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l、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 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
2.1.2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2.2 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1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2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
3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分。
4混凝土工程按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划分。
5 砌石堤按SL49—9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划分。
6 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工程按相关标准划分。
3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3.1 堤基清理
3.1.1堤基清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堤基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堤身、戗台、铺盖、压载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0.3~0.5m。老堤加高培厚,其清理范围尚应包括堤顶及堤坡。
2堤基表层的淤泥、腐殖土、泥炭等不合格土及草皮、树根、建筑垃圾等杂物必须清除。
3堤基内的井窖、墓穴、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4 堤基清理后,应在第一次铺填前进行平整,除了深厚的软弱堤基需另行处理外,还应进行压实,压实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新老堤结合部的清理、刨毛,应符合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
3.1.2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查的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
1基面清理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全部清除
2一般堤基
处理
堤基上的坑塘洞穴已按要
求处理
3堤基平整
压实
表面无显著凸凹,无松土、
弹簧土
3.1.3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
1堤基清理
范围
清理边界超过设计基面边
线0.3m
2堤基表层
压实
符合设计要求
3.1.4堤基清理范围应根据堤防工程级别,按施工堤线长度每20~50m测量一次;压实质量检测取样应按清基面积平均每400~800m2取样一个。
3.1.5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清理范围检测合格率不小于70%、压实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8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清理范围与压实质量检测合格率不小于90%。
3.2 土料碾压筑堤
3.2.1土料碾压筑堤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上堤土料的土质及其含水率应符合设计和碾压试验确定的要求。
2 填筑作业应按水平层次铺填,不得顺坡填筑。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机械作业不应小于100m,人工作业不应小于50m。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严禁出现界沟。当相邻作业面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按照SL260—98的规定施工。
3堤身土体必须分层填筑。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4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相邻作业面的碾迹必须搭接。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1.5m。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人工或机械夯实,夯击应连环套打,双向套压,夯迹搭压宽度不应小于1/3夯径。
5土料的压实指标应根据试验成果和GB50286—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设计压实度要求,确定设计干密度值进行控制;砂料和砂砾料的压实指标按设计相对密度值控制。
表3.2.1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表
压实功
能类型压实机具种类
铺料厚度
(cm)
土块限制直
径
(cm)
轻型
人工夯、机械夯15~20≤5
5~10t平碾20~25≤8
中型12~15t平碾、斗容2.5m3铲运机、5~
8t振动碾
25~30≤10
重型斗容大于7m3铲运机、10~16t振动碾、
加载气胎碾
30~50≤15
3.2.2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2.3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铺料厚
度
允许偏差0-5
2铺填边
线
允许偏差:人工作业+10+20;机械作业
+10+30
3压实指
标
符合设计要求
3.2.4铺料厚度检测应按作业面积大小每100~200m2取一个测点。铺填边线应按堤轴线长度每20~50m取一个测点。压实质量检测的工具、方法和检测部位应符合SL260—98的要求。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100~150m3取样
一个。堤防加固的狭长作业面,取样可按每20~30m取样一个。
3.2.5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压实质量合格标准,按表3.2.5的规定执行。
表3.2.5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压实质量合格标准
项次填筑类型
筑堤材
料
压实干密度合格率下限(%)
1、2级土堤3级土堤
1新填筑堤粘性土8580少粘性
土
9085
2老堤加高
培厚
粘性土8580
少粘性
土
8580
注:1不合格样干密度值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值的96%。2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
3.2.6堤身上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料厚度和铺填边线偏差合格率不小于70%,检测土体压实干密度合格率达到本规程表3.2.5要求。
2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料厚度和铺填边线偏差合格率不小于90%,检测土体压实干密度合格率超过本规程表3.2.5数值5%以上。
3.3土料吹填筑堤
3.3.1土料吹填筑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填筑部位的吹填土质,应选用不同的船、泵及其冲、挖、抽方式。
2吹填区基础围堰应按设计修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与土料碾压筑堤相同。逐次抬高的围堰高度不宜超过1.2m(粘土团吹填筑堰高度可为2m),顶宽宜采用1~2m,土料吹填筑堤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土料碾压筑堤相应的表3.2.5规定执行。
3输泥管出口的位置应合理安放、适时调整,采取措施减缓吹填区沉积比降。
3.3.2 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土料吹填筑堤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
1吹填土质符合设计要求
2吹填区围
堤
符合设计要求,无严重溃堤塌方
事故
3泥沙颗粒
分布
吹填区沿程沉积的泥沙颗粒级配
宜无显著差异
3.3.3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土料吹填筑堤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吹填高
度
允许偏差0~+0.3m
2吹填区
密度
吹填区宽〈50m,允许偏差
±0.5m;
吹填区宽〉50m,允许偏差
±1.0m
3吹填平
密度
细粒0.5~1.2m,粗粒0.8~
1.6m
4吹填干
密度
符合设计要求
3.3.4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应按吹填区长度每50~100m测一横断面,每个断面测点不应少于4个。吹填区土料固结干密度检测数量为每200~400m2取一个土样。
3.3.5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吹填高程、宽度、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70%;初期固结干密度合格率达到表3.2.5要求,吹填高程、宽度、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9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吹填高程、宽度、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90%;初期固结干密度合格率超过表3.2.5要求5%以上。
3.4 土料吹镇压渗平台
3.4.1土料吹填压渗平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压渗平台吹填的土质应尽可能选用透水性较强的土料。
2 吹填区基础围堰应按设计修筑,在吹填过程中分次抬高围堰高度。
3 输泥管出口的位置应合理安放、适时调整,采取措施减缓吹填区沉积比降。
3.4.2土料吹填压渗平台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土料吹镇压渗平台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
1 吹填土质符合设计要求
2
吹填区围
堤
符合设计要求,无严重溃堤塌
方事故
3
泥沙颗粒
分布
吹填区沿程沉积的泥沙颗粒
级配无显著差异
3.4.3 土料吹填压渗平台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3.4.4 土料吹填压渗平台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应按吹填区长度每50~100m测一横断面,每个断面测点不应少于4个。
表3.4.3土料吹镇压渗平台筑堤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吹填高
程
允许偏差0~+0.3m
2吹填区
宽度
吹填区宽〈50m,允许偏差±0.5m
吹填区宽〉50m,允许偏差±1.0m
3吹填平
整度
细粒土0.5~1.2m,粗粒土0.8~1.6m
3.4.5 土料吹填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吹填高程、宽度、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7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吹填高程、宽度、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90%。
3.5粘土防渗体填筑
3.5.1 粘土防渗体填筑应符合第3.2.1条的要求。
3.5.2粘土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3.5.3粘土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3.5.4铺料厚度及铺填宽度检测及压实密度取样可按堤轴线长度每20~30m取一个测点,或按填筑面积100~200m2取一个样进行控制。表3.5.3粘土防渗体填筑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测
项目
质量标准1
铺料
厚度
允许偏差0~
-5cm
2
铺填
宽度
允许偏差0~
+10cm
3
压实
指标
符合设计要
求
3.5.5粘土防渗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料厚度及铺填宽度合格率不小于70%,土体压实干密度合格率不小于表3.5.5的规定。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料厚度及铺填宽度合格率不小于90%,土体压实干密度合格率超过表3.5.5规定5%以上。
表3.5.5粘土防渗体镇筑压实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名称
干密度合格率下限(%)
1、2级堤防工程3级堤防工程
粘土
防渗
9085
注:1不合格样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值
的96%;
2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
3.6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包边盖项)
3.6.1 沙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迎水坡和堤顶应选择粘性土;背水坡包边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应在按分区设计尺寸整形削坡、吹填区整平以后,按设计厚度均匀铺料。土堤包边可随主体填筑一并完成。 3 包边土料应分层填筑、压实,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干密度指标。 3.6.2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主要是检查所填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6.3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及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3.6.4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铺土厚度、宽度及压实质量测点数量为:包边沿堤轴线每20~30m 取一个测点;盖顶每200~400m 2取一个测点。 3.6.5 砂质土堤堤坡堤顶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筑厚度宽度检测合格率不小于70%,压实干密度合格率不小于表3.2.5要求。 表3.6.3砂质土堤堤坡堤顶镇 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 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
铺土厚度 允许偏差0~
-5cm
2 铺填宽度 允许误差0~+10cm 3
压实干密度
符合设计要求
2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铺筑厚度宽度检测合格率不小于90%,压实干密度合格率超过表3.2.5规定5%以上。
3.7 护坡垫层
3.7.1 护坡垫层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护坡垫层材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石料的粒径、级配、坚硬度、渗透系数,土工合成材料的保土、透水、防堵性能及抗拉强度,干填石料的块径、强度和粘土的土质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削坡应符合设计要求,护坡垫层的施工方法和程序均应符合相关规范的施工要求。 3.7.2 护坡垫层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7.2的规定。
表3.7.2垫层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1 垫层基面 符合设计要求 2 垫层材料 符合设计要求 3
垫层施工方法及程序
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7.3 护坡垫层单元工程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7.3的规定。
表3.7.3垫层工程检测项目与标准
3.7.4 垫层厚度检测为每20m 2检测一个点次。
3.7.5 护坡垫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项
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1
垫层厚度
每层厚度偏小值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5%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70%。
2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90%。
3.8毛石粗排护坡
3.8.1毛石粗排护坡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毛石粗排护坡工程坡面要做到丁向用石,层层压茬,结合平稳;禁用小石、片石,不得有通缝;坡面大致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3.8.2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应符合表3.8.2的规定:
表3.8.2毛石粗排护坡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查
项目
质量标准
1
石
料
大小均匀、质地坚硬,块重不小于25kg 且厚度不小于15cm
2
石
料排
砌
禁用小石、片石,结合平稳
3
缝
宽
无宽度在3以上、长度在50cm以上的连续缝
3.8.3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8.3的规定。
表3.8.3毛石粗排护坡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砌体厚
度
允许偏差±5cm
2坡面平
整度
坡面坡度平顺,用2m靠尺检查凹凸不大于10cm
3.8.4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测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厚度及平整度沿堤轴线长每20m应不少于一个检测点次。
3.8.5毛石粗排护坡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7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90%。
3.9干砌石护坡
3.9.1干砌石护坡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石块要用手锤加工,打击口面。不得使用裂石和风化石。长度在30cm以下的石块,连续使用不得超过4块,且两端须加丁字石。一般长条形丁向砌筑,不得顺长使用。
3.9.2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应符合表3.9.2的规定
表3.9.2干砌石石护坡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1
面石
用料
大小均匀、质地坚硬,不得使用风化石
料,单块重量不小于25kg,最小边长不小
于20cm
2
腹石
砌筑
排紧填严,无淤泥杂质
3
面石
砌筑
禁止使用小石块,不得出现通缝、浮石、空洞
4缝宽
无宽度在1.5cm以上、长度在0.5m以上的连续缝
3.9.3 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侧,应符合表3.9.3的规定
表3.9.3干砌石护坡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
砌石
厚度
允许偏差为设计厚度的
±10%
2
坡面
平整度
用2m靠尺测量,凹凸不超过
5cm
3.9.4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检测的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厚度及平整度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
3.9.5 干砌石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7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90%。
3.10浆砌石护坡
3.10.1浆砌石护坡施工除应符合干砌石工程施工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砌筑采用坐浆法施工。
2砂浆原材料、配合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应随拌随用。砂浆达到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
3浆砌石勾缝所用水泥砂浆应采用较小的水灰比。勾缝前,要先剔缝,缝深20~40cm,用清水洗净,洒水养护不少于3天。
3.10.2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和标准除应符合干砌石检查项目与标准外,浆砌、勾缝检查还应符合表3.10.2的规定。
表3.10.2浆砌、勾缝施工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1原材料符合规范标准
2砂浆配
合比
符合设计要求
3勾缝无裂缝、脱皮现象
4砌筑
空隙用小石填塞不得用砂浆充填
3.10.3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标准、检测数量除应满足第3.9.3、3.9.4条外,每单元工程砂浆取成型试件1~2组,进行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3.10.4 浆砌石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质量检查项目达到标准且水泥砂浆的28天抗压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80%。
2优良标准:质量检查达到标准且水泥砂浆的28天抗压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90%。
3.11混凝土预制块护坡
3.11.1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预制板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凝土预制块铺砌应平整、稳定,缝隙应紧密,缝线应规则。
3.11.2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1.2的规定。
3.11.3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1.3的规定。
表3.11.2混授土预制块护坡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查项
目
质量标准
1预制块
外观
尺寸准确、整齐统一,表面清洁平整,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预制块
铺砌
平整、稳定,缝线规则、紧密
表3.11.3混授土预制块护坡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测项
目
质量标准
1坡面平
整度
2m靠尺检测,凹凸不超过
1cm
3.11.4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沿堤线每lO~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
3.11.5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坡面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7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坡面平整度合格率不小于90%。
3.12 堤脚防护
3.12.1堤脚防护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种防冲体的形式、结构、质量、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抛投防冲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堤防护坡。
3抛投防冲体应按设计的程序进行,不同防冲体抛投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12.2堤脚防护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表3.12.2堤脚防护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
1抗冲体结构、质量、
强度
符合设计
要求
2抛投程序符合设计要求
3抛投位置与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3.12.3堤脚防护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应符合表3.12.3的规定。
表3.12.3堤脚防护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
项
次
检测项目质量标准
1
各种抗冲体体
积
允许偏差
0~+10%
2
护脚坡面相应
位置高程
允许偏差
±0.3m
3.12.4堤脚防护工程质量检测应沿堤轴线方向每20~50m测量一横断面,测点的水平间距宜为5~10m,并宜与设计横断面套绘以检查护脚坡面相应位置的高程差。每座丁坝都应检测纵断面,裹头部分的横断面应不少于2个。
3.12.5堤脚防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70%。
2优良标准:检查项目达到标准,检测项目合格率不小于90%。
3.13砌石堤
3.13.1砌石堤的砌筑质量要求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应参照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混凝土防洪墙
3.1
4.1 混凝土防洪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应参照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工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施工质量评定
4.1 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
4.1.1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按照L176—96及其它相关标准执行。
4.1.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核定,按附录B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1.3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4.1.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评定其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1.5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前应进行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评定标准见附录C。外观质量评定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及管理运行等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关代表共同进行,参加人员总数不宜少于5人。
4.1.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是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1.7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村购掷亏评定。
4.1.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
4.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重新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
4.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4.2.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按照本规程第3章执行。
4.2.2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作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
3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项目法人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外形尺寸改变或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4.2.3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在核定单元工程质量时,除应检查工程现场外,还应对该单元工程的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资料进行查验,确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所填写的数据、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必要时可进行抽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应明确记载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意见。
4.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4.3.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位 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4.3.2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时,应对工程原始施工记录、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进行核实。评定人员必须在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后签名,如有保留意见应明确记载。
4.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4.4.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2 优良标准:
1) 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末发 生过较大及其以上质量事故;
2)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必须优良;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4.4.2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时,应结合其对本单位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过程、质量抽检及资料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4.4.1条的规定核定质量等级。
4.5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4.5.1工程项目质量平定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质量优良,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优良。
4.5.2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上述标准,结合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质量等级评定意见,由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5 工程验收
5.0.1堤防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5.0.2验收工作按照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
5.0.3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抽检。工程质量抽检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列支。
5.0.4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计量认证,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行政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并按有关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0.5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5.0.6土料填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个断面。
2 每个断面至少抽检2层,每层不少于3点,且不得在堤防顶层取样。
3每个单位工程抽检样本点总数不得少于20个。
5.0.7干(浆)砌石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厚度、密实程度和平整度,必要时应拍摄图像资料,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3点。
2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点。
5.0.8混凝土预制块砌筑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预制块厚度、平整度和缝宽,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一组,每组3点。
2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5.0.9垫层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垫层厚度及垫层铺设情况,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3点。
2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捡3点。
5.0.10堤脚防护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断面复核,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至少抽检3个断面。
2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3个断面。
5.0.11混凝土防洪墙和护坡工程质量抽检主要内容为混凝土强度,并满足以下要求:
1每2000m堤长抽检一组,每组3点。
2每个单位工程至少抽检一组。
5.0.12堤身截渗、堤基处理及其他工程,工程质量抽检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0.13凡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进行验收。处理完毕后,由项目法人提交处理报告连同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
5.0.14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和方法由验收委员会确定。
附录A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工单位部分工程单元工程
程
名
称
工程
堤防工程(一)堤
身工
程
1.堤基处理工
程
堤基处理与相应堤身单元工
程划分应协调一致
2△.堤基防渗工
程
防渗处理按相关规程划分单
元工程
3☆.堤身防渗工
程
按相关规程划分原则划分单
元工程
4△.堤身填(浇、
砌)筑工程(包括
碾压式土堤填筑
工程、分区土质堤
工程、土料吹填筑
堤工程、混凝土防
洪墙工程、砌石堤
工程)
碾压式土堤按层、段划分单
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长度
200~500m、老堤加高陪厚按堤
段填筑量1000~2000m3为一个
单元工程;吹填工程按一个吹
填围堰区段(仓)或按堤轴线
长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混凝土防洪墙及砌石堤
工程,按相关规程划分原则划
分单元工程
5.填塘固基
6.压浸平台
7☆.堤身防护
按施工段划分单元工程,每
个单元工程长度不宜超过100m
8.堤脚防护
(二)堤
身防
护
1.护脚工程
2△.护坡工程
(三)交
叉、联
接建
筑工
程(包
括涵
闸、公
路桥
及其
他跨
河工
程)
根据各建筑物
的设计特点并参
照相关规程划分
分部工程
按各建筑物相关规程划分单
元工程
(四)
管理
设施
工程
1△.观测设施
各分部工程按各相关规程划
分单元工程
2.生产生活设
施工程
3.交通工程
4.通讯工程
注:表中“△”者为主要单位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者视实际
情况可定为主要分部工程也可定为一般分部工程。
附录B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B.0.1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
量
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日期年月日单元工程名称、部
位
评定日期年月日
项次项目名
称
质量标准检验结果
评
定
检查项目1
基面清
理
堤基表层没有不合格
土,杂物全部清除
2
一般堤
基
处理
堤基上的坑塘洞穴已
按要求处理
3
堤基平
整
压实
表面无显著凹凸,无
松土,无弹簧土
检测项目
1
堤基清
理
范围
堤基清理边界超过设
计基面边线0.3m
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2
堤基表
面
压实
设计干密度不小于
——
t/m3
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项目法人(监利单
位)
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测量员
初检
负责
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注: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表B.0.2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
量
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日期年月日单元工程名称、
部位
评定日期年月日
项次项目
名称
质量标准检验结果
评
定
检查项目1
△上
堤土
料土
质、
含水
率
无不合格土,含水率
适中
2
土块
粒径
根据压实机具,土块
限制在—cm以内
3
作业
段划
分、
搭接
机械作业不小于
100m,人工作业不小
于50m,搭接无界沟4
碾压
作
业程
序
碾压机械行走平行
于堤轴线,碾迹及搭接
碾压符合要求
检测项目1
铺料
厚度
允许偏差:0~-5cm
(设计铺料厚度
——
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2
铺料
边线
允许偏差:
人工+10~+20cm
机械+10~+30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3
△压
实
设计干密度不小于
——
t/m3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
指 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项目法人(监利单
位) 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测量员 初检
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注
:
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3△者为主要检查或检测项目。
表B.0.3土料吹填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
量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名称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评定 检查项目 1 吹填土质 符和设计要求
2 吹填区围堰 符和设计要求,无严重溃堤塌方事故
3
泥砂颗粒分布
吹填区沿程沉积泥砂颗粒级配无显著差异
检测项
1 吹填高程
允许偏差:0~+0.3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目 2
吹填区宽度 区宽小于50m 允许偏差
±0.5m ,区宽大于50m 允许偏差1.0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3
吹填
平整度 细粒土0.5~1.2m 粗粒土0.8~1.6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4
吹填
干密度
设计干密度不小 于——t/m 3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项目法人(监利单
位) 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测量员 初检
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注: 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表B.0.4土料吹填压渗平台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
量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名称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评定 检查项目 1 吹填土质 符和设计要求 2
吹填区围
符和设计要求,无严重溃堤塌方事故
堰 3
泥砂
颗 粒分布 吹填区沿程沉积泥砂颗粒级配无显著差异
检测项目 1
吹填高程
允许偏差:0~+0.3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2
吹填区宽度 区宽小于50m 允许偏差
±0.5m ,区宽大于50m 允许偏差±1.0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3
吹填
平整度
细粒土0.5~1.2m 粗粒土0.8~1.6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项目法人(监利单
位) 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测量员 初检
负责人 终检负责
人
核定人
注: 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表B.0.5粘土防渗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
量
分部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次
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结果
评
名称
定
检查项目 1
△
上堤
土料
土质、含水率
无不合格土,含水率适中
2 土块粒径 根据压实机具,土块限制在—cm 以内
3
作业段划 分、搭接 机械作业不小于100m ,人工作业不小于50m ,搭接无界沟
4
碾压
作 业程序 碾压机械行走平行于堤轴线,碾迹及搭接碾压符合要求
检测项目 1 铺料厚度
允许偏差: 0~-5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2
铺填宽度
允许偏差: 0~10cm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3
△
压实
指 标
设计干密度不小
于
——t/m
3
总测点数
合格点
数
合格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项目法人(监利单
位) 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测量员
初检
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注
:
1检验日期为终检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 2评定日期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是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附录A,结合堤防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见表。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属归档长期保存资料,其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填表基本规定 (1)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3)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 .等)。 (4) 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 (5)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例:表面有裂,抗压强度。 (6)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 (7)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表头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
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 (8) 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 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 (10) 监理人员的复核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并进行必要的签认,同时做好自己的抽查记录,作为复核《评定表》的依据;对于检验结果用符号表示的(如打“√”、“×”等),其施工原始记录应作为备查资料附于表后。 (11) 表尾填写: ①施工单位“三检”人,分别由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金结及机电类单元工程表尾签名栏中的测量人员,由负责该表格项目测量、测试、检验的人员签名。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三检”人由分包单位负责初检、复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应由联合小组核定质量等级;当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自评时,由分包单位填写表格,并进行初验、复验,总包施工单位进行终验。 ②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名称,相应栏目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 ③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签名字迹不得潦草。 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机构核定。 (2) 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机构、质量监督、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 工程项目划分 3.1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249.1~6—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
3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 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 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 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 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及划分原则 根据SL634——2012标准编制 1、堤基清理(1、基面清理; 2、基面平整压实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堤基清理宜沿堤轴线方向将施工段长100~500m 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2、土料碾压筑堤(1、土料摊铺;2、土料碾压); 单元工程划分:1.新堤填筑——宜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老堤加固培厚——宜按填筑工程量500~2000m3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3、土料吹填(1、围堰修筑;2、土料吹填); 单元工程划分:1.土料吹填筑堤宜按一个吹填围堰区段(仓);2、按堤轴线施工段长100~5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4、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填筑(1、建筑物表面涂浆;2、结合部 填筑); 单元工程划分:单元工程划分宜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五个以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防冲体护脚(1、防冲体制备;2、防冲体抛投); 单元工程划分:1.防冲体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为一个单元工程。(散抛石、防冲体抛投P420页) 6、沉排护脚(1、沉排锚定;2、沉排铺设); 单元工程划分:1.沉排护脚工程宜按平顺护岸的施工段长
60~80m;2.以每个丁坝、垛的护脚工程为一个单元工程。 7、砂(石)垫层(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8、土工织物铺设(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现浇混凝土宜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3.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9、毛石粗排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0、石笼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1、干砌石护坡(不划分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2、浆砌石护坡(1.基础面处理;2.水泥砂浆砌石体砌筑;3.浆砌石护坡外观质量检查,其中第2道工序含养护为主要工序); 单元工程划分:1.平顺护岸工程宜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一个单元工程;2.丁坝、垛的护坡工程宜按每个坝、垛划分一个单元工程。
1 总则 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l、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一般规定 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1 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
负责的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 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 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 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2 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 3 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
工程质量评定时有关单位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监理质量复评报告,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认定意见; 1.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及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 2.建筑物平面坐标及高程测量控制资料;形体测量资料(轴线、高程、外形尺寸);建筑物运行观测资料(渗流、位移、沉降变形、应力变形及裂缝情况等); 4、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5.钢材、水泥、外加剂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资料; 6.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砂、石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现场抽检试验报告; 7.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8.机电设备、起重设备、闸门、启闭机安装和试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 9.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 10.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指标(如地基处理、混凝土、砂浆、填筑土体等)的取样试验资料和质量检验成果汇总表;
11.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或质量缺陷处理备案表等; 12.工程项目划分表和各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新规程有关表格摘录: 表0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表0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 表03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表04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5 河道(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6 水工建筑物(闸、泵站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7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08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09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0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表1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嘉兴市常见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参考一、水闸工程
3 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 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 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6 —88,SL 38 —92及SL 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 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 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 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50286-98)确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3)保证水位。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案例7: 背景资料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粘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 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30个,优良50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问题: 1.根据该项目的工程条件,请你选择合理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泄水建筑物类型。
1 总则 1.0.1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l、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 2.1.2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2.2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1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
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 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 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土方填筑按层、段划分。 2吹填工程按围堰仓、段划分。 3防护工程按施工段划分。 4混凝土工程按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划分。
1.0.1 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 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I、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 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的质 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和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和 规定的要求。 2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 A。 2.1.2 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 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和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和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 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的工程可划为 一个单位工程。 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的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和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和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 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 — 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 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1 总则 1、0、1为使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l、 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批准得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0、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 1、0、5工程中采用现有标准未涉及得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定相应得质量评定标准与验收办法,并由项目法人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1、0、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标准与规定得要求。 2 工程项目划分 2、1 一般规定 2、1、1堤防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单元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 2、1、2项目划分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并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2、2单位工程划分 2、2、1单位工程根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与便于质量管理等原则进行划分. 2、2、2堤防工程项目一般划分为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接建筑物与管理设施等单位工程。在仅有单项加高加固或基础防渗处理等项目时、也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2、2、3根据实际情况按下述原则划分单位工程: 1一个工程项目由若干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建设时,每一项目法人所负责得工程可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项目法人所负责组织建设得工程,可视规模按照堤段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3较大交叉联接建筑物可以每一独立建筑物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4堤岸防护与管理设施工程可以每一独立发挥作用得项目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3 分部工程划分 2、3、1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得各个分部工程得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得各个分部工程得投资也不宜相差太大。 2、3、2堤身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堤基处理、堤身填(浇、砌)筑、堤身防渗、压浸平台、填塘固基、堤身防护、堤脚防护等分部工程。 2、3、3堤岸防护单位工程可划分为护脚与护坡等分部工程。 2、3、4交叉联接建筑物单位工程按SL176-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划分分部工程. 2、3、5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交通、通讯等分部工程. 当交通、通讯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并单独列项时也可将其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4单元工程划分 2、4、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方法、部署、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与考核得原则划分。 2、4、2不同工程按下述原则划分单元工程:
精品文档 3 工程项目划分 3.1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 249.1~6—88,SL 38—92及SL 239 —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 项目划分程序 3.3.1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
3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 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单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项目划分程序 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欧阳光明(2021.03.07)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标准是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附录A,结合堤防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见表1.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 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属归档长期保存资料,其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填表基本规定 (1)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3)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9、0);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Pa、m、m2、mm、t.等)。 (4) 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95.0%。 (5)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
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例:表面有裂,抗压强度25.323.3MPa。 (6)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 (7)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 表头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名称和编码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项目监理机构填写。 (8) 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 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规定和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去,以表示无此项。
二道河涵闸项目划分评定表 由于二标堤身填筑设计变更图纸没有出来,二标项目划分工作暂时不能做。二标二道河涵闸质量评定表请参照一标友好河涵闸制定。 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沈阳和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5]项分001号)
说明:本表一式4 份,由项目法人填写。项目法人2份、监理机构、承包人各1份。
附件1: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至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项目划分说明 一、工程基本概况: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白塔堡河回水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干流新建堤防6805m,穿堤建筑物3座,穿堤道口2处,堤坡踏步23处以及护堤地范围内的护堤林栽植(迎水30m,背水20m);支流回水堤加固2828.5m,设置堤坡踏步8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南阳湖桥-长大铁路桥段。一标段新建堤防2259.1m(桩号H4+637.8至桩号 H6+896.9)。其中H4+637.8-H4+670.4为堤防到南阳湖桥引桥的过渡段,纵向坡比1:84,H4+637.8-H4+687.8段堤防迎水侧采用石笼防护;H5+269.7-H5+319.7之间为预留车库段; H6+783.8-H6+896.9为悬臂式挡墙段,一标段设置穿堤道口一处和友好河闸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7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二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干流白塔堡河口至南阳湖桥及白塔堡河支流河口至高速桥回水段右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浑河干流新建堤防1567.9m(桩号H3+029.9至H4+597.8),白塔堡河右岸回水堤加固1470.1m(桩号BR0+000至BR1+470.1)。二标段包含二道河闸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10处,其中干流6处,支流4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三标段工程范围为浑河左岸白塔堡河口-和平区与苏家屯区界以及白塔堡河回水段(河口至高速桥)左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浑河干流左岸三标段堤防建设工程新建堤防1333.2m,支流堤防加固1358.4m。三标段桩号范围为H1+644.4~H2+977.6及BL0+000~BL1+358.4。 H1+644.4-H2+968.6段与老堤线有交叉,对老堤进行清基后拆除,按照设计断面重新填筑堤防,其中H1+644.4-H2+552.3之间堤线穿过鱼塘,对鱼塘淤泥进行彻底清理后,再按设计断面进行堤防填筑,并对堤脚护堤地进行回填平整;白塔堡河左岸BL1+325-BL1+358.4段迎水边坡为石笼防护,三标段包含1号穿堤建筑物一座,堤坡踏步8处,干支流各4处。 浑河左岸长大铁路桥-浑河闸段堤防建设工程四标段工程设计范围为浑河左岸浑河闸至和平区与苏家屯区界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堤防1644.4m。桩号H0+000-H0+022.9堤顶清基后铺设沥青路面;四标段全段(H0+000.0~
附件: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划分标准(试行) 一、堤防工程项目划分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 单元工程类别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划分 △堤身工程△1.堤基清理堤基清理 沿堤轴线方向100~500m划分为一个单 元工程 / 2.堤基防渗 混凝土防渗墙以每一个槽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 孔深小于20m,以相邻的30~50个高喷 孔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孔深大于20m,连续600~1000m2的防 渗墙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水泥土搅拌防渗墙按沿轴线每2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土工膜防渗 以每一连续铺设的区、段或每 500~1000m2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3.堤身防渗同堤基防渗工程_ / △4.堤身填筑工 程 堤身填筑 以每一施 工段的每 一碾压层 划分为一 个单元工 程 新堤填筑,按100~500m堤 轴线长划分单元工程 / 老堤加高培厚,按填筑工程 量500~2000m3划分单元工 程 /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部 填筑 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 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5.填塘固基填塘固基以每一处坑塘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6.压浸平台压浸平台填筑 沿堤轴方向以100~500m划分施工段, 每一施工段的每一碾压层为一个单元 工程 / 7.堤身防护 现浇混凝土护坡 按施工段长30~5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浆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 干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程 /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分项工程) 单元工程类别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划分 △堤身工程7.堤身防护 灌砌石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混凝土预制块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模袋混凝土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植草护坡 按施工段长60~1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砂(石)垫层与面层结构单元划分一致/ 土工织物铺设与面层结构单元划分一致/ 8.堤脚防护 散抛石护脚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石笼防冲体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预制防冲体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土工袋防冲体护脚 以施工段长60~80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 程 / 9.小型穿堤建筑 物 (视工程量,以一 个或同类数个小 型穿堤建筑物为 一个分部工程) 土方开挖按验收区、段划分单元工程/ 土方回填 按每一验收区、段的每一碾压层划分单 元工程 / 堤身与建筑物结合 部填筑 按填筑工程量相近的原则,可将5个以 下填筑层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 进口连接结构物按结构性质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出口连接结构物按结构性质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钢筋混凝土穿堤结 构物 视工程量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金属结构划分为一个或数个单元工程/ 10.堤顶道路 (1~3km划为一 个分部工程) 路槽开挖以每一验收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灰土基层以每一验收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3 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名称 3.1.1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 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表 2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表 3 引水(渠道) 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 1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说明 1.坝基开挖与处理 ( 一 ) 土质心( 斜) 墙土石坝△2.坝基及坝肩防渗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防渗心( 斜) 墙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 坝体填筑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坝体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6.坝脚排水棱体( 或贴坡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7.上游坝面护坡 (1)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8.下游坝面护坡(2) 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预制块) 和浆砌石护 坡时, 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9.坝顶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0.护岸及其他 一、拦河坝工程 11.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 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2.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1.坝基开挖与处理 △2.坝基及坝肩防渗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 坝体填筑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坝体排水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坝脚排水棱体( 或贴坡排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水) 6.上游坝面护坡 ( 二) 均质土坝(1)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7.下游坝面护坡(2) 如为混凝土面板( 或预制块) 和浆砌石护 坡时, 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 8.坝顶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9.护岸及其他 10.高边坡处理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11.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 可单列为单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