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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南关小学“三公”经费控管制度

金塔县南关小学“三公”经费控管制度
金塔县南关小学“三公”经费控管制度

金塔县南关小学“三公”经费控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示)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南关小学“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2013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实行报批制度。凡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实申报,按规定报县组织部干部组审批、备案。

三、建立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经县教育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瞒报实际支出现象的发生。

四、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

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审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金塔县南关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

附1: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附2: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由于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暂不出台管理办法)

附3:因公出国(境)费的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经费支出行为,管好用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严格学校管理,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接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全校性活动和综合性检查接待、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接待范围

(1)市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市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市级友邻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5)其它因工作需接待的。

第五条接待办法

市级以上领导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其他校委会成员接待。市局各科室、兄弟学校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市级教育部门主要领导来校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校长掌握。

第六条接待标准

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严格控制人数,一般不安排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

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应由校长事先上报教育局审批后,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方可安排。

第七条接待程序

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各处室分管领导向校长提出接待申请,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登记备案后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第八条接待费用结算

实行刷卡消费。所有接待费用均由学校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

第九条费用结算程序

(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

(2)财务审核;

(3)校长审批;

第十条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行政会议研究同意,报请教代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塔县南关小学

二OO九年十月

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一领导

各因公出国(境)团组应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

二、完善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建立量化管理机制。

计划内团组出国(境)时,应逐案报批,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国(境)任务。确有必要的计划外出国(境)任务,组团单位可在计划出国(境)团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并在报批时说明。

三、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强化任务审批管理

(一)因公出国(境)由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出国出境。

(二)审批原则。因公出国(境)应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双边关系情况进行,必须是与执行双边或多边具体项目有关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参加种各类会议,不得有请必到。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逐步建立出访成果共亨机制,杜绝重复考察,提高出访实效。

四、加强经费约束,严格经费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将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

(二)经费核销管理。出国(境)人员报销时,应提供出国

(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文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五、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检查机制,严肃外事纪律

对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不按报批内容、路线和日程出国(境),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或公款报销因私出国(境)费用,违规下发各类组团通知,高额收费以及本规定中指出的和其他违反外事和财务纪律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本人及相关责任人。

(本规定根据中办发…2008?9号文件精神制定。)

金塔县南关小学

二0一三年五月。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红旗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一、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二、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教学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教学差旅费、资料印刷费、宣传费、体育维持费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三、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四、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

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五、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六、学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七、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施完工后由教育局审计科进行审计后方可结账。 八、我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九、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红旗小学 2017年2月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XX局“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XX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四条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省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安全监察执法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安全监管监察用车。 第七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九条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省局办公室提出,经局长办公会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科技装备处、财务处、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十条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单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单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单车费用支出。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过专用徽通卡支付过路过桥费。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局长审批后,由财务处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单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财务部门审核、局长审批后转账支付。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小寨小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小寨小学的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接受教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学期初开始编制学校预算。(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报账员和教师。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整个学期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镇中心学校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镇中心学校。 (四)学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

《张庙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张庙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4)、交通费: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 的意识,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新风尚,切实转变作风,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了内部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方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是否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以接待为名擅自拿发票到单位财务上报销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搞大吃大喝、同城吃请、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问题;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是否违规购车;是否豪华装修;是否定点维修、加油;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公款出国旅游方面:公款出国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公款出国旅游;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因公出国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补助或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单位“三公经费”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全面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制度;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是否规范等。 三、方法步骤 动员部署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地本单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办法,同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据实填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各乡及市直各预算单位于2014年6月25 日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与《自查表》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纪委。 专项检查 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南山区柳埠中心小学 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定额,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编制公用经费预算。中心校对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方可执行。 2、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的开支。公用经费预算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 3、公用经费支出实行自下而上的计划管理。学校的预算及使用计划必须经中心校核准下达后,才能按计划执行。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在预算计划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调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须由学校提出调整计划,经中心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4、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5、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⑴、水、电费、办公费:学校日常办公消耗用品及用电,师生用

水的费用支出。 (2)、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3)、差旅费: 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4)、交通费: ①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公交车费、租车费等。违章、违法的罚单不得作为交通费列支。 ②交通费的开支标准: 按教育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③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或因公务活动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且学校与出租车方需签订租车协议。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学校领导、教师公务出差不得长期定点租车。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 ①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②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 各种房屋建筑物的维修费用; 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 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改造等支出; 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维护维修费需实行招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6、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同时,学校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严格按照公用经费使用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差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因公出差费是指因公务出易门县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第三条公务用车费是指企业公务用车因公务而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条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章公务出差管理 第五条因公需要到易门县外地区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到综合保障部填写《派差单》,注明出差人员、地点、事由、天数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市内出差(含玉溪市、昆明市)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市外出差必须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确定1名报账人员,持《派差单》到财务经营部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报财务经营部审核,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凡与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

交通工具的,需经主管领导在原《派差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出差报账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一个星期内按要求粘贴相关发票,后附《派差单》,按程序进行报账,超过1个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1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按发票日期计算)超过1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10元累积加罚,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借款单需有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费用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原则上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最新版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校委会的作用,根据敦煌市七里镇中学的实际情况,需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接受教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年5月份开始编制单位部门预算。 (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

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教育局。 (四)学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教育局项目基建处备案审查。 (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与使用制度关于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教研组 根据仁茅中字[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xx年9月5日校长办 __研究,现将学校公用经费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武 副组长: 二、公用经费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建立校长、分管校长两级 __度,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流、挪用经费。 三、凡学校较大型支出款项,都必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并写出书面申请,上报学区批准,再进行花销。

四、差旅费要按规定详细填写差旅表,付完整票据,校长批准后 方可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 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所需的开支数额及 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七、严格发票的审核和 __度。 八、严格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收支情况做到每月一公示,每学期末账目结存情况向全校师生公布一次随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 监督。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 补贴等等。

十、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十一、教学中用的必需品,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十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票据统一由 __副校长签“同意支付”报销,超过5000.00元不足10000元必须报校长同意方可报销; 10000.00元以上同时要有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记录(纪要)。 十三、学校在建工程经费全部由 __副校长签字支付。 十四、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完善相应程序后签同意支付。 内容仅供参考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完整版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桥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每季度由党政办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红桥新区因公务需要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配备 (一)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三)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实行派用制度,没有经党政办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干部、职工外出办理业务确需用车的,须经批准,经用车人提前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司机于每月底到办公室核对行车里程与用油量。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没有经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场内,不得开回家。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财政局每季度将车辆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驾私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一律不准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等非公务活动。 第三章?公务接待管理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小学专项经费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治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进展,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治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事情,特制定本治理方法。第二条专项资金是学校环绕教学进展、办学目标,依照科技进展、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部门调整、校区的进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治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第二章专项资金的使用第三条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第四条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第五条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治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治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别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第六条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普通别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第七条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一年别超过50万元,凡超过50万元,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经过后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治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第三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第八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治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对项目使用和执行事情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事情和专项经费使用事情,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第九条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治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晰,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同意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事情按季汇总和上报。第十一条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并且依照有关事情争取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第十二条项目完成后,由学校工作小组按项目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并由审计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并且将项目完成评审和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以专项项目申报挂钩。第十三条项目因故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财务处及时清理帐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对其进行清查审计。假如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的,将追究项目负责负责人的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方法自2011年9月起试行。

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学校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公用经费使用制度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凉州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学校各类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凉州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定额和定量标准分配。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

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知丁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新)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近年来,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已成为各单位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制定了哪些与三公经费有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成本,不断提高机关效能,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三公”经费管理有关要求,从严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硬化预算约束,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明显下降。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每年12月初,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计划报至局组织人事编制科汇总,待局 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门申报。市外事管理部门将我 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国(境)计划,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自行组团和参加省级以上机关组织 的双跨团组,均须按程序纳入计划报批,未纳入计划的市外事部门 将不安排出访任务。 第六条公车配备、更新。局属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计划报至局办公室汇总,待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向市机关事 务管理部门申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我局申报情况纳入全市年 度公车配备、更新计划内,征求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意见后,报政府批准。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指标。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当年目标任务,核定各单 位的公务接待费用年度控制指标,报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章支出调控 第八条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核销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申请出国(境)考察,要提交出国(境)经费预算报告至

学校经费保障制度

布袋庄学校经费保障制度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教导主任王转红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汇报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 办法云财教[2006]7号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其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防暑、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等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省级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计算~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具体分配时~要兼顾不同 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和州,市,共同承担。各级承担比例如下。 中央,%,省,%,州,市,,%,昆明市、玉溪市80 0 20 红河州80 10 10 曲靖市80 14 6

其他地区80 20 0 第六条中央、省和州,市,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补助后~各州,市,、县原来安排的预算内公用经费继续保留~不得冲减、顶抵上级安排的补助。 第七条州,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支付手续~不得下拨到乡,镇,。 第八条农村中小学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条农村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由各学校根据公用经费年度预算额度~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需求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后~由县级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其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 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每年至少两次在校内外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财政、发改委,计委,、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三公”消费行为,有效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扎实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公司(中心)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三公”经费定期上报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公务接待制度》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每月的上报、审批、核算、累计等基础性工作。每季末,在公司党委会议上公开上季度公司和子公司的“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在公司内网予以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的监督。 二、公务卡制度。 由综合部负责,拟办理公务卡制度。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立公务卡,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原则自行确定;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时,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公务考察制度。公务考察,在两周前将公务考察目的、内容、地区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外出一周前将审批手续、考察日程、外出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严格按规定控制天数、人数、次数。

四、备查账制度。公司综合部负责专项登记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相关详细信息,同时负责登记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费用信息。公务接待按公务接待表及实际支出;公务考察登记外出考察审批表相关内容;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备查制度,司机班负责人每月向综合部上报公车运行的公里数、里程数、百公里油耗。公司综合部每季度向党委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勤俭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部门预算的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本规定所称“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综合预算和各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报“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从各基层预算单位编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报同级政府审定。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含免杂费资金)。 2.高中阶段学校(指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来源是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学校非税收入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

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 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职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出差学习(简称“三公”)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桥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每季度由党政办统一将“三公”经费开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红桥新区因公务需要配备用于非营利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配备 (一)严格实行定编管理。 (二)公务车辆的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 (三)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一)车辆实行派用制度,没有经党政办调派,不得擅自出车。 (二)干部、职工外出办理业务确需用车的,须经批准,经用车人提前到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司机于每月底到办公室核对行车里程与用油量。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没有经同意,非定点的修理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六)所有车辆平时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场内,不得开回家。 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同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财政局每季度将车辆开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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