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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间的水平净距(m)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表6.6.3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

表10.2.3 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标准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标准 燃气管道是运送天然气的管道,使人们可以更便利的使用上天然气.燃气管道安全距离标准无论南方或北方的城市,设计及施工人员都经常被这个问题搅得头疼,以下就来对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要求做一个简要分析。 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的要求以下五点做一个初步说明: 1)高压和中压A 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中压B 和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或机械接口铸铁管.中、低压地下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稀管材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的要求也在更加明细化。 2)专业人士提示大家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要求,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有关规定. 3)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埋设在庭院时,不得小于 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 城市燃气管道安全距离数值一定要严格遵守。 4)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 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燃气管道漏气比煤气罐漏气更严重,所以燃气管道安全距离要求一定要要严格遵守。 5)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时, 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及相关知识更有严格要求。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表1K417011-1 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距离.套管两端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 安全距离,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不同的行业其名称和要求都不一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虽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已弱化对安全距离方面的考核力度“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只是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时提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但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关注。 自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将距离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法律制定的局限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很大程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近期参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诊断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原则性的问题,结合部分专家对“安全距离”情节和政府部门“规划”缺陷甚是不解。特在能力范围内对相关安全距离的法规、规章、行业准入条件、标准规范等进行汇总,以供企业和网友参考。 一、国务院法规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

最佳城市燃气管道安全距离

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的要求 1)高压和中压A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中压B和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或机械接口铸铁管。中、低压地下燃气管道采用聚乙稀管材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有关规定。 3)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庭院时,不得小于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 4)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5)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表1K417011—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距离。套管两端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6)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穿越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其外应加套管,并提高绝缘防腐等级。 ②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道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 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以上; 4. 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 5.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角外距离不应小于2.0m ③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的规定,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的基础的距离分别为不小于4米(介质压力0.4至0.8Mpa)和不小于6米(介质压力0.8至1.6Mpa);

建筑物和构筑物

建筑物与构筑物 简单的识别方法为:人可以进去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就为建筑物,人不可以进去活动的就为构筑物。《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适用对象是建筑物而不是构筑物。广义的建筑物概念是指人工建造的所有建筑物,既包括房屋和构造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 房屋是指有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挡雨,供人们在其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建筑设计中所指的建筑物通常是指狭义的建筑物,知道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概念后我们起码要知道建筑物是一定要做消防设计的,因为要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构筑物一般不需要做消防设计,如垃圾房、烟囱、水井、道路、桥梁、水坝等等。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构筑物都不做消防设计,比如地面停车场和隧道等,功能单一,属于构造物,一旦发生火情也会影响到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所以也要做消防设计,有专门配套的《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和《隧道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在许多时候,“建筑物”是和“构筑物”相对而言的,尽管有时也混指。同样是固定人造物,建筑物一词侧重于其具备的审美形象或者围合了可使用的空间,既强调其相对直接的被人观赏或进入活动。构筑物则偏指其为了满足某种需求,相对间接的为人民服务的固定人造物,比如拦水的堤坝。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建筑物的定义: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建筑物统称建筑,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一般指提供人们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相比而言,构筑物就不具备、不包含、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桥梁、堤坝、化粪池等。 定义1. 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建筑物的客体是建筑物,所谓建筑物,常规的概念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建筑物中是上述概念中所包含的一部分。 定义2. 供人们在其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称为建筑物。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构筑物。 定义3. 建筑物又通称“建筑”,一般供人们生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和从事生产的建筑称为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体育馆等。 定义4. 主要建筑物是指公共建筑,次要建筑是指住宅。 定义5. 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如水塔、化粪池、烟囱、堤坝、桥梁、挡土墙等。构筑物一般没有建筑面积。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 5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三)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 第二十三条在穿越河流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00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有实施抛锚、拖锚、挖沙、采石、水下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但在保障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实施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1000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有实施采石、采矿、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等作业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摘要:分析对比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介绍了相关研究成果,分析和总结了管道、铁路、公路、通信线缆、电力设施、桥梁与长输燃气管道,输气站、放空管与其他设施的安全保护距离,提出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防火间距;输气站;放空管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WANG Kui,ZHANG Yukong Abstract:The relevant laws,regulations and codes for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re analyzed and compared.The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are introduced.The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from pipelines,railways,highways,communication cables,power facilities and bridges to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s well as from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s and vent pipes to other facilities are analyzed and summarized.Suggestions on safety protection work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re made. Key words: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fire separation distance;gas transmission station;vent pipe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大量以前远离人口聚集区、工业区的长输燃气管道逐渐被各种建筑物包围,公路、铁路、线缆、工业园区、住宅区等与管道交叉施工或占压管道的问题层出不穷。 在处理交叉施工和占压问题,防止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造成破坏,有效拆除并搬迁占压物,避免其他建设工程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产生影响,尽可能减少燃气管道发生事故后对周边区域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时,如何合理地确定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是当前燃气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 2 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范 ①法律 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法在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的管道中心线两侧5m的安全距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并提出部分建筑物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设施工方应当与燃气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等新规定,为现有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国家标准GB50160中有关安全距离列表

内容摘抄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表4.1.9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2. 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3. 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可燃液体罐组的规定减少25%; 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6. 地面敷设的地区输油(输气)管道的防火距离,可按地区埋地输油(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 7. 当相邻工厂围墙内为非火灾危险性设施时,其与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防火间距最小可为25m; 8.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1.10的规定。 表4.1.10 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 2. 表中D为较大罐的直径。当1.5D小于30m时,取30m;当1.5D大于60m时,可取60m;当丙类可燃液体罐相邻布置时,防火间距可取30m; 3.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 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5. 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火炬除外),但不应小于30m; 6. 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内公用的输油(气)管道,可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外。

建筑物与构筑物的区别

建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供人类居住、生产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场所,如房屋、城墙、纪念碑、电视塔以及其他类似场所。 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建设的不供人类直接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如道路、桥梁、隧道、水井等。 有人说:“人生就像过山车,经历了大起大落,才更能让你懂得人生的真滋味”.是啊!人活着,五味杂陈,需要我们自己慢慢去品。寻常日子,一碗粥,一碗面,充斥了平凡生活里的平淡,经历的种种,需要我们沉静心灵,从日复一日里濡养自身,去慢慢感受生活的五味杂陈,而不是因为你比别人富裕,就感觉你比别人高一等,就目中无人,这只能证明你的肤浅。

正所谓:“穿金戴银能怎样,平平凡凡又如何,只要你能知足,就什么都不缺”.要知道有的人虽然贫穷,但感觉很幸福;有的人虽然富有,但浮而不实,忧虑重重。当然,人间的一切不幸几乎都与钱有关,但有了钱并不代表真的幸福。 乐观者的幸福府首皆拾,悲观者的幸福高山仰止。幸福到底是什么呢?幸福就是一家老、小、平平安安、团团圆圆,即使吃着粗茶淡饭,也满口香甜;幸福就是拥有一位甘苦与共、风雨同舟的知心朋友,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幸福就是拥有一颗平常心,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日子,知足常乐! 要知道幸福不是你有多少的钞票,也不是你有几座豪华的别墅、开什么牌子的名车,手上佩戴多少克拉的钻戒和多么华丽的衣裳。真正幸福的人,不一定拥有很多财富,但他们内心一定是踏实快乐的。所谓内心的幸福,是过着和谐的正常生活所感到的快乐,这种幸福和满足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一定是高官显禄,腰缠万贯,而是要懂得怎样生活。只要您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家人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过着,用一颗平常之心享受平淡生活的美好,快乐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这就是幸福!因为平淡是一种“福”,它能让我们调整心态,在五味杂陈的大千世界里去发现生活的和谐之美,做到真正的满足! 正像黄磊所言:“平凡日常的记忆,最关一餐一饭。平淡生活的温暖处,也许就是与家人、孩子在一起分享美食,分享品味美食的愉快心情。无论走多远,最终也只是为了回家,回到餐桌前。” 其实生命的过程,原本就是平平淡淡,就像一杯白开水,我们每天都在喝,不要羡慕别人喝的饮料里有各种颜色,其实未必有你的白开水解渴。不幸福是因为你的欲望太多,索求太多,在杯子里加入不同的成分,所以你的人生也就变得复杂起来。 人生在世,浮浮沉沉,炎凉荣辱,需要的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求一份充实和简单,守一份心静,淡然的安洽于一份心静与知足。只要心简单了,世界就简单,那么到哪里都会有快乐!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及各规范适用范围 一、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计常用规范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新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建设部已于2009年1月16日发布,实施日期2009年7月1日); 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5、《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在设计中最常用到的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这两个规范作些探讨。 二、有关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 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版) (1)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注: 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距离,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25%。

(2)该规范规定的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 详见该规范表 主要的几项如下: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之间30m(石油化工装置)/25m(炼油装置);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35m; 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 30m; 甲B、乙类固定顶地上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50~25m(储罐容积>5000m3 ~ ≤500m3或卧式罐); 浮顶或丙类固定顶可燃液体储罐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5~20m(储罐容积>5000m3 ~ ≤500 m3或卧式罐); 液化烃储罐(全压力式)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40m(储罐容积>1000m3 ~ ≤100 m3); 液化烃储罐(全冷冻式储存)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60m; 可燃气体储罐 >1000m3至50000m3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25m; 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30m; 铁路走行线(中心线)、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路西边)与甲类工艺装置距离15m; 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 90m; 厂围墙(中心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间距10m。 注:当一个装置的成品直接进入另一个装置时,两个装置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15m,丙类之间不应小于10m。联合装置(必要条件是“同开同停”,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按本规范表4.2.1规定执行。 在表4.2.1中,各项防火间距是比较小的,但仅适用于装置内部的相关设施。 例如: 明火设备距甲A类工艺设备或其房间、装置储罐22.5m,距甲B、乙A 15m; 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生活间距甲A类(装置储罐)22.5m,甲B、乙A类15m,距甲A、甲B、乙A(工艺设备或其房间)15m; 其它工艺设备或其房间(甲A、甲B、乙A)距装置储罐9m。 注:装置储罐总容积;液化烃罐不大于100m3、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罐不大于1000m3时。 ·对于装置储罐除以上一种情况外,还有二种情况:

燃气设施与建筑物或相邻管道等设施的安全间距要求-摘录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m)表5.2.8-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表5.10.1-1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供热管之间水平净距表5.10.1-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表5.10.1-3 项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中的规定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各类地下管道或设施的垂直净距(m) 表5.10.1-4

管的两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0mm。 3.2 家用燃气表安装 3.2.1 家用燃气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 2.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1m; 3.高位安装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300mm,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 4.燃气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5.采用高位安装,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的净距 不宜小于150mm; 6.燃气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 3.2.2 组合式燃气表箱,可平稳地放置在地面上,与墙面紧贴。 3.2.3 燃气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燃气表抄表、检 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2.4 与其他装备的关系

2.4.1 户内管严禁敷设在有潜在危险及会对户内管造成损坏的位 置。 2.4.2 户内管严禁敷设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 卧室﹑浴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 ﹑通风机房﹑电缆沟﹑暖风槽﹑空调进风和回风的管槽内 ﹑烟道和进风道﹑升降机槽或无通风的管道井﹑管槽或空 洞等。 2.4.3 若地板下安装有暖气系统,该地板内不可敷设户内管。 2.4.4 当考虑户内管与其他有关设备及管道的位置时,应:- (1) 慎防其他管道泄漏出来的物质会损害户内管。 (2) 避免温度变化导致管道不良的膨胀及收缩问题。 (3) 确定不会因相邻的电气装备而产生电弧现象。 2.4.5 户内管如无适当的保护,不可安装于易受侵蚀及/或直接损 坏(如碰撞)的地方。 2.4.6 户内管应避免敷设在建筑物的地基﹑墙的底部承力处,或其 安装方式有损建筑物的结构或影响其结构任何部份的耐火 效能。如无法避免,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 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2.4.7 如有接地线安上户内管时,应遵守有关国家电气规范的规 定。 2.4.8 室内户内管和电器设备、相邻管道的间的净距不应小于下表 的规定。

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2011-12-28王魁张宇孔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开心网人人网 摘要:分析对比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介绍了相关研究成果,分析和总结了管道、铁路、公路、通信线缆、电力设施、桥梁与长输燃气管道,输气站、放空管与其他设施的安全保护距离,提出了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防火间距;输气站;放空管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WANG Kui,ZHANG Yukong Abstract:The relevant laws,regulations and codes for 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 of long-distanc 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re analyzed and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are safety protection di stance from pipelines,railways,highways,communication cables,power facilities and bridges to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 as well as from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s and vent pipes to other facilities are analyzed and on safety protection work of 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 n pipeline are made. Key words:long-distance gas transmission pipeline;safety protection distance;fire separation d istance;gas transmission station;vent pipe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大量以前远离人口聚集区、工业区的长输燃气管道逐渐被各种建筑物包围,公路、铁路、线缆、工业园区、住宅区等与管道交叉施工或占压管道的问题层出不穷。 在处理交叉施工和占压问题,防止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造成破坏,有效拆除并搬迁占压物,避免其他建设工程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产生影响,尽可能减少燃气管道发生事故后对周边区域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时,如何合理地确定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是当前燃气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 2 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范 ① 法律 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该法在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定的管道中心线两侧5m的安全距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并提出部分建筑物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建设施工方应当与燃气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等新规定,为现有长输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该法以管道中心线为安全距离起算点,与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附录B “防火间距起算点的规定”中管道从管壁外缘算起的规定不同。 ② 规章 相关的规章主要是[87]油建字第505号、铁基[1987]780号《原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与铁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和[78]交公路字698号《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试

1、什么是建筑物和构筑物

什么是建筑物、什么是构筑物 简单的识别方法为:人可以进去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就为建筑物,人不可以进去活动的就为构筑物。因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适用对象是建筑物而不是构筑物。其次是构筑物该不该进行消防设计(如垃圾房等)。 广义的建筑物概念是指人工建造的所有建筑物,既包括房屋和构造物;狭义的的建筑物仅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 房屋是指有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挡雨,供人们在其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筑设计中所指的建筑物通常是指狭义的建筑物,知道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概念后我们起码要知道建筑物是一定要做消防设计的。因为要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构筑物一般不需要做消防设计。如垃圾房、烟囱、水井、道路、桥梁、水坝等等。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构筑物都不做消防设计,比如地面停车场和隧道等,功能单一,属于构造物,一旦发生火情也会影响到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所以也要做消防设计,有专门配套的《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和《隧道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与建筑物有区别的是构筑物。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在许多时候,“建筑物”是和“构筑物”相对而言的,尽管有时也混指,同样是固定人造物,建筑物一词侧重于其具备的的审美形象或者围合了可使用的空间,既强调其相对直接的被人观赏或进入活动。构筑物则偏指其为了满足某种需求,相对间接的为人民服务的固定人造物,比如拦水的堤坝。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建筑物的定义: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的功能的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建筑物统称建筑,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一般指提供人们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相比而言,构筑物就不具备、不包含、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如:水塔、桥梁、堤坝、化粪池等。 定义 1. 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建筑物的客体是建筑物,所谓建筑物,常规的概念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的房屋或场所,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建筑物中是上述概念中所包含得一部分。 定义2. 凡供人们在其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称为建筑物。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构筑物。 定义 3. 建筑物又通称“建筑”,一般供人们生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和从事生产的建筑称为称为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体育馆等。 定义4. 主要建筑物是指公共建筑,次要建筑是指住宅。 定义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消防工作者称为建筑物的哨兵,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是补救建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 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如 :水塔、化粪池、烟囱、堤坝、桥梁、挡土墙和囤仓等。 构筑物一般没有建筑面积。

什么是建筑物和构筑物

什么是建筑物和构筑物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什么是建筑物、什么是构筑物简单的识别方法为:人可以进去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就为建筑物,人不可以进去活动的就为构筑物。因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适用对象是建筑物而不是构筑物。其次是构筑物该不该进行消防设计(如垃圾房等)。 广义的建筑物概念是指人工建造的所有建筑物,既包括房屋和构造物;狭义的的建筑物仅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 房屋是指有围护结构组成的能够遮风挡雨,供人们在其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住宅、公寓、宿舍、办公、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等。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筑物,人们一般不在其中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如:烟囱、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筑设计中所指的建筑物通常是指狭义的建筑物,知道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概念后我们起码要知道建筑物是一定要做消防设计的。因为要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构筑物一般不需要做消防设计。如垃圾房、烟囱、水井、道路、桥梁、水坝等等。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构筑物都不做消防设计,比如地面停车场和隧道等,功能单一,属于构造物,一旦发生火情也会影响到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所以也要做消防设计,有专门配套的《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和《隧道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与建筑物有区别的是构筑物。构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在许多时候,

“建筑物”是和“构筑物”相对而言的,尽管有时也混指,同样是固定人造物,建筑物一词侧重于其具备的的审美形象或者围合了可使用的空间,既强调其相对直接的被人观赏或进入活动。构筑物则偏指其为了满足某种需求,相对间接的为人民服务的固定人造物,比如拦水的堤坝。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建筑物的定义: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的功能的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建筑物统称建筑,属于固定资产范畴,一般指提供人们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相比而言,构筑物就不具备、不包含、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如:水塔、桥梁、堤坝、化粪池等。 定义1.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建筑物的客体是建筑物,所谓建筑物,常规的概念是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的房屋或场所,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的建筑物中是上述概念中所包含得一部分。 定义2.凡供人们在其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称为建筑物。人们不在其中生产、生活的建筑,则称为构筑物。 定义3.建筑物又通称“建筑”,一般供人们生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和从事生产的建筑称为称为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影剧院、体育馆等。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

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距离摘要 2012年2月

目录 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 (1) 二、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2) 三、油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地下电缆敷设安全间距 (4) 四、油气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平行的安全间距 (7) 五、油气管道与交流接地体的安全距离 (8) 六、油气管道与铁路安全间距 (10) 七、油气管道与公路的安全间距 (11) 八、油气管道穿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 (12) 九、油气管道跨越与其他工程安全间距 (14) 附录1 (17)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17) 附录2 (20) 技术规范(供参考)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管道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一、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 国内现状: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石油天然气站场(管道附属设施)与周围居民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相邻厂矿企业、交通线(铁路、公路、电力线路)等的防火间距,见表1.1(标准中表4.0.4)所示。根据GB50183的规定,输油气管道站场均属于五级站场。放空管按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火炬间距减少50%。 表1.1 石油天然气站场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 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在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

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等作业需向县级以上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而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爆炸作业场地(如采石场)的防火间距规定为300米,距离偏短。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在(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2) 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禁止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和设施。虽没有明文规定不许禁止埋设油气管道,但油气站场(尤其是首末站)属于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应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GB50183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冲突之处,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执行:油气站场与建筑物、企业、交通线等安全距离执行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见上表1.1。管道附属设施周边500米地域范围内不许爆破。 俄罗斯标准: 俄罗斯标准РД 153-39.4-056-00《干线输油管道的运营技术规程》:输油管道中心线距居民点、一些工农业企业和建构筑物的最低距离保持在10~3000米范围内(取决于输油管道的直径)以及输油站距这些设施的最低距离保持在20~200米范围内(取决于输油站的等级)的要求。 二、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国内现状: 针对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我国只有GB 50253《输油管道设计规范》对原油、C5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进行了规定,见

建筑物及构筑物维护与管理制度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维护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及防止损坏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要求,适用公司所有的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 2条款 为加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1 建筑物和构筑物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类土木建筑设施的总称。 建筑物是指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设备基础是指用以放置或支承机械、动力设备的基础。

2.2 应建立(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申请审批制度以及厂区动土、破土、用地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建(构)筑物管理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特别是公共设施的管理,如管廊、外管道采用送货制或供货制应明确,方式不限,但应分工明确,便于检查监督。 2.3 结合房屋普查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2.3.1 建立全厂(矿)建筑物、构筑物台帐、档案和履历卡(包括结构类型、建造年份、技术参数、防火等级、生产性质、防腐要求及投资总额等)。 2.3.2 建立反映全厂(矿)地形、地貌及地表竖向标高的全厂地形图和平面布置图〔反映全厂(矿)建(构)筑物及堆场位置、道路及专用线、绿地、围墙等布置〕。 2.3.3 建立健全全厂(矿)上、下水布置图。 2.3.4 要结合《土地管理法》的贯彻,建立和收集本企业历年来土地征用批准手续、文件及相应的拨地图。 2.4 对建(构)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坚持定期观测,并对主要承重厂房的基础、支柱建立沉陷观测记录,随时掌握重要厂房沉降规律,以保证其使用安全。 2.5 对建(构)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表面破损及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以保证其使用性能。对使用年久及其他原

管道与建筑物距离规范

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化粪池、智能化与建筑物及各管道安全距离规范要求 1、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规定:建筑物与污水管最小水平净距=2.5米。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3.8.1条: 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 距不宜小于5m。 3、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符表A.0.1 里, 有给水管与其他管线及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 距,阀门井应该是随管线走的。其中: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1米; 给水管D>200mm时,与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3米。 4、对给水管与建筑物之间最小水平距离的规定在《室外给 水设计规范》中有明文规定,即DN≤200mm时为1.0米,DN>200mm时为3.0米。只要管井不影响建筑基础就可 以。 5、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为: (1)低压燃管道(P<0.01MPa)为0.7m; (2)中压燃气管道B级(P<0.2MPa)为1.0m;

(3)中压燃气管道A级(P<0.4MPa)为1.5m。 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 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出地面处)的净距为: (1)次高压燃气管道B级(P<0.8MPa)为5.0m; (2)次高压燃气管道A级(P<1.6MPa)为13.5m。6、根据国标GB50293和GB50168,地下埋设电缆离建筑物外缘平行距离不小于0.5米为安全距离,电缆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7米。 7、强弱电距离规范要求是不能共管共槽,距离要在50CM左右。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第三十二条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百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工程钻探;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构)筑物。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 5米外的周边范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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