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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管理实施细则

厂规厂纪管理实施细则
厂规厂纪管理实施细则

厂规厂纪管理实施细则

1 为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自身需要,特制订本细则:

2 本细则以企业的管理标准为准则,遵循严格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原则,在保障生产、发展经济的提下,对企业全体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达到工厂秩序化,管理规范化,制度严格化的目标。

3 厂规厂纪的管理要求是:全方位控制,多层次管理。

4 厂规厂纪管理的范围包括劳动纪律、组织纪律、安全纪律、生产纪律、会议纪律、职工行为规范等方面。

5内容

5.1 劳动纪律管理

5.1.1考勤管理,即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班中不外出,不串岗、离岗,不聊天,不干私活,违者每次扣10-100元,干私活的每次扣 10-100元。

5.1.2制度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公司文件。对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条文的最低处以10-100元的罚款。

有事要请假,请假要写请假条,按规定权限审批,获准后方可执行,无手续或未获准的视同旷工对待,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及月度奖,旷工二天的扣六天工资及半年奖,旷工四天以上的扣十二天工资和全年奖,旷工一星期的,扣全月工资,经教育不改,且仍有继续旷工事实,累计旷工超半个月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予以除名。对因种种意想不到的家事、私事等离家出走,且造成旷工的,不管何种原因,一律视无故旷工同样处理,予以除名。供销人员如出差必须报告主管领导,未出差的必须按作息时间上班,接受部门考勤,不出差又未请假,不到公司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累计超半个月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未经批准,不准擅自请他人代班,上班不准离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罚5-50元。请病假超过三天及三天以上的,需凭医保医院病历和医院证明,经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公司办公室备案。如果员工每个月都请事假或病假,且时间超过三天的,将由请假人承担全部保险费。月出勤不满22天的,每少一天承担一天保险费。

班中禁止打牌,公司内禁止赌博,违者每次可罚20-100元。

5.1.3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大门主动下车,车辆进入车棚,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并自动停放整齐,不乱停乱放,不碰

倒他人车辆(如果碰倒了,你必须立即帮把碰倒的车全部扶起来),违者每次可罚50-100元。

5.1.4物品进出管理,所有人带的任何物资需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随身物品,自己要主动拿出来接受检查,对有偷盗行为和事实的,按5-10倍予以处罚,并给予除名。情节轻微的,每次罚20-200元。

5.2 组织纪律管理

5.2.1 坚持学习制度,干部、党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违者每次罚20元。

5.2.2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不犯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主义,不搞宗派,拉山头,拉帮派,供销人员出差必须报告主管领导(即主管经理),违者每次罚20元。

5.2.3 廉洁自律,不占用公物,不挪用公款,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违者每条每次罚20元。

5.3 安全纪律管理

5.3.1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懂或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上岗操作,违者处以50-100元的处罚。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场地,违者对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门卫、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50元的罚款。

5.3.2 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制度,车间职工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按制度要求的内容落实检查,主要考核到各级干部。

5.3.3 严禁越岗操作,对擅自跨越岗位操作他人岗位机械设备的违规人员,每次扣20-200元,其所在班组、车间负责人同处以5-20元的罚款。

5.3.4 穿戴好劳保鞋等防护用品,对违反安全制度及规定的人员,每次处5-100元的罚款。

5.4 生产纪律管理

5.4.1 严格按工艺流程单组织生产,不得擅自更改工艺单,违者处50元的罚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5.4. 2认真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工作,保证做到不脱节,有脱节的每月扣5-20元。

5.4.3 认真抓好现场管理,产品堆放整齐有序,计量准确,不同规格性能的要保证不错号,不错放,违者每次处50元罚款。

5.4.4积级参加车间、班组开展的生产、质量管理活动,不参加或阻挠他人参加的,每次处50元罚款。

5.5 会议纪律管理

5.5.1 准时到会,接受点名,口头请假未到会每次罚10元,未请假的,而未到会的,每次罚20元,书面请假未到会的不扣,但每月有二次请假的扣20元。

5.5.2 认真记录,及时传达、执行,未记录、未传达每次罚10元。

5.5.3 遵守纪律,不吵闹会场,违者处10-100元罚款。

5.5.4 中途不离会,违者按旷会每次扣20元。

5.6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5.6.1 着装整洁、清洁,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违者每次扣罚20元。

5.6.2谈吐有礼节,不说粗话、脏话,不讥讽、骂人,违者每次扣罚20元。

5.6.3 待客要有礼貌,不卑不亢,恰到好处,维护企业形象,不在客人面前干损毁公司声誉的事,说有损公司利益的话,违者每次处 100元罚款。

5.6.4 中午不喝酒, 违者处20元罚款。

5.6.5 不准在公司的任何场所,吵闹、哭闹, 请人吵架,找人帮吵架及漫骂,损毁他人名誉,给他人人身或精神上造成伤害,不损公利已,破坏公物,不打人,不打架,寻衅闹事,挑拔是非,捉弄他人,偷盗财物和破坏他人财物,违者每次处100元以上罚款。

5.6.6 宿舍内不准烧饭烧水,用电炉,不得酗酒.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

5.6.7 擅自破坏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生活设施,生产设备,轻者处20-200元罚款,并承担损失,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并予以除名。

5.6.8 不准将衣物、蔬菜等非工作物品大包、小包地带到公司来后,又在下班时再大包、小包地带回家,看似不违规,实际上是隐蔽干私活,所以,公司禁止带包(袋、兜等非工作物品)来上班,,违者处5-20元的罚款。

6 为保证厂规厂纪的进一步落实,我们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监督检查与处罚并举。

6.1 监督检查:抽查班组和部门的各种记录及考核兑现情况,凡记录不全,考核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6.2 处罚原则上是,车间内部由车间执行其他的由公司统一执行

7 本细则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在企业干活的临时包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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