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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废弃地如何“由废变宝”?

采矿废弃地如何“由废变宝”?

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一直是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受市场低迷、治理费用高企、财政紧张等因素影响,地方和企业对采矿废弃地复垦的积极性普遍下降,推进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这样一个老大难问题,跟万购地产网看看浙江省德清县都有什么解决之道。

德清县目前共有160多处矿业用地,面积达4.57万亩,如此大面积采矿废弃地如果采取单一的治理模式,企业缺乏积极性,地方财政也负担不起。为此,德清县确立了“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试点先行”的基本思路,确定了5项开发治理措施。

打造产业平台。对紧邻城镇、交通便利、土地贫瘠且面积较大的区块,重点规划用于建设开发,在积极打造产业平台的同时,避免新占耕地。

建设矿地村庄。对区位优越、环境宜人、面积适中的区块,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重点规划打造矿地村庄,促进新农村建设,同时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整治复垦农地。对地类权属明确、适合复垦利用的区块,纳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结合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废弃矿地复垦利用。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方面将废弃矿地复垦成耕地,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壮大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获得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双挂钩”指标,既满足当地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同时节余指标由县统筹使用,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

连片垦造水田。充分利用灌溉水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在采矿废弃地整治的基础上,尽量将集中连片的已复垦耕地进一步改造为水田。在此基础上,再结合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采取“定量不定位”的方式流转土地,明确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固定流转收益,保障农民权益。

实施矿山复绿。对不适宜建设开发和复垦耕地的采矿废弃地,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行动,推进矿山复绿。

发现德清做法的新亮点

综合运用各种试点政策,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对于依法审批、权属清晰、地类明确且适合成片复垦农用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其最直接有效的政策工具,就是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从德清县实践看,这两项试点政策,不仅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而且通过挂钩指标收益,解决了复垦所需资金难题,成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最大推动力。

利用低丘缓坡地试点,统筹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大量的历史遗留采矿废弃地缺乏合法征地手续、权属不明,有的土地调查时还被认定为非建设用地,这种情况在德清同样存在,严重制约着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政策的运用。德清县通过调研发现,相当数量的采矿废弃地虽然不适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政策,但适合直接作为建设用地。这可以节省复垦造地成本,并减少占用耕地,但主要制约是,建设用地规划新增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不足。针对这一情况,德清县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地综合利用试点,重点解决建设用地规划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不足问题,为大规模废弃矿地建设开发奠定了基础。目前,德清县除成片集中产业开发外,还结合民宿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着力探索“点状布局、垂直开发”低丘缓坡地综合利用新模式,进一步推动零散采矿废弃地及其他低丘缓坡地的开发利用,更好地统筹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和耕地保护。

实施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推动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实行耕地表土剥离,德清县专门制定了政策明确规定,除因耕作层污染严重、土质肥力差、面积过小等情形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凡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实施耕作层剥离;建立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专项资金,按用地总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耕作层剥离后,按每亩3万元标准分三期拨付给耕作层剥离实施乡镇(开发区),确保按要求剥离到位;确定各乡镇(开发区)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有关部门按职能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管工作。这也成为德清采矿废弃地综合利用的最大亮点之一。

建立经济补偿机制,保障耕地永续利用。为保证土地整治项目能持续发挥效力,德清县专门制定了种粮补助实施办法,将全县实施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垦造耕地项目纳入补助对象。各地对项目耕种情况实行年度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这些措施直面粮食生产的比较劣势,创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对推动采矿废弃地复垦、保障耕地永续利用具有治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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