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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 (2000年11月第一版,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 (2000年11月第一版,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 (2000年11月第一版,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非现场监管情况及启示

香港金融管理局非现场监管情况及启示 编者按:近期,银监会派工作小组赴香港,对香港金融管理局(文中简称金管局)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及非现场监管数据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本文重点介绍了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有关情况,有助于业界同行借鉴参考。 1997年之前,金管局银行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职能并没有分开,所有监管人员兼顾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其弊端在于常常顾此失彼,且不够专业,影响到监管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和效率。1997年金管局监管部门实施改革,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职能进一步专业化,由不同的监管人员专门履行其职责,非现场监管人员被称作“个案主任”。在整个日常监管的工作流程中,非现场监管人员要先去发现问题,而且是独立地看问题,现场检查人员完全不介入,非现场监管人员对被监管机构承担最终的监管责任。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管局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 1、提交每年工作计划:负责非现场工作的高级经理须在每年年末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提交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包括不同频度的日常非现场检查、为现场检查而做的非现场检查、审慎会谈、三方会谈的具体时间表。在制定非现场工作计划时要充分与现场检查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2、日常非现场监管:分为两种情况的非现场检查,一是与现场检查没有联系的,日常的非现场检查和分析(月度)以及风险评级(年度);二是为现场检查项目而做的非现场检查和分析以及风险评级,在现场检查离场会谈的同时举行审慎会谈,会后完成会谈记录并跟进备忘事项。 3、审慎会谈:确定会谈时间,为审慎会谈做准备工作,完成会谈记录,在会谈后跟进备忘事项。 4、三方会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三方会谈”,会议之前准备必要的分析和摘要介绍,会后完成会谈记录和跟进备忘事项。 5、与现场检查有关事项:根据检查前的非现场分析结果以及与检查人员沟通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提交上级主管审定;参加会议讨论检查内容;必要时可以参加现场检查;参加离场会谈(针对那些审慎会谈须独立进行的被检查机构);对现场检查报告提出意见;跟进所有现场检查的整改情况。 6、其他监管事项:收集和分析统计报表;银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7、其他特别调查任务:针对特别事项对被监管机构的短期走访;基于了解更详细情况的调查。 此外,金管局对于非现场监管领域不同级别的人员,诸如助理经理、经理和高级经理的职责都作了清楚明确的界定。 二、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流程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究竟该不该存留一直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特别是当1998年的金融危机爆发后,香港经济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虽然香港政府极力维系住了联系汇率制度,但是对于目前情况来说,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它? 本文首先对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的发展和运行进行了系统研究调查,之后又分析联系汇率制度的利弊。再主要结合1998年香港保卫战实例,简略的与泰铢保卫战进行分析。最后对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存留以及维护进一步研究阐述。 关键词:香港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金融保卫战;泰铢危机等 一、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的产生 香港的货币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首先是从1863年到1935年,香港的货币制度都是银本位,采取固定汇率制度。后1935年11月,全球白银危机,香港货币制度由银本位转变为与英镑挂钩,当时是1英镑兑16港元(12/1935 - 11/1967);1英镑兑1455港元(11/1967 - 6/1972)的固定汇率制度。之后香港一度与美元挂钩。1972年到1974年,按照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当时的汇率为1美元兑5650港元(6/1972-2/1973);1美元兑5085港元(2/1973-11/1974),尔后1974年到1983年,美元弱势,港元改为自由浮动汇率制度,仍与美元挂钩,在这期间,由于货币及信贷的过度增长,和投机炒卖等活动致使港元日渐贬值,港元汇率持续走低。1983年香港政府发布新汇率政策,借此稳定港元,规定发钞银行必须按照780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以美元交易。从1983年至今,香港汇率制度一直为以78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从香港货币制度的演变,和联系汇率制度的产生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香港的货币制度和汇率制度其实是两者一体的,密不可分。 二、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运行

香港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_刘如翔

一、香港新型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背景金融危机结束后,欧美各国纷纷将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出台了多部重要法案,并相继设立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专门机构。如美国政府于2010年7月通过《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并据此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同一时期,英国财政部在其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提出设想,拟分散金融服务局的功能,并成立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监管局。此外,2010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欧盟金融改革法案,决定采取包括建立跨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后金融危机时代,境外各国(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除前述金融监管理念的转变以及新型监管机构的设立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动态是各类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如2009年,日本对其《金融商品交易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金融纠纷解决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机制,要求金融服务机构至少与一家纠纷处理机构缔结合约,并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时接受该机构的强制性管辖。2011 年6月,我国台湾地区公布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并据此设立了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专门用于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香港地区也造成了巨 大影响,其突出表现之一是所谓“迷你债券”事件。据称,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香港证监会收到超过 16000份投诉,同时出现众多抗议及示威活动,引发 社会动荡。在此类纠纷处置过程中,由于高额的诉讼成本,很少有当事人选择立即向法院起诉。事实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监会、行业协会、小额钱债审裁处,金融机构等均受理了部分投诉或提出了某种纠纷解决的方案,虽然该事件整体上已经得到解决,但从过程来看,纠纷解决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缺乏统一的处置流程,甚至是赔偿标准。在这一背景下,香港政府也开始反思金融危机的应对策略, 2010年2月,在迷你债券危机告一段落后,香港财 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名为《设立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的咨询文件,寻求建立一种统一、方便、快捷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2010年5月咨询结束,根据反馈意见,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 香港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总结,香港政府创设了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载体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新机制主要用于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即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为金融商品或者金融服务引发的纠纷。在制度设计方面,新机制充分体现了公平、高效等原则,并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新机制一方面借鉴了西方金融督察服务机制的理念和制度设计,另一方面结合香港实践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创新。同一时期,我国内地也开始在金融领域设立和完善各种类型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对比而言,内地纠纷解决机制未对金融消费纠纷给予足够重视且缺乏整体规划,可以考虑在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机制加以完善。 [关键词]香港;金融纠纷;金融消费者;启示[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69X (2014)04-0045-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金融法变革中的消费者保护研究”(12AFX012)阶段性成果。刘如翔(1978-),安徽阜阳人,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四川成都610068) ■刘如翔 J 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金融与经济2014.04

汇率制度选择模型

RR/03/10 Array CFEF研究报告 最优汇率制度的数理分析 何青李凌波杨晓光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RR/03/10 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2003年11月 最优汇率制度的数理分析 何青李凌波杨晓光 摘要:本文从Mundell“三元悖论”出发,构造了一个简单的静态模型分析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何选择最优汇率制度。建模的主要思想是认为最优的汇率制度取决于一国政府如何在汇率浮动的风险损失和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损失之间进行综合权衡,而这种综合权衡体现了一国的经济结构及各经济部门之间利益的均衡。通过模型的解析分析,本文发现中间汇率制度可能是最优汇率制度,但是其可选择的区间随着资本开放程度的加大而缩小,而且维持最优中间汇率制度需要小心谨慎的努力;此外随着资本开放程度的加深,最优汇率制度将内生地向两极分化。 关键词:三元悖论、角点解、中间汇率制度、汇率浮动风险损失、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损失 1 引言 自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解体以后,国际上汇率制度的安排一直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很多国家都修改了自己的汇率制度。西方主要的工业国家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初相对浮动的汇率制度安排发展到最近几年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安排—欧元区;与此同时,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也从解体之初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发展到了另

一个极端(如,墨西哥(1994)、泰国(1997)、巴西(1999)等都采取了完全浮动的汇率制度),而另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继续保持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表一显示了自1970年以来世界范围内汇率制度选择的变迁。 资料来源:Calvo, A. Guillermo and Carmen Reinhart , “Fear of Floating” mimeo, 2000. 汇率制度安排的诸多变动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究竟是哪些因素决定了一国汇率制度的安排? 一些经济学家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汇率制度选择的问题。Mundell(1961)提出了开放经济下的“三元悖论”(trilemma):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性、资本的完全流动、汇率的完全稳定不能兼得。也就是说,在资本完全流动的情况下,一国若想维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必须实行相对浮动的汇率制度;若想保持汇率的稳定,就必须放弃货币政策的独立性。Mundell(1961)提出了最优货币区的理论,认为固定汇率最适用于通过国际贸易和要素流动而成为一体的地区。在这个区域内可以存在两种货币制度的安排:1. 由多个国家组成,但只能有一种货币,一个独立于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2. 由多个国家组成,多种货币,多个中央银行,在货币区域内部各个国家相互采用固定汇率制度。这一理论也成为后来欧洲货币区产生的理论基础。Krugman(1979)国际收支危机模型(第一代货币危机模型),强调政府政策与维持长期固定汇率策略之间的差异,是造成货币危机的主要原因。一旦市场预期到这种差异,就会造成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不断流失,从而失去了维持固定汇率的能力,被迫改变了汇率制度。Obstfeld(1986)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则强调了公众预期是导致货币危机的主要原因。汇率制度的选择存在多重均衡,对政府被迫进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预期,将引发投机冲击的自我实现,而危机的出现也印证了预期的实现。第三代货币危机模型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范式,一些学者侧重于分析“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因素,如,Kaminsky 和Reinhart(1999),认为一国金融体系的脆弱引发了投机冲击;而另一些学者认为货币危机本身存在很强的传染性(Calvo,1998)。货币危机理论也成为很多经济学家实证研究金融危机下汇率制度选择的基础。最近易纲,汤弦(2001)在“论汇率制度的选择”一文中,从Mundell“三元悖论”出发,建立了一个由政府主导时的汇率制度选择模型,推导出决定汇率制度选择的主要参数与最优货币区标准是大致相符的;而且由于中间汇率制度自身固有的道德风险和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会内生地引发投机的攻击,从而导致下货币危机,因此中间汇率制度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亡。 更多的经济学家从实证的角度分析汇率制度选择的问题。Heller(1978)分析了70年代中期,不同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更多的经济学家加入了这一行列,Dreyer(1978),Holden and Suss(1979),Bosco(1987),Savvides (1990),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当代国际金融的主要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模式是一个国家金融监管的有关职责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目前,国际上主要有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两种模式。 (一) 统一监管模式 统一监管模式,又称“全能监管”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由一个统一的机构对所有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施监管,监管者不仅要对金融安全和稳定负责,还要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商业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管。英国和日本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 在20 世纪70 年代以前, 英国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按各自传统的业务范围进行经营, 实行分业监管体制。80年代以后,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改变,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经营构成的障碍越来越突出。1997 年工党政府上台以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1988年英格兰银行法》赋予英格兰银行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能力。政府将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和其它金融自律组织合并,成立了新的统一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AS) 。金融服务局既要为英国的金融服务法制定执行的细则,又要监管银行、住房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是个权力很大的二级立法及执行机构。 日本的金融监管体系在1988年以前以大藏省为主角,大藏省负责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批准金融机构的准人并对其监管。1998年日本进行了所谓“金融大爆炸”的重大改革,成立了独立于日本银行之外的金融监管厅,统一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财务省( 地方财务局) 以及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等行政部门作为金融监管的协作机构,根据金融监管厅授权或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金融机构实施监管。日本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只负责对与其有交易行为的金融机构进行财 务检查,其权力来源于双方最初签订的交易合同,与商业银行有权对贷款对象企业进行查账的性质基本相同,与金融监管厅的监管权力来源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二) 分业监管模式 分业监管模式的特点是,由银行监管部门(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监管部门( 证监会) 和保险监管部门( 保监会) 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美国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联邦、州两级监管。在19世纪上半期以前,美国既无中央银行也很少有在联邦注册的银行,只有依照各州法律登记注册的银行,称“州法银行”( DFI ),对银行的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责。186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于为战争筹资的需要,批准建立了一些在联邦注册的全国性银行—国民银行,亦称“国法银行”。同时

香港金融环境分析

香港的金融环境怎么样? 1 当地货币 香港货币港元可以自由兑换。所有主要货币(例如美元、英镑、日元等)都可以在银行以市场价兑换。2019年5月,1美元=7.849港元,1欧元=8.78港元,1元人民币=1.1418港元。香港于1983年开始实施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金融管理局维持港元兑美元汇率在7.75:1至7.85:1区间内波动。 2 外汇管理 香港无外汇管制,旅客携带各类币别现金、有价证券、旅行支票等入境均无需申报。海关人员检查旅客行李时,如发现旅客携带大量现金(港

币十万元以上),会记录旅客的个人资料后再予放行。 香港本地货币港元可自由兑换。所有主要货币(例如美元、人民币、英镑、日元等)都可在银行以市价兑换。大部分在香港的银行都提供人民币服务。香港没有外汇管理局,对货币买卖和国际资金流动,包括外国投资者将股息或资金调回本国,都无限制。资金可随时进入或撤出香港。 香港的外汇市场成熟活跃,与海外金融中心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外币交易得以每天24小时在全球市场不停进行。内地企业更可在香港银行开立多种货币账户,使用不同货币方便业务往来或进行投资。 3 银行机构 香港是亚太区重要的银行和金融中心,全球排名前100的银行中有75家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截至2019年5月,香港共有194家认可机构,包括160家持牌银行、18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16家接受存款公司,此外,还有46家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立的代表办事处。据国际结算银行调查(每三年一次)显示,2016年,香港是亚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平均每日成交额达4370亿美元。 截至2019年5月底,在内地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共有12家持牌银行和7家代表处在香港经营业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大型机构已在香港开展分行业务。其他内地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及平安银行则在港设有代表处。 【开设银行账户】内地投资者应先在香港的银行开设往来账户,以方便其公司的日常商业运作。投资者可以个人名义或香港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香港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需出示以下文件的正本或由注册律师、会计师或公司董事签署验证的副本。所需文件可能因个别银行而异。当中主要包括: (1)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3)公司商业登记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开设银行账户及授权某董事操作银行账户的记录; (5)授权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通行证件及入境签注; (6)每家银行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有些银行可能要求公司提供咨询人。

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

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创新 摘要:近三十年来,国际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等金融实践活动的发展对传统 金融监管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积极进行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希望在最大限度的享受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带来利益的同时,有效地将金融风险降至最低。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必须从金融监管法律的角度,研究国际金融实践活动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及其法律制度的完善,这正是本文选题的现实意义之 所在。 关键词:金融监管法律;金融全球化;系统性风险 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在国内与国际经济中都占有重要地位。金融的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 和高级发展阶段。金融全球化的形成是经济、法律、科技、政治乃至思想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其根本原因在于, 生产和资本的全球化发展客观上提出了金融服务国际化的要求。对效率的内在不懈 追求与外在竞争压力的加剧, 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开拓国际市场、调整业务范围、更新服务方式以及改善服务质量,以更好应对国际范围内的竞争。与此同时, 金融的自由化与一体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规的调整。此外, 金融的自由化也意味着金融风险的加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各国纷纷加快了金融监管法治建设。因此, 在以金融创新为“龙头”的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积极回应与更好促进金融创新, 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自由化的有序进行, 各国纷纷进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重构与改革。因而, 经济领域里的金融创新浪潮也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的浪潮。 一、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监管法律的影响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100200113 罗雅尹一、香港金融业 香港金融业是以汇丰集团、中银集团及外资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国际租赁市场等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的经营和运行相结合,离岸业务与境内业务一体化组成的香港经济部门。 二、香港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香港银行业历史悠久,20世纪60~70年代后大幅度发展,并逐步成为世界银行业的中心之一。香港是国际性银行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近70家在香港开展业务。截至2010年7月16日为止,香港共有196家认可银行机构以及70家代表办事处。香港作为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基于市场透明度高、对金融机构披露要求严格和审慎监管。伦敦金融城于2010年3月发表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香港排名第三。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香港银行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门槛有所降低。从2009年7月开始,香港银行获准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业界数据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数据月报》、香港政府统计处《就业及空缺按季统计报告》 服务提供者 香港银行体系的特点是实行三级制,即由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类银行机构组成。这些银行机构均获授权接受公众存款。 三级银行机构按不同的规定营运,只有持牌银行和有限制牌照银行才可称为银行。截至2010年7月16日,全港共有146家持牌银行、23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27家接受存款公司。这些认可机构共经营约1,388家分行,组成庞大网络。此外,还有70家海外银行在香港设立代表办事处。 服务范围 银行是亚洲区内筹集资金最重要的渠道之一。香港银行业的重要性不单可从其庞大规模反映出来,更重要的是其在区内所处的地位举足轻重。香港的完善银行体系,令其服务可远远超出香港本土,发挥重要作用。很多香港银行亦于亚洲其他地区如中国内地营运。 截至2010年6月底,香港外汇储备资产达2,568亿美元,全球排名第七。同期,香港人均外汇储备资产约36,500美元。 根据伦敦金融城于2010年3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香港名列第三位,紧随伦敦及纽约之后。 香港人民币业务 另一方面,由2004年初起,香港银行获准在香港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存款、汇款、兑换及人民币银行卡等。本港的人民币存款由2004年的120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1,004亿元人民币,共有77家持牌银行在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

联系汇率的优缺点

联系汇率的优缺点: 联系汇率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它减少了因投机而引起的汇率波动,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使个人、企业、政府都有稳定的预期,从而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它还可以束缚着政府,使其理财小心谨慎。在80年代中英谈判前后和90年代香港回归过程中,联系汇率制度就起了积极的稳定作用。 联系汇率制度的弱点也是很明显的。分析如下: 首先,港币的发行是以100%的美元现钞为储备金的,而现钞只是最狭义的货币(M0)。现钞之外,加上各种存款,共同构成广义货币(M3)。目前,香港流通中的现钞为820多亿港币,香港的广义货币(M3)为28000亿港币左右(1997年三季度数字),其中有16000多亿港币存款(约占广义货币的60%)和相当于11000多亿港币的外币存款(主要是美元存款,占广义货币的40%)。所以,香港虽然有超过7000 亿港币的外汇储备,但是,如果有某种强大的外来冲击使公众信心动摇,从而有相当比例的港币存款要挤兑美元的话,香港就有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第二,联系汇率制度使香港货币当局丧失了调整经济的灵活性。在货币政策方面, 由于实行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金融管理局(1993年4月以来的香港货币当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丧失了运用货币政策调整经济的能力。譬如,90年代以来,香港经济有过热现象,货币当局应适当调高利率,使经济降温,健康发展。但是,因为港币与美元是固定汇率,套利行为迫使香港货币当局无法调高利率。港币的利率只能大体等于美元利率。所以,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联系汇率制度的薄弱环节就会变得明显起来,也就容易成为投机者进攻的对象 第三,且不谈港币利率高对香港经济的抽紧作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对港币的影响也有两重性。一般说来,港币利率高有利于稳定港币。但是仔细想一想,港币与美元是固定汇率,港币为什么能比美元利率高?回答是,港币的风险高,公众认为联系汇率有可能失守,港币与美元的利差是对港币的风险补偿。如果注重于对港币汇率的分析,不妨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利差:假设港币与美元利率相同,而港币汇率偏高(港币贬值),即,在浮动汇率的条件下理解联系汇率(固定汇率)下港币利率偏高的问题——对真实浮动汇率的压力被转移到利率上去了。这样算来,港币与美元的利差越大,说明港币的汇率风险越高,联系汇率制下的港币所面临的累积的贬值压力越大。所以提高港币利率一方面对港币有稳定作用(揽存港币),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关于港币风险累积程度的预警指标(Indicator)。所以,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利差过大,港币利率偏高不但不能稳定港币,反而会动摇公众对港币的信心。 浮动经济的优缺点: 优点 防止外汇储备太量流失 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各国货币当局没有义务维持货币的固定比价。当本币汇率下跌时,不必动用外汇储备去购进被抛售的本币,这样可以避免这个国家外汇储备的大量流失。 节省国际储备 在浮动汇率制度下,汇率随着外汇供求的涨落而自动达到平衡,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听任汇率由外汇市场支配,减少干预行动,国家需要的外汇储备的需求量自然可以减少。这就有助于节省国际储备,使更多的外汇能用于本国的经济建设。 自动调节国际收支 根据市场供求,汇率不断调整,可以使一国的国际收支自动达到均衡,从而免除长期不平衡的严重后果。当一国国际收支逆差,本国通货就会开始贬值,这种情况对出口有回将同时分布在盈余国和赤字国身上。 有利于国内经济政策的独立性

汇率制度选择

RR/03/03 CFEF研究报告 汇率制度选择 张静、汪寿阳

中国科学院管理、决策与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RR/03/03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虚拟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2003年10月“人民币汇率制度”研究小组 汇率制度选择1 目前,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一些研究机构、学者、政府官员和企业也纷纷对此发表看法。我们认为,人民币升值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那么,现有的盯住汇率制度是否适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如何从盯住汇率转向更为合适的汇率制度?怎样决定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从当前对汇率制度选择和世界汇率制度演变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于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 本报告首先对盯住汇率制度进行分析,介绍脱离盯住汇率制度的影响因素,之后从总体上讨论决定汇率制度选择的长期因素以及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汇率制度的演变,最后提出当前汇率制度选择的BBC准则以及可供中国选择的几种汇率制度。 一、脱离盯住汇率制度 1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本报告于2003年9月10日完成,将刊登于《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上。

从盯住汇率制度的脱离,既可以转向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也可以在现有制度下进行调节,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于“外汇市场压力”而导致的正常脱离,另一种是由经济状况恶化而导致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从而被迫脱离盯住汇率制度。 具体而言,从盯住向更灵活的汇率制度的转变可以分为以下五种:1)从任何盯住汇率制度转向浮动汇率制度;2)从硬汇率盯住(hard peg)转向软汇率盯住(soft peg);3)从固定的盯住汇率转向水平盯住或爬行盯住;4)从爬行盯住或水平盯住转向爬行带汇率制度;5)在汇率带制度中扩大浮动带的范围。而从盯住向不灵活的汇率制度的转变可以分为以下四种:1)从软汇率盯住转向硬汇率盯住;2)从任何汇率带制度转向固定的盯住汇率;3)从爬行带转向爬行盯住或水平带汇率制度;4)在汇率带制度中缩小浮动带的范围。 对正常脱离而言,伴随着贸易开放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更易向灵活的浮动汇率制度转变。这是由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面临资本流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日益增加的贸易开放程度也相应地增加了该国受到贸易条件(TOT)冲击的风险,而采用更灵活的汇率制度可以缓解或吸收这些冲击,抵御外来资本流动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从盯住向更不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一般是同银行体系的外汇系统开放和官方的外汇储备有关。银行系统的外债相对其外国资产比重的下降将促使从盯住向更不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因为银行系统外债比例的下降预示着其所受到的汇率风险的减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通过汇率浮动的调节来控制汇率风险的依赖;同样,巨额的官方储备也形成了对相对固定汇率制度的支持。但是,这种正常脱离盯住汇率制度的现象通常不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而是在那些长期实行盯住汇率制度的国家

香港采用联系汇率制的背景及积极作用

一、香港采用联系汇率制的背景及积极作用 香港作为一个小型开放经济体,金融管理局并不控制而且也不能控制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的惟一目标是保持汇率稳定。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香港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并逐渐成为香港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核心。香港联系汇率制本身是一个发行制,在发行一定数额的港币时,要有同等价值美元的支持。它既不同于“盯住制”,也不同于固定汇率制。联系汇率制规定的1美元兑7.8港元的固定汇率只适用于发钞行与外汇基金之间的发钞准备规定,以及发钞行与非发钞行之间港元与美元交易。在香港外汇市场上的港元与美元的交易并不受此约束,汇价由市场的供求力量决定。至此,香港实际上存在两种汇率,一种是固定的发钞行与外汇基金之间的发行汇率,另一种是自由浮动的市场汇率。香港联系汇率制自1983年实施至今,为维持港元币值的稳定,促进香港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有效控制了港元货币供应的增长,保持了港元币值的基本稳定 由于联系汇率制在发钞程序上必须以等值的美元向外汇基金换取负债证明书,从而完全排除了港元发行体制滥发的可能性,每一种形式的港币发行均有100%的外汇储备支持。发钞的多少不须再依赖发钞银行的合作和各方面人为的判断,而是取决于经济体系赚取外汇的能力,赚取外汇越多,发钞能力就越强。货币发行量和货币增长率最终由国际收支状况决定,这样就为货币发行和货币量的增长提供一个约束机制,避免了浮动汇率制时期存在的随意性和任意性,使得通货膨胀率明显低于浮动汇率制时期,因而大大减轻了港元贬值的压力,有利于港元币值的稳定。 (二)提高了香港金融体系承受政治经济振荡和国际金融冲击的能力 联系汇率制自实施以来,经历了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1984-1987年间5次大的港元投机风潮,1987年的全球股灾,1989年的政治性挤提,1990年的海湾战争,1995年墨西哥货币危机以及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等对香港的冲击。在数次港元风潮中,港元兑美元的最低价仅为7.950,最高价为7.714,波幅未超过2%,而平均偏离幅度仅约0.3%。整体金融体系未因震荡而出现混乱情况,显示了该制度的有效性。 (三)减少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稳定性,降低了香港贸易、投资等各种经济活动的风险和交易成本,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资本的流动 在很长一段时期,美国曾一直是香港最大出口市场,而中国内地经港转口贸易亦以美元计价,其中以美元计价部分占香港对外贸易约7成左右。因此,港元与美元挂钩,为香港的对外贸易、投资等活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成本统计、报价结算和盈利评估的计价基础。尤其是1985年以来,美元持续贬值,促进了香港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同其他汇率制度相比,联系汇率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更易于实现稳定汇率的货币政策目标,促进香港经济的稳定繁荣 确定了港元与美元的固定汇率后,当局就不需要再通过调整汇率来反映本币的真实价值;联系汇率制没有规定市场汇率波动的上下限,对市场投机活动有相当的抑制作用,并给

香港金融管理局电子银行监管手册

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 TM-E-1Supervision of E-banking Consultation This module should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Introduction and with the Glossary, which contains an explanation of abbreviations and other terms used in this Manual. If reading on-line, click on blue underlined headings to activate hyperlinks to the relevant module. ————————— Purpose To set out the HKMA’s approach to the supervision of AIs’ electronic banking (e-banking) services and to provide AIs with guidance on general principles for risk management of e-banking Classification A non-statutory guideline issued by the MA as a guidance note Previous guidelines superseded Guideline 15.1 “Electronic Banking” dated 07.07.97 Guideline 15.1.1 “Security of Banking Transactions over the Internet” dated 25.11.97 Guideline 15.3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and Legal Environment for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Banking” dated 07.10.98 Circular “Guidance Note on Management of Security Risks in Electronic Banking Services” dated 06.07.00 Circular “Guidance Note on Independent Assessment of Security Aspects of Transactional E-banking Services” dated 26.09.00 Circular “Overseas Fraud Cases involving Fake E-mails or Websites” dated 19.05.03 Application To all AIs Structure 1.Introduction 1.1 Terminology 1.2 Background approach 2. Supervisory

联系汇率制对香港经济发展的意义

思考题:联系汇率制对香港经济发展的意义? 答:从案例可知:联系汇率制度是一种货币发行局制度。根据货币发行局制度的规定,货币基础的流量和存量都必须得到外汇储备的十足支持。联系汇率制度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首要货币政策目标,在联系汇率制度的架构内,通过稳健的外汇基金管理、货币操作及其他适当的措施,维持汇率稳定。联系汇率制度的重要支柱包括香港庞大的官方储备、稳健可靠的银行体系、审慎的理财哲学,以及灵活的经济结构。但是,在香港的公开外汇市场上,港币的汇率却是自由浮动的,即无论在银行同业之间的港币存款交易(批发市场),还是在银行与公众间的现钞或存款往来(零售市场),港币汇率都是由市场的供求状况来决定的,实行市场汇率。联系汇率与市场汇率、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并存,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最重要的机理。一方面,政府通过对发钞银行的汇率控制,维持着整个港币体系对美元汇率的稳定联系;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与公众的市场行为和套利活动,使市场汇率一定程度地反映现实资金供求状况。 它的发展历程:有利影响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雨和考验,联系汇率制度日趋完善。为巩固联系汇率制度使其可以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并抵御外界冲击,金管局在1987年开始陆续推行了多项货币改革措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次是:1998年9月推出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七项技术性措施,以及2005年5月推出的联系汇率制度的三项优化措施。1998年正值亚洲金融危机,香港金融市场承受了巨大的投机压力,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飙升,市场上广泛流传人民币将贬值及联系汇率不保的消息。金管局于 1998年9月及时推出了七项巩固货币发行局制度的技术性措施:其中两项主要的措施是:提供总结余的弱方兑换保证,即金管局保证在港元转弱至指定水平时,可以按固定汇率把港元兑换为美元;另一项是调整贴现窗机制,贴现窗指银行向金管局买出证券,以借出金管局隔夜港元的机制,过程中双方协定将由银行按照协定价格及日期回购该证券。这些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利率过度波动及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2003年底到2005年期间,由于美元疲弱,同时市场估计人民币升值及香港经济强劲复苏,大量资金流入香港。虽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港元利息均低于同期美元利息,仍无明显的资金流出。为了加强利率调节功能,金管局于2005年推出三项优化联系汇率制度运作的措施,包括:推出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强方兑换保证,即金管局保证在港元转强至指定水平时,可以按固定的汇率把美元兑换为港元;将弱方兑换保证的汇率定为7.85港元;金管局可在兑换范围内(即 7.75~7.85之间)进行符合货币发行局原则的市场操作。 香港属于小规模高度开放的外向型经济体,商品及服务贸易总额约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三倍,其中外资和外贸在经济中占有极大比重,经济的增长往往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践表明,联系汇率制度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初“政治应急”的作用,而发展成为使香港能够有效地承受来自外部的金融震荡和政治冲击的经济手段。对香港而言,由于其典型的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其经济对外有着强烈的依附性,本地经济的增长往往受到各种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种情况下,维持联系汇率制度非常重要,香港能受惠于美国大致稳定的货币环境及其具有高度公信力的货币政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贸易和经济生活中的外汇风险,有利于各类长期贸易和合同的缔结以及国际资本的积聚。在这种情况下,用港元钉住美元,稳定汇率,减少了国际贸易和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外汇风险,有利于各类长期贸易及经济合同的缔结及国际资本的汇集,从而给香港带来了更多的利益和机会。这些也可以说是导致联系汇率制度得以产生并持续下来的内在根源。主要概括为: (一)有效控制了港元货币供应的增长,保持了港元币值的基本稳定,由于联系汇率制在发钞程序上必须以等值的美元向外汇基金换取负债证明书,从而完全排除了港元发行体制

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及中国的政策选择

《管理世界》(月刊) 2011年第4期 摘要:本文阐述了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提出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借鉴美、英、欧盟金融监管改革的新经验,在新形势下积极进行政策调整,重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完善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增强政府处理金融危机的能力,积极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以保证中国的金融安全。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合作政策选择 美国金融危机给全球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带来严重影响。尤其美、英、欧盟金融业遭到重创,暴露出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于是英国、欧盟和美国纷纷出台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并通过G20集团金融峰会,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以保证全球金融稳定与全球经济增长。因此,加强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 2009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彰显了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银行业的影响是(《银行家》,2009,第139~260页):1.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下滑,发达国家银行业风险增大。由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GDP增长从2007年的3.7%放缓至2008年的2.7%,使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世界银行,2008,第5~11页)。全球1000家大银行利润总额,由2007年的7808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1150亿美元,下降了85.3%;一级资本回报率(ROC)由2007年的20%下降到2008年的2.69%,锐减了17.31个百分点,总资产回报率(ROA)由2007年的0.87%下降到2008年的0.12%,下降了0.75个百分点,均达到历史新低。 其中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巨额亏损使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减少,金融风险增大。2008年,全球金融业亏损额为10407亿美元,而美国金融业亏损就占了全球金融业亏损的一半以上,为5826亿美元。2009年,虽然各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与政府救市使全球1000家大银行税前利润较2008年增加到4010亿美元,一级资本回报率(ROC)提高到8.2%,总资产回报率(ROA)提高到0.42%,但均未达到2007年水平。同时,从全球千家大银行亏损最多的前几家银行的主要排位看:2008年英国的苏格兰皇家银行亏损593亿美元排在第一位,2009年苏格兰皇家银行仍亏损43.66亿美元排在第八位;2008年美国的花旗集团亏损531亿美元排在第二位,2009年花旗集团仍亏损84.45亿美元排在第三位;2008年瑞士的瑞士信贷集团亏损140亿美元排在第六位,2009年瑞士信贷集团仍亏损24.92亿美元排在第十七位。因此,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利润巨亏,导致全球银行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全球金融风险增大(《银行家》,2010,第123~260页)。 2.全球银行业盈利向亚洲转移,中国银行业独树一帜。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巨亏的同时,全球银行业盈利向亚洲转移。2008年中国银行业其税前利润为845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一位。其中中国有5家银行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税前利润25强,并有3家银行进入全球前5位。从资本回报率来看,2008年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的中国银行业资本回报率为24.38%,远高于全球千家银行平均资本回报率21.69个百分点。 2009年中国银行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中国仍有5家银行进入全球千家大银行税前利润25强。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税前利润为244.94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一位,中国建设银行税前利润为203.16亿美元排在全球第二位,中国银行业总税前利润占全球千家大银行总税前利润的25.39%(《银行家》,2010,第123~260页)。因此,美国金融危机后中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水平在不断提高。 3.全球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跨境金融机构风险增大。美国金融危机给全球银行业造成的损失及带来的国际金融风险,暴露出世界各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全球宏观审慎性监管薄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时,大多数国家还没有全面实施《巴塞尔新协议》。加拿大、中国香港和日本已于2007年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大多数国家也于2008年1月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而美国直到2009年中期才开始推行内部评级高级法,可见,美国金融监管滞后其银行业发展(国际清算银行,2008)。同时,美国等国监管部门没有考虑到大型、关联和高杠杆金融机构破产会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影响;美国也没有将监管部门统一,加强美联储金融稳定的职能作用,而是将金融监管职责人为分割,各司其责,没有很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漏洞和真空,宏观审慎性监管薄弱。另外,美国金融危机正好从实践检验了巴塞尔新协议中关于资本质量与证券化风险监管框架的有效性,但由于其存在顺周期资本监管问题,没有将一些复杂的证券化产品计入风险资本金计量方法中,也没有将资产负债表外产品向表内转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必要的压力测试并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使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及时有效的作出金融风险预警,从而使国际金融风险增大,产生国际金融危机。 (2)微观金融监管缺失与低效。首先,美国过度创新金融衍生产品。美国金融衍生产品和结构性产品的规模发展迅速,远远超过了传统金融产品。由于现代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银行及对冲基金等类似金融机构具有信息的不透明性、不对称性和交易的高杠杆性、高关联性特点,并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关联,会增大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不稳定性,并通过高杠杆率加速扩大金融风险,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新来源。2003~2007年,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场规模扩张了15倍多,达到50万亿美元(王家强,2008)。同时,美国金融监管过松与缺失。过度金融创新使美国金融监管缺失,无论是国际金融风险预警框架,还是监管制度、 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及中国的政策选择* 路妍 *本文得到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危机后的国际银行业竞争格局新变化与中国银行业发展战略选择”(10YJA790128)资助。课题主持人:路妍。 -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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