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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学校

文明奖发放办法

(试行)

为了持续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职工文明素质,规范我校文明奖发放形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形式

1、每人每月200元按月发放到个人。

2、预留文明奖每人每月200元以节日福利形式发放到个人。

3、学校预留文明奖每人每月200元作为文明创建奖励基金。

二、奖惩标准

1、个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学校认定后,酌情扣发文明奖:

(1)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的;(2)打架、斗殴的;(3)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4)搬弄是非、诬陷诽谤他人的;(5)随地吐痰的;(6)说粗话、脏话和服务忌语的;(7)损坏花草树木的;(8)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的;(9)乱倒垃圾、乱堆废弃物的;(10)乱停乱放车辆的;(11)乱穿马路、闯红灯的;(12)工作日中午饮酒的;(13)其他不文明行为。

2、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后,停发所有文明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1)不服从学校分配,不完成工作任务的;(2)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旷工的;(3)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4)有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因个人原因,或个人责任心不强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7)有黄、赌、毒和贪、嫖、盗现象的;(8)不赡养、不孝敬双方父母或虐待子女者;(9)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10)其他情节较重的不文明行为。

3、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除停发文明奖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者,经学校认定后,酌情给予奖励。

5、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表现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者,经学校研究后,酌情给予奖励。

6、各科室每月10日前可申报本科室人员上月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经学校认定后,酌情给予奖励。

三、说明

1、扣发的文明奖从个人每月发放的文明奖内扣除,扣发部分纳入学校文明创建奖励基金。

2、奖励部分从学校预留的文明创建奖励基金中支出。

四、本办法自2014年1月起实施。

2014年4月23日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明安全责任、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目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责 1、公司所属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制。 2、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公司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落实。 3、公司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职工。 三、安全奖励与处罚 1、安全资金的来源: (1)公司给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奖励资金。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工资总额的1/100提取。(3)公司内部各类安全罚款。 2、奖励项目和标准 安全奖励的主要项目有:年终安全责任兑现、各类安全活动奖励、月奖等三个方面,具体内容为: (1)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兑现奖:公司与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2)各类活动奖励:按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结合公司开展活动的实际效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奖励,按次发放。公司安全主要责任者为***元/次。 (3)月度安全奖励:月度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逐月考核,按季度发放。公司主要责任者为***元/月。 3、奖励范围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4)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处罚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龙浔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 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

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⒉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⒋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⒋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

学校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学校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激励教职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特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奖的发放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激励与导向作用。 一、本办法中所指的精神文明奖,是指依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所发放的专项精神文明奖金。 二、精神文明奖发放的范围: 1、在岗在编教职工。 2、校聘教师。 3、离退休人员。 三、精神文明奖发放的标准和时间: 1、在岗教职工每人年终发放1-2个月的基本工资。 2、离退休人员年终按基本离退休费减半发放。 3、年内办理退休:工作期间按其本人年终1-2月基本工资的月平均数乘以在岗月数发放,其后时间按其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减半的月平均数乘以退休月数发放,两项之和即为年内办理退休人员的年终文明奖。 4、新进人员,从报到次月起可发给文明奖,按其本人年终1-2月基本工资的月平均数乘以在岗月数发放。 5、调离、因事因病离岗人员,从离校或离岗次月起停发其文明奖。 四、精神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

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公正廉洁、助人为乐,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无责任事故,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注重个人仪容仪表,讲究卫生,举止文明; 5、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嗜好; 6、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精神文明奖发放办法: (一)精神文明奖由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年底造册发放给个人。 (二)校文明办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奖的考核发放工作。 (五)核定及发放程序 根据校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表》各科、室、系在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每月评定一次。科、室、系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情况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目标办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会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初审,结果报校党委最后审定。年终由办公室汇总造册一

安全奖金管理制度

安全奖管理制度 BFJT-C-RLB-007-2009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安全考评体系,加大安全考核力度,明确安全责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全员安全奖金的考评和发放。 1.3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设立安全考评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高管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执行机构为集团人力资源部。 1.3.1安全考评委员会 1.3.1.1审议安全奖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1.3.1.2审议核定集团各单位安全考评结果; 1.3.1.3审议、裁决安全考评申诉及其他安全考评与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 1.3.2总裁 1.3. 2.1批准集团公司安全奖金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1.3. 2.2批准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考评结果; 1.3. 2.3批准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奖金结果及个人安全奖金分配结果; 1.3. 2.4根据安全指标考核情况,对安全考评结果予以适度调整。 1.3.3人力资源总监 1.3.3.1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的安全奖金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 1.3.3.2审核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奖金发放表和个人安全奖金汇总表。 1.3.4集团人力资源部 1.3.4.1制订集团公司安全奖金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经评审报批后下发执行; 1.3.4.2根据安全奖金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依据安全考评评审结果,计算各单位安全奖金总额;

1.3.4.3根据《正大安全奖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集团各单位制定的安全奖考评办法进行审批、备案,并根据审批后的考评办法对其二次分配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查; 1.3.4.4汇总、上报安全考评申诉及其他安全考评中的争议问题,经考评委员会裁决后执行。 1.3.5企管部 每月审核、汇总各归口安全监督部门提交的对各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安全项考评得分。 1.3.6安监部 负责对集团职能部门、所属单位的人身事故和安全综合管理考评。 1.3.7生产管理部 负责各单位文明生产、工艺管理及生产事故考评。 1.3.8装备部 负责各单位设备事故和设备管理考评。 1.3.9保卫消防部 负责各单位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考评。 1.3.10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奖金考评。 2安全奖金的考评 2.1安全奖定义 安全奖是薪酬体系中的一部分,具体标准因岗位不同而不同,是各单位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安全责任考评结果的体现,与安全考评挂钩,经考评后以货币形式予以发放。 2.2考评原则 2.2.1全员考评原则 2.2.1.1安全考评在对生产单位及员工个人进行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考评的同时,也对各职能部门内部安全事故进行考评。 2.2.1.2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追查处理结果直接进行处罚。 2.2.2逐级考评原则 集团安全监督部门对集团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进行安全考评;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安全考评结果,对内部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二次考评。 2.2.3重点考评原则 集团各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单位安全管理现状,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考评力度。

仪控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仪控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正式版

仪控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仪控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营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制订本办法以规范文明生产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仪控部(以下简称仪控部)。 3 规定和程序 3.1 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3.1.1 生产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

全帽。 3.1.2 工程师站、电子间等工作场所应窗明几净,箱柜、桌椅等物品应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3.1.3班组所在地的清扫整理。检修班组(包括检修间、备品间)物品定置摆放整齐,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灰尘、无蛛网、无烟头、烟灰和烟味,各类台帐记录准确齐全,摆放整齐。换下的鞋、检修服、工作服、安全帽等安全器具放入规定位置,班中无洗、凉、炕、晒衣物。不准有餐器具和娱乐器材。 3.1.4 仪控设备、管道要见本色,做到无积灰、积垢、积油,铭牌标志齐全、规范。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力度,规范奖惩措施,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省局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奖励 第一节对单位的奖励 1、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市、县局,由省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局直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省局给予适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文化建设。 2、荣获两年一度“优质服务十佳单位”的市、县局和局直单位,省局除颁发奖牌外,对单位领导班子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文明创建单项优秀达标单位”称号的,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4、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集体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节对职工的奖励

1、荣获或被重新确认为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可根据当地文明委(办)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给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省局及局直单位荣获并保持“省直三优文明机关(单位)”的,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印发〈省直文明单位(机关)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直文明字[1999]01号),以及省文明委《关于印发〈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按单位全体在册职工人均1个月标准工资的数额,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荣获并保持“省文明单位”称号,每年按高于省直文明单位的标准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2、荣获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文明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广大职工给予高于省级文明单位数额的奖励。 3、本节规定的文明创建奖励,应按贡献大小分不同档次发放。如调入、调出的职工,可按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按比例发放;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按本人在单位和住所的居住时间的长短,按比例发放。 第三节对先进个人的奖励

安全奖励发放标准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奖励发放标准(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872安全奖励发放标准 Security reward distribution standard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员工发放标准 1.1生产岗位巡检工、机修工、岗位清洁工按、控制工、食堂炊事员、余热化水工、锅炉工、电气巡检工、机动部空压机工、水泵工、值班仓管员、专职巡检、采购员按每月40元发放。xxxx之子参照目前实习岗位标准执行。 1.2分析工、物检工、门卫、司磅、总降、财务出纳员、食堂其他人员、中控操作员按照每月30元发放。 1.3各部门统计、财务工作人员、仓库记账员、行政人事办公人员按每月25元发放。 1.4不定时清洁工按每月20元发放。 2组长发放标准 2.1小车组长按每月140元发放,小车驾驶员按每月100元发放;

2.2保卫按每月100元发放; 2.3机修组长、电工组长按每月80元发放; 2.4巡检组长、包装组长、基建管理按照每月70元发放; 2.5质检部组长、食堂班长按每月50元发放。 2.6矿山安全管理按每月80元发放。 3中层发放标准 3.1安全环保室经理按5000元/年考核后发放,安全主管按3600/年考核后发放; 3.2生料工段、烧成工段、余热发电、装运工段主任按3600元/年考核后发放,生产主管、设备主管、安全主管按2700元/年考核后发放,粉磨管理岗按1500元考核后发放; 3.3生产部经理按4500元/年考核后发放; 3.4维修部经理按4000元/年考核后发放,设备主管、电气主管按3600元/年考核后发放,其他主管按2000元/年考核后发放; 3.5物资部经理按2500元/年考核后发放,仓库主管按1500元/年考核后发放; 3.6行政人事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按2500元/年考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天路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天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由公司管理部门牵头,有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加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公司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公司协调会制度,研究创建文明企业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员工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在公司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

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410 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作面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及时抽排两巷水窝内的积水,杜绝长5米,深0.1米的积水存在; 2.及时清理工作面和两巷中的浮煤、淤泥、矸石及其它杂物; 3.及时清理工作面和两巷设备上的粉尘和设备附近的杂物; 4.两巷中的备用物料、设备必须在超前以外码放整齐,进行挂牌管理; 5.工作面回收的物料及时上交相关职能部门; 6.两巷文明生产检修班有勤杂组长负责管理,班工长负责监督,一次不合格罚款50元,生产班由工

长全面负责; 7.两巷的超前内不允许存放任何设备、材料,每件考核20元/天; 8.两巷使用的注液枪,使用后存放在工具箱,注液枪管要悬挂起来,管头用堵头堵好,不按规定存放,每次考核20元; 9.工作面、超前范围、支架间不得存放任何配件、工具、材料,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支架备用胶管下班后及时回收; 10.两巷积水超过规定,每处考核10分,并罚款20元; 11.两巷材料码放不规范,每处考核10分; 12.两巷有浮渣、杂物,每处考核10分; 13.运输顺槽超前支柱数量不足,按每根10分进行考核;

安全奖发放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奖发放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634-84 安全奖发放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公司及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厂属各单位。 2、管理规定 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奖发放管理规定如下: 1、公司考核低于五个主体厂的平均数,安全科

不承担连带考核。 2、公司考核超过该平均数,安全奖考核安全科科长30%,安全员15%。 3、公司考核低于该平均数的80%,奖励安全科科长200元,安全员100元;低于该平均数的50%,奖励安全科科长400元,安全员200元。 4、公司检查作业区没有考核,奖励相应作业区安全员50元、安全主管领导50元、作业区一把手50元,公司未检查,则不奖励。 5、公司检查作业区有考核情况发生,安全奖考核相应作业区安全员的15%,安全主管领导15%,责任领导15%,一把手15%。 6、作业区出现轻伤事故,安全奖考核作业区安全员100%、安全主管领导100%,责任领导100%、一把手100%;出现险肇事故的,根据事故分析报告,安全奖按照50%-100%考核作业区安全员、安全主管领导、责任领导及一把手;情节严重的,除考核作业区安全员、安全主管领导、责任领导及一把手的安全奖外,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金鸡中心小学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条例 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处室三个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 2、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 (总分100分) 1、宣传教育(40分) (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4分。 (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支部)。4分。 (3)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师生层面的专题教育(党支部)。3分。 (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党员活动不少于2期(党总支)。6分。 (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4分 (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4分(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校本教研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 (8)完成党报党刊和相关教育教学刊物征订任务。(校务处)10分 2、文明校园建设(30分) (1)加强教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提高装备使用水平。(校长室、校务处)5分

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和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水平,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竟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 依据文件 质量保证手册 过程控制程序 4 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4.1 公司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体制。 4.2 公司工程部是公司一级的文明施工监理机构,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 a贯彻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等,并按要求开展各项活动,指导项目经理部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 b 制定公司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实施过程控制,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文明施工的检查评比和奖罚工作; 4 项目经理部是公司文明施工的实施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 a 各项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的落实;

b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文明生产的管理办法,负责日常文明施工的管理; c 开展各项文明施工的检验、评比工作。 5 文明生产的规划要求 5.1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做好整体规划。整体规划应包括工程标识牌的悬挂,临时用点路布置、各种管道水网、仓库、作业场所机械设备位置及办公,生活设施合理布局,做到安全、卫生、合理。 5.2 工地入口处应有公司标志和公司名称,设置门卫,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悬挂冠一施工组织标识的统一规格的工程概况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装饰范围、开竣工日期等)。 5.3 现场办公室应窗明地净,有条件的墙面刷白吊顶,水泥地面,办公用品用具整洁有序。墙上悬挂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图,施工人员职责标牌和安全生产标牌应整齐、美观。 5.4 施工人员应着装整洁(有条件可统一穿有公司标志的标准工作服),进入现场必须戴有企业标志的安全帽。 5.5 临时用点电设施的布置,应使用标准电箱、五心电缆,作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5.6 材料堆放场地应平整,无积水,各种料具分类堆放稳固、不混杂、不超高、成堆、成排、成垛、成捆,统一挂牌,标识清楚;仓库应防雨、

2017年事业单位发放文明单位奖励的政策依据

2017年事业单位发放文明单位奖励的政策依据2017年事业单位发放文明单位奖励的政策 依据 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07]10号)和《福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榕文明委[2008]1号)文件精神,对获得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称号的单位、学校,命名后三年内该单位或学校的工作人员每年发给一定数额的奖励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获得国家级、省级、福州市级、长乐市级的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称号的单位、乡镇、学校(不含其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文明单位(乡镇、学校)荣誉称号被取消的,取消称号的当年起即取消奖励金。 1、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学校)的奖励金发放对象为上年度12月份工资基金在册的在职人员,创建届期内在职不在岗人员(不含经过组织批准的借用、聘用人员)不在发放范围。届期内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的人员)按该届期的实际在岗年限发放奖励金; 2、派出单位、基层所站与所隶属主管部门(指人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指乡镇街道和长乐市一级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参加文明创建和评选的,主管部门的奖励金发放可包括此类派出单位、基层所站的全体在职在岗人员; 3、企业单位奖励金发放对象为在岗干部职工,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4、届期内获得不同级别称号的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奖励金,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的奖励幅度,按不超过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的国家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起步水平标准之和发放;未规范津补贴的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上年度12月份退休费计发;企业奖励金的发放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一个月工资。福州市级文明单位(乡镇、学校)的奖励金按不超过省级奖励幅度的80%发放;长乐市级文明单位(乡镇、学校)奖励金按不超过省级奖励幅度的60%发放。 三、开支渠道 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学校)奖励金从本单位财政预算包干经费中列支;企业奖 励金从效益工资中开支,纳入生产成本。 四、有关说明 1、文明单位(乡镇、学校)因届中复查被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的, 不得继续发放奖励金;能及时整改并通过复核验收的,可继续发放剩余年度的奖励金; 2、文明单位(乡镇、学校)违反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被“一 票否决”的,该单位不得发放当年度的奖励金; 3、文明单位(乡镇、学校)的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的,停发 一年奖励金;违反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被立案查处或处分 的,在被立案及处理(处分)期限内不得享受奖励金; 4、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当年不得享受奖励金,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的,减半发放奖励金; 5、文明单位(乡镇、学校)每年奖励金发放应填写文明单位(乡镇、学校)奖励 金发放审批表,经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组织人事、财政、文明办等部门在年底审核同意后,于次年1月份凭审批表由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学校按上述规定造册发放;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 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 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

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得领导体制。 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落实到科室与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得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与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得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得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得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与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得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与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得贯彻落实。

四、各科室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得共建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得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得热情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到三次,对重头工作得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整改,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开好精神文明建设年度总结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督导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水平,并使文明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每位员工应在日常工作中形成遵章守纪一丝不苟、文明礼貌、 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3、文明生产的内容包括:生产场所现场设备状况,定置管理,环 境保护,清洁卫生等; 4、文明生产责任区域的划分应明确,责任到人; 5、因检修或作业需要,使用其他部门的责任区域,作业期间由使 用单位负责,工完场清后双方妥善交接; 文明生产标准 1员工个人 a) 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b) 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师爱徒、团结友爱、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c) 讲究文明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杂物、垃圾; d) 爱护公物,爱护花木、草坪; e) 自觉佩戴工作卡。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仪表端正;

f) 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 2生产区域 a)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通道畅通,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无明显积灰、无积油、无污迹; b) 厂房整洁明亮,照明良好,无积水、无明显积灰积垢,无污迹;、 c) 安全防护装置设置齐全,消防器材、检修工具及其它工具应定位摆放整齐、完好清洁; d) 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 e) 生产场所、厂房、值班室应坚持定期清扫,明确规定清扫内容、周期与责任者; f) 检修和作业现场应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g) 工具箱内工具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3 设备 a) 设备见本色,表面无积灰、积油、积垢,铭牌、标记、编号齐全规范; b) 油气线路及其装置无泄露现象;c) 电源箱、仪表柜、端子箱密封性良好,编号清晰。

潍坊市文明单位奖励管理办法

潍坊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下简称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水平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创建、动态管理,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文明社区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村镇、社区)。 第三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及《中共

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坚持创建与管理协调推进,坚持重在建设、重在积累、多办实事,吸引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单位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同级文明委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基本任务,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文明委是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市文明委负责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推荐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候选对象,指导和监督全市范围内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文明委负责评选县级文明单位(村

安全管理考核奖励规定 - 制度大全_1

安全管理考核奖励规定-制度大全 安全管理考核奖励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 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2016年安全工作目标。经xx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实行安全承包、风险抵押奖励。结合xx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2.1. 本方案规定了安全生产承包目标、安全管理奖惩及伤亡事故考核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本方案的依据是《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2. 本方案适用于xx厂各作业区、科室。 2.3.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 管理职能3.1. 安全科是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承包方案的制定及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3.2. 安全生产指标由安全科负责考核。3.3. 综合办负责职工安全生产承包方案实施落实的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科提供的安全生产承包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资金。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xx厂2016年安全承包责任目标4.1.1. 工亡事故为零(含相关方);4.1.2. 重伤事故为零(伤残1~4级);4.1.3. 新增职业病为零;4.1.4.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4.1.5.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4.1.6.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4.1.7. 年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8以下。4.2. xx厂2016年安全工作具体控制目标4.2.1. 全面完成4.1.规定目标;4.2.2. 安全责任落实目标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厂级安全风险评估率100%;重点隐患治理监控率100%;危险源点有效监控率达到100%。4.2.3.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xx厂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4.2.4.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杜绝职业危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达标率、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率达到100%,岗位粉尘合格率达到80%。4.2.5. 安全培训目标全员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必知必会率到100%;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教育执行率100%。4.2.6. 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应急预案覆盖率100%;应急计划演练率100%;应急处置方案达标率100%;空气呼吸器和CO报警器定期检验率100%。4.2.7. 班组安全建设目标班组、岗位岗前宣誓率达100%;班组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率100%;班组交接班标准覆盖率100%。4.3. 安全责任分档4.3.1. 一档部门:xx作业区。4.3.2. 二档部门:xx作业区。4.3.3. 三档部门:xx作业区及职能科室。4.4. 安全考核事故分类4.4.1. 违章:包括责任部门及相关方的“三违”行为。4.4.2. 险肇事故:包括轻微伤事故4.4.3. 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4.4.4. 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超过105日的及伤残1~10级的失能伤害4. 4.5. 工亡事故4.5. 事故考核4.5.1. 违章考核4.5.1.1. 凡发生1次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扣罚当事人200~500元;连带停发责任班组长和工段长及值班(工)长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50%安全奖励金。4.5.1.2. 凡当月发生2次违章,在执行4.5.1.1.项情况下,停发作业区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金。 4.5.1.3. 凡发生违章,将视性质严重情况,责令当事人待岗安全学习1~3个月。4.5.1.4. 凡公司查出xx厂有违章情况,则连带考核职能科室及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次100~200元。4.5.2. 险肇事故考核4.5.2.1. 凡发生一人次险肇事故,停发责任班组长当月安全奖励金,同时停发事故部门正、副作业长及安全员当月安全奖励金。4.5.2.2. 凡发生险肇事故,停发事故部门班组长以上所有安全责任人3个月安全风励金。4.5.3. 轻伤事故考核4.5.3.1. 凡发生轻伤事故,停发事故部门所有安全责任人六个月安全奖励金;停发xx厂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当月安全奖励金。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分工。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病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是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科室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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