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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习题3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何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A.投保人 B.受益人

C.被保险人 D.保险人

2.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年仅4岁之子丙为受益人。后丙意外夭折。甲有妻子乙,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子继承,因甲子先于甲死亡,故由甲妻转继承

D.应作为遗产由甲子继承,因甲子先于甲死亡,故由甲妻单独继承

3.某企业购进一台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备,并在保险公司对该设备投保了50万元。不久即发生保险事故,致该设备严重毁损,经有关部门估价,实际损失共60万元。另外该厂为扩大防止损失的扩大,还投入了5万元。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该企业( )。

A.60万元 B.55万元

C.35 元 D.50万元

4.当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导致部分损失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人不得终止合同

B.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

C.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投保人

D.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将保险标的未受损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5.王某于199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1 997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终身残废。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保险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但王强仍有权向医院请求赔偿

B.王某可以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C.王某须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D.若王强不幸身故,则保险金由其继承人受领

6.下列关于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重复保险就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B.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C.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重复保险的各个

保险人应当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7.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保险代理人既可为单位,也可为个人

B.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C.保险代理人不得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D.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8.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B.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和保险保障基金

C.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

D.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

A.房屋保险合同 B.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C.车辆保险合同 D.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2.2002年3月18日张某购置了一辆帕萨特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张因经常乘坐他人及张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5月20日,张某因病住院,小张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张受了伤,轿车完全报废。下列关于张某轿车毁损赔偿问题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张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B.张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保险公司如果赔偿,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公司如果赔偿,不可以对小张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3.李某于1999年10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2001年6月1 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7月10日仍未交付。8月1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

A.李某虽未按时交付保险费,但是保险人仍应按已交付保险费占全部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解除保险合同

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

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赵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与赵某的保险合同?( )

A.赵某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赵某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C.赵某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D.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保险合同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

5.孙某为其子孙一(现年15岁)投了人身保险,至今已交纳保险费满3年,受益人为其妻刘某和其母赵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如该人身保险合同为死亡险,则未经孙一书面同意,依照该合同签发的保险单不得转让或质押

B.假设孙一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经孙某屡次管教仍不改正,孙某自觉无脸面对邻居、同事,遂与其妻刘某商议共同下药毒死其子,但由于剂莹掌握不准,毒成了植物人,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在B项中,保险公司仍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由于刘某与赵氏未约定受益份额,故其两人平分

D.假设孙一由于走私毒品在逃避警察追捕的过程中摔断双腿,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现金价值,受益人为刘某与赵氏

6.曾某购得新车1辆,并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30万元。某日,曾某行车时被一出租汽车司机林某违章行驶而将其新车后部撞坏,造成损失1万元。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曾某既可以选择向林某索赔,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B.若保险公司向曾某支付了赔偿保险金,则曾某不得再向林某索赔

C.若林某向曾某支付了赔偿费,则曾某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D.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若曾某放弃对林某的索赔权,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7.下列有关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者数人

B.受益人只能由投保人单独指定

C.投保人可以单独变更受益人,而不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D.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8.关于人寿保险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人寿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B.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C.保险公司不得将财产保险和人

寿保险混业经营

D.保险公司依法破产后,应先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再清偿所欠税款


(三)不定项选择题

1—2.余某新买一辆“丰田”小轿车,为了降低可能的事故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他对车投了财产保险。请根据保险法的有关知识,回答第1—2题。

1.假如余某因投资股票急需资金,于是将“丰田"小轿车转卖于马某,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后,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B.不必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C.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D.应将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2.若因中国加入WTO,“丰田"小轿车价格大幅下降,则( )。

A.保险公司可以降低保险费,并按月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B.保险公司可以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C.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月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D.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陈某为其父向保险公司投两全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陈某发现将自己父亲年龄申报有误。就有关错误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陈某父亲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

B.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陈某补交保险费

C.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D.如果陈某申报的其父年龄不真实,致使陈某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陈某无权请求保险公司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4.张某为其62岁的母亲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3年后,张某的母亲因意外事故死亡,该保险公司应向谁支付保险金?( )

A.如果张某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应当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B.如果第三人为受益人的,该保险公司应当向该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C.如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张某支付保险金

D.如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应当向张某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四)案例分析题

题1

某厂女工王某于1996年6月22日为贺某投保(贺某与王某为婆媳关系)。经贺某同意后购买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5份,指定受

益人为贺某之孙、王某之子甲,时年12岁。保险费按月从王某的工资中扣交。交费一年零八个月后,王与被保险人之子乙离婚,法院判决甲随乙共同生活。离婚后王仍自愿每月从自己工资中扣交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1999年2月20日被保险人贺某病故,4月王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与此同时,乙提出被保险人是其母亲,指定受益人甲又随自己共同生活,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王则认为投保人是她,交费人也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甲的母亲,也是甲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保险公司则以王某因离婚而对贺某无保险利益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问:1.王某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乙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保险公司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题2

1 998年6月4日,甲纺织厂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 00万元,保险期为1年,即自1 998年6月5日零时起至1 999年6月4日24时止。1998年8月9日,甲纺织厂失火,厂方领导积极组织进行扑救,但是由于火势太大,扑救工作困难,共.花去人民币10万元;且全厂财产全部被烧毁。事故发生后,甲纺织厂立即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部门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结论为:火灾系由于天气太热,纺织厂仓库底部货物突然自燃所引起,企业财产事故发生前价值人民币90万元。此次调查共花去费用人民币5万元。 .

问:1.扑救火灾的费用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2.有关部门的调查费用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3.保险公司共应向纺织厂支付赔款多少?为什么?

题3

李某1 999年6月10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1 20万元,同月1 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火灾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1 20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10日,李某将该别墅以1 25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没有经A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2000年3月1Q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

问:(1)若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2)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

1.D。见《保险法》第16条。

2.A。见《保险法》第64条。因受益人甲子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的,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甲妻和甲母共同继承。

3.C。见《保险法》第40、42条。因本案中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比例是2:1,故保险人仅承担实际损失的50%,即30万元。另外,

被保险人因防止扩大损失而投入的5万元也由保险人承担。综上,保险人应承担赔偿35万元的责任。

4.A。见《保险法》第43条。如果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

5.C。见《保险法》第60、64、68条。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但是,投保人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受伤的保险事故,不论该第三者对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进行相应赔偿,保险人均应按约定支付保险金。

6.A。见《保险法》第30、41条。

7.B。见《保险法》第1 25、1 28、1 29、1 3 1条。单位保险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

8.A。见《保险法》第92、94、9 5、96、97、99、100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多项选择题

1.BD。见《保险法》第35条。

2.AD。见《保险法》第45、47条。因第三人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本案中第三人小张是被保险人张某的家庭成员,且小张造成保险事故不是出于故意,故保险人不得对小张行使代位求偿权。

3.BC。见《保险法》第58、59条。保险合同的效力从8月11日开始中止。因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故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4.ABC。见《保险法》第1 7、28、37条。

5.BD。见《保险法》第56、62、65、67条。

6.ACD。见《保险法》第45、46条。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后,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7.BC。见《保险法》第61、62、63、64条。

8.ABCD。见《保险法》第27、85、89、92条。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而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的诉讼时效,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但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其不得经营人寿保险业务。

(三)不定项选择题

1.D。见《保险法》第34条。

2.D。见《保险法》第38条。

3.BC。见《保险法》第54条。

4.ABD。见《保险法》第61、64条。


(四)案例分析题

题1

1.王某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不合理。因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本案中,受益人不是王某,故王某无权请求给付保险金。

2.乙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合理。因为乙虽然不是保险金受益人,但其是甲的抚养人和法定代理人,故乙虽然无保险金请求权,却能够代替甲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3.保险公司的拒付理由不成立。因为人身保险利益在时间上的效力与财产保险不同,只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事故发生时有无保险利益则在所不问。本案王某投保时已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视为对贺某具有保险利益;因而事故发生时,王某因离婚而对贺某无保险利益并不影响该合同效力。

4.这笔保险金应付给甲。因为甲是未成年人,而乙既是其监护人,又是其抚养人,故由乙代替甲接受保险公司的给付。

题2

1.扑救火灾的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纺织厂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是适当的,所支出的费用是必要和合理的,而且没有超过保险金额,故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2.有关部门的调查费用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3.保险公司应当共向纺织厂支付105万元。纺织厂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但保险价值仅为90万元,故,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10万元部分无效,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样,保险公司共计应向纺织厂支付105(90+10+5)万元。

题3

1.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因为《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本案中,一方面,李某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别墅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另一方面,别墅转让后,被保险人李某对该该别墅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自别墅转让时起失效。

2.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因为周某同A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人。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7小题10分,第38小题13分,共23分)
37

.某县个体三轮摩托车司机孙某,在本县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额为3500元,另外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并指定其子为受益人。在保险期间的某日,孙某在运送货主张某及其货物时,在一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孙某、张某当场死亡,三轮摩托车毁损。这次事故应由孙某负责。现托运人张某之妻向法院起诉,要求以承运人孙某的保险金予以赔偿。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38.2003年11月,陈某已年满61岁,按有关规定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同年12月9日,其子为陈某投保了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将被保险人的年龄申报为50岁,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同时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2005年12月15日,陈某因胃病恶化,医治无效死亡。陈某之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陈某之子知道被保险人陈某在保前患有严重胃病,并且年龄申报不真实,于是拒绝支付保险金。陈某之子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已超过两年,应适用不可争条款,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问:(1)什么是不可争条款?
(2)本案应如何处理?


......
......
险合同是指不具备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不能发生保险当事人预期的目的的保险行为。(2)在具体认定无效保险合同时,一是以《保险法》关于无效保险合同的规定为依据。二是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为依据。如《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无效,应由人民法院及仲裁机关来认定。(3)无效保险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认定为无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其一,返还保险费。这是针对保险人而言的。其二,退还保险金。这是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的。其三,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四,其他行政制裁。如果保险合同无效是一方或双方故意所为(如规避法律等),则对该故意一方或双方可进行行政处罚。
五、案例分析题
37、(1)孙某投保的人身保险指定了受益人,保险金属于受益人享有,不能作为孙某的遗产用以清偿债务或赔偿。因此,5000元保险金应归孙某之子享有。(2)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孙某投保的车损险是财产保险,3500元保险金属于孙某的遗产,应用来清偿其债务或赔偿。
38、(1)不可争条款是为了保护投保方的正当权益,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对被保险人年龄及健康方面的情况,法律允许保险人对投保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

义务提出异议并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只能在合同生效后两年内,以告知不实主张合同失效,两年以后,保险人就失去了这种权利。一般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都列有这种条款。(2)对本案的处理,应依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我国现行《保险法》第5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可见,在我国,只对投保人在年龄方面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适用不可争条款。本案中,尽管陈某之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合同成立已逾两年,但陈某之子在“健康状况”一栏中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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