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发布处室[自学考试处]发布时间[2013-02-28 15:01:40]

点击次数:

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我省2013年上半年申请免考即将开始,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每天8:00--22:00,考生受理、提交材料、交费截止时间为 3月11日11:00。

本次申请免考政策有部分调整,如办理免考须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通过学信网在线查验各类证书和普通高校在籍生省份确认、免考受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等。(详情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请考生及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免考。

2013年2月28日

修改处室:【自学考试处】修改时间:【2013-02-28 15:01:40

当前位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绩管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处室[自学考试处]发布时间[2013-02-01 17:12:20]

点击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办公室:

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综合改革,网上信息系统也重新进行了开发和改进,考籍管理等各项管理也应与之相互适应和配套,为使考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经认真研究并征求各市意见,现将有关变革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报名点(免考和毕业申请)的遴选工作

1.免考、毕业报名前,各市自考办必须遴选认真负责、服务考生意识强且有能力完成支付和受理工作的报名点。报名点数量不易过多,并相对固定。在报名开始前五天,市自考办通过专网填报报名点代码、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填报完成后,打印报名点列表,加盖市自考办公章后传真至省自考办备案。省自考办将按上传的报名点信息向社会公布。

2.各市自考办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报名前,各市自考办要召开有关报名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报名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名点,大力宣传我省自学考试政策,确保各报名点对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得到落实。

3.报名期间,各市自考办要深入到各报名点,加强对报名点的检查和督导,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防止漏受理和未支付现象的发生。

二、有关免考的政策调整

1.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中“考生凡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的规定。考生网上申请免考时,其电子考籍档案中须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

课程合格成绩。

2.由于网上申请免考时,在线查验各类证书后向考生反馈结果,所以,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不再公布。

3.申请免考期间,如果考生电子考籍档案中身份证号、姓名、照片信息有错误,应先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并提供有关材料。由省自考办统一审批,凡因提供材料有问题,未通过审批修改信息,当次不予免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网上申请完成后,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提交材料、网上交费。报名点登录网上信息系统,使用“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身份证信息进入受理页面,为考生办理受理、交费。

5.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学信网可查到的考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查不到的考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在校生”申请免考。学信网可查到的考生,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骑缝章的本校制式的“学籍登记表”。如果查不到的在校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骑缝章的本校制式的“学籍登记表”,同时提交“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和复印件。“3+2 ”和五年一贯制的考生需取得专科学籍后再申请免考。

“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成绩、学时学分等信息,使用“▲”标识用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单页成绩单或成绩证明无效。

6.市自考办汇总整理免考材料后,要对免考材料进行认真初审。

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如发现材料缺失、所提交的复印件的字迹、印章和加盖的印章不清楚等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报名点和考生补充和修改,以免影响考生办理。未及时补充和修改的,当次不予办理。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7.现场办理免考时,各市自考办要提供有关助学高校最新的教学计划和该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籍登记表”制式样张。

8.“免考审批结果”的公布与查询。省自考办在4月18日17:00前、10月18日17:00前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如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于4月18日、10月18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办理免考申请所在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自考办及时通知考生。

三、有关课程衔接、证书对接的政策调整

1.衔接课的申报。免考申请期间,各助学院校登录我院网上信息系统上报衔接课数据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院校上报信息报告单”,核对无误后,主管自学考试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印章。各助学院校于上半年3月15日、下半年9月15日前将当次“院校上报信息报告单”上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在免考审批期间报省自考办。

2.使用证书对接课的要求。使用“资格证书”对接有关课程,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有关毕业申请的政策调整

1.“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公布后,比对结果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比对无结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申请后,凡要求考生提供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省自考办在免考和毕业审批工作结束后,对留存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保管备查。原则上材料保存一年,之后进行销毁处理,销毁处理方式要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各市自考办接此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贯通,同时要加强宣传,使报名点和广大考生了解我省考籍管理工作的调整,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31日

附:免考及毕业具体环节及时间安排

免考具体环节及时间安排

毕业具体环节及时间安排

修改处室:【自学考试处】修改时间:【2013-02-01 17:12:20】

[关闭窗口]

当前位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2013年上半年自考补报名

发布处室[自学考试处]发布时间[2013-02-01 16:01:34]

点击次数:

关于2013年4月份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补报名的通知

河北省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于2012年12月20日结束后,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完成报名工作,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6日-10日每天8:00-22:00进行自学考试补报名工作。

注意事项:

1.报名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12487264.html,

2.社会考生报名从“社会考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在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时,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在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时,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所选委托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交纳报考费。

3.在校学生(本校设有报名点)报名从“在校学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报名时,将通过学信网进行验证,只有高校在籍学生才能进入系统继续报名。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和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均需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本校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4.考生当次报考只能从一个入口进行报名,因为系统有记忆功能,考生切记必须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输入错误的姓名,第二次将不能进入系统报名。

5.网上支付通过易宝支付进行。易宝支付支持网上支付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等多家银行。进行网上支付的社会考生和报名点须在报名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打“易宝”客服电话

010-********。

6.从本次报名开始不再进行现场照相。考生报名前,必须先自己准备电子照片,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生必须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支持JPG或JPEG格式的图像文件、图像文件不能小于15k而且不能大于2M,图像大小要求高×宽为:48×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无法完成报名流程。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从2013年起所有公民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因此本次报名考生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原来报名信息中填写的15位身份证号码、军警号,本次报名时需改为18位身份证号码,但身份证号码中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号码不能更改。如需要修改错误的证件号,须携带有关资料到市考办办理。

8.报考系统为考生提供了网上购买教材的服务功能。教材等资料的领取有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考生自主选择。

9.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可从网上查阅或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若有问题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新考生在考前5日内到选定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10.报名结束后,考生仍要经常关注省、市考试机构相关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便掌握各种考试信息。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2月1日

修改处室:【自学考试处】修改时间:【2013-02-01 16:01:34】

[关闭窗口]

当前位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2013年上半年自考补报名

发布处室[自学考试处]发布时间[2013-02-01 16:01:34]

点击次数:

关于2013年4月份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补报名的通知

河北省2013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于2012年12

月20日结束后,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完成报名工作,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6日-10日每天8:00-22:00进行自学考试补报名工作。

注意事项:

1.报名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12487264.html,

2.社会考生报名从“社会考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在报考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时,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在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时,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所选委托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交纳报考费。

3.在校学生(本校设有报名点)报名从“在校学生报考入口”点击进入系统。报名时,将通过学信网进行验证,只有高校在籍学生才能进入系统继续报名。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课程和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均需先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支付,然后在报名期间内到本校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缴纳报考费。

4.考生当次报考只能从一个入口进行报名,因为系统有记忆功能,考生切记必须输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输入错误的姓名,第二次将不能进入系统报名。

5.网上支付通过易宝支付进行。易宝支付支持网上支付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等多家银行。进行网上支付的社会考生和报名点须在报名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业务。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打“易宝”客服电话

010-********。

6.从本次报名开始不再进行现场照相。考生报名前,必须先自己准备电子照片,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生必须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支持JPG或JPEG格式的图像文件、图像文件不能小于15k而且不能大于2M,图像大小要求高×宽为:48×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无法完成报名流程。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从2013年起所有公民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因此本次报名考生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原来报名信息中填写的15位身份证号码、军警号,本次报名时需改为18位身份证号码,但身份证号码中本人的出生年、月、日号码不能更改。如需要修改错误的证件号,须携带有关资料到市考办办理。

8.报考系统为考生提供了网上购买教材的服务功能。教材等资料的领取有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考生自主选择。

9.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可从网上查阅或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若有问题可与当地自考办联系。新考生在考前5日内到选定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10.报名结束后,考生仍要经常关注省、市考试机构相关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便掌握各种考试信息。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2月1日

修改处室:【自学考试处】修改时间:【2013-02-01 16:01:34】

[关闭窗口]

当前位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考试机构简介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通讯录

发布处室[自学考试处]发布时间[2010-11-02 09:14:29]

点击次数:

修改处室:【自学考试处】修改时间:【2010-11-02 09:14:29】

[关闭窗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是为增强铁路系统和我省人才竞争

实力,提高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为指导,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较好地运用人力资源理论与技术解决现

实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基本要求是: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并具备较好解决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问题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

激励能力。

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为大学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取学分制,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13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不少于77学分,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并核准专科毕业证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由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学生申请学位需参加北京地区学位英语考试,由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学位申报按河北省自

考办的程序申报。

专业代码:020218

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