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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2017年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1月出版

文本目录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 (3)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3)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4)

二、行业规模与发展趋势 (6)

1、行业上下游情况 (6)

2、行业发展历程 (6)

(1)增值代理阶段 (7)

(2)个性化定制阶段 (7)

(3)行业服务阶段 (8)

(4)应用软件产品化阶段 (8)

(5)多平台应用和服务创新阶段 (9)

3、行业发展现状 (9)

(1)全球信息技术服务市场逐年稳步增长 (9)

(2)全球信息技术服务业加速向新兴国家转移 (10)

(3)我国信息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11)

(4)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日趋活跃,我国成为主要的接包国之一 (12)

(5)行业服务模式加速转型 (14)

4、行业发展趋势 (14)

三、行业基本风险 (15)

1、政策变化风险 (15)

2、市场需求变化风险 (16)

3、市场竞争风险 (16)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和科技部。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工信部下设软件服务业司,专门负责指导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研发,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产品。

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为:受工信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订立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及本行业的推荐性标准等。

我国对软件开发企业实行认证制度,对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实行登记制度。我国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由经上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

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软件企业的年审则是由负责认证的行业协会初选后,经同级软件企业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生效。

我国软件产品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由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

2、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在IT服务行业,我国近年来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该规划将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列入重点发展领域,并提出“把握软件服务化趋势,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和模式创新”,“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等非核心业务,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服务外包体系”和“加速行业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推广”等重点发展任务。

2009年9月,财政部等部委发布了《关于鼓励政府和企业发包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企[2009]200号)提出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积极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制定相关的发包规范和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技术标准、研究建立服务外包企业服务评价制度机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手段,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等一系列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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