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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

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

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

(一)人员质量目标

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

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

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

(一)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

(一)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概算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是本管理办法配套组成,并具体指导编审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征地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方法及相关取费标准,提高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建设部“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4号)及“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16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程概算管理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及管理。

三、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主要文件。概算要完整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幅度范围之内。

四、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以上单位参与编制概算书时,由总体单位统一概算文件的归总并对全部概算文件的编制质量负责,其他单位负责各自承担部分概算文件的编制质量。

五、概算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规范。

第二章概算文件编制方法

第一节概算文件的组成

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和概算表格、立项批文及相关初步设计图纸等资料组成。

一、封面、扉页及目录

1、封面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篇册分册名称、编制单位及日期。

2、扉页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设计阶段、篇册分册名称、各级相关人员签名(含执业专用章)、编制单位及其印章、日期。

3、目录按概算表格的表号顺序编排。

封面、扉页及目录格式详见附件1。

二、编制说明

概算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写出编制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应叙述的内容有:

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编制范围、概算单元划分及编制单位、主要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特殊工艺说明等内容。

2、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①工程量计算所依据的设计图纸;②定额、补充定额的采用情况;③工料机设备单价取定的依据或来源,属厂家询价的要求附盖有厂家印章的报价单,属网上询价的要求打印相应资料;④取费标准的采用情况。

3、概算成果:①概算金额;②技术经济指标。

4、其它说明(如有):①与概算有关的委托书、协议书、会议纪要主要内容;②编制中存在的问题;③其它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里反映的事项和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编制说明格式详见附件1。

三、概算表格

市征地办工程建设概算文件采用统一的表格,格式详见附件2。

1、概算表

1-01表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1-02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1-03表单位工程概算表

1-04表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价格汇总表

2、计价表

2-01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02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2-03表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

3、分析表

3-01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02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根据工程建设概算管理的需要可以增加的其它必要表格。

四、相关图纸资料

初步设计图纸、立项批文等相关资料。

第二节概算文件的编制层次

为充分体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特点,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顺序逐步分解完成。

设计概算文件分为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三种。

总概算书由承担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单位负责编制。只承担单项工程设计而不承担总体设计的单位,只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设计项目若为一个独立单项工程,则总概算书与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可合并编制,只需提交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

单位工程概算书是计算一个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即单项工程)中每个专业工程所需工程费用的文件,不需计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

第三节概算费用组成和概算项目

一、概算费用组成

概算费用按投资构成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五个部分。

1、工程费用按单位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其他特种专业工程等四个专业。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费用名称详见《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项目表》(附件3),根据概算编制的需要可增加子分部工程。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建设用地费、前期相关工作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引进技术及进口设备其它费、勘察设计费、检验检测费、技术督

导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费、招标代理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合同相关工作费用、工程保险费以及其它费用等。其具体组成详见附件3。

3、基本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事先预留的费用。主要指设计变更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

4、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采用贷款方式筹集的建设资金建设期的贷款利息。

5、铺底流动资金是指为保证新建的工程项目投产初期正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有关费用,需要时按流动资金的30%计列。

二、概算项目开列

市征地办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项目开列详见附件3。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三、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图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是推进医疗、科研、教学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医院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省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创建期一般为三年,验收通过后,实行动态目标管理,每二年为一个周期。医院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对重点学科建设的考核指标和要求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护理科室。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重点学科创建单位和授牌单位均纳入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指导思想:为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需要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多层次的需求,引入重点学科建设的竞争机制,以重点学科带动医院全面发展。 第五条目标:把我院建设成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高水平专科妇幼保健院。

第六条重点学科建设的任务 1、医院将按照市级、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结合医学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省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3、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科研平台,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 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5、重点建设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重点学科设置、申报与评定 第七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学术带头人的确定,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资金、人员、设备、课题研究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的落实,协调各部门在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关系。 第八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由科教科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制订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组织申报、评审、考核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巩固和发展医院已有重点学科优势,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市、省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概算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投资项目概算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投资预算,有效控制投资规模,提高资金综合效益,依据《*********投资管理程序》和《******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项目,是指工程建设类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初步设计由公司、省公司或国家局审批的投资项目。 第四条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包括概算编制、审核、审查、批复、执行、控制和调整等环节。第五条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概算管理,履行概算审批手续,实现概算管理全覆盖。项目概算未经批准的投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招标和开工建设。 第二章概算编制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和投资估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进行限额设计。概算编制单位应当使概算与初步设计保持一致,根据初步设计的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概算的调整并控制在投资估算限额内。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现行概算的计价依据、标准、方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全面、客观地编制项目概算,使其完整地反映设计范围内,从项目筹建开始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项目概算应当按以下要求编制: (一)建设内容、规模符合立项批复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采用的编制依据,如使用的概算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符合现行概算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其他费,应按国家、省市现行政策规定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编制,对实际将发生但暂时无政策文件依据的各项费用,在征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部门意见后,以暂定标准或金额列入项目概算费用。 (三)项目的建设标准,主要材料、设备的定价应符合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并与建设项目性质和项目建设定位相适应;主要造价指标不得超出行业控制指标。 (四)工程实施中的各项措施性费用,应符合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节约工程投资; (五)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扉页)、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表、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概算、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概算文件应完整清晰,符合概算编制深度要求; (六)概算编制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八条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概算的初审工作,确保概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概算编制单位应该根据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的初审意见,及时进行概算的修改和完善。 第九条审计部应加强对概算编制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概算审核与报批 第十条项目概算经初审后,送审计派驻办组织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按工程审计管理制度报请审查。审查通过后原项目审批单位下发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审计派驻办根据行业工程审计管理制度委托具备概算审查能力的符合相应资质要求且无利害关系的的造价咨询单位对概算进行审核并出具概算审核报告。 第十二条审计派驻办根据省公司工程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确定造价咨询机构。

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审核报告模板

[项目名称]/[工程名称] 概算/预算/结算审核报告 [送审单位]: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审核人员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下发的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及国家和本省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概算/预算/结算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此项目的资料,结合市场价格信息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的工程量、定额组价、材料价格和取费依据等实施了必要的审核。委托事项已完成,现将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工程地址],为[结构类型]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内容描述)。该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施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审核范围 本次审核范围是贵公司提供的(项目及报价书的全称)的全部内容。

三、审核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五)其他相关资料。 四、审核结果 该工程送审金额[送审工程造价]元,经审核审定金额[审定工程造价]元,工程增减金额[工程增减金额]元,审(增)减比例[审增减比例(%)]%(详见审核报告附件)。 五、说明事项 (一)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资料提供方负责; (二)工程量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施工或竣工)图纸核定; (三)本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结果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 确认,其中部分有争议的事项已经解决; (四)审核咨询建议: 六、附件 (一)审核事项说明 (二)工程造价概算/预算/结算审定表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1.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主要指国家、河北省以及学校批准拨付的以项目形式 用于学科建设项目经费。 2.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执行先预算后开支,即根据专项经费额度和学科 建设需求,提前上报开支预算,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支。 3.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学科梯队、 校内外实验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活动。 4.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开支预算科目16项 印刷费(版面费、打印费、出版费、专利费)、邮电费、交通费(其他交通费和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临时用工和专家酬金)、委托业务费(测试加工费和其他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办公费(限制)、办公设备(限制) 学科公共建设预算科目除上述16项外,另包括: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建筑物构建7项。 5.学科建设活动包含的财务开支预算科目 ⑴教学与人才培养: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⑵科学研究: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 务费、专用设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⑶学科梯队建设: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出国费、培

训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⑷校内外基地建设:交通费(其他交通费和燃料动力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临时用工和专家酬金)、委托业务费(测试加工费和其他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房屋建筑物构建。 ⑸学术交流: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会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特殊说明 ⑴办公费、办公设备两项为限制使用。 ⑵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须列入开支预算,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方可支出。 河北农业大学学科学位办 2014年5月5日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是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更好地形成专科优势,促进重点学科更快、更好的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重点学科建设内容: 1、围绕专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科研工作,提高专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专科梯队建设,专科后备人员培养及专科相关人才培养,专科相关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学术建设,扩大知名度,提高专科在本专业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学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科教科协调指导重点专科建设有关的问题。 2、各重点专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定专科三年、五年发展规划, 3、确定专科建设目标;科主任负责重点专科的经费使用及科研活动。3、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在建设周期内应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年度规划、有计划的实施专科建设,年终进行考核。 4、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向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积极举办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科学的发展。 5、医院专门设立重点专科建设经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每建设周期5-10万,用于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的启动。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一、开展科学研究 1、科研课题的申请立项、成果鉴定及申请奖励规定 按照国家、省、市科技计划、成果鉴定及奖励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进行科研课题的立项申请、鉴定、请奖工作。 ⑴、申请科研课题立项: 按照医院安排的时间,课题组必须有相关的课题检索资料,并写出开题报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课题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列出详细的实施计划及经费概算,报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核后决定报省或市科技计划,按要求填写科技计划申请表,由医院统一上报科技主管部门。 ⑵、课题的实施 根据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项目文件,由列入计划立项负责人与医院签订科研合同书,科教信息科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及科教信息科汇报课题进展情况,以保证研究的正常进行。 ⑶、科技成果的鉴定及申请奖励 按课题计划进度要求,课题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鉴定。按成果鉴定要求,由课题组将本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整理成完整的技术材料交科教信息科,由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向有关部门申请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第七条.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 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规定。 第九条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十条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第二节设计概算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概算编制分工如下: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中心下属分中心(下称“分中心”)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包括所管辖范围内的商业地产项目),“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议标工程设计概算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原则上由各分中心独立完成,对无法安排自行编制的工程,经分中心总监、中心业务管线总审批后,可将项目外委给中心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第十三条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根据管

估算、概算、预算、决算、结算的区别

问:什么是工程概算?概算与预算有何区别? 答:1、概算: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 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两种。 2、工程预算: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拟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有关基础资料计算出来的该项工程预算价格(预算造价)。 预算又有施工图设计预算和施工预算之分。 基本建设工程预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预算的总称。 工程建设预算泛指概算和预算两大类,或称工程建设预算是概算与预算的总称。 3、概算和预算大致有如下区别:(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和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审批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着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预算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3)编制内容不同,概算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如总概算要考虑从筹

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如勘察、征地、生产职工培训费用等)。 附:一般情况下,结算是决算的组成部分,是决算的基础。决算不能超过预算,预算不能超过概算,概算不能超过估算。 工程建设流程如下: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 -->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造价)—>招投标阶段(合同价)--> 合同实施阶段(结算价)--> 竣工验收阶段(实际造价(决算价))投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投资有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等不同称呼,这些“算” 的依据和作用不同,其准确性也“渐进明细”,一个比一个更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投资。 估算也叫投资估算,发生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的依据是项目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对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含建安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和建设期利息(如果有贷款)进行计算,用于计算项目投资规模和融资方案选择,供项目投资决策部门参考;估算时要注意准确而全面地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这部分费用地区性和政策性较强。 概算也叫设计概算,发生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概算需要具备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对项目建设费用计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要注意不能漏项、缺项或重复计算,标准要符合定额或规范。

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为加强我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学科建设经费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经费使用办法》)是《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的一个实施细则。当本经费使用办法与《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不一致时,以《湖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条本重点学科经费的使用以学科建设目标为依据,资助对象包括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研究生和外聘专家学者。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本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来自学校重点学科专项经费和我院配套经费。 第五条本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由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和学科负责人负责,经院财务负责人签字,报学校重点学科管理部门审批。 第六条大额费用(超过5000元)的支出由重点学科指导小组讨论决定,经院财务负责人签字,报学校重点学科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重点学科指导小组由院长、分管科研的副院长、重点学科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等组成,日常管理由院科研秘书负责。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八条本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学科条件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学科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信息化设备。 2.学科梯队建设: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骨干所需要的进修、培训经

费。 3.科学研究:主要用于设立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入本学科进行高水平研究的开放经费,也可适当用于学科主要成员出版学术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所需要的经费补贴。 4.学术交流:主要用于本重点学科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举办或参加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 第九条本重点学科经费使用比例为:用于基础设施条件建设的经费不少于总经费的70%,用于学科梯队建设和学术交流的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用于科研日常业务的经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 第十条使用本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所产生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以及购置的仪器设备,需统一注明“湖南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资助”,英文注明为“Supported by the Construct Program of the Key Discipline in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十一条仪器设备的购置应体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需购置,合理使用,院内共享”的原则,由购置者提交可行性论证材料,实验室主任把关。所购置的仪器设备由院实验室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项目资助排名位列前两名的,被SCI (包括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并且与本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相一致者,可酌情予以资助。 第十三条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项目资助排名位列前两名的,并且与本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一致的学术著作可给予适当资助。 第十四条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项目资助排名位列前两名的,与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一致的专业教材可给予适当资助。 第十五条在目前条件下,对参加学术会议的资助仅限于境内。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被邀请作大会发言的以及由学科组指派参加学术会议的学科人员可给予资助,但学院每位老师在重点学科建设期内可得到的用于学术交流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 第十六条聘请专家来校讲学原则上实行“谁邀请谁买单”。对于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对我院学科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专家学者,本重点学科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第十七条重点图书资料的购置应由学科各方向负责人把关。所购置的图书交院资料室统一管理,并注明“湖南师范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第十八条本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购买交通工具或大型通用设

浙江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重点学科代表高校的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和科研水平。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是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和实际问题的主要力量。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 巩固与发展已有重点学科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临床学科的优势,加强生命科学中前沿学科的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争取更多的学科跻身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行列或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的水平。 二、重点学科的主要任务 学科自身建设要办出特色,强调学科交叉协作,带动相邻学科的发展,逐步形成学科群体优势,提高我校总体学术水平。 (一)科学研究:力争多渠道承担国家和省级的重大科研项目,解决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人才培养:抓好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尤其要培养我省和国家中医药事业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和利用学科优势,为医药保健事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实验室的建设: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科技部、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或全国性行业主管重点实验室等。三、重点学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国家重点学科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条件执行。 (二)申请省部级、厅局级重点学科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条件执行。 (三)申请校级重点学科,按照下列条件进行。 1.原则上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的学科内择优选择。 2.具有一定优势、特色和发展潜力,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3.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学术带头人,以及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合理的学术梯队。 4.已承担省部级项目,有较好的实验设备和教学科研设施。 四、重点学科的申请与确定 (一)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重点学科按上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二)校级重点学科申报 根据学校申报重点学科的通知要求,填写《重点学科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上报科研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择优推荐,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 五、重点学科的日常工作管理 (一)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各重点学科必须制定明确的学科建设规划,提出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科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发展目标,以及年度实施计划。 (二)各级重点学科申请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应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下年度经费时,必须通过重点学科上年度检查。 (三)学科年报表的填报。各级重点学科必须认真填报学科年度报表。(四)各学科因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需对经费使用方向进行相应调整时,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五)重点学科设立二级管理。 1.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以及各学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工程概算和预算有什么区别

工程概算和预算有什么区别 建筑预算包括概算和预算两类,是概算和预算的总称。概算与预算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编制单位不同:概算由设计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编制,而设计、施工、造价咨询三单位都可编制预算。 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参照概算定额而来,而预算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参考预算定额得出。 3、精确程度不同:概算的概括性大,精密度不高,与实际偏差5%-10%,而预算较详细,精确度高,与实际偏差3%-5%。 4、所起作用不同:概算是确定和控制项目投资额的依据,是优选设计方案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招标和总发包的依据;预算是确定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银行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1、概算---是指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综合扩大的分部分项定额,用于在初步设计的深度条件下,编制设计概算书,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评定投资效果和优选设计方案,对于实行招标承包的工程,还可以作为编制标底的基础。 2、预算---是根据预算定额编制的,施工图是预算的依据。预算书用途是最广的。 3、结算书和决算书是一回事,都是甲方或业主出具的结算资料,施工单位是要签字的。 1.工程概算是根据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而定的(投资方向); 2.施工图预算是出图后计算的(招投标可用); 3.施工预算只是单位内部一个预算(施工单位控制方面) 4.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的一个结算(完工的结算) 5.竣工决算就是甲方之间最终审定的造价.(最终价款) 工程建设预算泛指概算和预算两大类,工程建设预算是概算与预算的总称。 概算和预算大致有如下区别: (1)所起的作用不同,概算编制在初步设计阶段,并作为向国家和地区报批投资的文件,经审批后用以编制固定资产计划,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预算编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它起着建筑产品价格的作用,是工程价款的标底。 (2)编制依据不同,概算依据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进行编制,其内容项目经扩大而简化,概括性大,预算则依据预算定额和综合预算定额进行编制,其项目较详细,较重要。 (3)编制内容不同,概算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如总概算要考虑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一般不编制总预算,只编制单位工程预算和综合预算书,它不包括准备阶段的费用(如勘察、征地、生产职工培训费用等)。

学院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及办法

2009年-2010年学院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及措施 一、建设目标及规划 1、总体目标 以计算机应用技术重点建设学科团队为依托,整合各个学术团队的研 究特色,发挥各研究方向的研究专长,本着“学科交融,相互促进”的原则, 力争在建设期内在学科建设方面达到如下目标: (1)建设年度内力争使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博士点列入甘肃省学 位点建设规划,为获得该学科的博士点奠定基础。 (2)加大力度建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一级学 科硕士点,保持该硕士点在甘肃省内的领先地位。 2、取得标志性成果 (1)围绕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0篇, SCI 、EI 、ISTP 索引论文50篇; (2)国家级资助的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批准1-2项; (3)企业资助的重大联合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资助经费在100万元 以上的项目),获得企业资助的重大联合攻关项目1-2项; (4)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2项。 3、学位点规划及研究方向 (1)学位点建设规划 序号 规划类别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规划增列年度 1 二级博士点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08年 2 二级博士点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2008年 3 二级硕士点 070120 信息计算科学 2008年 4 一级博士点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0年 5 二级博士点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010年 (2)研究方向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

①智能信息处理技术主要研究领域: 生物信息处理与分析、图像理解与识别、多媒体信息处理、信息检测与估计、智能信息处理、机器视觉信息获取与处理、人工智能应用 ②计算理论主要研究领域: 算法及其复杂性、机器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数据库理论与系统、软件理论与软件方法学、理论计算机科学 ③信息系统集成及应用主要研究领域: 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的理论与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并行与分布式软件、知识发现与知识工程、智能交通系统 ④图形图像及模式识别主要研究领域: 计算机图形学、计算机图像与视频处理、图像处理、多媒体与虚拟现实技术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技术、模式识别理论及应用 ⑤网络与信息安全主要研究领域: 现代密码学理论、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和信息检索、通信网络与通信系统安全 ⑥分布式计算主要研究领域: 高性能计算、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 ⑦通信与信息处理主要研究领域: 信息系统建模与仿真、计算机通信理论与系统、无线通信理论与技术、传感器网络信息融合与处理、数字通信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引导研究方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设置是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的,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973计划项目及课题的设置是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的。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是以《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设置的,要争取项目,首先要了解国家、省科技发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1)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下称市征地办)工程建设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的管理,保障市征地办的合法权益及项目的稳健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征地办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负责实施,市征地办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第二章概、预算编审管理 第四条时效管理目标 概算编制单位应根据合同管理部完成时间的要求,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进度计划等。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向合同管理部汇报进度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审核单位按合同管理部总体时间要求,制定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按时完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目标 (一)人员质量目标 在组建人员架构方面,编制及审核单位应优先选用业务骨干,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二)成果质量目标 编制单位应采用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杜绝严重错、漏项目的发生,确保编制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六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概、预算有异议时候,应

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编审管理 第八条质量和进度目标 (一)编制单位应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审核单位应认真负责审核结算,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二)编审单位均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第九条人员管理目标 (一)编审单位均应建立逐项审核与多层级复核制度,保证结算成果的准确性。 (二)编审单位均应优先选用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参与编审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达到项目要求目标。 第十条服务管理目标 服务单位要端正服务态度,积极配合、及时跟踪财政评审工作,当相关部门对结算有异议时候,应及时回应并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目标奖惩 编审单位管理目标考核奖惩依照各自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概算管理实施细则》、《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结算管理实施细则》是本管理办法配套组成,并具体指导编审工作。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征地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科建设经费开支范围:

鞍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我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战略目标,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增加经费使用透明度,保证重点学科健康、稳定发展,现根据《鞍山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管理办法》(鞍师院发〔2005〕37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来源 ㈠、辽宁省下达给我校的省级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㈡、学校拨给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特色学科、一般建设学科、院系共建学科的专项经费。 ㈢、学校拨给学科建设的绩效配比经费(仅用于第四条第七项)。 ㈣、校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扶植学科、特色学科、一般建设学科、院系共建学科各学科自筹资金。 第三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原则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专款专用"的原则,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独立核算。 第二章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 第四条各建设学科按年度制定阶段建设目标和经费使用计划,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比例 ㈠、小型仪器设备:购买学科所必需补充、更新和发展需要的小型设备、实验工具、实验耗材、试剂等,理科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20%,文科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10%。 ㈡、图书资料、期刊订阅:购买学科所必需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料等,理科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10%,文科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20%。 ㈢、学术交流:1、学科组成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的差旅费以及相关的费用。2、专家来校讲学的差旅费、讲学费。3、举办或承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的费用。4、学科组成员的非学历进修、访学。学术交流经费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20%。 ㈣、科学研究:1、市级以上科研立项的申报、启动费。2、科研成果发表、科研成果鉴定费。3、出版专著、教材的经费。4、学科组成员资料打印、复印等的费用。出版专著、教材费用从学校出版基金专款中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从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科学研究经费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42%。 ㈤、预备费:支付学科建设过程不可预见项目的费用(招待费不得超过2%),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5%;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在学科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一般不超过专项经费的3%。 ㈥、学科建设绩效配比经费:学科建设绩效配比经费按《鞍山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经费配比暂行办法》(鞍师院发〔2004〕64号)执行。 第六条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责任教授负责制,经费由学科责任教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并在与学科组全体成员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学校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重点项目要保证资金的重点投入。 第七条三年学科建设期满且完成学科建设任务指标的学科,专项经费若有结余,原则上转入下一轮学科建设经费统一使用,未完成学科建设任务指标的学科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对于取得突出业绩的学科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预算、下拨及决算

《苏州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对我校构建国家和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增强江苏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条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努力建成若干总体水平处于国内同类学科最前列、部分达到国际水平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一批总体水平处于行业或省内同类学科前列、部分达到国内领先的部省重点学科,同时积极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提升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能力,力争实现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大突破,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我校的重点学科分为国家重点学科、部省重点学科(含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校级重点学科三个层次。 二、重点学科的建设 第五条各级重点学科应根据《苏州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加强科研支撑作用,加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强学科基地和优质资源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措施。 第六条各级重点学科应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加强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合作。 第七条对于立项建设的各级重点学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与其订立相应的《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研究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方面。 第八条学校根据《任务书》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并在人、财、物、环境条件等方面切实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保各级重点学科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九条《任务书》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执行。《任务书》在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一般不作大的调整,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须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重点学科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建本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有关院(部)或单位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3、聘任各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落实有关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需要。

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试行)

精品 Q/FJG 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 (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工程概(预)算的编制 (2) 5 工程概(预)算的审批 (4) 6 工程造价控制 (5) 7 工程概预算管理职责和考核 (7) 8 附则 (9)

前言 为了规范我省输变电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理使用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发与执行,省公司将在适当时期,总结执行情况,对本规定作修改。 本规定由省公司工程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定由省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省公司工程部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宏衍、蔡敬东、蔡信回、林冶、翁永模 本规定批准人:许新生

电力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出资建设的35~500千伏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输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其他业主委托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编制办法》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项目及费用性质划分办法》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 3 总则 3.1 为了规范我省输变电工程概预算及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合理使用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3.2 本规定所称工程概(预)算是指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企业对工程建设最高定价。至于工程结算和招投标活动中标底价、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不在本规定管理范围。 3.3 本规定所称工程造价控制仅指通过工程概(预)算管理和控制措施来控制工程造价,不涉及设备选型、方案优化和工程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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