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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服务指南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服务指南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主要负责镇江市社会保障卡建设、运营总体规划,负责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服务和管理,负责镇江市社会保障卡政府应用的协调建设。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11-********,05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目录

一、省社保卡简介 (4)

二、省社保卡申领须知 (6)

1. 发放对象 (6)

2. 功能 (6)

3. 服务机构和网点 (6)

4. 申领 (7)

5. 收、免费暂行办法 (10)

三、省社保卡领用须知 (11)

1. 启用 (11)

2. 挂失 (12)

3. 解挂 (14)

4. 补换卡 (15)

5. 销卡 (17)

6. 密码管理 (18)

7. 卡管属地变更 (19)

8. 临时卡 (19)

9. 卡面信息变更 (20)

10. 卡管属地变更后的异地业务 (21)

11. 电话咨询热线 (21)

三、省社保卡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 (21)

1. 社保卡卡面信息有误 (21)

2. 密码遗忘 (22)

3.密码多次输入错误被锁定 (22)

四、省社保卡金融服务 (23)

一、省社保卡简介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是指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江苏省境内社会公众发行,完全采用国家标准,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省社保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A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卡的下半部嵌有透明的隐蔽磁条,用于银行业务;B面从上到下(从左至右)印有合作银行标志、合作银行名称、发卡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银联标志、持卡人照片、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中国国籍国内居民即为身份证号码)、人员识别号(省个人编号)、发卡日期、发卡单位公章、银行卡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服务电话(12333)、合作银行客服电话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智能卡芯片,该芯片既支持社保业务,又支持金融业务。

A面

B面

省社保卡与镇江市原医保卡的区别:(1)卡面样式不一样,省社保卡卡面印有持卡人照片、姓名等信息,而原医保卡没有这些信息;(2)原医保卡只能在镇江市市区使用,而新的省社保卡是我省统一发行的,支持全省一卡通用;(3)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而新的省社保卡除了具有原医保卡所有功能之外,还可以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其他业务领域以及金融业务。比如,借助省社保卡金融功能,可以实现社保费用的代缴以及社保待遇的代发。

省社保卡与镇江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区别:(1)省社保卡是由我省统一发行,支持全省一卡通用,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镇江社会保障·市民卡是由市政府发放用于市民办理个人相关公用事业应用服务的智能型集成电路卡,市民卡离开本市后无法使用。(2)应用范围不同,省社保卡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和金融业务;镇江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主要应用于公交、园林、门禁、水、电、气缴费等公用事业领域和电子钱包应用。

二、省社保卡申领须知

1. 发放对象

省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所有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各类社保待遇人员以及其他人社业务服务的对象。

2. 功能

(1)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

(2)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可办理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事务。

(3)查询功能:持卡人通过服务网点、自助设备,查询持卡人本人的个人身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业务信息。

(4)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3. 服务机构和网点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省社保卡的发放、服务和管理。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包括采集服务网点和综合服务网点:

(1)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会保障卡采集服务网点(简称采集网点),采集网点承担卡申领者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

发放、密码修改、宣传等业务。

(2)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目前设立有五个社会保障

卡综合服务网点,综合网点主要提供社保卡检验、发放、注销、

补换卡、密码修改/重置等各类卡服务。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一览表

网点名称联系电话地址

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0511-******** 运河路79号

新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0511-******** 新区大港港中路111号丹徒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0511-********

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京口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0511-******** 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0511-******** 润州社保中心御桥路1号4. 申领

省社保卡的申领分为个人申领和单位职工申领。

单位职工申领

适用对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居

民社会保险参保者。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在校学生由单位(学校)

统一代为申领,单位人事劳资人员可在办理新职工(或新生)

参保手续的同时提出申领;新增居民社会保险参保者统一由

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受理社区汇总申领。单位(社区除外)在

首次申领省社保卡时,原则上须在约定的合作银行(镇江市

的合作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

中选择一家作为单位参保职工省社保卡的合作银行;居民社会保险参保者可以自愿选择合作银行。

在办理完职工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后,单位须及时补充采集未能从公安部门成功提取二代身份证件照片的职工照

片(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将其粘贴在个人数据采集确认表相应位置,在办理完申领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至受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

在办理完学生(或居民)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后,学校(或社区)须及时补充采集未能从公安部门成功提取二代身份证件照片的人员照片(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将其粘贴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人员照片信息批量采集表》相应位置,在办理完申领手续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至受理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卡申领手续一个月后,可拨打12333咨询制卡进度,卡片制作出来之后需携带有效证件和制卡申请回执单前往

参保所属地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领取省社保卡。

个人申领

适用对象:灵活就业人员或除单位申领适用对象外的其他无确定单位管理人员。

个人申领省社保卡,由申请人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同时办理省社保卡申领。在申请省社保卡时,须在约定的合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社保卡的合作银行。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任一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

(2)代理申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领卡当事人一张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3)未满16周岁的,应由监护人代理申领,须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申请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办理卡申领一个月后,可拨打12333咨询制卡进度,卡片制作出来之后需携带有效证件和制卡申请回执单前往参保所属地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领取省社保卡(其中,参加居民保险者到申领地领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者到指定的合作银行代发网点领取(丹徒除外),目前市直、京口、润州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合作银行市区指定网点领取,新区灵活就业人员在合作银行新区指定网点领取,丹徒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申领地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省社保卡合作银行代发网点一览表

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地址

工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解放路308号新区支行0511-******** 大港镇兴港路

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京东分

理处

0511-********

镇江市矿机路1号(九

润国际大厦1楼)新区支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

路11号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镇江环城支行0511-******** 镇江市运河路79号

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0511-********镇江市新区大港镇兴港

西路39号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正东路支行0511-******** 京口区正东路6-1号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0511-******** 镇江市大港兴港西路

申领流程如图所示:

原医保卡和镇江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换领

持原社会保障(医保)卡和镇江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人员按照批量采集确认流程和要求统一换发省社保卡:单位职工(含学校)由所在单位(学校)代为集中到所属社保征缴管理经办机构统一申领换发,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到所属社保缴费经办机构申领换发,社会化发放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到所在街镇、社区村申领换发,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也到所在街镇、社区村申领换发。

5. 收费暂行办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省社会保障卡收费的通知》(苏价费[2013]341号)和市物价局《关于明确社

会保障卡收费的通知》(镇价费[2013]143号)文件规定,首次换发省社保卡免费;因持卡人卡丢失或损坏补(换)卡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补(换)卡期间,持卡人急需使用卡办理临时卡的,收取押金10元/张。临时卡退还时不影响继续使用的,退还押金。未退卡或卡损坏影响继续使用的,押金不予退还。

三、省社保卡领用须知

1. 启用

为保障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办理启用手续后,省社保卡相应的功能才能正常使用。启用分为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和金融功能启用。首次持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药)机构进行刷卡就医或购药时、到各级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含查询)时省社保卡开始启用,同时原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结算功能停用(原卡银行功能仍可使用)。

在省社保卡发放网点,以个人形式领取卡片的,在省卡管系统中,办结“个人领卡”(非代领)业务后,次日自动启用省社保卡,同时原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结算功能停用(原卡银行功能仍可使用)。

在省社保卡发放网点,以个人形式领取卡片的,办结“个人领卡”(代领)业务后以及单位批量形式领取卡片的,办结“单位领卡”业务后,持卡者若不去启用新的省社保卡,自办理

“领卡”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后,省社保卡将自动启用,同时原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结算功能停用(原卡的银行功能仍可使用)。

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市区原医保卡(含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结算功能停用(原卡的银行功能仍可使用)。

金融功能的启用,须持卡人持省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其相应合作银行市区任一营业网点柜面进行办理。

2. 挂失

持卡人丢失省社保卡后为避免损失,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持卡人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卡服务网站、人社业务自助服务机等渠道进行临时挂失,人社机构与合作银行系统实时同步挂失信息。社保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按照其合作银行规定执行(工商银行临时挂失有效期为15天;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临时挂失有效期均为5天;交通银行临时挂失有效期为长期)

正式挂失。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境内全面发放之前,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到其合作银行指定营业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合作银行与人社机构系统实时同步挂失信息。

省社保卡正式挂失解挂受理网点一览表

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地址

工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解放路308号中山支行0511-******** 中山东路232号

京口支行0511-******** 九润商业广场一楼0116—0120号润州支行0511-******** 电力路28号

新区支行0511-******** 大港镇兴港路

丹徒支行0511-********

丹徒区东方商业广场1幢7—10

农业银行农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电力路19号

润州支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中山东路234号

丹徒支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中山西路53号

新区支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大港新区兴港西路11号

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正东路28号

江苏银行镇江东吴支行0511-******** 镇江市东吴路163号

江苏银行镇江环城支行0511-******** 镇江市运河路79号

江苏银行镇江丹徒新区支行0511-******** 镇江市丹徒区春江苑1幢

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0511-******** 镇江市新区大港镇兴港西路39号江苏银行镇江润州支行0511-********

镇江市朱方路三茅宫西侧三号地

1号楼1-2层

交通银行

交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解放路229号

交行镇江分行润州支行0511-******** 镇江市电力路2号

交通银行正东路支行0511-******** 京口区正东路6-1号

交行镇江分行大港支行0511-******** 镇江市大港兴港西路

交行镇江分行解放路支行0511-******** 镇江市南府巷4号

交行镇江分行丹徒支行0511-********

镇江市丹徒新区爱民路158号19

号楼

交行镇江分行江科大支行0511-******** 镇江市梦溪路2号

3. 解挂

持卡人在丢失省社保卡又找到后,在办理了挂失后,应办理解挂手续。持卡人须携带省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临时挂失解挂可在其合作银行全省范围内的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解挂须在其办理正式挂失的

受理网点办理。合作银行与人社机构系统实时同步解挂信息。如挂失后已办理补卡手续的,则不能再办理解挂业务。

4. 补换卡

持卡人在办理正式挂失后为保证使用应及时办理补卡,因卡面信息变更需换卡,补换卡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卡管属地的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因卡片质量问题、人为损坏等原因需换卡。补换卡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卡管属地的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或到指定的合作银行代办点*,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表》办理补换卡手续(换卡须同步回收旧卡),并在规定时限内(人社机构完成补换卡制作)携带有效证件和回执单到申请补换卡的服务网点领取新卡。如原卡上的金融功能已启用,持卡人须携带新卡和有效证件到其挂失受理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启用和转接手续。

在补换卡后尚未领卡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卡,临时卡无金融功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90天),领卡人应在有效期前归还临时卡并领取正式卡。为了使补换卡人员尽快领取到补换后的正式卡,省、市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完善卡管服务规程,有关事项将另行通告。

*注:目前交通银行镇江分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提供(合作

银行选择是交通银行和江苏银行的)省社保卡的补换卡代办服务,选择交通银行和江苏银行的持卡人可分别到该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换卡、领卡等上述补换卡流程的一站式服务。

合作银行补换卡代办网点一览表

银行名称营业网点名称联系电话地址

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正东路28号

江苏银行镇江东吴支行0511-******** 镇江市东吴路163号

江苏银行镇江环城支行0511-******** 镇江市运河路79号

江苏银行镇江丹徒新区支行0511-******** 镇江市丹徒区春江苑1幢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0511-********

镇江市新区大港镇兴港西路

39号

江苏银行镇江润州支行0511-********

镇江市朱方路三茅宫西侧三

号地1号楼1-2层

交通银行

交行镇江分行营业部0511-******** 镇江市解放路229号

交行镇江分行润州支行0511-******** 镇江市电力路2号

交通银行正东路支行0511-******** 京口区正东路6-1号

交行镇江分行大港支行0511-******** 镇江市大港兴港西路

交行镇江分行解放路支行0511-******** 镇江市南府巷4号

交行镇江分行江科大支行0511-******** 镇江市梦溪路2号

交行镇江分行丹徒支行0511-********

镇江市丹徒新区爱民路158号

19号楼

5. 销卡

因死亡、出国定居、跨省转移的持卡人员应做销卡处理,持卡人或代理人须先将人社相关业务办结,再持相关业务办结凭据到卡管属地的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表》办理省社保卡社保功能注销业务。社保功能注销后,持卡人或代理人须携带省社保卡、人社机构出具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金融销户通知书》和有效证件到其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注销手续,并由其合作

银行回收旧卡。

死亡或出国定居人员须代理人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代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省社保卡;跨省转移参保人员,须携带省社保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

6. 密码管理

省社保卡分别设有社保卡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社保卡初始缺省密码为“123456”;金融账户初始密码是在银行网点柜面启用金融功能时自行设定的。社保卡密码在各类省社保卡服务网点和人社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可进行修改,金融账户密码在其合作银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修改。持卡人在修改社保卡密码后,在定点医疗(药)机构就医购药、办理相关人

社业务时每刷一次卡都必须输入相应的密码(若未修改初始缺省密码,则在医保结算及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律不提示输入相应的密码;修改初始缺省密码后,在医保结算及办理相关业务时累计输错一定次数后,省社保卡将被锁住,将无法再进行医保结算和办理相关业务,须到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进行密码重置)。省社保卡使用中,如果持卡人忘记社保卡密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省社保卡到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进行重置;如果持卡人忘记金融账户密码,则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省社保卡到其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金融账户密码重置。

7. 卡管属地变更

持卡人在省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市转移时,须携带省社保卡、人社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及有效证件,到转出地的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办理卡管属地变更手续。

8. 临时卡

在补换卡后尚未领卡期间,如申请人急需用卡,可以申请办理省社保卡临时卡。省社保卡临时卡有效期为90天,申请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镇江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填写《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申领表》,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发放。在领取新卡时或有效期满后须交回临时卡并办理归

还手续,临时卡不具备金融功能。临时卡丢失或卡失效的,其挂失、解挂等业务在人社机构办理。

申请使用临时卡,须缴纳押金,临时卡丢失或人为因素卡失效的,押金不退还。押金数额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目前为每张临时卡10元。

9. 卡面信息变更

省社保卡的卡面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合作银行等信息,上述信息需要变更时,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证件(代理人须携带双方有效证件)到社保所属地省社保卡综合服务网点进行核实变更,同时申请换卡。持卡人不得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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