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食安办…2012?46号
关于开展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验收工作
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2012年3月19日至4月20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大普查活动。为确保本次普查数据质量,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5月30日至6月4日我办将组织普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工作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目的
紧紧围绕“家底清、现状明、记录全、数据准、质量高”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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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通过严格、规范的验收核查,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普查工作,达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结果真实可靠”的目的。
二、验收时间
2012年5月30日——6月4日。
三、验收方法及内容
此次验收重点是对各县(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准备及宣传、经费落实、普查人员培训、普查表填报和录入上报、数据审核分析及普查报告撰写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验收。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普查工作汇报,了解总体情况。
(二)查阅文档。查阅各县(市)区开展普查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普查机构的建立、宣传发动以及普查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情况。
(三)现场抽查。
1、现场抽查乡(镇)、办事处普查基础表填报情况以及普查数据录入质量。查看普查表是否规范、有无缺项漏项。每个县(市)区抽查2—3个乡(镇)、办事处。
2、查看各县(市)区普查表汇总。要求数据规范、准确、完整、不漏项。
3、审核各县(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工作报告》。- 2 -
普查报告应内容充实、分析得当、思路清晰,质量较高。
四、验收分组
第一验收组(负责温县、博爱县、中站区)
组长:孟令辰市工商局副局长(137********)
成员:李小江市工商局科长(135********)
王新生市药监局科长(130********)
刘学亭市政府食品安全办(187********)联系人:李小江
第二验收组(负责孟州市、沁阳市)
组长:张秉玉市质监局副局长(139********)
成员:任卫东市质监局主任科员(138********)
崔建华市粮食局科长(137********)
范凌泉市政府食品安全办(135********)
联系人:任卫东
第三验收组(负责武陟县、焦作新区、解放区)
组长:张立民市畜牧局副局长(139********)
成员:朱运强市畜牧局科长(138********)
闫新华市商务局科长(137********)
李娟市政府食品安全办(137********)联系人:朱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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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验收组(负责修武县、山阳区、马村区)
组长:毋同利市农业局副局长(136********)
成员:常宝臣市农业局科长(135********)
谷晓红市工商局副主任科员(139********)
曹黎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136********)联系人:常宝臣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要按通知要求准备好验收所需资料,并严格自查,确保普查无漏项,普查数据准确可靠。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普查验收工作,各验收组长要亲自带队组织普查验收。
二是严格认真。各验收组在验收核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不疏不漏、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立即整改,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是查漏纠错。各县(市)区对自查过程中和验收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普查表要重新组织普查,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汇总上报。
四是及时反馈。6月5日召开验收碰头会,各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汇总整理验收情况并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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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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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食品安全△普查验收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5月28日印发-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