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膛处罚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人管理

第一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

1.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

2.高大民形架子无设计、方案,无验收。

3.施工中未做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4.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

5.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

6.安装塔式起重机无任何验收手续。

7.安装施工外用电梯无验收安装手续。

8.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中小型机械无管理制度。

10.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建设部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编制审核、批准、实施上未履行建设部规范规定的手续。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未按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查制度,也未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现场未设电气管理负责人。

11.按建设部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与电工等级不相适应。非电工操作。

第二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补充方案"等,未按规定上报审批。

2.高大异形架子有设计,但验收手续不齐全。

3.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未按规定签订。

4.施工中安全检查资料不齐全。

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内容简单,有关数据未按要求填写,与机械安装的实际情况不符。6.施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手续缺项。

7.实习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无监护人。

8.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报、变更、补充审批手续。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检测资料欠缺较我。

10.现场人员未按规范要求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电炉和电热器具。

11.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一般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无针对性。

2.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无针对性。

3.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4.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手续个别项目填写不详细。

5.施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手续内容填写不详细。

6.中小型机械管理责任不明确。

7.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人员无明显标志。

8.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容对现场的指导性不强,且其它内业管理资料欠缺较多。

9.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检查、检测资料部分欠缺。

第四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隐患:

1.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2.无许可证从事人工挖扩桩孔施工,以及在控扩桩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扩桩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施工。

3.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脚手架。

4.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

5.脚手架未按规定设十字盖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物做拉结。

6.结构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646牛顿/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1960牛顿/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

11.大templates、砖加气块等物料堆放严重超过标准,或有倒塌危险。

12.塔式起重机路基枕木糟、朽,钢轨接头悬空,无接地设施,道钉数量少于50%。13.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14.塔式起重机四限位、二保险有一项失灵。

15.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严重松动或缺少螺栓。

16.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17.塔式起重机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

18.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19.施工外用电梯附墙拉接点松动,挪板、螺栓安装不符合标准。

20.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21.卷场机未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机身未设固定地锚,传动部分无防护罩。

22.搅拌机未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轮胎代替支撑,保险链、防护罩不齐全。23.机动翻斗车时速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未做到灵敏可靠。

24.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超标准。

25.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方式。配电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方式的做法严重违反有关标准、法规。

26.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27.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采用分级配电方式。

28.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不按规程、规范要求架设。

29.施工现场的电器设施、线路,未根据规程规范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存在严重问题。

30.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3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选接漏电保护装置和接线破损不符合要求。

32.现场的照明系统未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或未按要求选用安全电压。

第五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隐患:

1.沟、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规定,支撑不牢固。开挖深度超过2米,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标志灯。

2.脚手架施工中基础不垫板,立杆、大小横杆间距或操作面防护不符合标准,脚手板下无兜网。

3.脚手架的十字盖不全,脚手架与建筑物拉接点超过垂直距离4米、水平距离6米,拉结材料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或未做支顶。

4.井架、龙门架等卸料平台有防护门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灵,缆风绳(含绳、地锚、连接)不符合标准。

5.四口临边防护不标准、不牢固。

6.安全网支搭不严密,水平网的宽度,隔层网的数量及风底距下方物体表面的垂直距离不符合标准。

7.塔式起重机路基采用长短枕木间隔使用时,短枕木连续超过三根,未设接杆,或拉杆间距大于6米。

8.塔式起重机郑线器运转不正常。

9.施工外用电梯各传动机构有松动及齿轮、齿条磨损部分超标。

10.中小型机械传动部分防护设施不全或损坏。

11.安装搅拌机未拆轮胎,垫木不牢固。

12.卷扬机钢丝绳未做过路防护或使用开口式滑轮。

13.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违反有关规范标准。

14.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开关插座、熔为器、保护装置和计量、指示装置不按规定选型及装设。

15.施工现场的电动机具电源线拖地,明设未做防护。

16.电焊机的装设,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侧防扩罩不全,焊把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

17.施工现场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移动式照明器具的安装线不符合安全使用不要求。采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灯线和变压器的安装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

18.金属塔、架未按要求装设避雷装置。

第六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缺陷;

1.土方施工中,在坑、沟、槽1米以内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2.脚手架基础不垫通板,或用其它小规格材料代用垫板。

3.安全网在使用地程中,连接松动未及时修复,未及时清理安全网内杂物。

4.脚手架、防护设施等,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允许临时拆改,未及时修复。

5.塔式起重机路基未做排水或排水不畅。

6.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途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也未采取防止吊笼坠落的措施或未将吊笼降至地面。

7.搅拌机停止使用时料斗升起,未挂好保险链。

8.中小型机械不按要求认真保养。

9.各类电源箱未按要求统一编号管理,未加锁和内、外部脏乱。

10.电焊机的防护罩存在缺陷和二次线路超长。

11.施工现场的电源箱装设高度不符合规范的规定。

12.内、外电线路和设施的的防护装置未做醒目标志。

13.电源箱内的开关电器和接线端子板不按要求标清名称。

二、施工现场管理

第七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

1.施工现场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没有审批意见,补充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无原审批人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全(应有施工安全、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管理要求,并有基础、结构、装修阶段平面布置图和季节性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施工材料未办理临时占地手续,或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5.施工现场门柱、围墙及暂设用房使用砌块干码,或倾斜严重。

6.施工现场暂设用房私搭乱建,未按有关规定由总包单位统一搭建和管理,不能保证现场职工和家民工基本的居住、使用条件。

7.使用易燃、腐朽、断裂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搭设暂设用房,或有倒塌危险,室内破漏、潮温。

8.暂设住房室内高度小于2.5米,通道宽度小于0.65米。

9.建筑物内外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未及时清理(3个层段上),楼梯、休息板、阳台等处堆放材料和杂物(10处以上)。

10.预制楼梯踏步棱角、木门口、磨石,各种石料、镜面、玻璃、铝合金制品、卫生洁具等易损坏的部位未做成品保护,造成严重损坏。

11.预制圆孔板、大templates、大楼板等大型构件和大templates存放,场地坑洼不实,码放混乱,未做排水,造成损坏或倾斜。

12.砖码放高度超过1.5米,砌砖码放高度超过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混放。13.施工现场料具保管未采取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14.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未及时入库,未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15.搅拌机四周、拦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立米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16.工人操作面完工后有大量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

17.施工现场随地大便。

18.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未向有疳在部门报告,未采取防止传染病传播的措施。

19.工地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未进行隔离治疗。

20.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量。

21.运输车辆带泥砂出场,沿途遗洒。

22.冬季取暖炉无防煤气中毒措施,无验收制度。

23.施工现场随意乱设零散民工食堂,未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

24.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操作间、仓库生熟食品未分开存放,制作食品生熟不分,食用腐烂变质食品。

25.现场无饮水设备。

26.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第八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管理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具体措施不全,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平面图与现场实际布置不符。

3.施工级织设计中流水段、工序流程、设备配置等内容与现场不符。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技术节约措施,无节约计划和效果台帐。

5.施工现场围档高底低于1.8米,围档不严密。

6.施工现场大门处未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详见现场管理基本标准附图)。

7.施工现场大门内未设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环保卫生制度板(简称一图三板)。

8.施工现场内没有排水措施。

9.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

10.施工现场随地小便。

11.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没有明确划分责任区。

12.建筑物内外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未及时清理(一个层段以上)。楼梯、休息板、阳台等处堆杂物(五处以上)。

13.预制楼梯踏步棱角、木门口、磨石、各种石料、镜面、玻璃、铝合金制品、卫生洁具等易损坏的部位成品保护措施不当。

14.施工现场外存放施工材料超出手续规定范围或码放零散,混乱,围档高度低于0。5米。

15.施工现场各种料具码放差不齐,规格混、界限不清。

16.水泥库内外散布落灰未及时清理、水泥袋不回收。

17.拦合砂浆和浇灌混凝土未采用容器、铺垫板等防散落措施。

18.砖、砂、石和其他散料未随用随清,浪费严重。

19.施工现场用料无计划,钢材、木才长料短用,优材劣用。

20.施工现场未设垃圾站,垃圾不分拣、回收、利用,或运了场外就近倒卸。

21.料具和构配件未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码放,堆放混乱。

22.施工现场未采取节约水电措施(长流水或长明灯)。

23.施工现场无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4.食堂和操作间内墙不抹灰,锅台、地面不抹水泥,屋顶散落灰法。

25.操作间刀、盆、案板等炊具生熟不分,无存放炊具的封闭式柜橱。

26.库房内无存放各种佐料、副食的密闭器皿,存放的粮食距墙及未及时清理。

27.办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脏、乱。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28.施工现场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或未设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9.食堂及食品库内无防蝇、灭鼠措施。

30.伙房内外脏乱,炊具不洁净。

31.炊事人员未穿整洁的工作服,个人卫生差。

32.施工现场内厕所无定期保洁,无冲水和加盖措施,无灭蚊、蝇措施,市区及远郊城镇厕所墙壁屋顶不严密,门窗不齐。

33.饮水器具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清洗。

第九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一般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平面图项目不全(应有土建、消防、电气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与现场实际不符,一图三板内容不全,字迹残缺,板面破损。

3.现场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专业资料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

4.工地现场大门、门柱及围档外立面不直,上口不平,肮脏污秽,影响市容。

5.施工现场大门和门柱高度低于2米,矩形门柱砖砌短边小于0.36米。

6.工地施工标牌面积小于0.7 X 0.5米,底边高度小于1.2米,内容不全,字迹残缺。

7.施工现场各种标语牌残缺肮脏,书写有错字、别字。

8.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包装容器未及时回收、清退。

9.施工现场未实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不全。

10.材料进出场查验手续不全。

11.食堂、伙房、库房内未经常清洗,墙面油污,有蛛网。

12.生活区无符合标准的厕所,无畲洗池。上下水不通畅。

13.宿舍室内夏季无灭蚊蝇措施,无开启式窗户及纱窗,空气不流通;冬季无取暖设施;床铺距地的垂直距离小于30厘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小于2平方米;无置放畲洗、衣物和生活用品的桌柜或吊架等设施。

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

2.高层或多层建筑施工中,未搭设封团式临时专用垃圾道,也示采用容器吊运,随意抛洒施工垃圾。

3.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颗粒散体材料人入库或无严密遮盖存放措施。

4.施工现场道路未按要求采用礁渣、细石、沥清混凝土或其它硬化处理。

5.二环路内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和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施工现场设置两台以上(含两台)搅拌机未安装降尘设备。

6.施工一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未采取消烟除尘措施,烟尘排放黑度超过林格曼1级。

7.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北京市划定的文物

保护区使用敞口锅熬制沥清。

8.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置沉淀池或不经沉淀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9.施工现场进行现制水磨石施工或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未设置沉淀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10.在居民稠密区夜间进行强噪声(大于55分贝)施工,作业时间超过22时。

11.施工现场使用存放油料,造成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环境。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保证体系和信息网络。

2.施工垃圾不及时清运或清运时未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扬尘严重。

3.施工现场细颗粒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未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造成遗洒、飞扬。4.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北京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地区的施工现场,未设置降尘或洒水设备,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对道路和场地不洒水降尘。5.在二环路内施工,具备使用商品混凝土条件,而未使用。

6.施工现场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置未用。

7.施工现场拆除旧有建筑时,水随时洒水,造成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使用和存放油料,对使用场地或库房未采取防渗漏措施。

9.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未设置有效的隔油池。

10.施工现场搅拌机、清洗运输车、现制污水流向,在施工现场内任意排放。

11.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昼夜连续作业,对人为施工噪声未采取降噪措施,未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12.施工现场使用锅炉、茶炉、大灶的消烟除尘设备闲置未用,或设备损坏、无效。13.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和北京市划定的文物保护区,进行沥清防水作业,加热设备的烟尘处理装置闲置未用,或损坏、无效。

第十二条凡有一列问题之一为一般问题:

1.施工现场没有烟尘、噪声及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未进行职工考核记录。

2.施工现场未及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未进行职工考核记录。

3.市区和郊区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未进行茶炉、大灶、锅炉烟尘黑度的观测记录。4.低噪声小区内的施工现场未进行噪声值监测记录。

5.施工现场食品店堂隔油池不定期清掏积油。

四、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严重违章: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保耳环和消防方案或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未编制防火措施。

2.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无防火要求和措施,也未进行安全交底。

3.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防火安全交底针对性差。

4.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无操作证,动火前未清除附近易燃物。

5.未按防火要求,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或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在三环路以内及人员稠密区域支搭木板房。

6.将在施建筑物作为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7.未经上级机关批准,在施建筑物内住人。

8.在施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施工现场内吸烟。

10.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在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施工中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组织设计保卫消防方案中未编制具体保卫和防火措施。重点工程、重要工程或单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未编制保卫消防工作预案。

2.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危险作业及明火作业时,未进行防火安全交底。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使用电热器具。

4.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未办理用火手续,未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5.经批准支搭木板房,未按规定(幢与幢距离,城区不小于5米,郊区不小于7米)搭建。6.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未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无可靠的防火措施。7.经上级机关批准工程内住人,无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未设专库存放,未分类单独存放,无良好的通风条件,且仓为照明等电

气设备不符合防火规定。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小于10米。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一般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消防的内容简单,未编制独立的消防方案,消防设施的平面布置图内容不全。

2.施工现场没有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其它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无明显防火宣传标志,对职工未进行防火知识教育,未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4.经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不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5.用火证过期失效,施工中改变动火点,未重新办理手续或看火人不在指定位置。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隐患:

1.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木工加工场所、油料及其它仓库等),未配备消防器材。3.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小于100毫米,未采取其它措施。

4.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未设置消防竖管,或有竖管不能起来火作用。

5.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未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不能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第十七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隐患:

1.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小于3。5米,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或未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2.施工现重点防火部位,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吸烟室或室内无防火措施。

4.消火栓周围3米内被圈占埋压,水龙带配备不足(长度应保证有效灭火半径),且昼夜无有明显标志。

5.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设置的消防竖管,管径小65毫米,消火栓口设置间距大于2层,水龙带长度不够。

6.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缺陷:

1.施工现场消防车道被临时占用。

2.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冬施期间未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3.消防立管、栓口、水龙带、水泵房等消防供水设施不合理。

五、处罚标准

第十九条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对施工企业处以每项500-300元罚款。

第二十条构成违间和隐患,对施工企业处以每项300元2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构成一般问题和缺陷,对施工企业给予警告批评,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在同一现场内,由于安人管理存在多项违章或严重违章及多处隐患和重大隐患而被处罚,其罚款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该工程造价的1%;在同一现场内,由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存在多项违章或严重违章而被处罚,其罚款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该工程造价的0.5%。

第二十三条其他对企业及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八条。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 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施 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 成合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及监理对总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监理及总承包 人对一般承包人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4、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承 包人未对一般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监理或发包人进行处 罚,则总承包人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5、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处罚须报包发人项目部同意,总包单位对分包单 位的违规处罚须报请监理单位及发包人项目部同意,由监理单位以《罚 款单》的形式发至各受罚单位。。对于甲方监理的处罚,只要事实成立,不论施工单位是否签收,罚款单经发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若施工 单位拒绝签收,则以双倍处罚额度上交。 6、施工现场所有罚款均采用罚款单形式交由发包人财务部执行,严禁现金 交易。 7、总承包人及一般承包人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承包人与一般承包人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8、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9、细则中未罗列到的情况,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但需以书面形式 提前通知各施工单位。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人员 1、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50,000元;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称职,甲方要求更 换的,每更换一人罚款10000元,更换人员应于3天内到场,每延迟一 天,罚款3000元。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罚 款¥5,000元。 2、擅自更换项目其它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其它管理人员 不称职甲方要求更换的,每次罚5000元,更换人员必须2天内到场,每 延迟一天,罚款3000元。 3、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 罚款¥2,000元。 二、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道路、大门、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 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最新现场 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 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 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需按保利现场形象标识布置场地的,每发现一处不符罚款1000元,并于 7天内整改到位,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建筑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 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

施工现场入场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入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及处罚相关规定为了公司发展和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免遭损失,现场的作业人员应服从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动,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以此做如下规定: 一、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反光背心,违者每项处罚100元。 二、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在施工区域内睡觉,违者处罚200元。 三、施工现场内严禁玩手机和戴耳机,违者每项处罚200元。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短裤、不准穿高跟鞋,违者每项处罚100元。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每项处罚200元。 六、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移动电气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警示标识,违者每项处罚1000元,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违者处罚200元。 七、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对打架斗殴者每人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 八、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一次每项处罚200~500元。 九、严禁在施工区域500米范围内下河、下塘捕鱼,违者处罚200元。 十、对本项目部或上级相关部门在施工现场检查出的问题,各劳务班组应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项目部将安排人员对其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并处罚金500~2000元。另本项目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班组的罚款当月从所在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和存在的“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及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执行相关处罚并当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以上各条请各劳务班组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对违反者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此安全管理及处罚规定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96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 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 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 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 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在古建筑和重要 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 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 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 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

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doc

2015年国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成立以项目部负责人为组长各职能 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安全检查小组。 二、每周星期四上午9点,对本项工程范围内的各种机械设 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材 料的堆码。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过详细的检查,对查处 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整改。 三、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提高特殊作业人员及民工的安 全防护意识和素质。 四、完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班组进场及个人都及时的 接受到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相应的证件。 五、坚持开展夏季防火、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部位检查。 六、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体检合格,如有不适应从事高空作 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安全带的使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

不能打结。 八、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没有防护设施 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运行吊篮等 攀登或行走。 九、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 装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十、项目部的安全员必须早上7:30到现场从B1—B5的外 墙及内装区域的检查、照相。不符合要求的要向其班组发通知令立即整改。 十一、安全员的各种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方案试题和答 案解析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题及答案 第三版

题型:单选题(共5题,100分)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的时间是(C ) A、产后即刻 B、产后3-7天 C、产妇出院后1周内 D、产妇出院后1个月内 E、产后42天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健康教育的重点人群不包括 (E ) A、青少年 B、妇女 C、残疾人 D、老年人 E、0-6岁儿童 3、以下不属于高血压患者高危人群界定指标的是(B ) A、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出入管理 1、施工单位在入场前携带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3月内)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交纳《施工人员出入证》成本费和押金。 2、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以色差予以识别。施工单位留存交费收据。 3、施工人员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须按指定出入口进出施工现场,并在指定标段或区域内施工,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小区内花园。因工作需要超标段或区域活动(如园林、围墙施工等)须报请地产项目公司批准后进行。 5、施工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现场。 6、临时进场人员须经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同意并办理《临时出入证》从指定入口进出。 7、施工开工前各出入口、电梯、地下室监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所有人员出入全程录像管理,图像保存15天,以便备查。 二、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施工人员须着装整洁。禁止不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敞胸、光背等仪容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2、严禁在现场大小便、高空抛物、赌博、打架。 3、公共区域或已完工成品区域的地面,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用足厚棉布套保护施工机器设备底脚(包括梯子、空压机等),保证使用时不会有坚硬部分触及地面。 4、施工人员严禁在现场乱丢弃和堆放砂、石、水泥、木、管、线、垃圾及工具,不得乱涂乱划。 5、施工单位仓库管理员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允许在工地留宿、生火做饭。 6、地下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三、出、退场管理 1、施工人员下班后必须在20分钟内按指定路径离开现场,不得无故逗留施工现

场;各楼栋秩序维护员须及时逐层清查。 2、施工单位在本项目完工后撤离现场(施工人员撤离工地)时,须对所负责项目及工作面进行保护及清理,并在一天内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退还手续,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处理。 四、加班管理 1、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2、施工单位因施工进度需要更改作息时间时,须到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办理作息时间调整手续。 3、临时加班须提前半天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凭加班审批表进入施工现场。 4、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经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进入现场,但施工单位须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 五、物料进出管理 1、所有成品、半成品及材料均需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沙石等散装材料须袋装方可进入楼层。 2、施工单位所有材料须按指定的地下室位置分区、分类堆放,并自行建立简易仓库,配专人看守。 3、所有离开工地的成品、半成品及材料须持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具的《放行条》,由物业管理处出口秩序维护员查验方可放行。 4、批量材料出场装车前须物业管理处秩序维护员查验。未经查验私自装车的材料,秩序维护员有权要求装车单位卸车检查,装车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5、施工单位或人员强行搬运或携带无《放行条》的物料离开现场,按偷盗行为处理并由地产项目公司扣除该单位违约金。 六、施工设备管理 1、施工单位设备进入须凭地产项目公司项目部开具的《设备放行条》,由物业管理处入口秩序维护员登记方可入场,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禁止该设备进场。 2、设备进场前须用多层套布包扎触地面或触地点,不得使用漏油、漏水设备,禁止对已完工成品面造成损坏,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禁止该设备进场。 3、使用对现场其他项目有影响的设备时,施工单位须作好周边成品的防护工作;高温作业设备(电焊机、电锯、切割机等)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2个以上

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昌江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明火熬制沥青;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审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1.3.在一级动火区域围应用红白安全带进行警戒护栏,并设明显的警告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3.1.4.动火监护:除了由动火单位指定有经验的监火员监护外,各单位保卫或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时到场监护。 3.1.5.在动火前应有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后方可动火作业。 3.1.6.动火结束后,监火员和保卫或专(兼)专职消防员进行复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栏中”签字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1.7.一级动火有效期为1天。 3.2.二级动火: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强化监理职能,保障工程部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单 位的监理管理权限授权书、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合于华府春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包及各分包施工单位。 第三条实施办法 (一)总监对所有施工单位(含总包,甲包,甲指分包,分包)在权责范围 内施工方面不符合合同,规范,约谈记录的行为,过程,结果,有一万元以下的 处罚权,并知会甲方,甲方将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二)总监对每月进度款支付有审核与签字权,对于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有权在进度款中将工程量给予暂扣,对于重大问题总监不签署进度款,甲方 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三)现场所有施工材料,监理有权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设计,甲方要求,规范等问题的材料,监理有权要求退场并给予处罚。 (四)监理有权自行组织现场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及现场问题 协调的专项会议及例会,会议要求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于施工单位班组级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及配合,不符合监理及甲 方要求,监理有权指正,并要求其退场及更换人员或班组。 第四条处罚管理细则 一、土建部分 1、模板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101 模板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100元/处1—0102 因模板刚度差或支撑间距过大导致砼鼓凸50—100元/处1—0103 接缝不严、缝隙过大,卫生不干净、拆模后影响砼观感50—100元/处2、钢筋工程 处罚编号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201 钢筋类型、级别、直径不符合设计要求500/根1—0202 钢筋长度,锚固长度不够,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100元/根1—0203 保护层偏差超过规范要求50元/处1—0204 箍筋未按要求位置设置,箍筋间距过大50元/处1—0205 同一连接区段内接头过多200元/处1—0206 钢筋遗漏500元/根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劳务人员进场管理,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的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分包商入场规定 第二条各分包商进场之前,须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项目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安全部对材料存档备查。 分包商提交本款所规定的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场。 第三条项目安全部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完毕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总安全技术交底,总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分包单位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施工现场总危险源告知、分包单位合同范围的施工危险源告知、公司及项目的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作业人员入场规定 第四条分包单位入场手续完毕后,将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附有安全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复印件提交至工程部,彩色电子版照片提交至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工程部对以上材料存档备查。 对不符合本款条件的作业人员,责令分包将其清退,禁止入场。 第五条项目安全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作业人员已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项目安全部教育完毕后,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劳务人员已接受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资料递交1份安全部存档。 第七条经过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的作业人员,由项目综合

办公室为其办理门禁卡,并收取合理的工本费及押金,具体数额由项目自行拟定。押金待工人退场时返还。 第八条专业分包单位的三级教育由专业单位具体负责,总包安全部对真实性予以核查。 第九条若作业工人不慎将门禁卡丢失,由劳务单位出具证明,将证明交至综合办公室,及时重新补办门禁卡。 第十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门禁卡,由项目自行商定办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刷门禁卡,且必须保证人卡相对应,不得一卡刷多人进入,项目保安具体实施监控。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须为每位劳务人员配备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劳务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对项目安保工作须进行每周及每月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经理部安监部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项目所对应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三章临时人员及嘉宾入场规定 第十五条由项目安全部牵头组织,技术部、工程部配合,根据工程进度编制《XX项目入场须知安全知识》的教育卡片,具体包括危险源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紧急疏散知识及路线等。当有临时人员或嘉宾入场时,项目部必须引导相关人员在教育卡片上签名确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卡片?一式3份,签署人1份、保安1份、安全部1份,责任人负责交安全部存档。保安凭?教育卡片?给相关人员发放?临时通行卡?或?VIP卡?,未经签署不得放行。 第十六条临时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天。保安所发放的?临时通行卡?或?VIP卡?的收回,由具体引入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临时通行卡与VIP卡,应与其他通行卡有明显区别,以便保安辨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编号:SM-ZD-58031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建设部委所颁发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保护人数、临电责任人、消防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 二、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机具就位正确,场地清洁,水电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工程部组织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 四、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物料管理 a.砖、砌块、钢模、疏水板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 b.水泥化肥严禁靠墙码放;

c.滤布、包装材料间隔码放; d.苗木植坑必须防晒防风。 2.安全用电 a.临时用电必须有方案,定期检查,记录存档; b.电线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也必须用绝缘导线; c.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独立的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系统有效良好; d.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外壳做接地保护。 e.洒水点须远离电源,过路管应用钢管保护。 3.机械管理 a.搅拌机:应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机:须两人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c.空压机: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 d.剪草机:更换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时必须停机。 e.打药机:药液喷洒严禁超出喷洒范围,打药时操作员要带好防护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车吊:支撑地脚须加垫木,吊臂下严禁站人,安全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1.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一切野外非施工用火用火;违者一次200元。 2.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入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每日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做班前教育,发现上述未执行的单项200元/人次。 3.施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者后果自负。 4.施工人员的年龄应在18-55岁之间,无案底(有案底人员立即清退),发现有低于18岁或高于55岁的立即清退,不清退按照每一例罚款200元/人次天。 5.各种电缆的架设和防护不符合要求未经专业电工同意,私自接拆电缆线插座的,每人200元/处。 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班,凡在施工中酒后上班者,工人30元,班组长50元,管理人员1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嬉戏打闹,不得现场吸烟,特殊工种要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如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20元,带班队长100元,不系帽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10元。现场吸烟每人20元,带班队长100元。 8.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火的处罚20元/支次。 9.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没有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违者罚款200元。 10.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动火证,无动火证禁止作业,非焊工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在施焊过程中准备灭火器,看火人员必须到位,无动火证或者动火证过期或无证作业,公安机关将给予拘留罚款处分,项目部将对此现象加倍处罚。 11.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抛物料,不系安全带罚100元/人次,抛物者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分包队伍负责。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南城国际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四川双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城国际项目部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规范项目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提高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的经济效益,针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和材料使用等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具体情况若下: 一、入场须知 1、各施工班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入场,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要对入场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入场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低于18周岁,男的不大于50周岁,女的不大于45周岁。 各施工班组人员未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入场的,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不了入场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的,工人年龄低于18周岁,男的大于50周岁,女的大于45周岁的,项目部一经查实,将对相关施工班组处以扣款,产生严重后果的,其所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施工班组全部承担。 2、各施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施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项目部一经查实,将对相关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处以200元/人·次的扣款,并要求停止特种操作,若造成损失的,相关施工班组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各施工班组人员入场后,必须在2日内报入场人员花名册(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项目部备案,并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及项目部规章制度交底;中途更换或新入场的人员必须在2日内报项目部备案,并对中途更换或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项目部规章制度交底。 各施工班组人员入场后,超过2日未上报入场人员花名册(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项目部备案,以100元/人·天的扣款;未进行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处以200元/人·天的扣款;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其一切后果由相关班组负责。 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或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并按时回岗,不经批准或不提出书面申请就离岗,处以200元/人·天的扣款。 二、质量 1、施工班组必须先要全面熟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后方可施工,对图纸中有疑问的,报项目部给予答疑。 施工班组未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而造成损失的,项目部将对施工班组处以扣罚,施工班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施工班组严格按“三检制度”(自检、项目部检查、监理单位 检查)。 ①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验收“三 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 ②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班长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量员; ③后续工序实施前,应对上道已自检工序进行互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工序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及时通知现场质量员,并不得进入后道工序施工; ④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经部质量员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安全管理程序 - 制度大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制度大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2、范围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3、职责3.1执行部门本程序的... 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适用于防城港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3.1执行部门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审查工作是否安全。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4、动火作业程序4.1动火类别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4.1.2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4.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4.1.4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4.1.5临时用电。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4.3动火作业原则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4.4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规定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安全部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部安全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4.4.2《动火作业许可证》由需要动火班组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4.4.3《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部存档。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4.5.4如有违反本程序,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4.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规定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局《项目管理手册》编制。 1.2 指导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以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和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实现施工安全目标。 1.3 项目应依据局《项目管理手册》及本规定形成《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并严格按照本规定和《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公司承接、施工的工程项目。 3 要求 3.1 法律法规 项目工程部应根据项目施工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情况,结合公司下发的有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识别确认(增减)形成本项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3.2 危险因素识别及评价 3.2.1 项目工程部门依据公司危险因素台帐,根据项目特点对项目全部活动(包括所有进行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设施,考虑七种风险类型进行风险确认或辨识,形成《项目风险因素台帐》。 3.2.2 对确定的《项目危险因素台帐》和公司下发的《重大危险因素清单》,组织确认、评价后形成《项目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3.2.3 实施中若因设计、施工工艺等变化导致涉及危险因素、重大危险因素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更新,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1份。 3.3 目标指标 3.3.1 项目工程部组织制定与实施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目标指标,并在《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中明确。 3.3.2 项目部每月组织的对各部门及分包方的考核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每年及竣工时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考核。 3.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4.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书》体现,项目工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正式版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XX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XX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 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 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 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

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 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 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 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明建筑物的位置、运输道路、临电线路布置、加工场所、机械设备位置、材料堆放位置、生活设施、安全色标布置、出入通道等。 2、现场内应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色标、安全板报等,以提示进入工地人员注意安全。 3、现场应做到道路畅通,排水良好,以防止雨水灌入基槽或地下室内。 4、施工区域应划分安全责任区,责任到人。 5、基坑开挖前应向有关部门索取地质资料,探明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等情况,确保安全施工。开挖基槽应按设计放坡或采取可靠支护措施,弃土距坡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基槽、坑洞、井、人行道口、临时便桥等处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或加盖,夜间设红灯示警,白天来往车辆、行人多时,应设专人指挥。 7、上下基槽或作业面,应搭设马道,坡度为1:3,两侧设护栏和挡脚板,坡道用木板铺设,防滑条间距为30厘米。 8、出入口、进料口应支搭3米宽、3—6米长的防护棚(高层设6米长双层板护棚),两侧绑护身栏用立网封闭,悬挂醒目的出入标志和示警标志。 9、高层建筑使用外挂架的结构工程应按规定正确支挂安全网。

首层必须固定一道3—6米宽的双层锦纶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面高度4—5米(网下不得堆放物料),每隔10米必须再支一道3米宽的锦纶水平安全网;采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的工程,在外排立杆内侧应用密目网封闭;使用吊蓝脚手架时,首层水平网必须保留。 10、电梯井内首层及每隔10米应挂锦纶水平安全网,且与井壁封严。电梯井口应设1.2米高,开启式防护门。 1l、楼梯边、阳台边应随结构安装栏杆、栏板或绑扎两道高1.2米的护栏,阳台边绑扎两道护身栏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2、框架结构四周应绑扎两道牢固的1.2米高的护身栏杆并加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3、楼层上的预留洞、垃圾道、采光井等孔洞,应按规定设置护栏,悬挂水平安全网或加盖等。 14、卸料平台必须有方案、有计算书,不得与外架子连接,三侧设1.5米高的防护栏,并用密目网封闭,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毫米,搁置点必须与结构固定;倒运材料不得长时间停放,并应有限载标志。 15、提升架用外用电梯卸料平台进料口必须设1.2米高开敞式的防护门,不用随时关闭,其两侧设两道1.2米高的防护栏加密目网和档脚板防护。 16、高处、层面、外檐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人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