规范、儿童营养咨询和喂养指导技术规范等。 2、诊疗常规:包括儿童营养不良诊疗常规、儿童单纯性肥胖症诊疗常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诊疗常规、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诊疗常规、锌缺乏症诊疗常规、儿童心理行为偏离和疾病诊疗常规、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规、儿童视力检查常规、高危儿保健管理工作常规、健康教育工作常规等。

儿童保健制度汇编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儿童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体弱儿童管理,并定期对村级儿保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儿童各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做好宣教工作。 4、做好各类帐册的规范记录和汇总、分析工作。 5、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调查,确保数据正确性。 6、集体儿童管理方面,有关资料登记齐全。 7、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及在园儿童入园检查和“六一”体检工作,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督促检查。 新生儿访视制度 1、对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及时健立儿童保健管理卡。 2、保健医生对辖区内的出生的新生儿于生后 3、7、1 4、28天进行访视。 3、定期对新生儿访视情况进行登记,对新生儿的卫生保健、喂养方面给予科学指导。

4、要求辖区内的新生儿访视率达100%。 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分析,按时上报。 2、做好门诊散居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 3、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工作。 4、做好辖区内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5、认真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7、定期对辖区内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做好新筛工作,按时上报辖区内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填写儿童死

亡报告卡,报辖区内的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者由所在辖区内儿保人员调查、填报。 2、凡发生儿童死亡的医院或保健机构,均应在死亡发生后当月逐级将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至辖区内保健院。 3、每年2次对辖区内儿童死亡进行监测和补漏调查。 4、对儿童死亡的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计算儿童死亡率,提出合理干预措施,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 1、在防保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2、每月按时督查各村妇幼卫生报表上报,及时审核、汇总,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 3、不定期对“三网”监测等妇幼卫生信息资料进行质控。 4、每月通过村医例会,集中讨论、协调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月报、半年报、年报,经领导审核盖章后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工作。 6、妇幼信息管理人员要求规范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的档案化管

儿保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按儿童保健专业特点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执行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提供咨询、检查、诊疗与随访服务,使儿童得到热情、周到、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保健服务。 3.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注重基础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提高。 4.工作人员仪表端庄、衣帽整洁。按时上岗,休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5.诊区内用品和设备完好,贵重设备专人保管,规范操作,谨防丢失和损坏。 6.按照“院感”相关要求,进行诊室、设备、工具及物品的清洁消毒。 7.工作人员团结协作、互敬互助,与兄弟科室相互配合,共同提高。 8.提醒家长保管好自己物品防止丢失,看护好自己孩子预防意外伤害。 9.做好基层业务指导,进修、实习人员进科后要制定学习计划,离开时有科室考核。 10.完成上级医院安排布置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工作和指令性工作。 11.完善QC小组活动,按时进行质量控制与考核。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制度 1.在医院、保健部领导下,承担运城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2.有专人负责“山西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按时相关工作。 3.注重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监测能力与水平。 4.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方案及山西省的实施细则,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全科人员大力协助。 5.按“3+1”模式,按时完成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审核,包括季报表、年报表、质控调查表、死亡报告卡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基层沟通,退回更正。 6.按时审核、完成网络报表,对基层的报告错误,及时驳回,指导更正。 7.督促市县级做好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控制,给予监督评估。 8.做好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按时完成监测工作的年度《分析报告》、《质量控制报告》和《反馈报告》,及时上报和向基层反馈。 9.做好网络安全维护与信息管理,纸质资料及时归档,注重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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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儿童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体弱儿童管理,并定期对村级儿保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儿童各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做好宣教工作。 4、做好各类帐册的规范记录和汇总、分析工作。 5、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调查,确保数据正确性。 6、集体儿童管理方面,有关资料登记齐全。 7、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及在园儿童入园检查和“六一”体检工作,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督促检查。 新生儿访视制度

1、对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及时健立儿童保健管理卡。 2、保健医生对辖区内的出生的新生儿于生后 3、7、1 4、28天进行访视。 3、定期对新生儿访视情况进行登记,对新生儿的卫生保健、喂养方面给予科学指导。 4、要求辖区内的新生儿访视率达100%。 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 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分析,按时上报。 2、做好门诊散居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 3、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工作。

4、做好辖区内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5、认真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7、定期对辖区内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做好新筛工作,按时上报辖区内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辖区内的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者由所在辖区内儿保人员调查、填报。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卡(册)。 2. 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 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 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 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

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 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面向全体儿童,做到人人享有保健,应充分利用保健资源,开展保健服务。 6.引进与吸取国外先进保健技术。 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 织,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带动儿童保健全面发展。 7.重视儿童保健队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是对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支持,须重视高、中、初级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 8.开展专题调查与儿童保健监测 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

县级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儿童保健管理、儿童保健健康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 二、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儿童保健相关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协助保健科完成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三、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儿童保健业务工作。 四、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 五、定期参加儿童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儿童保健面上工作。 六、有计划安排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儿童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儿童保健业务指导,承担基层队伍培训、教学、科研、调查设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当好科主任参谋,为全区儿保工作出谋划策,努力完成科主任交给的各项儿保工作任务,在业务技术方面,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三、深入动态掌握全区儿童保健情况、健康状况、5 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四、做好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五、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六、做好散居儿童与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及业务指导,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掌握本区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不断提高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

一、在儿童保健门诊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本辖区0-6 岁儿童护理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完成本辖区0-6 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三查七 对”,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三、护士在接诊过程中须以爱心和耐心消除儿童的紧张情绪,协助医生对就诊的儿童分诊为健康体检查和需要诊疗的各种患儿。 四、做好对婴幼儿的身体各指标、形态的测量和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身高、体重、头围、胸围等一般身体形态的测量。 五、严格无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报告。 六、应履行儿保科健康监测及健康教育的职责,把握家长每次带小孩健康体检的机会,进行婴幼儿健康的宣教和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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