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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程序

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程序
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程序

第三节竞争性谈判程序

第一条竞争性谈判适用范围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条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

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采购人与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在委托代理事项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宜。

采购人具备自行组织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采购人按照本程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详细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内容,参照本《工作规程》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文本规范”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论证。专

家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和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进行论证。专家组论证后应出具书面报告。招标采购单位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竞争性谈判文件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由招标采购单位自行选择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的专家进行论证。

招标采购单位须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送达采购人审核并签署确认意见。

第四条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采用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标采购单位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性质,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方式、时间及地点、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

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因招标采购后参加投标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除外。

二、资格预审。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格预审证明材料,招标采购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项目不得少于5个

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因招标采购后参加投标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除外。

谈判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资格预审期限和参加谈判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第五条谈判答疑及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谈判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响应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谈判前答疑会,对响应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响应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当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并在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采购单位视采购具体情况,可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文件收受人。

第六条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收到响应文件后应签收并妥善保存。

第七条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谈判当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遇有行业和产品特殊要求,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被推荐人选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

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谈判小组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谈判。专家名单在谈判结果确定之前需保密。

第八条组织谈判

谈判小组应当采用集中、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

谈判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推选谈判小组召集人。谈判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规定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经谈判满足政府采购预算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只有1家的,可继续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谈判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的

相同机会;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代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前应当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谈判活动。

招标采购单位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

一、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报价。

监督人员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招标采购单位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价格,招标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未公布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与谈判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谈判专家的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向该谈判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二、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

封、签署、盖章的,或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销售授权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三、谈判

(一)确定谈判顺序

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要求各供应商进行不超过三轮的报价。

(二)澄清或补正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含意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参加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制造商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

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四)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统一拆封,公布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第九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以供应商最后一轮谈判的报价及承诺作为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顺序排列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非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须附书面报告说明理由且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第十条编写评审报告

谈判工作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内容主要包括:(1)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谈判日期和地点;(2)购买谈判文件以及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方法和标准;(4)谈判情

况及说明,包括成交和淘汰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谈判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建议。

第十一条确定成交供应商

招标采购单位在谈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没有书面回复的,视同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十二条公告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价格、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等规定内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发出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

推。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人或招标采购单位的报告审核属实后,应当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良记录,并对其作出一定期限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处罚,且扣罚谈判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组织履约验收

在供应商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有关事项和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其中,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验收委托代理协议的,由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支付采购资金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属预算内资金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购资金属自筹资金的,由单位自行支付。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doc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二)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应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在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

竞争性谈判具体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一、签订委托协议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和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办理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事宜。 属于部门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具备部门采购条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比照本程序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 二、成立谈判小组 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以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外按3∶1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从

中抽取谈判专家。 谈判专家与政府采购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相关谈判专家回避。 三、编制谈判文件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厂达函》、委托协议和相关资料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应该包括谈判须知、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需求、技术要求、谈判顺序确定方法、谈判程序、成交标准等,并载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方法和标准。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小组审核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件,是否有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谈判小组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谈判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代理机构修改谈判文件。 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后在谈判文件上签署确认意见。 四、谈判文件备案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前2个工作日,将经采购人确认的谈判文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时发现谈判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符合政策性、公正性、准确性,或带有明显倾向性、排斥性,以及未能清晰载明评审标准等情况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交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商采购人修改谈判文件后,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文件备案后,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布谈判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内容、日期、地点等,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响应供应商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由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经资格审查,响应供应商中符合资格条件不足3家的,谈判活动停止。采购人调整供应商资格条件或采购需求,提出新的采购方案,代理机构重新组织谈判活动。 代理机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5天。 七、谈判时间变更 代理机构如需变更谈判时间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八、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有通过对诸多实质性事项进行详尽的竞争性谈判,才能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以及“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等诸多疑难问题迎刃 而解,才能帮助采购人优选成交供应商并最终实现采购目标。 在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千万不要受法律条款中“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干扰,否则,就可能因适用法律条款不当而影响竞争性谈判的效果。谈判坚持同一标准一是接

政府采购网上操作流程

附件1 采购流程(附图)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2)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2) 2)已确定采购方式后的流程 (4) 公开招标 (4) 邀请招标 (5) 竞争性谈判 (5) 询价采购 (5) 网上竞价 (6) 单一来源 (6) 协议供货 (6)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图 (7) 询价采购流程图 (7)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图 (7)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7) 协议采购流程图 (7)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信息(下级采购单位和本级采购单位都可以填写) 采购单位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本级采购单位身份登陆系统,若是本级采购单位填写的采购信息,则不经过这个环节) 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 财政部门管理-业务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有三个选项: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任何选项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清单审核) 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财政部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清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会审(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单 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财政部审 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 采购办管理-清单审核(有三个选项:①审核通过;②撤回至采购单位;③撤回至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其中“选择采购类型”有三个选项:集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方式、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委托方式的流程一样,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分散采购自行组织,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单位管理-提交分散采购采购记录 流程结束; ②撤回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清单参照前面的流程 撤回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其中“结算方式”下来列表中有多个选项,每个选项的流程都一样。审核结果选择:①通过;②主任审核,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确定采购方式) ①通过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选择督办人)确定采购 ②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方式 采购办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督办人身份登陆系统)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审核结果中,“驳回”按钮表示将业务驳回到之前的环节重新处理,下面的流程图均表示审核通过后的流向,省去驳回的流程。红色字表示该环节中的选项。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一)谈判前的准备阶段。 在谈判开始前,一般从以下十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1、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接到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或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清单提供保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广泛的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预算分析:主要分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如在采购资金中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所占的比例,预算内资金是否有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是否已落实到位等。凡采购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采购。 (2)需求分析:会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期等采购要求进行论证、分析,通过分析准确掌握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 (3)生产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掌握所需货物的生产企业情况、工程或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情况等,如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数量、规模、经营、分布情况等。 (4)市场分析:主要是分析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等,通过分析应明确当前市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以便为制定相应的谈判策略提供依据。 (5)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对采购项目预算、需求、生产及市场等因素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采购风险,为预防风险的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 (6)成本分析: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采购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购费用,以便使采购成本得到合理控制。 2、确定采购清单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确定采购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对采购项目进行分包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采购对象的品目分包:同一品目归为一包; (2)根据采购对象的数量分包:同一品目的采购对象,如数量较大,为扩大中标面可划分为若干个包。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 目前政府应该进一步桂法竞争性谈判采购行为,提高竞争性谈判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下面整理了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供你阅读参考。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篇1 通常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在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代理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时,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做好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主要包括预算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市场分析、风险分析。二是要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制定项目采购的最终方案,并确定项目采购清单。三是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四是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五是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六是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七是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并向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八是成立由技术专家、采购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九是根据谈判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是邀请有关部门,如监督机关、公证机关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 在谈判准备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二是在谈判小组中,专家名

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在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名单应严格保密。三是谈判小组的组成,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结合专家总体情况确定,并注意专业结构要合理,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要相当。四是谈判文件制作完成后,要以正式公函形式或文件会签形式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在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才算正式制作完成。五是管理机构对如谈判文件还有备案规定,还要将谈判文件送管理机构备案。六是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主要是从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两个方面进行预审,审查的标准主要是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二)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应做好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仪式,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二是在公开报价后,谈判小组要对各谈判方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审阅,以判定谈判方资格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供应商名单。四是谈判小组与各谈判方就技术方案进行谈判,技术谈判结束后,要确定进入下一轮谈判即商务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六是谈判小组与各谈判方分别就商务方案进行谈判,商务谈判结束后,要确定进入最终承诺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七是组织技术、商务方案均符合要求的各谈判方进行最终承诺报价,最终承诺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要对最终承诺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八是经过对最终承诺报价进行综合评审、评断,并汇总出综合评审结果,最后由谈判小组出具最终谈判结果,推荐预成交方。九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谈判结果报告和确定成交的意见,综合审查相关资料,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向成交方签发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通常适用于货物或者服务类项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中对竞争性谈判的描述: 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

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一适用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二基本程序 (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 (2)采购审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竞争性谈判这一采购方式。 (3)编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明确谈判程序与容、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流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

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附带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谈判小组应当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且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这些专家通常都是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或是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士。邀请这样的专家作为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更好地把握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性能标准以及价格,并最终以理想的条件与某一供应商成交。为了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并使他们的意见能够充分的得以体现,其人数必须达到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绝对多数,即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最后,谈判小组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这一规定便于谈判小组在作出有关决议时能够以多数形成表决结果。

采购询价操作程序

翁牛特旗政府采购询价操作程序一、接受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填制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三)要求采购人提供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资料、规格和标准。二、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提前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拟成交的采购项目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三、制定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一)被询价供应商名称,对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要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二)被询价项目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三)提交报价单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的时间、地点。(四)对报价的要求。(五)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和金额。(六)询价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七)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八)验收及付款方式。四、询价通知书的审核和签发询价通知书经采购单位审核无误,由项目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采购中心负责人签发,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纪委监察局备案。五、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六、询价及提交保证金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密封,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同时交纳询价报价保证金。七、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在纪委监察局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询价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整个过程由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声像记录并形成文字纪要,询价小组和与会人员在纪要上签字,并存档备案。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格式

XX市XX初级中学校 教学楼外墙文化浮雕装饰 投标申请书 竞争性谈判 申请人:XX市XX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2013 年 8 月 21日

目录 投标申请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谈判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工程量清单报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授权委托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XXX公司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企业资质复印件(附后)................... 错误!未定义书签。

谈判函 致:XX市XX初级中学校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XX市XX初级中学校教学楼外墙文化浮雕装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踏勘了现场,愿意以:万元,大写:元整的竞争性谈判总价按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的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 3、若我方中选: (1) 我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 (2) 我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 (3)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前,我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完全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中选方法与中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XX市XX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13年8月21日

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图

二、竞争性谈判操作流程图 1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含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采购项目 签订委托协议 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制定(确认)谈判文件 谈 判 编制并提交 响应文件 向设区的盟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自治区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合同履约及验收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申请支付资金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成立谈判小组 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专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 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信 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供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一、接受委托 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 (一)填制工程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 (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要求采购人提供图纸、发改委立项批文等。 (四)成立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施工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中心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与招标公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 三、资格审查

(一)采取资格预审的,采购中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预审后,采购中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二)采取资格后审的,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四、报名登记 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采购中心报名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五、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中心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格式;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5、技术条款;6、设计图纸;7、评标标准和方法;8、投标辅助材料。 六、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采购中心按招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本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发放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现邀请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4、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份。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 响应性文件接收人:(单位名称) 6、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工程概况 3、合格承包商 (1)企业应具备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资质; (3)企业业绩和信誉要求: (4)其它资格条件: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承包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3、承包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包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谈判申请及声明(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以往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其它资信证明等。 2、报价部分,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附件四)。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安排和关键环节控制等内容。 四、报价要求 1、承包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编制单价、合价和总价。 2、报价应是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4、其它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送达的; (2)响应性文件少于指定份数,或未密封的; (3)响应性文件中的谈判申请及声明未加盖承包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5)承包商名称或项目负责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6)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7)经谈判小组认定承包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8)响应性文件中提出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六、谈判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组成的谈判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与承包商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3人以上组成。 3、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当众拆封各承包商的响应性文件,并公布报价等主要内容; (2)谈判小组审阅各承包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承包商分别进行谈判; (4)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承包商作最后报价; (5)最终确定成交承包商。 4、评审标准 本次谈判采用1、□最低价成交法 2、□综合评估法。具体标准如下: 七、合同授予 1、发包人向成交承包商发出承包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竞争性谈判招标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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