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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镇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方案

新政镇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方案
新政镇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方案

新政镇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希望子女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渴求日益迫切,我镇幼儿教育发展步伐逐年加快,基本形成了镇中心示范幼儿园为龙头,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农村标准化村级小学附设幼儿班为充实的良好发展格局。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幼儿教育发展步伐,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拟定我镇学前三年教育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多方筹资、共同参与,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原则,调整全镇农村幼儿园布局,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农村幼儿园,形成以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社会及个体办园为主体,标准化村级小学附设幼儿园为补充,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网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工作目标

至2008年底,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为:

1、全镇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3—5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

2、大力实施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规范化幼儿园要达到“两基”(即有基本办园条件、有基本卫生保健设施)、“三段”(即三个年龄段,办有大、中、小班)的标准要求。

3、创建合格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在2008年底达到市级合格园的标准。镇中心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六中心”(好教学示范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科研中心、家长培训中心、信息资料中心、巡回指导中心)作用,带动全镇幼儿教育的发展。

4、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园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将幼儿园和教师纳入基础教育的管理序列,落实有关政策和教师待遇。

三、工作措施

(一)改革幼儿教育办园体制,多渠道、多形式办学。

1、在“村小”附设幼儿班,实行农村“小幼一体化”。附设幼儿班的村要进一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

2、利用校点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以租赁或出让的形式兴办民办幼儿园。可以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满足边远、偏僻农村幼儿的入园需要。

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为民办幼儿园的建设筹备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促进我镇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4、鼓励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优势,与村级小学附属园、民办园等共同发展,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带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改革现有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幼儿园建设资金

1、公办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幼儿园,坚持以镇政府和村投入为主;

2、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办幼儿园,公办民助幼儿园、民办公助幼儿园。

3、吸收教职工、社会法人和社会自然人自愿入股,股份制市场化运作,可以获得合理回报。(三)加强幼儿园管理

1、镇政府担负起发展幼儿教育的责任,搞好统筹协调。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人事、财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切实配合。

2、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由镇教办统一规范管理。小学附设幼儿班隶属中心校、完小

管理,接受镇教办和上级幼教管理机构的双重管理。

3、在“村小”附设幼儿班或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的幼儿园,由镇中心校选派园长、调剂教师。

4、各幼儿园要努力改善办园条件,积极创设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幼儿安全。

(四)建立稳定的教师队伍,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1、将原来在小学工作的幼师毕业生调整回幼教队伍;

2、将一些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调整到幼教工作岗位;

3、向社会招聘一部分幼儿教师。

四、组织保障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全镇人口整体素质,加快教育强镇建设步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幼儿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当前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幼儿教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全镇普及学前教育的程度和质量,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并列入教育年度考核目标。各中小学校、中心幼儿园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严格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把我镇幼儿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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