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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野下的“环境难民”问题研究

2016?9(下)◆法学研究国际法视野下的“环境难民”问题研究

魏正才

摘要受全球气温升高影响,北极冰川正加速融化,而太平洋岛国图瓦卢将在不久的将来“沉入”海底。科学家推测,随着全球气温持续变暖,在未来几十年内将会产生更多的“环境难民”,而更为严重的是,国际上对“环境难民”都没有统一的认识,甚至对“环境难民”的说法褒贬不一。“环境难民”将何去何从?值得我们法律人深思。

关键词环境难民概念界定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魏正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https://www.wendangku.net/doc/df10978635.html,ki.1009-0592.2016.09.291

一、“环境难民”现状

全球变暖真是有喜有忧,北极不断融化的冰川让爱斯基摩人

拍手称快,原因在于北极冰川底下蕴含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而相隔数万里的图瓦卢却越发的心急如焚,据统计,图瓦卢海平面从1993年至今总共上升了9.12厘米,按照这样的速度推算,保守估计,50年后图瓦卢将沉入海底,这将是首例因海平面上升而举国成为难民的国家。

在这之后,“环境难民”这一术语被广泛引用且争议不断,到1988年诺曼?迈尔斯通过描述的方式界定“环境难民”:“由于干旱、土壤侵蚀、沙漠化、森林过度砍伐和其他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在原来的家园不再能够获得安全的生活环境。在绝望之中这些‘环境难民’意识到他们除了到别处寻求避难,没有其他选择,不管这种尝试是如何危险。”

因此,在界定环境难民问题上,支持者应改变扩大难民公约范围的做法,可尝试将其作为一项独立制度进行研究。

(二)国际社会组织与政府间缺乏有力合作

当前有关难民的相关公约和组织并未承认“环境难民”在国际上所具有的法律地位,而且作为解决难民问题的关键机构联合国难民署并未给与其与难民相应的救济,即便是给予救济也因为各部门间对“环境难民”看法不同以及协调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救济效果。此外,国际组织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权威,对难民处理所制定的政策与处理方法没有强制执行权,难民接收国本身对接收难民就是妥协的产物,就如现今的叙利亚难民问题,美国作为麻烦制造者表示每年只愿接受5000人,而对近百万的叙利亚难民来说是杯水车薪,出于对国家主权利益及经济利益考虑,部分国家可能无法、甚至不愿解决他们所面临难民问题。所以对于接收国来说,找到借口将不属于难民范围的灾民踢出去简直是太常见。

(三)国家间责任划分不明

不管是传统难民还是对未被认可的“环境难民”,对国家间责任划分不明确这一问题一直是学术界所强调的,传统难民在国家责任划分这一点上主要是对难民保护责任以及责任分担不均衡,如对难民安置及遣返工作,各国政府对于这些问题完全按照本国利益来安排,对本国没有利益的安排则消极怠工,据统计显示,自2001年至今,全球接收难民国家巴基斯坦排名第一,总共接收近200万难民,发达国家接收难民总数没有超过巴基斯坦,并且发达国家在2000年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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