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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一、本办法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

求。

二、本办法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激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同时

也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作适应性的特长发展。

三、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年度学业平均成绩、德育加分两部分构成。

年度学业平均成绩是当学年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的学业加权平均学分成绩,并最终转化成绩点形式,原则上以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1、学业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平均成绩=∑(各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年度总学分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绩点+德育分

注:德育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7分,且该部分转化为绩点形式不得超过本人当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绩点的20%。

学业平均成绩计算原则上应包括上一次奖学金评定结束至本次奖学金评定结束期间的所有修读课

程,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调整。(上一学年没有算入原始绩点的科目(如专选课)要计算到本年度的原始绩点中)

四、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先按各位同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高低排定名次,然后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

定名次,再按奖学金评选要求和规则推荐评定等级。评选年度内转专业的同学在其原来就读的专业参评。

五、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1、本年度学科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未能达到最低要求的;

3、没有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者(一、二年级除外);

4、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

5、无故不参加义务劳动者或因私事请假超过半数劳动日者;

6、上课出勤率低于80%者;

7、一经发现成绩、加分造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8、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所得体测成绩不达标。

六、成绩保护规定:

1、加分前具备三等资格的,加分后最多只能拿二等奖学金,加分前没有参评资格的,加分后最多

只能拿三等奖学金;不能升两级。

2、对原始分较优秀的同学采取保护措施,加分前具备一等资格的同学,加分后至少可以拿二等奖

学金;加分前具备二等资格的同学,加分后至少可以拿三等奖学金;不能降两级。最终评定奖

学金等级应同时符合参评奖学金项目要求。

七、如所任职务或所得奖励仅属于一个校区,则所加分数应在相应的校级分数上乘于80%。例:某学生

在南校区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而在三校区决赛中未获名次,则其加分应为:校级学习竞赛二等奖(1.0分)*80%=0.8分。

八、有加分争议或需要特殊说明的活动需在每年度评选开始前列入加分补充说明中,否则不给予加分。

九、评定奖学金时,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班干、党员、群众、女生,最终获奖推荐

名单由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各年级成立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本年级各班推荐两名非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的同学组成,并选出委员会的负责人。委员会负责资格审议与初步推荐,以及处理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无法解决的争议问题,小组可将问题提请年级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年级委员会做出的评定将视为最终评定,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向年级委员会提请评定。

十、如因年级委员会评定程序不当或对细则理解失当的,可以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复议;如因申请人

个人原因(如逾期不提供证明等)导致的评议结果问题,则不予受理。获奖同学须出具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经审查通过方能生效。

十一、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不包含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十二、公益服务由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依据《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管理办法》进行认证。活动认定期间原则上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特殊

情况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一等奖学金和5000元以上

的高额奖学金的学生公益情况须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学工部。

第二部分综合测评加分实施细则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加分加分条件

备注

6.0分全国三好学生;

5.5分全国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

5.0分全国先进集体其他负责人;

见义勇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表彰;

4.5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集体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团员;

4.0分省级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

3.0分受到省级部门表彰;

见义勇为,勇斗匪徒,舍己为人,拾金不昧受到省级部门表彰;

2.5分省级先进集体其他负责人;

见义勇为,勇斗匪徒,舍己为人,拾金不昧受到市级部门表彰;

2.0分校级优秀党员;

市级优秀团员;

见义勇为,勇斗匪徒,舍己为人,拾金不昧受到校级部门表彰;

1.5分全国先进集体的一般成员;

校级优秀团干部;

校级优良学风标兵班班长;

校级红旗团支部书记;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十佳团支部书记;

校级先进学生会、先进团委或社团主要负责人;红旗团支部其他负责人,指除团支书外的其他班委、团支部委员或者由班级集体评议的有贡献的参与人员;

1.0分优良学风班主要负责人;

校级优秀团员;

中山大学十佳优秀助理辅导员;

勤工俭学先进个人;

感动中大人物、校级十大青年、校级十大青年志愿者;感动中大人物、校级十大青年、校级十大青年志愿者具体加分按获奖证书盖章单位的级别操作;

0.8分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团干部;

0.5分省级先进集体一般成员;

校级优秀学生会、团委或社团一般负责人(部长级以上);

校级优秀学风标兵班其它负责人;

校级优秀团支部其它负责人

优良学风班其它负责人;

院、系级优秀团员;

校文明宿舍成员;

院级优秀团支部主要负责人(团支书);

校级红旗团支部和优良学风班其他负责人(除团支书外的其他班委、团

支部委员或者由班级集体评议的有贡献的参与人员);

院级红旗团支部书记;

校级十佳文明宿舍成员;1.十佳文明宿舍成员以校级文明宿舍成员计;

2.省级优秀社团的部长与副部长都按省级优秀社团一般成员加分;

3.院学生会优秀副部长属于学生会内部奖项,不是面向全院所有学生干部,因此不能按“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0.3分院级优秀团支部其余班委或有贡献的参与人员;

军训优秀学员;

学院宿舍卫生评比中获一等奖;

院级红旗团支部和优良学风班其他负责人(除团支书外的其他班委、团

支部委员或者由班级集体评议的有贡献的参与人员);

党校优秀学员;红旗团支部和优良学风班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分别为团支书和班长,特殊情况可以班级投票决定;

0.2分学院宿舍卫生评比中获二等奖;

积极参与暑假“三下乡”活动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0.1分学院宿舍卫生评比中获三等奖;

优良学风标兵班成员;

校级优秀团支部一般成员;

说明1、同一性质类别、同一级别的分数不累加,不同性质、不同级别的分数

可累加。例如,担任各级学生会干部或社团干部分数不累加;因担任学生干部而被评为各级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团干或优秀个人者(团员、党员等),分数不累加,只计最高分;

2、“见义勇为”栏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分数内浮动;

3、全国、省级、校级的先进集体的其他负责人和一般成员可根据不同表

现,加分有所浮动;表现差者可不加分;

4、校、院文明宿舍,卫生评比可累加,同一级宿舍不能累加;

5、一年级学生的军训表现等级由军训团评定;

6、主要负责人包括班长、团支书。一般负责人包括班委和团支部的其他

成员,在红旗团支部以及优良学风班评比中,在评比中贡献了辛勤的

劳动的同学在评审小组的商定下可确定为一般负责人,加相应的分

数,一般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7、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为学院主席和副主席,以及珠海校区主席和副主席,

团委主要负责人为团委副书记,以及珠海校区团总支书记,一般负责

人为委员会其他成员;

8、任期不满一年的班委不予加分;

9、学生会、社团和班级等换届后不久被评为优秀,加分应加给本届、往

届各占50%;

10、因获得助学金而被评为先进个人的不加分;

11、由公益活动延伸出来的各类比赛均不加分,均按公益服务则进行

认证;本人通过长期公益服务或者公益服务出色而获得个人或团体

表彰可以加分。

二、学习竞赛

加分条件备注

6.0分获国家大学生学习竞赛1-3名;中国高校地理科学展示大

赛属学习竞赛类,中大决

赛按校级比赛加分;

5.0分省级大学生学习竞赛第一名;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一等奖;

4.0分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二等奖;获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4-6名;

3.0分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三等奖;省级大学生学习竞赛2-3名;

2.5分省级大学生学习竞赛4-6名;

国家级大学生学习竞赛优胜奖;

2.0

校级学习竞赛一等奖及省级学习竞赛优胜奖;

1.0

校级学习竞赛二等奖及院系级学习竞赛一等奖;

0.6

校级学习竞赛三等奖;

0.5分六级英语考试550分以上者;院系级学习竞赛二等奖;

0.4

校级学习竞赛优胜奖;

0.3分六级英语考试425分及以上者;四级英语考试580分以上者;院系级学习竞赛三等奖;

0.2分副修课80分以上者或选修课85分以上者;

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者;

1.辅修课程没出成绩的不

加分;

2.课程成绩没有录入教务

系统的,可以由相关院

系提供成绩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日期

已截止且由于成绩未出而未申请加分的公选课可以申请本年度加分。

0.1分副修课及格者;

院系学习竞赛优胜奖;

说明1、学习竞赛专指与所读专业或辅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

2、院系级学习竞赛必须是由院系举办的与学科有关的正式的学习竞赛;

学习竞赛指征文、演讲、辩论等各种形式的竞赛;

3、不同性质的学习竞赛可累加计分,同一学科性质的不同级别学习竞赛只

计最高分,不累加;

4、多副修及选修的学科分数可累加,专业选修课不加分,计入原始成绩;

5、若中段副修,及格科目按选修情况加分;

6、以上所获奖励者在评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或证书,以便核实无误;

除四六级外,其他证书不加分;

7、四六级英语考试优秀者只作优秀加分,不再加及格的加分;同类型考

试只能产生一次加分;大二一年内通过四六级者可以累加;

8、替补成员按下一档次记分;

9、关于“挑战杯”分类,按照学习竞赛(跟自己学习专业和辅修相关)进

行加分;

10、野外调查报告的获奖证书未拿到不予加分;野外调查大赛的名次要以

全国地理协会的正式通知为准,在有正式通知前不考虑予以加分;

11、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加分。

出国参加“2+2”项目的同

学,应当参加大二学年的

奖学金评定,同时应当尽

量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提

供证明材料确实有困难

的,有班内同学证明的,

可以予以承认。

三、科研成果与文章发表

加分加分条件备注

6.0分获全国大学生科研成果奖;获国家专利;

5.5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等奖;

5.0

获全国大学生科研成果优胜奖4.5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二等奖;

4.0分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三等奖;

校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在国家级学生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者;

3.0分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优胜奖;校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2.0分校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论文者;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每宣读一篇学术论文者;

1.5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优胜奖;

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者;

1.0分在公开发行的地市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论文者;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者;校刊主编;

0.8获院系学术论文一等奖者;

分校刊副主编;

0.5分在地市级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中大校报同级

学术论文被《中山大学本科生科研论文集》收录;

0.4

获院系级学术论文二等奖者;

0.3

获院系级学术论文三等奖者;院刊主编;

0.2

文章被校刊、院刊录用者;院刊副主编;

说明1、发表不同的文章可累计加分,但只记最高分的前三项,同一论文在不同级别的

刊物上发表时,只记最高分,不累加;

2、在各级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中,通讯类文章不予加分,只作为个人兼职或实习成

果;散文类(500字以上)按所在等级加一半分;

3、发表文章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以便核实;

4、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

5、不同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论文者,可累加;

6、集体科研成果可按主要成员和一般成员在同档次内上下浮动;

7、论文必须发表在带有刊号的本专业的学术性刊物上,双专业学生发表论文也要

与专业相符;

8、马研班优秀论文不加分;

9、科研只立项没有发表者不可以加分;

10、发表论文,不同作者顺序的加分区别:根据加分条例上下浮动一般是一级(科

研请指导老师为其贡献量出证明)。

四、社会综合活动

加分条件备注

4.0分在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或团体竞赛第一名的主要成员;

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获全国先进个人及论文一等奖者;

在某国际组织主办的比赛中获中国赛区第一名按“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一名”计;

3.5

在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二名或团体竞赛第二名的主要成员;

3.0

在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三名或团体竞赛第三名的主要成员;

2.5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四名;团体竞赛第一名的其他成员;第四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及团体第一名的主要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获省级先进个人及论文一等奖者;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获全国先进个人及论文二等奖者;

2.3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五名;团体竞赛第二名的其他成员;第五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二名及团体第二名的主要成员;

2.0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六名或优胜奖者;团体竞赛第三名的其他成员、第六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三名及团体第三名的主要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获全国先进个人及论文三等奖者;市级论文获一等奖;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一名,团体竞赛第一名的主要成员;

1.8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赛获第四名的一般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四名,团体竞赛第四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一名及团体第一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省级二等奖,校级论文获一等奖;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一名,团体竞赛第一名的主要成员;市级论文获二等奖;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二名,团体竞

赛第二名的主要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省级一等奖;

1.6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赛获第五名的一般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五名,团体竞赛第五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二名及团体第二名的一般成员;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二名,团体竞赛第二名的主要成员;市级论文获三等奖;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三名,团体竞赛第三名的主要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省级二等奖;

1.4分全国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赛获第六名的一般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六名,团体竞赛第六名的主要成员,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中取得第三名及团体第三名的一般成员;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三名,团体竞赛第三名的主要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省级三等奖;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四名,团体竞赛第四名的主要成员,第一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校级一等奖;

1.0分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第四名的一般成员;校级论文获一等奖;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五名,团体竞赛第五名的主要成员,第二名的一般成员;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四名,团体竞赛第四名的主要成员,第一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校级二等奖;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省级优秀奖;

0.8分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第五名的一般成员;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三名,团体竞赛第三名的一般成员;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五名,团体竞赛第五名的主要成员,第二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校级三等奖,院、系级一等奖;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校级三等奖;

0.5分省级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第六名的一般成员,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六名,团体竞赛第六名的主要成员,第三名的一般成员;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四名,团体竞赛第四名的一般成员;院、系级各社团竞赛活动第一名;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校级优秀奖;

0.4分市级大学生竞赛活动第六名,团体竞赛第六名的一般成员;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竞赛第四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二等奖;

0.3分校级大学生竞赛活动团体竞赛第五名的一般成员;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论文获三等奖;院系级各社团竞赛活动第二名;

0.2

院、系级各社团竞赛活动第三名;

说明1.大学生各种竞赛活动必须是经校、省以上有关单位批准的各种竞赛活动,活动级别

由主办单位级别确定;

2.替补队员按照下一档次记分;

3.校内各种学生社团必须是经院系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4.同一竞赛活动和同一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不同者,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类别

可累加;

5.获奖者在申请加分时必须出示有关奖项证明或证书,以便核实与查验;

6.社会综合活动里假如没有一等奖、二等奖等说明,按照市级=省级*0.8,校级=省级*0.7

(其中省级是一等奖1-2名,二等奖3-6名,三等奖为第7名);

7.野外调查大赛的名次要以全国地理协会的正式通知为准,在有正式通知前不考虑予

以加分;

8.野外调查报告的获奖证书未拿到不予加分;

9.寒假招生宣传志愿者、寻访校友活动等志愿者性质的活动以及由其延伸出的各种比

赛,均不得加分;

10.由专业课老师结合课程组织的竞赛活动,由于其结果已经作为平时成绩计入课程的

最终成绩,因此不予加分;

11.在珠海校区参加的校级活动、只获得分校区名次的要乘以系数0.8;

12.所有公益类活动和比赛(亚德客、招生志愿宣传、寻访校友等)得奖不纳入加分,

只做公益认证。

五、社会工作

加分加分条件备注

2.0

分学校学生会正、副主席;

院团委副书记;

学院学生会主席;珠海校区团总支各等级任职加分比照珠海校区院学生会同等级任职加分处理,即:除干事外的各等级任职,加分为学院团委各级任职的加分*0.8,团总支书记比照团委副书记,团总支部长比照团委主任,团总支副部长比照团委副主任,团总支干事比照学生会干事且加分不用*0.8;

1.5分院学生会副主席;凝炬基金会会长;

1.3分校学生会正部长;

年级级别党支部副书记;年级长;

班长、团支书;

马研班班长;

凝炬基金会副会长;

1.1

系级别及以下党支部书记;

1.0分院学生会部长;

院团委主任;

经校团委批准的社团主要负责人(主席/会长/台长);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校团委委员;

礼仪队队长;

0.8分年级级别党支部委员;

院团委委员;

院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经校团委批准的社团正职负责人(部长级);

经校团委批准一般负责人:副会长;

凝炬基金部长;

阳光之家会长;

阳光之家也是要乘以

0.8

0.6分校学生会副部长;

院学生会副部长;

院团委副主任;

系级别及以下党支部委员;礼仪队副队长;

凝炬基金副部长;

阳光之家副会长;

0.5分班委、团支委;

马研班班委;

学院球队(羽毛球、排球、篮球等)队长、辩论队队长、舞蹈队队长;经校团委批准的社团副职负责人(副部级);

心理小组(阳光之家)负责人;

校、院学生会干事;

0.2分凝炬基金会干事;礼仪队干事;阳光之家干事;经校团委批准的社团一般成员(干事);

学院球队(羽毛球、排球、篮球等)副队长;

0.1

宿舍长;

说明1、学生干部必须任期满一届,工作期间应有计划,尽职尽责,措施落实有

创新精神,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社团、学生会内部年度优秀不加分;

2、兼任多项社会工作者,以最高职级记分,不累加;

3、校、系各级学生干部在年度总结中须经上一级组织评议确认工作表现,

作为加分依据。如校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的考核成绩由校团委出据加分证明;其他社团的学生干部由该社团负责人出示证明;班干部由辅导员出据加分意见;

4、同时被评为优秀集体负责人和优秀个人的分数不累加,只加最高分;

5、社团工作等任期未满一年,不予加分;

6、宿舍层长不予加分;

7、“因担任学生干部而获得的个人优秀加分”与“担任学生干部的社会工

作加分”不能累加;

8、关于珠海校区社会任职*0.8的问题:有两种层次的、有总会及分校区分

会的才要*0.8;干事、班委等等没有等级之分的、不跨校区的不用*0.8;

院学生会任职珠海校区的除干事外均要乘以0.8;

9、“担任班级或其他学生团体负责人的社会工作加分”与“优秀集体的负

责人加分”可以累加;

10、珠海校区记者站按一般社团计;团工委按校学生会计;

11、雁行社任职按社团加分,助理不加分;

12、青马班班委不加分。

六、文娱体育活动

加分加分条件备注6.0

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打破世界单项记录;

5.5

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打破全国单项记录;

5.0

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打破地区单项记录;

4.5

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一名及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含裁判);

4.0分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二名及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含裁判);打破省级高校单项记录;全国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

3.8

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三名及集体项目第三名的主力队员(含裁判);

3.5

全国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

3.0分在国家级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名及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主力队员;

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在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一名及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2.5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六、七名及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主力队员;集体

分项目第二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二名及集体项目第二名的主力队员;在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打破校级单项记录者;全国文艺演出三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一等奖的次要演员;省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

2.0分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八名及集体项目第八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三

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全国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次要演员;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三名及集体项目第三名的主力队员;在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二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

1.5分在国家级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二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在全国公开发行文艺美术绘画作品者;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一名及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

1.3分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六、七名及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名及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主力队员;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二名及集体项目第二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市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二等奖的主要演员;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一名及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打破院、系级单项记录者;校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

1.2分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六、七名及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主力队员;在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三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三等奖的主要演员;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三名及集体项目第三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二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二名及集体项目第二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一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校级文艺演出一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二等奖的主要演员;

1.0分在国家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八名及集体项目第八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八名及集体项目第八名的主力队员;优胜奖获得者;在省市级公开发行文艺美术绘画作品者;在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名及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主力队员;校市级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三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三名及集体项目第三名的主力队员;

0.8分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六、七名及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三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四、五名及集体项目第四、五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二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

0.7分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省级文艺演出三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及优秀奖;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八名及集体项目第八名的主力队员;市级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三等奖获得者的主要演员;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六、七名及集体项目第六、七名的主力队员;

0.6分省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集体项目第八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4-6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市级文艺演出三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及优秀奖;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八名及集体项目第八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第三名的非主力队员;校级文艺演出二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三等奖的主要演员;

0.5分市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7、8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4-6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经批准成立的各社团举办的各类比赛单项奖1-3名和集体项目1-3名的主要作者;院级文娱体育活动第一名获得者或集体项目第一名;

0.4分校级大学生体育竞赛获第7、8名的非主力队员或球队经理人;校级文艺演出三等奖获得者的一般演员及优秀奖者;

0.3

院级文娱体育活动第二名获得者或集体项目第二名;

0.2

院级文娱体育活动第三名获得者或集体项目第三名;

0.1

院级活动优秀奖获得者;

说明1、同一文娱体育项目获得的各类奖项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性质的比赛可以累加,文艺项目类别分为,唱歌类,舞蹈类,乐器类,话剧类。体育分类包括径赛类,田

赛类,球类(羽毛球,篮球,排球等都算做球类),以及棋类。如,军歌大赛和院

合唱比赛只能取最高分,参加100米比赛,200米比赛只能取最高分的一项;

2、替补队员按下一档次记分,校级优秀奖算作第四名;

3、校文艺演出指由学校举办的艺术节等大型演出;

4、其他单项演出按院系级演出论;

5、同一文艺项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不同项可累加;

6、年级文娱体育等活动前三名获奖者班委会酌情给予加分0.1-0.3分;

7、主力队员必须是上过场的同学;

8. 所有社团级别的活动,如雁行手抄报,党服队的寻访活动,看主办方盖章进行评选,

只有前三名(一二等奖)可以加分,同类性质活动只算最高分,不累加;

9、珠海校区级别的比赛均要乘以0.8来计算;

10、珠海校区20人21足比赛,按照珠海校区校级活动计算;

11、社会职位(院会、校会、凝聚和礼仪队)可加分;

12、800米和校道接力不可重复加分;

13、院辩论队干事不能加分;

14、参加学校文艺演出,但没有获奖的,不加分;

15、除条例里特殊的公益比赛(国家级)外,公益活动比赛不会被加分,因为在社工

处公益活动组织者会加权加公益时;只有通过公益活动才能参与的活动只算公益

时;表演类活动如果有获奖,排练时间可以开具公益时证明,如果获奖工作时间

不算公益时(如五四合唱,校庆文艺演出等活动获奖)按校级相应规则加分;演

出和训练时间可做公益认证,获奖的话比赛时间不算加分。

16、各种比赛级别均通过比赛证书所盖章的单位级别确定。1.在珠海校区参加的各类活动,均要乘以系数0.8;

2.环校跑获奖的,应当提供获奖锦旗,并由院学生会文体部提供报名名单;

附1:地理学院高额奖学金评比办法

高额奖学金包括社会捐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本办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内容如下:

1. 各专业二等奖学金以上(国家奖学金必须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高尚乐于资助他人,尤其

是我院需要帮助者优先考虑。

2. 学业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班上第一者优先。

3. 参评者中如在班上原始分名次相同者,其综合测评加分多者优先。

4. 对学院、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如个体获得校级比赛一等奖以上者、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

方面具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5. 体尖生必须按照原始成绩参评,所获奖项的加分参照《细则》规定进行加分。

6. 兼顾专业平衡。

附2:地理学院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

本办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

1. 参评基本条件:

(1)在某方面有一定特长,在参评年份中该特长表现优异,获得过校级一等、省级三等以上奖项(含);

(2)因特殊表现受院、校特殊嘉奖者;

(3)因表现突出,为院、校争得荣誉,或学习、工作对院校有重大贡献者。

2. 单项奖学金类别:

(1)学习竞赛类

(2)学习进步类

(3)学生干部类

(4)科研、英语类

(5)文娱、体育活动类

(6)其它类(申请者需对照参评条件,详细说明该单项申请原因)

以上内容如有和学校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学校规定为准。

3. 申请者需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4. 评选方法:

(1)按照评定细则要求,由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确定参评资格。

(2)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评选推荐单项相对更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更优异者名单、核定人数。

(3)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后公示。

5. 如学校体育系为全校学生另外设立了体尖生奖学金,则所有体尖生不得再申请院单项奖学金;

6. 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不可同时参评。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学工部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综合测评加分及社会公益服务情况

社会公益服务

第二阶段:学业成绩公布

第五阶段:9月中旬,学院评审小组确定优秀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面向全院公示并上报。

第四阶段:9月中上旬,各班按《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及获奖等级,提交年级奖学

金评议小组复核,学院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最终推荐名单;

第三阶段:8月下旬开学后,各班评定小组收集第二类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定,本班公示后由年级评定小组复核,确定最终年级各班加分情况,各班公示第二轮加分结果,学生签名确认;各班长汇总学生当学年度平均绩点与综合测评总加分(加分不得超过本人当学年度平均绩点的20%,且最高不超过7分),分别对原始学业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

综合测评加分

5

月中上旬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

并公示(3-5人,需兼顾男女生、学生干部与群众、党员

与非党员),班级评定小组向年级评审小组报告加分审核情况; 6月中上旬,学生上交第一类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各班评定小组审核本班加分情况,期末考试前完成班级互评;(第二类加分的材料开学提交)

6月上旬,级长组织各班评定小组参加“奖学金评定组培会”,确定加分申请提交、班级小组评定、班级互评及公示、结果提交年级小组的时间节点;

年级评审小组核定最终年级加分情况后,各班公示第一轮加分结果,学生

签名确认,6月中下旬完成该项工作

后不再受理;(注:学工部不是奖学

金评审机构,加分异议或操作失当,

是由年级评审小组复议核定)

各班评定小组将加分情况于本班公示,并提交年级评审小组复核,加分结果存在异议、评定操作出现失误等情况,由年级评审小组开会讨论,决定最终结果;

6月中上旬,学院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公示全院学生本学年度社会公益服务总时数;

学生确认本人社会公益服务认证结果,有异议者向社工委反映;

对认证情况提出的异议,由学院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委员会召集主任委员会议集体讨论,裁定最终认证结果;6月中下旬完成该项工作后不再受理;

6月上旬,各班社工委按相应通知,组织公益服务班级认定,学生上交个人认证表及证明材料;

奖学金评定附加说明

针对学院各年级奖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不足,参照《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综合各年级、各专业提出的问题,现对有关条款加以规范和阐释,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原始成绩第一、综合测评成绩不是第一者,若其综合排名仍在班级排名前8%,则可获一等奖学金;

否则获二等奖学金。本条规定详情参考《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第16页第十六条第(六)项:“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关于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加分保护规定要在遵循学校相关规定文件的前提下执行。

二、比赛级别的确定原则上以活动主办单位的性质、级别为准,特殊情况以学生代表会讨论通过结果

为准并予以说明。如国家级比赛:不是指全国范围的,而是由国家级单位主办的比赛。判定依据

以奖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公章为准。

三、明确社团一般负责人、部长、副部长的概念。

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

一般负责人:副会长

部长、副部长都属社团一般成员

四、综合测评分相同的,按原始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五、省级获奖的等次与名次的对应。

一般情况下:省级一等奖 = 省级第一、二名

省级二等奖 = 第三名至第六名

省级三等奖 = 第七名

其他情况若按上述与本办法第二部分实施细则冲突的,以本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 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 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岀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 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 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休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 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 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休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 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 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 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向所在学院(系)办公室报告遗失原因,并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由学院(系)办公室统一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报声明作废(登报费用由学生支付),并按规定补发学生证。若补发后找到原学生证应主动交回教务处处理。学生证只作在校学生本人身份证明之用,持证人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弄虚 作假和一人持多证,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七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其他注册 条件的不予注册。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到学院(系)办公室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 天按5 学时计,下同)。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中山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因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学院(系)办公室对未准时回校注册的学生,要分别按病、事假或旷课记载,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向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注册情况。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各专业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学生应当按照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和 培养方案规定的年限和学分要求,完成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读。 必修课是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教学论 期末考试每年的共有范围重点

填空 1.学生是地理学习的主体,教师是主导,地理教学的目的是基本,地理课程是实质性,教学媒体是传递 2. 地理学是地理教学论建立和发展的土壤,是地理教学论必然的理论基础 3.地理教学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科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地理学、教学论 4.高中地理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谋求基础性、时代性、选择性的和谐统一 5. 地理探究学习的基本步骤:提出地理问题-提出假设或猜想-收集证据-整理分析资料-得出结论(解释)-表达与交流 6.接受式教学模式:复习——导入——上课——巩固——总结 7.地理学习动机是推动地理学习的直接动力,地理学习兴趣是产生地理学习动机的催化剂 地理学习需要是地理动机、兴趣的基础,或者说是地理学习是原动力 8.地理学习动机的影响因素:社会大背景、学校的课程策略、地理教材、地理学习结果、地理教师 绘图 简答 1.现代地理学显现五大特征: 第一,现代地理学是“统一地理学” 第二,现代地理是“全球地理学” 第三,现代地理学是“圈层地理学” 第四,现代地理学是“建设地理学” 第五,现代地理学是“高技术地理学” 2. 传统教育观 新教育观 课程观 学科内容及其进程 教师、学生、环境和教材交互作用的动态统一体 价值观 以知识传授为重点 以促进学生知、能、情意等全面发展为中心 教师观 传授者、主宰者、管理者 促进者、指导者、合作者、学习者 学生观 教师中心、师主生从 学生中心,学习共同体中互动的学习伙伴 教学观 师教生学、师讲生听 师生“沟通”与“合作”的活动 评价观 重笔试,重结果,重甄别 多元评价,过程与结果并重,重诊断、激励、促进发展 3.地理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初中)

地理科学(师范)

地理科学(师范) (Geography) 一、培养目标 以北京师范大学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培养掌握现代地理科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地理学实践与实验技能、了解地理学研究最新进展和地理教育最新研究成果、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地理学教学、热爱教学事业的优秀中学地理教师。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地理学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能力和初步经验,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和科学的思维方式。热爱教育事业,了解教育法规,熟悉基础教育改革实践现状,具有以反思、探究为核心的教学研究素养及在基础教育领域开拓创新的潜力,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主干学科 地理学、教育学 四、核心课程(共19门) 地图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概论、中国地理、世界地理、地理统计分析、地质学与地貌学、气象学与气候学、植物地理学、土壤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地理学教学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技能实训、现代教育技术基础、地理教学分析与教学设计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地理科学(师范)专业实践性强,需要多方面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落实。主要有: 教师教育实践教学课程: 本教学计划中有课堂教学实践的课程有:地理教学论、地理教学技能实训、地理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地理多媒体教学、地理教育心理学、地理网络课程设计等。此外,安排“教育见习”的综合实践教学。

专业方向实践教学课程: 本计划中主要专业实践技能的课程有: 自然地理野外实习---掌握自然地理相关内容的野外观察分析方法、提高数据的采集、分析能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人文地理野外实习---掌握人文地理相关内容的野外观察分析方法、提高数据的采集、分析能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计划中,地质学与地貌学、气象学与气候学、植物地理学、土壤地理学、人文地理学都是必修课,且开设相应的野外实习。 教学技能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 本计划中地理教育实践技能的安排有教学技能实训、教育见习实践课程,以及半年的教育实习,进行课堂教学和班主任活动的实习,掌握地理教学设计和地理教学的基本技能,为未来担任中学地理教师打下扎实的基础。 六、学制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及毕业总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毕业总学分:155。

《房地产投资分析》课程教学大纲 -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doc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适用范围:03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其中:实验/实践学时:0 先修课程:经济地理学,房地产经济学 制定日期:2003年 审核者:周仁言 《房地产投资分析》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中文/英文):Real Estate I nvestment Ana lysis 课程编码:07443607 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学时数:54 学分数:3 考核方式:考查 制定单位:广州大学理学院地理系 执笔者:张汝国 一、教学大纲说明 (一) 课程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房地产投资分析是一门实践应用课程,作为资 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物业管理方向的一 门主干课程,它的作用是拓展物业管理方1可本科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参与房地产行业 运作的专业水平,使学生能够发挥经济学和地理学的学科特长从事房地产投资分析。 (二) 课程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牢固掌握房地产投资分析的原理和技术方法;熟悉影响房地 产投资的要素和作用机理;熟悉地方房地产投资的基本状况并能对房地产拟投资项目作一定 的技术分析。具备编制房地产投资分析报告和参与房地产投资项1=1调研和策划的能力。 (三) 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程教学采用课堂授课为主,同时以随堂练习和课后习题相结合,及时解决学生的疑难 问题。结合学生的课外科研活动开展案例教学。 (四) 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房地产投资分析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课程,它以房地产经济学,投资学,财务会计学, 城市规划,经济地理学等为基础。围绕房地产投资分析的具体内容,上述相关学科的知识与 本课程内容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同时本课程的开设为专项物业投资项目的应用分析更定了 基础。 (五) 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教 材:丁芸谭善勇,主编房地产投资分析与决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 教学参考书:郑华著 房地产市场分析方法,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 2 周惠珍编著 投资项目评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7 期刊《住宅与房地产》《中国房地产》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房地产的概念,特点和类别 第二节房地产投资的概念,特征和形式 第三节房地产投资分析的目的和任务 重点: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投资的特征,房地产投资的分析的bl 的, 难点:房地产投资特征 第二章 房地产投资分析基本原理 第四节投资组合理论 第五节 杠杆性投资理论 第六节资金的时间价值 重点:房地产的概念,房地产投资的特征,房地产投资的分析的目的, 难点:房地产投资特征 第三章 房地产投资环境分析

学科建设简报-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

学科建设简报 (2016年第1期) 一、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动态 (一)北京大学 2016年1月13日,北京大学召开校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报学校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自2014年底核准报备以来,学校对过去十多年的改革发展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梳理北大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明确以“厘清思路、明确目标,科学设计、精心组织,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作为综合改革的基本方针,确立了以教育教学改革、人事体系改革、治理体系改革三大重点项目带动学科布局调整、带动校园环境和后勤保障体系建设等其他方面改革的行动方案。 2015年11月1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双一流”建设方案,北京大学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召开专家座谈会。常务副校长刘伟指出,北大在创建“双一流”的工作中,应处理好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的关系,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稳妥推进各项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清华大学 2016年1月15日,纳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范围的38个院系全部如期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取得清华人事制度改革的标志性阶段成果。校长邱勇表示,国家对这一轮高校综合改革寄予极大期望,只有大学的办学水平取得突破,才能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撑。一流的师资是世界一流大学最关键要素,清华只有突破制约教师队伍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瓶颈问题,才有可能全面推动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研管理、资源配置、行政管理等各项改革。 据悉,2013年清华大学公布了《清华大学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

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探索建立适应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提出了几项主要举措:突出岗位职责导向,建立教师队伍分系列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选聘标准,实施教研系列教师岗位准聘长聘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深化薪酬福利制度改革,引导教师从项目导向转向学术导向;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相应的团队建设模式。 (三)浙江大学 2015年12月28日,浙江大学召开一流学科建设启动会,“高峰学科建设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高峰计划”提出,浙大将在2016—2020年重点支持20个学科的发展,作为“双一流”建设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催生重点方向、重点人物、重点成果、重大项目,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具有卓越影响力,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品牌学科。 “高峰计划”是浙江大学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学校“六高强校”战略,提升内涵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学校希望通过重中之重的支持,建设形成高峰凸显、高原崛起的学科布局,为2020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同时发布启动“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一流基础计划”的目标是遵循基础学科的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对骨干基础学科进行长期稳定的支持,包括可预期的经费支持和政策配套,通过两个五年时间的建设,实现基础学科的全面振兴。 (四)复旦大学 2015年12月31日,复旦大学召开《本科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研讨会,该规划涵盖十三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通识教育与书院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化办学、教学实验室建设、荣誉项目、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及在线课程建设等重要内容。力求本科教育未来五年发展在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2015年11月24日,复旦大学举行《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发展行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 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落实我校“人心向学”教育理念,及“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我院专业特点与教学管理、学生活动等各方面实际情况,制订《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实施宗旨为保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定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标准客观、结果公正。适用对象为具有中山大学学籍的数学学院(珠海)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我校奖学金包括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山大学逸仙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单项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如永旺奖学金)、院级捐赠奖学金共五大类别。以上奖学金按学生综合绩点评定,部分奖学金评定会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 一、综合绩点=原始绩点+德育绩点 二、关于原始绩点: 1.学生原始绩点以学院教务部门所出具绩点为准(故原始绩点又称裸绩, 平均绩点)。 2.单科原始绩点:若原始成绩(百分制)小于60分,则原始绩点为0; 若原始成绩(百分制)大于或等于60分,则原始绩点= (原始成绩-50分)/10。 3.学年原始绩点:各科目绩点分别乘以对应科目学分后求和,再除以该学 年总学分,所得值即为学年原始绩点。 4.原始绩点核算科目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部分。 三、德育绩点计算方法:

1.德育绩点=德育加分/10 2.德育加分项目包括“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文章发表”、“学术竞赛与 学习成绩”、“文体竞赛”、“学生工作”、“课外实践”共六大部分。各部 分加分细则见第二部分。 3.德育加分幅度:德育加分上限为6分,超过6分按6分计算;且德育绩 点不得超过学生原始绩点的20%。如某同学原始绩点为2.0,则其德育 绩点上限为2.0*20%=0.4,即德育加分不得超过4分。加分必须有相应 证明。 四、综合绩点计算示例: 某同学的原始绩点为3.5,德育加分为:0.2 + 0.3 + 0.4 + 0.5 + 0.2 + 0.1 =1.7分(“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部分加0.2分,“文章发表”部 分加0.3分,“学术竞赛及学习成绩”部分加0.4分,“文体竞赛”部分 加0.5分,“学生工作”部分加0.2分,“课外实践”部分加0.1分), 则该同学的德育绩点=德育加分/10=1.7/10=0.17。综上,该生综合绩点 =原始绩点+德育绩点=3.5+0.17=3.67。 第四条学生所获“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只能较以原始绩点排名所获等级上调一级。例如:某同学原始绩点为3.5,按照原始绩点排名,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该生德育加分0.6分,综合绩点为4.1,按照综合绩点排名,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根据本项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只能上调一级,则该生只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第五条在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基础下,我院参与评选学校各类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有科目(含辅修,公选,双专业,双学位)修满后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者; 二、未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级)及纪律处分者; 三、在公益活动方面应满足以下对公益活动的要求之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间需要30小时以上;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表彰或者奖励

地理科学学院-华南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是我国特别是在华南地区地理学基础教育人才、科研及应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拥有很好的声誉。地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52名,其中90%的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超过60%专任教师有海外学习和进修经历。教师中现有博士生导师9人,教授17人,副教授16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名,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和省级培养对象4人,广东省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2人。学院教师在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和遥感与地理信息科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 学院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地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等4个本科专业。地理学一级学科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地理科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广东省名牌专业,地理信息科学专业为广东省特色专业。 目前学院拥有广东省智慧国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域环境分析与信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地球空间信息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地理学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智慧国土与旅游发展交叉平台、华南师范大学热带与亚热带灾害地貌与环境演变重点实验室、华南师范大学文化产业与文化地理研究中心、区域与城镇规划研究中心、空间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旅游研究所、地貌与区域环境研究所、热带地貌研究室、行为地理空间规划研究中心、《热带地貌》编委会等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平台。拥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学院资料室常年订购《中国科学》、《科学通报》、《地理学报》、《地理研究》和《地理科学》等多种专业期刊,藏书达3万多册。 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课外实践技能的培养,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6个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自然地理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师编著的多部教材获得国家级精品教材和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先后获得多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我院学生课外实践成果丰硕,并多次获得全国和广东省地理师范技能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等奖项,在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华南地区高校地理文化Presentation大赛和广东省“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大赛中屡获佳绩。学院与美国、英国、德国和港澳台等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学院设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师范专业为地理科学本科专业;2008年开始学院在非师范专业中实行大类招生,2016年将继续实行,设地理科学类,该大类包括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三个本科专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在专业志愿栏中写大类名称:地理科学类及其代码。入学后,前三学期按照地理科学类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地理科学类基础课程,第四学期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选择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专业进行专业培养。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地理科学(师范)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主要培养专业扎实、技能娴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富有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卓越中学地理教师。主要开设学科导论、地球概论、地图学、测量学、地质学、地貌学、气象学与气候学、水文学、土壤地理学、植物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城市地理学、人口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概论、遥感概论、环境学概论、中国区域地理、中国经济地理、世界自然地理、世界经济地理、综合自然地理学、地理教学论、心理学、教育学、应用统计学等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本专业传

地理科学学院2010届学生毕业典礼议程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关于表彰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 优秀志愿者的决定 举世瞩目的第16届广州亚运会已经落下帷幕,各国运动员在赛场上奋勇争先的顽强拼搏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亚运志愿者们在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的辛勤奉献同样深深感动着我们。亚运期间,他们不怕苦不怕累,充分发扬“我志愿,我快乐”的精神,风雨兼程,圆满出色地完成了国家赋予他们的光荣使命,涌现出一大批思想先进、工作积极的优秀志愿者,他们的优异表现受到了亚组委志愿者部等各部门的表彰和鼓励。其中,刘璐等21人获亚组委志愿者部颁发的“亚运微笑之星”称号;黄耿涛等3名同学获亚运村“我与运动员的故事”征文奖;黄顺婷等15人获得地理科学学院“优秀志愿者骨干”奖;于阳等33人获得地理科学学院“争先创优志愿者积极分子”称号。 值得我们高兴的是,我院区健斯等4名同学在志愿服务期间,由于思想先进、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分别在亚运村和广大击剑场馆临时党组织的考察下,被推荐火线入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预备党员。 学院决定对上述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 希望全院学生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继续发扬“地理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表彰名单: 一、第16届广州亚运会亚组委志愿者部“亚运微笑之星”名单(21人) 曹斯远、陈康林、区建斯、万锦鹏、湛雪萍、程凤雯、黄顺婷、侯运强、李佳聪、李伟华、刘俊城、张建荣、巩星亚、黄耿涛、黄火璎、李木英、刘璐、罗文智、谢美娟、杨妙华、邹李荣

二、第16届广州亚运会运动员村“我与运动员的故事”征文奖名单(3人) 黄耿涛、谢美娟、朱建驰 三、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优秀志愿者骨干”奖名单(15人) 黄顺婷、黄俊逸、区建斯、张建荣、李木英、黄火璎、李伟华、刘璐、刘俊城、李佳聪、杨妙华、杨捷、谢凯程、赵普、侯运强 四、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争先创优志愿者积极分子”名单(33人) 苏婉君、樊蔚航、于阳、湛雪萍、谢锦鹏、匡捷、王隽、钟智珊、谢名正、陈樱洁、邹李荣、魏宇葱、黄婉仪、薛彩华、罗文智、曹斯远、陈嘉亮、黄李锐、万锦鹏、黄燕卿、谢美娟、黄雅婷、房彩虹、陈康林、翟秀鹏、陈群弟、招伟彬、蔡崇杰、杨俏苑、梁丽婷、黄耿涛、黄毅锋 五、火线入党名单(4人) 区健斯、谢凯程、梁丽婷、杨俏苑

中山大学景观设计理念

中山大学南校区景观赏析 1.出入口 校园的出入口是人们对这所大学的“第一印象”指 的不仅是大门建筑,每个学校都希望有一个自己独 具特色的入口。这并非由大门的建筑设计决定,而 是由大门前的引导缓冲空间、大门建筑、周围环境、 地面的铺装、植物的配置、以及透视到校园内部的景致所组成。 2.校园中心区 校园中心是一个学校的空间高潮,它常是由师生使用的公 共设施如图书馆、大礼堂、主教学楼、行政事务管理等设 施围合而成的广场空间。中大南校区的建筑分布在中轴线 两侧,形成中轴线的纵深景观。 3.开敞空间体系 开敞空间是体现校园外部空间质量的重要方面,开敞空间并非越大越好,它的宜人性和层次性才最为重要。在建筑物前面的草地开敞空间,营造一种 自然的气息,让建筑物寓于自然之中,灌木的高低错落正 好让建筑若隐若现,以此形成特定的空间特性。 4.植物景观系统 植物在校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植物在提供建 筑的背景色彩和环境的质感、净化空气、控制水土 流失、遮荫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作为景观 中活的元素,植物随季节会发生变化,同时灌木围 合形成的虚空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创造一种交 流的校园氛围,也为诸多学子提供接触自然气息的形式,也形成一条自然景观带。

5.其他 此外,景观小品、纪念性雕塑、水体、路径和台阶、铺砖等在校园景观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作用。不可忽略的是建筑物本身是整个空间的焦点,由建筑物与环境共同形成的景观是整个空间景观的高潮。 (一)景观小品 小品作为校园空间景观设计的常用手法,通常是引导视线的 各种设施,如花坛、灯具、雕塑、花架、座椅等,常出现在如建筑 空间与户外空间的过渡带等处。在此,小品不仅起着点缀作用,同 时也引导和汇聚视线形成焦点。另外,小品类构成的空间景观能很 好地烘托建筑气氛,营造独特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纪念性雕塑 纪念性雕塑往往作为一个空间景观的节点或是一个高潮点,对 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吸引力,从而形成一个聚合的虚空间。纪念 性雕塑不仅具有纪念性,同时可以增加校园环境的文化底蕴。 (三)水体 水体的应用对于空间景观的柔化作用是显而易见 的,水具有流动性,带有一种活力,使得整个空间景观 变得流动。附加上水体周围的植被和灌木,以及路径, 使得整个景观节点变得完整,融入校园环境中,增加景 观的层次性与丰富。 (四)路径和台阶、铺砖 校园内的路径除提供行走、漫步等功能外,常会 增添如停留、小坐、休息、交谈、观景等其他作用。不 同形状的路径会给人带来不同的心理感受,曲径具有闲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联合培养类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规范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务管理,根据《中山大学章程》、《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合培养本科生是指按照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和培养方案,在完成规定课程、修满所需学分后,获合作学校学士学位的学生。 第二条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批准。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学校或学院(系)与国(境)外大学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适用对象是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培养模式 第四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培养模式包括如下三种类型:(1)以联合培养类专业招生形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一、二年级在中山大学学习,三、四年级到合作院校学习(考核合格者);(2)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赴国(境)外大学学习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方式可以是“2+2”(即:国内两年+国(境)外两年)、“1+2+1”(即:国内一年+国(境)外两年+国内一年)或“3+1”(即:国内三年+国(境)外一年)等;

(3)按照签署的人才培养合作项目协议,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均在我校培养,通过引进对方教材、互派教师等形式进行培养。 第三章培养方案制定原则与审批程序第五条联合培养类专业须制定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并报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备案。未提交培养方案者,不予以课程学分认定。 第六条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按双方协议中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和目标,由相关学院(系)会同国(境)外合作院校制定。对在中山大学本科生标准学制时间内、通过合作项目形式赴国(境)外学习者,要求在合作院校所修课程应与我校本专业修读课程的内容相近或相当,所修学分和学时总量原则上应与依据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学生未修读的学分和学时总量相当。 第七条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报送程序:报学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报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材料包括:1)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及相关备忘录;2)本科专业联合培养方案;3)学院(系)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意见。 第四章注册 第八条学院(系)须于每个长学期第十六周的周五之前、报送本学院(系)下学期将赴国(境)外进入合作院校培养阶段的本科生名单及数据,教务管理部门汇总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备案,并进行后续学籍管理。

地理科学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全日制)

地理科学学院2020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全日制)我院2020届全日制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4名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4名。我院2019年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均可参评。 一、学校总则: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者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二、学院评选细则: (一)原则上依照学校评选总则。 (二)获得国家级以上专业类竞赛者优先考虑。认定范围: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GIS应用技能大赛,以及其他地理、计算机相关专业类竞赛。 其他竞赛或荣誉表彰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三)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考虑。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请(4月15日截止) 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s://www.wendangku.net/doc/df14988435.html,/)进行申请。(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二)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投票,依票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三)候选人参加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评审答辩,通过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负责网上审批及在材料上签署意见。(4月30日截止)(四)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五)根据学校今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六)院系上交材料(5月13日16:00点截止) 候选人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用A4纸正反打印,表格格局不要调整,一式两份,填写表述文字要精炼,勿造成表格现有框架范围变化,切勿打印成3页。如届时因受疫

地理科学考研学校排名

地理学的综合排名的学校依次是: A+ 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 A (14个)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新疆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B+(26个)河南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中南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B (26个)成都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长安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福州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长江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鲁东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山西大学,河海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宁波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学院,吉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聊城大学 C (18个)华南农业大学,海南师范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重庆交通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华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延边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南昌大学,西南林学院,曲阜师范大学 自然地理学专业的学校排名依次是: A+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 A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新疆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B+(18个)首都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B(17个)广州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鲁东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山西大学,云南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C(11个)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海南师范学院,重庆交通学院,聊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 人文地理学专业的学校排名依次是: A+ 中山大学,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A 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 B+(16个)辽宁师范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江西师范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B(15个)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西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C(10)浙江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华侨大学,延边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南昌大学,曲阜师范大学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学校排名依次是:A+ 武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A 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B+(18个)中国海洋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同济大学,河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B(17)新疆大学,长江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河海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长安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吉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华理工学院,湖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 C(11个)云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南林学院,江西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山东可见大学,青海师范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中山大学人文地理学复试相关共23页word资料

人文地理学 human geography 研究地球表面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形成的地域系统及其空间结构的地理学分支学科。以人地关系的理论为基础,探讨各种人文现象的地理分布、扩散和变化,以及人类社会活动的地域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在王恩涌等(第一版)、赵荣等(第二版)主编的《人文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主要分支学科划分为: (1)人口地理学 2.农业地理学 3.工业地理学 4.城市地理学 5.语言地理学 6.宗教地理学 7.旅游地理学 8.政治地理学 9.行为地理学 也可粗略分为经济地理学、政治地理学、社会文化地理学和城市地理学四大部分 管治:通过多种利益集团的对话、协调、合作以达到公共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补充市场交换和政府自上而下调控之不足,从而获得共赢的综合社会治理方式。 空间管治

空间管治是区域管治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通过划定区域内不同功能、不同建设发展特性的类型区,制定各类型区的开发标准和控制引导要求,以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实施区域的统一规划,以协调区域内各级政府、各团体、企业、居民等不同主体的利益。 ?土地保护措施 因地制宜安排各业用地 适宜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强度 应用生物技术保护生态环境 合理用水 水土保持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37、如果问读了哪些书,哪些著作,哪些期刊,该怎么回答? 这个题目出现的几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当然是学校自己定的参考书目了,有的学校参考书目是自己编写的,如果你说看了某某大师的著作,就没有提到他们学校的,他们会怎么想? 38、问到你是如何看待某一本著作,或者期刊的,怎么回答?'这个和上个题目差不多,能写书的说明都不是等闲之辈,最好是中性回答,不带个人偏见,或者就书中的一个观点进行阐述,如果导师刚好问到一个他不喜欢的著作或者那位作者,你却夸奖一番,估计就有问题了。+ 中山大学地学考研试题专区 中山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人文地理学)

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奖励 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第一章宗旨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为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四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评奖机构 第五条中山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各种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以及对院(系)评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中山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中山大学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其中学生处负责本科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 作,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负责研究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设立学生奖励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学生奖励工作的评审工作。 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 第三章奖项的设置 第七条奖励项目的设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 国家奖学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 优良学风班奖; 2. 优良学风标兵班奖; 3. 文明宿舍奖; 4. 文明标兵宿舍奖; 5.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6. 单项奖励金;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一、本办法的实施是为了体现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标准客观、结果公正的要 求。 二、本办法的宗旨是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激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同时 也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点作适应性的特长发展。 三、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年度学业平均成绩、德育加分两部分构成。 年度学业平均成绩是当学年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的学业加权平均学分成绩,并最终转化成绩点形式,原则上以教务系统导出数据为准。 1、学业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平均成绩=∑(各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年度总学分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平均成绩绩点+德育分 注:德育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7分,且该部分转化为绩点形式不得超过本人当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绩点的20%。 学业平均成绩计算原则上应包括上一次奖学金评定结束至本次奖学金评定结束期间的所有修读课 程,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调整。(上一学年没有算入原始绩点的科目(如专选课)要计算到本年度的原始绩点中) 四、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先按各位同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高低排定名次,然后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 定名次,再按奖学金评选要求和规则推荐评定等级。评选年度内转专业的同学在其原来就读的专业参评。 五、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1、本年度学科第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未能达到最低要求的; 3、没有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者(一、二年级除外); 4、受到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者; 5、无故不参加义务劳动者或因私事请假超过半数劳动日者; 6、上课出勤率低于80%者; 7、一经发现成绩、加分造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8、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所得体测成绩不达标。 六、成绩保护规定: 1、加分前具备三等资格的,加分后最多只能拿二等奖学金,加分前没有参评资格的,加分后最多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地理科学学院推免生名单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地理科学学院推免生名单 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曹叶婷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曾雅兰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高燕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梁怡佳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刘雨晴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邱雨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张梦媛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张雅娟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1自然地理学周杏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曾雯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丁海龙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郝诗雨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胡信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马欢欢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乔文怡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施雪莹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王晓歌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2人文地理学郑霞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蔡俊逸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曹雨薇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陈佼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单帅帅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黄梦雪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景旻

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李越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梁莹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刘璐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刘逸文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刘袁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孙雪卉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王凯亮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王铭楠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王娜云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王鹏翔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王智慧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吴欣倩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徐瑶瑶013地理科学学院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张桓源013地理科学学院077601环境科学余岑涔013地理科学学院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代文013地理科学学院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王志国013地理科学学院120203旅游管理黄子璇013地理科学学院120203旅游管理孔艺丹013地理科学学院120203旅游管理魏玲玲013地理科学学院120405土地资源管理秦玥珩013地理科学学院120405土地资源管理吴菊013地理科学学院120405土地资源管理邢璐平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南京师范大学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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