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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残联举办的福利企业税收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残联举办的福利企业税收问题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残联举办的福利企业税收问题

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增值税

【发文字号】内税流字[1995]122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5

【实施日期】199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残联举办的福利企业税收问题的批复

(内税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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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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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标 签】发票管理若干问题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内国税征字﹝1998﹞411号 【发文日期】1998-10-30 【实施时间】1998-10-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发票管理,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发票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检查及违章处罚等全过程的控管,针对当前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上述法规以下分别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关于普通发票印制的管理 (一)加强对“发票承印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凡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并核发《发票准印证》的发票承印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票承印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等。各盟市局要加强对设在本地区的发票承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产品质量和发票安全。 (二)各承印企业在接到税务机关下达的“发票印制通知书”后,必须严格按发票印制要求,(包括:发票式样、数量、规格、联次、字体、字轨号和监制章套印位置及发票专用纸墨)进行印制;各盟市局对批量印制的发票必须在套印监制章时或验收入库前进行监印、监收;各基层征收局及各用票单位应于领购时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 (三)各盟市局要严格控制发票的种类和发票的印量,要从严控制、审批印有企业名头的发票,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均要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通用发票。各类发票的印量按半年或最多不超过一年的用量掌握。 (四)凡需印制电脑发票、涂炭(或无炭)压感发票以及其他特殊发票的,均应报经自治区局审批,并由自治区局指定承印企业印制。 (五)凡由自治区局统一印制的各类发票,在交付各盟市局或用票单位时,自治区局同时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868747.htm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868747.html,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问:企业是2010年成立的,技术转让类,请问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的变更,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文章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868747.html,/shuishou/nsfd/wa1503062197.shtml

低税收低福利

“低税收低福利”中国的选择 【内容摘要】当高福利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冷静思考,究竟什么才是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福利制度。在西方高福利制度弊端充分显现的时候,我们应该吸取他们的教训,找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由此,中国或许更应该选择低税收低福利,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整个福利制度的新发展。 【关键词】税收;福利;税收制度 很多人都向往西方的福利制度,因为一个人,从出生到进坟墓,政府一条龙包揽了,使得人们的工资,更多的成为了一种福利,可以供人们的娱乐享受。中国则与此相反,我们交着昂贵的税收,但收获的福利,似乎就是为我们未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继续付费。未来的中国必然会转轨,那么是高税收高福利好,还是低税收低福利更好,不少人各执一词。我则认为难度低的似乎更好,因而实现“低税收低福利”,看起来要简单一些,也更适应中国一些。 高税收和高工资是有点矛盾的,但是考虑高税收(收入分配作用)对富人多征税,补贴给穷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使得全体国民工资维持较高水平;往往在税收能较好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国家即财税制度比较的完善的国家,他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比较健全的。那么就减轻了像中国人普遍有的储蓄动机,自然边际消费倾向提高,消费称为拉动经济增长一大引擎! “欧洲模式”,是指高福利型社会模式,尤指以北欧为标志的“老欧洲”社会发展模式。由于高福利的获得,往往是以高税收为前提,所以欧洲模式也称为“高福利高税收模式”。一般认为,欧洲最早的现代社会福利制度,是由德国俾斯麦时期诞生的,其制度的目的在于给中底阶层适度提供一定的福利保障,以缓解社会矛盾和阶级对立。驱动欧洲福利制度的内力来自于宗教慈善传统,富裕人士把一部分财富捐出来,通过制度性再分配形式,流入中低阶层手里,而外力则来自于风生水起的工人运动和不断壮大的工会组织。民主化给中低阶层提供了平等的政治话语能力,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福利型社会的纵深发展。从目前来看,越是民主成熟型国家,其国民福利水平也相当高。经历二战洗礼的欧洲,到20世纪70年代,基本建立了以高福利为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儿童津贴、病假补助、医疗、教育、住房、失业救济、养老保险、殡葬补助等各类“子制度”,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福利体系出现在北欧和西欧。在政治经济学层面上,拥有

解析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解析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近期,笔者在进行福利企业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一些福利企业对享受国家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应如何确认收入问题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有的福利企业直接把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计入免税收入,而有的福利企业则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没有做福利企业纳税评估之前,鉴于笔者的理解,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优惠政策部分并没有讲到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有优惠,依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因此认为福利企业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是应税收入。但没有想到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纳税人还是存有分歧。 那么,到底对享受国家即征即退的这部分增值税退税,福利企业应如何确认收入?是否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深入调查分析,笔者发现部分福利企业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出现分歧,主要在于判定财税[2007]92号文中“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对此,笔者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有关所得税政策,对福利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梳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财税[2007]92号相关所得税优惠是否继续有效? 要探讨福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免不了要先对财税[2007]92号文中相关所得税优惠内容是否继续有效进行分析讨论。 财税[2007]92号文中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有:“……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财税[2007]92号文件是2007年6月15日发布,迟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又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正常理解,比单独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效力更高。但是,基于以下理由,笔者认为财税[2007]92号文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已经失效。 第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相关条款不含有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的内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福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只涉及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即: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而关于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的所得税优惠不再提及,说明财税[2007]92号文的相关所得税优惠内容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是有所取舍的,也就是说,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不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显然,财税[2008]1号文进行了正列举,该“除外条款”已很明确,也就是说,除了已列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因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发文日期】2007.06.15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条款失效 【分类号】Z-3-2 【税种】综合税收政策 【级次】专项综合政策 【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7〕92号 【正文】 注释: 条款失效。第三条第(二)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失效,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

“万税之国”的税收与福利

“万税之国”的税收与福利 作为高福利国家之一的加拿大同时也是一个“万税之国”,从个人所得税到地税,从消费税到资本所得利润税等,样样都少不了。在2015年时,加拿大媒体有个惊人发现:居住在卑诗省某市的一个家庭每月可领43160加元之多的福利金。原来,这家父亲是个一夫多妻主义者,由于有24个妻子,所以拥有133个子女,年龄范围从婴儿到成人都有,难怪每月能领到数额如此庞大的一笔福利金。按照这种福利逻辑,我们是否可以打个广告:如果您穷的话,就来加拿大生孩子吧,真的赚大了! 这事一经报道,便引起媒体广泛讨论,(我们暂且不谈事主是否涉嫌重婚罪的问题,这不是今天话题重点)毕竟他家一个月的福利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中等收入之人一年的薪水,国家负担也太重了点吧?再说,国家福利也是靠咱纳税人的钱支撑着的啊。看了这个故事,是不是有人会说“加拿大福利这么好”? “福利”和“税收”一对欢喜冤家 古罗马著名政治家西塞罗说“税收是国家的支柱”,然而,无论何时纳税却是最不受人民待见的一项义务。1988年乔治?布什当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句“听好

了,不加税”的竞选口号深得民心。而西方国家的每次竞选,候选人都喜欢拿减免?负提高福利作为拉选票的筹码。作为高福利国家之一的加拿大同时也是一个“万税之国”,从个人所得税到地税,从消费税到资本所得利润税等,样样都少不了。 那么,加拿大人税赋到底有多重呢?卑诗菲沙研究所最近用具?w数据告诉我们答案:总税率相当于年收入的42.5%。2015年收入8.3万加元的普通家庭,3.5万用于交税,用于支付联邦、省和地方个税、工资税、销售税和房产税等,相比之下,普通家庭仅用年入37%支付日常生活所需,一年下来,花在衣食住行(租金、房贷、食品和穿衣等)方面的支出(3.1万)还没有交?多。 据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自上世纪60年代早期,加拿大普通家庭一年赋税仅占年入近三分之一,日常生活所需支出占年入近三分之二。1961年以来至今,加人税赋上升2000%多,涨速远超许多消费品,同期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吃饭、穿衣、住房、交通、医疗及个人护理、教育及其他平均价格指数)仅涨718%。 您看,做个加拿大人税赋担子不轻吧?我感觉自己每天都有机会交税,譬如买东西时,顾客付的钱并不等同于商品标价,而是要多一些,因为我们要付消

福利企业政策

福利企业政策 一、福利企业概述 (一)定义 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二)认定条件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论文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一、纳税义务人构成的税务筹划 母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 二、计税依据的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核算方法和税收核算方法的不一致,应当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税务筹划应在非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不同资本结构对扣除金额的影响企业的资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股权资本,二是债权资本。由于对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影响企业所得税。如果接受股权投资,按规定,只能在税后向投资人分配利润,不能抵扣纳税所得;如果接受债权投资,则利息费用中,部分可以资本化,部分可以费用化。费用化部分的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直接减少纳税所得。资本化部分的利息费用可以通过提取折旧、分期摊销的方法,逐渐地在税前扣除。举例如下:甲公司需追加10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需要。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增发股票100万元;方案二,发行债券100万元,年利率5%。假定年末甲公司新增利润50万元,按税后利润的2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所得税率33%。企业应交所得税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计算如下: 方案一应交所得税=50×33%=(万元) 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20%=(万元) 方案二应向债权人支付利息:100×10%=10(万元) 应交所得税:(50-10)×33%=(万元) 通过此例分析,吸收债权资本比吸收股权资本的税负较轻。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部分) 一、促进再就业有关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至60%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达不到该企业职工总数30%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免征地方所得税额=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实招下岗、失业职工人数。 2.安置下岗失业职工量小、且为高收益企业(人均实现利润2万元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安置比例达到30%以上的,按人均实发工资的2倍给予企业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标准为税务部门允许在税前列支的部分);对年人均实现利润在2万元以下,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比例达不到30%的企业,均按前款办理。 3.对国有企业兴办主业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吸纳母体企业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60%及以上,三年内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吸纳母体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30%(含30%)至60%,两年内减半征收企业地方所得税;如果既吸纳了母体企业富余人员,又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在计算比例时可合并计算。下岗失业职工多于富余人员的,按安置下岗职工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富余人员多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按安置富余人员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 4.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

开发区等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 (二)关于新办劳动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2.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三)申请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程序 1.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申请 (1)由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所)提出申请,然后由税务所、区、县局逐级上报到市局。 (2)在递交申请报告的同时,附上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财务会计报表(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对于安置下岗职工(人员)的企业需报下列材料:①编制的《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②《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或《重庆市职工失业证》;③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由清算小组出具下岗证明,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筹划 现行的鼓励科技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出口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他企事业单位技术转让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暂免征收所得税。 2.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允许企业将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费用,在征收所得税之前列支,不受比例限制。 3.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规定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4.税法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税法同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如企业已选择该办法后次年度发生亏损,其上一年度已纳税款,不予退库,亏损年度应计算为减免执行期限,其亏损额可按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抵补。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 例如,某公司于1999年9月中旬开业,属于科技开发企业。该公司1999年并没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缴纳了1999年9月~12月四个月的企业所得税6万元。而是把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选择在2000年。按照公司预测,2000年实现的利润将突破100万元,如果把减免税年度选择在200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会更多。2000年1~6月,该公司已累计实现利润54万元,按公司现有业务水平计算,全年可实现利润超过100万元,这样,公司今年享受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将达到33万元,与1999年的企业所得税额6万元相比,两种方案税负差额高达27万元。 利用纳税年度筹划 企业的生产、经营是续存的,一般都是一个延续进行的长过程。但企业的核算是划分阶段进行的,以考核每一期间的经营成果。

3章税收的“福利”效应

第三章税收的“福利”效应 本草讨论货物税、所得税对福利的相对效应问题。本章表明,关于所得税优越性的所谓“证明”根本就不是什么证明。然后,本章勾画出了对这一问题的“正确”分析。 然而,本章表面的内容与其主要目的仅有间接关系,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实例揭示出两种经济分析方法的区别。从这点上讲,本章是《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刊登过的一篇文章的扩雇了的脚注。在那篇文章里,我就需求曲线的两种定义进行了分析对比——一个是通常的定义,该定义假定货币收入与其他货物的货币价格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的不同点相同;另一个替代性的定义是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研究的结果,它假定实际收入是相同的。我当时提出,通常的定义产生于并反映出对经济分析的实质上是运算的和描述性的处理方式;那个替代性的定义则是一种分析的和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因此,通常的定义对多数问题都用处不大。假如花费在所讨论商品上的收入百分比数目小,正像实际应用中通常发生的那样,这两条需求曲线在定量上的差异也就小,并且,当这一百分比趋于零时,定量差异也接近零。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概念的差异确实反映出方法上的根本差异,所以,此概念差异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的讨论表面上并没有使用需求曲线。然而,可以看到,被广泛使用的对所得税和货物税的福利效应的错误的分析方法与需求曲线的通常定义如出一辙——两者都反映出对经济分析的运算式的处理方式。当然,没有一种方法是非犯错误不可的。一个分析家尽管其方法和工具有欠缺,仍可以成功地获得正确的结论。然而,能干、老练的分析家被愚弄的事实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表明这一缺陷并非无足轻重。 关于所得税优越性的所谓“证明” 图3.1概括了一种分析方法,这一方法经常被用来“证明”:在获得相同收入的条件下,所得税要优越于货物税。

广东省国税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广东省国税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868747.html,(广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 2、输入纳税识别号和密码,进行用户登陆。 注: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交邮寄(数据电文)申请审批表,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门户管理系统”中开通网上“申报征收”功能,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和扣税。 3、点击“网上拓展”,进入离线申报系统页面。 4、点击“我要申报”,选择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5、输入校验码,点击“下载”。 6、在企业端电子申报软件录入财务报表,导出财务报表电子申报文件。 注:新版的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涉税通?企业版电子申报软件以及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单机版已挂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3868747.html,)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

7、点击“导入”,选择财务报表电子申报文件录入。 8、输入密码,点击“提交”,提交财务报表。 9、选择“申报查询”,查询结果。 10、查询财务报表申报为“成功”后,回到申报界面,选择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输入校验码,点击“下载”。 11、在企业端电子申报软件录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导出电子申报文件。 12、点击“导入”,选择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电子申报文件录入。 13、输入密码,点击“提交”,提交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 14、选择“申报查询”,查询结果。 15、如需缴税,回到广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大厅,点击“申报征收”,进入缴税界面。 16、点击网上缴税,选择相应属期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缴税。 17、结束。

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企业所得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第四条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管理,并逐步规范,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第二章收入的税务处理 第五条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

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尖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

企业残疾人优惠政策

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招收残疾人工作,用人单位在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1-07-05 14:47 匿名|分类:财务税务|浏览10322次 2011-07-05 14:51 提问者采纳 1.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从何时开始施行? 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35号)自200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 2.我企业安置了一批残疾员工,请问在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本年度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本年度应纳税额为限;本年度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为限。纳税人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人本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整理. 3.要享受这个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就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企业的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但其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含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需要 — 1 —

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由其二级分支机构将财产损失的有关资料上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由二级分支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按照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审批。 三、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总局将另行发文明确。企业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总局备案。对不在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文件中明确的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 二○一○年五月六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5月25日封发 校对:所得税司 — 2 —

说明税收与社会福利的关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政府税收与社会福利必须相辅相成,这是全球通则。或是高赋税高福利,或是低税收低保障。 作为一个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整体,税收与福利直接影响着百姓的生活水平。低税收,一方面增加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升了消费的自由度,加强了个人福利;但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政府收入,从而降低了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多方面的投入,损失了社会福利。 一般说来,税收与福利相关性的模式有四种: 第一种是高税收、高福利,就是通常所说的福利国家,像法国、瑞典等北欧各国;第二是低税收、低福利,也称自由国家,像美国、新加坡等;第三种是低税收、高福利,这种模式基本上不可能存在;第四种是高税收、低福利,这显然不是民之所愿,非长久之计。所以,总体而言,只有税收和福利同高同低、相辅相成的状态才能称之为“合理”。 瑞典是高度发达的先进国家,国民享有极高标准的生活品质。国土面积为449,964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为911万人。2011年生产总值为4,845亿美元,人均GDP 为52,789美元。 瑞典以高工资、高福利、高税收闻名于世,公司所得税率为28%,标准增值税率是25%,对于个人非劳动收入的税率高达30%,主要包括投资收入以及资本盈余。另外,瑞典的优厚社会福利也源于其相对高昂社会保险费,由雇主缴纳,通常为雇员工资的32.82%左右,主要由退休金保险(10.21%)、健康险(11.08%)等构成。相对的,雇员必须缴纳工资额的7%作为养老金保险。 但是,瑞典同样以优厚的政府福利政策闻名于世,被誉为“从摇篮到墓地”的福利国家。公民享受的福利包括子女补贴、教育补贴、住房补贴,充分就业,最低工资,男女同工同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而且水平相当高,如丧失工作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人一般可以得到相当于其正常收入90%的支付。 所以说,瑞典的高福利是以高额个税和社会的保险费为基础的。但是,正是由于瑞典政府对税收资源的合理控制和有效利用,高额的税收并没有加重公民的负担,降低百姓的生活质量,而是提升了公共基础服务的水平,使每个人都享受到税收的实惠,真正实现“社会共同富裕”。 我国的现状:我们税负很高,按道理应该属于“福利国家”之列,但我们不是,即使是那些所谓低福利国家,如美国,与我们相比仍然是高福利;我们福利很少,但却不能因此推论说我国是属于“自由国家”,因为我们支配自己收入的自由度并不大。这种福利是以国家的强制力量给特权者提供福利的一种制度安排。像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往往是收入高的人享受高福利,收入低的人享有低福利,没收入的人不享有福利,因此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如果还不算太高,加上二次分配它不但不会下降还会上升。这样的一种状态我就把它叫做负福利。 中国老百姓缴的税率仅次于福利极高的法国,世界第二,而享受的福利才占税收的8%。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扣除标准的请示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如 何确定扣除标准的请示 内地税字[2005]28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4年以来,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自治区直属机关通讯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个人领取了通讯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由省级地税局调查测算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后,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结合我区个人所得税征管实际和《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发[2004]38号)的相关内容,我局拟定了对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一、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因通讯制度改革而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标准及按各盟市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政府参照自治区上述文件制定的公务通讯费用标准而实际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作为公务费用据实扣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单位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

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费住宅电话管理办法》(厅发[1995]64号)规定的具体标准及按各盟市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政府参照自治区上述文件制定的住宅电话费标准而实际发放或报销的住宅电话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实际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每人每月200元以内的作为公务费用据实扣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实际发放或报销的住宅电话费用,每人每月50元以内的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前因未执行本标准已征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我局拟据此下发各地执行。 妥否,请批示。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最新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0年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题 友情提醒: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中涉及税收政策截止2010年9月30日。 一、单项选择 题(下列各题给出的 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符号[A 、B 、C 、D 中选一个]填入下表中。本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企业为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的是( A )。 A .依照香港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 .依照香港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香港地区的企业 C .依照美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D .依照美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判断销售货物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应按照( B )确定。 A .销售货物的企业所在地 B .交易活动发生地

C.购买货物的企业所在地 D.销售货物的目的地 3.某商业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8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B )元。 A.7000 B.5600 C.4200 D.2800 4.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A.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租金收入,按照承租人实际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签订捐赠合同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利润分配账务处理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企业发生的下列业务,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的是 ( C )。 A.将财产用于在建工程B.将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 C.将货物用于交际应酬 D.将货物在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 6.在2009年度,下列收入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D )。 A.符合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按照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 A.企业发生的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B.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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