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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类网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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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类问答

问:我弟弟上个月在带女朋友骑摩托车被一部商务车撞了,造成两人都住院治疗,我弟住院费花了6000元左右,他女朋友花了500元左右,出院后我弟弟还要在家调养一个多月才能再工作.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现正处于调解阶段,对方的车子有全保,现在只同意赔偿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及护理费\伙食费.外加1000精神损失费及营养费(两个人的),我们觉得太低了

解答:如果伤者没有导致残疾,那么对方调解提出的赔偿范围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就是赔偿额度的问题。另外,在出院后,医生证明的休息期间,应当支付误工工资。

问:事发经过:我的亲戚和他的同伴一起受雇与一个私人车主(个体),为他开车.两人是轮流开的,一人开时另外一人休息.当晚轮到我的亲戚休息时他们的车追了别人的尾,事故鉴定还没出来.可是我的亲戚当场死亡,是被底座生生夹死.他有一对愈70的父母,女儿9岁,儿子4岁,妻子是家庭主妇.一家都是农村户口.他本人只有34岁.我们合理的赔偿有那些?

解答:赔偿范围主要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

问:事发经过:本人同学的姐夫与别人合乘一辆摩的,被并行而来的货车撞到,并从受害人身上压过。想请问律师如果货车司机不肯培偿,该采取什么方法呢。现在受害人已去世,家中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另一个两个月,还有两位老人。

解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请交警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事故当事人可以对损害可以协商。如果侵害方不肯赔偿,死者的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问:事发经过:小孩闯红灯,司机刹车不及撞上,抢救无效死亡。现对方告上法院,要求索赔40多万。司机又无过错,虽然新交规出台,要保护弱势群体,对方要求也太高了

解答:交通事故中,行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具体应当赔偿多少,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对方的家庭情况确定。

问:事发经过:某日晚6、7点,受害者当晚吃完饭后,四人一起横穿国道回公司,事故路段是下坡路(在出事地点一里以内并未见斑马线),国道的一侧是公司,一侧是小村庄,四人走到路中时,恰巧对面有车,他们就在国道上的双黄色线上候车,在超车道上一辆货车车速行驶较慢,后面一辆车便从货车的左侧超速(压着双黄线侧超车),当皮卡车探出头看清前面的行人时已经撞伤了三人,此时肇事司机下意识的往另一侧(与行使方向相反)急速拐弯,最后撞上受害者,把路边的防护栏撞断,冲入池塘,肇事司机受伤,而受害者在送医过程中身亡。目前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肇事方日前只是给了几千元的抢救费开出受害者的死亡证明,其他的医疗费等都没给。昨日肇事方派人与受害者家属协商,同意下付给受害者亲属补偿其误工费、来事故地包车费、差旅费,丧葬费等,并派一辆车护送受害者的骨灰到家,共计大约几万元,并声称此为法律认定责任外的赔偿,付款地点在事故发生地所辖的交警部门。在此过程中,有以下地方需请教:1,目前根据现场看,责任认定可能产生的结果是怎么样,肇事方是否会有刑事责任?2,按此责任以的赔偿标准,受害者家属应该有多少赔偿?如果肇事方与受害者协商赔偿,是否肇事方就可以逃避刑事责任?3,在责任认定书未确认之前,肇事方是否应该先付些医疗费和差旅费等,应该通过何种渠道索取?4,肇事方目前给的几万元是否可以拿,会不会这些就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如果拿了,肇事方是否可以以次为借口不再赔偿,会不会真的不属于法律赔偿以外。5,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是否可以不上法院,如果协商不成上诉,此案件应该提出何种诉讼?因为受害者家属都是外地人,是否有必要一直留在这里跟踪此事。6,还有什么方法解决此事最好?

解答: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肇事人积极主动赔偿,应当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肇事人是否应当在肇事后马上垫付差旅等费用,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一般交警在事故发生后,都会要求司机先拿出部分钱来安葬死者。如果司机愿意先交付部分赔款,双方应当在书面协议上注明是什么钱。这不应当影响以后的索赔。至于最后应当赔偿多少,需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如果在短时间内,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索赔。委托律师之后,由律师代理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家属不必留在事故地。本案存在两种情况,即:1、如果司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双方就赔偿自行协议不成,到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对方不够成犯罪,双方自行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问:您好!请问交通是否有此规定:死亡时间超过7日以上就不属于同起事故?因为此事故的第二人是在二个月后不治而死.这是在交警处听取的.

解答:是否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看损害结果与交通事故有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你所讲的不是一起事故是不准确的,应当说是第二个人是否算这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死亡的。至于这个人是否是这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死亡的,应当由相关鉴定机构作出结论。

问:车主有第三方保险,但在伤者治疗期间拒付医药费,而且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方面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是否必须在15天内提起复议或上诉?可否等病人出院时一便就赔偿问题提起上诉?)就车主拒付药费,是现在上诉好,还是由伤者家属代为支付治疗费用,等最后一便提出索赔?如果要上诉,都有哪些步骤?如果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的证据之一,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该责任认定书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法院不予采信该认定书。新的《道路安全法》取消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在15天内申请重新认定的规定,所以,你无法就认定书单独起诉或复议。肇事人拒付医疗费,你可以先起诉医疗费,也可以先治疗,等治疗终结后再起诉。但是,你一定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年之内起诉,否则会发生超过诉讼时效死亡风险。

问:我开小车与对方(开三轮电瓶车醉酒驾车)在路上不慎相撞,造成对方右大腿粉碎性骨折,经交警认定为同等责认。现在对方已化去医药费4万多元(基本是我交的),人已出院,但对方就是不肯结案,法院发去传票也不回,怎么办?如果他不来结案,他的误工费是否要算到结案为止(可能有一点伤残)?另:听说我要赔给对方全部损失的80%,而保险公司只赔全部损失的50%,是这样吗?

解答: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误工工资的计算时间应当以对方受伤治疗和康复实际造成的误工损失来计算。并不是要计到案件结案之日止。对方应当对其误工损失提供证据。对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依法应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c3572334.html,/

车辆伤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车辆伤害,保护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应 对车辆伤害、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 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八冶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建设公司内部及周边地区发生的涉及公司内部车辆及人 员的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 务。 1.4.2 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1.4.3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2 组织体系 新疆建设分公司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由项目部工作人员组成。 3 应急响应 3.1 车辆伤害,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到达事故现场后,指挥员立即指挥封闭保护现场, 疏散围观人员及引导其他车辆安全通行,并立即拨打“122” 报警。 3. 2 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及时抢救,首先查看伤亡情况,救助尚 未脱险人员。并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部门救援。 3.3 实施救护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现场原貌。对挪动的伤员要做出标识。 3.4 对紧急抢救的受伤人员要及时拦截过往车辆请求援助,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5 现场指挥员要指挥疏导交通,预防发生交通阻塞,同时控制肇事人员,待公安交通民警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事故情况,配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 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及演练过程中发现存在的 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Criteria of treatment time for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s 2013-10-11发布201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广友、侯心一、范利华、夏文涛、程亦斌、邱忠、周顺福、宋桂香、喻彦、刘瑞珏、杨小萍、汪忠军。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治愈、临床稳定、治疗终结的时间。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的鉴定,也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A/T 52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临床治愈 clinical cur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消失。 3.2 临床稳定 clinical stable condition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症状和体征基本稳定。 3.3 治疗终结 end of treatment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3.4 治疗终结时间 treatment time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所需要的时间。 4一般规定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 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 (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②一次重伤1至2人。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死亡1至2人。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事

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5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

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分类 全国统一标准分类

交通事故分类全国统一标准分类 交通事故分类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车辆)不足1000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至6万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考核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罚当事人200-1000元;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罚当事人100-500元。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罚当事人1000-2000元;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罚当事人200-500元。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罚当事人2000-10000元,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负同等责任以下的罚当事人2000-5000元,给予待岗6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 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并产生事故赔偿的,驾驶员承担事故赔偿金的3%-5%。 专职驾驶员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私自出车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私自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负担全部经济损失并给予待岗3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此外,负全部责任的给予当事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的处罚,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当事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处罚,负同等责任的给予当事人10%处罚,负次要责任的给予当事人8%处罚,无责任的给予当事人5%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处罚。 严禁酒后驾车。因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给予待岗3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罚。 严禁超速行驶。车辆要严格按照道路限速交通标识行驶,在无限速的国道行驶时9座以上车辆速度最高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在无限速的国道行驶时9座以下车辆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一经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每次罚驾驶员100元。因超速被罚款的,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严禁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因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等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负,同时按《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才出责任书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才出责任书 根据有关规定,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一般是从现场调查之日起的1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交通事故出现了逃逸的情况,那么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10日之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行。当然,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需要在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之后的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才出责任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条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

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为了便于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我们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分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1.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 (1) 机动车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为强者。 (2)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两者比较非机动车为强者。 (3) 行人事故:是指行人—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按根据损害后果的程度分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将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机动车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分类中的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价。直接损失不包括现场抢救、抢险及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

人伤理赔程序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 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车辆定损后修理结束方能处理 人伤。 4、询问客户伤者是否治疗结束,治疗结束方能理赔。 5、询问客户是否为被保险人本人,若为代理,需提供相关的授权。 三、填单证 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索赔申请书,赔款通知书,注意代理理赔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打印代抄单 核查保单,打印报案记录代抄单、车辆损失确认单,同时让客户自己算清各种费用数额。 五、收件 (一)被保险人提供 1、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摊,特别注意车损的理算。 2、索赔申请书,客户没有填写的,让客户自己填好,需要盖章的让客户回公 司对“被保险人”处盖章,同时要客户填写赔款通知书四联单。 3、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肇事者与 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 4、驾驶员的驾驶证正副本(注意A、B照需体检回执),行驶证正副本(注 意审核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营运车辆的营运证,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证。 6、人调协议

7、赔偿凭证或者收条 8、本车车损发票(注意保险险种和责任划分) 9、拖停费发票(本车需证明必须拖车) 10、肇事者本人受伤的,病历,医疗发票,报告单,住院清单。 (二)伤者提供 1、病历 2、医疗发票 3、住院清单 4、出院小结 5、拍片子报告单 6、护理证明(医嘱和护工证明或者亲属的误工证明) 7、误工证明(医嘱和病假条,扣减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8、交通费发票 六、核查 1、医疗费审核(取暖费,陪护床,挂号费,材料费扣除,床位费不超于35元,放射费扣减20%,医保范围外的药品扣除) 2、误工费:严格审核受害人户口,及工作证明,扣减证明 3、护理费:住院期间40元/天,出院以后25元/天。软组织挫伤无需护理,其他骨折情形参照三期标准和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护理期限。(重点审查护理证明:雇佣护工的,提供护工证明,按南京市护工标准赔偿;家属护理的,需提供家属的误工证明,按照护工标准赔偿,护理人员不能超过2人。) 4、营养费:软组织挫伤无营养费。骨折以上病情,住院期间营养费10元/天。 5、住院伙补:住院清单的伙食补助要从医疗费中扣除,按照18元/天赔偿。 6、伤残鉴定报告(鉴定费用不予承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承担,伤残鉴定重点审查行为能力,参照客观标准非主观标准) 7、住宿费(死亡案件才有住宿费,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交通费:严格审核看病时间相对应,严格审核是否有出租车连号情形。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处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实务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会出现以下几个时间节点,事故发生日、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终结之日。下面就逐一介绍。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 日内;一般事故15 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 日、15 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

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受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也可以开始起算。 3、治疗终结之日。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出现都是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一种体现,诉讼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计算。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以上几个时间节点,实务中一般以最后出现的时间节点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最终时间。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交通事故的种类(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26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的种类(正式版)

交通事故的种类(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交通事故分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 财产损失机动车辆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事故不 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 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超过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 重伤3~10人;或者财产损失3~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同时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同时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车辆肇事后,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车辆和物资,并迅速报告当地交通机关或交通警察,主动地、实事求是地向办案人员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驾驶员还应设法通知单位领导,并向保险公司申办事故报案手续。当发生各种困难时,除了依靠当地公安机关帮助解决外,还可设法与本系统在当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系统有关部门应给予积级支持和帮助。

车祸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材料有哪些

车祸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材料有哪些? 车祸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技巧?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110,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你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并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的分类 对交通事故进行分类,目的在于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与处理;便于确定交通事故处理标准、进行案卷管理与事故统计工作,对研究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制定针对性的、有效的预防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工作中,依据交通事故分析研究的角度和方法不同,分类也有不同。通常,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如下几种方法: 一、按交通事故损害后果分类 根据公安部1991年《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或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 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 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 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 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

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分类中的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物品等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其中,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中的死亡,是指因交通事故致伤而当场死亡或者受伤后7天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重伤,主要是指下列情况: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损毁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具体重伤的确定按《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 轻伤指表皮挫裂、皮下溢血、轻度脑震荡等情况,具体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执行。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的数额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按交通事故责任分类 在统计工作中,根据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涉及的车辆种类和人员,常将交通事故分为四类。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

交通事故致一般伤害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致人一般伤害赔偿协议 甲方(肇事人): 乙方(受害人):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制作。未尽条款请咨询“律云”在线法律服务。 二、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协议必须由双方亲自签名捺印,若为法人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因交通事故赔偿涉及人身、财产,双方应注意赔偿项目、标准及履行的约定,做好风险防范。 五、本协议适用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一般性伤害赔偿事宜,内容不可能穷尽所有,具体内容以当事人协商为主。 六、一些具体涉及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事项,可根据双方的协商以附件形式呈现。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肇事人): (个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号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方式: 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 乙方(受害人): (个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职业: 住址: 身份证号号码:联系方式: 【律师提示】:1、签署合同过程中,应认真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及地址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 2、如果为法人一定要仔细核对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不能单凭名片或者其他简单的片面介绍而冒然相信。 3、双方保证提供地址为真实、准确的,若有变更要及时通知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按照甲方提供地址无法送达,视为甲方已收到。 (简要叙述案情)年月日时分许,甲方驾

驶沿路由向行至处,与驾驶________正常行驶的乙方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此处需详述医院诊断的具体伤情)受伤。年月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该事故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此处填写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双方责任) 现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友爱的精神就本次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事宜,在平等、自愿、合法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赔偿乙方的下列损失共计元。 1、医疗费元;(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元;(计算方式为乙方受伤前收入×因伤无法工作的时间;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元;(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如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元;(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50元/天×住院天数) 6、必要的营养费元;(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直接财产损失元;(比如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及其他物品损失)

交通事故现场的四大类别

交通事故现场的四大类别 事故现场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人、畜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所在的空间。交通事故现场一般都会遗留一些痕迹和物证。它是判定行驶状态的、行驶路线的证据。对判定责任和赔偿具有较高的价值。交通事故现场有原始现场,变动现场,伪造现场和逃逸现场四类。下面,法律直通车的小编为您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原始现场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 ①、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②、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践踏而模糊或消失。 ③、自然影响:因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件上遗留下来的痕迹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 ④、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抢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乘座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 ⑤、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 ⑥、其它原因;如车辆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发觉,车脱离了现场。

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 3、伪造现场 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 肇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但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还有一种叫恢复现场,是指在现场撤出后,根据现场调查笔录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是根据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重新布置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上法律直通车。 法律直通车交通事故律师始终致力于建立一支专业知识全面、诚信高效务实的专业化律师队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了律师团队建设与整体优势的双向发展。一宗案件有多位专家律师为您“把脉会诊”,您所得到的必将是最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和最满意的诉讼结果。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c3572334.html,/jtsg/sgcl/sgxc/2015/0313/16913.html

交通事故报告

交通事故报告 篇一:工伤申请报告(交通事故) 工伤申请报告 申请人:xxx,男,xx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x 族,家住 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下班路途中受伤为工伤。 受伤经过: xxxx 年 xx 月 xx 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车回家,行至 xxxx 与 xxxx 交汇路口遇红灯信号,出 租车按照交通规则正常等待时,被后方车辆追尾,撞击严重,致使申请人撞到头部昏迷,经 120 救护车送往医院,诊断为 XXXX(脑震荡)。 根据《工伤保险条路》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 认定为工伤。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二:事故分析报告格式 ×××事故报告 一、事故简要经过 ××××××××××××××××××××××××××××××××××××××××××××××××××××××。(时间、地点、人、性 别、部门、工种、事件经过、伤情结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直观原因) 1)××××××××××××。 2、间接原因(剔除直观原因以外的因素) 1)×××××××××××××××××××; 2)×××××××××××××××××××。 3、主要原因 1)×××××××××××××××××××。 2)×××××××××××××××××××。 …………… 三、整改防范措施(针对以上各个要因提出对策措施) 1)×××××××××××××××××××; 2)×××××××××××××××××××; …………… 四、事故处理结果 1)×××××××××××××××××××; 1 / 6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的流程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的流程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车辆定损后修理结束方能处理人伤。 4、询问客户伤者是否治疗结束,治疗结束方能理赔。 5、询问客户是否为被保险人本人,若为代理,需提供相关的授权。 (三)填单证。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索赔申请书,赔款通知书,注意代理理赔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打印代抄单。核查保单,打印报案记录代抄单、车辆损失确认单,同时让客户自己算清各种费用数额。 (五)收件。

(六)核查。 (七)出具调解协议书。 1、原则上款项只能打给被保险人。 2、需要被保险人和伤者分别打款时,需要特别注意。要在调解协议中特别注明。 3、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打到单位账户,否则由单位出具划款说明书,并盖公章。 (八)写结案报告(写明数额扣减的公式,及调解难点)。 (九)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 二、交通事故伤人理赔需提交的材料 被保险人提供: 1、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摊,特别注意车损的理算。 2、索赔申请书,客户没有填写的,让客户自己填好,需要盖章的让客户回公司对“被保险人”处盖章,同时要客户填写赔款通知书四联单。

3、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肇事者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 4、驾驶员的驾驶证正副本(注意A、B照需体检回执),行驶证正副本(注意审核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营运车辆的营运证,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证。 6、人调协议。 7、赔偿凭证或者收条。 8、本车车损发票(注意保险险种和责任划分)。 9、拖停费发票(本车需证明必须拖车)。 10、肇事者本人受伤的,病历,医疗发票,报告单,住院清单。 伤者提供: 1、病历。 2、医疗发票。 3、住院清单。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c3572334.html,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赔偿项目 赔偿标准 赔偿依据 1、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的正规票据、护理证明、工资证明、加强营养证明、法医鉴定书、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财产损失的价格鉴定等 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中所划分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 2、误工费用 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 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但是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影响就业的可以响应减少或者增加。需要残疾用具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用具费用。 8、丧葬费

交通事故12个典型案例综合分析模板

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十二个典型案例综合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归根结底是人、车、路、环境四个方面的因素失去平衡所造成。一般情况下,汽车驾驶人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统计,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人违法负有直接责任的约占70%,而行人和乘车人的责任只占20%。下面结合事故案例,综合分析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规定的违法行为. 违反机动车驾驶人规定并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常见的有疲劳驾驶车辆;酒后或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驾驶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车辆时吸烟、接打手机、饮食、攀谈(精力不集中)或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动作;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等。 1.违法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首要因素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结果显示,约50%-60%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酒后驾驶造成的;有20%的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服用药物不当造成嗜睡引起的。 (2)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生理及心理因素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化学名称为乙醇)。而酒精对人体各种器官都有损害,是一种原生质毒物麻醉剂。它作用于高级神经中枢,当人脑及其他神经组织内酒精浓度达到一定程度后,中枢神经活动便逐渐迟钝并延及脊髓神经,先使人的判断力发生障碍,而后四肢活动变得迟缓。具体影响如下: ①反应能力降低。驾驶人饮酒后对外界刺激反应迟缓。例如,驾驶人在没饮酒的情况下发现前方出现危情况,从视觉感知(眼看到)到采取紧急制动的反应时间约为0.7s,饮酒后反应时间则要延制至1.4-2.1s,同速下的制动距离随之延长,肇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另据报导,驾驶人醉酒状开车,则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②视觉机能降低。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于50mg/100mL时,其色觉和视野等视觉机能大幅度下降;当酒精浓度为200mg/l00mL时,颜色感觉能力降到不能正确发现和感知交通信号、标志与标线;同时由于视野范围减小,很多危险信息看不到,因而极易发生事故。 ③触觉和操作能力降低。驾驶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其手、脚的触觉能力降低,当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0mg/100mL时,操作能力开始受影响,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

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不建议。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后能反悔吗? 交通事故赔偿“私了”后还能反悔吗?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协议性质问题,也就是达成“私了”协议后是否还能反悔或者起诉的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其次,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所谓的“私了”协议,不属于人民调解的性质,也不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但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其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终了而消灭,如无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有两种,一是自行和解达成赔偿协议,即“私了”;二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通常“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不但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事故当事人的首选。 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私了”后又反悔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达成协议后又出现新的损失而反悔;二是达成协议后一方立马就反悔;三是达成协议后一方迟迟不履行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报案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报案,在24小时内就报案。过了24小时,

自己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好当然起诉,法庭解决。 1、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可以协商解决吗?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些人受到了伤害不确定是否能接受协商的时候,找个专业的律师给自己提供专业意见会比较好。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之后该怎么样去协商解决,可以找上的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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