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派遣规定
各学院:
2009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走上工作岗位,为了做好200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派遣、报到、改派
1、《报到证》(原称《派遣证》)是毕业生迁、落户口,档案转、接等解决人事关系的要件,由国家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一式两联,一联(白色)装入毕业生档案,一联由毕业生作为凭证到工作单位报到。
2、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毕业生提交的就业协议(托管的凭托管机构的协议或函件,回原籍的凭申请书),在5月30日-6月4日做好派遣方案,6月5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到湖南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报到证》,学院毕业生派遣准备工作必须在5月29日下午5:00前准备好报就业指导中心。7月2日后,省就业指导中心可接收第二次办理派遣《报到证》。
已落实就业单位,协议书在集中办理派遣《报到证》前不能寄回的,可由单位传真证明或本人申请列入就业派遣方案,预先办理《报到证》。
3、已毕业学生的档案、户口原则上不保留在学校,每位毕业生须确定毕业去向(凡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湖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档案、户口可保留在学校)。暂无就业单位的可申请派回原籍或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已签署就业协议书拒不上交的,一律派回原籍且不能改派。
已有就业单位而单位不解决档案的(合资企业、外企、私企等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权限)可将档案申请派回原籍或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并将协议书、申请书和单位证明一并上交学院(部)学工室。
4、有定向单位和定向协议的定向生原则上按协议就业,如不愿以定向
身份就业的,由本人申请且取得定向协议单位同意的,可按统招生形式派遣,并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交纳150元变更费。
5、《报到证》由就业指导中心分发各学院(部),各学院(部)凭毕业生办讫的《离校通知单》发放给毕业生。
欠学费未缴讫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学院(部)扣发,学费缴讫后,再由学院(部)予以核发。
有助学贷款未清偿的毕业生应凭就业协议书主动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登记就业去向,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凭《报到证》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在《报到证》有效期内报到。单位有具体报到时间要求的,要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
7、办理了《报到证》后,毕业生要更改单位的应通过正常调动,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在单位之间办理。如辞职,应将档案、户口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不能退回学校。
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批准后,原则上不能改派,因特殊情况确需改派时,只能改派一次。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派遣后1年内持原就业单位同意改派的纸质证明,新单位同意接收的纸质证明(一般应签订新的就业协议)、原《报到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并到红湘路派出所办改迁户口,如属违约改派的,需交纳违约金,回原籍和托管到中介机构而改派的,学校不收任何费用。派遣1年之后无论何种原因不再改派。
二、毕业离校后就业的手续办理
8、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后2年内落实单位,且需办理派遣手续的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如下办理:
毕业时将档案户口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凭协议书(接收证明)、
毕业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派遣回原籍而在原籍就业的,可凭协议书(接收证明)、毕业证原件到原籍接收主管部门办理,也可以改派,学校不收取费用,改派凭原《报到证》、协议书(接收证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托管到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的可以通过调动方式办理或改派,学校不收取费用,改派凭原《报到证》、托管单位同意的证明、协议书(接收证明)。
三、档案邮寄与接收
9、毕业生档案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收集整理,并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7月中旬左右通过机要邮寄到《报到证》函头所填的毕业生报到单位。
报到单位(就业单位)与接收档案单位不一致的,根据协议书“档案转寄”栏所填地址转寄。
派往湖南省地州市教育局就业办的,无论具体工作单位如何,档案统一寄往地州市教育局就业办。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亭十字路口西行200米(湖南教育电视台旁),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电话:0731-*******、2816666。
附表一: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附表二: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预先派遣申请
附表三:定向生变更定向单位申请
附表四:填写表格说明
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就业协议书编号:
学院(签字并盖公章):申请人(签名):
2009年月日
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预先派遣申请
就业协议书编号:□□□□□□□□□□□□□
就业指导中心:
我是2009届学院专业毕业生,因就业单位已落实,协议正在寄回途中,恳请将本人就业去向列入派遣方案,与已交协议书同学一样对待,统一办理《报到证》,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单位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地:省市区
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须加区号):
本人联系电话1:联系电话2:
档案邮寄地点:
邮编:
学院辅导员:
(签字并盖公章)申请人(签名):
2009年月日
定向生变更定向单位申请
就业协议书编号:□□□□□□□□□□□□□
省教育厅就业办:
我是南华大学定向毕业生,招生时以定向生的形式录取入南华大学就读,但当时既无具体定向单位,更无定向协议。现在已落实具体就业单位并签署了《就业协议书》,故申请将我派遣到就业单位,并请勿注明是定向生。特此申请,甚盼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表四:
填表说明
■上交协议书和表格请按协议书号排列。
1)附表一: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填写该表的同学可能是:①没有找到工作或找到工作单位不接收该同学档案需要档案托管的,所以没有找到工作的要提供空白协议书(由辅导员核对);②自愿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
2)附表二:南华大学2009届毕业生预先派遣申请
填写该表的同学要防止他已经签约(由辅导员核对信息),并且协议书寄到后要及时上交就业指导中心方便我们邮寄他的档案。
3)附表三:定向生变更定向单位申请
学生应自愿,定向生名单在输机的EXCEL表中培养方式联显示。
4)托管到衡阳市人才中心的,衡阳市人才中心将于5月21日-6月4日到校与毕业生签订托管合同。
5)托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生填写好档案转递表格后,在5月21日-5月29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托管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档案户籍一起托管不需要人事代理120元/年或档案户籍一起托管又需要人事代理费240元/年、只托管档案又人事代理120元/年)。
6)输机EXCEL说明:
①找到工作的,单位接收档案则正常输机;
②找到工作的,单位不接收档案,毕业去向栏填写回原籍或托管,扩展项
五填用人单位的名称;
③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去向栏填写回原籍或托管;
④考取研究生的,毕业去向栏填写升学,单位名称栏填写大学名字;
⑤预先派遣的,毕业去向栏填写预派,单位名称栏填写单位名称;
⑥输机表最后上交要与协议书一致,特别注意违约,升学且签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