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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基层官兵理论学习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军队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是军队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方面,是推进科学理论大众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军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和官兵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三条基层官兵理论学习的根本目的是,用党的创新理论建连育人,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

第四条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总的要求是,学习基本理论,理解基本观点,明确基本要求,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立身做人的行为准则、履职尽责的实际能力。

第二章学习内容

第五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基层官兵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学习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

第六条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党、国家和军队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理解把握基层贯彻落实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学习了解党史、军史,汲取丰富营养。学习了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知识,促进对科学理论的理解和运用。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八条计划安排。基层官兵理论学习,主要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旅团级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党委议教和教育准备会研究部署,每月制订基层官兵理论学习计划,营连列入周工作计划表。

第九条理论学习日。利用思想政治教育时间,每月安排两个半天组织官兵集中学习理论。学习日具体时间、内容由旅团级单位确定,营连级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条集中轮训。旅团级单位分期分批组织基层军官理论轮训,每名基层军官每2年必须参加一次,每期轮训不少于5天。重大学习教育活动,及时搞好集中轮训。

第十一条个人自学。认真学习基本教材,选读辅助读物,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基层官兵每年制订个人自学计划,每季度向所在党支部或团支部汇报一次自学情况。

第十二条体会交流。连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士兵学习笔记展评,营级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军官学习体会交流。重大学习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基层官兵进行学习体会交流。

第十三条考评讲评。旅团级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官兵理论考试。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组织基层军官述学评学,讲评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情况。师级以下单位开展“理论学习之星”评选活动,每年表彰一批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第四章方式方法

第十四条理论灌输。营连军官有计划、分专题搞好集中授课。坚持团以上领导干部为基层官兵宣讲辅导,每季度至少一次。

第十五条讨论辨析。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官兵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开展座谈讨论、热点剖析、时事点评等活动,加强理论引导,相互启发提高。

第十六条参观见学。充分利用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各种纪念场馆,以及部队的军史馆、荣誉室等资源,组织官兵参观学习,了解党领导人民和人民军队的奋斗历史,了解国家和军队的建设发展成就,感悟科学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威力。

第十七条典型引导。注重培养和宣传表彰基层理论学习先进典型,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推广成功经验做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第十八条岗位践行。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完成重大任务实践,把学习理论、思考问题与提高素质结合起来,在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岗位建功中促进学习深化。

第十九条用好传媒。充分利用军队信息网络、广播电视等,组织开展电视授课、网上讲坛,制作电子图书、动漫等,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

第五章骨干队伍

第二十条精心考察选拔。基层理论骨干以军官和士官为主体,主要从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学习能力强、语言表达好、模范作用好的基层官兵中选拔产生。每个基层单位理论骨干人数一般不少于编制员额的10%,连队每个排至少有1名士兵理论骨干。

第二十一条加强培养提高。旅团级单位结合重大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理论骨干培训,基层军官理论轮训可以吸收士兵理论骨干参加,领导和机关干部加强传帮带。师以下部队开展争做“四会”优秀政治教员活动,鼓励和支持基层理论骨干参加。

第二十二条发挥职能作用。理论骨干应当带头学理论用理论,在讨论发言、帮带互助、解疑释惑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授课能力的可以承担讲课辅导任务。

第六章学习保障

第二十三条基层官兵理论学习基本教材由总政治部编写,军级以上单位可根据部队实际编写辅助教材。各级都要重视教材管理使用,组织官兵学好基本教材,用好辅助教材和学习读物。

第二十四条发挥旅团级单位图书馆、“指导员之家”的作用,用好全军政治工作网和部队局域网,建好连队学习室、阅览室,加强基层多媒体教学设施建设,做到学习有场所、有设备。

第二十五条跟进抓好部队演习、野外驻训和外出执行其他任务时的学习保障,确保计划科学、内容落实。

第二十六条各级应当为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基层官兵理论学习执行本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2004年8月25日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军队基层干部理论学习的若干规定》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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