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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防控作弊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雷州市第八中学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防控作弊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ZJCG2016-J007;采购核准号:2016001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4)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6)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13)

第四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26)

1谈判响应书 (27)

2第一次报价表 (28)

3报价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29)

4服务计划及承诺 (30)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6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32)

7申请函(参考格式) (33)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34)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谈判采购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雷州市第八中学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防控作弊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第八中学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防控作弊系统。

二、采购编号:ZJCG2016-J007。

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十一、谈判开始时间: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二、谈判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

十三、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0759-*******;

5、标前咨询电话:0759-*******(罗生) ;标后咨询电话:0759-*******;

6、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f4622636.html,/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雷州市第八中学

2、联系人:周生、赵生;联系人电话:189********、181********;传真:0759-*******

3、地址:湛江市奋勇高新区;邮政编码:524232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第八中学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防控作弊系统。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三、技术指标及要求:

附件一:作弊信号屏蔽终端技术参数要求

作弊防控系统在屏蔽所有手机作弊信号为主的前提下,兼顾屏蔽 WiFi 设备、蓝牙设备、无线对讲机、数字传输设备等各种常用作弊工具。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能屏蔽100MHz-1000MHz 范围内的更多作弊频点的作弊防控产品。系统工作时不能干扰军用、警用、民航等具有特殊用途的频点。

1.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1) 远程控制。系统支持远程设备开关、状态查询、参数设定和数据更新等操作。断电后系统运行状态日志不会丢失。

(2) 环保卫生。系统的抗电磁干扰性和电磁辐射防护性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屏蔽设备须提供省级或以上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 安全可靠。对设备和用户进行身份认证,杜绝未授权用户访问和操控系统。传输需要保密的数据应采用安全加密算法。

(4) 系统兼容。系统应与网上巡查系统的省、市级平台对接,实时显示考点、考场作弊防控系统工作状态。

(5) 可扩展。设备屏蔽的信号频段可以根据要求进行扩展或升级。系统既要防范公众移动通信作弊也能防范各类非常规无线电通信的作弊手段,实现考点范围内无线电全频段监控。2. 作弊信号屏蔽终端建设要求及技术参数

(1) 每个标准教室(考场)安装一台作弊信号屏蔽终端,要求实现单台管控终端的屏蔽范围为 8*10 米,保证教室内屏蔽信号有效,考生就坐区域内无死角,考场 10 米距离以外各类无线通信一般应能恢复正常。

(2) 要求屏蔽信号的种类包括:GSM、CDMA、DCS、TD-SCDMA、WCDMA、4G等全部制式的手机通信,WLAN频段的所有蓝牙和 802.11 协议簇的无线通信,以对讲机、电台、隐形耳机等为发射和接收工具的模拟通信,以及带LED显示的隐形终端为接收工具的数字通信等。在满足上述要求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能屏蔽 100MHz-1000MHz 范围内的更多作弊频点的作弊防控产品。系统工作时不能干扰军用、警用、民航等具有特殊用途的频点。

(3) 屏蔽终端需具备集中控制功能,可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方式管理,可编制开/关机计划,按计划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用户管理员或操作员能通过电脑主控软件进行统一集中的控制和管理,并能实现点对点控制,分组或分区控制。

(4) 提供无线信号屏蔽终端的生产企业销售和服务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能根据考点无线电信号情况,进行最佳有效屏蔽。

(6) 屏蔽终端内置天线,设计美观,体积较小,感官舒适。

作弊信号屏蔽终端设计指标(固定部分)

四、项目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湛江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重要内容,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湛江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条件,身份识别采集终端、身份识别验证终端和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必须三网合一,无缝对接,省端、市端及学校互联互通,作弊信号屏蔽终端要与上述产品完全兼容,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作弊信号屏蔽终端、作弊防控管理软件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的供货确认函原件;

3、本采购文件内容规定了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管理、调试、配合其它相关系统试运行、文档和竣工图移交、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并按上述顺序于项目进行过程中移交相关文件资料;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所有安装附件的供应、运输、接线、调试、开通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负责培训管理操作人员,并负责整体工程的三年免费维修保养。

4、通过我校现有网上巡查系统的网关实现网上巡查系统、身份识别系统、作弊防控系统等三个系统的统一管理,并实现与市端、省端的互联互通。

5、与现有的高考指令指挥系统集成。

五、服务要求(质保期、维护、保修):

(1 )供货及安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施工计划,派出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用户现场进行货物的安装和调试,其费用应包括在成交价格之内。安装标准为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2)技术资料:成交供应商应将所供货物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中文版资料1套,如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及配件、随即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

(3)售后服务机构: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日之前必须在广东省湛江市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并保证该机构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存续,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必须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并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名单给采购人。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报修后须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8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要求时间内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提供同等质量的设备配件更换或零件作备用,直至故障处理完毕。

(4)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货物的使用操作维修进行免费培训,培训所需一切资料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培训工作主要为:

①成交供应商应就正确的使用、维修、保养、维护等方面对用户指定管理人员及操作

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

②培训的方式、内容、地点、人员等,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商定;

③培训的费用包含在中标价格中。

(5)质保期:除个别设备保修期的特殊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已标明的除外,其他所有设备整机提供 3 年质保。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承诺 3 年免费上门服务并免费修复、更换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部件。保修期满后,设备的维修、更换、维护等费用全部由采购人承担。保修期内,因成交供应商正常维护而可能影响采购人对该设备的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将提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配合维护工作,避免不良影响;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告知的,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六、交付时间:

八、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

(1)验收合格书签署之日为通过验收之日。设备自通过验收之日起进入保修期。

(2)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应在验收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异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3)验收标准:

①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商标、说明书、原厂保修卡和其它应具有单证。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公安部警用产品检测标准、省产品质量检测标准、省教育安全产品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③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测等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④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⑤采购人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或有关服务不合规定,在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异议。

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⑦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15日内,使用单位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九、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00%。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雷州市第八中学。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

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

1.10“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参加谈判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产品,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应以中文和/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2)供应商交付货物时须出具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或国家检验证明。

1.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2关于进口产品:

(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凡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

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2)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3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4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5本文件若涉及具体品牌、型号、产地的产品,仅作为衡量技术水平与项目实施质量的适用参考基准,供应商可通过比照此参考基可以同档次、性能更优或更合适的同类产品替代,但必须经采购人谈判小组技术审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1.16政策强制采购产品:

(1)本项目采购货物涉及到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供应商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报价。

(2)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 认证证书。

1.17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8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9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20谈判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单位公章,且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21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22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23采购文件中如标有“★”号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件,谈判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谈判将被拒绝。

1.24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供应商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注:有关的申请函格式和要求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的附件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

2.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四、谈判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4.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4.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3谈判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4谈判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谈判处理。

4.4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书;

(2)第一次报价表;

(3)报价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服务计划及承诺;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谈判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5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

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核对后不予退回。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的谈判。

六、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6.4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谈判文件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全称)

谈判供应商地址:(谈判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谈判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6.5谈判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6.6谈判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谈判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应商谈判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谈判文件和与谈判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谈判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谈判文件中以及所有谈判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谈判报价要求

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供应商应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报价表中的报价项目若供应商的报价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报价处理。

8.3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税费以及安装、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8.5谈判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8.6本采购项目货物若以分包形式进行谈判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但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谈判将视为无效。

8.7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本采购项目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9.2谈判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并在侯标室的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收。

9.3集中采购机构于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9.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

9.5在推迟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谈判文件为无效谈判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

9.7截止时间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8项目谈判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谈判文件。

十、谈判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1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谈判保证金

10.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谈判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2谈判供应商须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6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10.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帐户。谈判保证金必须以谈判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以现金(包括现金汇款)、支票、汇票和其他票证方式交纳的不予接纳。提交保证金户名: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商务大厦分理处;帐号:44001688645059888888。联系人:李生,电话:0759-*******。

10.4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谈判被视为无效。

10.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

10.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已支付成交服务费。

10.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1)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文件;

(2)谈判供应商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及谈判承诺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a、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签订合同;

b、接受对谈判文件错误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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