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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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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c4463742.html, 来源: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耒政办发〔2010〕59号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煤炭税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其中:耕地占用税由9元/吨调整1.5元/吨,契税由3.5元/吨调整为1元/吨,新增国有资源收益为10元/吨,其他项目标准不变,总标准仍为72元/吨(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附件:煤炭相关税费征收项目调整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包括对收入确定的原则以及具体金额的调整、各项成本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的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意义 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有利于实现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适当分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的格式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申报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的填报范围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实行定额(定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以及实行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按照税法规定按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时,均应首先填报本表。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具体项目的填写 第1行纳税调整增加额: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超过规定标准项目+不允许扣除项目+应税收益项目。即1行=2+16+27行。 第2行超过规定标准项目:是指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而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包括税法中单独作出明确规定的扣除标准,也包括税法虽未单独明确规定扣除标准,但与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为本表计算所得,即:2行=3+4+…+15行。 第3行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其具体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为月人均扣除最高限额 960元,年人均 11520元。计税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②工效挂钩效益工资:指企业当年经过劳动部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批准的提取数列支后,由税务部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工资清算政策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和新增效益工资。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④经批准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额;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 第4行职工福利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4%)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5行职工教育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5%)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6行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7行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 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金额;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金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7.第7行“(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类项目,计入当期

煤炭采样

煤炭采样 1 采样标准简介 人工采样: GB 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ISO 18283:2006(E )《硬煤和焦炭-人工采样》 修改采用,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GB475-2008附录B 。 机械采样: GB/T 19494《煤炭机械化采样》 ISO 13909:2001《硬煤和焦炭 机械化采样》 非等效采用NEQ 。 2 煤炭采样概述 2.1煤炭采样 所谓煤炭采样,就是按规定方法采取有代表性煤样的过程。就是从一批煤炭中,用规定的、科学的方法采取一小部分在成分上和性质上都能代表原批煤炭的试样。 煤炭采样的目的,就是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经化验确定其质量,判断该批煤是否符合用户或合同规定,作为双方接受或结算的依据。 从统计学观点看,煤炭检验实质是一个统计推断的过程,统计推断的正确性与否关键在于煤样的代表性。由于煤炭的粒度和化学组成都极不均匀,要采到品质特性与整批煤绝对相同的煤样,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到煤样的品质特性同整批煤相比无显著性偏倚,采样精密度达到用户或标准的规定,这样的煤样就是具有代表性的煤样。因此煤炭采样的理论依据是概率论和数理统计。 2.2煤的不均匀度 煤是一种质地极不均匀的固体物料,其不均匀度主要由煤中水分、灰分、粒度等指标的变化决定。灰分与粒度越大,则煤的不均匀度越大,要想采集到有代表性的煤样也就越困难。 由于煤的粒度与密度的不同,在重力作用下,大小颗粒产生的自然分离与分层现象,称为偏析作用。这也是造成煤不均匀性的原因之一。 有多种煤质特性指标可以用来表征煤质的不均匀度,一般用所采样品灰分的标准差或方差V 来表征。 标准差或称标准偏差s ,它表示单次测定值与平均值偏离程度的一种平均偏差。 () 1 2 --= ∑n x x s (1) 方差V 是指各测定值与平均值差值的平方和的均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n x x V ∑-= =2 2 σ (2) 2σ值略小于2s 值,测定次数n 越小,则两者差值越大;测定次数较多,2s 值则近似 等于2 σ,即22 s V ≈=σ 。 在煤的采制样中多用方差V 来表示所采样品的离散情况。方差V 越大,表示煤质越不 均匀;V 越小,则表示煤质越均匀。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的填报说明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的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报,并计算纳税调整项目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按“扣除类调整项目”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本表“注:1……”修改为:“1、标有*或#的行次,纳税人分别按照适用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 处理 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1年度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前)-550000元,企业自行调增纳税所得额60000元,自行调减纳税所得额10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500000元。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免税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元。经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下列事项还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共计1500000元: (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 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

税前扣除192000元。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但超标准支付的60000元(252000-192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三项共计10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调表又调账。 凡当期不能扣除,以后年度按规定可分期摊销或计提并允许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时间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并调账转回,在以后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 1、该公司为开发某商品房项目,贷款2000万元,2001年度支付借款利息1020000元,计入“账务费用”科目,但该项目尚未完工。根据税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项目完工实现销售时,再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开发成本”10200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20000元。 2、2001年度购买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办公桌10张(单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申报审核实务讲义

第一讲申报表概述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及适用范围 1.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构成及分类 1.2.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度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由下列申报表构成: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 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四、《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1.2.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有关内容,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申报表体系,按主附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级为主表,二级为主表的附表,三级为二级附表的附表。 二、申报表栏次,按表间关系可分为:表内计算栏次、依据附表填报的栏次和直接填报的栏次。 三、申报表栏次,按数据来源可分为:一是按会计数据填报栏次,二是按纳税调整数据填报栏次。 1.2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适用范围 一、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申报表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二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查账征收的所有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申报表适用范围 企业所得税按照纳税义务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居民企业,二是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 1.3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特别是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实施后,原行业会计制度、原会计准则、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及问题解答一律废止。我国会计核算标准框架更加清晰,即大中型企业将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未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首先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全面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则表示,中央国有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末,中国证监会为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会[2006]3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新会计准则全面推行后,会计核算框架由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七个体系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应的也就分成了五大类,一是执行会计准则体系的纳税人,二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三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四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五是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概说 2.1 适用范围、填报依据及表头项目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

关于加强资料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加强煤炭企业税收管理的建议 当前,煤炭行业特别是小煤炭企业业主利用煤炭市场供求矛盾,借其生产经营的便利性、特殊性,往往采用原煤掺矸石、原煤掺风化煤,降低煤质、成本,低价倾销,违规销售,严重扰乱了煤炭市场秩序。同时也成为税收征管的一个难点,一些煤炭企业采取不建账、建假帐、两套帐、现金收入不入帐、收入不开票和虚报计税依据等非法手段大肆偷逃税款,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小煤炭企业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一、由地方政府统筹协调,设立由工商、国税、地税、煤炭、安监等部门组成诸如“综治办”“联合办”之类的管

理机构,联合行动、一条龙作业,强化对小型煤炭企业的户籍日常监控和管理,防止漏征漏管。 二、加强纳税评估,核实煤炭产量。评估模型可采取以单位产量平均耗用炸药、雷管等火工品数量或采用电费成本模型测算煤炭产量。 三、强化源泉管理,促进自行申报。对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出面、财政投资,在各煤矿矿井出煤口、煤场销售处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煤矿生产、销售情况,精确测算煤炭产量。再结合当时的煤炭市场价格,核定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对帐务建全并能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并如实申报纳税的煤炭企业,让其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定期核实,加强监督,做到堵塞漏洞,应收尽收。 四、实行煤电联营、托管经营等形式,减少税收流失。在保证所有制形式、产权关系“两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煤电联营,把煤矿的经营权管理权交给电厂,形成固定的销售渠道,减少因不开发票销售造成的税收流失。 五、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搞好煤炭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一律按销售额依照1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调整分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调整分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问: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到纳税调整、补缴税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将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套用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年度应纳税额,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相比较后的差额,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如何做调整分录的问题。如果是属于会计和税收法规的差异导致的调整,比如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费用超过税前扣除标准,不是会计处理错误,那么只在汇算清缴报表上显示就可以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也就是所谓的调表不调账。如果是会计差错,需要做相应的调整,涉及损益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如果需要补缴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汇算清缴计算结果是多交了所得税,并在税局办理了退税,那么要做相反的分录。 相关问题连接:

煤炭取样 合样 制样工作标准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入厂煤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取样规则 1、入厂煤样是购进煤炭某一车的代表煤样,煤样化验结果,作为煤质验收和结算的依据(合同规定发热量区间的,分段核算)。 2、入厂煤样的采集由煤场取样员在煤质表面验收人员监督下进行,对车顶、挡板处(打开挡板后)、卸车过程、卸车完成,并用铲车将煤堆推开或打堆后分步全过程进行表面验收;取样要从上述各环节点上进行,可全过程各点都取,也可部分部位取,一般不固定取样方式。 3、入厂煤样的采集应根据煤质监督员所要求的取样方式进行,采样时不应将该采的煤块、矸石和其他杂质漏掉或舍弃。 4、应用标准的采样工具,入厂煤样采用人工尖铲采样。尖铲宽度约为250mm,长度约为300mm。 5、取样人员严格按规定随机取样,不得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所取煤样必须立即封装送存样室,不得随意延时存放,更不允许随便存放或过夜移送。 6、无论车辆大小,均按每车一个单位取样,每一个采样桶为一车的代表煤样;50吨以上10个点取样,50吨以下6个点取样,取样时要均匀取样,煤堆上、中、下都要取到(下部需距地面米

处)。 7、采取的子样量每个不小于1KG。 8、采样操作方法:先将取样点用铁铲拍实,除去表层煤,然后采样,具体为先铲除两层表层煤,第三铲为样煤。 9、全水分煤样的采取:正常情况下,全水分煤样不单独采取,入厂煤水分眼观高于8%时,必须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入厂煤炭取样管理由生技部煤质监督负责人负责,由取样员具体实施,入厂煤取样方式有以下几种: 二、取样方式: (一)卸车前取样法。 1、取样方法:卸车前取样,煤车打开挡板门后,随即进行取样,每处挡板门处作为一处取样点,可采煤车或地面煤堆为煤样。 2、注意事项:1)取样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煤车煤炭突然塌落砸伤或被移动的挡板门碰伤;2)当洒落地面的煤碳厚度小于50cm时不适合进行煤样采集,可采煤车煤炭为煤样;3)采样时煤车两侧都要采集,不能有遗漏。 (二)卸车中取样法。即分段式取样法,即按照煤车前、中、后三段分别进行取样。 1、取样方法:可随机取煤车一段作为煤样,卸车后对煤堆进行取样,取样时以煤堆顶为中心,平分6份取煤堆中间煤炭为煤样。 2、注意事项:1)由铲车首先将需要取样的煤段铲开,在取

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分析.doc

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分析(精选多篇) 第一篇:煤炭行业地方税收分析 煤炭行业是*县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煤炭行业提供的地方税收左右着全县地税收入总量和增长速度,煤炭兴则税收兴。近几年来,受全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煤炭价格持续攀升,生产供不应求,煤炭行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实现税收大幅度增长。*年度,全县煤炭行业入库地税收入8823万元,比上年增长55.91%,占全县地税总收入的56.09%。*年上半年入库74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46 %,占地税总收入的比重上升到61.11%,煤炭行业在地方税收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最近,我们对全县煤炭企业1999年以来地方税负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分析情况整理如下: 一、全县煤炭行业的基本情况 *县境内有十家煤炭采掘企业,共有职工157人,资产总额为330960万元。按照投资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和享受税收政策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一为县属煤矿企业两家,*矿业集团和*崔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90万吨和60万吨;第二种类型为监狱劳教企业,*省岱庄生建煤矿、*省七五生建煤矿、*省三河口生建煤矿为省司法局管辖,济宁菜园生建煤矿为市司法局管辖。4家监狱劳教企业均享受监狱劳教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年设计生产能力均为60万吨;第三类为枣庄矿务局所属煤炭企业,付村煤矿、高庄煤矿、新安煤矿、袁堂煤矿计4家,除付村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0万吨外,其余3家年设计生产能力均为60万吨,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其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不在*县,在枣庄市。 二、煤炭企业地方税收的特点 (一)实现税收连年高幅增长,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 近年来,煤炭行业实现地税收入呈直线上升趋势。*年达到8823万元,比1999年增长321.95%,年均增长速度为43.32%,高出总体地方税收增幅26.04个百分点。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在煤炭价格快速长升的带动下,煤炭行业提供地方税收的增幅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全县煤炭行业入库各项税收7427万元,比上年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内容摘要: 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 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税前扣除192000元。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但超标准支付的60000元(252000-192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三项共计10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调表又调账。 凡当期不能扣除,以后年度按规定可分期摊销或计提并允许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时间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并调账转回,在以后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 1、该公司为开发某商品房项目,贷款2000万元,2001年度支付借款利息1020000元,计入“账务费用”科目,但该项目尚未完工。根据税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项目完工实现销售时,再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开发成本”10200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20000元。 2、2001年度购买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办公桌10张(单价为2000元)、共计20000元,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根据税法“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扣除”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以后年度根据该项资产的折旧年限可分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在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固定资产”200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元。 3、某幢商品房已竣工,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成本1080000元,单位成本1080元。2001年度销售500平方米,应结转“经营成本”540000元,误按单价1800元结转“经营成本”900000元。多结转的360000元(900000-540000),根据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以后年度实现销售时,予以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开发产品”360000

企业一般都要交哪些税费

企业一般都要交哪些税费? 1.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10) 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增值税或营业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城市房地产税。(4)车船使用牌照税。(5)印花税。(6)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要缴纳消费税。(7)屠宰加工行业,要缴纳屠宰税。(8)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5.服务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建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广告企业还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土地增值税。(5)房产税。(6)城镇土地使用税。(7)城市房地产税。(8)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9)印花税。(10)契税。 7.娱乐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企业所得税。(4)房产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6)车船使用税。(7)印花税。(8)教育费附加。(9)文化事业建费。(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8.物业管理行业应缴纳的税费一般包括: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工作标准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工作 标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入厂煤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取样规则 1、入厂煤样是购进煤炭某一车的代表煤样,煤样化验结果,作为煤质验收和结算的依据(合同规定发热量区间的,分段核算)。 2、入厂煤样的采集由煤场取样员在煤质表面验收人员监督下进行,对车顶、挡板处(打开挡板后)、卸车过程、卸车完成,并用铲车将煤堆推开或打堆后分步全过程进行表面验收;取样要从上述各环节点上进行,可全过程各点都取,也可部分部位取,一般不固定取样方式。 3、入厂煤样的采集应根据煤质监督员所要求的取样方式进行,采样时不应将该采的煤块、矸石和其他杂质漏掉或舍弃。 4、应用标准的采样工具,入厂煤样采用人工尖铲采样。尖铲宽度约为 250mm,长度约为300mm。 5、取样人员严格按规定随机取样,不得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所取煤样必须立即封装送存样室,不得随意延时存放,更不允许随便存放或过夜移送。 6、无论车辆大小,均按每车一个单位取样,每一个采样桶为一车的代表煤样;50吨以上10个点取样,50吨以下6个点取样,取样时要均匀取样,煤堆上、中、下都要取到(下部需距地面0.5米处)。 7、采取的子样量每个不小于1KG。

8、采样操作方法:先将取样点用铁铲拍实,除去0.2m表层煤,然后采样,具体为先铲除两层表层煤,第三铲为样煤。 9、全水分煤样的采取:正常情况下,全水分煤样不单独采取,入厂煤水分眼观高于8%时,必须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入厂煤炭取样管理由生技部煤质监督负责人负责,由取样员具体实施,入厂煤取样方式有以下几种: 二、取样方式: (一)卸车前取样法。 1、取样方法:卸车前取样,煤车打开挡板门后,随即进行取样,每处挡板门处作为一处取样点,可采煤车或地面煤堆为煤样。 2、注意事项:1)取样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煤车煤炭突然塌落砸伤或被移动的挡板门碰伤;2)当洒落地面的煤碳厚度小于50cm时不适合进行煤样采集,可采煤车煤炭为煤样;3)采样时煤车两侧都要采集,不能有遗漏。 (二)卸车中取样法。即分段式取样法,即按照煤车前、中、后三段分别进行取样。 1、取样方法:可随机取煤车一段作为煤样,卸车后对煤堆进行取样,取样时以煤堆顶为中心,平分6份取煤堆中间煤炭为煤样。 2、注意事项:1)由铲车首先将需要取样的煤段铲开,在取完样后方可继续卸车;2)取样煤段的选择随机进行;3)取样点应均匀。 以上两种取样方式一般作辅助取样方式使用。 (三)卸车后取样法。卸车后取样分为平均取样法和平顶取样法。 1、平均取样法:

最新整理煤炭生产税费管理制度

最新整理煤炭生产税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煤炭生产及销售情况,进一步加强煤炭税费征管,防止煤炭税费流失,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县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采矿企业。 第三条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煤炭产量监控系统运行的全过程管理。 县政府成立由县经济信息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国土房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以及涉煤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的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和税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炭产量监控管理和税费征管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和税费征收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于县经济信息委,具体负责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企业产量申报、审核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涉煤乡镇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煤炭产量管理、监督和税费征管工作。 第二章监控系统安装、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由县财政出资建设和维护,县经济信息委牵头组织实施和管理。 传输线路由营运商承建,管理办公室租用。为整合资源,实行瓦斯、产量数据共网传输,企业、县财政分担传输费用的办法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第五条产量监控系统“一次安装、普遍使用”,所有采矿企业均必须安装煤炭产量监控系统。 第六条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红外线对射装置、ID卡读卡器、LCD 屏、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后备电源、服务器、交换机、光端机、光纤收发器、轨道计量设备、称台计量设备、企业光纤线路及辅材等)属国有资产,由县经济信息委对监控设备管理服务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分矿档案化管理。 涉煤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煤炭产量监控系统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邢台高级会计实务相关内容会计实务考试辅导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案例解析总结如下: 【案例】 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9000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893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70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6万元。为降低税收风险,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有关问题如下: (1)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并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了福利费210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1.6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200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2万元。 (3)收入总额9000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向居民企业投资收益10万元(被投资方税率25%),来自于境外甲国的投资收益16万元(已按被投资方税率20%缴纳了所得税)。 (4)当年1月向银行借款2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2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并交付使用(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12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2008年1月1日向境内关联企业乙企业发行债券1000万元,按银行利率支付年利息60万元(银行利率6%),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已知该企业从乙企业取得的债权性投资1000万元,取得权益性投资200万元,乙企业实际税负低于该企业,假设该企业无其他投资方。 (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65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技术开发费320万元,全都据实作了扣除。 (6)12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53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60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60万元,已提取了折旧15%,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60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该企业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试点范围)。 (7)该公司新研发的家电40台,每台成本价5万元,不含税售价每台10万元,将10台转作自用,另外30台售给本厂职工。账务处理时按成本200万元冲减了库存商品,未确认收入。 (8)12月份转让一项自行开发专用技术的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10万元也未转销。 (9)12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35万元,市场销售价格45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7.65万元与成本价合计42.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10)12月份,企业购买了一项金融资产,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高了55万元,企业将其计入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11)“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工商年检滞纳金3万元,合同违约金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12万元,环境保护支出8万元,关联企业赞助支出10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用、业务宣传费及技术开发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研发的家电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1、暂时性差异: 1)工资薪金支出(外资企业应付工资余额):外资企业应据实 列支其工资薪金支出。该调增项在支付当期调减 2)职工教育经费(2.5%):超过税法规定限额的列支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应视同为固定资产的模具摊销支出:该部分模具应预留10%残值,年度摊销额的10%部分调增; 4)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固定资产折旧: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最低年限(新税法修订)、残值率等不一致的折旧费用; 6)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最低年限(新税法修订)、残值率等不一致的折旧费用 7)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的坏账准备金: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调减; 8)其他各类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等:待实际发生损失时,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调减;或转回时,直接调减 9)三年(外资:两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待实际支付或 者确实不用支付转营业外收入时调减; 10)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的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因相关成本 已记入在建工程成本,故以实际收入额调增,以后以折旧转回; 11)

未报税务机关审批的资产处置损失:待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时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2)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待实际处置发生损失或实际收到投资利润时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3)本期未确认融资费用:实际发生摊销或者处置等交易时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4)无形资产等摊销差异:与税法规定的摊销方法、摊销年限不一致的摊销费用; 15)预提类费用:包括所有科目列示的预提类成本费用,待转销时做调减处理; 16)计提而尚未支付的补充社会保险费:待实际支付时做调减处理; 17)计提但尚未未缴纳的特许权使用费和Withholding Tax:Withholding Tax 一并调增。待实际支付时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8)开办费摊销差异:会计规定开办费自经营之日起一次性记入损益,但税法规定要按照期限摊销; 19)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金融工具实际处置时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存货盘亏损失:指净盘亏损失,非盘盈亏抵减后的数字。待取得税务机关审批文件时调减;

煤炭税率

近日,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税率已确定并正式施行。其中,山西、湖南、广西、河南、辽宁黑龙江分别按8%、2.5%、2.5%、2%、2%、2%的税率征收,新疆 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则拟定待批。 2015年1月1日,山西省正式开始资源税按8%的税率执行。此次税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三项规费,连同原有从量计征税的资源税一并计算,此四项税费负担的实际税率远大于8%。 湖南省政府确定湖南省煤炭资源税按2.5%的低税率实施。湖南省严格按照国务院“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的改革要求,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各市县自行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项目必须全部取消。此前,湖南省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税额标准为2.5元/吨。2013年全省资源税入库约10亿元,占税 收收入比重为0.39%,其中煤炭资源税收入仅为全省资源税收入的十分之一。据湖南省财政厅分析,煤炭相关收费基金清理到位后,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将有明显下降,有助于煤炭企业摆脱困境,促进企业整合和行业健康发展。 广西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确定为2.5%。广西财政厅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将税率确定为2.5%后,广西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下降了0.56%,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炭企业目前的经营困境,帮助区内煤炭企业脱困增收和下游行业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和扩大就业。同时,此次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以清费为前提,清理了违规收费基金,有利于完善资源税制和煤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河南省煤炭资源税按2%的低税率实施。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本着适用税率与现行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综合负担率原则上持平或略有下降的原则,结合河南省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才确定2%的适用税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的分析,在煤炭相关收费基金清理到位后,煤炭企业总体税费负担将有明显下降,有助于煤炭企业摆脱困境。河南省的具体情况如何,记者也采访了一些煤炭企业。有煤企表示,按2%适用税率征收,其实与以前基本持平。“但就税这一块儿,其实 是和以往基本持平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有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主要煤企的测算,2%的税率对他们来说,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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