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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十一课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十一课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十一课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教学目标:理解民事关系的概念并识记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人身权的含义、内容以及民法通则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了解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侵害财产权的惩处措施。充分认识民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依法保护人身权的意识,崇尚公平正义。自觉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增强依法保护自身财产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财产权。

教学重点:民法的基本原则,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教学难点:民法的基本原则;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设疑探究法、讲授法、事例对比法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生活中处处有民法

1.早市买菜时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

2.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司售人员说责任不在他们;

3.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负责人说应该感谢他们;

4.给自己手机存钱,但号码错了,钱到了别人的账户里,请求退还钱款,却遭到拒绝;

……

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碰到的事情,而与之相关的法律就是民法。【教学过程】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民法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人们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民法保护,买卖、租赁等日常活动都要受到民法的的调整。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法律。

民法的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

第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第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第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第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的首要原则、核心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主体地位平等,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平等,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案例:初一女生被女同学软禁2天多次遭毒打拍裸照

2011年5月12日下午,记着在咸阳市中心医院见到了受害者小雨,她身上多出淤青,躺在病床上,眼中写满了惊恐。据小雨回忆,打人的几个女生有她的同学也有不认识的,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5月8日下午,她被5个同龄的13岁女孩子“劫走“了两天两夜。其间,她遭受了侮辱和打骂,她多次

遭到几人的掌掴、辱骂和威胁,甚至被烟头烫伤皮肤。两天的时间里,她只吃了两袋方便面。最让小雨受不了的是,这几个女孩剪了她的头发,还逼她把衣服解开拍照,威胁她如果把这件事说出去,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更令小雨母亲孙女士气愤的是,陈某在高某的教唆下,和其他三名女孩将小雨非法拘禁后,多次毒打、辱骂、恐吓小雨,高某甚至对小雨说,如果小雨将此事说出去,就用刀子将小雨全家都捅死。高某拿走小雨的手机也一直没有归还。

经医院诊断,小雨身上多出然组织挫伤。虽没有大碍,但心灵的修复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问题:

1、在此案中,这几名13岁的打人女孩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负,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2、如果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她们是否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处罚?

不负,《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负治安管理责任的年龄是14岁。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化工开发区派出所正在就此事进行调查。由于打人者都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据警方透露,这几个女孩的行为的确很恶劣,她们承认打人,现在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3、刑事责任、行政(治安管理)责任的承担与民事责任的承担是否冲突?

不冲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这里的45498.5元民事赔偿金是药家鑫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4、通过阅读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思考13岁的女孩是不是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13岁的女孩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上被称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规定,10岁-18之间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5、在本案中,打人的几个13岁的女生如果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谁具体来承担?

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金。《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6、通过阅读教材人身权的内容,思考在本案中,小雨的人身权中的哪几项权利受到了侵犯?

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

7、通过对教材民事责任方式的阅读理解,思考这几名打人的女孩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该有哪些?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芊表示,由于加害方未满14周岁,所以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但受害一方可以要求这几个孩子和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其赔礼道歉、排除妨碍(销毁照片)、赔偿身体和心理的治疗费用等等。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委托警方予以调解。调解无效的话,可向法院起诉。

8、为什么13岁的孩子会作出这样恶劣的行为?

几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做出如此冷酷的举动,西安资深心理咨询师刘瑶说,这是因为缺乏爱的教育,感受不到自己的残忍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对是非黑白不能清晰地作做出判断,以至迷失了自己。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阅读书上p126的图片材料,思考李某现在已经18周岁了。是否有资格处理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提示:李某现在已经具有资格处理父母留给自己的财产。

自然人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为前提。自然人的民事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只是自然人取得具体民事权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要转化为现实,需依赖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自然人智力发育成熟,能够理智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审慎地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时候,才算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分为三大类: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两类:一类是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一类是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可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均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法人的基本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只有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法人分为三类: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案例:某学校建筑专业毕业的李某、王某在工作几年后有了一定的经营经验,在家人的帮助下并在银行贷款,各出资30万元组建了一家经营建筑材料的有限责

任公司。后来聘请了管理经验丰富的陈某担任经理。

该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你所在的学校和班级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提示: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湘西职院具有法人资格。班级不具有法人资格。3.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民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由民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人对其不法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所有权、人身权的损害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

漫画展示侵权行为,让学生讨论回答案例侵害了哪些人身权?民法有哪些保护人身权的规定?图片中的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工人排队接受搜身”——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法律禁止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侵害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恶作剧”——侵害了生命健康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赔偿金,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偷看他人信件”——侵害了隐私权和人身自由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我国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网上说别人坏话”——侵害了名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拍广告?”——侵害了肖像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P130小刘案例的解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2.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都受我国民法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药家鑫的案例)

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每个公民都平等地享有人格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积极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

人身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没有人身权,人们就不能进行各种活动。

中职生要充分认识到人身权对自己生活、学习以及参加其他各种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理解我国民法有关保护人身权的法律规定,增强权利意识,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要尊重和爱护他人的人身权利。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1.法律保护财产权

教材中案例,关于遗失物的归属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

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案例:王某和李某等四人在一起打麻将,李某输给王某1200元钱。由于当时李某钱不够,王某便让李某写了所欠700元的欠条,说好过一个月后还清。两个月后,王某要欠款时,李某拒不给钱。王某一怒之下凭借欠条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为自己追回李某所欠的700元钱。经法庭审理判决,李某给王某所写的欠条无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解读: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据法律予以追究和处罚。

物权法中所讲的“物”是指人体之外,能够为人类所需要并能加以控制和利用的“物质财富”,包括土地、森林、山岭、建筑物、水库等不动产和生活用品、牲畜、货币等动产。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阅读p134张某的案例,思考人民法院是依据什么法律、采取什么方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我国的刑事法律,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的最严厉、最有效的武器。

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打击和惩罚各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衣食住行。

侵害财产权所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案例:某班学生阿浩的《英汉大词典》丢了,后来发现在大海那里,就向大海要

回,但大海说他是从小涛那里买来的,词典已经属于自己,不能还给他。阿浩多次索要未果,遂利用大海不在之际,将词典拿(偷)回来。

上述事件中的《英汉大词典》到底归谁所有?请你以法官的身份分析此案。

案例解答:所有者是阿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本案中,阿浩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因为小涛不是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因此阿浩无需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但是,阿浩采用偷的这种作法是不正确的。侵犯了大海的占用权。

四、正确利用合同与民事活动

1.依法订立有效合同

什么是合同?合同有哪些形式?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到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一过程称为要约和承诺。

订立合同的程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调成立,但由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因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履行合同的原则

履行合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3.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应树立合同意识,学会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参与民事活动

签订书面合同既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不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同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外出旅游成为广大消费者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选择。为了防止旅游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外出旅游之前要认真选择旅行社,仔细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一旦签订,便成为消费者在旅游当中接受服务的依据,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依据。旅游合同一般包括:路线、食宿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p139君健妈妈旅游事例)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的变更需要以下条件:原合同已经生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需要协商一致并约定明确,遵守法定程序。

合同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的担保方式:

(1)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

(2)抵押权: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3)质押权: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4)留置权: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5)定金

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案例:小琴和小亮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订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订婚前后,小琴及其家人多次收受男方订婚礼金。后来,两人关系开始僵化,女方要求解除婚约,但拒绝返还订婚礼金。经多方调解未果,小亮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和小琴解除婚姻关系,并全额返还订婚礼金。法院经审理查明,小琴和小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习俗订立了婚约,小亮给付的订婚礼金,小琴在婚约解除后理应全额予以返还。

思考:1、法律是否承认订婚?订婚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吗?

2、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和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解答:我国法律不承认订婚。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骤。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

观看视频: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

让学生在感动之余理解母亲的辛苦,提议学生在母亲节给母亲一个问候。父母的爱是孩子最大的保障。

我国宪法、婚姻法通过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来保证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享有被抚养、受教育和受保护的权利。父母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养育和照料子女。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父母必须让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父母还有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职责。

子女和父母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就是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负担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

扶助,就是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必要的关心和照料,而且这方面是更为重要的。

对比ppt中的两幅漫画,思考哪个是真正关心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为构建和睦家庭尽责任

父母、子女、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亲属关系构成了家庭关系。

家庭的和睦美满既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一个人成长的乐园,它需要每个家庭成员作出努力,尽到自己的义务。

家庭幸福和睦,关键在于正确地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处理好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尊重理解父母要从小事做起:

(1)要了解父母;

(2)要亲近父母;

(3)要关心父母;

(4)要尊敬父母;

(5)要体贴父母。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前言

课题序号前言授课班级 授课课时 1 授课形式讲解讨论 授课章节 名称 前言走进《职业道德和法律》 使用教具 教学目的1、认知目标:知道自己是人生的主人,为什么要学习此课。 2、情感目标:引导学生理解、珍惜自己的人格,培养学生负责态度,追求真善美。 3、通过案例引导学生讨论成功的必备条件。 教学重点如何学习这门课程教学难点选择有效的学习方法 更新、补 充、删节 内容 课外作业 收集你知道的道德高尚、奉公守法的榜样的事迹,讲给同学们听,并说说榜样对你的影响。 教学后记 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

走进《职业道德和法律》 一、怎样看待这门课程 1、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案例】王顺友的事迹 2、这门课程讲什么。 二、如何学习这门课程 1、要感悟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案例】思坦因曼斯的事迹。 2、要联系个人的实际学习。 【案例】小陶的思想变化 3、要加强实践环节。 4、要积极参和评价。 5、要探究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一、导入,提问:为什么有的人受人爱戴和尊重? 启示:因为他的道德高尚,是好人。 二、讲授新课 前言走进《职业道德和法律》 (一)、怎样看待这门课程 1、为什么要学习本课程。 【案例】王顺友的事迹 提问:王顺友的平凡事迹为什么能感动世人? 启示:因为他道德高尚、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为群众做好事。我们要像他那样做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人。 学生谈论自己身边的榜样,并说说自己的感想。 总结:在人生的道路上,一个人的成功是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浇铸而成的。一个人的成功,首先是做人的成功。我们要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做人生的主人,就要珍惜自己的人格,知礼仪、有道德、守规矩。 做人古语、格言: ——“尊重别人,尊重自己,愉快生活”这是做人的三个基本原则。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得意别忘形,失意别变形,做人保原形。 2、这门课程讲什么。 ⑴本课程分为道德和法律两部分。 ⑵道德部分的逻辑关系。 ⑶法律部分的逻辑关系。 (二)、如何学习这门课程 1、要感悟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案例】思坦因曼斯的事迹 问题:思坦因曼斯是如何掌握电机制造的核心技术的?精湛的技术对他维修电机起了什么作用?福特为什么会收购思坦因曼斯所在的工厂,他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1课 素质测试题之二

江门一职新英校区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1课测试题之二 班别学号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 1.刘某在女儿刘英2周岁生日时到甲照相馆为女儿拍照纪念,摄影师乙偷偷留下刘英的照片,将其卖给丙出版社用作挂历。后来乙又将该照片送给丁厂做沐浴露的包装。在本案中侵害刘英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乙和丙出版社,不包括丁厂 B.丙出版社和丁厂就,不包括乙 C.乙和丁厂,不包括丙出版社 D.乙、丙出版社和丁厂 2.小张长得矮胖,同学小孙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对此,小张心里很难受。但小孙却认为,起外号是件很平常的事,无可指责。小孙的言行错在他不懂起侮辱性外号是属于()。 A.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 B.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 C.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D.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3.甲是著名的歌星,一直被狗子队跟踪。某日,某狗子队所在报社在头版爆出新闻:甲有私生子。甲于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审理查明,报社报道纯属于子虚乌有。报社侵犯了甲的()。 A.名誉权 B.隐私权 C.姓名权 D.身体权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基于下列事实可以取得荣誉权()。 A、劳动模范 B、优秀教师 C、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D、三八红旗手 2、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患者得知此事后精神压力过大而自杀。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的 ()。 A、生命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3.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配偶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监护权 三、简答题 1、某学校寄宿制学生晚上自习结束后,突然停电,有人恶作剧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同学纷纷向楼下奔跑,发生拥挤踩踏,造成多名学生死伤。 某中学的900多名学生在校外公路上跑操,一辆大货车突然冲入人群,造成21名师生死亡。 (1)结合上述案例说明,侵害人侵害了什么权利?为什么要保护这项权利?(2)侵害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完整版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第一课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一、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理解自尊自信的重要性。 2.情感态度观念 尊重自己和他人,平等待人、真诚礼貌,珍惜自己的人格尊严。 3.运用 把学到的塑造健康人格的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从点滴做起,塑造健康人格。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难点 1)正确理解自尊自信(重点) 什么是自尊和自信?对于这个问题,学生都有自己的理解,但很多学生的理解存在着失误和偏差,对自尊与自信理解方面的不足将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学生在日常行为中的一些不够自尊、不够自信的行为。而要引导学生学会自尊自信,必须先从认识上解决问题。 2)珍惜人格尊严,努力塑造健康人格(重点也是难点) 在日常德育课教学中,知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好解决的,但要落实到学生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却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在本节课的教学中,使学生理解自尊与自信的重要性只是解决了知的问题,而引导学生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做起,自觉珍惜自尊自信,加强修养,努力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对于这节课来说,不仅是重点,也存在着实实在在的难度。

2.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做自尊自信的人”。教材从认识自己入手,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深刻理解自尊自信的内容及重要性,然后再进入践行的层面,帮助学生通过学习培养自信心的方法和了解塑造健康人格的途径,自觉加强修养,成为具有健康人格的,自尊自信的人。 三、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正处在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他们有着强烈的自尊心,渴望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另一方面,多数同学对于自尊和自信理解得并不全面,存在着一些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有着较强的自卑情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可以帮助他们纠正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更主要的是要帮助他们学会一些树立自尊与自信的方法,帮助他们更自信地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个国王独自到花园里散步,使他万分诧异的是,花园里除了小小的忘忧草,其它的花草树木都枯死了,园中一片荒凉。后来国王了解到,橡树觉得自己没有松树高大挺拔,因此轻生厌世死了;松树因为自己不能像葡萄那样结出甜美的果子,也自惭死了;葡萄羞愧自己终日匍匐在架上,不能直立,不像桃树能开出美丽可爱的花朵,于是也死了;牵牛花叹息自己没有茉莉花那样的芬芳,其余的植物也都分别觉得自己缺陷太多,比不了别人而无精打采,而顶细小的忘忧草却并不觉得自己卑微,独自欣赏着自己,茂盛地生长。【引思明理】 师:这个故事对你有什么启发吗?古希腊的阿波罗神殿的石柱上刻着“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你认为人认识自己重要吗?请结合你对上面故事的理解谈谈你对认识自己的重要性的理解。 高大的橡树、挺拔的松树、深受人们喜爱的葡萄树都觉得自己无法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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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2009-2010 学科 案 第二学期第 2(1)周 《职业道德与法律》 日期 专业班级 第节教师: 09 级计算机课堂类型新课讲授 教学内容二、礼仪修养显示个人魅力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学习并掌握一些基本的礼仪知识。 德育目标:树立礼仪意识,完善自身人格。 能力目标: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 重点难点教学重点:1、遵守个人礼仪的作用;2、个人礼仪重在养成。教学难点:良好的礼仪风范是在自身努力修养和践行中形成的。 教学方法讲述、问答、阅读、讨论、课堂练习 其它多媒体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内容教学活动设计意图 旧课复习:充分认识自我,同学间交流对自己的认识。学生互相交流自身特点。新发中在群体识课导入:情境创设:一位中考失利的同学上了职业高中,心情一度很思考:通过该生的己认现自调整亲苦闷。在一次礼仪课上,老师给大家提出了礼仪要求:“入座身感受思考个人礼仪轻稳自自己,己莫含胸,腿脚姿势须庄重。双手摆放要自然,安详庄重蕴含着怎样的道德意坐如钟。”她导入新课 勉强照着做了,但奇迹也随之产生了。“我挺起义?遵守个人礼仪有长久以来含着的胸膛, 世界仿佛变大了;当我庄生地举手投什么作用?结合上述事例和生活实际,说足自己仿佛 变得重要了;当我端庄安详地挺身而坐,即使在父母面臆,也仿佛每句话都掷地有声。一 种从没有过的独感、明我们中职学生应如尊严感油然而生。我在坐、立、行之间,清晰地 感司到了自何遵守个人礼仪。己的存在。此后的日子,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尊严, 要靠实力。”“新学年开学,师生们写在脸上的庄严与亲切感染了我。要允许别人以‘貌 '取人,因为在初次见面开口之前,

你只能靠仪表展示自己。这也许正教育的真谛。” 新知内容:讨论并回学习依次仪礼加深对二、礼仪修养显示个人魅力1.个人礼仪打造良好“第一印象”答,老师总结出:个人确正知识的纠提问:个人礼仪的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提问:个人礼仪的基礼仪的基本要求有哪正偏认识,差本要求是什么?提问:在个人仪容仪表方面要注意哪些方面?些?学生分析:个人礼行为。综提高2.个人礼仪蕴含道德意义案例:微笑的魅力。案例:奥运会仪蕴含着怎样的道德分析、能和合礼仪服务人员的表现3.个人礼仪生在养成提问:如何养成良意义?遵守个人礼仪表达力思于 好的礼仪习惯?( 1)提高个人礼仪修养水准,要加强自律,有怎样的作用?学养培勤善于表学会自我约束。( 2)提高个人礼仪修养水准,要懂得自尊自生分析并回答边看达考,的能力爱。提高个人礼仪修养水准,要注意言行适度得体。 3)(观边练错正误行纠 看周思敏《现代礼仪知识》录像课堂小结:简略为 课堂效果检测方巩固新课(当堂练习) 案 课后作业1.假设你即将参加某公司的面式,你如何进行着装准备?(思考)2.行为训练:仪态训练、坐姿训练、走姿训练。(自我训练) 教案 2009-2010 第二学期第2(2)周日期第节教师: 学科《职业道德与法律》专业班级09 级计算机课堂类型新课讲授 教学内容.三、交往礼仪营造和谐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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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簿学校泸县建校 科目职业道德与法律班级 2012秋计1. 任课教师钱铀

教师备课教案

教学过程: 一、课程导入 教师自我介绍。 二、新课程解读 (一)感受道德与法律对我们人生的重要性 1、阅读教材王顺发的故事,谈谈自己的感受。 2、讲两则新闻谈谈你从中看到了什么? (1)2010年全国劳模代表——次阿 次阿女,藏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初中文化,西藏昌都地区八宿县白马镇普嘎村妇委会副主任。次阿同志勤学好问,敢于实践,通过参加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班,虚心学习蔬菜种植、家畜养殖技术,充分利用土地、水利资源优势,确定了“种养结合,联动发展”思路,办起了养猪(鸡)场,购买仔猪80多头,仔鸡500多只,种植大棚蔬菜20余种,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地群众纷纷向她请教“致富经”,她热情地进行帮扶。在她的带动下,全村每年仅蔬菜收入就达10万元,次阿也成为远近闻名的农村致富带头人。2007年,次阿当选为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女能人”、“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无锡“钻石家族”人间蒸发,富二代被曝澳门赌输15亿 “钻石家族”是无锡钻石公司“蓝忆珠宝”的简称,2010年1月,这家公司老板儿子的婚礼,曾经在网上风光无限,其婚车被网友称为“无锡最牛富二代迎亲车队”。短短一年时间,就传出这名“钻石富二代”施寅寅因赌博败家,他和父母一家三口人间蒸发,不知所终。现在“蓝忆珠宝”公司已人去楼空,当地司法部门已经介入到调查中。(具体新闻自行在网络搜索) 教师:一个只是普通的农民,凭借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成为全国劳模代表;一个曾是风光一时的“富二代”,现在却身负巨债行踪不明。思考一下,从这两个新闻中,你看到了什么? 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 教师:这告诉我们,在人生路上,一个人的成功,是用自己的辛劳和血汗浇铸而成的,一个人的失败,往往是自己制造了导致失败的条件。因此,成功的首先是做人的成功,失败首先是做人的失败。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10课教(学)案

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犯罪的主要特征,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 2、了解导致犯罪的主观原因,自觉预防犯罪,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3、懂得职业活动中的各种腐败现象可能构成犯罪,树立自觉的防意识。 2、情感态度观念 教导学生认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刑法处罚,保护人民,远离犯罪。 3、运用 分辨身边的与犯罪行为,增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守法的劳动者。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什么主要特征 怎么区分与犯罪,什么是?什么是犯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规的,属于一般行为;如果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国刑法》的,则属于犯罪行为,是具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中华人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

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的法定概念,从根本上回答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为什么这些行为是犯罪的问题,它是划分罪与非罪的总的标准。 2、教学难点 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这是两个道德概念,不属于法律用语。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是本课道德方面的要求。因为特定群体中小学生一般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还很差,见义勇为的后果很可能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所以对未成年人不提倡见义勇为,而是把它作为公民的义务。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不提倡”并不等于反对,而是要让学生认同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的同时,强调见义勇为的方式方法,要见义智为。换句话说,要求未成年人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要教育学生依靠自己的智慧使用有效手段,结合自己的身心特点进行见义勇为;要避免蛮干,以免导致不必要的伤害和死亡。 3、结构线索 本课的主题是“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自觉预防犯罪,培养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教材共有两个大问题。第一个大问题,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从了解犯罪与刑罚入手,帮助学生理解刑法打击犯罪的意义,引导学生增强认同法律、自觉守法的意识。第二个大问题,,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入手,通过对吸毒、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参与赌博等严重不良从加强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意识入手,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观原因,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预防犯罪,培养学生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品质,引导学生提高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三、学情分析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第三课word版本

第三课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教学目标:了了解道德的特点和分类,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理解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要意义。了解良好道德的作用,理解良好道德在促进人生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理解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人生的必修课。 教学难点:家庭美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教学方法:举例法、层层分析法、讨论法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读摘选的老子的《道德经》中的篇章感受道德,结合洪战辉的事迹。 【教学过程】 一、恪守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 1.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 材料:丁丁现象 在人车如流的街头,一男青年将一位老太太撞倒后扬长而去,一位名叫丁丁的年轻人将老人扶起,送进了医院,并打电话通知了老太太的亲属。谁知当老太太的亲属听了事情的经过后,竟然一口咬定老人就是丁丁撞的。 此事引导媒体广泛讨论,对丁丁表达赞扬与支持,对老太太及亲属进行批评与谴责,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起善与恶的标尺,净化了人们的心灵。 肇事逃逸的年轻人受到震撼,给报社写信承认自己的过失,检讨自己的行为。 提问:①:结合上述事例,说明人们是以什么标准来评价社会生活行为的? ②:我国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 同学思考讨论,老师总结:社会生活离不开道德,它是以善恶为判断标准,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俗(“三从四德”反例证明: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三从四德对妇女有重要意义。来维系,因时代不同而变化。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总结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和敬业奉献。 爱国守法:爱国守法,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维护祖国的独立和统一、尊严和荣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做力所能及的贡献;要求我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 材料:通过岳飞、林则徐、神七宇航员、袁隆平和钱学森的事迹来说明 明礼诚信:明礼诚信,要求我们在家庭生活、职业领域和公共场所,能够讲文明、懂礼貌、守规则,行为得体;讲诚实、守信用,诚心待人,诚信处事。 团结友善:团结友善,要求我们与他人团结合作、共同进步;与人为善、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精神。(通过汶川地震的事来加以说明) 勤俭自强: 材料: 杨怀保,1985年12月出生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上大学时,揣着打工赚来的1200元钱走进了大学,放心不下家人,把父母、弟弟接到了湘潭。为了维持家用,他有一段时间打了七份工。虽然他生活压力非常大,但他很乐观,专业成绩优秀,并自学了管理学、心理学等自己感兴趣的书籍;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一次国家助学金和两次学校奖学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 帮助! 第一课塑造良好形象,增添我们的魅力 教学目标 了解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个人礼仪的作用和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个人礼仪素养,自觉践行礼仪规范。 教学准备 1.教师查阅有关个人礼仪方面的书籍、资料;收集有关个人礼仪方面的格言警句或典 型的事例,制作幻灯片。 2.学生预习课文并查阅收集与个人礼仪有关的资料;思考能够展示中学生风采的个人 礼仪规范,做好表演的准备。 教学时数 甲打算外出务工,便将四只价值各10000元的名贵花瓶交给乙保管。双方约定,保管 期为1年,保管费用为1000元。一次乙家被盗,窃贼丙盗走了两只花瓶。随后丙以非常 低廉的价格将两只花瓶卖给了丁,丁将其中一只花瓶交拍卖公司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戊,另一只花瓶则据为己有。乙在被盗后,决定搬家,在搬家过程中由于搬家公司“蓝快”的过失,将两只花瓶遗失。该两只花瓶分别被张某和李某拾得。张某希望花瓶物归原主, 将其上交给有关部门。李某拾得花瓶后,对王某谎称,该花瓶为其祖产,愿意以10000元 卖出,王某表示必须经过鉴定才能决定是否买卖,并付给张某1000元定金,共同委托一 鉴定部门鉴定。在鉴定结果之前,李某因车祸身亡。甲回家得知花瓶被盗和遗失后,发出 寻找花瓶的启示,表示愿意出1000元感谢拾得花瓶的人。 1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作为一名学生,许多人都经历过人际交往中的尴尬,如着装不当、举止失礼、言语不当……事情虽小,但常常挫伤我们的自信心,影响我们的形象。如果在未来的生活、求职、工作中,这些尴尬依然与我们如影相随,我们的命运会怎样? 【教学过程】 活动一:礼仪的重要性

职业道德与法律

17级中职德育《职业道德与法律》期中考卷 班级姓名座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合计70分) 1、当我们的某些长处受到他人肯定时,会感到格外高兴;当做了好事受到集体 和他人称赞事,心情就十分舒畅,这是因为() A、我们获得了他人的看法和评价 B、他人对我们的评价总是肯定的 C、我们的自尊心受到了肯定,得到满足 D、我们的虚荣心得到满足 2、下列说法没有说明个人礼仪重要性的事() A、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B、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C、行为心表,言为心声 D、人无礼,无以立 3、下列行为符合网络礼仪的是() A、诚实友好交流 B、迷恋、沉溺于网吧 C、随意约会网友 D、自由浏览网上的各种信息 4、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的首要内容是() A、礼貌客气 B、语言文明 C、仪容端庄 D、敬业爱岗 5、下列行为符合职业礼仪基本要求的是() A、遇到客户投诉产生纠纷,要认真争辩 B、服务人员以浓妆为宜,行、站、坐姿态得体 C、遇到只看不买商品的顾客可以不用打招呼 D、服务业坚持信誉第一,保质保量,公平交易。 6、下列关于拨打电话的礼仪规范不正确的是() A、办公室电话选择对方上班时间拨打 B、避免深夜给对方拨打电话 C、把握通话的时间长度 D、私人电话可以随时拨打 7、“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好汉”这句话主要体现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哪一条? ( ) A、明礼 B、勤俭 C、自强 D、敬业 8、下列行为不利于培养社会公德的是() A、参加志愿者服务 B、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C、为朋友两肋插刀,讲义气 D、做义工 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属于家庭美德中的() A、尊老爱幼 B、勤俭持家 C、邻里团结 D、男女平等 10、职业道德总是通过公约、条例、章程、守则、制度等形式呈现出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者说明职业道德具有() A、行业性 B、广泛性 C、实用性 D、时代性 11、下列做法中,没有违背办事公道原则的是() A、无论何时何地男职工和女职工必须干一样的工作 B、在公共汽车上,售票员对乘客无论年龄大小都提供一样的服务 C、火车站在售票厅特设学生购票窗口 D、某商场员工只对老顾客、大客户热情对待 12、体现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最高层次要求的规范是()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服务群众 D、奉献社会 13、《弟子规》中有一句话:“见人善,即思齐,纵去远,以渐跻”意思是:看见别人有好品德,就要向他学习,哪怕同他相差甚远,只要坚持下去,慢慢地总会赶上他。这句话的目的是要人们做到() A、慎独 B、内省 C、学习道德榜样 D、从小事做起涵养职业道德 14、穆勒说“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对此我们应该这样理解() A、他人自由了,我们也就都获得了自由 B、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与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是密切相连的,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就会失去自由 C、只要自己享受了自由,他人也就享受了自由 D、自己的自由就是他人的自由 1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轻微不良行为对我们影响不大 B、我不偷不抢,有一点违法行为不要紧 C、小华认为同桌曾经偷过别人的东西,应该离他远远的,防止自己收影响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之《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三课时

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三课时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了解我国法律对公民财产权的相关规定,了解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侵害财产权的惩处措施。 2.情感态度观念 自觉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利,增强依法保护自身财产的意识。 3.运用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财产权。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本课有三个部分:法律保护财产权、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和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前两个部分:法律保护财产权和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都是为学生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做铺垫。因此,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在财产受到侵害时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本课教学内容的重点。 2.教学难点 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 教导学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在财产受到侵害时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本课的重点。也是本课的难点。因为,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利,不仅要树立维权意识,还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掌握一些维权的途径,并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这对于本节课的教学来讲都会构成相当大的难度。 突破这一难点,就要联系学生实际,引导学生参与到案例中去,要善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情感,利用提问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所以,合适的案例,恰当的问题,教师引导学生思考讨论,让学生积极参与,才能引导学生在真切的情感体验中感悟道理,才能更好地达到教学效果。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教材首先阐述了财产权和物权的含义,并列举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明我国法律保护公私财产;然后通过法规和案例说明侵害

财产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受到法律惩处;最后再落脚到本课的重难点,要依法保护公民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掌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的方法和途径,树立合法财产不可侵犯的观念,尊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权。 三、学情分析 中职学校的学生虽然社会经验相对缺乏,但对常见的有关财产权利方面的知识还是稍有熟悉的,因为家庭教育和德育部分已了解过相关内容,如拾金不昧的教育,如小学时唱的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所以在讲解案例和课文内容时学生应该会有很多想法。因此本课案例的选取很重要,与生活较密切,学生较熟悉的案例会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课堂参与的积极性,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情境导学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1、法律保护财产权 展示材料: (1)某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小王过生日的时候,父母送给他一条昂贵的金项链,小王非常喜欢,天天都戴在身上。小李是小王的同宿舍同学,看到小王脖子上漂亮的金项链也非常喜欢。一天,小王一个人回宿舍,把项链放在床头就去洗澡,恰好小李也回到宿舍,看到小王床头闪闪发光的金项链,顿时起了拒为已有的念头,就把项链塞进自己的裤袋,趁没人注意离开了宿舍。后来小王发现了小李身上有个和自己丢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项链,小李说这个是他奶奶送给他的礼物,不肯承认就是小王的那条项链。 (2)小红丢了100元钱,被小明捡到了。小红向小明要,小明认为钱是自己捡的,又不是偷的又不是抢的,既没违法也没犯罪,死活不肯把钱还给小红。 【引思明理】 思考问题①:上述两个事例中的项链和100元到底归谁所有?请同学们以法官的身份来分析此案。 ②: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对保护人们财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把学生引入情境,引导学生思考。) 学生回答:(略) 分析提示①:小王的项链和小红丢失的100块,都属于我国法律上的“财产”。他们都拥有对自己物品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问的解答:可以利用分析提示②的法律规定来判定上述事例中的项链和100块归谁所有。教师在讲课时可以先向学生讲解“财产权”和“财产”然后引导学生判断事例中的项链和100元属不属于财产,再根据第二问的法律判定来思考归谁所有。)教师用幻灯片给出分析提示②: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人教完整版)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人教完整版) 〔第一课塑造良好形象〕 增添我们的魅力 教学目标 了解个人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个人礼仪的作用和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个人礼仪素养,自觉践行礼仪规范。 教学准备 1.教师查阅有关个人礼仪方面的书籍、资料;收集有关个人礼仪方面的格言警句或典型的事例,制作幻灯片。 2.学生预习课文并查阅收集与个人礼仪有关的资料;思考能够展示中学生风采的个人礼仪规范,做好表演的准备。 教学时数 1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 作为一名学生,许多人都经历过人际交往中的尴尬,如着装不当、举止失礼、言语不当……事情虽小,但常常挫伤我们的自信心,影响我们的形象。如果在未来的生活、求职、工作中,这些尴尬依然与我们如影相随,我们的命运会怎样? 【教学过程】 活动一:礼仪的重要性 引导学生思考:看了这两段材料,同学们有何认识?为什么国际奥委会要剥夺阿布拉哈米安的奥运会铜牌?三个镜头中的三位同学展现的各是什么形象?导致三位同学不同结果的直接原因是什么?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活动:学生积极思考、讨论问题,并发表意见。 教师点拨:这些材料表达了个人礼仪的重要性。讲究个人礼仪,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流露,是我们具有良好道德的表现。 1 板书:一、个人礼仪是我的一张名片 平时我们接触一个人,给我们直接而敏感的第一印象的,就是他的个人礼仪。讲究个人礼仪

是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彼此友好的表示。个人礼仪也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在社会活动中的体现。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被尊为“礼仪之邦”。不少经典著述中,有很多关于“礼仪”的精辟阐述。所谓礼仪,分开来讲,礼者,礼也,即对待别人的礼节;仪者,式也,即尊重别人的仪式。“礼”与“仪”乃一硬币之两面,不可分开。礼在内,仪在外,从一定意义上讲,礼是做人之根本,仪是行世之方略。 过渡语:既然个人礼仪这么重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通过个人礼仪来塑造自己良好的形象?板书:二、展示一丝不苟的仪容仪表 用?人事总监的话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学生活动:学生积极思考、讨论问题,并发表意见。 教师点拨:这说明成功是从一丝不苟的仪容仪表开始的。整洁、得体、美观、高雅的仪容仪表,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而且会为我们赢得尊重、好感,获得成功;脏乱、不当、丑陋、俗气的仪容仪表,带给我们的只能是轻视、反感直至失败。 学生活动:前后桌四个同学为一组,小组同学互相观察,指出每位同学在仪容仪表上的优点和不足,共同探讨有关仪容仪表的具体要求。 教师归纳:(结合学生活动)仪容仪表要做到自然美、修饰美和内在美的统一。仪表修饰要做到“适合身体”,符合自己的年龄、容貌、肤色、身材和身份;要“适应场合”,与活动场合的气氛、环境相协调;要“整体协调”,展现出整体风采;要“适度”,把握分寸,自然合宜。 2 过渡语:塑造自己良好的形象除了要展示一丝不苟的仪容仪表外,还要注意自己的形体姿态。板书:三、展示风度翩翩的形体姿态 活动三:讲究形体姿态 学生活动:学生进行形体姿态表演。 第一步,让学生把形体姿态表演的内容分成坐、立、行、交谈四大项,并根据自己表演的内容自由结成小组。通过学生的积极参与,把自己置身在各种礼仪环境中,亲身体验各种礼仪要求,从中得到教育,学到礼仪知识。 第二步,学生畅谈体会。每个同学可以从自己的表现、他人的表现以及观看表演的感想等几个方面来谈,共同探讨形体姿态礼仪的具体要求。 教师点评: 站姿:站立时要挺胸收腹,双肩展平,双腿并拢,目视前方,面带微笑。(可示范正确姿势。)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教案 第一课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 一、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教案作者:秦治梅 职称:中学政治高级教师 工作单位:广东省南海信息技术学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理解自尊自信的重要性。 2.情感态度观念 尊重自己和他人,平等待人、真诚礼貌,珍惜自己的人格尊严。 3.运用 把学到的塑造健康人格的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从点滴做起,塑造健康人格。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难点 1)正确理解自尊自信(重点) 什么是自尊和自信?对于这个问题,学生都有自己的理解,但很多学生的理解存在着失误和偏差,对自尊与自信理解方面的不足将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学生在日常行为中的一些不够自尊、不够自信的行为。而要引导学生学会自尊自信,必须先从认识上解决问题。 2)珍惜人格尊严,努力塑造健康人格(重点也是难点) 在日常德育课教学中,知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好解决的,但要落实到学生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却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在本节课的教学中,使学生理解自尊与自信的重要性只是解决了知的问题,而引导学生从自己做起,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做起,自觉珍惜自尊自信,加强修养,努力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对于这节课来说,不仅是重点,也存在着实实在在的难度。

2.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做自尊自信的人”。教材从认识自己入手,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深刻理解自尊自信的内容及重要性,然后再进入践行的层面,帮助学生通过学习培养自信心的方法和了解塑造健康人格的途径,自觉加强修养,成为具有健康人格的,自尊自信的人。 三、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正处在一个重要而特殊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他们有着强烈的自尊心,渴望成为一个自尊自信的人,另一方面,多数同学对于自尊和自信理解得并不全面,存在着一些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有着较强的自卑情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可以帮助他们纠正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更主要的是要帮助他们学会一些树立自尊与自信的方法,帮助他们更自信地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个国王独自到花园里散步,使他万分诧异的是,花园里除了小小的忘忧草,其它的花草树木都枯死了,园中一片荒凉。后来国王了解到,橡树觉得自己没有松树高大挺拔,因此轻生厌世死了;松树因为自己不能像葡萄那样结出甜美的果子,也自惭死了;葡萄羞愧自己终日匍匐在架上,不能直立,不像桃树能开出美丽可爱的花朵,于是也死了;牵牛花叹息自己没有茉莉花那样的芬芳,其余的植物也都分别觉得自己缺陷太多,比不了别人而无精打采,而顶细小的忘忧草却并不觉得自己卑微,独自欣赏着自己,茂盛地生长。 【引思明理】 师:这个故事对你有什么启发吗?古希腊的阿波罗神殿的石柱上刻着“认识你自己”的箴言。你认为人认识自己重要吗?请结合你对上面故事的理解谈谈你对认识自己的重要性的理解。 高大的橡树、挺拔的松树、深受人们喜爱的葡萄树都觉得自己无法活下去了,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它们真的很差劲,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吗?忘忧草为什么能愉快地活着? 师生一起讨论。 老师总结:这些原本优秀的植物纷纷自愿放弃生存的机会,不是因为它们自身的缺陷,而是自信心和自尊心出了问题,而自信的丧失来源于它们自我认识的偏差。那么,人通过哪些途径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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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前言走进《职业道德与法律》 总第1课时 一、教学目标 1、明白为什么学习本门课程,初步了解教材内容及逻辑线索,掌握学习方法; 2、培养学生对自己人生的珍惜,引导学生自觉追求真善美。 3、帮助学生了解本门课程教学总体目标:即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二、教学时数:2课时 三、教材分析 教学重点难点:1、然学生有兴趣、有动力、有决心学好本门课程; 2、新课程改革理念 四、学情分析 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对于学生来说可能比较陌生,但学生对道德和法律这两个名词应该有一定的认知,针对这种情况应加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通过本门课的学习后,能够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 五、教学方法 采用情景教学法、案例研究法,小组合作法等。 六、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由王顺友的马班邮路的故事导入本门课教学内容(人生之路要靠自己走)【教学过程】 板书 (一)、怎样看待这门课程即学习这门课程的必要性 1、为什么要学习本门课 为了培养学生的高尚人格、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2、本门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3、主要内容结构 (1)、道德的主要内容 (2)、法律的主要内容 (二)、如何学习这门课程 1、学好这门课程,需要懂得它的意义; 2、学好这门课程,需要联系自己的实际; 3、学好这门课程,需要加强实践环节;

职业道德与法律此邮票买卖行为无效(第十一课案例)

此邮票买卖行为无效(第十一课案例)【案情简介】 某职业学校学生李某(18周岁),他的父亲生前是个集邮迷,2009年去世时给他留下了一些邮票。李某对这些邮票不感兴趣,随手放在家里的抽屉里。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19周岁)到李某家玩,无意间发现了这些邮票。刘某是一个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这些邮票,最后商定以5 000元人民币成交。李某对这个价格也比较满意。半年后,李某无意中得知他父亲遗留的邮票十分珍贵,可能值数十万元。于是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5 000 元并取回所卖的全部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是当时双方商定的价格,在买卖过程中不存在强买强卖。最后李某寄望通过法律途径来取回父亲遗留的财产,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行为,返还邮票。 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和刘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无效,应予撤销,即李某归还刘某的5 000元人民币及利息,而刘某也必须归还李某的邮票。刘某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点评】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李某已经年满18周岁,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与刘某之间发生的买卖行为理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这一交易过程中,虽然双方当事人交易时是自愿平等的,但是李某缺乏对邮票相关知识以及对市场行情的了解,导致他对邮票的价值有严重的误解,而刘某作为一名专业集邮爱好者,应当知道这些邮票的真实价值仍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取得,其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条款。同时,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根据本条款可判定刘某和李某的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李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此行为。 从本案中,我们得到以下启示。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案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二课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 一、职业礼仪塑形象 教案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 (2)理解职业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 (3)理解职业礼仪的作用 2.情感态度观念 尊重自己和他人,平等待人、真诚礼貌;以讲礼仪为荣,以不讲礼仪为耻3.运用 养成遵守职业礼仪的习惯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遵守职业礼仪的作用 从现实生活中看,一个知礼懂礼的人,是值得交往、能够赢得尊重,拓展个人发展空间的人;相反,则很容易遭到职场的淘汰。提高个人修养、强化职业礼仪,是中职学生立足于社会并求得发展的重要条件。从思想认识上看,只有理解遵守职业礼仪的作用,才能重视职业礼仪知识的学习。 2.教学难点 职业礼仪的道德意义 从学生接触的礼仪知识看,介绍性、规范性、操作性的内容较多,而只有深入一步理解了职业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才能从思想上重视职业礼仪要求的学习,从行动上更长久地践行职业礼仪。 3.结构线索 本课时的主题是“职业礼仪塑形象”。教材从了解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入手,帮助学生理解职业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进而理解遵守职业礼仪的作用。 三、学情分析 一方面,中职学生的知识结构比较零乱,能力水平不高,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教学中要遵循教学规律,符合学生的知识建构。要激

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能够有效地吸收和运用知识。教学设计要研究学生的知识起点、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中职学生在心理方面的基本特征有:个性鲜明、思维活跃,乐于接受新生事物。教师要避免把自己的理解强加给学生,要关注学生的发展,引导学生创新。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发现法等。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展示材料: 1. 一天,某商场男装裤子区来了一位老大爷,营业员小夏热情地接待了他。当得知大爷想看一看裤子的时候,小夏便拿来了凳子,先让大爷坐下,然后又将适合大爷的裤子一一拿到大爷面前,让大爷挑选,并帮助大爷一一试穿。刚开始,大爷只是笑着试穿,并没有表示要购买,但是小夏自始至终都保持微笑,耐心、详细地回答大爷的每一个问题。在试过十几条裤子后,大爷问:“姑娘,我穿的这么破旧,身上又很脏,你却还是这么热情地对我,你就不怕我买不起吗?”小夏听后,笑着对大爷说:“我不怕,只要是来商场的顾客,我都会一样地对待,因为,让顾客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您买不买都没关系的!”大爷听后,满意地点点头,并起身指着两条刚刚试过的200多元的裤子说:“姑娘,这两条裤子我买了,帮我开票吧!我去过很多地方,但只有你们的服务最让我满意,你非但没有因为我的穿着破旧而瞧不起我,还对我像对家人一样,让我心里很温暖,以后,我买东西一定还来这里,一定还找你!” 2.某市的一家银行,一天上午一位衣着朴素的老先生推门而入。老先生带来了一麻袋破破烂烂的纸币和硬币,要求存款。接待这位老先生的是一位新来的银行员工,他不但没有很好地接待这位老先生,反而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里很忙,你就别给我们添乱了……”老先生立即掉头离去。事后才知道,这位老先生是准备来本市投资的,他想找一家信得过的银行来开展自己的金融业务,但是…… 看了这两组镜头,大家有什么感受?在前面几节课上,我们学习了有关个人

最新《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一课、1、 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教案)

(2009-05-01 11:42:10) 标签:校园分类:英语 摘要:克拉申输入假说对英语教学和英语学习有着重要的启发和指导意义,本文通过对该假说的提出和验证,探讨其对中、小学英语教学产生的影响。

这么多人学英语,却这么多人学不好,如何提高中、小学英语教学质量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英语教育界。中、小学英语教育是基础,其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学的英语教学。在英语教育界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的大学毕业生,到外资企业应聘,面试时招聘者用英语问了应聘者几个问题,他却不知如何回答,最后他向招聘者说:“我听不懂,不知如何回答,你能不能出几道选择题给我做?”其结果可想而知。无独有偶,笔者的一位同事曾抱怨,他在上英语课时因讲英语太多,捱学生告他的状。由此可见,我国英语教学存在着许多问题,要改变目前的状况,抓好中、小学英语基础教育是关键。本文试图通过对克拉申输入假说的提出和验证,探讨其对中、小学英语教学的启示,从而引起广大中、小学英语教师的重视,以便能运用该理论指导英语教学,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1、克拉申输入假说 克拉申的输入假说(Input Hypothesis)是第二语言习得的一种理论。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这方面的研究中成就最大、影响最广的要算克拉申(S. D. Krashen)。克拉申是美国南加州大学的教师,他从70年代初开始研究第二语言习得,并多次在他的著作及文章中阐述他的输入假说。克拉申认为,只有当习得者接触到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ve input),即略高于他现有语言技能水平的第二语言输入,而他又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对意义或信息的理解而不是对形式的理解时,才能产生习得。如果习得者现有水平为“i”,能促进他习得就是“i+1”的输入。根据克拉申的观点,这种“i+1”的输入并不需要人们故意地去提供,只要习得者能理解输入,而他又有足够的量时,就自动地提供了这种输入。按照输入假设,说话的流利程度是随时间的流逝自然而然地达到。[1][P122] 克拉申的理想输入应具备四个特点: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既有趣,又有关联(interesting and relevant);非语法程序安排(not grammatically sequenced)和要有足够的量(i+1)。 可理解性,是指理解输入的语言是语言习得的必要条件,不可理解的输入对学习者无用,只是一种噪音。对初学者来说,输入那些不理解的语言等于浪费时间。 既有趣又有关联,指的是使语言输入对语言的习得有利,必须对它的意义进行加工,输入的语言材料越有趣,越有关联,学习者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地习得语言。 非语法程序安排,指的是语言习得重要的是足够的可理解的输入,按语法程序安排的教学是不足的也是不必要的。 要有足够的输入量,指的是克拉申提出的i+1原理。[2][P9] 2.输入假说对英语教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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