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私募民间投资合同范本

私募民间投资合同范本

2010年06月05日

A款专户委托理财协议

甲方:乙方:上海天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大连路990号海上海广场10号写字楼13层

电话: 电话:61406288(代表号)

身份证号码:E- MAIL:shpegasus@https://www.wendangku.net/doc/d718028056.html,

E-MAIL: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初始资金为______________,当日大盘指数______________的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专户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证券公司开立股票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办事。为保证交易速度,提高乙方操作效率,最好选用乙方提供的券商开户。

2、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3、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领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能取拿出钱财金。

四、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取款暗码保密,资金由第三方银行存管,甲方对资金安全卖力。

5、甲方必须提供帐户所有人住址有效单据(水、电、煤,电话帐单一份)。

二、交易:

1、甲方必须把网上交易帐号和交易暗码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上网交易。

2、甲方须保证协议期间乙方的操作独立性,乙方有权自行更改网上交易暗码,甲方每月一号及十五号查询帐户明细。

3、本协议执出发的日期间除给乙方有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提出取得资金。

三、收益分配及风险负担:

收益分配:甲方获得收益部分70%,乙方获得收益部分30%。

风险负担:到期若出现亏损有可能,由甲方自行负担。

以上由战役、灾难、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酿成的损失乙方不负担不论什么责任(不可抗力因素的界说参照国家股票交易的相干规定)。

四、结算模式:

乙方将在每半年或收益跨越30%时结算一次,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后的所得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超期未付,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乙方有对甲方所付出款项的追偿权,另外乙方对过期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收益分成请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中国银行403570101880060353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1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中途结算或追加资金以文字表达情势

双方明确承认。

2、若出现甲方片面提前停止委托、销户、转托管或甲方擅自提出取得资金等违约举动时,乙方有权对协议发生期间的赢利进行分配,同时,甲方还需另外付出初始资金2.5%管理费给乙方后,协议自动终止。

3、若出现乙方片面违约举动时,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协议期出现的亏损,且乙方需另外付出初始资金2.5%手续费给甲方,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并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在不能协调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并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地址:大连路990号海上海写字楼10号13楼电话:021-******** 传真:021-********

B款私募基金合同(非官方的版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我们是由资深证券从业人士组成。正直、诚信、敬业的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本私募“基金”不“坐庄”,(不选择流通性差的股票、不选择ST类股票、不选择权证进行操作)。乙方对自身情况具有当然告知义务,甲方不对乙方所告知情况做真实性调查,若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一切后果乙方自大。

现经双方协商,乙方认可以下条款,特签署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乙方为有稳定生业、合法正当的固定收入,能够负担完全的民事举动责任的天然人。

第二条:本次委托管理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委托账户为_________证券公司,账号为___________。所委托管理资产非借贷或挪用公款及其他所有根据《证券法》所确定地认为的违规资金。

第三条:客户不得将我方交易之投资信息提供给不论什么第三方。

第四条:客户将交易暗码提供给甲方,甲方不得更改暗码;资金存取暗码客户自行保留,甲方只对客户证券账户内资产进行管理,决定买卖并实施,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每1个交易周必须提供一次资产情况表予乙方,提供方式包括:电子邮件或传真或特快专递。成功传达与否以有效通讯记录为据,不以是否签收或阅读为据。

第五条:乙方是当然的存取款资历唯一领有方,也是该账户资产的法定领有者。甲方无权提出取得乙方账户内资金以及将该账户证券转移到不论什么第三方。

第六条:双方约定当总资产亏损_______时,即(_________元),则结束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若在未经得乙方同意,接续对该账户操作,而产生亏损,甲方需负担损失。

第七条:赢利后乙方决定是否需要付拿出钱财产管理费予甲方,若未付拿出钱财产管理费,甲方不得索赔;根据同等责任,乙方若出现亏损,乙方不得索赔,也不得以不论什么情势干扰甲方的工作。

第八条:合作12个月净利润达到30%以上(包括30%),即(________元),乙方需向甲方付出管理费为净利润的30%;若在合作的12个月内,账户资产增值没有达到30%,则甲方不得收取管理费。合作开始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停止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期间账户资产达到30%或以上,甲方可随时结束账户操作,以

现金情势体现资产,并可以向乙方收取净利润的30%作为资产管理费。

第九条:以上条款所规定之乙方责任与义务,若乙方在执行中予以违背,则双方合作立即终止。所产生利润,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所造成之一切既有或将来出现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赔。双方结束合作。

以上条款,经过双方认真协商与查对,无异议后明确承认签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

第一份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拿出钱财方+承险方+管理方):

乙方(拿出钱财方+承险方):

双方协商一致,合作进行合作帐户的期货投资,约定以下条款:

一、总则:资金甲、乙方共同拿出钱财,以甲方名义开立期货交易帐户,以甲方为指令下达人与资金调拨人,但是甲、乙方中任一方要出金,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一致文字表达同意。风险由甲、乙方根据资金比例负担,投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激励费用之后,由甲方和乙方按照拿出钱财比例共同分配。

二、对象:期货投资品种限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各期货品种上。

三、拿出钱财:交易帐户初始钱数为万元人民币,由甲乙方共同拿出钱财。

四、管理:由甲方提供投资管理的详细操作,在合作帐户的管理操作上具有完全的独立决策和执行空间,默认情况下,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通报管理操作情况,如果乙方认为需要查看周操作情况,可以与甲方协商,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是甲方可以拒绝提供每日结算单据、逐笔交易记录。

五、承险:交易帐户的亏损额度为总计亏损拿出钱财钱数的30,即帐户资金减少到万元;当账户总权益达到该额度以下,甲方必须尽有可能快地停止投资操作,将权益全部转换成资金,并按照拿出钱财比例退还给乙方。所有亏损由甲、乙方根据拿出钱财比例负担,除此以外,甲方不负担乙方不论什么其他亏损风险。为控制风险,乙方可以尽有可能请经纪/证券公司协助监控;甲方以专业准则和生业操守答应,谨慎履行管理职务和责任。

六、利润分配:

1)投资收益在结清甲方管理费用、激励费用之后,甲、乙方按照各自拿出钱财的比例分配剩下的投资收益。

2)管理费用:甲方只有在投资收益为正值的时侯才允许收取管理费。甲方的管理费用,每年为账户总费用的3,按月收取。投资收益的计算为本次管理费收取日(以下简称为本期)账户总权益减去上一收取日(以下简称为上期)的总权益,若是第一次收取,则减去初始账户资金。

3)激励费用:当账户总权益在距离收取日5个交易日之内创新高,并且该期投资收益大于上期总权益的10,则甲方可以得到激励费用,激励费用等于该期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之后余额的20。

7、为便于操作和安全开始工作交易,账户投入交易,建立起第1个仓位之后,半年内禁止出金,一年内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缘故原由,应尽有可能不出金。

八、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按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工商挂号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笃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证券帐号深圳---------上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暗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

三,委托方有随时了解投资帐户执行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四、利润分配:

根据委托方划入证券投资帐户的保证金权益采取分段加制分配利润,详细分配比例如次:

(下文所列取的分配权益是所指除去委托方委托本金后,所产生的净赢利)

(1)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然结算日收盘儿后帐户总资金权益0%——1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价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6:4

(2)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然结算日收盘儿后帐户总资金权益100%以上——2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价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5:5。

(3)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然结算日收盘儿后帐户总资金权益200%以上——3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价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4:6。

(4)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然结算日收盘儿后帐户总资金权益300%以上——400%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价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3:7。

(5)该投资帐户利润占公然结算日收盘儿后帐户总资金权益400%以上段,对属于受托方的分配在其投资帐户的资金净价值中的分配部分,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分配比例为2:8。

(6)根据以上提到的分段比例计算后再进行累加即得出委托方、受托方各自获得的分配赢利。

本协议一朝进行利润分配,分配后如无异议,本协议于当日起终止。

5、风险负担:委托方只负担委托运营资金10%亏损。当该委托资金一朝达到或接近10%亏损时,协议委托方应要求受托方立即无条件予以全部平仓;否则亏损超出10%时,超出部分将由委托方负担。当亏损达到5%时,委托方可向受托方拍发追加保证金报信,受托方如不按时追加,则委托方可在亏损8%至10%之间强行平仓,所酿成的损失由受托方卖力。

6、净价值计算:经公然结算日当天收盘儿后的资金权益作为清理依据。

(1)如终止本协议,则根据本协议中有关条款实施完毕后。将属于委托方的资金净价值划入委托帐户中。(协议终止)

(2)如接续本协议,则在公然结算日当天收盘儿后重新调整委托方的资金净价值,作为下一公然结算日有依据。

(3)特别申明:在委托合同执出发的日期间,委托方未得到受托方同意不得抽离资金金。

四:利润分配日期协定

(1)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不得在无故的情况下终止合同。若其中一方有特殊缘故原由必须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象合作方拍发声明。

(2)在未到协议终止日期前。当委托帐户产生赢利跨越本金80%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可以单方提出按合同条约规定权益分配比率执行条约。执行条约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信合作方

(3)条约生效期三个月内。若委托方单方终止合同,则委托帐户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由受托方。委托方则收回本金,若委托方收回本金出现损失,则有受托方拿出钱财弥补本金损失。

(4)若合同不论什么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则先违约方必须付出给对方本金10%的违约金。

委托方签字

受托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C款

稳赢私募基金合同(范文)

本合同由[ ](投资人)与[ ](投资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于中国[ ]市[ ]区。

第一条前言和解释词义

1.1 前言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令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拿出钱财,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举动,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次文所述。

1.2 解释词义

1.2.1 基金[ ]

1.2.2 投资人[ ]

1.2.3 投资管理人[ ]

1.2.4 投资举动[ ]

1.2.5 结算年度[ ]

第二条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调集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主。[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的相干协议在条件满足时另行签订。]

2.4 存在并延续期限本基金存在并延续期间为[三]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三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拿出钱财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情势拿出钱财。拿出钱财包括:

(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拿出钱财;

(2)在每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 3 ]万元构成一份拿出钱财。每1个投资人最低拿出钱财[ 1 ]份。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拿出钱财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详细信息为:户名:[ ] 账号:[ ]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聚资金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不论什么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举动,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举动。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举动,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举动。

第四条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举动,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举动。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核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片面排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1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状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3 投资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住所:[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4.4 投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理后分配残剩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期的基金详细陈诉。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片面排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不论什么违法事由。

第五条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

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方针、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详细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基金的费用及征税收入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

(1)与基金相干的聘请状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

(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

(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举动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负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负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价值的[ ]年费率计提。每[ ]个月付出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令、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1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1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1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1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 ]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详细陈诉。

第十条退出机制投资人拿出钱财后,在基金存在并延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拿出钱财。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理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面所开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

(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令举动,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11.2 基金财产的清理11.2.1 基金财产的清理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

11.2.2 清理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理勾当。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理陈诉,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违约责任。

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举动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举动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告状。

第十四条其他事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