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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教学理念的《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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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教学理念的《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研究

作者:刘爽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7年第01期

摘要《经济法》是一门集民法、物权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竞争法等多部法律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课程。目前,这门课已成为大多数高等院校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这门课对于提高经管类学生法律素养有重要意义。但现如今,经济法教学模式陈旧,影响教学效果。本文中,笔者试图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对经济法教学模式进行创新研究。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1《经济法》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高等院校开设经济法课程始于20世纪80代初,经过学者们的努力,目前这门课的教学水平已达到一定的程度,并已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经济法》课程设置跨过法理理论,学生接受难度较大

非法学专业的经管类本科学生缺少法理基础知识,而经济法内容本身晦涩难懂,直接会导致学生失去学习兴趣。例如,笔者在讲到“留置权”问题时,会讲到“留置”必须要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才可进行。学生到此就会有疑问:什么是法律关系?那么本身简单的问题,因为学生没有法理基础,变成了难题。

1.2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过于陈旧,无法达到教学目标

教学中案例陈旧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教师都存在一套课件一用很多年不更新。对于经济法课程来讲,更加应该重视与时俱进。因为经济法作为与市场经济联系最紧密的部门法,它无时无刻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变动。很多法律条款也在随之变动,例如,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于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有了清晰的规定:物权效力不影响债权效力。教师在讲授这些内容的时候,一定不能以过去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而要及时更新法律条款,举最新案例。

1.3教学过程中学生缺少思考,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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