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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服务管理

预约诊疗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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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服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医疗机构就诊秩序,缓解看病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倡导就诊者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社区转诊等方式提前向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

第四条就诊者通过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挂号的,享受免交预约挂号服务费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本市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组织建立统一平台。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六条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遴选的方式产生统一平台的运行机构,监督统一平台的服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划分专病或专业门诊,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不同职称医师出诊,逐步将所开展的各类门诊纳入门诊预约诊疗服务范围,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制度;

(二)完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系统,提供多种方式的预约挂号服务;

(三)在门诊大厅设置预约咨询服务台和规范、清晰、易懂的服务标识,配备方便患者预约的公用设备;

(四)在分诊台设置连接本单位预约和挂号系统的工作站,配备分诊人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提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时,应当根据准入的诊疗科目,公示各专业不同级别出诊医师的数量与出诊时间,但不得公示医师姓名。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时,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提供号源:

(一)至少将全部号源的80%用于各种方式的预约;

(二)将除前项以外的其余号源投放到本单位挂号窗口;

(三)预约号源应分时段。

第十条统一平台的运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保障统一平台服务的公益性质和非营利性质,统筹管理医疗机构提供的可预约号源,建立并完善统一平台与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机制。

统一平台的运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素质培养,确保号源管理和预约服务的规范、公平和高效。

统一平台的运行机构应当接受投诉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并会同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不诚信预约制约机制。

第三章预约挂号

第十一条本市实行门诊首诊按专业、按职称的挂号制度。

第十二条本市实行实名制挂号和就诊。就诊者应当凭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挂号和就诊。

第十三条预约诊疗服务时,预约人应提供以下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预约就诊者的姓名;

(二)预约就诊者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有效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号码;

(三)预约就诊者的联系方式。

非就诊者本人预约的,还应当提供预约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就诊者可以通过各种预约方式预约3个月以内的门诊诊疗服务。

就诊者通过统一平台预约门诊诊疗服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同一预约就诊者,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得超过2次,且在同一医疗机构的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

(二)同一预约就诊者,同一科室连续七日内的预约总量不得超过3次。

第十五条预约成功的,提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的单位应当告知预约人就诊时段、就诊科室、医师的职称、取消预约的方式以及对不取消预约且未按时就诊者的制约机制。

第十六条统一平台运行机构应当及时将就诊者成功预约

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应的医疗机构。

第十七条就诊者通过社区转诊方式进行转诊预约的,享受优先预约、3日内安排就诊的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开展转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

规范要求做好以下转诊预约工作:

(一)为确需转诊至对口医疗机构的患者预约所需相应诊疗服务;

(二)填写并留存转诊预约需求通知;

(三)及时通过转诊预约通道将转诊预约需求通知送达对口医疗机构;

(四)收到对口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回执单的,应当及时将转诊预约结果通知患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其派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转诊预约工作。

第十九条开展社区转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为对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转诊预约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社区转诊预约服务、填写转诊预约回执单、反馈预约结果等工作。

第二十条接诊医师应当按照以下规则,为就诊者提供诊间预约服务:

(一)对需要复诊的,为其预约下次就诊号源;

(二)对需要本科室上级医师诊治、需到相关专业科室就诊或者需要会诊的,为其预约相应就诊号源。

第二十一条预约就诊者因故不能按时就诊的,应当提前取消预约。

第四章就诊

第二十二条预约成功的就诊者应当凭预约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在预约就诊时段,经过分诊台分诊后就诊。

第二十三条在就诊分诊过程中,分诊人员应当认真核对就诊者身份信息是否与预约信息一致。

就诊者身份信息与预约信息不一致的,当次预约作废。分诊人员应当告知其按照所在医疗机构的规定就诊。

第二十四条分诊人员应当按照就诊者预约信息,根据出诊医师职称及专业进行准确分诊。

第二十五条开展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以医师停诊为由取消已预约的诊疗服务。

医师确需停诊时,医疗机构应当安排同一专业同级职称的其他医师出诊。

如同一专业没有其他同级别医师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与预约者协商调整预约时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所称电话预约是指通过拨打统一平台的预约电话号码预约门诊诊疗服务的方式。

本规范所称网络预约是指通过登录统一平台预约挂号网站

预约门诊诊疗服务的方式。

本规范所称现场预约是指通过医疗机构在院内开设的预约

挂号窗口或设置的自助服务机预约非当日门诊诊疗服务的方式。

本规范所称诊间预约是指接诊医师通过医师工作站为就诊

者预约门诊诊疗服务的方式。

本规范所称社区转诊预约是指经社区医生诊疗,对确需转诊的就诊者,按照相关程序预约对口医疗机构的专科医师诊疗服务的方式。

规范

第一条加强预约诊疗管理,规范专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预约诊疗专家。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开通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

第四条为保证预约诊疗的良好运行,医院成立预约诊疗的管理委员会,其管理体系为:分管院长、门诊部主任和预约管理员。

第五条医院制定了预约诊疗在本院的具体流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确保预约诊疗在挂号、候诊、交费、取药等多个环节的优先性,努力让患者满意。

第六条医院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和公示,在门诊和病房等醒目位置公示预约诊疗流程、服务方式、坐诊专家等信息,方便患者就诊。

第七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确保工作时间能够及时解答相关问题,预约管理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收发相关信息。

第八条医院严格专家预约诊疗准入、退出制度,确保专家门诊的出诊效率和质量,未经市卫生局和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约诊疗专家。已经公示的专家坐诊时间要相对固定,不得擅自随意更改。

第九条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病历、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

第十条严格执行预约诊疗专家的请(销)假制度,非因公不得请假。因公参加会议、培训而不能坐诊时,必须于坐诊前三天提供会议通知,由门诊部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第十一条经院长审批,专家请假不能坐诊时,预约管理员要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上取消该专家的预约安

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

第十二条医院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预约诊专家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预约诊疗的坐诊情况作为对预约诊疗专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职称晋升、工资效益挂钩。

对在预约诊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迟到或随意停诊等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预约诊疗专家资格。

第十三条预约专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该专家的医师执业注册、定期考核、专家门诊审批和特需门诊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推迟或取消相关资格。

第十四条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元。

2、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

款100元。

3、第三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取

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罚款500元。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预约诊疗咨询电话:

预约诊疗投诉电话:

附1:预约诊疗管理体系

业务分管院长

门诊部主任:

便捷通道护士长兼预约诊疗信息管理员

关于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成立医院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门诊部,**主任负责预约诊疗挂号日常工作。

附: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预约诊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建立预约诊疗管理体系,配备专人负责预约诊疗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预约诊疗制度的落实,强化管理、服务和质量意识,促进预约诊疗的健康发展

二、负责草拟、制定、修改和完善预约诊疗挂号质量管理方案;负责检查落实预约诊疗的执行情况,每半年一次进行质量检查和评比。

三、监督预约诊疗挂号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落实,制定预约诊疗挂号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

四、监控各临床科室预约诊疗挂号执行情况,做好质量分析,对存在的预约诊疗挂号缺陷及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整体预约诊疗水平。

五、对预约诊疗挂号过程中存有的争议和不足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六、定期(每季度)召开管理会议,总结季度预约诊疗挂号情况并反馈临床,研究部署下阶段质量改进方向和措施。

七、建立预约诊疗挂号信息网络,完善预约诊疗挂号信息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全院职工及预约专家对预约诊疗方便病人就

医的认识。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一、我院由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预约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预约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确保本科预约门诊工作质量。

二、各科室参加预约门诊工作的医务专家,在门诊部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协商,并通知预约管理员进行信息更改。

三、门诊预约专家,系指由经市卫生局和医院批准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

四、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五、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六、预约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衣冠整洁,

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门诊部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七、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八、预约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环境优美,使病人满意。

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为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预约诊疗服务检查的通知》和《预约挂号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诊疗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预约诊疗工作由主管工作院长管理,门诊部负责落实,预约管理员具体实施。

二、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负责对外宣传。

三、就诊便捷通道为预约诊疗的负责部门,护士长、预约管理员承担日常工作的落实管理。

四、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地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就诊便捷通道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五、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六、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就诊

便捷通道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挂号的顺畅。

七、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安排预约挂号比例,并逐渐提高比例达到市卫生局要求。

八、预约专家变更、暂停、取消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预约管理员提前向患者告知。

预约诊疗管理员管理工作制度

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挂号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约诊疗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办公室落实管理。指定便捷通道护士长担当预约诊疗管理员。

二、预约诊疗管理员承担日常预约诊疗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管理。指导病人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诊室就诊

三、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预约诊疗管理员在打印预约挂号单、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四、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预约诊疗应24小时提供专科、专家号源,来院预约信息24小时内给预答复。

五、预约诊疗方式有114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拨打我院电话预约和来院手工预约。便捷通道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手工预约挂号的顺畅。

六、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安排预约挂号比例,并建立台账,逐渐提高比例达到市卫生局要求的10%。

七、专家因故变更、暂停、取消预约专家门诊须经分管院长和门诊部主任批准并由预约管理员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增补该专家的预约安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

**医院预约专家管理制度

为强化管理,确保预约诊疗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师。

一、各位专家要认真学习《**〕28号**市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预约诊疗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预约诊疗相关知识的培训,认真做好接诊工作。各业务科室主任是科室预约诊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病历、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

三、专家接诊时,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预约诊疗与正常诊疗的关系。预约诊疗患者与正常诊疗患者交叉接诊;

四、严格执行预约诊疗专家的请(销)假制度,非因公不得请假。因公参加会议、培训而不能坐诊时,必须于坐诊前三天提供会议通知,由门诊部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五、经院长审批,专家请假不能坐诊时,预约管理员要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上取消该专家的预约安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

六、门诊部、医务部、计划财务部等联合组成考核组,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预约诊专家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预约诊疗的坐诊情况作为对预约诊疗专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职称晋升、工资效益挂钩。对在预约诊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迟到或随意停诊等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年不得晋升,并低聘技术职务一年,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预约诊疗专家资格。

七、预约专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该专家的医师执业注册、定期考核、专家门诊审批和特需门诊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推迟或取消相关资格。

八、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元。

2、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

3、第三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罚款500元。

**医院

提高预约门诊比例的计划

一、首先填写了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和专家信息表,和联通公司积极合作,完成我院预约挂号网站的资料。

二、积极宣传预约挂号,利用门诊和病房的多种宣传系统、专家门诊一览表、电子大屏幕及医院门户网站等多个宣传阵地公布了实行预约专家门诊的专家信息和预约专家门诊的方法,增进了市民对新的诊疗方式的了解。门口悬挂预约挂号宣传条幅,每个专家诊室制定了《预约专家诊室》标志诊室门口悬挂《预约诊疗服务》须知,挂号分诊台和每个科室导医台和每个《预约专家诊室》均制作“预约挂号优先就诊”的标志牌.

三、医院召集所有预约专家进行了培训。要求专家从服务态度、诊疗规则及病人优先就诊、劳动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方面进行系统的培训,确保预约专家诊疗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充分发挥预约挂号宣传彩页的作用,内容包括预约挂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导医挂号处单独打印出预约挂号网址分发到前来就诊的病人手里。

五、把妇幼保健院网址与预约挂号网址进行链接,方便病人查找。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

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6月XX日起执行。 预约诊疗须知及流程 各位病友: 为了方便患者诊疗、缓解上午挂号拥挤、住院难等现象,我院将推出现场预约及电话预约诊疗制度,实施方法如下: 1、预约电话。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需提前两天,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期间,即:周一至周五

预约诊疗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预约诊疗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深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预约诊疗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响应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加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有效就医、安全就医、科学就医”的高品质医疗服务机构。现对照《预约诊疗自查自纠表》,对我院近期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动员,高度重视 1.全院动员 20**年6月份以来,我院多次召开全院职工会议、院务会、院领导联席会议,强调持续改善诊疗服务水平、提升患者满意度的重要性,会上,分管院领导---吴**院长认真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预约诊疗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动员,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院职工齐头并进、认真贯彻落实。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院的预约诊疗工作安排专人专管,一方面能够达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的管理目标;另一方面,专人负责有利于预约诊疗工作的不断创新和优化。 3.广泛宣传分批次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培训,让大家了解我院在改善诊疗服务方面的新举措、新要求、新思路。此外,在各种预约渠道公布我院门诊和专家门诊的排班情况,利用简单易懂的流程图、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将预约流程、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二、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1.拓展预约渠道我院已开展微信公众号、自助挂号机、医院官网、电话和挂号窗口等多种预约渠道,此外,还积极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进相关工作,通过拓展预约渠道、增加各预约渠道实名校验措施、增加预约支付方式等举措,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2.优化互联网预约诊疗流程为了避免出现预约患者门诊二次排队的情况,我院针对预约患者实行自助取号机取号(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或窗口一站式取号(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纸质登记等方式进行实

预约门诊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保证门诊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诊疗服务,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办公室及挂号 处专人负责管理。 2、信息中心负责预约诊疗系统的维护,保证预约诊疗各环节的 有效衔接。 3、医院通过网站、显示屏、公示栏、报刊负责对外宣传 4、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就诊。分导诊挂号人员及接诊医师应主动 向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5、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专病门诊和普通门 诊。80%专家号源和100%普通号源应用于预约挂号。若专家不参加预约挂号,需科室主任和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 6、门诊预约挂号率应达到门诊量50%以上,患者月平均复诊预 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术后患者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非手术患者出院复诊预约率达到50%,努力缩短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时间间隔。 7、预约挂号的形式有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自助挂 号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患者复诊预约。 8、预约挂号实行一周预约制,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参照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求,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开展预约挂号,

先挂号者具有优先就诊权。 9、预约挂号实行免费服务,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应提供其真 实信息,否则不予挂号。 10、预约挂号患者,就诊当天,挂号处人员核实信息加盖预约优 先就诊章 11、患者持优先就诊条优先就诊。 12、各科专家应严格按照专家门诊排班表出诊,如有特殊情况不 能按时出诊,科主任应安排同级或以上职称的专家出诊,并提前三天通知门诊办公室,由挂号处及时通知患者,征求患者意见是换同级医生或是等待专家下次接诊,取得病人谅解。 13、预约挂号患者挂号成功后应按时就诊,如果不能按时就诊, 需提前24小时通知挂号处,否则,将被视为爽约。 14、在每位患者就诊结束后,主治医师均应根据患者病情,在病 历页面上填写复诊时间并告知。 15、为满足出院患者复诊预约需求,出诊医师排班期限暂定一个 月,若有变更,预约挂号处应及时更正。

(完整word版)飞机票预订管理制度

飞机票预定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相关票务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不含长春分公司)。 三、职责 行政部为票务预订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提报票务需求,财务部负责核实报销。 四、内容 (一)八岗及以上级别人员订票,可直接邮件通知行政部进行预订票及退改签票,并抄送总经理。 (二)七岗人员因公出差需要票务服务的,应先填写票务预订申请单(附件1),出差员工以邮件形式发电子版至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同意后转发至行政部,并抄送总经理。此方式适用办公距离较远部门不能及时递交纸质版申请的,如能提交纸质版(附件1)的可直接交纸质版申请单给行政部。 (三)所有退、改签票业务务必提前一天以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行政部。出现一些比较紧急情况造成无法及时赶上飞机的,员工可以短信和电话通知行政部进行退、改签票业务,后期将实际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补发至行政部,并

抄送部门领导。 五、其他规定 (一)因个人原因退、改签票的,退、改签票费用由出差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如属公司领导临时改变行程的,由出差人员发起邮件取消行程,部门领导审阅后转发至行政部,视同部门领导同意取消行程,行政部接到部门领导邮件后进行退、改签票。 (三)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退、改签票业务,由行政部核查后进行处理。 (四)出差人员回程后待行政部发放个人电子行程单,方可一起报销住宿费用和出差补助,机票费用将由行政部统一和第三方订票公司结算,机票费用报销时由财务部自动冲账,不再发放到员工个人的工资卡中。 (五)未知会行政部私自订票的,财务部可以不予报销,若知会行政部后,因其他原因由个人订票,电子行程单要加盖行政部印章,才可以进行报销审批流程,特殊审批情况特殊处理。 (六)因个人原因提报不及时造成无法订到恰当机票的,由员工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乘坐形式。 (七)七岗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行政部不予以订飞机票(特殊审批除外),若个人预订机票,需自行购买,机票

(完整版)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文明有序就诊。由客户服务中心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实行预约统一号池管理及预约号源的动态调整。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诊疗工作。特修定本制度: 一、提供无节假日全预约诊疗服务,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二、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采用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预约号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三、预约方式 (一) 电话预约:可拨打全市统一预约热线96166,提供24小时预约。(二) 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至门诊各楼层分诊台或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台现场预约。 (三) 自助服务机自助预约:至门诊各楼层预约自助机预约。 (四) 网络预约:通过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网进行网络预约。 四、预约要求采用实名制免费预约,需要患者提供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有效的联系电话,自行与医生预约无效。 五、预约规范流程 (一)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录入预约信息系统,预约成功后患者即收到预约成功提示短信。 (二) 预约成功者就诊当日按具体预约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相关门诊分诊台凭患者本人医保卡或本院出售的市民健康卡,按序领取预约号并候诊,预约号最长保留15分钟,否则需重新排队取号。 (三)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就诊时间的,根据号源的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预约,或征求医生的意见进行补号处理。 六、出诊医生管理要求 (一) 为了保障预约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门诊出诊医生严格按要求出诊,不得随意停诊。 (二) 因故需停诊 1.至少在停诊前一天书面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2.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告之患者变动情况,取得患者的理解,并在叫号系统显示屏上滚动停诊通知。 七、预约号源管理 (一) 因预约号资源有限,预约成功后如不能按时就诊,请最少于就诊前一天拨打预约电话取消预约。 (二) 一月内连续三次预约成功无故爽约者,按照厦门市统一门诊预约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建立双向转诊患者预约绿色通道,提供优先预约服务。 九、对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服务。 十、根据患者预约需求,医院将适时调整预约号源,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比例,引导患者通过预约就诊。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十一、做好导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的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室的分诊工作。 十二、医院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室的信息,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方式公布诊疗信息、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门诊出诊医师排班表、预约挂号就诊流程和方式,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十三、因预约过程中沟通有误引起的预约失误,核实情况,安抚患者,并与医生沟通,及时安排患者就诊。若造起投诉或医疗纠纷的,一旦落实,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与科室奖惩考核制度挂钩,或按医院纪检监察室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制度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精选-出院患者随访及复诊预约管理制度

出院患者随访及复诊预约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出院患者实行随访,随访率要求达到 100%。 二、随访责任人 由经管医生对所管床位的所有出院病人进行系统、有计划性的按时随访,对需定期复诊复治的病人,恶性肿瘤病人,慢性疾患病人进行重点随访。科主任对特殊的重点病人进行随访,对病情有需要的患者组织上门随访。 三、随访内容 (1)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疗效、病情变化和康复的情况; (2)对病人药物治疗及康复进行指导; (3)对病人饮食忌口、运动强度等给予指导; (4)对病情变化的处置及返院复诊提出建议; (5)听取病人及亲属对返院继续治疗的要求、顾虑及困难。 (6)听取在住院期间对医院的医务人员工作态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四、随访要求及随访用语 (1)对回访患者进行回访时,必须本着人文关怀及专业负责的精神,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和遵守回访礼仪要求; (2)电话回访采用统一的随访用语:“你好!我是沂水县妇幼保健院**科室**经管医生或科主任(护士长),你**时间因患**病在我院治疗,出院后现在身体健康状况如何?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

”结束语:“有问题请及时来电!祝你身体健康!再见!”随访责任人详细填写随访登记表,科主任每月对本科室所有登记本进行检查,医务科每月抽查各科登记本。 五、随访时间及间隔期 (1)一般病人随访,出院后2周内完成; (2)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完成首次随访,根据病情,及时或临时随访; (3)使用副作用较大药物治疗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开始随访,此后每1-2个月随访一次,直至使用药物结束后半年; (4)手术治疗后的病人,出院后1周内开始随访,此后每1-2个月随访一次,共半年,特殊情况持续随访一年以上; (5)罕见疾病、疑难疾病、恶性肿瘤病人出院后1周内完成首次随访,视病情1-2个月1次,需定期终生随访。 六、出院病人可实行复诊预约,预约范围包括:挂号预约、检查预约、住院预约、手术预约等。 七、复诊预约方式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流程》规定执行。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泗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如下: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 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 0 1 5年8月1日起执行。 门诊部 2015年08月01日修订

最新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资料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 011】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挂号难”问题,保证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参加全省医院的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实现面向公众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预约诊疗服务。 (三)逐步开展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多种项目的预约诊疗服务,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医师,切实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内涵。

(四)逐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五)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二、预约方式 (一)网络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网站,目前可登陆ww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017714716.html,及https://www.wendangku.net/doc/d017714716.html,进行网上预约。 (二)电话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电话,目前可拨打114、116114及4000-114-120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拨打我院预约服务热线****。 (三)现场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预约。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具体工作负责人为。 (二)加强宣传工作 1.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院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增强全院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维护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秩序。 2.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以及报刊、网站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公布预约诊疗服务电话号码和预约网站,使广大病人和社会各界知晓,引导病人预约诊疗。 (三)人员配备及设备设施要求 1.人员配置及要求:根据医院目前的情况可配备2人,人员上岗要求: 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熟悉病人服务管理,熟悉计算机使用,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责任感,富有激情。 2.设备设施要求:根据医院目前的情况可配置有预约挂号管理软件的服务工作站(可上网电脑站)2个,电话服务线2部(内外线各1部),预约窗口1个。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系统的设计和实现 【摘要】基于用户挂号难的行业痛点,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及手机APP的网上预约系统,为医院实施预约挂号服务提供解决方案,最终为患者就诊提供方便。 【关键词】预约挂号HIS直联移动互联网线上服务 一、背景 目前山西省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036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政府开办的2114个,其他7922个。全省三级医院共计39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20所(含中医院2所、妇幼保健院1所),三级乙等医院19所(含中医院2所、妇幼保健院5所)。 然而省内各地市各医院由于管理条件和管理能力的差异,使得预约挂号服务的途径不一、模式各异、效果不佳,不能真正方便病人就诊和优化就诊流程。因此,医院和群众预约挂号的积极性不高,各院的网络预约挂号利用率较低,同时患者爽约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亟需一套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系统整合我省预约挂号资源,为群众提供稳定、持续、快捷、方便的诊疗预约挂号服务,达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目的。 二、综述

该项目聚焦上述行业痛点,建设山西省统一预约服务平台。平台支持和生活客户端、12580呼叫中心、WEB、WAP、SMS、自助终端以及医院现场等多种服务渠道的服务接入,支持300万用户同时在线服务能力,建立并完善山西省预约服务标准和流程。 三、平台建设目标 3.1统一门诊资源、方便预约 各家医院根据标准的统一接口实现门诊号源信息的上传,在一个对外号池系统上发布所有门诊号源信息,可让网民及时动态地了解各家医院的忙碌程度和剩余号情况,可让病人自由选择空闲的医生,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难、医院忙碌不均的问题。 3.2节约成本、加快建设速度 统一的预约挂号渠道,避免了医院系统建设、推广宣传、系统维护等成本投入,降低网站的建设和实施难度。 3.3规范预约及取号流程的吗需要 统一的对外预约平台,可以规范各家医院的预约模式和流程,统一各家医院的门诊分诊流程、排班及预约确认模式,简化并方便老百姓的预约操作;使医院门诊流程在本区域范围内得到统一和规范,更加方便病人就医。 3.4提升医院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能力 统一预约挂号平台方便百姓就医,用户只要注册一次,

预约管理制度

一、明确出租汽车预约服务定义 (一)定义 出租汽车预约服务是指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乘客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媒介达成用车约定,并按照约定的乘车地点和乘车时间提供出租汽车运送服务的一种客运服务方式。 预约服务分为即时用车和预约用车。即时用车是指乘客实际用车时间与提出用车需求时间间隔小于等于30分钟;预约用车是指乘客实际用车时间与提出用车需求时间间隔大于30分钟。 (二)规范收费 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出租汽车经营者向乘客提供预约服务,可以按规定收取预约服务费。预约服务费计收应通过计价器操作,在发票中与运价分列,合并计收一票结算。 (三)实现方式 出租汽车预约服务的信息和指令应通过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显示和应接,由出租汽车调度中心根据乘客需求调派车辆。 二、建立调度中心登记备案制度 (一)备案管理 本市出租汽车调度中心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调度中心所属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在调度中心正式运营之日起10日内,持有关材料向市运输管理处或有关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事项。 (二)合作方备案 如出租汽车企业与第三方运营商进行合作,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在正式合作之日起10日内,持有关材料向市运输管理处或有关区县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事项。 (三)数据报送 已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调度中心应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每月向备案机构报送进电量、供应车次、供车率、业务结构等业务统计数据。 三、加强调度中心日常管理 调度中心可以由出租汽车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积极扩大加入调度中心的出租汽车车辆规模,对入网车辆收取的相关费用应当符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向社会公布服务号码和预约方式,制定并公布服务承诺,提供二十四小时预约服务; (三)建立调度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调派车辆的操作流程公平、公开、公正; (四)建立预约服务补偿制度,预约用车到达时间延误10分钟以上的,对乘客予以违约补偿,补偿标准应不低于本市出租汽车起步价; (五)可以建立乘客违约行为制约制度,保障驾驶员承接预约服务业务的合法权益; (六)全程监控每一笔预约服务业务的承接执行情况,并保留相关信息记录以备查询; (七)如遇承接预约服务业务的车辆无法按时到达,应及时重新调派车辆,确保乘客用车需求;如已接近约定时间,应致电乘客表达歉意并说明情况,请求其等待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八)向社会公布专用投诉电话号码,承接与预约服务业务有关的服务投诉,按照行业规定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乘客; (九)可调派车辆的GPS等相关信息应接入行业监管系统; (十)定期检测预约服务业务系统和设施设备,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强化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责任 出租汽车企业承担预约服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车辆预约服务管理制度,与调度中心共同组织驾驶员完成预约服务业务,确保服务质量; (二)将预约服务培训纳入驾驶员在岗培训内容,教育规范驾驶员承接预约服务业务的行为; (三)建立预约服务奖惩制度,激励驾驶员承接预约服务业务; (四)协助调度中心及时处理与预约服务有关的服务投诉; (五)确保出租汽车车载顶灯外观完好,功能正常;承接预约服务业务时应在其顶灯上显示相应的车辆状态。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人民医院 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文件 一、医务科负责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诊疗的具体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门诊预约诊疗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的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 5 : 0 0。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三、预约诊疗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出院复诊。 四、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实行“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处,如爽约两次及以上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门诊导诊预约台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合理安排分时段诊疗、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 6点3 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处及相关科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在就诊当天(1 0点前)到门诊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分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或检查。 八、医院通过网站、门诊公示牌、门诊大厅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需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 6点前告知门诊导诊预约台工作人员。(电话:85226500) 十、检验科、CT室、彩超室、核磁共振室、动态心电等检查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实行分时间段预约,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事业发展部负责,事业发展部要与门诊部 十一、本制度从xx年8月1日起执行。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精编版

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方案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11 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挂号难”问题,保证全省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参加全省医院的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共享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实现面向公众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预约诊疗服务。 (三)逐步开展影像、检验、超声、入院等多种项目的预约诊疗服务,以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医师,切实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内涵。 (四)逐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五)到2012年6月底,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

二、预约方式 (一)网络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网站,目前可登陆及进行网上预约。 (二)电话预约:使用经省厅认可的预约电话,目前可拨打114、116114及4000-114-120进行网上预约或直接拨打我院预约服务热线** **。 (三)现场预约:患者可通过医院设立的预约挂号窗口,由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预约。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科,具体工作负责人为。 (二)加强宣传工作 1.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

门诊导医台工作管理制度

预约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预约门诊工作由主管门诊院长负责,门诊部落实管理,财务科和信息科予以配合。 (二)门诊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预约挂号服务,有专用热线电话对外公布。导医台设立预约门诊咨询台。网上预约由专门软件开发公司负责维护,门诊部予以日常后台维持管理。 (四)网上或电话预约门诊由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或专科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 (五)凡承担预约门诊任务的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对病人认真负责。 (六)凡承担预约门诊任务的医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岗的,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科相关事宜,并与分诊预检护士沟通后离开,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处理。如因故停诊(出差、休假、开会)需提前一周通知门诊部,以便及时处理好患者的预约工作。 (七)对预约门诊相关医师和管理者,凡违反医院规定被病人投诉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门诊候诊厅管理制度 (一)保持候诊厅整洁卫生

1、门诊保洁人员应定期对候诊厅进行打扫、整理,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如有污物应及时打扫。 2、候诊厅内禁止吸烟,并在醒目处张贴禁烟标识。 (二)保持候诊厅内安静的环境 1、各候诊厅应有醒目的标志牌,提示患者保持安静的候诊环境。 2、分诊护士应维持好候诊秩序,按患者的病历依次排队。 3、候诊厅内电视机音量应适当调低,以免影响诊室内医师诊疗质量,分诊护士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视机。 (三)各候诊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候诊椅和地面应定期进行消毒,如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进行隔离。凡传染病人不得在普通诊室就诊,应引导患者到传染科门诊就诊,并对候诊厅及时进行消毒。 (四)各候诊厅应做好卫生宣教工作,加强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各候诊厅应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五)各候诊厅分诊护士对各位患者认真做好预检工作,如发现危重和急诊患者应及时引导患者到急诊室就诊,不得贻误患者抢救。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方案

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工作方案 [日期:2011-03-08]来源:医务科客户服务中心门诊部作 者: [字体:大中 小] 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优化服务系统,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及《广东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三级综合医院)的要求,结合半年多来我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改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春保 成员:张文武冯旭明钟爱环何及夫叶良玉江燕琼黄雪芹蔡军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服务中心,具体工作负责人为蔡军红。 (二)加强宣传工作 1.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院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增强全院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维护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秩序。 2.通过报刊、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公布预约诊疗服务电话号码,使广大病人和社会各界知晓,引导病人预约诊疗。 (三)人员配备及技术支持 1.人员配置及要求:根据医院目前的情况可配备2人,人员上岗要求:医护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熟悉病人服务管理,熟悉计算机使用,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强责任感,富有激情。

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挂号的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1、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医疗工作院长负责,客服部全面负责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2、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微信预约等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1-7天预约。 3、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4、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挂号室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 5、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6、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确定就诊或另行预约。 7、预

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通知相应专科预约号。 8、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科室。 9、客服部预约、医生预约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时间精确在10分钟之内,在艾坚软件预约管理中建立信息,每周统计预约登记数量,登记数量低于90%以下每一位患者,处罚责任人10元/人次。 11、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客服部负责,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预约诊疗实施方案

顺城区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改进门诊服务流程、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引导患者错峰、分时段有序就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不断完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平台,持续改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提高预约就诊比例。要求门诊预约率达5沖上。其中口腔科复诊、产前检查复诊以及术后病人复查等预约率均达到20%以上;社区转诊预约占本地门诊预约量的20% 二、措施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 1.电话预约:或 2.现场预约:挂号处、顺城区人民医院导诊台。 3.医生诊间预约。 4.其它,如弹性预约:医生非门诊时间在病房接受病人的预约诊疗。 (二)全面开放预约诊疗 门诊各诊室(包括专家门诊和普通门诊)均实行预约诊疗,开放号源100%(三)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 不断完善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平台,将号源与患者就诊时段相结合,预约时间精确到分。 (四)实行中长期预约 对出院患者门诊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建立完善的出院患者中长期预约信息登记本,登记资料规范、完整。 (五)采取实名制预约 患者预约及就诊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 (六)预约时间:医院提供短期及中长期预约挂号服务。 预约时间:本院电话及现场预约:正常上班时间;电话预约:08:00至22:00。(七)医师应主动提示对需要复诊的患者通过预约进行复诊。 (八)建立社区转诊预约诊疗制度

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转诊预约诊疗制度,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便捷、有效的预约诊疗服务。 (九)建立诚信预约诊疗制度 患者预约成功后,如因故不能就诊者,应在就诊前一天正常上班时间,拨打预约电话或登陆预约网站取消预约。如果患者在预约成功后,不按时就诊,又没有取消预约,将被视为爽约。累计爽约三次将被列入黑名单,此后一个月内,只能在就诊当天现场排队取号。 三、预约诊疗管理 (一)为了做好预约诊疗工作,医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出诊医生停诊管理、门诊信息更新维护、院内各部门协调沟通及应急处理等制度,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预约诊疗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医院服务中心负责预约诊疗服务咨询工作,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和规范、清晰、易懂的服务标识。 (三)尽量降低专家门诊停诊率,如遇停诊或门诊排班改变,各科主任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门诊部,或安排同一专业同级别的专家替诊,医院服务中心负责及时通知平台和已预约成功的患者,并予以说明,取得患者理解。 三、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医院成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仪陇县中医医院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预约专家号,设现场挂号和电话预约挂号两种方式,由门诊部和收费室办理,门诊部职责是:接打预约挂号电话,安排患者预约就诊时间、医师;收费室职责是:接待现场预约,现场安排患者预约就诊时间、医师。 2、预约挂号时间管理:电话预约就诊时间自次日起预约一周内的专家门诊。门诊部办公室预约挂号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周五预约下周一的专家)。预约电话为:(金城院区)0817——7222320/(新政院区) 0817——7777246。现场预约就诊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7:00(节假日不休,可预约当日及次日的专家)。 3、专家门诊时间:以门诊大厅当日公布为准。如专家因故不能开诊者或需更换专家坐诊,必须提前一周向门诊部办公室报告。专家停诊时间内,患者预约后未及时取消的,由门诊部办公室电话通知患者、或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别专家代替接诊、或重新预约。如患者个人原因需变更预约,请及时取消先前预约。 4、预约挂号要求:预约时采取实名制,即预约患者与就诊时病历的姓名一致,要求病人或家属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就诊日期、就诊科室,如果是患儿,家长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患儿姓名、性别、年龄、家长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预约限号:16例/天/科。 5、就诊顺序:按预约号顺序与在场候诊病人交叉进行。预约成功后,病人应按约定的就诊日期来院,至门诊部办公室凭有效证件领取预约号,并开具专门的预约号单,凭预约号到预约挂号窗口办理挂号就诊手续。未按时取号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符,医院将取消其预约号。 6、要求全体专家按时规范出诊,未按时按规范出诊所造成的病人不满和投诉,按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预约诊疗工作方案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优化医院服务系统,方便病人就诊,提高工作质量,为病人提供便捷、优质、价廉、安全的医疗服务。经研究,医院决定在门诊施行预约诊疗服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目的 通过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组织成员 成立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宏 副组长:吴强王路斌 成员:李歆杨胡威导诊台服务人员 三、加强宣传工作 一是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院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增强全院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维护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秩序。 二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我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公布预约诊疗服务电话号码,使广大患者和社会各界知晓,引导患者预约诊疗。 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内容 (一)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信息 充分利用门诊大厅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公布门诊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引导患者预约挂号。 (二)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在门诊设立预约挂号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布预约挂号服务方式。(三)出院病人复诊预约服务

对出院病人复诊实施连续管理,重点是对骨科及康复科等出院后的病人进行跟踪管理,实施复诊预约服务。 五、加强对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管理 (一)规范预约诊疗收费管理。我院开展的预约诊疗服务,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亦不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 (二)做好分诊和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培训,做好预约诊疗咨询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各诊疗科目分诊工作。(三)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医务人员要关心体贴患者,解答问题时要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对70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外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患者,要重点做好预约安排。(四)规范医务人员出诊管理。医务人员要按时出诊,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提前2天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及门诊服务台,并与已预约患者联系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 (五)加强各专科与医技科室的联系合作。各专科和医技科室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服务流程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

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 山阳县中医医院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为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卫医管发[2009]95号)文件精神,改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医,加强我院预约诊疗的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预约诊疗工作由分管副院长管理,门诊部负责落实,预约管理员具体实施。 2.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如:门诊大厅滚动屏、导医咨询台、公示栏及挂号室等负责对外宣传。 3.为保证预约诊疗工作的顺利开展,由预约管理员承担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管理。 4.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和诊疗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在预约、换号时需核实患者实名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 5.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参考患者平时就诊时间,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6.预约诊疗服务项目包括: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基层医院转诊预约,出院患者复诊随访的中长期预约等方式。 7.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现场预约,有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的顺畅。根据我院科室的实际诊疗情况,采取全部开放专家、专科号、普通号的预约方式。预约专家变更、停诊必须经医务科同意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并由预约管理员提前向患者告知。 8.门诊预约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检查申请单后,患者到相应检查科室进行预约,住院患者预约检查由临床服务部负责到相应检查科室预约,检查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时段预约,尽可能为患者安排合理精确的检查时间,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门诊患者在家等”,“住院患者在病床等”的服务理念。 9.基层医院转诊预约由基层医院提出申请,预约管理员接收基层转诊预约电话,根据转诊要求,办理预约挂号登记手续,患者于就诊当日到挂号室取号。急诊转诊、夜间转诊由急诊科负责接洽。预约患者需携带转诊全面病历资料。 10.出院患者复诊的中长期预约,由患者出院时,与相关科室主管医师预约复诊时间或出院后电话与主管医师预约复诊;门诊患者在就诊完毕后,可以直接与相关医生预约复诊或电话预约。 山阳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2018年7月10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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