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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07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07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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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

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加快经济发展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讨论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的关系,分析新时代条件下,法制建设如何具 备新的条件和优势以便加快经济的增长,最终采取新措施健全法制建设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至今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在经济体制的运行过程中,各类社会问题开始凸显,问题解决有赖于法律制度的健全,法律制度使得经济有法可依,要求经济有法必依。为了统筹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 一、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的关系 健全法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法制建设的目标是: 遵循宪法规定的原则, 加快经济立法, 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经济发展是法制建设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支持力量,而法制建设则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制度依据和环境依托。法治环境的好坏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为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增长,需要加强法制建设: 1、加强法制建设,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1)市场经济秩序中各个领域和环节 (经济的管理与运行、资金的引进与配置、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经济利益的分配和保护)都需要法制作保障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序运行。(2)市场经济活动中,法律保证市场主体 的正当竞争行为和秩序,及时保护参加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制裁侵害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顺利发展。 2、加强法制建设,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衡量一个国家、地区或城市的发展 水平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人口数量、经济总量的扩张、GDP,法治更是最重要因素之 一。法制化水平象征政治经济水平,经济可持续发展更是法制化的体现。法制化水平高低是长期投资者的信心支撑,是实现经济率先发展的保障。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透明、诚信、稳定的良好环境。 3、加强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力保障。法治是稳定的前提,而稳定和谐的 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现今影响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原因之一就是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的能力不够。加强法制建设,引导和规范群众和各级干部的行为,畅通公民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增强主人翁意识,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形势。 二、加快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应具备的要求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平正义,保持安定有序。这要求法制建设: 1、法制建设应使社会充满活力,能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 动得到支持,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目前经济领域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体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部门,它们既相区别又相联系: 这是由经济法和民法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特点,在于它的 平等性、私人性和自治性;强调意思自治;强调对所有市场主体都平等保护。 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干预、协调、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这种社 会关系的特点,在于它的管理性、公共性和干预性。限制意思自治;强调对部分市场 主体偏重保护。 2、两者的调整的方式不同 民商法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力方面,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 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重视经济目标,国际通用,强调全球化,稳定性较强。 经济法侧重于从宏观利益协调方面减少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从而提高效率来促 进人们的利益。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有国别特色,突出本土化,稳定性较弱。3、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法的主体主要是公民和法人,这两者都是私人;而经济法的主体是与国家调控关系 有关的当事人,主要是国家经济监管机关,都是社会公共性机关。民商法对其所规范 的市场主体假设为平等、匀质的“经济人”;经济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不 平等、非匀质、各有具体个性的经济人兼社会人。 4、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 民法包括物权法、债权法等;而经济法主要由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构成。 5、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 民法是一种典型的私法,它以私人为主体,以私权为本位,以意思自治为圭臬,是一 种自主性调整机制的法;而经济法是一种以公法为主的法,它以社会为本位,以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是一种社会整体调整机制的法。 6.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 民法的责任形式多为民事责任,注重事后补偿性,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则是三者兼有。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为什么经济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一)法理依据: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7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民商经济法律知识 第1页 第七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公司的概念与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a.独立财产; b.独立名义; c.独立责任。 (二)公司的种类 1.以公司组织关系: (1)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责任不独立。 (2)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包括:A.全资子公司;B.绝对控股子公司;C.相对控股子公司。 2.以信用基础: (1)人合公司;股东个人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 (2)资合公司;以公司资本为信用基础。 (3)人合兼资合公司;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信用兼为信用基础。 【例题·单选题】关于公司分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公司法》中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B.凡是在我国登记设立的公司,无论其资本是否来源于外资,也无论外资比例,都是中国公司 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公司的信用 D.公司区别于合伙企业的重要特征在于其营利性 [答疑编号50629607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公司分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从考试而非学术 角度):(1)公司具有独立财产,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财产;(2)公司具有 独立人格,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人格;(3)公司具有独立责任,合伙企业不具 有独立责任; (三)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1-50人) 特征: a.设立手续简易、有更大的灵活性; b.外转股份受到严格限制; c.封闭性。 (四)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认购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a.开放性与社会性; b.设立程序严格; c.公司治理机关完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17届高考《经济生活》必背基本知识点

《经济生活》基本知识点必记必背 第一单元生活与消费 第二课多变的价格 (1)价值决定价格。由于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上升,导致价值量增大,这是造成物价不断上涨的根本原因。 (2)供求影响价格。供不应求,价格上涨。 (3)纸币发行量。当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需要的货币量时,就会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 (4)其他因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场调节的自发性(一些生产者、经营者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对物价上涨起了助推作用). (1)一般说来,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 (2)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价格变动对不同商品需求量有不同影响。) (3)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还受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 (替代品和互补品的价格变动影响人们消费选择:替代品比较多的商品,其价格上涨后,消费者会选择替代品。在互补商品中,当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不仅会使这种商品的需求量上升,也会使另一种商品需求量上升,反之,也是这样。) (1)调节产量。某种商品价格下降,生产者获利减少,就会减少产量;相反,会增加产量。 (2)调节生产要素的投入。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哪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下降,生产者就会增加这种要素的使用量;相反,会减少这种要素的使用量 【拓展延伸】政府调控物价的原因以及稳定物价的措施 原因 ①价格较快上涨导致人们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特别是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中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 ②加强宏观调控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③稳定物价,防止通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 ④降低流通成本、稳定供给,这是尊重市场规律的要求。 ⑤调控物价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体现以人为本。 措施 提示科技+发展生产+纸币发行+市场监管+宏观调控 ①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 ②大力发展生产,保障商品的有效供给。 ③合理控制纸币的发行量,使纸币发行量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相符合。 ④加强市场监管,通过经济立法和行政命令等手段,打击市场炒作等行为。 ⑤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应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 (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第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区别:(1)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学是一个法学分支,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是经济法本身。(2)经济法作为法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济法学作为学说,对当事人的行为没有约束力。(3)经济法的发展也会促进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学习经济法也能促进法律素养,促进其他法律的学习。如何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特殊性决定的,它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是体现国家协调意志的经济关系的总和。经济法除了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外,在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企业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中,经济法调整企业外部和一部分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在市场运行中,经济法只调整市场管理关系;从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性质和功能看,应当由经济法调整社会保障关系。二、怎样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 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 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经济 法现象在世界各国大量出现,经 济法概念问题也成为经济法学 界争执最多的问题。三、如何理 解经济法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 系?1、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 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比较鉴 别的问题,其更多的关系到经济 法是否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而存在,1980年代中期, 在法学界就曾经有过民法与经 济法的大讨论。如今法学界一般 认为经济法具有独立性,经济法 的范畴也从“大经济法”理性回 归到我们今天对经济法的理解 上来。2、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 部门,经济法有着其特殊的理念、 本位、调整对象,调整方式以及 基本原则等内容。社会本位就是 其最重要的一个特征之一,基于 国家、社会、个人的三元结构划 分,经济法在社会层面担负起了 重任,与行政法和民商法共同构 成了现代性的法律体系。3、经 济法以其新颖性和活力形成了 这样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可以用 来突破法律部门之间旧有的疆 界,并把从不同的传统规范、尤其 是从传统的商法规范中引申出 来的各种原理重新组合一个整 体。这也是其与其他部门法相比 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怎样理 解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依 据一般法理,一个部门法体系的 构成主要取决于该部门法的调 整对象,这对于经济法体系的构 成也是适的。(1)经济法的调整 对象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 规制关系,由此使经济法规范被 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调整宏观调 控关系的法律规范,一类是调整 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2) 前一类法律规范可以总称为宏 观调控法,后一类法律规范可以 总称为市场规制法。(3)在把经 济法规范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 制法的基分为础童,还可以根据 各类规范的具体调整范围,作出 进一步的分类。(4)对经济法体 系中的各个部门法进一步分类 后的描述,可以大略概括为“财 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 法”。经济法的特征一、经济 法具有调整经济关系的统一性。 二、经济法在市场调节中的稳定 性。三、经济法在组成和内容 上的综合性。四、经济法在功 能上的限制和促进的一致性。 五、经济法在作用上的针对性和 效益性。六、经济法是奖励和 惩罚相结合的法律。经济法的 基本原则(一)资源优化配置 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 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 则;(六)经济效益原则;(七) 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章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 家机关,主要是 ?国家权力机关 ?经济管理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律师应如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律师应如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区司法局孙光银 近年来,纳溪区广大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部署,积极投身于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纳溪”、“法治纳溪”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纳溪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围绕律师如何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作些探讨。 一、律师服务经济地方建设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律服务。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体,是政府实施经济管理及其他管理的重要参谋,是市场经济主体发生、变更、终止经济关系的重要中介,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广大律师通过参与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通过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能促进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通过积极为民商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对外经济交往的顺利

进行;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能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通过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和诚信意识,能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因此,广大律师已经成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律师服务经济建设必须融入大局 律师在讲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讲社会效果。在价值取向上不仅仅是参与诉讼打官司,寻求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实现社会效益,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此,律师必须立足区域实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来促进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具体地讲,律师应着力强化四个方面的服务: (一)融入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促进依法行政。律师具有其专业特长,在融入政府中心工作中,能有效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一方面,律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作用,及时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处理重大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可采取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一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建议;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可根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第一,经济法学是一门法学学科。第二,经济法学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第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区别:(1)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学是一个法学分支,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是经济法本身。(2)经济法作为法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济法学作为学说,对当事人的行为没有约束力。(3)经济法的发展也会促进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学习经济法也能促进法律素养,促进其他法律的学习。如何理解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是由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特殊性决定的,它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是体现国家协调意志的经济关系的总和。经济法除了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外,在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企业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中,经济法调整企业外部和一部分内部经济管理关系;在市场运行中,经济法只调整市场管理关系;从社会保障关系的特征、性质和功能看,应当由经济法调整社会保障关系。 二、怎样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 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 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 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 后,经济法现象在世界各国大量 出现,经济法概念问题也成为经 济法学界争执最多的问题。三、 如何理解经济法与其它部门之 间的关系?1、经济法与其他部 门法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 比较鉴别的问题,其更多的关系 到经济法是否能够作为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1980年代 中期,在法学界就曾经有过民法 与经济法的大讨论。如今法学界 一般认为经济法具有独立性,经 济法的范畴也从“大经济法”理 性回归到我们今天对经济法的 理解上来。2、作为一个独立的 法律部门,经济法有着其特殊的 理念、本位、调整对象,调整方 式以及基本原则等内容。社会本 位就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特征之 一,基于国家、社会、个人的三 元结构划分,经济法在社会层面 担负起了重任,与行政法和民商 法共同构成了现代性的法律体 系。3、经济法以其新颖性和活 力形成了这样一种手段,这种手 段可以用来突破法律部门之间 旧有的疆界,并把从不同的传统 规范、尤其是从传统的商法规范 中引申出来的各种原理重新组 合一个整体。这也是其与其他部 门法相比的一个重要特征。四、 怎样理解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 成?依据一般法理,一个部门法 体系的构成主要取决于该部门 法的调整对象,这对于经济法体 系的构成也是适的。(1)经济法 的调整对象分为宏观调控关系 和市场规制关系,由此使经济法 规范被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调整 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一类 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 范。(2)前一类法律规范可以总 称为宏观调控法,后一类法律规 范可以总称为市场规制法。(3) 在把经济法规范宏观调控法和 市场规制法的基分为础童,还可 以根据各类规范的具体调整范 围,作出进一步的分类。(4)对 经济法体系中的各个部门法进 一步分类后的描述,可以大略概 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 保规制法”。经济法的特征 一、经济法具有调整经济关系的 统一性。二、经济法在市场调 节中的稳定性。三、经济法在 组成和内容上的综合性。四、 经济法在功能上的限制和促进 的一致性。五、经济法在作用 上的针对性和效益性。六、经 济法是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法 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 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 (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 济效益原则;(七)可持续发展 原则 第四章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 家机关,主要是 ?国家权力机关 ?经济管理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分类真题合同法分则、侵权责任法.doc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分类真题合同法分则、侵权责任法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 付3万元违约金。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交付定金。乙公司未依约履行合同。则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_________ 万元。 A. 3 B. 4 C. 5 D. 7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刀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乙银行因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刀5日才将款汇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后因还款引起纠纷。关于该贷款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_ 。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为月5日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偿还贷款 D.甲公司应按照100万元本金支付利息 3、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要求由乙亲自雕刻?一件玉雕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 双方约定,雕刻的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不是很理想,经了解,雕刻工作是由乙的徒弟完成的,遂拒绝支付报酬,乙遂将该玉雕扣留,下列关于甲、乙0间法律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__ o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乙对该玉雕亨有留置权 C.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4、下列合同屮,不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_______ 。 A.保管合同 B.赠与 C.定金合同 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5、甲、内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 交付给内公司。在运输途小,甲公司与内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屮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___________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内公司 D. 丁公司 6、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项技术,乙研究所指派工程师王某进行研究,并最终完成一项研究成果。因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为此引起纠纷。此项专利申请权应 A.由甲公司享有 B.由乙研究所亨有 C.由王某亨有 D.由甲公司与乙研究所共同亨有 7、甲企业要拆除一间仓库,雇请了包括王某在内的工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工人在拆除仓库过程小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经济知识要点汇总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经济知识要点汇总 建筑经济知识要点(1) 1.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竣工决算价 2.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的总和 3.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分类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国家投资项目、引进外资项目、银行信用筹资项目、自筹资金项目 4.项目组成顺序建设项目>单项项目>单位项目>分部项目>分项项目 5.一座工厂或一个学校属于建设项目 6.组织施工作业和编制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预算的最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 7.价格形成的基础是价值 8.从建设过程来看,工程造价是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所需用的一次性费用的总和,同时它也是工程产品本身的价格 9.价格(P=c+v+m)构成中的税金和利润,是价值中盈利(m)的货币表现 10.产品价格是由产品生产成本和盈利两部分组成,而盈利包括利润和税金 11.价格形成中的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是价值中物化劳动(c)和活劳动(v)的货币表现 1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一种生产领域价格 13.根据工程造价的特点,工程造价具有单件性、组合性、多次性计价特点 14.建设工程进行多次性计价,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不能超过可研报告投资估算的±10% 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设计概算 15.设计概算是对投资估算的落实 16.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阶段是

前期决策阶段(建设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 17.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 开发投资决策分析、开发前期工作、开发建筑实施和房地产租赁等 18.在基本建设中,一个‘工程项目’(单项工程)系指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一所学校或工厂 19.根据建设程序,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20.厂区工程中的办公楼属于厂区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 21.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的支出应列入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由两部分构成,即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22.直接工程费是在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 23.国产标准设备的原价一般是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 24.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25.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应计入建设单位经费 26.单台设备试车时的所需费用应计入安装工程费 27.联合试运转费是进行整个车间的负荷或无负荷试运转时发生的费用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 28.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计入基本预备费 29.涨价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30.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一般通过(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计算 建筑经济知识要点(2) 31.对部分进口设备应征收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二建法规资料

专题一:法律基础和法人制度教材体系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Z2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2Z2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2Z2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2Z2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Z2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Z2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Z2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2Z2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2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2Z205020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2Z205030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Z2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Z2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Z206030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2Z206040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Z206050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Z207010 工程建设标准 2Z207020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20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Z20704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2Z20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Z208010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Z2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2Z208030 仲裁制度 2Z208040 调解与和解制度 2Z208050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部门包含的主要法律(见表1-1)。(2013单、2014单、2017多)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张峥嵘黄晶晶摘要:历史上对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形成了多种认识。这篇文章从国民收入的分配为考察点入手,阐述经济法和民商法在三次分配中的不同作用,进而归纳出两法的区别,最后分析了两法的互补关系。总之,在经济发展中,经济法与民商法都是不可或缺的。 民商法与经济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部门。传统上对“两法”关系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经济法产生之后,其历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对经济法的论述阶段;对传统私法(民商法)的反思阶段;对“两法”相互关系的综合研究阶段。在综合研究阶段,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研究视角各有特色。确实,从不同角度,可以归纳出不同的关系。下面我就从国民收入的分配来阐述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按经济学的观点,目前我国正在形成三个层次的财富分配体制。第一层次以市场分配、劳动所得为主,目的是提高效率;第二层次以国家财政税收及其再分配为主,实施国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第三层次分配就是社会慈善活动。第二次分配是政府弥补市场不足,第三次分配则是社会捐赠弥补政府之不足。 既然初次分配讲究效率,就要注重私法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虽然民法也讲究公平,但民法公平强调在对资源、社会合作利益及负担进行分配的时候,所有主体机会均等,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各取所求,排除市场外因素的干涉。这种公平观正是反映了初次分配的特色。这种公平观承认市场主体起点的不平等的合理性——只要这种不平等不是市场外因素造成的,在民法“眼”中经济巨人与经济侏儒是平等的、对称的,除有非市场因素影响外,他们之间的交易就是公平的。民法对公平价值的评价所选取的参照系总是个别化的,它总是通过对具体分配过程中存在着的对特定交易人的、非合理不利的否定来实现对社会公平的维护,而无法将对泛化的

2010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第七章合同法分则》历年真题精解-中大网校

2010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第七章合同法分则》历年真题精解 总分:53分及格:0分 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21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 (1)王某将自己房屋一套出租给赵某,租期 2年。 出售,赵某表示不买。王某遂将该房屋卖给梁某, I 年以后,王某由于急需用钱,欲将该房屋 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梁某遂要求赵某退租。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赵某有収租债该房屋直到粗赁期限届満 因朝赁期限未溺,架某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G 赵某构权继续相轅该屈厳’电必须与架某境新签订租赞合同 6王裳与梁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梁某取得该龙用的所告权 (2)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解决某项技术开发中的 一个特定技术问题,乙公司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甲公司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 利 用乙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又完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由于双方对此没有约定, 该项技术成果应( )O A. 騰于甲公司 B. 属于乙公司 来源:考试大在线考试中斗 C. 由甲公司和乙公甬共有 6 JS 于乙公司,但甲公司有权尤卷诜用 ⑶甲向乙购买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 S 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 铁路托运运往 M 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 5 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暴发,运输该批玉米的火车在途中出轨,全部玉米毁损。各方当事人 未约定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此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O A. 甲 B. 乙 来源:考试大在罐考试中心 C. 丙 D. 复运公司 (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 5年,租金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下一季度 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 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而通知甲公司立即 搬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O 久屮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相赁关系泊灭 吐乙公旬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 在网等条件下.申公司享有优光承租权 D. 甲可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权R6时解除合同 (5)甲公司发运一批青瓷器皿,以印有“清风牌办公用纸”的纸盒包装,交由乙公司运输, 乙公司聘请了丙公司装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按照办公用纸的装卸方式装卸而损害 若干件器皿。对此,应当就器皿损来源:考试大在线禹试中右 来源:哮试大在线考试中心

法律知识汇总文档

法律知识汇总(选择题、情境探究) 7.1 特殊保护 一、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作用;规范和保护作用) 1、法律的显著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最本质特征)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显著特征) 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 (1)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2)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3)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2)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7.2 处处保护(从实施主体、保护内容、保护母的上区分) 一、家庭保护 1、家庭保护的作用: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3、家庭保护的要求: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二、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三、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建设项目法律知识解读及合规管理概述(讲义)

建设项目法律知识解读及合规管理概述 第一部分: 一、法务人员的工程管理基础知识 (一)建设项目主要阶段及工作内容:决策、勘查、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与结 算。法务人员建设项目主要阶段的法务工作开展,依赖于对这几个阶段的法律条款的理解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节点的充分了解。 与上述几个阶段相对应的是各个阶段对工程造价的计算: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后续还要有专门针对项目所做的财务决算。 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程度影响最高,能达到70%—90%,因此决策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阶段,直接影响着各个建设阶段,工程计价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工艺装备、建筑标准、配套工程等。 勘察设计阶段:应参照\政策法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号令.doc 解读: 一是必须招标的情形,跟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很相近。 二是招标条件: (1)对号入座待建项目是否在规定的必须招标范围之内,建议大家充分了解项目的性质; (2)招标所需要的条件:项目批文、勘察资金、基础资料; (3)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从系统管理的角度我给大家的建议是法务人员、主管项目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要有一个对上述汇总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批,企业也应有建设项目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扩大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大的初步设计是指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但设计深度还未达到施工图的要求,小型工程可能不必经过这个阶段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经审批后,属于政府等方面投资的建设项目,在其被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有修改变更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比例不大,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 5% -2%,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用限额设计,有效控制造价。 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招投标法》;招投标法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docx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与《建筑法》及各项法规部令; 专业概念 (1)开工条件: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开工的条件.docx 《建筑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对如期开工、延期开工、施工中止、重新开工都有相应的规定。 (2)开工时间: 1)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 2)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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