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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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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Ⅱ、Ⅲ、Ⅳ类环境。

Ⅰ类环境: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环境: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室。

Ⅲ类环境: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Ⅳ类环境:传染科及房间。

1、Ⅰ类环境的空气消毒:只能采用层流通风。

2、Ⅱ类、Ⅲ类、Ⅳ类环境的空气消毒

2.1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这种消毒器是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并可将进入消毒器的空气中的微生物杀死,消毒环境中臭氧浓度低于0.2mg/m3对人是安全的,可用于有人的环境消毒,消毒时间30min。目前我院使用的大部分消毒器属于此类型,由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型号KT—B80型,用于80M3以下的房间消毒,型号KT—B100型,用于100M3以下的房间消毒。它使用的是无臭氧石英H型紫外线杀菌灯组成的辐射强度到达10000μw /c m 2的杀菌腔,工作环境中臭氧量(mg/m3)为0。

空气消毒

1、有人情况下:①3%过氧化氢喷雾20—40ml/m3作用60min,②乳酸加热熏蒸0.2ml/m2。

2、无人情况下:①0.5%过氧乙酸喷雾,20—30ml/m3作用30min。②有效氯0.15%含氯消毒液喷雾,20—30ml/m3,作用30min。

以上化学消毒剂严格按照消毒药物使用浓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时间操作,每周一次,消毒完毕后方可打开门窗通风。

地面、物表消毒

1、地面:①用0.1%过氧乙酸拖地;

②0.2—0.5%过氧乙酸喷洒;

③有效氯0.1%—0.2%含氯消毒液喷洒。

2、脚垫:有效氯0.2%含氯消毒液不定时补充喷洒。

3、桌、椅、柜、门(门把手)、窗、病历夹、医用仪器设备等物表用0.2%—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0.1%—0.2%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除医用仪器、病历夹(每周一次)外,地面、物表每天至少消毒一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常用器械用物

①帽子、口罩、防护眼罩、衣物:用有效氯0.1%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②便器、痰盂、浴盆:用有效氯0.15%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③呼吸治疗装置:用有效氯0.2%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灭菌处理。(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物)

④体温表注射器:用有效氯0.1%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交通用具

救护车、担架、推车用具,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30min。

消毒液使用要求

1、标识:写清楚消毒液名称、浓度、更换时间、起止日期(日/月)、责任者。

2、含氯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高危科室(麻醉科、烧伤科、妇产科、门急诊、美容中心、外科片、换药室)每天更换一次。

3、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

空气、物表及工作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

一、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前关好门窗,在无人走动情况下,静止10min进行采样。

2、采样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离墙壁1m处,

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

距离墙壁1m处,使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经90m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盖好立即送检. 结果判定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Ⅲ类区域:细菌总数≤500cfu/m3,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手、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1、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跟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皮肤黏膜采样: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黏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合格。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合格。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1、采样方法

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100cm2,连续采样4个,

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洗脱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早产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200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环发[2001]17号 2001-02-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我局于1999年制定并公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环发[1999]99号)(以下简称“试行名录”)。针对“试行名录”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我局重新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现予公布,请贯彻执行,原“试行名录”停止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制定本分类管理名录。 一、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轻度影响、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 1、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界定原则: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项目: (1)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项目。 (2)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3)污染因素复杂,产生污染物种类多、产生量大或产生的污染物毒性大、难降解 的建设项目。 (4)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的重大变化或生态环境功能重大损失的项目。 (5)影响到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系统或有可能造成或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 目。 (6)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建设项目的界定原则: 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指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项目: (1)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2)污染因素简单、污染物种类少或产生量小且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3)对地形、地貌、水文、植被、野生珍稀动植物等生态条件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环境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4)污染因素少,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的大型建设项目。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及分类评价标准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指标及分类评价标准 附件1: 评价标准 指标 A类(一般适用东部地区) B类(一般适用中西部地区) 每个排放口主控污染因子达标率大于或每个排放口主控污染因子平均浓度达 1、达标排放等于80%或平均浓度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到相应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处置 准,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处理率达到100% 2、屡次不达监督检查和监督监测不达标率大于等于 标 50% (1)凡持有排污许可证者,按许可量要(1)凡持有排污许可证者,按许可量3、总量控制求排放要求排放 (2)未实行许可证者,要求达标排放(2)未实行许可证者,要求达标排放 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有一张或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有两 4、行政处罚 一张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或两张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 有下列违法行为情形之一:有下列违法行为情形之一: (1)以规避环境监管为目的的排放式排(1)以规避环境监管为目的的排放式 放废水;排放废水; (2)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长期闲置或污(2)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长期闲置或

染防治能力严重不足(小于90%),时间1污染防治能力严重不足(小于90%),5、重要环境个月以上;时间1个月以上;违法行为(3)门生废水、固体废物,但无经验收(3)门生废水、固体废物,但无经验 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未提供或委托给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未提供或委 有相应资质的运营企业;托给有相应资质的运营企业; (4)某一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逾期(4)某一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逾 仍未得到改正;期仍未得到改正; (5)限期治理任务未能按期完成。(5)限期治理任务未能按期完成。 评价标准指标 A类(一般适用东部地区) B类(一般适用中西部地区) 一般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般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发生3人以下死亡;(1)发生3人以下死亡;(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 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较大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较大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 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重大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重大环境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 环境受到污染;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 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以下的; 6、突发环境(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

2015年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下载汇总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1、水库 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 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3、引水 工程 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 引水量占 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 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 报告书报告表 登记表本栏目环 境敏感区 含义

A 水利 其他 4、防洪治涝工程新建大中型 其他/ 2、灌区 工程 新建5万亩及以 上;改造 30万亩及以上其他/ 其他 由上海惠果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9947336.html,/)收集 5、河湖整治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6、地下 水开采工

程 日取水量1万立方 米及以 上;涉及 环境敏感区的/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7、农业垦殖 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其他 其他 B 农、林、牧、渔、海洋 其他 8、农田改造项目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 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 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 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10、农业转基因项 目、物种引进项目全部 // / /

环保类分类

水和废水 水质采样准备室,水质样品储备室,纯水制净间,水常规实验室,COD、BOD实验室,(挥发酚、阴离子、硫化物、三氮、TP)水常规实验室,加热、水制备室,水样暂存室,水、大气检测、红外/GC-MS,应急仪器(气、土、水),干净瓶存放室(水质采样瓶),恒温恒湿实验室(缓冲、更衣、风淋、缓冲、天平室、平衡10万级、纯水),水样前处理室,循环水,水中的苯系物、乙醛监测GC,水质半挥发性有机物GC,水质/土壤挥发性有机物检测GC-MS,水质半挥发性有机物GC,UPS 电源水冷却,废液室,废液存放间,废液收集室,水中的苯系物、乙醛监测GC,酸雨准备室,无机前处理实验室,TOC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流动注射实验室,分析室,有机前处理实验室,液相实验室,重金属前处理实验室,离子色谱、氟化物、PH、浊度、电导率室,液相、液质谱室,加热、BOD5、COD室,BOD5、COD前处理室, 空气和废气 气溶胶样品室,机动车尾气检测,标气间,烟气烟尘仪、噪声室,硫化物/气相分子吸收,气体分析室(无氨);气体分析室(有氨) 配气间,气源间助燃及惰性,气源间易燃易爆及惰性,有机物GC-MS 大气挥发性,气源间易燃易爆及惰性,有机物GC-MS大气挥发性,大气采样器材室,大气分析室,气瓶室两间,气相气质实验室,气相、气质谱室,总烃测定、傅立叶红外、CO仪器室, 土壤、底质 土壤样品室,土壤研磨、筛分、冷冻

固废 固体样品间储存室,固体样品前处理室,固废半挥发性有机物GC-MS 煤质 煤质分析室,煤质 机动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检测;射频监测室;工频监测室; 噪声和振动 室内监测、噪声监测室 油气回收 石油类实验室,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室,应急仪器(油),测油前处理;测油室

(完整版)20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 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十大环境问题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噪声污染 原因:交通、建筑 解决措施:为减低噪声对四周环境和人类的影响,主要噪声控制方式对噪声源、噪声的传播路径及接收者三者进行隔离或防护,将噪声的能量作阻绝或吸收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二、垃圾污染 原因:生活垃圾不经过处理而乱扔乱倒

解决措施:(1)改变生产方式,历行节约资源。通过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垃圾污染危害性,普及环保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居民应当将垃圾分类收集,自觉减少垃圾产生量,积极使用可降解物品,比如纸制品、木制品等,使垃圾减量化方兴未艾。尽量购买使用绿色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形成一个绿色进家庭,家庭爱环保的良好氛围。 (2)政府实行收费政策 三、土壤污染 原因:(1)汽车排气:汽油中添加的防爆剂四乙基铅随废气排出污染土壤,行车频率高的公路两侧常形成明显的铅污染带。(2)固体废弃物:堆积场所土壤直接受到污染,自然条件下的二次扩散会形成更大范围的污染。(3)撒放农药、化肥:属农业区开放性的。 解决措施:防治土壤污染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对已污染的土壤,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清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控制土壤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1)科学污水灌溉:工业废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有些工厂排出的废水可能是无害的,但与其他工厂排出的废水混合后,就变成有毒的废水。因此在利用废水灌溉农田之前,应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的标准进行净化处理,这样既利用了污水,又避免了对土壤的污染。(2)合理使用农药:合理使用农药,这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表、登记表)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1、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成因:从自然科学层面考察,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地关系恶化。而从人类社会制度结构层面考察,政治和经济学家则普遍认为,当决定使用环境资源的决策人物忽视或低估环境破坏给社会造成的代价时就会出现环境问题。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和国际贸易的影响是环境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对策:1、关于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了共识。2、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a.以经济手段推进市场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判断环境政策的效果。b.以行政手段推进环境管理政策,控制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c.以法律手段规范人类行为,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和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d.以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能量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3、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 2、试论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律体系的形成。 1、197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开始建立。 2、从1989年修改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99年修改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改革完善时期。期间在水土保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了新的法律并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3、从2000年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至今,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强化时期。期间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沙治沙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域管理使用法》、《可再生能源法》等。 3、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关系总称。这一定义包含如下内涵: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控制的是可实现预见的人为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4、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民法的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制度加以解决。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区别: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的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地运用公法的手段对环境加以保护。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并且更侧重与事前预防。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5、试述“三同时”制度的内容。 “三同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同时设计,即在对有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审制度,并且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2、同时施工,即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3、同时投产并使用,即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发给相应的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非经审批部门的许可,该环境保护设施不得停止运营。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治理、恢复与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44号令)-2018修改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28日经生态环境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 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 2018年4月28日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和第七条中的“环境保护部”修改为“生态环境部”。将第六条中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对项目类别、环评类别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管理,防治因建设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环保管理体系。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项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不污染环境、不扰民,创建良好施工环境,做到有组织、有措施,责任到人。 一、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是有关环保规定执行。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清扫、集中堆放、集中搬运。力争达到“三无”工地,即无噪声、无积水、无扬尘的文明工地。 为此成立2#厂房等两项(北京华科仪电力仪表研究所生产基地)工程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庞长安(项目经理) 副组长:包爱民(安全员) 成员:刘振泉、王桂东、孙景军、毛久满、汪六宝、苏保民 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本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实施;

3、负责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控制重大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 4、保障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资源。 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施工过程所涉及的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传递; 3、负责运行程序和对有关环境人员的培训、意识和能力的评价; 4、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结果。 环境管理员(安全员):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个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安全员: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对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的识别与传递; 3、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

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3—

环保行业分类

污染主要是固液气三类 污水处理15家 中原环保城市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业务 兴蓉投资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山公用从事生产供应自来水、污水处理和商业地产等三大主营业务 锦龙股份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 漳州发展自来水供应、污水环保处理和汽车贸易业务 首创股份国内污水处理领域的龙头 武汉控股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治理;道路、桥梁、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国中水务建设、经营城市市政供排水项目及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供排水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供排水技术咨询服务 南海发展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污水及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销售:污水及废物处理设备及相关物资。 洪城水业自来水、纯净水、水质净化剂、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信息技术。 城投控股原水供应,自来水开发,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及输送,给排水设施运营、维修,给排水工程建设 创业环保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及中水等业务 重庆水务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 江南水务经营自来水的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 阳晨B股城市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 固体废物 桑德环境是比较典型的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类上市公司,不过还有很多垃圾发电的公司,也能处理部分固体废物。 桑德环境市政给水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垃圾处理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和建设等。 山大华特供水、污水处理及固体废弃物治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宁波富达垃圾发电 华电能源垃圾发电 哈投股份垃圾发电 泰达股份垃圾发电 凯迪电力生物质发电 烟气处理 东湖高新:烟气脱硫和环保发电 九龙电力:脱硫脱硝工程、脱硝催化剂、脱硫BOT

浅谈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浅谈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产生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由于人们对于经济效益的热衷和对金钱的崇拜,世界范围内自然生态平衡逐渐被打破,以破坏环境来换取表面上的经济增长的现象随处可见。这一现象在中国尤为严重,我国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研究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调查研究,目前我国存在的生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耕地面积急剧减少 我国土地广袤、幅原辽阔,国土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但是可耕地资源十分有限。当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约为778平方米,不及世界人均耕地的三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耕地面积急剧减少。实施《土地管理法》之后,耕地减少速度趋缓,但仍为减少趋势。 耕地面积减少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建筑占地最为严重,包括住房、工厂等的修建。在很多农村地区,出现了荒村或者是“村中荒”现象。荒村现象大多是由于整村迁移导致的。“村中荒”则是由于宅基地外要导致的,村子面积不断扩大,但村中间的老宅或倒塌、或用来放置废弃物品。这些都体现了农村建设规划的不科学、不合理。其次是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占地。例如青藏铁路的修建,不可避免的占用了部分耕地资源。 二、土地沙漠化日趋严重 我国目前有沙漠化土地约7.1×105km2,占国土面积的7.4%;戈壁面积5.7×105km2,占国土面积的5.9%。更为严重的是,我国沙漠化土地每年正以2.1×103km2的速度扩展,相当于每年减少两个香港的土地。政府虽然实施了相关政策,如退耕还林,但效果微乎其微。

土地沙漠化现象在我国西北地区尤为突出,这些地区原本就处于干旱和半干旱的脆弱生态环境之下,由于缺水,动植物多样性不像其他地区那么丰富。再加上人类的过度开发,如伐木毁林,破坏了生态平衡,从而导致土地肥力下降、质量退化,最终变成沙漠。可以说我国土地沙漠化主要是由于过度的人类活动引起的。 三、森林资源缺乏且急剧减少 经统计,在世界160个国家或地区中,我国森林覆盖率位居第120位,人均占有林地面积位居第128位。可见,我国森林资源极度缺乏,是世界森林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森林资源的缺乏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森林资源缺乏、林地面积急剧减少是由于人类过度的伐木开垦、毁林造田,以及火灾、病虫害等原因引起的。森林面积的减少同时也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灾害。 四、水土流失日益加重 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最常见的地质灾害,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严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150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入江河的泥沙量约为50亿吨,属于世界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国家之一。 造成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有两个方面,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从自然方面来看,主要有多山,土质疏松,垂直节理发育,易冲刷;降水集中,多暴雨,冲刷力强;植被稀少,对地面的保护性差,易造成水土流失。从人为方面来看,主要有乱砍滥伐,植被破坏严重;不合理的耕作制度;开矿及其他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 五、淡水资源严重缺乏 我国是一个淡水资源奇缺的国家。虽然我国的淡水资源总量为28 000亿立方米,

2015环境标准目录清单

1.A02-1GB2893-2008安全色 2.A02-2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3.A02-3GB/T26443-2010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分类、性能和耐久性 4.A02-4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5.A02-5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6.A02-6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7.A02-7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8.A02-8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9.A02-9AQ7001-2007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 10.A02-10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1.A02-11AQ/T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12.A02-12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3.A02-13AQ9007-20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14.A02-14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15.A02-15GB8176-2012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6.A02-16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17.A02-17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18.A02-18GB13887-2008冷冲压安全规程 19.A02-19GB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20.A02-20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21.A02-21GB23821-2009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22.A02-22GB12265.3-1997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23.A02-23GB12265.1-1997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24.A02-24GB12265.2-2000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25.A02-25GB5226.1-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26.A02-26GB5226.2-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27.A02-27AQ3040-2010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28.A02-28AQ4211-2010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9.A02-29AQ5204-2008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30.A02-30AQ5205-2008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 31.A02-31AQ4214-2014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32.A02-32AQ4224-2012仓储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33.A02-33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34.A02-34GB16194-1996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35.A02-35GB16197-1996车间空气中木粉尘卫生标准 36.A02-36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7.A02-37GB/T15604-2008粉尘防爆术语 38.A02-38GB/T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39.A02-39GB/T24777-2009化学品理化及其危险性检测实验室安全要求 40.A02-40GB26410-2014防爆通风机 41.A02-41GB15577-200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

垃圾分类与环境保护 摘要:垃圾分类,在全国的很多城市都面临着同样的尴尬,根据分析垃圾分类问题 上的一些现象,调查研究分类垃圾桶只“装”不“分”的各方面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对症下药,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使得垃圾分类这一举措能真正达成人们心中的共识,街头垃圾桶也就不再形同虚设。 关键词:垃圾分类分类垃圾桶环保 一、垃圾分类现状分析: 在美国,垃圾分类已成为一种时尚,作为垃圾生产大国之一,各色各样的分类垃圾桶随处可见,垃圾分类观念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同时美国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进行长期性的监管,提供各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使垃圾分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垃圾分类在例如巴西、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也都形成了必然的趋势,垃圾分类已逐步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尽管我国曾今在垃圾分类这一领域曾今做了各类尝试和努力,例如通过媒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以及意义的宣传,有关部门走进社区进行直接性的号召,以及政府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但至今收效甚微。 二、我国垃圾分类现状的原因分析 相关人士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没有形成相应的垃圾分类配套法规,推动垃圾分类的强制性动力不够。同时,全社会尚未养成自觉将垃圾分类的习惯,仅靠社会宣传动员的手段来推动垃圾分类是远远不够的。 (一)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 据调查,近八成的居民表示,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扔放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垃圾桶分类标识关注度较低,往分类垃圾桶内扔垃圾很少注意扔得对不对,仅仅是寻求方便,甚至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已经很环保了,以至于几乎所有的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都是混装的。 与此同时,居民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概念模糊,仅仅认为,可用的,用来卖钱的就是可回收垃圾,又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不了解。何况分类垃圾桶早已被环卫工或拾荒者多次光顾,大多可用于回收的垃圾已经被拾走,最终环卫部门在统一收垃圾时仍是将所有垃圾一齐倒入拉机车,居民认为在源头进行垃圾分类的效果不大,逐渐失去了垃圾分类的动力。 (二)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 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立法层面上既没有约束机制,又没有鼓励机制,是一大问题。政府等相关国家机构现阶段仅仅采用宣传的手段是不足以从根本上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在日本,如果居民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环卫工人不会收你的垃圾,即使你丢进垃圾桶,也会被送回门口。 (三)垃圾处理的基础设备及资金投入的匮乏 由于人力物力有限,环卫处采取的也就是单一的垃圾车。相关机构人员表示,如果要实现真正分类,就要在投放分类垃圾桶之后,调派不同的车辆运输不同的垃圾。经粗

环保执行标准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按照海域的不同适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四类。 Ⅰ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Ⅱ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Ⅲ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Ⅳ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①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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