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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复试和录取工作的

实施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公平公正,操作规范。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自身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相关情况,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同意后,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向社会和其他机构,以及考生本人发布或提供有关复试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有1名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含录像)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3.各学院要制订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加强制度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保密、纪律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4.各学院应选派专门人员在复试前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程序进行审核和督察。5.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进行现场巡视,巡视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监察。各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复试基本要求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同),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部分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若学院实行自划线,需满足以下条件:

A. 专业生源充足。

B. 按照一级学科设置,仅对初试业务课或总分划定复试线。

C. 实行自划线的专业,不再接受破格和调剂申请。2.单独考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计划单列。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总分减10分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计划单列。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2765人,各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含农村教育硕士,下同)、单考生及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复试人数一般按拟招生人数(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的120%确定,各学院经研究生院同意可根据合格生源人数和学科特点适当扩大复试比例。

2.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院负责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相关学院。

3.各学院应根据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及初试分数提出各专业拟参加复试名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关于破格。

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破格复试:

(1)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合格生源人数不足;

(2)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差和”原则上在10分之内;

(3)在科研创新、重大比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全校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3%。

破格程序:本人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5.关于调剂。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我校今年继续实行双“985工程”调剂政策。双“985工程”高校的优秀调剂生:特指本科以普通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毕业于“985工程”高校、且报考“985

工程”高校的优秀考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的学习形式中不包含成人、自考、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985工程”高校的分校及民办学院不在接收范围之内。双“985工程”调剂政策的接收专业不限,计划单列。

合格生源人数不足的专业,可进行校内、校外调剂复试,部分工科专业可接收“双211”高校的调剂生,相关学院在学院复试办法内公布具体调剂要求及申请程序。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进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硕(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必须是本科毕业或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调剂复试。

(8)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可从学术型调到专业学位,按照“专业相近”的原则合理调剂生源。

调剂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校内调剂不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3)对校外调剂的考生,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须携带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或厅局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以“大学生士兵计划”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考生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上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

考生凭加盖“资格审核合格专用章”的准考证或复试通知书,及其它有效证件到相关学院报到。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凡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组织。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学院可提前与仙林校区校医院保健科联系,

3.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所有笔试科目均应同时命制A、B 两套结构相同、水平相当的试题,并同时确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试题印制负责人随机在招生系统中选取A套或B套试卷。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面试严格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必须建立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要有足够的题库,以便让相同专业的考生抽取到1-2个不同但水平相当的问题回答)。组织面试时可由考生抽签随机选择题目。复试小组成员应根据本专业复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打出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原始记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面试情况表。专业面试时间每生平均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各学院在面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工作。

5.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科(专业)自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实践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6.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诚信品行、遵纪守法等。

7.专业学位复试工作

各专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

和内容,要有专门针对专业学位足够量的复试题库,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对参加学术型专业复试的考生,如未能录取学术型但可以转到专业学位录取的,需考生签字确认同意。

8.复试材料存档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将复试笔试的A、B原卷及答案,拟录取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学院保存的材料有复试笔试试题、答卷、面试情况表、加试试卷、面试记录表、录音录像等,各学院应以机密级材料保管三年。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5%+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考生、破格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拟录取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

3.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政审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考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所在单位提供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4月中旬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要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学院对于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其他

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3.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

4.各学院要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加强自律与监督。学院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6.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

公务外出管理办法

公务外出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 为加强员工正常办公时间内因工作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上级交代或突发事件须马上办理的事务/偶发事情需处理。 (二) 本职工作需外出办理的事务。 (三)出席会议。 (四) 外部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外出采购。 (五) 其它经由部门负责人特殊批准的事务。 三、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表》(见:附件一)上填写:姓名、日期、时间段、拜访事项、拜访地点、目标。 四、职责分工 (一)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点进行严格审核后 方可签字同意,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外出人可电话或信息得到负责人认可后填写登记表,再外出。 (二)审批次序为:专员/高级专员<市场主管<运营总监; 行政前台<行政人事主管。 (三)行政人事部行政前台负责留存填写的《员工外出申请单》,并及 时收起上月度表单,更新增加新表单。 (四)行政人事部每月完成《员工外出登记表》的汇总工作,并以此作 为月底考勤汇总以及工资发放的依据。 五、实施细则 (一)预计外出前,需在前一天下午至前台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员工

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并交至前台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 (二)员工若因紧急突发事件,上班直接办理公司业务无法到公司打卡者,或在下班前未办理完公司业务而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应提前致电告知部门负责人。 1.当天或第二日上午第一时间补填《外出登记表》,标明未打卡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还到行政人事部。 2.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三)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人员,培训完毕需提供参加培训相关资料。 (五)外出办事的人员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的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 (六)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事,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须向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致电告知部门负责人,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六、应用表单 《员工外出登记表》,此表格员工填写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作为月底考勤汇总之依据。 安徽乐米优家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公文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公司信息渠道的畅通,规范公文收、发处理程序,增进公文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文的基本种类一般包括:请示、报告、指示、制度(规定)、通知、通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 3.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文头、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发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打印、审核、份数、签发人等。 4.公司重要文件一律用红头文件下发,一般文件统一用公司文头。 5.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6.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7.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8.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日常办公的切实需要,防止办公用品管理的混乱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办公用品的配置应本着“必需、实用、节俭、美观”的原则,其购买、发放与管理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桌椅、空调、电脑、通讯设备等大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配置与管理;日常办公耗材等、小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买和发放。 3.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配置由其管理部门根据存量与消耗情况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汇报总经理审批后,协同采购人员购买。 5.办公用品的领用应遵循节约、必须的原则。常用办公用品的领用,由使用人或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6.所有购置的办公用品必须入账,领用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实行账目和数量一致,并切实做到日清月结。 7.大型耐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台帐,对每件物品进行编号,每年检查一次。日常耗材各部门与个人应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1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时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职权部门 2.1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工作时间的管理并对其工作负责。 2.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补休、 调休)的,应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3作息时间 3.1公司实行全员坐班工作,周累计工作40小时。 3.1.1公司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 3.1.2公司总部员工周六、周日轮休一天。 3.1.3每天上班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50—17:30。 3.2公司校区员工周一、周三、周四轮休一天。 3.2.1周一、周三、周四上班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3.2.2周二、周五有晚课,上班时间是16:00—20:30。(中间有30分钟晚餐时间,上 班时间计为4小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校区值班者应按照值班时间上班。 3.2.3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上午07:30—12:00,下午13:00—17:30(至本校区 课程结束)。 3.3校区管理部员工和教学管理部教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3.4公司各工作岗位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调整的作息时间,由 行政管理部审批通过并发文通知后方可执行。 4考勤 4.1各岗位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指纹打卡签到,记录考 勤。 4.2公司以指纹打卡机上的时间作为判断员工到岗出勤、迟到或早退的唯一依据。 4.3任何员工不得以工作忙忘记指纹打卡或指纹有问题不能指纹打卡等理由做为考勤缺失的 理由。因此类原因造成的指纹缺失,一律视为个人原因造成。 4.4如遇指纹机当日出现故障,或打不上指纹无法记录考勤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电 话报到,作为有效考勤记录。此种情况不用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由人力资源部考勤 员进行系统录入补卡,电话时间即作员工上班考勤时间。如不以电话时间为上班考勤时间,则需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由部门主管、部长签字认可(算作一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 考勤记录缺失)。

广西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广西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保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科大发〔2018〕1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三、复试考核要求 1.基本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2)在第一志愿报考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原则上获准参加复试; (3)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除成绩要求之外,各学院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2.复试考核内容 包括业务考核和思想品德考核。业务考核由专业课考试、外语听说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评定)三部分组成。复试日程安排及各阶段具体的考核方式如下:(1)复试报到 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试报到(需要参加加试科目考试的考生一律当天上午报到)。由研究生工作处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和报到材料进行审核。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百分制),时间为2.5小时。考试时间为考生报到后第二日上午8:30-11:00,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以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规定考试科目。所有加试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报到当日下午或晚上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及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说水平测试 外语听说水平测试为专业课考试之后,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组织。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治学态度、专业素养、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具体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组织。 (5)体检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本人最近20日内(以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向前推算)在三级医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平朔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工作,规范来宾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合理需要而发生的接待费用,包括餐费、住宿费、会议费等其他接待费用。 一、接待权限 1、为统一接待标准、避免多重管理,公司来宾接待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管理。 2、按照对口原则,公司行政工作来宾由公司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党群工作来宾由党委办公室安排陪同、接待;需公司级领导出面陪同的,由领导批示后安排陪同。 3、来公司办理日常单一业务的来宾,经公司领导批示并报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备案后,原则上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各二级单位来宾由本单位自行接待。 二、接待范围和标准 本办法所指接待范围包括:中煤集团公司内部来宾,各级政府来宾,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其他社会团体及外宾。 (一)餐饮标准 1、中煤集团公司内部领导和人员在平朔公司工作时,一般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安排、业务对口部门

1-2名人员陪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可安排在平朔宾馆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 2、地方政府厅局级(不含)以下来宾到平朔时,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或略高、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必要人员陪同。 厅局级(含)以上来宾到平朔时,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 3、与平朔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单位来宾接待,一般宴请一次,陪同人员以级别对等、工作相关、人数严格控制为准;其余在平朔宾馆安排自助餐,业务对口部门1-2名人员陪同。 4、以上用餐标准除参照政府有关接待标准执行外,在平朔宾馆自助餐一般按60元/位、桌餐视人员数量和级别按500、1000、1500元/桌三个档次安排,酒水饮料以山西地方产品为主。不配置香烟,午餐一般不得饮酒。 5、在朔州以外地区安排招待的,经公司相关领导批示后,按当地平均水平执行,但一般不得在五星级酒店或高档酒楼用餐。 (二)住宿标准: 1、凡是集团公司总部和地方政府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由平朔公司办公室统一在平朔宾馆安排住宿。集团公司领导和工作人员住宿执行集团统一标准。政府机关副厅局级(副市级)以上领导安排套间。政府机关副处级(副县级)以上领导安排单间。一般来宾安排标间。 2、集团公司二级单位,以及其他参观、考察、业务交流、商业协作的外部来宾,一般自行安排住宿。如情况特殊需平朔公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出发点,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服务、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工作范围 1、公司市场开拓。 2、客户信息管理。 3、市场调研,开发方案的制定,安排实施。 三、管理范围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2、业务员日常业务活动的指导、招聘、培训。 3、营销网络的维系,拓展。 4、业务员业务行为与业绩的考核。 ?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部门,协同全体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按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案例分析; 4、指导监督市场部主管抓好小区管理; 5、巩固已开发小区的同时开发新小区使工作有延续性; 6、重点落实团购装修合作事宜; 7、重点落实大型房产公司楼盘的样板房合作事宜; 8、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分析市场发展及时定位市场的航向; 9、分析竞争公司优势并及时总结出应对方案,及时反馈给公司; 10、逐步建立房产、建材、装修等市场部门共同合作的网络; 11、协调设计师、施工队、企划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展名门世家品牌 12、监督促进协调各小区施工队及工程部的关系,坚守第二营销阵地; 13、管理部门同时协助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同业主洽谈,扩大市场的整体业绩; 14、以名门世家品牌为核心发展开拓加盟店及直营店发挥品牌效益;

二、市场部主管岗位职责: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各小区合作方式的起草协议书的落实; 三、市场部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部门经理、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服务; 3、日常工作管理; 四、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1、家装顾问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高级家装顾问(开发项目负责人) 每周日应整理本星期区域业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原因,以书面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调整业务战略。 3、家装顾问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 4、家装顾问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5、家装顾问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6、员工应遵纪守法。 7、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8、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 11、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12、确保业务机密。 13、不得积压任务。 14、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有损公司的危险及损害 15、对每一问题多思考、努力贡献智能。

上下班时间管理规定

公司上下班时间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司上下班及作息时间管理主要是围绕提高公司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从而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公司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二.《上班时间》 1.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文明要求:用语文明,待人接客热情,互相支持谦让。 3.工作内容:所做工作为公司业务,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如玩手机开小差)。 4.团结一致:公司内部一定要团结,为公司的目标和所需努力工作。 5.责任:做事情要有责任心,不应相互指责和推卸责任,要做到人人有责任心,做到做事情负责任,为公司的目标做好责任工作。 三.《行为准则》 1.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做影响公司形象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保持乐观,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2.请假时需事先说明情况,提前提交请假申请书,由负责人签字同意生效。 3.要随时保持公司清洁,保持好工作环境清洁,不可乱丢东西,爱护公司物品,重要单据不可乱放,工具定时检查,用完放好以备下次再用时好找。 4.对待客户应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为客户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耐心解释。 5.各司其职做好份内事情,做好每天的工作,做好每次的工作质量。 四.《处罚》 1.未在正常规定上班的按迟到计算,未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计算,凡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的不管任何原因扣掉当月工资的20元/次。 (考勤机或者打卡机数据为唯一依据) 2.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请假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一倍扣除(2天二倍,如此下推)。 五.《总结》 1.为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请大家互相监督。 2.为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请大家相互要团结。 3.为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请大家努力工作。 4.为了公司的未来和前景———加油!!!

天津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天津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天津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已经公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尽量按照下面时间安排办理资格审查、体检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天参加。 根据 * 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 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

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除成立复试小组外,对于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外语听说能 力测试的,还应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此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4、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规模 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9年硕士 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注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XXX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健全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组织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X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公务接待工作。各分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接待工作管理细则。 第二章接待工作原则 第三条(工作原则)公司公务接待工作应遵循“热情礼貌、节俭周到、对口保密”的原则,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一)热情礼貌:接待所有来宾时均要热情礼貌、有礼有节,维护公司形象。 (二)节俭周到:接待工作应遵循节俭和周到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不得重复宴请,主方陪客人数不得多于宾客人数,接待安排应衔接周密,协调有序,细致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三)对口保密:各部门来客按对口原则由部门接待,重要或综合性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组织接待,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接待工作由对口接待部门进行财务结算;接待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循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未经批准泄露接待内容或其他保密事项,不得向来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表态或回答问题。 第四条(管理部门)办公室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接待工作的安排、协调或配合部门接待。 第三章接待内容及分工 第五条(接待范围)公司公务接待工作范围包括: (一)来访来客接待,参观接待。 (二)会议、培训和其他重要活动。 (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机构来公司检查、调研、指导、联系工作。 (四)下级机构领导或工作人员来汇报工作。 第六条(接待分类)接待工作一般分为会见、会谈、参观、宴请等四类,公司接待根据来访目的和内容进行安排。 (一)会见按其内容可分为:礼节性会见和事务性会见,或兼而有之。礼节性会见时间较短而内容较广泛。事务性会见一般涉及工作相关等的内容。

(完整版)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工作时 间内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去办理所有业务及工作事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需临时外出办理事务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申请工作时间内外出事项包括: 一)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外出办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遇突发、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的; 三)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的行政类事务; 四)公司指定外出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外部培训; 五)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员工外出具体规定内容及惩处方式: 一)因上述第三条规定的相关工作、业务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的所有员工,必须办理外出手续: 1、不影响考勤录入的外出工作情况,填写《外出申请表》,经规定领导核准签字后凭《外出申请表》到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并上交签字后的《外出申请表》,后方可外出; 2、影响考勤录入的外出工作情况,填写《外出申请表》,按照公司《考勤、休假、请销假等行政管理最新规定》的规定内容执行; 3、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尽量设定在工作时间之内; 4、遇突发、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需立即向规定核准领导当面或者电话请示,说明情况,经规定核准领导批准,并在外出前到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可外出,要求其返回后两日内立即补填《外出申请表》,并经其规定核准领导签字审批后,上交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备案。

出现因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造成员工外出办事登记情况不属实或者逾期也进行办理者,一经发现,视具体情况处以公司行政部人事专员或者外出员工直属领导50元——300元/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二)外出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记录事项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其外出当日考勤按旷工论处。 三)外出办事员工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以及损害公司名誉的任何事情。 四)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交通安全与财产安全,必须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须及时回拨。携带公款外出员工须保障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将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的外出办事员工,须电话报告直属领导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违者除以50元/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六)私自外出或未按照上述规定流程执行的外出员工,外出当日其考勤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普通员工、主管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部门经理、总监、副总:由董事长核准。董事长因故不在由副总经理代核准,副总经理因故不在由行政部经理代核准。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自生效之日起,凡不符合本修订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或重新修订。 规定附件: 一、《外出申请表》; 二、《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严守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不报和弄虚作假。 2、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性能、规范操作、使用监控系统。 3、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驾驶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以及制止,做好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完好,对不听警告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每日根据当天季节气候情况,及时向所有车辆发送两次警示短信到车载终端,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警惕性。 5、监控人员应时刻掌握车载GPS/BD设备和车辆运行状况,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天须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充沛精力。对有违法、违规行驶车辆及时提示,并做好记录和轨迹回放的信息保存,同时记录地图范围的信息盲区。 7、监控人员应将车辆运行监控情况每天列表统计存档,并把当天发现的问题告知所属车辆的责任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8、对车辆连续驾车达4小时的,自动拍照驾驶员进行比对,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驾驶员换班,防止疲劳驾驶并做好提醒记录。 9、对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凌晨5时进行实施监控,如发现有车辆行驶的,

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拍照,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其立即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车辆责任人或执法部门,并做好记录;对夜间出城运行的出租汽车进行监探,并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 10、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凌晨0时至凌晨6时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有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及时对驾驶员进行拍照,用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督促其立即停止行驶,对不听从劝阻的驾驶员及时上报车辆责任人或执法部门,并做好记录。 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无关人员操作、查询。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12、执行上级领导临时下达的工作指令。

工作时间管理规定培训机构定稿版

工作时间管理规定培训 机构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时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职权部门 2.1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司工作时间的管理并对其工作负责。 2.2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包括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 班,补休、调休)的,应事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3作息时间 3.1公司实行全员坐班工作,周累计工作40小时。 3.1.1公司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 3.1.2公司总部员工周六、周日轮休一天。 3.1.3每天上班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50—17:30。 3.2公司校区员工周一、周三、周四轮休一天。 3.2.1周一、周三、周四上班时间是上午09:00—12:00,下午:13:30— 17:30;

3.2.2周二、周五有晚课,上班时间是16:00—20:30。(中间有30分钟晚餐 时间,上班时间计为4小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校区值班者应按照值 班时间上班。 3.2.3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是上午07:30—12:00,下午13:00—17:30(至 本校区课程结束)。 3.3校区管理部员工和教学管理部教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3.4公司各工作岗位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因工作原因需要临时调整的作息 时间,由行政管理部审批通过并发文通知后方可执行。 4考勤 4.1各岗位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在指定地点指纹打卡签 到,记录考勤。 4.2公司以指纹打卡机上的时间作为判断员工到岗出勤、迟到或早退的唯一依据。 4.3任何员工不得以工作忙忘记指纹打卡或指纹有问题不能指纹打卡等理由做为考勤 缺失的理由。因此类原因造成的指纹缺失,一律视为个人原因造成。 4.4如遇指纹机当日出现故障,或打不上指纹无法记录考勤时,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 考勤员电话报到,作为有效考勤记录。此种情况不用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 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进行系统录入补卡,电话时间即作员工上班考勤时间。如不 以电话时间为上班考勤时间,则需填写《异常考勤补卡单》,由部门主管、部长 签字认可(算作一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记录缺失)。

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的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的考生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术硕士(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355(51,77)专业硕士:英语笔译:358(51,77); 学科教学(英语):357(44,66)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 1.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见下表) 考生编号姓名专业专业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494 张京京俄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492 乌仁俄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493 马雨荷俄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495 陈欣悦俄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971 马咸俄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521 黄馨文英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16 王茜英语语言文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496 奉蓉翻译学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33 许潇艺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87 辛明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503 谭啸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32 徐玉婷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77 马晓琳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516 张程程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27 孙晓玲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68 魏琳琳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60 王晔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44 于松田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505 甘庆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91 孟真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46 陈明志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86 杨慧文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75 张培伦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79 屈云彤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111105839 高雪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529000001518 杨苑英语笔译不区分研究方向

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上班时间外出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以及业务成绩,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集团内部所有公司(枫源、派尼尔、博威)的上班时间需因公外出的所有人员。事项包括: 1、业务推广或售后服务; 2、与有业务合作的机构或厂商; 3、政府或管理区主导的参观、学习、会议、培训、宣导等。 (急诊、工伤救治不在此列) 三、职责: 1、各位外出员工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配合。 2、各级负责人负责审核申请与批准。 3、人事行政部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4、如果没有《员工外出申请单》,保安拒绝放行。当日将《员工外出申请单》归档行政 人事部。 四、内容: 1、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1个小时以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超过1个小时不 足一日的、或因公外出数日不能打卡者,都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表》。 2、早晨上班直接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班前办好外出办事手续(或事后第一时间补办)。 3、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 5、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6、上班时间但若有紧急突发私事处理,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走完请假流程后,才可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处罚 根据本管理制度,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未提交《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依据考勤休假制度,按旷工处理。 六、相关文件 1、《员工外出申请单》。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及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事业拓展部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事业拓展部岗位设置结构图 二、事业拓展部部门职责 (一)事业拓展部 1、市场 (1)医疗市场信息收集及分析:了解医疗市场的动态及市场需求。负责行业内的市场信息,竞争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与分析。负责医院内、外各部门计划开展新项目的市场调研,提供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拟定院科级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场发展,抓住市场机遇制定各种切合实际的市场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营销

(1)品牌形象推广,组织策划各类义诊及宣传活动。 (2)根据医疗市场目标客户的需求,设计和推广医疗服务或技术产品。包括特需医疗服务会员制及健康体检的服务项目。 (3)媒体推广。结合本院的各项活动,通过媒体将各项目的内容和意义推广到社会或各细分市场。不断提升本院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开展出院病人随访工作。 3、公共关系 (1)负责策划、组织大型学术会议等活动。 (2)公共关系。与政府机构、兄弟医院、协作单位、知名人士等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为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建设良好的环境和土壤。 (3)商务洽谈及监管。与院外机构进行项目洽谈及合作,并监督整个项目流程。 4、干部保健 (1)制定、落实医院干部保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并实施医院年度干部保健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基地建设工作。 (4)安排市级在职领导,离、退休老领导和上级指定的保健对象在我院的检查、诊断、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5)组织安排干部保健工作人员(包括保健医生)的培训。 (6)组织安排医护人员外出执行随行保健任务。 (7)组织实施干保对象“治未病”中医保健服务。 (8)其他指令性保健任务。 5、其他 (1)医院文化建设。协助医院有关科室,开展医院文化建设。 (2)建立满意度调查、评价系统(包括临床对机关,门诊病患,住院病患)。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管理规定 (一)工时制度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我公司各工种、各岗位职工的工时制度和工时计算周期按《****的通知》的规定实行。 (二)加班、加点工时管理 各单位应按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各工种、岗位的工时制度,规职工加班、加点的工时计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加班: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非法定节假日、非公休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如在同一周累计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的不计加班。(本办法中“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下同)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按工时计算周期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按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计作加班,不得以具体日来计算休息日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加班。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计加班。 4、职工在非生产性外出公差、培训学习期间遇公休日视为在出差、

培训学习地安排休息,不得计作加班。职工外出从事生产性工作,确需加班加点工作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5、职工因在法定工作时间没有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对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其中,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并予以公布。 6、没有制定具体劳动定额的岗位的职工,在工作日安排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因临时性安排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确需加班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7、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单位支付劳动(劳务)报酬的工作,对其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8、对于工作时间不足法定工时的职工,单位可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其没有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不计加班。 (三)加班补休、加班工资支付管理 各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和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替代。 2、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在当月安排补休;不能在当月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跨月累积作欠休使用。如单位有安排职工补休,职工没有按规定及时补休,视为自动放弃补休权利,不得计作欠休或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学院(研究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研究院)院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研究院)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为了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和监督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须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系相关领导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成员名单通过规定的格式上报(详见附件1)。 三、严格培训 各学院(研究院)每年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都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司依据XXxx文件精神要求,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对口接待、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 本办法所指的接待范围包括:来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业务洽谈、联系工作、组织活动等公务或商务所发生的接待。 第二章接待种类 第三条公司级接待:指县处级以上领导,集团公司重要领导、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公司重要客户接待;来访客人最高职级较高或来访客人数量较多、牵涉面较大的接待。 第四条部门级接待:指各部门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税务等)接待工作。 第五条普通业务接待:指公司一般客户或来公司洽谈、办理业务的一般客人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接待管理 第六条接待事务实行“对口接待,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为公司接待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公司接待费用的初审与控制,按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遇到重大接待工作和活动,可由办公室公室协调若干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 第七条公司级接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并统一安排。办公室公室负责接待前的准备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全力配合。接待所需的所有人力、物力资源统一调配使用。 第八条部门级接待由公司分管相对应的部门副总或业务部门正副职干部负责接待,如消防等部门由安全部负责接待;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检部负责接待;工商、税务等部门由财务部负责接待。必要时办公室可给予适当协助。 第九条业务接待、其它普通接待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上级单位和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根据工作内容事先制订接待计划,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报形式分送有关领导、部门,并予以牵头和协调。 第十一条兄弟单位及地方友邻单位领导的来访,预先电话或传真联系的,由办公室根据来访客人规格和要求,拟订接待时间、主陪领导和部门,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用抄告单形式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接待准备工作。临时来访,由办公室出面并请示公司领导后作出接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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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业务需要须亲自处理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使用。 2.依据: 本办法依据人事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办理。 3.适用范围: 3.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3.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3 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4.职责: 4.1 员工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4.2 各级负责人负责审核申请与批准。 4.3 综合办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和控制,进行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5.内容: 5.1 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1个小时以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超过1个小时不足一日的、或因外出不能打卡者,须填写《公出申请表》。 5.2 早晨上班直接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点前办好外出办事手续。 5.3 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表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严禁利用外出 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5.4 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 5.5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将由 个人承担责任。 5.6 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5.7 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5.8 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事,但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须经部门主管及综合办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综合办公室 20XX-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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