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孝东大院内超速行驶
(11月25日安全经验分享)
一、事情经过:
2013年11月13日,鄯善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交通安全管理路查中,我站员工马孝东在中心审批完作业计划书后,于上午12:17分驾驶新K-60119在迎宾大道转盘路段由东向西行驶,限速30 km/h,实际行驶40km/h。超速10km/h.属交通违章。已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在全站通报批评。
二、主要原因:
1、马孝东对交通安全规定学习不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皮,是本次违章的主要原因。
2、我站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力度不够,对员工要求的多,监督检查的少。
三、吸取的教训:
1、加强驾驶员人管理,利用冬季学习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2、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消除交通方面的安全隐患。
3、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安全考核力度,促进安全管理。
锅检站
2013年11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