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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流程及资料

GMP认证流程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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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流程

一、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相关材料:

1 企业的总体情况

1.1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企业生产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包括出现严重药害事件或召回事件的24小时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 企业的药品生产情况

◆简述企业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活动,包括进口分包装、出

口以及获得国外许可的药品信息;

◆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出口的需附上境外机构颁发的相关证明文件的

复印件;

◆获得批准文号的所有品种(可分不同地址的厂区来填写,并注明是否常年生产,

近三年的产量列表作为附件);

◆生产地址是否有处理高毒性、性激素类药物等高活性、高致敏性物料的操作,如

有应当列出,并应在附件中予以标注。

1.3 本次药品GMP认证申请的范围

◆列出本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剂型、品种并附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

文件的复印件;

◆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

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如该生产线经过境外的药品GMP 检查,需一并提供其检查情况。

1.4 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简述上次认证检查后关键人员、设备设施、品种的变更情况。

2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2.1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

◆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管理责任,包括高层管理者、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

和质量保证部门的职责;

◆简要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如组织机构、主要程序、过程等。

2.2 成品放行程序

◆放行程序的总体描述以及负责放行人员的基本情况(资历等)。

2.3 供应商管理及委托生产、委托检验的情况

◆概述供应商管理的要求,以及在评估、考核中使用到的质量风险管理方法;

◆简述委托生产的情况;(如有)

◆简述委托检验的情况。(如有)

2.4 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措施

◆简述企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方针;

◆质量风险管理活动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在质量风险管理体系下进行风险识别、评价、控制、沟通和审核的过程。

2.5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企业进行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的情况以及考察的重点。

3 人员

3.1 包含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图(包括高层管理者),以及质量保证、生产和质量控制部门各自的组织机构图;

3.2企业关键人员及从事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主要技术人员的资历;

3.3 质量保证、生产、质量控制、贮存和发运等各部门的员工数。

4 厂房、设施和设备

4.1 厂房

◆简要描述建筑物的建成和使用时间、类型(包括结构以及内外表面的材质等)、场地的面积;

◆厂区总平面布局图、生产区域的平面布局图和流向图,标明比例。应当标注出房间的洁净级别、相邻房间的压差,并且能指示房间所进行的生产活动;

◆简要描述申请认证范围所有生产线的布局情况;

◆仓库、贮存区域以及特殊贮存条件进行简要描述。

4.1.1 空调净化系统的简要描述

◆空调净化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如进风、温度、湿度、压差、换气次数、回风利用率等。

4.1.2 水系统的简要描述

◆水系统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和运行情况及示意图。

4.1.3 其他公用设施的简要描述

◆其他的公用设施如:压缩空气、氮气等的工作原理、设计标准以及运行情况。

4.2 设备

4.2.1 列出生产和检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4.2.2 清洗和消毒

◆简述清洗、消毒与药品直接接触设备表面使用的方法及验证情况。

4.2.3 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计算机化系统

◆简述与药品生产质量相关的关键的计算机化系统的设计、使用验证情况。

5 文件

◆描述企业的文件系统;

◆简要描述文件的起草、修订、批准、发放、控制和存档系统。

6 生产

6.1 生产的产品情况

◆所生产的产品情况综述(简述);

◆本次申请认证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6.2 工艺验证

◆简要描述工艺验证的原则及总体情况;

◆简述返工、重新加工的原则。

6.3 物料管理和仓储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如取样、待检、放行和贮存;

◆不合格物料和产品的处理。

7 质量控制

◆描述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包括检验标准、方法、验证等情况。

8 发运、投诉和召回

8.1 发运

◆简要描述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控制,如,温度/湿度控制;

◆确保产品可追踪性的方法。

8.2 投诉和召回

◆简要描述处理投诉和召回的程序。

9 自检

◆简要描述自检系统,重点说明计划检查中的区域选择标准,自检的实施和整改情况。

二、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三、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四、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五、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六、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七、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八、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九、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药厂GMP认证程序标准及相关流程说明

药厂GMP认证程序标准及相关流程说明 一、职责与权限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避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的具体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申报资料的初审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证申请和资料审查 1.申请单位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证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2.认证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式审查后,转交局认证中心。 3.局认证中心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4.局认证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三、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1.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并需发核实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2.局认证中心负责将现场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3.检查组一般不超过3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国家药品监督局药品GMP检查员。在检查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GMP认证的检查工作。 四、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观察员参加辖区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 3.局认证中心负责组织GMP认证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参加,监督、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4.首次会议 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5.检查组须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6.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 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7.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8.末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9.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生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作适当的解释、说明。如有争议的问题,必要时核实。 10.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需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11.如有不能达成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作好记录,经检查组全体成品及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五、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 六、认证批准 1.经局安全监管司领导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对审核结果为"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药品GMP证书》,并予公告。

GMP认证--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管理规程

性以及工艺适应性的测试和评估,以证实该计算机控制系统能达到设计要求及规定的技术指标,且能够长期稳定工作。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被确定为与GMP相关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验证管理,此类计算机控制系统主要用于物料控制及管理、实验室设备控制及信息管理、生产工艺及控制、生产工艺设备控制、公用设施控制。 3.职责 3.1质量保证部:负责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批准,并确保按照验证方案实施,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批,并负责将验证报告归档保存,组织供应商审计。 3.2使用部门:负责制订用户需求和验证方案,参与系统的验收、安装及组织并落实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核,参与供应商审计。 3.3物料部:负责筛选供应商并参与供应商审计。 3.4工程部信息管理岗:参与URS和验证方案的制定,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核,参与供应商审计。 4.内容 4.1定义 4.1.1计算机控制系统:由硬件、系统软件、应用软件以及相关外围设备组成的,可执行某一功能或一组功能的体系。本文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PLC控制系统。 4.1.2源代码:以人类可阅读的形式(编程语言)表示的初始的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执行之前,需译成机器可阅读的形式(机器语言)。 4.2验证流程图:见附录。 4.3验证内容 4.3.1验证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4.3.1.1验证小组的组成由供应商、质量保证部、设备工程部、IT及使用部门所组成。 4.3.1.2系统验证各实施部门职责

认、性能确认,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核。 质量保证部:负责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批准,并确保按照验证方案实施,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批,并负责将验证报告归档保存,组织供应商审计。 采供贮运部:负责筛选供应商并参与供应商审计。 工程部信息管理岗:参与URS和验证方案的制定,参与验证偏差调查及变更审核,参与供应商审计。 4.3.2计算机软件分类 4.3.2.1 GAMP根据系统的风险性、复杂性和创新性,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分类,通过对系统进行分类来协助确定验证活动和文件范围,软件分类如下:

保健品GMP认证流程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提高保健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制定本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 一、审查内容 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 二、审查程序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GMP)实施情况的审查分为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两方面,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认为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查。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2项) 1、申请报告; 2、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和自查情况; 3、企业的管理结构图; 4、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复印件(新建厂无需提供); 5、各剂型主要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图; 6、企业专职技术人员情况介绍; 7、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设备目录; 8、企业总平面图及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包括人流、物流图,洁净区域划分图,净化空气流程图等); 9、检验室人员、设施、设备情况介绍; 10、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1、洁净区域技术参数报告(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 12、其他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已经或基本达到GMP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可以安排进行现场审查。如果通过资料审查认为申请企业不符合现场审查条件的,也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人员应为经过一定GMP评价培训的卫生监督人员。审查人员以“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表1)为基本依据,对被审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对于现场审查中发现的事实和情况应该记录在案,并要求随从人员予以确认。 (四)出具GMP审查结果报告 审查人员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在现场审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判定表”(表2)对被审查企业的GMP实施情况做出审查结论。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评价准则 按照GMP中具体条款对产品卫生安全的影响程度,本审查方法将审查项目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关键项指对保健食品的安全卫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指对保健食

药品GMP认证流程

药品GMP认证流程 一、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1 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四份) 2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 4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 5 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剂型和品种表 7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含动物室) 8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车间概况及工艺布局平面图 9 GMP认证之申请认证型或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过程控制点及控制项目 10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关键工序、主要设备、制水系统及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情况;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1 GMP认证之检验仪器、仪表、量具、衡器校验情况 12 GMP认证之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3 GMP认证之企业符合消防和环保要求的证明文件 二、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三、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四、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五、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六、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七、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八、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九、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GMP认证过程中GMP硬件、软件和人这三大要素之间是怎样的关系资料讲解

GMP认证过程中GMP硬件、软件和人这三大要素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什么是GMP?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食品GMP的意义 ·为食品生产提供一套必须遵循的组合标准。 ·为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员提供监督检查的依据。 ·为建立国际食品标准提供基础。 ·便于食品的国际贸易。 ·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认识食品生产的特殊性,提供重要的教材,由此产生积极的工作态度,激发对食品质量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生产上的不良习惯。 ·使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要求更为严格。 ·有助于食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从而保证食品质量。 食品GMP的基本精神是: 降低食品生产过程中人为的错误;防止食品在生产过程中遭到污染或品质劣变;建立健全的

自主性品质保证体系。 推行食品GMP的主要目的是: ·提高食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 ·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权益。 ·强化食品生产者的自主管理体制。 ·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全发展。 食品GMP的基本原则是: (一)食品GMP之推行,采认证制度,由业者自愿参加。 (二)食品GMP之订定分通则与专则两种,通则适用所有食品工厂,专则依个别产品性质不同及实际需要予以订定。 (三)食品GMP产品之抽验方法,订有中国国家标准者应从其规定,未订者得参照政府检验单位或学术研究机构认同之方法。 GMP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国内外应用情况: GMP原较多应用于制药工业,现许多国家将其用于食品工业,制定出相应的GMP法规。美国最早将GMP用于工业生产,1969年FDA发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和保存的良好生产规范,简称GMP或FGMP基本法,并陆续发布各类食品的GMP。目前,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GMP自七十年代初在美国提出以来,已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我国家得到认可并采纳。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GMP。1972年,欧洲共同体14个成员国公布了GMP总则。日本、英国、新加坡和很多工业先进国家引进食品GMP。日本厚生省于1975年开始制定各类食品卫生规范。我国已颁布药品生产GMP标准,并实行企业GMP 认证,使药品的生产及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开始于八十年代中期。从1988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布了17个食品企业卫生规范。重点对厂房、

GMP认证文件文件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GMP文件管理行为,强化文件管理,保证各种GMP文件制定的规范性、系统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从而保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规范化运转,使企业的一切活动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以达到有效管理的最终目标。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所有文件的管理。 3.职责 各部门负责依据本程序进行文件起草、会稿、审批、变更、使用等工作。 QA文件管理员按该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复制、保存、借阅、回收和销毁文件; 质量部QA 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执行。 4.内容 4.1 定义 4.1.1 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书面标准和实施中的记录结果。批准使 用的文件是行为的准则,任何人无权任意修改。 4.1.2 文件管理:是指文件的设计、制订、审核、批准、复制、分发、培训、执行、归 档、变更、保存和销毁的一系列过程的管理活动。 4.1.2.1文件管理采用编码四级管理模式,即:文件代码为一级;文件类别为二级;顺

序号为三级;版本修订号为四级。 4.1.3 标准:是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预先制订的书面要求。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操作标准三大类。 4.1.4 技术标准:是指药品生产技术活动中,由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颁布和制订的技术性规范、准则、规定、办法、标准、规程和程序等书面要求。 4.1.5 管理标准:是指企业为了行使生产计划、指挥、控制等管理职能而使管理过程标准化、规范化而制订的制度、规定、标准、办法等书面要求。 4.1.6 操作标准:是指以人或人群的工作为对象,对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工作方法及工作内容考核等所制订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 4.1.7 记录:是反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执行标准情况的结果。分为过程记录、台帐记录和凭证三大类。 4.1.7.1 过程记录: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校验记录等。 4.1.7.2 台帐记录:各类台帐、编码表、定额表等。 4.1.7.3 凭证:各类状态卡、标记等。 4.2 文件的类型 技术标准 标准管理标准 操作标准 文件 过程记录 记录台帐记录 标签 4.3 标准与记录的关系

药品GMP认证检查结果评定程序(征求意见稿)

药品GMP认证检查结果评定程序 (征求意见稿)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企业药品GMP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根据其风险进行分类的原则,列举了各类风险的缺陷情况,旨在保证检查员采用统一的检查标准,并依据风险评定对检查结果进行判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的药品GMP认证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的结果判定。 3.职责 3.1 检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根据药品GMP 要求,发现企业存在的缺陷,并将这些缺陷进行分类,并根据这些缺陷对检查结果做出判断,形成检查报告。 3.2 经办人审核检查报告和企业的整改报告,做出初审意见。 3.3 处长审核初审意见,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批后,报送国家局。 4.检查结果判定 4.1 缺陷的分类 缺陷是指药品GMP检查过程中,检查员记录的所有偏差或不足,这些偏差或不足经确认后写入检查报告中。缺陷分为“严重”、“主要”和“一般”,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4.1.1严重缺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缺陷: 1)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 2)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 3)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 4)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未能有效运行。 4.1.2主要缺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主要缺陷: 1)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 2)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

3)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4.1.3一般缺陷 不属于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但偏离药品GMP要求的为一般缺陷。 4.2 产品分类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据风险分为高风险产品和一般风险产品。 4.2.1高风险产品 以下药品属高风险产品 1)治疗窗窄的药品 2)高活性、高毒性、高致敏性产品(包括微量交叉污染即能引发健康风险的产品,如青霉素类、细胞毒性产品、性激素类) 3)无菌药品 4)生物制品 5)血液制品 6)生产工艺复杂的产品(是指参数控制的微小偏差即可造成产品不均匀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艺,如:小剂量固体制剂中的粉末状物料混合与制粒、长效或缓释产品) 4.2.2 一般风险产品 指高风险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5.评定原则 5.1缺陷的风险评定 检查缺陷的风险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评定的风险与缺陷的性质和出现次数有关。 2)所评定的风险与产品的类别有关。当产品为一般风险产品时,附件1中所述的缺陷一般不会被评定为严重缺陷,除非发现极端情况,如:假药或大范围的交叉污染、虫害成群或不卫生的情形。 5.2 检查结果的判定 GMP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和“不符合”。检查结果判定与相关风险有关,风险评估综合考虑缺陷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所评估产品的类别。 5.2.1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检查结果为“符合”:

GMP认证的基本程序

1. 认证申请和资料审查 a.申请单位需向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药品GMP认 证申请书》,并按《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报送有关资料。省、自治 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 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药管局安全监管司。 b.认证申请资料经局安全监管司受理、形审后,转交局认证中心。 c.局认证中心接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 d.局认证中心应在申请资料接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 单位。 3.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a.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应指定现场检查方案,并在资料审查通过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组织现场检查。检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 分工。在资料审查中发现共需要合适的问题应列入检查范围。 b.局认证中心内负责将现场检查通知书发至被检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局安全监管司。 c.检查组一般不超过3人,检查组成员须是国家药管局药品GMP检查成员。在检查 组组成时,检查员应回避本辖区药品GMP认证的检查工作。 4.现场检查 a.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选派一名负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 辖区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 c.局认证中心负责组织GMP认证现场检查,并根据被检查单位情况派员参加,监督、 协调检查方案的实施,协助组长草拟检查报告。 d.首次会议内容包括:介绍检查组成员;声明检查注意事项;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 查日程;确定检查陪同人员等。检查陪同人员必须是企业负责人或生产、质量管理 部门负责人,熟悉药品生产全过程,并能准确解答检查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e.检查组需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对检查项目进行调查取证。 f.综合评定检查组须按照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评定,作出综合评 定结果,拟定现场检查的报告,评定汇总期间,被检查单位应回避。 g.检查报告须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并附缺陷项目、尚需完善的方面、检查员记录、 有异议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资料等。 h.末次会议检查组宣读综合评定结果。被检查单位可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i.被检查单位可就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评定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及做适当的解释、说 明。如有正义的问题,必须时须核实。 j.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面,须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k.如有不能达成的共识的问题,检查组须做好记录,并经检查组全体成员及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5.检查报告的审核 局认证中心须在接到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送国家药管局安全监管司。 6.认证批准 a.经局安全监管司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国家药管局在收到局认证中心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GMP认证流程及标准

GMP认证流程及标准 最近更新: | 人气: 1106 GMP认证证书 GMP认证,是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GMP评审专家对企业人员、培训、厂房设施、生产环境、卫生状况、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等企业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评定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过程。 药品GMP 认证流程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药品GMP认证标准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为保证药品在规定的质量下持续生产的体系。它是为把药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的危险降低到最小而订立的。GMP包含方方面面的要求,从厂房到地面、设备、人员和培训、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生产和文件。“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

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良好药品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GMP)是指导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11月正式公布GMP标准。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括兽药,只有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GMP和兽药GMP分开的。

GMP认证程序

38-13 _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发布时间:2011-04-26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许可项目名称: 编号:38-13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五条至第七条)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 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号) 5.《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第九条) 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药监安[2005]437号第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648号) 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0个工作日(企业补充资料、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和整改计划,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颁发《药品GMP证书》的企业发布审查公告的时间不计入期限) 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申请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以外其它药品GMP认证,由市药监局受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重新申请GMP认证的,适用本程序办理) 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一)如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认证,申请人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GMP认证申请书》2份; 2、《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4、药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5、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6、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申请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件(或新药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常年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注: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提供加工炮制的全部中药饮片品种表;申请认证炮制加工范围和炮制加工品种表(注明常年生产品种),包括依据标准及质量标准等] 7、药品生产企业周围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中药饮片GMP认证工作流程

一、中药饮片GMP认证工作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10、省局发证 二、咨询公司的作用: 中药饮片厂GMP认证是一项耗资巨大、技术含量高的系统工程。如何在有限时间内用最少的投资一次性通过中药饮片GMP认证,是每一个中药饮片厂最关心的问题。 广东国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中药饮片GMP认证咨询服务,以最专业的角度帮助企业通过中药饮片GMP认证! 三、广东国健提供中药饮片GMP认证咨询服务的优势: 1.公司办公场所位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面,深入领会中药饮片厂GMP认证政策精髓,精通规范、高效的GMP认证辅导技巧。 2.国内许多知名大型中药饮片厂在广东国健的帮助下已经通过GMP认证。首批客户通过中药饮片厂GMP认证时,药监部门的评价非常高;其中广州致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药饮片生产基地之一。 3.目前已经有70多家中药饮片厂GMP认证在广东国健的帮助下成功通过; 4.专家顾问来自第一批国家中药饮片厂GMP检查员和药监管理部门专家,多次检查和指导中药饮片厂GMP认证的有关工作; 5.咨询师来自大型中药饮片厂一线,主持过多次中药饮片厂GMP认证,多次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广东国健中药饮片GMP认证咨询方案(计划): 广东国健中药饮片GMP认证咨询计划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一)初步阶段:调查诊断、协助企业合理调整、利用资源。

gmp认证申报程序及迎检要点.doc

GMP 认证申报程序及迎检要点 省局安监处 一、GMP 认证总的工作流程 证——省药监局初审上报 工作时限:(从申请认证到发证)共105个工作日。 省药监局初审上报 企业立项申请 *省药监局批准立项 >设计——图纸咨 询审评——硬件建设及软建编制、培训 ?试生产 ----- ?申请认 2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国家药品认证中心资料审查和检查方案制定 20个工作日 安排现场检查 20个工作日 认证中心技术审核 20个工作日 国家药监局审批发证 20个工作日 二、GMPA 证改造立项申请要求: 申请进行药品GMP 认证改造的企业,应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 及时向省药监局提出立项申请。 立项申请为企业正式文件,并附有关 附件。 A.申请报告应说明的情况: (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建立时间、 历史沿革、有关变更情况;生产地址周围环境情况、职工人数、技术 人员情况、许可证生产范围及现有生产线概况、品种数量及主要产品,

国家药监局受理申请 近年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 二)本次改造基本情况:改造性质,属原址或迁址,改扩建、 新建或迁建,拟选厂址及其周围环境情况,改造范围(制剂的剂型、生物制品和原料药相应明确具体品种,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及其生产能力。制剂生产能力应表述为片/年、粒/年、丸/年、支/年、瓶/年、袋/年或吨/年等,原料药及中药前处理,提取均以吨/年生产、处理或提取能力表示。 本次改造的生产范围采用的工艺技术及其来源(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只说明工艺概况),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情况(水、电、汽、压缩空气、运输、仓储条件、检验、自控系统、空调净化系统)改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及治理措施,饮用水水源、水质,生产原料、辅料及包材供应落实情况。总建筑面积及按生产、辅助、公用设施、仓储分配的建筑面积、净化面积、资金需求情况及初步落实方案,改造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等。 B.有关附件: 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变更记录复印件、变更内容的 批复、《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或改造实施方案; 三)迁址改造的拟选厂址区域位置图,包括与厂址相邻单位名 称及产品类别、道路、农田等。 四)迁址改造的征地手续,即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征地协议或 开发区入园通知(协议)等。 C.附件(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址:

GMP认证流程

药品GMP 认证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一、申报条件: 1、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药品GMP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3、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外其它药品GMP 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 认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

申请材料经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安排现场检查。技术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企业应在2个月内报送,逾期未报的中止认证工作。 (四)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 证书》,公告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要求的,且无法通过限期改正达到标准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向被检查企业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时期为6个月。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完毕,提交改正报告,符合要求的派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仍不符合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被吊销、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被撤消、注销生产范围的,其相应的《药品GMP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三、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及数量: (一)《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 (二)并附以下相关材料(1份) 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及历史沿革情况、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证书期满重新认证企业软、硬件条件的变化情况,前次认证不合格项目的改正情况); 3、企业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gmp认证流程

gmp认证流程 药品 GMP 认证流程 1、申报企业到省局受理大厅提交认证申请和申报材料 2、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5个工作日) 3、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10个工作日) 4、认证中心制定现场检查方案(10个工作日) 5、省局审批方案 (10个工作日) 6、认证中心组织实施认证现场检查 (10个工作日) 7、认证中心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初审 (10个工作日) 8、省局对认证初审意见进行审批(10个工作日) 9、报国家局发布审查公告(10个工作日) 一、申报条件: 1、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2、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药品GMP 认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3、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生物制品外其它药品GMP认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认证。 4、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 1 申请材料经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充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检查: 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转入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符合要求的安排现场检查。技术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企业。企业应在2个月内报送,逾期未报的中止认证工作。 (四)审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和审批,符合认证标准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公告有异议的,组织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要求的,且无法通过限期改正达到标准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向被检查企业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的时期为6个月。企业在期限内改正完毕,提交改正报告,符合要求的派检查组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经再次现场检查,符合药品GMP认证标准,颁发《药品GMP认证审批件》和《药品GMP证书》;仍不符合的,发给《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 药品生产企业被吊销、缴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被撤消、注销生产范围的,其相应的《药品GMP证书》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三、需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及数量:

GMP认证 文档

GMP认证 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 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善。 随着gmp的发展,国际间实施了药品gmp认证。gmp提供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的要求,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标准。我国卫生部于1995年7月11日下达卫药发(1995)第35号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药品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实施gmp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是国际药品贸易和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药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手段。同年,成立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china certification committee for drugs,缩写为cccd)。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自19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卫生部不予受理生产新药的申请;批准新药的,只发给新药证书,不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严格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对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不得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在申请生产新药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优先受理:迄至1998年6月30日未取得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在参与国际药品贸易时,可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出口销售的证明:并可按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向物价部门重新申请核定该药品价格。各级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要优先采购、使用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和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生产的药品。药品gmp认证的药品,可以在相应的药品广告宣传、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食品gmp认证由美国在60年代发起,当前除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外,其他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国、澳洲、中国等国家均尚采取劝导方式辅导业者自动自发实施。 实施食品GMP认证的好处: 为食品生产提供一套必须遵循的组合标准。 为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卫生监督员提供监督检查的依据。 为建立国际食品标准提供基础,如:HACCP、BRC、SQF。 满足顾客的要求,便于食品的国际贸易。 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认识食品生产的特殊性,提供重要的教材,由此生产积极的工作态度,激发对食品质量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生产上的良习惯。 使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要求更为严格。 有助于食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从而保证食品质量。 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实施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法规的要求。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发展、实施其他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条件。

什么是医药行业GMP认证

什么是医药行业GMP认证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 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GMP认证,是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GMP评审专家对企业人员、培训、厂房设施、生产环境、卫生状况、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等企业涉及的所有环节进行检查,评定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过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随着GMP的发展,国际间实施了药品GMP认证。GMP提供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的要求,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标准。我国卫生部于1995年7月11日下达卫药发(1995)第35号"关于开展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药品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品种实施GMP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是国际药品贸易和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药品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一种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手段。同年,成立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China Certification Committee for Drugs,缩写为CCCD)。1998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自19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卫生部不予受理生产新药的申请;批准新药的,只发给新药证书,不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严格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对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不得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在申请生产新药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优先受理:迄至1998年6月30日未取得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在参与国际药品贸易时,可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出口销售的证明:并可按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向物价部门重新申请核定该药品价格。各级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要优先采购、使用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和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生产的药品。药品GMP认证的药品,可以在相应的药品广告宣传、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药品GMP 认证 《药品GMP 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 证书》有效期为 1 年。药品生产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 认证。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

药厂GMP认证流程

GMP认证流程: 1.整体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精神饱满,迎接专家面带笑容; (2)参会办公人员统一工装:男士西装+白衬衫+领带,配套皮鞋;女士统女士工装;(3)生产车间工人:专家进车间认证时,穿洁净级别相对应的洁净服;无洁净要求的人员,统一穿工作装。GMP评审阶段,车间工人穿统一的工作装。 (3)专家进入各个区域,准备好相对应的工作服和鞋帽等,各个门口接待区域至少安排该区域两人做迎接,主要是接待专家换鞋、更衣程序。 注意:专家出各个区域时,一定安排有专门的废弃衣物的垃圾筐。 2.流程: 整改认证过程分为四步: 1.会议室材料的汇报(结合实际车间状况来确定本块汇报时间的长短): (1)公司简介,ppt形式,最好安排公司的总裁或总经理介绍; (2)GMP实施情况介绍,ppt形式,按照GMP中的规定,分章节介绍。如第一章:机构和人员,第二章:厂房与设施,第三章:设备-----------------第十二章:自检。 要求:ppt要求简明扼要,主要说重点部分,也就是验收条款中带“*”的内容,我们自己是如何实施的。同时,配有的详细的文字汇报材料提前放到每个专家的审评办公桌上。 提前做的工作(各专家一套): (1)评审办公桌的笔、记事本、水果等; (2)GMP实施情况文字汇报材料; (3)GMP评审条款; (4)整个厂区面布置图、本次认证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包括动力部分)、质检室平面图、动物房平面图、仓储平面布置图(如库房在车间,可省); (5)在评审会议室最近的房间安排好打印、复印机,以便专家打印或复印可能临时材料; 2.质保或动物房实地验收(此块安排精通质量负责人全程陪同,以便解答专家随时提问的问题):(结合实际车间状况来确定本块汇报时间的长短) (1)在专家没进入质检或动物房时间空挡,质量负责人利用该区域的工艺展示板提前做好本块工艺的介绍。本区域的接待人员利用介绍工艺之时,做好专家进入该区域的衣服、鞋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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