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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会商务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中国商会商务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中国商会商务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中国商会商务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没有查到该条例)

前言

很多传销组织把这部条例说成是国务院发布的,

但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根本上就没有查到这部条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下内容没有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查到,看到的请勿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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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下内容没有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查到,看到的请勿相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于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条二部份

中国资本运作投资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保护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椐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资本运作,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本运作投资,是指在政府政策导向下,个人所拥有的资本通过自然、自律、自治的方式,使资金重新组合进行二次分配,从而给社会和个人带来效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第四条从事资本运作投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接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任何团队和个人必须实行严格自律管理,不得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人员的招募和培训

第六条任何合法的资本运作投资团队及得到授权的个人均可招募投资者,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投资者从事资本运作。

第七条任何团队和个人不得发布宣传资本运作投资行业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加入条件,更不得采用暴力等手段威胁或蛊惑。

第八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不得招募下列人员:

(一)未满18岁的人员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工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本地户籍的公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四)境外人员;

(五)受到刑法、各种法规管制的各类人员。

第九条任何团队和个人招募人员,必须保证被邀约对象完完全全的了解资本运作的概念、形式、特征、产生的背景与依据,必须让被告邀约对象了解资本运作的奖金分配以及日常运作。

第十条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指导方针,资本运作投资行业有培训从业人员的义务,培训期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章资本运作的运营

第十一条招募对像加入行业时,须填写一份申购单,在缴纳投资费用得到一个行来代码之日起视为与行来签暑书面协议,从此确定了双方权利与义条的关系。

被招募对象不符合条件,故意隐满自己的信息加入行业的,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可以解除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申报人加入行业时由两名经理级别或两名老总级别的领导参加,加入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相片两张。

第十三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应当按月支付从业人员报酬。团队高级业务员根据每人当月业绩计算报酬数额,扣除应当上缴的相关费用后,确定次月初发放工资的时间,其扣缴的部份高级业务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支付和缴纳。

第十四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业务员的奖金分配包括下列内容:

(一)直接奖,是指本人直接招募的对象申购时享受的奖励,直接奖只有三次;

(二)间接奖,是指本人下面的业务员(和自己的级别不同)招募的对象申购时享受的奖金;

(三)补助奖,是指本人下面的业务员(和自己的级别相同)招募的对象申购时享受的商奖金,主任级别享受一代奖,经理级别享受二代奖,老总级别享受三代奖。

第十五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的奖金分配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奖金分配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资本运作投资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禁止扰乱社会治安、打砸烧抢、聚众闹事、参与黑社会组织、危害当地老百姓利益、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禁止集会结社、游行示威、集体上访、冲击党政机关、与国内外反华势力勾结、与外国媒体串通一气向政府施压;

(三)禁止对任何人采取违背其真实意愿,限制人身自由以及采取欺骗和实施暴力等非法手段的行为发生;

(四)禁止将投资款放境外存储,禁止贪脏洗钱、携款潜逃的事件发生;

(五)禁止吸毒、嫖娼、酗酒、赌博、乱搞男女关系、寻衅滋事、从事迷信邪教活动;

(六)禁止团队之间各类成员恶意拉人头以及造成械斗的行为发生,其后果自负;

(七)禁止扩散传播影响当地民族团结及团队建设的小道消息和有损党和政府或团队形象及利益的各类信息;

(八)禁止集体聚会,在公共场所打横幅、贴标语、发表演讲、喊口号、堵塞交通等未经批准的集体活动;

(九)禁止采用武力及恶语伤人的方式解决团队内部矛盾争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十)禁止团队之间及团队内部放高利贷的行为或侵害团队利益等不正当非法收入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及其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一)进入资本运作投资行业相关团队进行检查;

(二)询问行业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

(三)查询、复制、查封、扣押相关团队及其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务。

第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关团队有涉嫌违法行为时,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责令其暂时停止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违法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及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资本运作的从业人员大肆宣传引起外媒注意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处以5000元以上1成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禁止其从事行业,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从事资本运作投资行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以资本运作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资本运作投资行业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俏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资本运作投资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上内容为传销组织、文库以及微博上的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没有查到,希望看到的人不要相信。文库和微博上的内容是可是由个人随意上传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上内容为传销组织、文库以及微博上的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没有查到,希望看到的人不要相信。文库和微博上的内容是可是由个人随意上传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以上内容为传销组织、文库以及微博上的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没有查到,希望看到的人不要相信。文库和微博上的内容是可是由个人随意上传的。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只能查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并没有发现第二部分。以下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内容,而且是可以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查到的。这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d56834906.html,/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417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二月六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

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时间: 2007-07-10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 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二月六日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完整版.doc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完整版 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开办企业,此时都必须要先确定一个经营范围,而日后也要在确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但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则就需要经过特许,然后才能经营。以下便是所整理的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供大家借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 动。 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 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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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解读国务院“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4月2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E20环境平台第一时间连线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徐向东,就相关话题进行了交流。下文根据交流内容编辑整理,形式为编者设计。 来源:E20环境平台整理:谷林 对话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 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向东 E20环境平台:国务院“管理办法”,相比之前建设部的126号令,以及发改委和各省市相关文件,效力如何? 徐向东:今年1月19日,发改委就在其官网上发布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随后根据意见反馈,继续征询了很多专家,包括清华大学一些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至今天,国务院会议通过,标志着基本成熟和完善,可以对外发布了。 之前建设部发布的126号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连部门规章都算不上,只能算一个法律规范性文件。126号令从法律效力上讲,无法约束地方政府。比如《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其法律效力就比126号令效力高。 而此次的“管理办法”,至少是部门规章,相比126号令、发改委的2724号文,财政部发布的113号文,以及当前很多部门和省市出台的PPP实施意见、特许经营办法等,法律效力都高。 E20环境平台:你对“管理办法”如何评价? 徐向东:关于“管理办法”,会议对于其定位有明确表述——是重要的改革和制

度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个人认为这个定位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将特许经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机制体制变革,定位很准、很高。这个定位也与国家赋予特许经营的新概念和新含义统一,体现了机制或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变革。 特许经营分三大类:一个是商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自然领域的特许经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而在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与我们平常讲的PPP是重合,是统一的。 从对“管理办法”的定位描述中,可以认为是把现在的管理办法和将来会出台的特许经营基本法,从战略角度做了定位,即在中国特许经营的重要性,是国家战略和治理机制体制的变革的需要。 增加公共产品服务和供给,个人理解,实际是说特许经营的最终目的或实质,是政府为大众采购公共服务。 对于政府来说,“管理办法”强调了两点:一是政府履约,强调了政府信用。另外一点严格监督,强调对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包含了两层意思。 E20环境平台:与类似政策相比,此次“管理办法”有哪些不同? 徐向东:发布的“管理办法”,与以前的内部征求意见稿和19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或增加的最新内容是金融部分,针对PPP项目融资,文件提到了一些创新的融资模式,如预期收益质押贷款、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项目公司设立私募基金等等,延续了国发60号文的提法,与其精神一脉相承。 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金融机构今年的贷款需要放出去。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需要资金,这二者之间的桥梁,就是特许经营模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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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商务运作中人力资源开发的特殊意义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发展,现代科技突飞猛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说到底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是人才数量和质量的竞争,也是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竞争。世界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加大培养、吸引人才和开发人力资源的力度,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还利用自己的优势加强了世界范围的人才的争夺。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优秀人才的争夺,简直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在目前我国大部省区运行的民间商会商务运作模式,被称作:1040希望阳光工程、西部人力资源开发等,而很多不明是非的局外人士都会说是拉人头式的传销,评说可谓五花八门。然而,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中,其主要目标就是以开发人力资源为主,因此,在1998年我国引进的以人为本的商会商务运作(当时称为:连锁经营),当初放在西部地区的“两广地带”运行,其目的就是事实大规模的人力资源开发,国家从态度上是非常支持的。那么,人力资源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作用及意义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迈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认真研究人力资源对于优化我国人力资源的配置,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当今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毛泽东同志曾深刻地指出:“一切物的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目前,各国政府都意识到人力资源是战略资源,是科学进步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和主要推动力。 人力资源作为知识、信息、智慧、创新能力的源泉和载体,已经成为现代国家的第一资源。如何掌握人才,合理使用人才,科学管理人才,有效开发人才,是关系经济发展乃至国家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只有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各方面的人才不断涌现,创造活力不断迸发,经济社会发展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我国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力资源是我们的最大优势,最大潜力所在,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很不适应,突出表现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也不合理,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所急须的高、精、尖、复合型人才短缺;人才布局不合理,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体制和文化环境存在缺陷,我国人力资源的潜在优势,还没有转变为现实的人才优势,特别是在全球性的人才竞争中,我们处于明显的劣势。一些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传统化,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某些行业的行政垄断使人才不能公平地进

从三个角度看国家对资本运作自愿资本运作的态度

从三个角度看国家对资本运作自愿资本运作的态度【1040阳光阳光正面报道】 从三个角度看国家对自愿资本运作的态度【商会商务运作正面报道】 首先,人际网络销售只是一种销售工具,不是行业。五级三节制的奖金分配制度也只是一种分配工具,也不是行业。但连锁业和传销业是行业,不同的行业可以使用相同的工具。因为这两个工具很先进,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行业所采用,例如保险业、银行业、某些房地产商和星级酒店。 按国务院49号文件,我国餐饮业、服务业和整个零售业都要连锁化,这意味着这两个先进工具的使用面,还将进一步扩大。但它们并不是传销,必须明白:这两个工具并不是传销的固有特征,传销至今只有50多年的历史,而资本运作在发达国家已成功运行了130多年了。在50多年之前世界上还没有传销这个东西,而资本运作却已健康运行了80年了,当时采用的就是这两个先进工具。 这是看问题的第一个角度。 看问题的第二个角度:从世界商业竞争的游戏规则上看。 所谓游戏规则,就是世界贸易通行的惯例。这种游戏规则只能是唯一的,如果出现了两个规则,贸易纠纷就无法裁决。 需要详细了解更多行业内幕的朋友请加QQ:1669508082真诚交流探讨 早在130多年之前,美国私营经济高速发展,告别了短缺经济,进入商品过剩、大量库存积压导致全国经济萧条的产销瓶颈化时期,为了克服经济危机,引进了连锁业。资本运作成功运行十多年之后,美国政府为它立了法,规范其市场行为。 80年之后,即1953年前后,在连锁业的基础上,发展成了直销(或称传销),更先进,能挣更多的钱。美国又观察了十多年,又为直销立了法,并成立了行业协会。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的经济,美国为所有的行业都专门立了法,即一部法律管一个行业,专法专管。这种做法后来又被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所采用,逐渐形成了一个世界性的游戏规则。 现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告别了短缺经济,进入商品过剩的产销瓶颈化时期,也要引进世界先进的销售模式,并与世界商业竞争的惯例接轨。2005年9月,中国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其中只字不提连锁,它不管连锁行业。国务院《政策快递》报道,我国第一部资本运作法规即将出台,很明显,它不管直销。这说明,我国正在与美国的游戏规则接轨,连锁业不可能与直销业混为一谈了。 从营销模式上看,资本运作是属于直销的一种,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现代直销。但是,直销管理条例只管狭义的直销,不管广义的直销,即不管连锁业、保险业、银行业、房地产、星级酒店等广义直销。世界各国先后都从立法上把直销(包括传销)与资本运作分开了,谁还想把这两者混为一谈就是违法。这就是游戏规则的威力。 看问题还有第三个角度:换位思考。

学会感恩承担责任商会商务运作才能成功

学会感恩承担责任商会商务运作才能成功蒙牛集团是中国乳制品行业的龙头企业,创始人牛根生为了发扬蒙牛文化,设定了两个企业节目:一是7月19日的学习节,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成果,制订下半年的学习目标;二是11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的感恩节,牛根生带领蒙牛员工对蒙牛的合作者、支持者、消费者进行真诚答谢和感恩。 牛根生其目的就是将经营人心作为蒙牛的终极目标,蒙牛的企业文化是:关注员工的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营造心灵之间的感动,实现蒙牛人的伟大使命。 从而使蒙牛的员工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他们对生活充满期望,觉得每一天都是光明的。这就和许多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团队会员整日抱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管理抱怨的会员可是一件非常难的差事,渐渐地团队管理者也会开始抱怨,他们会抱怨下级会员没有责任心,执行力太差;会抱怨会员懒散怠惰,只知道等待日子。他们冥思苦想却想不出会员为何没有责任感,为什么不愿担负本就属于自己的责任。其实,商会商务运作会员缺乏责任感的主要原因,是会员缺乏一颗感恩的心,会员总是不断地索取,已经忘记了他们的索取应该和付出成正比。 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事业有两种人绝对不会成功:一种是除非别人要他做(学),否则绝不会主动学习、付出、负责的人;另一种则是不思学习进取,别人即使让他做和学,他也做不好的人。而那些不需要别人摧促就会主动学习上进、做事的人,如果不半途而废,他们将

会成功。因此,让商会商务运作会员学会感恩和担当,不仅可以塑造会员积极的心态,也可以打造行业从事者勇于担当的精神。具体的做法如下: 1、必须对他人感恩 每个人都不喜欢被人仇视,但很多网络商会商务运作者在与团队会员和咨询者沟通过程中却总是板起面孔,横眉冷对他人,仿佛他人都欠自己似的。设想一下,如果你与一位“冷面人”交谈,你有多大兴趣谈下去呢?你一定希望谈话能尽快结束。在“冷面人”与“笑脸人”之间,人人都愿意与“笑脸人”交流。因此,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团队会员一定要形成说话微笑、内心感恩的气氛,让每一个从事者的心中都充满热情,会员与会员和咨询者之间微笑着交流,心与心之间无芥蒂地沟通,这是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会员赠送咨询者的最宝贵的礼物。必须注意,每一个从事者都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善意温暖咨询朋友和下级会员的心,让全体会员在不知不觉间形成感恩之心。 2、不容置疑的责任心 网络商会商务运作学习、宣传、沟通、复制和管理能否做好,最关键的因素是态度。申购从事行业开始,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不找借口。对待事业,必须有责任感,不能因为学习不符合兴趣爱好或者不符合心理预期就消极怠工学习和遵守团队 纪律。在任何时间,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事业,追求完美,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细节做好。对网络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团队而言,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2条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经典版WORD下载后任意编辑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2条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经典版 WORD下载后任意编辑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XX",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XX 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

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XX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XX招募手册》、《XX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XX,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XX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电子商务协会社团章程

电子商务协会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称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新丝路电子商务协会(英文名称: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of Hebei Software Institute ),可简称:电商协会或ECA。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下的,由信息工程系专业老师指导下,在校学生自发组织的科技兼学术性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使命:用科技沟通你我,营造校园里学习电子商务应用及技术开发的良好氛围,活跃电子商务活动的实践气氛,帮助对电子商务感兴趣的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增强实践创新能力。以国外电子商务理论为基础,探索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道路,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加强本校学生在网络时代的竞争力,引领信息时代新潮流。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自我学习,创新管理,服务会员,让每一位有志在电子商务领域发展的专业与非专业同学得到更好的锻炼为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条本协会主要任务: 1、定期对会员举办专家讲座和培训,使其了解电子商务行业的最新动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技能; 2、与校外同类团体组织进行电子商务学术及应用交流; 3、举办电子商务及相关方面竞赛等实践活动; 4、与企业建立联系,组织会员到企业进行参观学习; 5、就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提出建议,提高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质量; 6、定期举行会员联谊活动,为会员拓展人际关系提供良好途径; 7、为同学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模拟平台,让其了解、熟悉相关操作。 第六条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性化管理。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认可本协会章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商务经营相关知识或对电子商务较感兴趣的,具有本校学籍的在校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招收新会员时间原则上为每学年学校社团统一招新时间段。 第九条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1、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和领导成员的批评和建议权。 3、获得本协会的服务优先权,有优先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4、申请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章程,自觉维护本协会声誉。 2、执行本协会决议,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3、刻苦学习,认真钻研,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方面的能力和知识。 4、按期交纳会员费。 第十一条会员证在社联安排下协会统一制作、颁发,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应出示会员证。 第十二条若有本协会会员不遵守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章程,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批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乱纪现象的立即开除会籍。

特许经营管理手册

特许经营管理操作手册 目录 序言 (2) 第一章企业组织结构 (2) 第二章特许加盟店的有关规定 (5) 第三章:货品及物流管理 (13) 第四章店面管理与规范 (23)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与规范 (38) 第六章:岗位运营管理 (47) 第七章:市场发展与推广 (59) 第八章:人力资源管理 (64) 第九章:培训体系管理与规范 (69) 第十章:店内设备管理与规范 (76) 第十一章: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与规范 (78) 第十二章财务管理制度与规范 (85)

序言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强企业,管理出效益,管理带队伍。 管理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活力之源,也是员工的行为准则、企业有序运行的体制框架,更是有效解决劳资矛盾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因此,为全面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市场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从公司目前运行的实际出发,以“实用、管用”为出发点,坚持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基本管理原则,在目前公司运营的基础上,经整理、完善、编写了《特许经营管理操作手册》。 在终端市场上营造一种以制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公平、公正、透明的干事创业环境,形成人人讲职责、工作、办事讲制度的良好工作氛围,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面有效规范公司各项工作,坚持做到对事不对人,事前有要求,过程有控制,事后有依据的管理原则。它的定制、印发和执行,标志着公司经营管理向着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制定制度不难,难的是遵守和执行。再科学和健全的制度执行的不好也是形同虚设,而遵守和执行制度的关键是公司的领导。拿破仑说过:只有不称职的将军,没有不称职的士兵。在商战激烈的今天,充当“将军”的经理们尤为重要。 最后希望通过此次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的制定,并结合实践,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使之趋于更加成熟和完整,真正成为公司终端店面管理准绳,为公司的壮大和市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发展平台。 第一章企业组织结构 一、公司简介 青岛道一空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一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business 【颁布日期】【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分类号】233101200419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综合 【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business)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contract),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 (contract)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 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 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business)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

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 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contract)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 照合同(contract)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contract)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contract)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

商务部负责人解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商务部负责人解读《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日前(2007年5月1日)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了解条例精神,记者近日就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 问:目前,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还比较陌生,您能不能介绍一下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 答:商业特许经营,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有时也叫特许加盟,是一种营销方式。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从特许经营的概念可以看出,特许经营有四个基本要素: 一是,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被特许人应当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这种统一的经营模式体现在各个方面,大到管理、促销、质量控制等,小到店铺的装潢设计甚至标牌的设置等。 四是,被特许人应当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特许经营在国外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目前已发展为一种成熟的营销方式,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 避免行政干预过度妨碍特许经营

问:特许经营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活动,针对这一特点,条例在总体思路上有什么考虑? 答: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民事法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如何通过行政法规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制定条例时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此,我们确立了两方面的总体思路: 一是,必须把握好行政权力介入民事法律关系的程度,处理好当事人意思自治与行政干预的关系。 二是,根据国外的有益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只要特许人的行为规范了,就基本上可以达到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条例主要规定了规范和管理特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具有管理性质的一些制度、措施和要求,并通过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保证其切实得以落实;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商解决的问题,仅做了必要的重申、强调。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问: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条例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二是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三是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

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会员必须抛弃糟粕习惯

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会员必须抛弃糟粕习惯习惯是个奇怪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养成却很难更改。太多的人被习惯所制,无论工作学习还是生活,都只用一种方式。试想,如果一个人在某家公司工作十年,都是同一种工作方式,一成不变,这和他只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天有什么区别呢?工作和生活一样,都可以让人不断进步和感到充实,但很多人都甘愿囿于习惯,导致一事无成。 当然,一些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从事者习惯非常好,好习惯也帮助他们成就了事业,但有相当一部分会员的习惯非常糟粕,严重影响了事业的成就。这些会员的问题就在于他们对于学习和行业运作都不够用心,忽视了学习进步和行业运营带给他们的巨大收获,当然就不会收获好的财富、好的合作伙伴以及好的成就。而用心的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从事者、用心的体系团队一定会非常注重细节,看到有阻碍自身发展的习惯,会立即抛弃,努力改正,即便改正的过程犹如破茧重生一样痛苦,也要寻求改进。 火车站是一个人流量非常大的场所,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每天都在这里往来穿梭。正因为环境复杂,有人坐错车的情况时常会发生,很多人也将这种现象视为正常。那么多车,那么多人,车站的工作人员又有限,出点儿差错在所难免嘛!在这种公认的常态情况下,是否有人想过要改变呢?并且不需要大动干戈地改造火车站或者增加人手就可以做到呢? 日本东京火车站就很好地解决了旅坐错车的情况,东京地铁站分

为地上、地面、地下三层,十六个进出口,每天至少接待两百万人,但奇迹就在这里发生了,年平均坐错车的事情不会超过七十起。之所以会这么少,是因为月台上圆圈的颜色和要乘坐的火车的颜色以及自动售票机出售的车票的颜色是相同的。 比如,旅客从自动售票机上买一张到神户的车票,车票是红色的,旅客就上红颜色的月台候车,进站后上红颜色的火车。这样的流程,保证了只要旅客不是色盲就不可能坐错车。 东京火车站曾经也因为人满为患导致坐错车的情况时常发生,这样既增加了旅客出行的困难,也给火车站带来额外的麻烦。一位聪明的火车站工作人员就想出了这个办法,当时有人反对说:“火车站坐错车大家都习惯了,没什么,只要改签,等下一趟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更改月台颜色,花花绿绿的,不让人看花眼吗?”还有人说:“月台这么多,火车这么多,好分辨的颜色不多,肯定会接近的,到时候旅客因为无法分辨清楚颜色而乱坐火车不是更麻烦吗?” 但东京火车站的领导者敏感地意识到月台更改颜色,打破常规习惯所带来的好处,于是坚定支持更改月台的颜色,并且想办法将月台的颜色区分开,给旅客带来方便。 这就是打破常规习惯的做法。常规习惯若能好处连连,我们当然要坚持,若是接连产生麻烦,那就要想办法解决,不能因为已经形成习惯就得过且过。作为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从事者,要更加坚定地改掉不好习惯,将这些影响团队事业发展的毒瘤剔除,引领网络商会商务运作事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安徽合肥商会商务运作行业失败与成功解析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群人,他们靠思考,靠信息,考一个机会就获得终身的财富自由。他们相信任何的财富,奇迹都起源于一个观念.他们不用很努力,不用很辛苦,不用特别勤劳。只需要懂得世界上最伟大的财富增长法则。一个人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到真实。事情的真相只用眼睛是看不见的。你能来到这里考察1040,就说明你有胆量,你能留下5,6天说明你是一个敢于了解事情真相的人。 ++国—松—Q—3—1—3—8—2—0—7—8—3—8++解析! 朋友!不管你是在考察商会商务运作行业,还是正在从事这个项目,那您一定是被亲朋好友的善意谎言邀约过去的。这个行业的确是一场木有硝烟的战场,每天都有失败者从异地回来。而每天也有考察者去一看究竟。一切都看似平静,而平静的背后却是失败者不为人知的心酸与加入者跃跃欲试的兴奋。行业这个行业为什么这么吸引人?为什么从官员到百姓。从一些高知识分子,到不识字的贫民都为之心动?其实答案很简单。都是“贪”字惹的祸。行业绝对不是骗人的,各种现象已经很清楚了,思想没法变通的人只能说自己愚昧,行业行业这个行业为什么这么吸引人?为什么从官员到百姓。从一些高知识分子,到不识字的贫民都为之心动?其实答案很简单。都是“贪”字惹的祸。行业绝对不是骗人的,各种现象已经很清楚了,思想没法变通的人只能说自己愚昧。

商会商务运作行业没有完美的,我们在徘徊加入的时候,是因为我们在异地看不到行业不好的一面,看到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这才蒙住了我们明亮的双眼,也没人告诉我们行业难不难做,所以我们很难理性的去判断行业的可行度,也不曾想过,要是失败了,我们将失去的是一切。 从事商会商务运作,我感触非常多,发生太多事了,失去的东西是用多少钱都买不会来的,在各种舆论的条件下,我们还坚持在异地行业中,还在自欺欺人的跟考察者说,行业好发展,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但是异地行业是需要不断的发展,没发展就没有钱,我们还要开销,当你为了邀约一个人接待一个人付出很多的时候,可是他却不认可,反而一个电话破坏了你的市场,你认为你的付出还会有回报吗?有也好是坏的,如果你是家族式发展,发展的还可以,可是后面呢,市场破坏的话,那就不只你一个人了,你整个家族都会受到严重的破坏。。。 商会商务运作现在已经存在17个年头了,说是先机性但是已经不是了,身边知道的人也非常的多,他确实能把农村人变成一个富人,认可行业的人都想赶紧去做,都想去挣那1040万,但是真的就那么好做吗?投资了就能百分百成功吗?如果真的这么简单就能成功的话还会有人放弃吗?失败吗?异地联锁存在弊端很多,谎言邀约,长期蹲守,后备资金,人际网络,不具备怎么办?行业有句话说只要坚持就能成功,但是这样我们还能坚持吗?可能都知道行业内流传着这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2-02-23 【实施日期】2012-04-01 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18日商务部第6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或其自然人股东、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 第四条特许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在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信息,但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以原特许合同相同条件续约的情形除外。 第五条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人及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1.特许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

以及现有直营店的数量、地址和联系电话。 2.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概况。 3.特许人备案的基本情况。 4.由特许人的关联方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应当披露该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5.特许人或其关联方过去2年内破产或申请破产的情况。 (二)特许人拥有经营资源的基本情况。 1.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文字说明。 2.经营资源的所有者是特许人关联方的,应当披露该关联方的基本信息、授权内容,同时应当说明在与该关联方的授权合同中止或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该特许体系。 3.特许人(或其关联方)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与特许经营相关的经营资源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基本情况。 1.特许人及代第三方收取费用的种类、金额、标准和支付方式,不能披露的,应当说明原因,收费标准不统一的,应当披露最高和最低标准,并说明原因。 2.保证金的收取、返还条件、返还时间和返还方式。 3.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条件等情况。 1.被特许人是否必须从特许人(或其关联方)处购买产品、服务或设备及相关的价格、条件等。 2.被特许人是否必须从特许人指定(或批准)的供货商处购买产品、服务或设备。 3.被特许人是否可以选择其他供货商以及供货商应具备的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服务的情况。 1.业务培训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包括培训地点、方式和期限等。 2.技术支持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包括经营资源的名称、类别及产品、

商会商务奖金分配运作模式

商务商会奖金分配运作模式商务商会是什么?什么事商务商会? 商务商会运作起源于1859年的美国。由哈佛大学的犹太藉人所创立。起初销售的为茶叶。隐蔽运行19年后才逐渐走向明朗化。各位朋友可以看到而今之美国商务商会运作事业之兴旺,在新加坡,日本,台湾卖米都利用了商务商会运作。 商务商会运作-区别 很多人都在说,它是不是传销?许多人都在关心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人因为这个而不敢去做。 其实分为几大点: 一:本质不同。传销是一个以产品为主的销售,他的主要宣传是卖掉产品,太多的人因为暴利而从事,所以说也有很多的人因为传销而哭泣,很多人也不愿意从事传销,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去做呢,这就是因为它是强制性的,你不做也得做,做了就别想跑。而后者则不是,他仅仅是自愿的行为。 二:产品的不同。传销卖的是外国的产品,而后者则卖的是中国人自己的产品,也是中国的优质产品,我们为外国人赚钱,为什么不为中国人赚钱呢? 三:图形不同:传销是一个金字塔,怎么爬都爬不到顶的,而后者则是一个人人都能做到顶的等腰梯形。 务商会运作-重视程度

商务商会运作的引进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YI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低调宣传、严格管理”的十六字管理方针,并定点投放到两广地带。商务商会运作是“店铺推销员”的直销经营方式,商务商会运作有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种表现形式,实体经济主要是以店铺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如全国各地的厂家连锁专卖店以及各大连锁超市等等。虚拟经济主要是以推销员、五级三节制的形式把商品卖出去。五级三节制是一套非常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曾在新加坡举行的亚太直销大会上获得最高奖“银鹰奖”,这套制度被普遍运用到银行、保险以及各大公司和企业。 国家对商务商会运作的重视程度表现在: 1:国家为了统一管理,商务商会运作被定点投放到两广地带来运行和推广,其中以广西省各大城市为主。 2:为保证社会各职能部门健康稳定,商务商会运作不允许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职教师、在职学生、在逃犯在押犯等五类人从事,若要从事就必须辞职。 3:为给连锁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住房环境,政府和银行实施贷款新政策,鼓励当地百姓到银行无息或低息贷款10-30万,分10-20年还清,做到专款专用(即只允许修建住房供连锁从业人员租住)。4:当地政府和联通公司为方便连锁从业人员的电话联系,专门开通了星星集团网,即30元的月租,打进打出不花一分钱。如广西省来宾市用联通集团网的约有8万人左右,用移动集团网的约3万人左右。

(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第四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三)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三)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特许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第七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金融、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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