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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郯城县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

参保单位: 医保卡(社保卡)个人编号:

注:1、此表一式两份,医保办、稽核科各执一份,入院3日内填写。

2、办理审核时务必携带急诊病历几相关材料(公安、单位、街道等部门证明)。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8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进行深度剖析,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职工年末参保人数,退休人员年末参保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组织及个人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梳理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量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总数 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 一、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年末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上海市职工年末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2018版

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 2018版

序言 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从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趋势变化。 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及发展趋势。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经过专业统计分析,清洗及整理得出。 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分析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指标分析 (3) 一、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 数比重统计 (3) 四、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河北省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参保总人 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7) 一、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 四、河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实施方案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实施方案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80号)和《X 市医疗保障管理局X市财政局关于做好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X医保[X]99号)精神,制定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统一覆盖范围。即覆盖我区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驻地武警等。对于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只能选择参加其中一种,不得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 1.筹资标准

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含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 2.缴费时限 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X年度集中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全户外出家庭和12月31日前未及时上户口的新出生人员可放宽至次年2月28日。其他时间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缴费时限内确认的精准扶贫对象,可在次年的2月28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统一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按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和个人参保缴纳费用收取等工作,村(居委会)级经办人员协助办理,X市医保中心X管理部负责审核。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驻地武警官兵、宗教教职人员由所在的学校、单位负责信息采集、录入和个人参保缴费等工作,X市医保中心X管理部负责审核。 1.缴费方式 (1)X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代收代缴。新增参保人员可通过社区及村委会进行缴费,续保可通过微信、银行代扣、现金缴存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2)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武警官兵由单位代收代缴。

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基本医 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数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 计局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 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指标分析 (3) 一、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3 四、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黑龙江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7) 一、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 四、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黑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医疗保险中会计凭证

医疗保险中的会计凭证山东省广饶县人民医院蒋春江 摘要:为了管好,用好,监督好医疗保险资金,更好的保障国家医疗财政资金有效的投入。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怎样合理合法的制作,医疗保险报销中的会计原始凭证,怎样科学合法的确定的原始凭证格式范围和种类。 关键词:新农合医疗保险会计原始凭证督查单财政投入 现在中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城乡合作医疗,他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保险。另一类是城镇职工合作医疗,主要包括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国家为了提高全体国民的身体素质,以及为了贯彻全民医疗保障,惠民政策的正确实施,于是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医疗保障,特别是近几年我国推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投入量更是在飞快的增加。当前,为了方便群众在异地看病。国家正在不断的加快医疗改革的进度,对群众因病在各地住院的住院费用,下一步国家可能会在全国联网报销,这就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把联网报销的各种合法合规的原始的会计凭证,设置好,利用好,管理好,监督好。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会计的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现在各地对医疗保险中的会计原始凭证,管理上很不统一,我认为这严重影响了,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合法有效的执行情况,不利于监督机构的监督。 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作为合作医疗的原始报销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地医院住院部出具的,医院住院收费专用发票“报销凭证”一联。 (2)医院住院部出具的,医院病人用药明细费用表。 (3)医院病历档案部门出具的,医院病人病历档案复印件。 (4)有医院病房主任医师或有资格的医师开具的,病人住院诊断证明原始件。 (5)病房医师出具的出院记录。 (6)病人自己提供的,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病人索引页复印件。 (7)包括,病人的主管医师签字,病人住院病房的科室主任签字,医院督查人签字,医保联网部门的签章。形成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督查告知单, (8)医院的医保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或城镇职工特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清单。 另外病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等,全国各地都有所不同。 随着国家合作医疗全国联网进度的加快,为了更好的方便参保公民的合作医疗及时有效的报销,现在大部分报销程序需要简化,需要我们会计人员根据新形势,制定出合法可行的会计原始凭证的标准附件。 现在,我们常用的就是,只要具有前文所列举的,第1条,第7条,第8条我们就可为参保者报销,直接付款给参保病人。因为这三条最能体现简洁,真实,科学的理念。 第一、医院住院收费专用发票,作为原始报销凭证的原件,它是有医院提供的唯一一张最具法律效应的单据。他有综合详细的收费项目金额,有法人资格医院单位的公章。有国家税务局签章。 第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督查告知单,(简称;督查单)这应该是最重要的医疗会计凭证。这张凭证的形成, 首先,需要医生通过初步判断,了解该参保病人病情是否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然后填写该‘督查单’,具体要由病房分管该病人的住院医师,根据病情填写表格的基本内容,并且亲自在上边签字。另外,对一些治疗中必须用而又不报销的药品,要与病人及家属沟通并且让病人及家属在此‘督查单’背面记录签字。 其次,为了更好的加强医院医师的责任心,还要求病人所在病房科室的主任,对病人及病情核实后亲自签字证实。 再次,对医疗督察人员要求亲自到病房病人的床前,实地核实病情及病人个人信息身份,然后盖章确认。 最后,再通过医院医保联网部门,认真审核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与医保机构联网确认后盖章。 第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或城镇职工特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清单 该凭据明确的记录了病人报销的金额,报销的标准范围,领款人员要看好单据内容,如有疑问当时解决,最后在领款人一栏如实的签好名字,拿好副联,如有其他商业保险,可以向医院申请二次报销单据复印件。 对此,我们要严格要求,并且促使各种监督人员真正负起责任,为国家的医疗资金把好关,保护好公民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骗保现象,对那些为参保病人提供假证明的基层单位(单位,村或居委会)要全县通报,并撤销参保家庭及个人的医疗保险优惠。并且处罚他们一到三年内不允许他们参保。对督察人员的失职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对不尽责的医师及科室主任要对他们进行经济上和行政上的惩罚。对服务人员没有尽到与参保者的沟通,给参保者造成损失者,要负相应的经济责任。 财会研究 172 财经界MoneyChina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模拟题

[模拟] 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与政策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具体比例是( )。 A.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5%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5% B.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C.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5% D.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参考答案:B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办法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第2题: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来源于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B.个人账户本金利息归个人所有,但不可以继承 C.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D.个人账户的管理由医院负责 参考答案:D A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B项,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C项,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 第3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中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是( )。 A.国有企业职工 B.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C.私人企业雇员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事指南【模板】

**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事指南**市社会保险**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 2018年1月1日实施 一、事项名称: **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二、办理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社会**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58号) 三、办理流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1、申请条件: 1)未参加职工**区本医疗保险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的; 2)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其在博罗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3)在博罗高等、中职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2、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务工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其中一方在惠州参保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时提供。) 3)在博罗高等、中职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博罗高等、中职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参保时提供) 4)《**市居民**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 3、办理机构: 各镇社保所负责各镇区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受理。资料齐备即时受理。 4、缴费标准 5、办理流程 1)博罗户籍居民: 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填写《**市居民**区

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前台办理参保。 2)异地务工人子女: 由学校或幼儿园统一填写《**市居民**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异地务工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其中一方在惠州参保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3)博罗高等、中职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参加居民医疗,由学校组织发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参保,并统一填写《**市居民**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供参保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1 6、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 地址:业务办理人户口所在镇的社保所。 电话:******** (二)**区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 1、申请条件: 1)本市内各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 2、办理机构: 1)博**县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镇)地税参保 2)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可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和登记等相关手续。 3、缴费标准: 四、咨询、投诉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前言 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城镇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现 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情况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占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比重统计.3 四、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同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占全国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是多措并举,医保宣传有广度。岁未年初,结合医保费用集中征收工作,采取分片包干、逐级落实的方式,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村入组,通过开展坝坝会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将医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针对部分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医保业务不精和政策不熟的问题,主动对接医保部门,集中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对居民医保实施细则、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将医保扶贫政策纳入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重要内容,上门宣传政策,逐户发放《高县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册》,瞄准贫困户宣传医保扶贫报销标准、办理程序等政策,有效提高贫困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二是强化管理,医保经办有温度。针对医保缴费任务重、时间紧的问题,在强化村委会现金交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基础上,主动转变经办理念,简化医疗保险缴费登记方式,提供自助终端、银行柜台、微信二维码扫描和工行“社保e缴费”等多种缴费服务,不仅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更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18735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为加强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们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综合流转衔接工作机制,以高标准的办事效率和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核心,实现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整体提升。现有医保业务专职经办人员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村(社区)由村四职兼管医保业务。

三是创新思路,医保服务有深度。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参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同步建成3个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级卫生室,全部完成医保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接入工作,群众可就近在村卫生室进行门诊治疗,即时报销门诊费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将上级投入到基层的各项便民服务等“捆绑打包”,集中落到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群众可在村党服务中心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障卡密码更改等资料收集上报等,足不出村办理部分医疗保险业务。主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监管力度,督促两定机构的医疗规范医药服务行为,重点加强对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XX年以来全镇享受基本医疗保障18000人次,医疗保障费用近XX万元,报销金额1526万元。 四是精准发力,医保扶贫有力度。围绕医保扶贫“两个100%”目标,认真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心连网贫困户基本信息数据,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完成所有贫困户医疗保险费用财政代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缴费。深入摸实贫困户致贫原因,精准识别“因病致贫”贫困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合理就医,确保贫困户县域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100%报销。XX年以来,全镇贫困户住院2082人次,总费用达510万元,经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支付金额为19.38万元,贫困户自付费用严格控制在9%以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还需加强。2018年,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任务完成率为99.01%,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医保费用无预期性增长,致使个别参保对象或特殊病员群体片面认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最新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 第三条个人账户金的支付范围: (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本人或其委托人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消费符合规定的费用: 1、药准字类药品; 2、中药饮片(需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单); 3、计划生育用品(包括药品和避孕工具);

4、消毒用品(卫消字类); 5、一次性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6、国食健字类保健食品; 7、其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纳入的与医疗健康有关的产品。 (三)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四条个人账户记入标准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前将个人账户金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第五条个人账户金归参保人个人所有,滚存积累,超支不补,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金按以下标准计息:当年记入部分,按结息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个人账户金本息(当年个人账户日均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账户上年结转的账户

余额本息),按结息日银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结息日为每年12月31日。 第七条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暂停记入,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后予以补记个人账户本金。 第八条参保人员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须办理社会保险费退收的,退收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应予以冲减。因终止保险关系等原因无法冲减的,参保人员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冲减金额。 第九条参保人员调离青岛市行政区域时,个人账户金余额随同社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账户金余额转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无法转入的,可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以及出国(境)定居存续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个人账户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将其个人账户金划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划入本人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模板】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019年第4版) 惠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惠州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有: 1、本市内各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在本市实现就业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上述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和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有: 1、拥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籍的居民,参加了职工医保的除外; 2、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包括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下简称参保学生); 3、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有一方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组织参加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同一户口簿内的

成员同时参保;参保学生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参保,相关手续到所属乡镇社保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见下表: 城镇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综合医保 住院医保 补充医保 综合医保 住院医保 补充医保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6.5% 2% 2% 0% 0.5% 0% 8.5% 2% 0.5% 参保职工按以上缴费标准按月缴费,并于每月25日前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二)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见下表: 2020年缴费标准(元/每人每年) 285元 居民医保费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由参保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基本医疗保险 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比 重统计 (3) 四、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员总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占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

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①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②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③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 ④北京市A类医院(19家)。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的有关信息,员工可以登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d813518128.html,/LDJAPP/search/ddyy/index.jsp)进行查询。 北京市A类医院名单

3、在异地医院看病就医时 员工在北京市以外地区看病就医(含门诊、住院)时,应注意: ①只能到本人医保手册记载的“异地医院一”、“异地医院二”两家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 ②不需携带医保手册,但应向医院说明本人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要求医院尽量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详见办公网人力资源部部门专区)进行诊治,减少个人负担; ③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4、急诊就医时 出现急诊情况时,员工可到当地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应转入本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 注意:急诊时,诊断证明书应开具为“急诊诊断证明”,票据、明细、处方等单据应加盖医疗机构的“急诊专用章”。 三、手工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1、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的起付线是1800元,即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

深圳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深圳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 版

序言 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洞察报告 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进行剖析和阐述。 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洞察报告 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等,对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进行了全面 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数据洞察报告 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大化,是了解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 (1) 第二节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深圳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深圳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深圳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深圳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2013版) 各缴费单位: 原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基金归集账户改为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请各单位在缴纳医保费时,按以下格式正确填写,以确保缴费金额及时、准确到帐。 开户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开户帐号: 011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 一、票据填写标准格式 1、同城转帐 参保单位在使用转账支票填写进账单时,在填写银行进帐单时,在收款人处按下图填写: 、备注栏内应以()的形式标注具体征缴专户的号码,以此来明确所缴基金种类,其中:(01)为基本医疗保险; (02)为工伤保险; (03)为生育保险;

(04)为城镇居民保险; (05)为新农合保险。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例如:单位编号为100000的企业,在缴纳生育保险基金时,进账单正确填写应为:l 收帐通知:

2、电汇、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 参保单位在通过电子汇兑、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缴费时,在填写相关凭证时,应按如下标准填写: 、收款人账号处应按完整填写帐号,如: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1 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 011-02 缴纳生育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 011-03 缴纳居民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 011-04

缴纳新农合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 011-05 温馨提示:各单位在填写帐号时,务必在主帐号与子帐号之间加“-”,否则无法入帐。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二、具体要求 1、各参保单位需按照上述标准格式填写相关缴费凭证;(温馨提示:同城支票与电子汇款填写方式有区别) 2、各参保单位需按照每月核定的征缴通知单金额足额、准确缴费; 3、各参保单位需按月缴费,不得在一张缴费凭证中缴纳多月费用; 4、以下情况会造成银行退票,使缴费不能及时到帐,将影响参保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医疗、工伤、生育待遇: (1)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缴费凭证的; (2)未按照征缴通知单金额缴费的; (3)备注信息不填写、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的。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众所周知,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企业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缴纳的。而单位所缴纳的费用是划入到统筹基金医保账户中,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一般是划入到个人账户中。那么,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多少呢?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保险同城网小编带来的简单介绍。 一般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不同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按照不同的比例分别划入到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其中,根据参保人员在不同年龄阶段确定划入的比例会有所不同。 其中,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5%;36周岁-45周岁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2.8%;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至退休的参保人员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3.7%;69周岁(含)以下的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70周岁(含)以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和退休人员的划入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6%。 另外,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以本人实际退休费作为划账基数的。一般根据所处年龄阶段不同,其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也会不同。如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4.6%;51周岁—6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2%;61周岁—70周岁划入到个人账户中的比例为5.8%;71周岁以上为6.4%。 最后,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单位职工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一般会在单位缴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入到个人账户中;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前提下,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会在每月月末划入到个人账户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参保人员所处的年龄阶段不同,所确定划入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与指导工作,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本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三条,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与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联的基本情况。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划入个人账户。自参保人员年满45周岁、70周岁的当年一月份起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之月起,按《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 第五条,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在本市、县转移、续保的,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个人账户资金不进行划转。职工因调转流动和其他原因跨区、县转移、续保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职工重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转往外府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应转移的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入接受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账户。 第六条,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的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有其主管部门或其他用人单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第七条,职工在参保期间被征为义务兵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有资金的继续计息。退伍回津安置后,其个人账户启封;退伍异地安置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八条,从地方考入军队院校及直接招收为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军队后勤财政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后,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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