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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孩子抚养费答辩状-实用word文档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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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答辩状

孩子抚养费答辩状怎么写?请看下面的孩子抚养费答辩状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孩子抚养费答辩状【1】

答辩人:余zz、男、38岁、蒙古族、现住:xx市

答辩人现就抚养费事宜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告诉请每月抚养费500员过高,我实在没能力负担

1、答辩人在企业工作,挣的是效益工资,每月固定固定工资930元,其

余收入均不固定,并且我在通辽市没有住房,现在租房屋居住,每月租金600。

2、父母年迈我德赡养,每月给付赡养金300元。

3、自20XX年至今除了给孩子150元抚养费的同时还给孩子每月上120

元的保险。

4、答辩人自己至今为娶,加上自己日常支出每月也所剩无几。

二、根据孩子成长的实际需要结合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答辩人每月可以支

付200-300元。不包括孩子的保险金。

三、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答辩人从来没拒绝过,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办理,在我一直按当时约定给付抚养费,当时我们口头约定给付日期为每年的元

旦前后一次给付150元,并且月都给孩子买120元保险。

四、关于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原告和辨认人也没具体协商过,原告只是打

了个电话约定20XX年8月4日见一面而已。包括孩子的保险费和抚养费初步达成一致,每月给孩子抚养费付300元。

五、因为答辩人是净身离户的,离婚以后自己来到通辽市工作的。原告有

住房和稳定的工资收入。有能力自己抚养孩子。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公正判决。

答辩人:余zz

20xx年9月9日

孩子抚养费答辩状【2】

答辩人:A,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公司职工,住XX公

司XX生活区。

答辩人20XX年3月13日接到法院转来原告B民事诉状,诉答辩人抚养

费纠纷,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答辩人未给付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抚养费与事实不符,并且造成答辩人未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C造成的。

原告是答辩人的亲生女儿,天下有哪个父亲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诉状中

指控答辩人从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均未支付抚养费与事实不符,无法

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一手造成的。

离婚后,原告母亲为了阻止答辩人探视女儿,不但不提供其真实住址,也

不提供其通讯联系方式,连面都无法见上,请问答辩人又如何给付抚养费呢?但即使这样,在多方探寻后,答辩人还是于20XX年11月和20XX年3月先后

两次找到原告的母亲,分两次向其交付了X个月的抚养费共XX元(20XX年8

月至20XX年3月,共X个月),以上有原告母亲C亲笔书写的收条为证。

与答辩人离婚后,原告母亲一直阻止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不但不让女儿

与答辩人见面,更不用说接回家中团聚了,答辩人按原告母亲提供的住址多次

前去想与女儿见面,但因其提供的住址不真实,根本无法见找到答辩人的女儿,

而且原告母亲在未经答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原告改名,致使答辩人到XX 的多所学校都未能打听到女儿下落。

甚至在答辩人第二次送抚养费到XX时,原告的母亲还当着原告和答辩人

弟弟的面公然宣称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让答辩人与女儿再见面。

20XX年4月,原告母亲在XX社区同志的陪同下到单位向答辩人

索要抚养费,答辩人再次提出探视女儿的要求,原告的母亲当即扬言即使

不要抚养费也不会让答辩人见到女儿。

原告母亲为了一已私愤,竟拿女儿作要挟,不但侵犯了答辩人对女儿的探

视权和取名权,也使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现在却反而颠倒事实指责答辩人

不给付抚养费,不知是何居心?原告母亲这种剥夺对女儿探视权的行为直接违背了国家宪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二、原告母亲假借女儿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原告母亲的义务。

原告现在正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杂费,在XX这样的中小乡镇,生活费又会有多高的一个水平呢,假如按照原告母亲提出的答辩人负责每月

300元的抚养费,那就是说一个尚在小学阶段的孩子每月就需要600元的生活支出,请问这是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是原告母亲的需要呢?原告母亲在XX经营着一个XX摊点,每月都有相当的收入,并不是如其所说的没有固定经济收入。

被告母亲与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写明“女儿B

随母亲C生活,A负责每月供给女儿生活费壹佰元(100元)”,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现在仅过了短短几年就要求变更已经生效

的协议内容,原告母亲的这种行为是有悖国家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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