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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案例5

公司治理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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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独立董事:实质重于形式

【案例5-1】“花瓶” 独立董事:状告监管机构

“郑百文事件”作为中国股市的标志性事件曾给出了太多悬念—虚假上市、虚增利润、信达收购、三联过户。其独立董事状告证监会也引发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第一次全面思考。

郑百文弄虚作假事件披露后,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做出决定:对郑百文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对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部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这在我国证券市场开了先河,使得我国独立董事的尴尬处境被凸显放大:一方面可能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又因“摆设”而被市场“打板子”。

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独立董事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行政复议,要求免除罚款。证监会却做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认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有关上市申报材料、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能以不在公司任职、不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领取工资报酬或津贴等理由主张减免处罚。之后,该独立董事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证监会被以“超过法定诉讼期限”为由驳回。该独立董事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却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这起案件中,该独立董事不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主要理由就是对于自己在郑百文公司“董事”身份的认定。中国证监会认定其担任的是董事,应该对郑百文公司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的董事。该独立董事则一再宣称自己实际担任的是完全独立于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拿任何报酬的“独立董事”、“花瓶董事”。

【案例讨论题5】“伊利风波”与尴尬的独立董事

伊利股份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牛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2004年4月,“伊利股份”的独立董事俞伯伟与公司管理层发生了矛盾冲突。伊利股份声称,俞伯伟于2002年6月22日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俞伯伟近亲为法人代表的上海承祥商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9月4日、2003年3月4日、2003年5月24日与公司签订合同金额分别为130万元、180万元和200万元的咨询项目合同。对于该笔业务,俞伯伟事先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伊利股份进行通报并履行相应回避表决程序。这种行为与其对公司应担负之诚信义务相违,与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之独立性相冲突。因此,伊利股份于6月16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宣布俞伯伟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俞伯伟则对临时董事会决议免去其独立董事的程序和理由提出质疑,认为既不合法又缺乏公正。俞伯伟提出,1999年,在他担任亚商咨询副总期间即为伊利股份做咨询业务。2002年之后,他受聘为伊利股份独立董事,便不直接从事与伊利股份相关的业务了。他认为,导致其独立董事资格被罢免的真正原因是他对公司国债投资项目的质疑。但作为独立董事,俞伯伟认为他就国债投资所提出的质疑、声明与报告,是基于独立董事的职责,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第103条第11项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披露问题。他同时强调,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他认为6月16日临时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罢免议案违背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着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风险。公司业已进行的巨额国债投资属于非理性和非正常的投资,直接威胁到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而且它可能与公司高管层的收购或者挪用公司资金,甚至经济犯罪有关。俞伯伟说,作为独立董事,他

“有理由表示质疑和关注”,并再次强调和坚持“应由独立董事聘请专门的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国债投资进行专项审计和合法性调查”。基于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调查结果,根据章程和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届时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依据审计和律师调查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独立董事与公司冲突的焦点是国债投资项目。伊利股份曾经于3月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2002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国债事项”的决议及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在闽发证券北京所属营业部开户,进行国债投资,总额约3亿元。这项投资在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中以“短期投资”的形式加以反映。

俞伯伟则表示,在伊利股份3月9日的公告之前,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国债投资一事完全不知情。在3亿元国债投资被媒体曝光和上交所质疑后,伊利股份才发布公告并卖掉了一部分国债。在5月26日的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此提出质疑,大额国债资金投入,没有经过董事会合理授权,在国债持续走低并出现大额变现损失时,却同时又大量买入国债,明显损害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们的质疑并没有得到公司管理层的合理解释。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讨论问题:

1. 通过“伊利风波” 剖析经理层与独立董事之间矛盾冲突的性质,及其对董事会治理效果和股东价值有何影响?

2. 独立董事质询公司经理层做出的投资决策是正当要求,但却面临临时董事会罢免的尴尬局面,反映当前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的现状如何?

3.该公司现在的治理状况有何看法?

数字签名人 公司治理

辨别名:CN = 公司治理, C =

CN-中国, O = 南开大学, OU

= 公司治理中心

日期:2005.06.12 03:43:02

+08'00'

公司治理学习题

第三章独立董事 一、单选题 1.独立董事又称为()。 A.执行董事 B.独立非执行董事 C.独立执行董事 D.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2.亚当·斯密曾经谈到:“由于本身不是所有者,难以想象自利的经理们会象照顾自己的财产那样小心、妥善地管理公司的财产,结果可想而知。”然而,出乎这位大经济学家所料,公司制不但生存下来了,而且还被发扬光大,成为了当今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究其原因,是由于产生了以下哪个部门?()。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会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3.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二、多选题 1.以下各项,哪项属于独立董事的职责?()。 A.忠实 B.勤勉 C.竞业禁止 D.保密谨慎 2.引入独立董事,可以()。 A.将外部的、客观的观点引入董事会 B.挑战公司内部的一致性思维。 C.为公司带来新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D.驾御公司渡过困难或敏感的时期 3.非执行董事是指在执行层不担任职务的董事,主要是()。 A.社会各界专家 B.公司经理 C.公司监事 D.机构投资者的代表 E.其他公司的执行人员

三、辨析题 1.独立董事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只是一个花瓶。 四、案例分析题: 1.乐山电力独立董事案例 在对乐山电力2003年财务状况出具独立董事意见时,两位独立董事程厚博与刘文波对公司的担保行为、关联交易行为以及负债情况产生质疑,便于2月12日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乐山电力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专项调查审计。担任过深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程厚博说:“这只是履行一个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需要对自己出具的证明负责人” 但独立董事的调查行动遭到了上市公司的拒绝。据报道,乐山电力方面拒绝的理由是,独立董事要求专项审计属重大事项,须报乐山市政府批准。而两位独立董事无法接受这样的理由,他们认为,聘请中介审查账目时独立董事的权利,与当地政府无关。由此,证券市场的首例独立董事调查行动陷入僵局,已经在2月16日赶到乐山电力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并没能踏进乐山电力的大门。于此同时,公司2003年度报告也遭到董事会否决,已经预告业绩大增的年报被暂时推迟。 该事件发生后,很多人都将“独立董事”称为“光环笼罩下的‘弱势群体’” 问题:1.乐山电力的独立董事有上述特权吗? 2.为什么将“独立董事”称为“光环笼罩下的‘弱势群体’”? 2.独立董事都忙什么去了? 由于成为了农凯集团的资本道具,海鸟发展于20日举行的股东年会特受关注。遗憾的是,海鸟发展的这次股东大会,从头到尾只有一名董事到场。董事长没有露面,两名独立董事也不见人影。 见识了这个只有一名董事到场的上市公司股东年会,中小投资者不禁要问:独立董事忙什么去了?资料显示,海鸟发展的两位独立董事,分别是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国兴和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芮明杰。根据海鸟发展2001年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年薪3万元(含税),但不包括差旅费。值得一提的是,芮明杰教授同时还担任了另外5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是烽火通讯、中科合臣、友谊股份、第一食品、龙头股份,所获年津贴则分别为3万元、3万元、万元、5万元及4万元。据此,有市场人士把芮明杰称作“独董专业户”。可惜,即便是如此富有经验的“独董专业户”,在海鸟发展如此敏感的股东年会上竟然“缺席”。

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司是持有万禹公司99%股权的大股东,万禹公司召开系争股东会会议前通知了豪旭公司参加会议,并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在会议上进行了申辩和提出反对意见,已尽到了对拟被除名股东权利的保护。但如前所述,豪旭公司在系争决议表决时,其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应被排除在外。本院认为,本案系争除名决议已获除豪旭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一致表决同意系争决议内容,即以100%表决权同意并通过,故万禹公司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属有效。本院对原审判决予以改判。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豪旭公司股东资格被解除后,万禹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有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与对策 雷士照明案例分析

从雷士照明管理控制权之争反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一、案例背景 中国最大照明品牌之一的雷士照明,再次陷入了内斗的狗血剧。 8月8日,雷士发布公告称ceo吴长江因为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被董事会罢免,公司董事长兼大股东德豪润达负责人王冬雷任临时ceo;同时下课的还有其他3名吴系高管。 当天下午,王冬雷带领数十人员到吴长江办公室发生打斗事件。8月11日下午,吴长江和王冬雷分别坐镇重庆和北京,分别召开“雷士照明媒体见面会”,隔空叫阵,相互指责。 这一系列风波将雷士内乱再次曝光。对雷士而言,这不是吴长江与资本方的第一次争斗。事实上,自引入资本以来,如何处理股东之间、创始人之间、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之争,一直困扰着雷士,它亦因此堪称近年来少有的公司治理典型教案。 二、影响与评析 雷士风波,表面上看是一场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内部之争,其本质是公司治理结构求取平衡,主要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1、职业经理人角色错位 在公司治理中, 股东与职业经理人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职业

经理人和股东之间本身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利益和目标,由于信息不对称, 使委托人无法掌握代理人的所有行动, 职业经理人就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股东利益,从而与大股东产生严重分歧和矛盾。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移现象 2、权力制衡机制不足 从王冬雷反映吴长江被罢免CEO主要原因是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给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企业一案来看,内部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三、启发与思考 反思雷士照明的公司治理问题,对完善中国的公司治理有益。 1、创始人地位是否承认? 要承认创始企业家的独特地位。在建立企业的过程中,创始人留下了自己的深刻烙印,联想、华为等优秀企业莫不如此。吴长江最大的筹码,如同当年娃哈哈的宗庆后,是公司独立而庞大的经销商网络。 2、董事会究竟应该如何监控管理层? 1)每年要对CEO进行正式的评估。2)要有CEO的继任计划。3)对于管理层自身发展的问题,每年CEO都应向董事会递交一份关于公司管理层发展项目的报告。 四、解决方案

公司治理学案例教材

MBA/EMBA《公司治理学》 案 例 教 材 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一个新的学科领域

新学科“公司治理学”的确立不仅需要填补在公司治理理论和公司治理实务方面的不足,也迫切需要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教材体系,以满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需要。李维安教师主持编写的研究生教材《公司治理教程》在国家教育部的推荐下得到广泛使用 【案例1】 三井财阀源远流长的基石:分家不分业 【案例2】 可口可乐的真实故事 【案例3】 东北高速资金蒸发——股东结构的缺陷 【案例4】 江苏阳光被攫取途径——金字塔股权结构 【案例5】 新任董事长的问题 【案例6】 公司安然:神话的破灭 【案例7】 郑百文:独立董事在做什么? 【案例8】 科龙电器:独董集体辞职 【案例9】 GE公司选拔CEO接班人 【案例10】 TCL:董事会的洋务运动 【案例11】 大午集团:放大了权限的监事会 【案例12】 三九集团的监事会缘何失效:赵新先获刑留下的问号 【案例13】 德国西门子公司的监事会运作 【案例14】 万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设计 【案例15】 储时健与“59岁现象”引起的余波 【案例16】 东风: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 【案例17】 青岛啤酒百年老店的IR管理 【案例18】 新浪反击盛大:毒丸战略案例 【案例19】 丽珠股份控制权争夺:代理权征集案例 【案例20】 万科的公司治理溢价:好的公司治理带来的投资收益

【案例1-1】三井财阀源远流长的基石:分家不分业 (1)三井财阀的创业及形成 三井的创业可以追溯到日本元和年间(1615-1623),当时越后的地方官三井高安之子三井高俊,在伊势松坂地方开设当铺,并兼营酒以及酱类商品,标志着三井家族作为商人起家的初步。1622年三井财阀、三井集团的始祖三井八郎兵卫高利在伊势松坂诞生了。高利十四岁时就开始在父亲的安排下,来打理江户的店铺,并于1673年与曾经在后次的店帮忙的长子高平、次子高富、三子高治一起在江户本町一丁目开设了“越后屋吴服(和服)店”,同时在京都开设了吴服的采购店。之后由于采取了被称为“越后屋商法”的独特的销售、贩卖与采购技巧,到1683年,不仅营业额在十年间增长了五倍之多,而且开设了分店和扩大了采购店的规模。后来将吴服总店转移到了骏河町,并开设了 “三井银两兑换店”。1686年鉴于江户汇兑店的顺利运行,高利从松坂移居到了京都,并开设了京都汇兑店,用来作为管理江户汇兑店和吴服店资金的本部。不过,此时的汇兑业务只是作为吴服业务的辅助机构。 三井家族在高利的带领下,事业上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到1688年已经在江户、京都、大阪以及松坂等地拥有了11家店铺,成为名副其实的横跨三都的富商。此后在三井高平、三井高公等历代开明的总领家领导下,经过组织的不断创新,规模与业务领域逐渐扩大,20世纪初发展成为日本最大的财阀组织。 (2)高利遗言与分家不分业:代际传承中的所有权控制 1693年,72岁高龄的高利出现了衰老的征兆,卧病在床的他自知将不久于人世,如何实现事业和家产的永续,成为病榻上的他最为惦念的事情。于是,高利召集了子女们协议遗产继承问题,并作成了遗书。在遗书中,高利将涉及总额七万二千余两的遗产总额扣除给妻子的部分(银100贯目,其中包括了嫁做人妇的女儿的份额)约七万两的总有资产分成70份,分别让给七个儿子、长女夫妻以及已被送做养子的五子及其女儿十人持有,各个子女持有的份额见表2-2-2-3。在诸子女当中,长子高平所持有的份额最多,达到41.4%,远远多于高富、高治和高伴,三人所持有部分之和也仅超过高平0.8%。在高利遗书作成的同时,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公司治理》 案例分析 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班级信计1202班~ 姓名杜帅 学号 0226 成绩

[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一、前言 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内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 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 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亿元。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 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 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 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929 026 元、营业成本657 113 元及净利润 176 923 元,同时对公司 2011 年度其他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2013 年 5 月 29 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公司自查和媒体曝光,华锐公司主要存在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的问题。华锐风电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签订销售合同、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这三个条件。相比前两个确认条件,完成吊装是完成难度最低的条件。而事

IBM公司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案例研讨个人分析报告 工商管理(本)____________ 第_2______组 学生姓名学号 本次案例题目:美国IBM公司的兴衰 本人承担的具体学习研讨主题:问题四:请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在IBM公司运营中发挥作用?问题五:对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何启发? 案例概要: 美国IBM公司从1984年左右开始由兴到衰,由年盈利66亿美元到1992年亏损达49.7亿美元。在此8年期间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埃克斯被迫下台。新上任的格斯特纳对公司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更换2/3的高层经理人员,将公司原来的分权管理改为强调各部门资源、技能和思想的更大程度的共享。公司开始出现转机,并由亏损到1996年盈利约60亿美元。 问题四:请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在IBM公司运营中发挥作用? 1.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与被监督角色。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IBM公司前任董事长的罢免和新董事长的产生,主要靠的就是董事会约束这股力量。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查、批准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决算,盈利分配方案;选举、监督和罢公司正、副总经理(经理)等公司的高级职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这些职责能否得到有效行使,自然与董事会的组成是否合理有关。在IBM公司,其原来的董事会中3/4成员基本上只起装饰作用,董事会议已沦为形式,董事会只能依靠其常设的执行委员会来行使职责。然而公司执行委员也没有行使好执行董事的有力监督权。 2.资本市场约束。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经营者的行为也具有不可忽视的约束作用。尤其是股票上市的公众公司,随时都在对公司经营者发挥一种鞭策和牵制的力量。在股票市场上,股价的涨跌与企业的金利能力和资产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公司经营状况看好,股价就会上涨,经营状况不良时股价就会下跌。这种关系在IBM公司“三起两落”发展历程中得到了鲜明的反映。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正是从切

公司治理学案例分析

国美案例分析 黄光裕的倒下 引子2008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证实“首富”黄光裕涉嫌在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过程中违规。证监会表示:2008年3月28日和4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6.90,-0.17,-2.40%)(SH 600898)、中关村(6.00,-0.06,-0.99%)(SZ 000931)股票异常交易立案侦查,调查发现在涉及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有重大违法违规嫌疑,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已经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到公安机关。北京鹏润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光裕,黄光裕所涉嫌的问题包括三个方面: 1、操纵股价,也就是操控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4.07,-0.03,-0.73%):2007年下半年,*ST金泰连续拉了42个涨停板,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妖股”。它创下了A股市场个股连续涨停数量的历史之最。 2、黄光裕为让国美实现在香港上市,通过行贿前商务部官员郭京毅等要员而绕开商务部的相关审核规定。 3、早年黄光裕兄弟初创阶段曾出现违规贷款13亿元。 过程2008年11月24日23点,北京鹏润大厦18层的国美电器总部仍然灯火通明。国美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各司其位,静待一场紧急会议的结果。黄光裕掌控的国美帝国经历了22年来最为漫长难捱的一天,而黄本人却缺席了。2008年11月25日清晨,国美总部的例行晨会上,黄不惜违反香港证监会规定,提前公布“第三季度盈利5亿元”以安抚员工紧张的情绪。2008年11月25日下午的情况要好些:海尔集团副总裁周云杰率队拜访国美总部,并奉上2009年第一笔23亿元的供货大单。但几乎同时,更多的供货商开始盘点与国美的未结算货款,一家银行下令紧急核查国美及黄光裕关联企业的贷款情况。2008年11月25日,国美电器首席执行官陈晓在晚上主持国美全国紧急视频会议,暂时缓解了正在国美蔓延的慌乱。国美留守内阁统一了对供货商以及普通员工的安抚策略,并根据会议内容将制定《致国美全体同仁书》,即日下发至遍布全国的1300多家门店。 紧急会议的第二天,国美迅速展开自我救赎:上海国美开始约供应商恰谈货款结算的相关事宜。国美将在内部流程上缩短结款审批周期,同时在供应商还款方面也会有一些新的政策。消息人数指出:维护好供应商的利益,是国美生死存亡的关键,即使是国内最强势的家电厂家也承认,每与国美谈判一次就“如同被扒了一层皮”,现在无疑是国美的老对手苏宁提升市场话语权的绝佳机会:黄光裕一事曝光当天,苏宁即连夜在其总部南京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商讨黄光裕拘查的影响和对策。 进一步看:到2010年5月,国美需进行46亿元可转债的赎回,其年利润只有20亿元左右,资金压力可想而知,苏宁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持有现金125亿元,是国美的4倍,并非没有可能在必要时刻接盘国美 黄光裕男,1969年5月出生,属鸡,广东汕头人,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一分院(1988年7月~1992年7月)2008年10月7日,《2008胡润百富榜》在上海揭晓,39岁的黄光裕以财富430亿元,第三次当上中国首富。在此以前:他曾在2004年以财富105亿元;2005年以财富140 亿元分别两次蝉联2004~2005年首富,2007年以财富450亿元2007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排名第4;200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则计算黄光裕的财富为183.60亿美元,位居第三。黄光裕拥有香港上市公司35.55%的股份,市值140亿元;零售非上市公司100%的权益,市值约100亿元;历年套现135亿元,部分投资到房地产领域。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1-2

2006404030 丁纲意 2006404031 邱达超 2006404032 陈明春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一:安然事件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几点启示 安然事件使我们看到,不论多么有实力的公司,一旦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最终将葬送企业的发展前程,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安然公司破产并非偶然,其公司治理外部和内部机制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暴露出美国在公司制度建设,注册会计师的监管模式以及会计准则制订效率和模式上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一、安然事件暴露出美国公司治理中的缺陷 公司造假不仅危害投资者利益,还严重是投资者信心。安然事件反映的问题有制度方面因素,但更多的是执行方面因素,暴露了美国公司治理缺陷为: 1. 独立董事不“独立”、不“懂事”。美国的公司治理秉承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这一基本模式,实行单一董事制,把执行经营职能的董事和执行监督职能的董事组合在一个董事会中,不设监事会。为了防止股东大会成了“鼓掌大会”,美国十分注重独立董事制,并要求独立董事主导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工作。然而安然事件却表明,独立董事行同虚设! 安然公司17 名董事会成员中,有15 名为独立董事,并且都是社会各界的知名人物,就是这些德高望众的人,要么正与安然进行交易,要么供职于安然支持的非赢利性机构,对安然的种种劣迹孰视无睹,根本没有为安然公司的股东把好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关。 2. 股票期权计划并不完美。股票期权指公司根据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授予

其高层管理人员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可将公司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鼓励经理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不是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从而有助于克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经理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使经理人员从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最终使公司经营效率和利润获得大幅度提高。90 年代,这一计划得到很大发展,美国现在以股票期权为主体的报酬制度已取代了传统报酬制度。但安然事件表明,这一计划并不完美,安然公司不断利用重组、资产置换、财务制度作出较好的业绩,以维持其过高的股价,而股票期权制就像免费的午餐一样,使经理人员可以大胆加以利用而无须担心支付任何的“利息”,成了单纯性的奖赏。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公司业绩严重脱节,导致股票期权激励作用弱化。 3. 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公司治理力度不够。金融中介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属于市场导向型,银行被禁止持有公司股票,使银行难以真正参与公司治理。另外,美国公司股权非常分散,企业的大股东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共同基金等) ,但根据美国和1934 年通过的《证券交易法》规定,机构投资者不能对被持股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造成内部约束机制不强。虽然美国的资本市场非常成熟,但在对股东和董事的监管上仍显出其脆弱的一面。在安然破产案中,J . P 摩根集团、花旗集团和不少退休基金都损失惨重,最终落得“财”、“誉”两空。 二、安然事件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几点启示 不可否认,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仍是比较先进的,对我国公司治理改革方面

公司治理学习题

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述 一、单选题 1.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公司的所有者是全体()。 A.股东 B.董事 C.监事 D.经理 2.经营者的权利受()委托围的限制。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机构 3.在现代企业中,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A.承包经营关系 B.信任委托关系 C.委托代理关系 D.地位相同关系 4.最适合集中巨额资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制度是()。 A.合伙制企业 B.公司制企业 C.业主制企业 D.以上答案均不正确 5.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经理班子 二、多选题 1.公司制企业包括()。 A.业主制企业 B.合伙制企业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的共同点有()。 A.对外均承担有限责任 B.股权证明形式相同 C.都必须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 D.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3.公司制企业的股权分散化导致()。 A.股东无法在集体行动上达成一致,造成治理成本提高 B.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弱化,特别是小股东 C.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D.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出现分歧 4.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的局限性包括()。 A.企业价值增值的来源不仅仅是股东最初投入的物质资本要素 B.人力资本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资源,企业职工也与股东一样承担了与企业经营效益相关的风险

C.股权的分散和流动降低了股东承担的风险,其关注企业的积极性减弱 D.经营环境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群体的利益受到企业业绩的影响,企业越来越演变为“社会的企业”。 5.下列哪个组合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A.某公司为某设备投保,保险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保单时,保险公司要求该公司采取必要防盗措施。 B.选民选举人大代表,要求其真正代表选民的利益。 C.原告聘请律师,要求其努力办案 D.住户要求房东履行好房屋修缮义务 三、判断题 1.出资者依法对公司注入资本金后,出资者不再直接支配这部分财产,也不得从企业中抽还。() 2.在公司制企业中,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权益,公司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4.公司治理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管理。() 5.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四、问答题 1.公司制企业较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有什么优越性? 2.公司治理问题是如何产生的? 五、案例分析题 1.甲某与乙某两个自然人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命名为“天地有限责任公司”,在某地购地100亩,开发A房地产项目,并成立了地产部和建筑部,由丙某向该公司提供建材。现货款到期,而公司无力支付,丙某是否可以拍卖该公司土地以取得货款?能否要求甲或乙偿还?如甲、乙两人成立两家公司:天地和土木,前者拥有地产等财产,后者负责建筑事务,自然建材款由其承担。除此之外,两家公司股东、地址、人员均相同。如货款到期,土木无力支付,丙某是否可以拍卖天地的土地得到货款? 2.某股份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8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有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丨经典案例

2015年公司法十大典型案例 法务部查阅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度对外公开发布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及典型案例,从中筛选出公司法领域较具典型实践指导意义的十个案例,并附上每个案件的“裁判要旨”,以飨读者。 案例一 案例名称:沙港公司诉开天公司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31日发布典型案例 【入选理由】 本案当事人对执行分配方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出资不实股东因向公司外部债权人承担出资不实的股东责任并被扣划款项后,能否以其对于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就上述款项进行分配。对此,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而美国历史上“深石案”所确立的“衡平居次原则”对本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该类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若允许出资不实的问题股东就其对公司的债权与外部债权人处于同等受偿顺位,既会导致对公司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也与公司法对于出资不实股东课以的法律责任相悖。故本案最终否定了出资不实股东进行同等顺位受偿的主张,社会效果较好,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也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裁判要旨】 最高法院接受了美国判例法中的“深石原则”,首次确认出资不实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外部债权人的受偿顺位,也就是说公司资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非股东债权,剩余部分才能用于清偿股东借款。 案例二 案例名称: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案例索引:最高院获奖案例 (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589号 (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261号 【入选理由】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中规定的股东除名权是公司为消除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产生不利影响而享有的一种法定权能,是不以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思为前提和基础的。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除名决议作出时,会涉及被除名股东可能操纵表决权的情形。故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本案中,豪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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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论 1、企业的发展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制度是企业经济形态的法律范畴,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通常指的是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1)业主制企 业: (2)合伙制企业 (3)公司制企业 2、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企业(知识了解) (1)公司在古罗马和中世纪的萌生:康枚达(Commenda)、索塞特(SOCietaS) (2)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特许公司,如1600年,特许的、专营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被认为是第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 (3)19世纪中期公司制的确立。 (4)公司在19世纪末的普遍发展。 3、国内公司治理的研究主题(一般了解) 第一个主题: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经营者腐败问题。(监督经营者)经理人员腐败的表现形式 1、在职消费膨胀; 2、侵占和转移企业资产; 3、信息披露不规范,报喜不报忧,对重大经营活动不做出应有的解释; 4、经营行为围绕着个人眼前的成绩、地位和利益展开; 5、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工资、奖金、集体福利等收入增长过快,侵占企业利润; 6、财务关系透明度低,甚至搞“黑箱操作"? 7、置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搞不分红或少分红,大量拖欠债务; 8、抵制兼并重组。 第二个主题: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 政策层面: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研究关注的重点: 随着研究的深化,学者们的研究集中在两个焦点问题上。 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力如何分配与制衡; 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化后如何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 4、公司治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一般了解)公司治理学是一门通过对公司治理的综合性硏究,探讨公司治理实践中具有共性的基本原理、运作规范和方法的科学。 第二章公司治理基本框架 1、说明责任和问责制(一般了解)委托代理安排的实施,要求代理人在行使权限、履行职责时要将其行为的结果向委托人报告, 以示其行为的正当性。 说明责任和问责制,是指由于代理人利用了委托人的资源并以此获得收益,因此代理人有将自己行为的结果向委托人进行说明报告的义务。

万科公司治理

万科公司治理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知识管理部 2008年11月 修订记录 版本号发布日期编制审核备注 V1.0 2008-11-20 知识管理部房地产业务部审核通过

目录 背景:........................................................................................................................................................................- 3 - 1 万科的股权结构及模式分析............................................................................................................................- 3 - 1.1万科股份制改造历程............................................................................................................................- 3 - 1.2“三头博弈”模式分析........................................................................................................................- 4 - 2 万科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 4 - 2.1万科公司治理理念................................................................................................................................- 5 - 3 万科职业经理人制度........................................................................................................................................- 5 - 3.1经理人变更一览....................................................................................................................................- 6 - 3.2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 6 - 3.2.1 职业经理人是万科生存、扩张所必需的第四种要素.............................................................- 6 - 3.2.2 用企业文化激发职业经理人的热情和持续进取心态.............................................................- 6 - 3.2.3 不断打造职业经理人的团队意识.............................................................................................- 6 - 4 万科股权激励制度............................................................................................................................................- 7 - 4.1 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 7 - 4.2股权激励的对象....................................................................................................................................- 7 -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公司治理》 案例分析 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班级信计1202班 姓名杜帅 学号201253100226 成绩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一、前言 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 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21.70%,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1.68 亿元。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929 026 312.10 元、营业成本657 113

公司治理学考试要点.doc

第一章新兴学科的诞生 1.企业制度演进的脉络:古典企业制度(业主制合伙制)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 2.公司治理内涵: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 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3.公司智力学在管理学科中的地位(与其他专业管理学的区别): ①、导向:战略导向“公司向何处去”vs 任务导向“使公司怎样到达那儿” ②、侧重点:对是否恰当决策与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控制vs 业务经营管理 ③、主要作用:保证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的正当有效性vs 如何使专业经营管理更有效率 效力 4. 公司治理的学科性质:交叉学科、应用学科、新兴学科 5. 公司治理学的特点:科学性、艺术性、技术性、文化性、演化性 6. 公司治理学的研究方法:①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②制度分析方法③比较分析法④实验研究方法 第二章理论框架与基本问题 1.公司治理的当事人:①债权人、经营者、雇员;②供应商、客户和社区、政府 2.公司边界:①财产边界;②组织边界;③法人边界 3.公司治理边界:指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公司治理边界的内容包括:①主要当事人组成的组织结构,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 ②董事与董事会作为股东代表在相互博弈以及与其他当事人的博弈均衡 ③接管威胁、代理权争夺、财务结构等博弈形态 4.母公司治理边界>子公司治理边界 公司治理边界主要类型:①有限责任与集团子公司的治理边界②集团母公司的治理边界③网络经济中的公司治理边界 5.公司治理机制设计的主要原则:①激励相容原则②资产专用性原则③等级分解原则④效用最大化的动机和信息不对称假设的原则 第三章股东权益:谁是治理主体 1.股东权益: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投资的那部分财产而享有的权益 2.普通股的权利:剩余收益请求权和剩余财产清偿权;监督决策权;优先认股权;股票转 让权 3.优先股的权利: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清偿权;管理权 4.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比较: ①在公司经营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参与权益vs不参与权益 ②承担的风险不同 ③偿还期限不同 5.股东会议的形式:普通股东会议(每年一次)和非常股东会议(非定期临时) 6. 股东会议的表决制度: ①举手表决(一人一票) ②投票表决(法定表决制累加表决制) ③代理投票制 7. 中小股东维护机制: ①累计投票权制度;

(完整word版)娃哈哈事件看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从“娃哈哈达能事件”引起对公司治理思考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为中国最大全球第五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2010年,全国民企500强排名第8位。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饮料企业。近期出现达能强购哇哈哈事件,达能公司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引发娃哈哈集团员工的强烈反对,并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事件的背景和起因: 事件发生在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后续发展至39家合资公司。浙江行首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亚洲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尽管达能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但整个娃哈哈集团经营、生产的决定权都集中在宗庆后手里。 在与达能合作近10年的时间里,宗庆后凭借自身在娃哈哈多年累计的威望、强硬的工作作风,一直牢牢地掌控着娃哈哈的控制权。达能曾派驻研发经理和市

场总监,但都被宗庆后赶走。 据悉,在与达能合作之初,宗庆后与达能的“约法四章”就是宗庆后强硬作风的最好体现: 第一,品牌不变; 第二,董事长的位置不变; 第三,退休职工待遇不变; 第四,45岁以上职工不许辞退。 2007年4月8日,宗庆后披露达能强购娃哈哈事件内幕。娃哈哈和达能之间的矛盾大白于天下。 公司控制权之争之“股东战争”模式,系公司股东间矛盾激化,相关各方以道德资源、法律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等为基础,进行激烈对抗,其形式包括诉讼、仲裁、谈判、舆论造势、刑事追究甚至仇杀引发刑事案件等等,典型案例如“达娃之争” 1.针对“达娃之争”引起的思考 通过“达娃之争”中看出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一份不明确的《合资合同》而导致的,从其不明确的合同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大问题: 第一,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优先受让权缺乏适当的约定。 第二,对于达能缺乏足够的“非竞争”要求。 第三,对于“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规定不够严格。 根据合同法上的规定与约束,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只要双方在没有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签订的,那么它就应该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而合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公司法经典案例分析全面深入的 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司法中的经典案例分析有什么呢?看完 ___的公司法经典案例的分析后你就会明白了! 一道司法考试中公司法关于诉讼制度经典案例,问题如下: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内容违反、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院撤销。 第三十四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七十五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 ___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 ___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___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 ___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___解散公司。 对于以上诉讼制度怎样列原告、被告? 【解答】《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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