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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德代议制比较表

英美法德代议制比较表
英美法德代议制比较表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

必修1第三单元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 政体名称 君主立宪制总统共和制总统共和制 君主 立宪制 确立1689权利法案颁布1787联邦宪法颁布1875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宪法 1871德意志 帝国宪法 途径1640~1688资产阶级 革命 1775~1783美国独立 战争 1789~1794法国资产阶 级革命 1864~1871三 次王朝战争 国家元首名称 英王总统总统皇帝产生世袭间接选举 由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 选出\ 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世袭权力 英王是国家的象征 统而不治 总统是最高行政长 官, 掌行政权。 国家元首、军队统帅 与内阁共同掌行政权 德意志帝皇 帝拥有任免 首相官员、召 开解散国会、 签署监督法 律、统帅帝国 军队 政府首脑 首相总统总理首相 产生须从议会多数议席之 政党中选出 间接选举总统任命皇帝任命权力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 责 (同国家元首)与总统共同掌行政权, 总统命令须经各部部长 副署 首相主持对 皇帝负责不 对议会负责 议会 名称贵族院、平民院参议院、众议院众议院、参议院联邦议会、帝 国议会 产生贵族院世袭/平民院选 举产生 议会议员由民选产生参议院间接选举、众议 院由普选产生 联邦议会由 各邦代表组 成,帝国议会 由选举产生权力议会权至上掌立法权与总统共有创议法律之 权 制定法律和 预算权 国家结构联邦制联邦制单一制联邦制 内阁(政府)与议会的关系英国议会对内阁通过 不信任案,则内阁就 要总辞职或者提请国 王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内阁由总统提名,不 对议会负责 内阁部长由总统任命, 总统和内阁共同对议会 负责 内阁不对议 会负责。只对 皇帝负责。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比较

法国与德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与美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 美国 国家元首 国王 总统 元首产生及任期 世袭,终身制 选民间接选举,4年 元首权力 统而不治,虚位元首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三军统帅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内阁(政府)产生 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内阁成员兼任议员 总统任命,不对议会负责,仅 备顾问,不兼议员。 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 相同点: 1、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议会行使立法权,同时对政府有一定的监督权。 2、都实行主权在民。 3、坚持法制原则。 法国 德国 代议制形式 议会制共和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政体的主要特征 总统和参议院权力较大 君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 政府产生 由议会产生 皇帝任命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政府的不信 任案,政府下台或者解散议 会 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首相和内阁 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的地位、职权。 赋予总统极大权力,现实中总统权力有限。 皇帝掌握最高权力。 政府首脑 总理 帝国宰相 确立标志 《1875年宪法》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 政体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 确立标志《权利法案》颁布 1689 1787年《联邦宪 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 国宪法》 《德意志帝国宪 法》 国家元首 及权力大 小 国王,权力小总统,权力大总统,权力较大,皇帝,权力大 议会组成及权力大小上下议院,权力大参、众议院,权力 大 参、众院,权力大联邦议会、帝国议 会,权力小 行政权首相总统总统皇帝 政府首脑 及权力 首相总统总统帝国宰相 国家元首、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内阁)由议 会选举中的多数 党产生,对议会负 责, 政府由当选总统 组织,政府对总统 负责;总统行使权 力是,对议会不负 政策上的责任,一 会只有在总统违 宪是,总对总统提 出弹劾;总统无权 解散议会。 政府有议会产生, 对议会负责,当议 会通过政府的不信 任案时,政府辞职 或国家元首解散议 会。 政府官员有皇帝 任命,首相和内阁 对议会负责。 整体主要特征君主虚位,议会至 上 分权制衡总统和参议会权力 较大 民主立宪是虚,君 主专制是实 相同点: 政体性质上:资产阶级代议制,都是资本主义整政体政体的形成方式上:都是法律形式确定的政体。 在民主原则上:坚持法治原则、三权分立、主权在民

世界近代史上英法美德四国政体的比较

世界近代史上英法美德四国政体的比较 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议员通过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对比英国1689美国1787法国1875德国1871 代议制的特点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共和制议会制共和制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政体的主要 特征1、特征:君主虚位,议 会至上。 2、表现:(1)君主是 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 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 (2)议会(上院、下院) 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 政府的权力。 (3)政府(责任内阁) 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 产生,对议会负责,受 议会监督 1、特征:分权与制衡 2、表现:立法权、行政权、 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 平衡。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参议 院、众议院)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1、特征:总统和参议院权 力很大。 2、表现:(1)总统是国 家元首,被赋予极大的权 力。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 散众议院。 (2)议会拥有立法、组织 和监督政府的权力。但间 接选举产生参议院(上院) 的权力大于普选产生的众 议院(下院)。 (3)政府(内阁)对参议 院负责。 1、特征:民主立宪是虚, 君主专制是实。 2、表现:(1)君主是 国家元首,享有绝对实权 (2)议会由联邦议会(上 院)和帝国议会(下院) 组成,代表由各邦君主任 命的联邦议会掌握实权, 由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 作用很小。 (3)内阁中宰相只对皇 帝负责。 政府产生办法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 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 位。 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关键在 总统在选举中获胜 由总统任命,关键是总统 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 位。 皇帝任命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 的关系政府(内阁)由议会选 举中的多数党产生,对 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 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 府就得辞职或请国家元 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1、政府由当选总统组织, 政府对总统负责。 2、总统与对议会相互制约, 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 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 3、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政府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 负责。 总统签署的法令须经各部 部长附属生效。 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首 相和内阁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国王,虚位,没有实权 总统,有实权,既是国家元 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 政权力,统率军队 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皇帝,掌握最高权力。 政府首脑首相总统总统帝国宰相权力中心议会总统议会皇帝 确立标志1689年《权利法案》《1787年宪法》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 法》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 法》 确立方式立法代议制的核心议会 最主要的作用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以限制君主或总统对行政权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李晓东 摘要:英美两国同属西方文明体系,两国政治制度是也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有助于进一步认识西方政治文明,不断借鉴西方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加快中国现代政治文明建设。 关键词: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国曾雄霸世界一时,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劫难,它已经雄风不再。但二战后,英国重振雄风的努力从未停止过,英国资本主义的活力也未丧失殆尽,及至今日,它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容忽视。这些同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起的一套较为成熟的政治制度有极大关系,可以说,适应英国社会需要的政治制度是它雄霸世界的重要基础。美国自1789年成立联邦政府以来虽然只有短短200 多年的历史,但己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超级大国。与此同时,在继承西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同时结合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从而促进了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今天,中国在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并借鉴西方和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致力于现代化建设。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 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国家一经建立,统治阶级势必要随之建立起适应自身利益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相应的国家结构。这种与统治阶级利益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及相应的国家结构就是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即国家结构。 1、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比如、在当代西方国家,有以议会立法机构作为权力主体的政体形式,也有以国家元首作为权力主体形成的政体。 当代西方国家的政体主要分为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两种。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其政体经历了从 1 7世纪末到1 8世纪上半叶数十年的形成和演变过程。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于1688年“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 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其后,历经演变,直到18 世纪,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此后,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第一,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第二,在总统制政体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 西方国家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单一制和复合制。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它有单一的宪法,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对

法德英美政体比较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过程:光荣革命:1688年,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 《权利法案》:1689年,确立君主立宪制,议会主权,国王受限 责任内阁制:国王统而不治,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特点:①保留国王,实际上“统而不治”的地位,作为国家的象征而存在。②国家的最高权力在议会,实行代议制。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代议制为基础,责任内阁制为核心) 代议制:公民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间接参政议政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 二、美国共和政体 背景: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美国诞生,实际上是13个州的松散联盟(即邦联) 确立:1787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联邦宪法,贯彻分权与制衡,包括联邦制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人民主权原则 评价:①是世界上第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确立美国为联邦制总统共和政体。②促进美国近代化的发展。 局限性:承认黑人奴隶制,印第安人没有公民权,妇女地位低下。 发展:1789年联邦政府成立,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19世纪中期,美国形成民主党、共和党轮流执政的格局(两党制) 三、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背景:(艰难之路)1789年法国大革命和第一共和国的建立;1870年第三共和国的确立。确立:1875年初,国民议会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意义: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共和政体(议会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四、德意志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背景:俾斯麦领导下,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完成了德国统一。1871年,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确立: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特点:皇帝不是虚位,而是握有实权。皇帝和首相掌握国家的大权。议会对政府没有监督权。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比较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比较: 项目英国美国法国德国 政体君主立宪制(议 会制)民主共和制(总 统制) 民主共和制(议 会制) 君主立宪制(二 元制) 元首产生方式世袭制任期制世袭制任期制 国家元首的职能元首:国王 职能:处于统而 不治状态,扮演 象征性角色,是 国家象征。元首:总统 职能:拥有最高 行政权,可以否 决国会的法律, 任命官员及联邦 法官。是军队最 高统帅,政府首 脑。对宪法负责。 元首:总统 职能:拥有行政 权,是军队最高 统帅。与参众两 院共同拥有立法 创议权,有权经 参议院同意解散 众议院。 元首:帝国皇帝 职能:有权任命 首相,官员。有 权解散召集联邦 议会与帝国议 会。有权签署与 公布法律。有军 权。 内阁(政府)由下议院多数党 领袖(首相)任 命组建产生。首 相与内阁对议会 负责,拥有行政 权。首相拥有立 法创议权、行政 权,是最高决策 者、领导者内阁由总统任 命,对总统负责。 内阁部长由总统 任命。总统与内 阁掌握军政大 权。总统的命令 经由各部部长副 署。 首相由皇帝任 命,主持帝国政 府,对皇帝负责 议会(国会)主权至上,是国 家权力中心,拥 有立法权。由参众议会组 成,拥有立法权, 掌握联邦财务。 与总统相互牵 制。 拥有立法权由联邦议会与帝 国议会组成。拥 有立法权及批准 政府预算。 英美法德近代政治制度相同点: (1)核心是代议制民主 (2)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政体 (3)体现分权与制衡原则 (4)三原则: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 (5)时间等候在工业革命时 (6)政体确立方式都是通过颁布法律确定 (7)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 (8)议会制度(英国创立议会制度与两党制度)(9)都是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与完善 (10)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上

英美法德四国代议制

我很仔细的看了好几遍关于代议制的教材,BUT尤其是美、英那块看不明白。1英国君主立宪制分为哪些机构{是不是分为议会、内阁、皇帝}?那他们分别是由什么产生的【比如通过选举之类的】?各机构具体详细的职权有哪些?政府包括哪些机构{是不是内阁啊}?并请告诉我谁与谁是互相牵制的。 2美国联邦共和制分为哪些机构{是不是分为政府与皇帝}?那他们分别是由什么产生的【比如通过选举之类的】?各机构具体详细的职权有哪些?政府包括哪些机构{还有议会吗、还是国会等同议会}?并请告诉我谁与谁是互相牵制的。 3法国共和政体分为哪些机构?那他们分别是由什么产生的【比如通过选举之类的】?各机构具体详细的职权有哪些?政府包括哪些机构?并请告诉我谁与谁是互相牵制的。 4德国君主立宪制分为哪些机构?那他们分别是由什么产生的【比如通过选举之类的】?各机构具体详细的职权有哪些?政府包括哪些机构?并请告诉我谁与谁是互相牵制的。 政府的范围与详细具体职权是我的主要疑问。我想画一个绝对正确的权利分布关系表,所以请按照我提问的顺序与内容回答{还好,每问的顺序是一样的},并具体详细。网上的资料我看了,感绝非常不直观,我看了感觉有点晕,所以。。。请勿照搬原资料 问题补充: 啊啊,还有、每个代议制拥有最大权利的分别是哪些机构 最佳答案 1英国君主立宪制分为议会、内阁、国王;产生:议会中上院是委任的,不选举;下院是直选的;内阁是有下院选举中的多数党党魁人首相,再组阁;国王是世袭的,没得选举。议会是权力的中心,最高权力机构,也是最高司法机构;政府主要是内阁,有行政权,首相是行政首脑;但由于首相是下院多数党的领袖,也间接掌有立法权;内阁和首相集体对议会负责。国王是国家元首,统而不治理,没实权,只是英国的精神象征。 2美国联邦共和制三权分立,国会(立法)、总统(行政)、联邦法院(司法)三足鼎立,相互制衡。国会:参议员是由各州选出,众议院是直选;总统:选举人团选举;最高法官有总统任命,国会同意。美国权力中心在总统,权力很大,所以美国政体也称总统共和制。美国的内阁是非法律规定的,习惯上辅佐总统,对总统负责。美国政府包括国会、总统、联邦法院。 3法国共和政体主要分为议会、总统。议会中众议院是直选的;总统有议会联席会议选出,总统对议会负责。所有法国是议会共和制。 4德国君主立宪制分为议会、皇帝、宰相。议会中的下院直选,宰相,行政首脑有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议会权力很小,粉饰门面。实质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专制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

必修1第三单元英、美、法、德四国政体比较一览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 政体名称 议会制君主立宪 制 总统共和制议会制共和制 半 专制君主 立宪制 确立1689权利法案颁 布 1787联邦宪法颁 布 1875法兰西第三 共和国宪法 1871德意 志帝国宪 法 途径1640~1688资产 阶级革命 1775~1783美国 独立战争 1789~1794法国资 产阶级革命 1864~187 1三次王 朝战争 国家元首名称 英王总统总统皇帝产生世袭间接选举 由两院组成的国 民议会选出\ 世袭 元首任 期 终身 一届四年最多两 届 任期七年可连选 连任 终身权力 英王是国家的象 征 统而不治 总统是最高行政 长官, 掌行政权。 国家元首、军队统 帅 与内阁共同掌行 政权 德意志帝 皇帝拥有 任免首相 官员、召 开解散国 会、签署 监督法 律、统帅 帝国军队 政府(内阁) 产生议会选举产生首 相,首相组织内 阁内阁成员由首 相从下院多数党 议员中挑选任 命。 总统任命总统任命内阁 皇帝任命 首相及帝 国官员组 成,首相 主持政府 政府首脑 首相总统总理首相产生须从议会多数议 席之政党中选出 间接选举总统任命皇帝任命权力内阁承担实际行 政职责 (同国家元首)与总统共同掌行 政权,总统命令须 经各部部长副署 首相主持 对皇帝负 责不对议

会负责 议会名称贵族院、平民院参议院、众议院众议院、参议院联邦议 会、帝国 议会 产生贵族院世袭/平 民院选举产生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 直接选出,众议员 数按各州人口比例 分配,由直接选举 产生,每州至少1 名 参议院间接选举、 众议院由普选产 生 联邦议会 由各邦代 表组成, 帝国议会 由选举产 生 地位和 权力 权力中心,立法 权、财政权、监 督内阁 立法权、财政权, 可与总统的权利 相互制约 立法权、财政权、 监督总统与内阁 无实权, 有立法 权、财政 权,对政 府无监督 权,唯一 对政府的 压力是批 准预算 国家结构联邦制联邦制单一制联邦制 内阁(政府)与议会的关系英国议会对内阁 通过不信任案, 则内阁就要总辞 职或者提请国王 解散议会重新选 举新议会,再行 表决决定内阁去 留 内阁由总统提 名,不对议会负 责 内阁部长由总统 任命,总统和内阁 共同对议会负责 内阁不对 议会负 责。只对 皇帝负 责。 国家元首与议会的关系国王受到议会的 限制,统而不治, 议会权力至上 总统可以否决议 会的议案,但议 会2/3多数通过 后可以直接生效 总统和议会共同 创议法律,总统经 参议院同意可解 散众议院。总统和 内阁共同对议会 负责。 皇帝有权 解散和召 开议会。 武装部队总 司令 国王总统总统皇帝 国家权力中 心 议会总统议会皇帝

英美宪法各自的特点与比较

英美宪法各自的特点与比较 [摘要] 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宪法的规定及其体现的原则 和精神得以准确实施和完全实现。本文试图从宪法监督的内容包括违宪审查制度、立法机关宪法监督、宪法诉讼和其它机关及人民对宪法运行的监督等方面来比较英美两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探讨了其异同及两种监督制度的成因,并认为英美两国两种截然不同的宪法监督模式的形成与其制宪时的历史背景、宪政理念和三权分立政体运用程度的差异不无关系,然后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这两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作了简要评议。 [关键词] 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诉讼议会至上宪法至上三权分立 一:英国宪法的历史和由来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最先发生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一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自诺曼王朝(House of Normandy)以来,中央集权逐步加强,王权日益巩固,但同时也加深了国王同封建贵族的矛盾。13世纪初,英约翰国王肆意践踏封建法则的残暴统治引发了一场反抗他的大规模的武装斗争,贵族集团是这场斗争的发起者和领导者。在武力的胁迫下,走投无路的约翰最后于1215年6月15日签署了贵族们早已拟好的《大宪章》。《大宪章》由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构成。主要内容是贵族和教会的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如规定全体自由民享有自由权;伦敦及其他各城市享有自治权;国王征税必须同贵族会议商量并听取民众的意见;非经同级贵族依法审判,任何自由民不受拘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公权、放逐、伤害搜查和逮捕等;不得强迫骑士和其他拥有土地者服额外的兵役;由25名贵族组成一个委员会,监督大宪章的执行;国王如有违反,可对其采取剥夺土地没收财产等手段予以制裁,甚至还有一条申明,如果国王违反规定,封建主有以武力进行反抗的权利。后来虽经多次修改,但它的一些基本原则却被保留下来。 《人身保护法》: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签署批准。全文20条,约4,000字,主要内容是:除叛国犯、重罪犯,以及战时或遇紧急状态外,非经法院签发的写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逮捕和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根据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接到在押人后,应于两日内做出释放、逮捕或取保开释的决定;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说明理由;不得以同一罪名再度拘押已准予保释的人犯;英格兰的居民犯罪,不得押送到其他地区拘禁。 《权利法案》:1689年10月23日威廉三世接受了国会提出的该法案,全文13条,约800字。其内容的核心是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同时,第5条规定了请愿权;第8、9条规定了议员的权利和自由;第10条规定了免受酷刑的权利等公民权利。《王位继承法》:1700年制定,1701年颁布,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保证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以上这些法律组成了英国宪法。 二:美国宪法的渊源和发展历程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通称美国联邦宪法或美国宪法,1787年制定,1789年3月4日生效。后又附加了26 条修正案,今继续生效。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1787 年5月,美国各州(当时为13个)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同年9月15日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 年3月4日,该宪法正式生效。 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3个殖民地地区根据邦联条例,首次成立了以大陆会议为形式的松散的中央政府。在这种体制下,大陆会议没有征税权,同时由于缺乏全国性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国会只能依靠各个州的地方政府(各地政府之间往往缺乏协作)来实施其指定的法律。同时,国会对于各州之间的关税也无权介入。由于条例规定只有所有州的一致同意才能修改《邦联条例》,而且各州对于中央政府非常不重视,经常不派员参加中央会议,因此国会经常因为表决人数不足而被迫休会。 1786年9月,5个州的行政长官在安那波利斯举行会议,讨论如何修改邦联条例以促

中英政体比较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tate system of China and Great Britain China: The politic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ake place in a framework of a single-party socialist republic.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is stated i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power with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is exercised through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and their provincial and local counterparts. Government of China: The primary organs of state power are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the President, and the State Council. Members of the State Council include the Premier, a variable number of vice premiers (now four), five state councilors (protocol equal of vice premiers but with narrower portfolios), and 29 ministers and heads of State Council commissions. Under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NPC is the highest organ of state power in China. It meets annually for about 2 weeks to review and approve major new policy directions, laws, the budget, and major personnel changes. Most national legislation in China is adopted by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Most initiatives are presented to the NPCSC for consideration by the State Council after previous endorsement by the Communist Party's Politburo Standing Committee. Although the NPC generally approves State Council policy and personnel recommendations, the NPC and its standing committee has increasingly asserted its role as the national legislature and has been able to force revisions in some laws. For example, the State Council and the Party have been unable to secure passage of a fuel tax to fin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freeways. Great Britain: The politics of the United Kingdom takes place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in which the Monarch is the head of state and the Prime Minister of the United Kingdom is the head of government. Executive power is exercised by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on behalf of and by the consent of the Monarch.. Legislative is vested in both the government and the two chambers of 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House of Commons and the House of Lords. The judiciary is independent of the executive and the legislature, the highest national court being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K is a multi-party system and since the 1920s, the two largest political parties have been the Conservative Party and the Labour Party. The Prime Minister and the Cabinet: The Prime Minister is the most senior minister in the Cabinet. S/he is responsible for chairing Cabinet meetings, selecting Cabinet ministers, and formulating government policy. The Prime Minister is the de facto leader of the UK government, since s/he exercises executive functions that are nominally vested in the sovereign. Theoretically, the Prime Minister is first among equals among his/her Cabinet colleagues. While the Prime Minister is the senior Cabinet Minister, s/he is theoretically bound to make executive decisions in a collective fashion with the other Cabinet ministers. The Cabinet, along with the PM, consists of Secretaries of State from the variou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Cabinet meetings are typically held weekly, while Parliament is in s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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