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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专模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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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专科)模拟试卷一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违法行为的存在;

B、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C、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

D、行政管理事项的复杂性、易变性

解析: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产生的目的是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所以B项正确。

【专家提示】

行政合理性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基础之上的。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 )正确答案为B

A、中央行政法与地方行政法;

B、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C、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D、行政组织法与行政行为法

解析:

中央行政法与地方行政法(A项)的分类是以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为标准;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C项)的分类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行为法(D项)以及监督行政行为法的分类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

【专家提示】

这种分类型题目每年均有2-3个单选题,应予注意。

3、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区公所;

D、工商所

解析:

ABC三项均属于派出机关。我国派出机构种类较多,如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注意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1)派出机构:政府中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2)派出机构原则上自身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只有获得法定授权,才能取得行政主体资格;而派出机关一律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专家提示】

我国目前派出机关仅限于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牢记即可。

4、下列为国家公务员享有的身份保障权是( )正确答案为A

A、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B、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C、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D、提出控告和申诉

解析:

《公务员法》第13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其中仅第(二)项属于身份保障权的内容。

【专家提示】

此知识点不排除出简答题的可能,应予注意。

5、某县政府规定,县政府关于强制拆迁争议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被拆迁人不得对之提起行政诉讼。该县政府的决定是( )正确答案为B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D、可废止的行政行为

解析:

学理认为,如果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行为无效:(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4)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B项属于第(1)种情形。【专家提示】

应注意区分行政行为无效、撤销、废止各自的适用情形,及其在实践中的表现。

6、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拘束的行为,其生效规则是( )正确答案为D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受领生效;

D、即时生效

解析:

所谓生效规则,就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生效规则主要有下列几种:(1)即时生效(2)受领生效(3)告知生效(4)附条件生效。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当场)强制进行人身拘束,当然属于即时生效。所以D项正确。

7、关于行政立法监督认识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

D、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根据本条第(五)项,C项表述错误,因为本题选“认识错误的”,所以C项应入选。

【专家提示】

注意“改变”与“撤销”的区别。一般而言,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可改变或撤销,而不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只能撤销。

8、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在于抽象行政行为的( )正确答案为B

A、执行性;

B、普遍性;

C、裁量性;

D、可诉性

解析: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4)不可诉性。所以B项正确。

9、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 )正确答案为A

A、单方行政行为;

B、依申请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解析:

行政监督检查有如下特征:(1)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情况;(4)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5)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所以A项正确。

10、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确认的形式的是( )正确答案为A

A、检查;

B、认可;

C、证明;

D、登记

解析: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等。检查应为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所以A项入选。

11、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没收财物;

B、暂扣许可证和执照;

C、行政扣留;

D、开除公职

解析:

以内容为标准,行政处罚可分为人身自由罚、声誉罚(申诫罚、精神罚)、财产罚、行为罚四类。每一类处罚中又各有具体的处罚形式:①人身自由罚: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②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义务。③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财物、责令金钱赔偿或物质赔偿。④声誉罚:如警告、通报批评。D项“开除公职”是导致公务员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定原因之一,而非行政处罚的形式,所以入选。

12、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性质是 (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监督;

D、行政指导

解析:

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并非事后的制裁措施,而是防止其危害公共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即时性强制措施,进一步说,是其中的约束措施。所以B项应入选。

13、甲假冒乙的注册商标推销自己的同类商品,乙请求工商机关予以制止,工商机关依法作出责令甲停止侵犯乙注册的商标的裁决,该裁决是( )正确答案为D

A、权属纠纷裁决;

B、损害赔偿裁决;

C、行政纠纷裁决;

D、侵权纠纷裁决

解析:

甲假冒乙的注册商标推销自己的同类商品,该纠纷显属侵权纠纷,故选D项。

14、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期限,一般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正确答案为D

A、5日内;

B、10日内;

C、20日内;

D、30日内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1款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所以C项应入选。

15、行政给付的对象是( )正确答案为C

A、地方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特定公民;

D、外国人

解析:

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即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公民。所以C项应入选。

1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合同履行原则的是( )正确答案为A

A、合理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自己履行原则;

D、全面适当履行原则

解析:

学理上一般认为,行政合同的履行原则有以下三项:(1)实际履行原则;(2)自己履行原则;(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所以A项应入选。

17、行政指导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分为促进性指导和( )正确答案为A

A、限制性指导;

B、调整性指导;

C、宏观性指导;

D、微观性指导

解析:

行政指导以其作用的性质为标准,分为促进性指导和限制性指导:促进性指导,指行政机关通过采取鼓励性措施等方式,促进行政相对方积极作为而进行的指导;限制性指导,指行政机关以限制行政相对方的行为为目的而进行的指导。所以A项应入选。

1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公务员行政责任特点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引起行政责任的行为是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B、公务员的行政责任主要是惩戒性的

C、公务员既对行政机关又对相对方直接承担行政责任;

D、公务员一般不直接对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解析:

学理上一般认为,公务员的行政责任有如下特点:(1)引起行政责任的行为是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2)一般公务员不直接对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3)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责任主要是惩戒性的。所以C项应入选。

19、某甲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当他被执法车辆撞伤后,赔偿请求人应该是( )正确答案为D

A、甲的父母;

B、甲的配偶;

C、甲的兄弟姐妹;

D、甲某本人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1款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所以D项应入选。

【专家提示】

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虽无行为能力,但未丧失权利能力,所以仍具备当事人资格,但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复议。

20、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主体违法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导致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正确答案为B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所以B项应入选。

21、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正确答案为C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解析: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所以C项应入选。

22、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间一般为( )正确答案为D

A、5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D项应入选。

23、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不包括( )正确答案为D

A、维持决定;

B、限期履行决定;

C、撤销决定;

D、替代履行决定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

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法决定有如下几种: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违法决定。没有替代履行决定,所以D项应入选。

24、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 )正确答案为D

A、应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应向该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D项应入选。

25、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 )正确答案为C

A、部分程序问题;

B、实体问题;

C、程序问题;

D、有关管辖问题

解析:

行政诉讼中,判决、裁定和决定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判决适用于实体结论,裁定适用于程序性问题,而决定旨在解决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所以C项应入选。

26、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不服,相对方( )正确答案为B

A、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采用一级复议原则

B、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该裁决为最终裁决

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必先经过国务院的复议程序;

D、只能向人民法院的提起诉讼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所以B项应入选。

【专家提示】

行政复议以一级复议为原则,但是本条属于例外,一级复议后可以选择诉讼或二级复议。

27、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可以( )正确答案为D

A、撤销;

B、变更;

C、废止;

D、不予适用

解析:

我国尚未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对于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立法,法院只能不予适用。所以D项应入选。

28、在司法审查过程中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不得( )正确答案为C

A、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B、申请财产保全;

C、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D、申请回避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所以C项应入选。

29、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为A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市公安局在行政复议中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把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改为15天,王某起诉时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该案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当受理,所以A项应入选。

30、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认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权益,单独以外方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为B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B项应入选。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正确答案为AD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D、监督行政关系;

E、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解析:

受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对内对外发生的各种关系;监督行政关系是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机关所形成的关系。所以AD项应入选。

【专家提示】

注意不要选BE项,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只能是社会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这是最基本的法理问题。

32、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行政机关包括( )正确答案为ABDE

A、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E、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解析:

《立法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该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所以ABDE项应入选。

【专家提示】

地方政府各部门以及县级以下政府一律没有行政立法权。

3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 )正确答案为ACD

A、吊销营业执照;

B、行政拘留;

C、大额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E、劳动教养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34、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是( )正确答案为ABCDE

A、行政性;

B、职权性;

C、监督性;

D、程序性;

E、救济性

解析:

依据教材观点,行政复议具有五个基本特点:行政性、职权性、监督性、程序性、救济性。所以ABCDE 项均应入选。

35、在司法审查中,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原则是( )正确答案为ABCD

A、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

B、新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范

C、特别法的规范优于普通法的规范;

D、送请或报送有权机关解释、裁决;

E、参照行政规章

解析:

依据教材观点,在司法审查中,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原则是(1)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2)新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范;(3)特别法的规范优于普通法的规范;(4)送请或报送有权机关解释、裁决。所以ABCD项应入选。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60分)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行政合理性原则

答案: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7、行政命令

答案:行政命令――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中一种极为普遍的行为形式。

38、行政指导

答案:行政指导――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项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39、行政违法

答案:行政违法――指行政法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序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与行政相对方的违法。

40、司法审查决定

答案:司法审查决定――是人民法院对司法审查过程中就判决、裁定范围以外涉及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行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案:(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1分)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1分)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1分)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1分)

(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1分)

42、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答案:(1)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法行为客观存在;(1分)

(2)主体条件,是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1分)

(3)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1分)

(4)时效条件,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追究时效为二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时效为6个月。(2分)

4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有何区别?

答案:(1)两者引发的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行政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的;(2分)(2)两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行政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行政行为的责难;(2分)

(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在适用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也有所不同。(1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44、论司法审查的范围。

答案:Ⅰ)含义。(2分)司法审查的范围,是指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

Ⅱ)(列举式)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4分)(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5)因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6)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Ⅲ)(排除式)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2分)(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发布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奖惩、任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内部行政行为;(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受理下列行政案件:(2分)①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②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③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④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⑤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兄弟俩不服。现问:

(1)县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从程序上看是否合法? (1分)

(2)如孙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3分)

(3)孙乙可否委托其兄孙甲为诉讼代理人?(1分)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1分)

(5)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1分)

(6)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3分)

答案:(1)程序上合法。(1分)

(2)孙甲、孙乙为共同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3分) (3)孙乙不能委托孙甲为其诉讼代理人。(1分)

(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1分)

(5)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1分)

(6)可以提起。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3分)

【答案详解】

本题是考查行政诉讼当事人问题的绝好案例。解答本题的关键有二:一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中,派出所居于何种法律地位;二是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地位及诉讼权利。以上两点,为常考问题,应予重视。

(1)《行政复议法》第28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决定有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及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几种形式。因而题中公安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没有问题。此处的迷惑是与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以及《行诉解释》第55条的区别,行政复议中无此限制,并没有不能加重处罚的规定。参见《行诉解释》第55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2)孙甲、孙乙因共同侵权行为被公安局处罚,县公安局虽然给他们分别以5日拘留的处罚,看似两个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由于公安局是根据孙氏兄弟共同侵权行为而处罚,是基于同一事实,实则只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如起诉,应列为共同原告。

如孙氏兄弟起诉,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诉讼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诉讼参加人,县公安局复议改变了派出所的处罚裁决,派出所的处罚裁决即失效,县公安局的复议裁决生效。孙氏兄弟俩不服起诉,应以作出复议决定的县公安局为被告。被侵害人张某由于被孙氏兄弟二人违法侵害,孙氏兄弟俩因此而受罚,张某与县公安局作出的拘留决定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派出所的处罚裁决被县公安局改变失效,与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没有利害关系,不是本案当事人。

(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孙乙仅16岁,为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而不能由其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孙乙的法定代理人如其父或母可以委托孙甲代为诉讼。如果孙甲为孙乙的法定代理人,直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诉讼。

(4)《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不一样,关于未成年人的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也公开审理。

(5)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两人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依《行诉解释》第24条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6)如果县公安局复议决定撤销对孙氏兄弟俩的处罚,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应以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俩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孙氏兄弟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也有权上诉。其中法理,参见前面的分析以及《行诉解释》第1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本案属于该条第(四)项的情形。

46、江山市某商场与上海市某空调厂签订一份购买空调合同,双方于2002年7月5日发生争议。商场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请求江山市商场所在地区工商局确认该合同无效。区工商局经审查,于2002年8月1日作出决定,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空调厂不服,向江山市工商局申请复议,江山市工商局经复议,

于2002年9月3日作出决定,驳回空调厂的申请,维持原确认。空调厂不服,于2002年9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被告提出如下答辩: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上一级工商局对经济合同无效的确认为终局确认,因此该市工商局的确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终局行政行为,法院不应受理,并表示如法院继续审理,它将拒绝出庭应诉。后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均未出庭。现问:

(1)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分)

(2)本案的被告是谁?空调厂应向何地何级法院起诉? (2分)

(3)被告不出庭,本案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2分)

(4)本案审理时,以什么样的法律文件为依据? (2分)

(5)如市工商局逾期未作出决定,空调厂在何时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2分)

答案:(1)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因为其援用的行政规章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的范畴,其关于“最终裁决”的规定在此不发生法律效力。(2分)

(2)本案的被告是江山市商场所在地的区工商局。由该工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分) (3)本案应继续审理并可缺席判决。(2分)

(4)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行政规章。(2分)

(5)如果江山市工商局逾期未作出决定,空调厂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才予受理。(2分)

【答案详解】

本题综合性较强,共考查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行政诉讼被告、管辖、审理、判决的法律依据等知识点。我们认为,解开本题的关键在于明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即回答好第(1)问是极其关键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第5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法规或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可以作出‘最终裁决’,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根据这些法规或规章作出的‘最终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国家工商局《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只是规章,不是《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四)项所指法律,所以其中关于上一级工商局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为终局确认的规定无效。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可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行政案件,所以本案应由区工商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管辖。

(3)由于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法院应依法继续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该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所以,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首先应以法律为依据,其次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如果该地区存在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也应以此为依据。但如果上述法律文件相互冲突,应优先适用效力层级高的法律文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所以,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暂行规定只能参照,不能适用。

(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包括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直接提起诉讼的情况)或者15日(申请复议的情况下)。

行政法学(专科)模拟试卷二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 )正确答案为B

A、合法性原则;

B、行政法治原则;

C、合理性原则;

D、应急性原则

2、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行政权具有自由裁量性、广泛性和( )正确答案为D

A、强制性;

B、单方性;

C、优益性;

D、主动性

3、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4、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其他车辆应给使用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让道,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正确答案为C

A、行政职权;

B、行政受益权;

C、行政优先权;

D、行政强制权

5、下列何项是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正确答案为A

A、行政行为不适当;

B、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C、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D、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6、同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划分相联系的行政行为分类是( )正确答案为B

A、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行政立法行为与行政执法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法规有权设定( )正确答案为D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B、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C、有关财政、税收、海关的基本制度;

D、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

8、国务院依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制定的暂行规定和条例属于( )正确答案为B

A、一般授权立法;

B、特别授权立法;

C、自主性立法;

D、职权性立法

9、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为D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lOOO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逾期不拆除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行政机关的这种做法属于下列哪个选项的行为?( )正确答案为C

A、行政处罚;

B、行政征收;

C、代履行;

D、直接强制

11、下列行政处罚种类中,属于行为罚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行政拘留;

B、没收财物;

C、吊销营业执照;

D、劳动教养

12、在我国,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 ( )正确答案为D

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B、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D、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

13、下列收取金钱的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正确答案为A

A、收取罚款;

B、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C、收取公路养路费;

D、收取港口建设费

14、在行政奖励中,属于精神方面权益内容的奖励是( )正确答案为C

A、晋职;

B、晋级;

C、授予劳动模范;

D、奖金

15、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司法权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行政调解;

B、行政裁决;

C、行政复议;

D、行政审判

16、根据行政法的原理,解决行政合同的纠纷应通过( )正确答案为D

A、民法救济途径;

B、经济法救济途径;

C、行政复议;

D、行政法救济途径

17、行政指导属于( )正确答案为C

A、消极行政;

B、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C、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

D、行政主体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18、现代行政程序的基础性原则是( )正确答案为A

A、程序公正原则;

B、相对方参与原则;

C、效率原则;

D、情报公开原则

19、追究行政主体行政责任的前提是( )正确答案为C

A、确认行政违法或行政失当;

B、认定行政失当;

C、认定行政责任;

D、确定行为主体

20、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 )正确答案为D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21、某市海关因违法处罚给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该公司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赔偿的部门是( )正确答案为A

A、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

B、当地人民政府;

C、海关总署;

D、实施违法处罚的责任人

22、行政主体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每日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 )正确答案为D

A、本地区职工日平均工资;

B、受害人所在单位职工日平均工资

C、受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期间应得工资;

D、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

2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中一并申请审查范围的有( )正确答案为C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B、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C、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D、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4、下列各项中,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行政处罚行为;

B、行政裁决行为;

C、行政立法行为;

D、行政征收行为

25、被申请人自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后,提出答辩并举证的期限为( )正确答案为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26、人民法院审判行政案件的具体组织形式是(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审判庭;

B、合议庭;

C、独任法官;

D、审判委员会

27、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变更判决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

B、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

C、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D、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28、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称为( )正确答案为D

A、指定管辖;

B、裁定管辖;

C、合并管辖;

D、共同管辖

29、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适用判决形式的是( )正确答案为A

A、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起诉不予受理;

C、中止诉讼;

D、回避

30、某公安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张某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但两机关超过复议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决定。张某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本案的适格被告应当是谁?( )正确答案为A

A、公安派出所;

B、县公安局;

C、市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对行政法关系这一概念及其内涵表述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为BCDE

A、行政法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C、受行政法调整的关系主要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E、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

3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可以成为行政相对方的是( )正确答案为ABCDE

A、行政机关;

B、外国组织;

C、人民法院;

D、人民团体;

E、无国籍人

33、《行政处罚法》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的制度是( )正确答案为ACDE

A、表明身份制度;

B、裁执分离制度;

C、听证制度;

D、听取意见制度;

E、告知制度

34、在我国,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 )正确答案为BCE

A、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B、通报批评;

C、赔偿损失;

D、停止违法行为;

E、行政处分

35、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情形有( )正确答案为CDE

A、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的;

B、原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裁定停止执行的

E、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60分)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行政优益权

答案: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

37、行政许可

答案: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8、行政合同

答案: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充分地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其职权、职责及管辖事务范围内以其行政管理事项为内容而与其他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方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39、行政复议第三人

答案: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0、变更判决

答案: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而作出的予以变更的决定。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行政行为的涵义与特征。

答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为:(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这是由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决定的。(2)裁量性。这是由行政行为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以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但须以从属法律为前提。(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同意。(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如遇障碍,难以克服时,行政主体可运用其权力和手段,或依法借助其他国家机关的强制手段,消除障碍,保证行政行为的实现。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答案:(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43、简述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内容。

答案: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在程序上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内容为:(1)程序公正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在程序上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必须排除各种可能导致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因素。(2)相对方参与原则。指行政相对方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权利。(3)效率原则。指行政程序的设立与采取应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与实现。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44、试论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案:行政处罚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行政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即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不仅是一种制裁手段,也是教育人们遵守法律的一种形式,教育必须以处罚为后盾,不能以教育代替处罚,从而达到制止、预防违法的目的。(3)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公正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指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时不仅要求形式合法,在自由裁量权的法定幅度内合理实施,而且要求内容合法、适当。公开就是处罚程序要公开,要有相对方的参与和了解。(4)处罚救济原则。它是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适用后的补救措施。(5)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行政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6)过罚相当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 A市文化局与公安局在一次临时联合稽查,查获该市东区个体户包某从外地运回一批价值10万元的盗版光盘。市文化局和公安局便依法对这批光盘予以扣押,并以共同名义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决定。次日A市东区工商局吊销了包某的营业执照,东区公安分局委托该区洼里派出所对包某予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包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问题:(1)上述处罚决定,哪些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而作出?为什么?(2)包某若申请行政复议,谁为复议机关?(3)包某若对行政拘留不服能否直接起诉?为什么?

答案:(1)上述处罚中,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的决定,需要告知包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即经过听证程序作出,除非包某放弃听证。(2分)因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1分)

(2)①若对市文化局与公安局联合作出的扣押行为和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向两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因此,此时的复议机关为A市人民政府。(2分)②若对东区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其所属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此时的复议机关可以是东区人民政府,也可是A市工商局。(2分)③若对洼里派出所受委托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服,应当以市公安局或东区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因为对受委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委托的政府工作部门所属的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为复议机关。(2分)(3)包某若不服行政拘留决定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法律规定了复议前置条件。若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或虽然作出了复议决定但包某不服的,包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分)

46、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问题:

(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2分)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4分)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4分)

答案:(1)未超过。(1分)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1分)

(2)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分)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分)因此,本案可以由县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分)(3)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为市公安局,第三人为余下的130户居民。(2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当事人诉讼应通过推选诉讼代表人方式进行。(2分)

行政法学(专科)模拟试卷三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1、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特殊渊源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法律解释

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理性原则具体内容的是(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

B、行政行为必须基于正当考虑基础上作出

C、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D、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3、以下各项中可能成为行政主体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被委托的组织;

B、被委托的个人;

C、被授权的组织;

D、公务员

4、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正确答案为C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5、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正确答案为C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应废止行政行为

6、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权利、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为( )正确答案为A

A、行政行为的内容;

B、行政行为的效力;

C、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D、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7、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 )正确答案为C

A、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

B、中央行政立法与地立行政立法

C、执行性立法与试验性立法;

D、法规性立法与规章性立法

8、国务院有权撤销( )正确答案为D

A、不适当的法律;

B、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自治条例

C、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D、不适当的行政规章

9、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给付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支付保险金;

B、支付行政赔偿金

C、支付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费;

D、支付行政合同违约金

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 )正确答案为A

A、三日内提出;

B、五日内提出;

C、七日内提出;

D、十日内提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强制带离现场属于( )正确答案为A

A、即时性强制措施;

B、执行性强制措施;

C、行为强制;

D、间接强制措施

12、行政裁决的种类不包括( )正确答案为D

A、损害赔偿裁决;

B、权属纠纷裁决;

C、侵权纠纷裁决;

D、行政争议裁决

13、税务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相对方缴纳滞纳金的行为是(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处罚;

B、执行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裁定

14、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正确答案为D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15、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为B

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

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

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

16、关于行政机关在行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表述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为B

A、对合同履行有监督权和指挥权;

B、可以无条件单方面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

C、对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加以制裁

D、因行政机关原因引起合同的变更、解除,行政机关应给予相对方物质损害赔偿或补偿

17、行政指导制度最典型且影响最大的国家是( )正确答案为C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

18、作为世界上行政程序法典化第二阶段标志的是( )正确答案为C

A、西班牙1889年的《行政程序法》;

B、奥地利1925年的《行政程序法》

C、美国1946年的《联邦行政程序法》;

D、法国1978年的《行政公共关系法》

1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实质性行政违法内容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行政主体不合法;

B、行政主体超越了行政权限

C、意思表示不真实;

D、违反法定程序

20、下列各项中,有关行政违法的正确表述是( )正确答案为B

A、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B、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C、行政违法与犯罪仅有量上的不同而没有质的区别;

D、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具有制裁性

2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以权谋私,该种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为B

A、违法行使职权;

B、滥用职权;

C、超越职权;

D、违反法定程序

22、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正确答案为C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违法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23、某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赵某下班期间发现有人斗殴,即予以制止。正巧打架的马某与赵某有隙,便对赵某出言不逊。赵某大怒,拔枪将马某击伤。下列关于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为D

A、应由赵某赔偿,因其行为属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B、应由赵某赔偿,因其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是在下班期间作出

C、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

D、应由公安局赔偿,因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24、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正确答案为C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25、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为B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26、行政相对方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被申请复议的主体是( )正确答案为A

A、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

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的主管行政机关;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的上级机关

27、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 )正确答案为C

A、原告负担;

B、法院负担;

C、被告负担;

D、原告被告共同负担

28、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作出( )正确答案为B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变更判决;

D、履行判决

29、下列行政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正确答案为A

A、海关处理的案件;

B、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C、土地行政案件;

D、卫生行政案件

30、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为A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可能成为行政法主体的有( )正确答案为ABCDE

A、行政机关;

B、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C、立法机关;

D、司法机关;

E、审计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

32、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包括( )正确答案为ABC

A、两者的性质不同;

B、两者的实施机关不尽相同;

C、两者的目的不同

D、两者的原则不尽相同;

E、前者是具体行政行为,而后者则不尽相同

33、国家赔偿的方式有( )正确答案为ABC

A、金钱赔偿;

B、返还财产;

C、恢复原状;

D、精神赔偿;

E、安排工作

34、下列是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的有( )正确答案为ABC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法规;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3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施司法审查后所能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的种类有( )正确答案为ABCD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E、确认判决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60分)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

37、执行性立法

答案:执行性立法――是指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作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更切合实际情况的行政立法活动。

38、行政监督检查

答案: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39、行政奖励

答案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40、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答案: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原告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只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才能停止执行。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答案:(1)即时生效。例如,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的行为。

(2)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以特定人为行为对象,且对象具体确定的行政行为。

(3)告知生效。一般适用于对象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包括:①不特定的多数人,例如行政机关制定公布的法规;②具体的相对方,但住所地不明确,例如对住所地不明的人的公告。

(4)附条件生效。例如,关于土地确权的裁决行为,在30日内及行政相对方在30日内提起诉讼以

后而法院未作出裁判以前的时间内,暂时不能生效;再如,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生效,往往都附有一定的期限。

42、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答案:(1)听证的提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3)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4)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3、简述司法审查案件的起诉条件。

答案: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答案:(1)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概念。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2分)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的法律行为。(2分)

(2)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特征与区别。

①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也必须依法进行。但是,这里的“依法”不如行政授权那样严格,即在某些行政事项范围内,应当有法律关于委托明确规定,而在另外一些行政事项范围内,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2分)

②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具体的行政授权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但至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有时法律、法规直接授予职权,有时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授予职权。行政委托的法定方式,都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有关行政委托的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等,都将在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2分)

③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是权力的转移,即被授权组织在授权行为之前已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职权范围因此而扩大或职权内容增多;被授权组织在授权行为前无行政主体资格的,则因此而取得了行政主体资格。行政委托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行使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的资格。(2分)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 2004年6月一个星期天的晚上,赵某驾车前往某饭店参加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家兴致颇高,边喝酒边聊天,畅叙毕业后各自生活经历与感受。晚十点钟左右,晚会结束,赵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交通警察进行专项检查。经交通警察用酒精测试仪测试,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国家标准:≥20mg/100ml为饮酒;≥80mg/100ml为醉酒)。交通警察认定赵某为饮酒后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罚:暂扣1个月驾驶证,并处200元罚款。赵某认为处罚太重,希望改为警告处罚,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与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问题: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为什么? (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 (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答:(1)是。王某违反了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先全面客观调查取证,然后依法裁决。 (2)法律。我国《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都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3)朱某应先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派出所违法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并进行行政赔偿。朱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 (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 2、答:(1)人民法院对张某的起诉应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分别情况,予以不同处理:1行政机关对张某的撤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应不予受理。2对海关的行政处罚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予以受理。 (2)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该案件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管辖。 3、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问题: (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 (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 3、答:(1)能。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县卫生防疫站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后果,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 (2)不应。因为卫生防疫站的行为是规避法律的违法所为,行政权是国家权力,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处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同名20588)

案例一: 某县卫生局与县防疫站联合对本县食品行业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个体摊贩李某出售已过保质期的变质酱油,双方立即共同作出决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并销毁全部变质酱油并处以罚款元。李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减少罚款数额。 请问:() 本案中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 () 人民法院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本案应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作为共同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的处罚决定是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联合作出的,因此他们是共同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本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李某要求减少罚款数额的诉讼申请应不予支持。 案例二:县乡镇企业局与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立方米木材变卖。后公安局多次向县乡镇企业局催要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年月日将到市出差的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试问: () 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 本案中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该由县法院受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既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他要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程序或提起诉讼,不能无故扣留。这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并且在上题中并没有出现县轿车交通违章的信息,所以他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应当让县公安局立即归还县的车,并对县公安局作出一定的处罚。由于法院受理的是县公安局扣车的行政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对县拖欠县公安局的欠款的问题,则需要县公安局在对此事另外单独提起诉讼。 案例三:年月日,刘某在一商场购物时,与售货员张某发生口角,之后发展为相互揪扯。此时,正在执勤的民警李某赶到,将刘某带到商场治安室肆意殴打。由于伤势严重,加之抢救不及时,刘某落下终身残疾。 年月日,刘某向李某所在派出所的上级主管机关某市公安局申请赔偿。该市公安局以李某行为系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为由,建议刘某向法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一直未予答复。刘某于年月日,以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 问:()李某的行为是否与行使职权无关? 为什么? ()对于刘某的赔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为什么? 答:()刘某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关。李某对刘某的伤害发生在其执勤过程中,李某是作为执勤民警处理打架纠纷时,对刘某肆意殴打,造成刘某终身残疾的,因而,其行为不属于个人行为。 ()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致害行为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关的,国家应对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该案赔偿义务机关市公安局对刘某的赔偿请求不予答复,刘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在个月的期间届满后,在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的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码:2110; 2.资料整理于2019年8月17日,收集了2006年7月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案情介绍:1999年9月,原告田某考入被告北京某大学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2002年6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某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北京某大学于同年7月5日根据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3条第5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某的行为是作弊,根据《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7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该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没有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田某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2003年5月,在临近毕业时,北京某大学认为田某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以北京某大学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1月试题] [问题]:北京某大学能否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为什么? 答:北京某大学能够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北京某大学在本案中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行使职权的阻止的行为不服而起诉的,该被授权的组织是被告。 本案中,由于北京某大学并没有把退学决定送达田某,该退学决定并没有生效。因此,北京某大学作为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经教育法规的授权,享有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北京某大学拒绝给田某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田某不服,可以以学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案情介绍:2000年1月14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0年7月试题] 请根据所学知识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哪一个? 答: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 2.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李某如不服处理,可以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3.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 案情介绍:2003年 9月 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 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 8月 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 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2007年7月试题] 2004年 5月 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 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答: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 案情介绍:2003年3月20日,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54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4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2010年1月试题] 1

最新2002-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02-2009年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1.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 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

2019年最新电大《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资料

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随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及时有效地为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给原告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重新组织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大学是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北京科技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除田永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 2、2001年9月,张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32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王某发生争执。2001年10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同时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张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 (1)确有困难,且他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 (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法院认为: (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 (2)张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

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 行政法学1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 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 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 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 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 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

名。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原告田永认为自己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随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及时有效地为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等。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给原告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重新组织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法学概论》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目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问: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 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大学生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问: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甲应失过失伤害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之案例分析.doc

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之案例小析 案件实况 据亚心网报道,2010年7月25日,备受关注的新疆巴楚“天价行政处罚案”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自治区林业厅对果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5日,当得知自己的巨额罚单被撤销后,在喀什地区巴楚县巴楚镇打工的果农席永海长长地舒了口气。和他一样感到“喘了口气”的还有果农王舰国和陈奎。两年前,因涉嫌非法开采林地,他们分别被处以1300多万元和900多万元的行政处罚。 包林地换巨额罚单席永海、王舰国、陈奎是巴楚县夏玛勒胡杨林场林地的果农。 2006年3月,席永海等人同林场签订了《林场土地承包合同》。按约定,林场将土地承包给他们发展林果业。席永海开垦林地2589.45812亩、王、陈二人合伙开垦林地1518.97亩。 2008年5月中旬,席永海等人分别被自治区林业公安局传唤刑拘,理由是他们涉嫌毁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其间,当初发包林地的该林场场长李修伟因涉嫌滥用职权被逮捕。同年11月17日至20日,包括席、王、陈在内的22名承包户收到自治区林业厅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根据这个规定,自治区林业厅认定席永海非法占用、改变重点公益林地用途2049.31亩,王、陈二人改变重点公益林地用途1518.97亩,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额度计算,席永海被罚13662134.98元,王和陈被罚款9925716.3元。 牵出渎职系列案与席永海等3人一样,当地还有20余户林地承包户陆续收到自治区林业厅开出的累计超过1.2亿元的罚单,这些承包户少则罚款200多万元,多则高达1700多万元。 对于自治区林业厅开出的巨额罚单,2009年3月30日,席、王、陈三人把自治区林业厅告上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该案被称为“全国金额最大的行政处罚案”、“天价行政处罚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果农的诉讼请求,果农不服又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亦被称为“巴楚县特大毁林渎职系列案”,检察机关查办了巴楚县原副县长等5人在内的渎职系列案件。据报道,此案共损毁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造成经济损失2.2亿元人民币。 改判果农胜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自治区林业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方面存在问题,没有遵循《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特别是有些必经程序被逾越,其行政程序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6分析(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一:畜牧局行政处罚案(0707) 2003年9月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 2004年5月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8分) 2.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7分) ※※市畜牧局可以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 案例分析二: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 (10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 (0901本)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BC)。 A.深圳市公安局 B.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C.深圳市民樵某 D.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C)。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3.粤公、通字【2006]376号性质属于(AD)。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地方行政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三: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 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案例一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 【案情】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 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 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 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

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你有哪些启示? 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而本案中,该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竟采用偷考题、让学生背答案的手段,一方面,说明他对工作和学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未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而是引导学生弄虚作假,因而,其缺乏作为人民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滥用了自身的教育权。 (3)考试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此,教育部特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考试行为。而各个学校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考试工作规程,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而该教师的做法则属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

行政法案例分析练习(同名20591)

行政法案例分析练习(同名20591)

案例分析一 1、李老太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一家大型超市附近,她和老伴是这家超市的常客。春节前的一天,李老太和老伴在超市购物,老伴到收银处交钱,李老太在收银处货架上拿了一包杏干忘记交钱就走出超市,被超市保安发现,保安说:“我们超市有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那走者要罚1000元。”李老太和老伴没带那么多钱,将身上的100元钱和身份证押在了超市。次日,李老太又带了500元钱到超市,有关人员又将500元扣下。回到家里,李老太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春节也没有过好。 问题: (1)判断行政主体的标准是什么?“超市”能否成为行政主体? (2)超市可否行使罚款权?进行罚款处罚行为? (3)李老太对超市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2、河北省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是承担部分政府行政职能的就业管理机构。从1994年1月至1996年10月,该局收取劳务管理费、劳务服务费、临时工管理服务费、临时工培训费、劳务市场收入共计57万多元。11月,县地税局向就业局发出限期申报纳税通知书,12月又两次发出限期缴纳税款3.1万元的通知。就业局未按期履行。之后,地税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就业局做出以应缴未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1394元的3倍罚款。就业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平山县劳动就业局是否是行政机关?其收费的性质是什么?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如何? (2)本案中县地税局是否有权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须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3、村民田二与村长因竞选村委会主任职位、计划生育等问题产生矛盾,长期不和,并拖欠提留款。村长请求派出所所长胡某出面教训田二,所长胡某令人将田二的一头水牛扣走,并限其3天内送3000元钱到派出所接受处理。3天过后,田二没有去派出所,胡某在牛市上将牛以低价1200元变卖。田二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问题: (1)公务员和所在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 (2)本案中派出所所长扣押村民财产行为的性质是什么?是否公务行为?(3)田二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谁是适格被告?注: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2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

二学历行政法案例分析复习题

1.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起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1)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适格被告。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能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2.某县王家庄村村民王某,为建造房屋于2008年12月20日,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村旁河道内用马车采砂石。12月29日,县水利局发现后,责令王某停止采砂,并处以罚款500 元,同时没收采砂用的马车。王某不服,于20099年1月2日向市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县水利局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王某仍不服,于2月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县水利局辩称:“对王某的处罚既有事实根据也有法律依据。”并申明:“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由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根据此规定,给予王某罚款和没收其马车的处罚是完全正确的。”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省政府《关于河道管理的若干规定》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超出了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没收马车”的处罚决定、维持“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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