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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公司“三违”管理办法-修改稿-2015-4-9

产业公司“三违”管理办法-修改稿-2015-4-9
产业公司“三违”管理办法-修改稿-2015-4-9

附件1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反“三违”管理办法

(SM/SNCY-QZ(Z)-0026-Ⅱ/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和约束公司员工的作业行为,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三违”定性和分级标准,严格“三违”管理,使“三违”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为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单位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反“三违”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安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反“三违”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安全部:负责贯彻上级有关“三违”管理的规定;负责“三违”考核、台帐、信息管理;监督指导“三违”行为的确认、纠正、责任追究等落实情况。

二、生产技术部:负责审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及方案;并监督标准、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跟踪督办“三违”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严重“三违”人员进行岗位变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四、其他部门、中心、后勤服务公司负责本单位一般“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第三章“三违”认定

第五条“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根据违章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违章人意图和情节轻重,将“三违”划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第六条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的认定见《“三违”认定标准及处罚细则》(附件2)。

第四章“三违”处理

第七条一般“三违”

一、现场纠正,给予责任人现场警告,给予责任人、责任单位相应处罚(见第十九条“三违”行为责任连带规定)。

二、责任人在班前会作出书面检查,内容包括:“三违”事实经过、后果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对危害性的认识等并作出安全承诺。

三、一般“三违”由责任单位负责培训帮教事宜,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违”原因及后果严重性分析;

(四)相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严重“三违”

一、现场纠正,给予责任人、责任单位相应处罚(见第十九条“三违”行为责任连带规定)。

二、“三违”责任单位负责人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三、造成涉险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审议后,对其作出停职、培训、转岗、开除等处理决定。

四、造成生产事故的,根据上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处理。

五、停职培训不少于24学时,培训期间只发生活费,产生的培训费用自理,培训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二)“三违”原因及后果严重性分析;

(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岗位危险因素及预控措施;

(五)相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一般“三违”行为,在公司2号电子屏曝光3天;严重“三违”行为,公司2号电子屏曝光7天。

第十条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考核合格后,责任人持复岗通知书回原单位报到。

第十一条“三违”人员帮教转化

一、帮教责任人: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遵循原则:追查分析、学习提高、谈话帮教、现身说法、考察进步;

三、记录内容:时间、地点、谈话人、事由、具体内容及效果。

第十二条“三违”人员处理程序:

责任追究→离岗培训→帮教转化→复岗→座谈(责任人所在单位)→月末回访。

第十三条非公司员工发生“三违”行为时,由业务所属责任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在“三违”查处过程中,对态度恶劣、威胁辱骂查处人员的,在原处罚基础上加罚200元。

第十五条各部门、中心查处的“三违”,罚款必须以现金形式上交公司财务部,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公司安全部;安全部对“三违”进行备案登记;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安全部出具安全处罚票据(一式三联),分别交被处罚责任人、公司财务部、安全部;责任人必须在收到罚款通知书后3日内上交财务部;未在规定时间(以罚款通知单日期为准)内交纳的,每延迟一天扣10%滞纳金。

第十六条“三违”人员对其“三违”行为有争议时,3日内可向安全部提出申诉。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取消对当事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查属实,则按照原处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对发生“三违”的,取消年度先进评选资格;3次以上“三违”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员工有权拒绝作业,并向安全部举报。

第十九条“三违”行为责任连带规定:

一、公司安全检查发现“三违”行为,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中心级现场带班领导、分管安全副主任负连带责任;处罚标准为“三违”责任人的50%。

二、中心安全检查发现“三违”现象,区队长(车间经理)、区队级跟班领导、安检员、班组长负连带责任;处罚标准为“三违”责任人的40%。

三、区队(车间)安全检查发现“三违”现象,当班安检员、班组长及当班作业人员负连带责任;处罚标准为“三违”责任人的30%。

第五章“三违”举报及奖励

第二十条“三违”行为举报及奖励规定:

一、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有权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及时进行实名举报;

二、举报经核查属实后,视“三违”情节给予举报人50元、100元、200元奖励;

三、举报“三违”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办法》进行相应的奖励;

四、安全部对举报人实行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员、泄露举报人员信息的,给予200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部建立“三违”管理台账,负责及时更新“三违”台账信息;建立“三违”信息数据库,每季度对“三违”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丰富安全管理手段,提升“三违”管控能力。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中心每月25日前向安全部提报所属单位当月“三违”管理信息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安全办公会对当月反“三违”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未列入“三违”认定标准的,比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安全部随时更新“三违”认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各中心、后勤公司应依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反“三违”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归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关于印发反“三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神产司发…2013?50号)自行废止。

附件2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违”认定标准及处罚细则

第一章综合类

第一条一般“三违”

1.新进厂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培训课时未按规定执行、考核未通过上岗作业的,给予罚款100元;

2.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全的,给予罚款100元;

3.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聊天、打闹的,工作时间脱岗、睡岗、串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4.岗位看小说、杂志等与工作无关书籍的、电脑桌面有游戏等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或消极怠工、做与工作无关活动的,给予罚款100元;

5.酒后进入工作岗位的,给予罚款200元;

6.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未戴工作帽或戴帽未将头发臵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给予罚款200元;

7.未经批准,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的,给予罚款200元;

8.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敞开衣襟作业的,给予罚款200元;

9.在易燃、易爆、明火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作业的,给予罚款200元;

10.区队(车间)、班组等生产场所赤膊、穿背心、短裤作业的,给予罚款200元;

11.从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的,给予罚款200元;

12.电焊、气焊(割)、碰焊,金属切削等加工中有可能有铁屑异物溅入眼内而未戴防护眼镜的,给予罚款200元;

13.高处作业位臵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在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未使用安全带的,给予罚款200元;

14.高处作业下方不安排专人设警戒的,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未戴安全帽的,给予罚款200元;

15.不设防护屏风进行打磨作业的,给予罚款100元;

16.未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个班交班时,未将本班出现的问题向下一个班交代清楚的,给予罚款200元;

17.佩戴安全帽未系帽带的,给予罚款100元;

18.井下作业现场摘掉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未随身佩戴自救器的,给予罚款200元;

19.一般工种岗位人员证件模糊不清、经培训合格入井资格证未随身携带者,给予罚款100元;

20.氧气、乙炔瓶使用完毕未将安全帽恢复的,给予罚款100元;

21.班前会未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中未随身携带危险源辨识卡的,给予罚款100元;

22.入井员工未经入井安全培训,或未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上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23.作业前未检查所用材料、部件、工器具、胎具是否完好的,给予罚款100元;

24.使用不完好的气管、液管的,给予罚款100元;

25.不参加班前会上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26.所使用的设备转动部位的防护罩不齐全,连接不可靠的,机械、液压安全保护装臵不可靠的,运转时人员未离开转动部位的,给予罚款100元;

27.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入车间,喷砂喷漆、磨、焊、錾、削、车等操作岗未佩戴防护眼镜的,给予罚款100元;

28.特种作业人员持过期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29.电气焊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给予罚款100元;

30.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作业时,未穿戴防腐蚀防护用品的,给予罚款100元;

31.使用气动工具前,未检查连接件和压力表完好的,给予罚款200元;

32.锉过的工件表面用手去摸的, 锉下的铁屑用嘴吹的,铲削时未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正对他人铲削的,给予罚款100元;

33.使用手锯、虎钳、螺丝刀、刮刀、丝锥、板牙时,搬手和虎钳搬套上套管进行加力或用力敲打的,给予罚款200元;

34.拆卸零件时,用手锤或大锤直接敲击工作面, 未垫以木板或铜棒的,给予罚款200元;

35.使用千斤顶未设防护网者(另有安全防护措施或特殊情况除外),给予罚款100元;

36.拒绝接受检查的,给予罚款200元;

37.在地面开挖沟壕深度超过1.5m未采取防垮措施的,给予罚款100元;

38.在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无理取闹、拒不签字的,给予罚款200元;

39.新工人学徒期间或实习生实习期间安排其独立上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40.车间(含食堂操作间)穿高跟鞋、拖鞋、打赤脚的,给予罚款100元;

41.作业人员之间以抛掷的方式传递物件或工具,给予罚款100元;

42.作业中未按要求戴防尘口罩、不穿防砸靴或不戴安全头盔的,给予罚款100元;

43.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等车或进入食堂用餐的,给予罚款100元;

44.在安全、消防出口通道内放臵其他物品,造成通道不畅通的,给予罚款100元;

45.使用完的氧气、乙炔瓶存放在井下,未及时收回地面的,给予罚款200元;

46.质监、培训中心试(实)验室、设备管理中心油脂化验室等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给予罚款100元;

47.试(实)验人员进入试(实)验室工作时,未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的,给予罚款100元;

49.操作人员把与检验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者,给予罚款100元;

50.试(实)验室内私人会客、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室内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51.在试(实)验室内饮食、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烧水的,给予罚款200元;

52.电气设备上面存放物品的、试(实)验室干燥箱内存放与试验无关物品的、电气开关柜周围有易燃物等杂物的,给予罚款200元;

53.站在滚动的工具(零部件)上取乐、玩耍的,给予罚款200元。

第二条严重“三违”

1.在禁火区吸烟或明火作业无措施的,给予罚款500元;

2.封闭空间内安排单人作业或本人自行操作的,给予罚款300元;

3.跨越运转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或触及设备运转部位的,给予罚款300元;

4.开动被查封、报废设备的,给予罚款300元;

5.攀登吊运中的物件的,以及在吊物、吊臂下通过或停留的,给予罚款300元;

6.未经批准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臵和警示标志,以及显示仪表和其它安全防护装臵的,给予罚款300元;

7.地下管沟疏通、清理或容器内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的,给予罚款300元;

8.高处作业往地面扔物件的,给予罚款300元;

9.违反起重“十不吊”的,机动车辆驾驶“七大禁令”的,给予每条罚款300元,违反多条合并执行;

10.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11.冲压作业手伸进冲压模危险区域的,给予罚款300元;

12.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的,给予罚款300元;

13.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的,给予罚款300元;

14. 冲压作业未使用规定的专用工具的、冲压机床配备有安全保护装臵而未使用的,给予罚款300元;

15.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或装卸模具测量工作等未停机断电的,给予罚款300元;

16.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臵缺乏、凑合使用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17.设备检修较窄结合面无防止突然闭合措施肢体伸入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18.使用不完好的电焊机、电缆线、电焊面罩、焊钳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电焊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19.使用不完好的气管、减压阀、割具割焊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20.穿化纤衣服进行电焊、氧气焊接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21.高处作业使用手工工具,不使用腕带或保护绳的,给予罚款300元;

22.对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的容器、管道进行焊接工作前,未采用臵换、清洗或者隔离等方法排除可燃物,使其浓度降至安

全范围进行作业的,作业现场无必要消防设施的,给予罚款300元;

23.未经允许携带非防爆或本安型电子表、小灵通、手机、摄像机入井的,给予罚款300元;

24.攀爬不稳的爬梯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25.车辆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的,井下(地面)司机在车辆运行时离开驾驶室或将身体的某一部位伸出驾驶室的,给予罚款300元;

26.发现隐患或缺陷不及时汇报处理的,给予罚款200元;

27.井下行车瓦斯浓度超过0.8%车辆未熄火的,给予罚款300元;

28.未及时恢复检修中拆除的防护栏、防护罩的,给予罚款300元;

29.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上岗的,给予罚款300元;

30.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给予罚款300元;

31.协同作业不服从指挥的,给予罚款300元;

32.在有明火或高温区域使用易燃清洗剂、自喷漆等易燃易爆物的,给予罚款300元;

33.作业过程有飞溅、高压等现象未佩戴防护镜的,给予罚款300元;

34.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要害场所的,给予罚款300元;

35.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臵、设施的,给予罚款300元;

36.肢体伸入起重机、叉车、装载机、综掘机截割头、撬杠等支起的且无其他防护措施的设备下方的,给予罚款500元;

37.打、砸、压工件(试件)时不戴护目镜的,给予罚款300元;

38.用单腿销或铁丝代替液管U型卡的,给予罚款300元;

39.移动式爬梯无人扶持进行高处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40.高空作业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的、高空作业系不合格安全带的,给予罚款300元;

41.借助未停电闭锁的设备登高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42.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43.在岗打架斗殴的,给予罚款500元;

44.在地面禁止烟火的危险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的、用火,用高温灯具、明火烘烤冻结的压力气瓶及附件的,给予罚款500元;

45.存在着火隐患时未配备完好的消防器材进行电气焊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46.在高危处休息、睡觉的,给予罚款300元;

47.用氧气、乙炔气作为气源使用气动工具的、使用氧气吹风除尘、降温的,给予罚款300元;

48.无监护人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49.敲击、碰撞气瓶,用气瓶当做支撑物的,给予罚款500元;

50.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躲避检查的,给予罚款300元;

51.谩骂、围攻殴打安全检查人员的,给予罚款500元;

52.设备上锁,但未拔出钥匙的,给予罚款300元;

53.酒后驾车者,给予罚款500元;

54.用抛、滚、撇方式装卸货物的,给予罚款300元;

55.出车前未检查车辆的,给予罚款300元;

56.车辆未停稳而卸货的,给予罚款300元;

57.驾驶员离开车未熄火、未取下钥匙、未拉手刹的,给予罚款300元;

58.未观察车后情况倒车的,给予罚款300元;

59.穿拖鞋驾驶车辆的,给予罚款300元;

60.故障停车时,驾驶员未将车辆警示灯打开、未设臵警示标识的,给予罚款300元;

61.无证驾驶车辆的,给予罚款300元;

62.强行超车、抢行的,给予罚款300元;

63.拉运长度超出车厢的水管、木板等材料未捆绑的,乘坐非载人车辆的,给予罚款300元;

64.人货混装的,给予罚款300元;

65.车辆未熄火而加油的,给予罚款300元;

66.叉车货叉、托盘、驾驶室外载人,在货叉上作业无措施的,给予罚款300元;

67.叉车上有重物悬空时,驾驶员离开叉车的,给予罚款300元;

68.未将车轮卡死进入车底检修的,给予罚款400元;

69.车辆行驶中在车内打闹嬉戏的,给予罚款400元;

70.叉车超速行驶(车间内5Km/h,厂区10Km/h),车间地面有水猛踩刹车、用叉车搬运饮用水桶、驾驶叉车碾压电缆的,给予罚款300元;

71.车辆行驶中人员在车上站立或蹬车、扒车、跳车的,给予罚款300元;

72.在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未对油箱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的,给予罚款500元;

73.运输大型物件、超长物件时不捆绑的,给予罚款300元;

74.车辆在耐压试验区域穿行的,给予罚款300元;

75.车辆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的,给予罚款300元;

76.故意将杂物投入水沟内导致水沟堵塞或排水不畅的,给予罚款300元;

77.殴打、报复事故分析人员、管理人员的,给予罚款500元;

78.无计划停电、停风、停水的,给予罚款300元;

79.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达标私自开工的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

80.偷盗公司材料、零配件未遂者,给予罚款300元;

81.偷盗中心、矿方物资价值达2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

82.戴手套或工作衣、雨衣袖口等未扎紧接近设备转动部位者,给予罚款200元;

83.井下随意拆卸矿灯、自救器的,给予罚款300元;

84.越级上报的给公司造成影响的,给予罚款300元;

85.井下作业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的,给予罚款300元;

86.发现隐患未排除、未报告、冒险作业的,给予罚款300元;

8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给予罚款300元;

88.用工件、工具代替手锤、带手套使用大锤、甩转方向上有人时使用大锤的,给予罚款300元;

89.手锤(大锤)把安装不牢固,锤头未楔紧,锤柄有疤节、蛀孔、裂纹,锤头的打击面粘油,锤头有卷边、裂纹、缺角的,使用前未检查的,给予罚款300元;

90.高空作业将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使用叉车、装载机登高作业无安全措施、随意从高处抛掷物品的,给予罚款300元;

91.井下作业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送电试车的,达到1.5%时,未切断电源停止作业的,给予罚款500元;

92.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距离小于10米的,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小于5米的,动火点与易燃易爆危险品距离小于20米的,夏日放在烈日爆晒瓶体温度超过35℃未采取措施的,采暖期和暖气片距离小于1米的,给予罚款300元;

93.正对人员点燃割炬的、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的,给予罚款500元;

94.氧气乙炔气瓶嘴、气阀、安全胶圈不齐全的,气带用铁丝、铜丝固定未用标准卡的,乙炔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的,氧气乙炔气减压器压力表损坏的、氧气乙炔气带老化严重继续使用的,给予罚款300元;

95.乙炔瓶和氧气瓶同车运输的,使用氧气瓶内气体压力小于0.1Mpa的,乙炔气使用环境温度<0℃时,压力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压力低于0.3Mpa的,给予罚款300元;

96.气瓶存放地点未张贴有关气瓶贮存的规章制度和“严禁烟火”等标志的,未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具和器材的,气瓶安全帽未拧紧的,在贮存气瓶的地点10米以内堆放易燃品的,给予罚款300元;

97.运输氧气瓶时搬运人员在搬运时吸烟的、气瓶头部朝向不一致的、夏季未加以适当的遮盖,瓶体被日光曝晒的,卸车采用抛、滚、滑的装卸方法的,易燃品、油脂或者带有油污的物品与气瓶同车运输的,给予罚款500元;

98.氧气瓶与油脂接触,瓶口瓶身存在油污的,使用氧气瓶操作者的双手、手套以及工具、减压阀、瓶阀沾染油脂的,给予罚款400元;

99.燃气锅炉室内接线不规范,存在明接头、羊尾巴的,燃气锅炉、热交换站未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的,给予罚款400元;

100.经公司研究认定的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第二章机电类

第三条一般“三违”

1.电气设备停用时未及时断电的,给予罚款100元;

2.未关闭停用电器设施电源的,给予罚款100元;

3.电焊机上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的,焊接作业后未释放气带中的压力的,给予罚款100元;

4.携带非防爆器材无措施入井或井下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者,给予罚款200元;

5.强行指挥、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者的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

6.设备带病强行作业、强行运转情节严重的责任者,给予罚款300元;

7.检修设备未执行停送电制度、未闭锁开关或闭锁挂牌无专人看护等的,给予罚款300元;

8.擅自解除闭锁、送电的,给予罚款300元;

9.停电闭锁未挂停电牌的,给予罚款200元;

10.擅自调整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给予罚款200元;

11.非专职电气检修操作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操作高压电气设备的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未戴绝缘手套的,未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的,给予罚款200元;

12.带电检修与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设备和移动变电站等)的,给予罚款300元;

13.电气设备在检修或搬迁前,切断电源后,未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的,给予罚款300元;

14.操作人员长时间离开机床时未关闭电源的,给予罚款200元;

15.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时,用焊枪手把拖拽送丝机构的,给予罚款200元;

16.随意搭接电焊机地线的,给予罚款300元;

17.各种机电设备闭锁装臵失灵继续使用的责任者,给予罚款200元;

18.电气焊工作完毕后,留守人员未确认作业现场无起火危险离开作业现场的,给予罚款200元;

19.工作中在机床头、导轨托板上放臵其它物品,拆装卡盘和较大工件时,未在车床导轨上加垫木板的,给予罚款200元;

20.乳化液、临时泵站水箱吸空,设备仍继续运行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的、泵体内未及时加注润滑油的,给予罚款300元;

21.袖口未系、穿戴不整齐接近设备转动部位的,给予罚款100元;

22.使用低于电压等级工具的责任者,给予罚款200元;

23.地面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者,给予罚款200元;

24.信号不清楚开设备的责任者、未撤离人员开设备的责任者,给予罚款100元;

25.水泵、临时泵站等停机离岗开关手把未臵于零位、未闭锁者,给予罚款100元;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张煤安〔2013〕32号 关于印发《三违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科、室、所、处、区、队、厂、中心,二水平项目部,集团公司在矿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对《三违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煤安〔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 1 - / 36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规定程序和界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违”人员的界定标准 第五条“三违”界定标准 (一)一类“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和84条较严重三违)见附件1。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各工种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三类“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3。 - 2 - / 36

第三章“三违”人员的汇报程序 第六条所有人员抓到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汇报、登记。 第七条各部门接到“三违”举报信息,都必须当班报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第八条凡查出“三违”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自主抓的各类“三违”人员必须及时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填报自主抓“三违”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严格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界定,经区、队认定不属于“三违”的,在2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安监处),并于每周二将自主抓“三违”报告单(见附表1)上报安监处三违办公室。基层单位每周将自主反“三违”报告单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分管口长,各分管口长认真分析口内各单位“三违”现象,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各类“三违”。 第十条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接到“三违”信息后,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安全检查科。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确认 第十一条安监处对安全质量信息中心上报的“三违”人员 - 3 - / 36

反三违管理制度

反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减少由于违章造成的事故发生,确保炼钢厂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奖惩与追究办法》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科是反“三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查处本部门“三违”行为,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安全生产科负责查处全公司“三违”行为,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追究办法》进行处罚。 第七条生产调度及班组长以上人员发现违章应立即制止,否则视同违章处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反“三违”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九条安全生产科必须加强对职工反“三违”行为的教育,严肃处理“三违”行为,确保本部门“三违”行为不断减少。 第十条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必须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制止纠正“三违”行为,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不得姑息。 第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安康杯”、“青年示范岗”等活动时,应把反“三违”纳入主题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科应利用各种板报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宣传“三违”行为的重大危害。及时对发生的“三违”行为进行曝光,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模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己不违章,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科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纠正违章行为。 第十五条一个部门在一个月内,如果发生3人次及以上“三违”行为,则扣罚该部门各200元,每超过一人次加扣部门负责人每人100元。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三违”是指以下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特指有窜岗、脱岗、睡岗、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班中喝酒等)。 2、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的安全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冒险作业等行为)。 3、违章指挥(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无“做工证”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职工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四、职责与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三违”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三违”的行为,并对“三违”行为人员进行教育、通报和处罚。 2、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管理人员、各班组组长均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度重视、做好表率,在安全生产中带头抵制“三违”行为,并按规定进行“三违”检查。

3、各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要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三违”行为识别,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三违”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4、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三违”行为的检查、登记、统计、考核工作,对员工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5、各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或抢时间而冒险违章。 6、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7、任何员工均有义务检举“三违”行为。 五、检查与考核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一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领导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2、各单位、各部门按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部门或班组安排教育培训一周;因严重违章或屡查屡犯的交劳动人事处待岗,由劳动人事处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重新上岗。 4、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4.机构与职责 4.1本公司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行政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各级组织、工会在开展的“员工身边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公司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反三违管理办法.doc

反“三违”管理办法 矿山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芒硝矿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

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3.机构与职责 3.1安委会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3.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委会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4.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总务部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总务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正式版)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意义、目标 “区域安全负责制”是推进基层安全自主管理的有效载体, 通过建立“区域安全负责制”, 把分公司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管理层面、每一个岗位人员, 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区域、安全管理权限和所承担的责任, 从而构建“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长效管理体系, 实现企业持久的本质安全。 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内涵 区域安全负责制, 就是将企业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细分到人, 由区 域责任人主动查找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主动制止本区域内的人员违章, 以实 现区域安全自主管理的一种方法。 区域责任人包括:本区域内的工作人员, 在该区域内的服务人员(如检修人员等), 到该区域内指导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三、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工作要求 1、强化教育。要让所有员工知道自己的管理区域, 自己的管理责任, 知道安全检查的标准, 知道安全检查的方法, 懂得安全检查表的使用。 2、强化检查。车间、部室领导要强化验证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 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docx

反“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 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 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 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第九条、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设备部。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四章、特别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

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 2008-7-10发布 2008-7-10实施 Q/CYTL.AB.GL.302—2008 发布

Q/CYTL.AB.GL.302—2008 目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1) 2 职责 (1) 3管理内容和方法 (1) 3.1责任区域划分 (1) 3.2安全设施管理 (2) 3.3安全设施维修 (2) 3.4公共责任区明确 (2) 4 相关文件 (2) 5 记录 (2) II

Q/CYTL.AB.GL.302—2008 III 前言 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区域。本规定由公司安全保卫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单位:安全保卫部综合科。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张博为、张就得、杨军、杨珏婧。

Q/CYTL.AB.GL.302—2008 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2 职责 2.1安全保卫部综合科负责组织制定本规定。 2.2各部门根据此规定对责任区进行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责任区域划分 3.1.1生产加工部责任区:生产加工部各车间、库房、办公室及,配电室、锅炉室、煤场、水泵房(抽水房)、梗打包线、联一国际办公室、质检楼内公共区域、收烟棚、联一国际烟叶分级室,新1号货区、新2号货区、西货区、东货区及内部建筑设施、10号平仓叉车维修库、分级车间叉车库、11号平仓叉车库,公司10KV高压供电专线,分级车间及堆烟库室内和相邻道路中心线以内部分区域,公司3号门废旧货场、废旧组办公室(老配电室)相邻区域,及此规定尚未规定而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区域。 3.1.2公司办公室责任区:公司领导办公室、部门所属各办公室室内部分、小车班办公室、电话总机室、文件档案室、打字室、办公楼会议室、办公室仓库,公司办公楼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宾馆、食堂(含生活锅炉、洗澡堂、食堂临时工宿舍)、生活区污水处理站、季节工洗澡堂(含污水处理站)、绿化队各办公室及库房,纸箱厂及外协单位员工宿舍楼(4幢、5幢)室内部分,公司生活区内公共部分及公共建筑设施,公司停车场内各办公楼、洗车场、露天停车场、车库,及此规定尚未规定而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区域。 3.1.3烟叶经营部责任区:烟叶经营部办公楼、各办公室及库房、成品仓库室内部分、各成品仓库相邻道路中心线以内部分区域,(高4库2层以上库房,不含相邻区域)、外租仓库,及此规定尚未规定而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区域。 3.1.4企业管理部责任区:企业管理部各办公室及仓库、理化分析室、分级车间2楼五金库、8号平仓五金库等所辖库房,烟叶包装库、油库及其前、后门室内外部分区域,及此规定尚未规定而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区域。 3.1.5资产管理部责任区:资产管理部各办公室室内部分、中心机房、资料室、复烤车间办公楼2楼配件库、市建三公司驻地,及此规定尚未规定而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区域。 3.1.6安全保卫部责任区:安全保卫部办公楼、监控中心、水池、公司1号门(生活区大门)、2号门(生产区大门)、3号门(货区大门)、保安分队宿舍区室内室外部分。 3.1.7党群工作部责任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室内部分。 3.1.8财务管理部责任区:财务管理部各办公室室内部分,财务档案室、出纳室,财务部储藏室。 3.1.9人事劳资部责任区:人事劳资部各办公室、档案室室内部分,临时工宿舍楼。 3.1.10审计部责任区:审计部各办公室室内部分。 3.1.11监察部责任区:监察部各办公室室内部分。 1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实施细则

热电厂创建“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安全监督职能的积极发挥,促进企业安全文明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是指以党支部管理范围为创建区域,以党小组为依托,以全体党员为活动主体,以安全责任意识为导向,以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党内安全生产实践活动。 第三条开展创建“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目的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充分发挥责任区中党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配合制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的具体措施,使支部党员带头按规章制度办事,阻止身边的违章行为,在反违章积分考核中成绩全部优良,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政工部是“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二)负责“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创建的管理工作,做好计划、总结和评比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活动的开展; (四)将评出的厂级“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推荐、上报至公司。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每个党支部为一个统一体安全责任区,党支部书记为“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区”负责人。 第六条创建区域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安全生产责任区”,形成岗区联动、相互促进的态势。 第七条创建区域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区域所属各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所属党员做到“零违章、零违纪”,创建区域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以确保所在部门和企业签订的安全包保目标完成。 第八条合理分解创建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并由党小组分别负责党员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所属岗位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四章创建措施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永宁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 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1起,副职不少于2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 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

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否则,一经查处,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附:“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一般“三违” 1.岗位上睡觉、躺卧; 2.下井穿化纤衣服; 3.无入井证,特殊工种无资格证; 4.脱岗、空岗、私自顶岗、串岗;

三违管理办法

三违管理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三违”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使岗位人员按章作业,指挥人员按章指挥,全体人员遵章守纪,遵守安全行为规范,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三违”的定义 “三违”是指在生产活动和过程中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三违”的分类 “三违”分为四类、三类、二类、一类和群体“三违”共五类。 (一)四类“三违” 四类“三违”是指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行为。如有下列行为者属于四类“三违”: 1、生产岗位员工未持证上岗的; 2、迟到或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3、戴安全帽未系好帽带的;女职工未将长发盘入安全帽的;穿着工作服,但未系好扣子的;工作服袖口未系扣子的; 4、监盘人员坐姿不正,不看表盘的; 5、记录不清晰、乱涂乱画、有明显错误的; 6、包机牌上名字与实际不符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 7、未按要求做学习记录的; 8、在控制台上堆放杂物的(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

9、其它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认定情节轻微的行为。 (二)三类“三违” 三类“三违”是指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重的行为。如有下列行为者属于三类“三违”: 1、迟到或早退超过十分钟的(半小时以内); 2、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定期巡检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的; 3、设备超参数运行,不按规定及时汇报的; 4、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 5、电工检修时不带验电笔或验电笔失效的; 6、岗位人员巡检时未携带必要巡检工具进行检测的; 7、在工作场所违反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 8、随意调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影响正常监控或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 9、其它违反有关规程,经认定情节较重的行为。 (三)二类“三违” 二类“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如有下列行为者属二类“三违”: 1、上班期间打架、赌博的; 2、带小孩进入生产区的; 3、作业时打闹嬉戏的; 4、岗位上睡觉的;

区域管理制度

股份六公司区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明确各部门、站队和个人的管理区域及各方面管理责任,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管辖的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服务、环保、综治、形象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工作。 3 管理区域划分 管理区域划分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 各部门负责其办公室(区)的室内外及周边。 3.2 生产业务部负责公司码头、库场、库房、道路、铁路道线及其周边。 3.3 机具作业部负责维修车间、仓库、工属具发放站及其周边。 3.4 劳务六部负责其人员作业区域。 3.5 安环部负责公司全范围监督管理,负责铁路道口及其周边。 3.6 技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3.7 与其它单位接壤、暂时划分不清以及公司范围内其它区域由安环部

负责。 4、管理内容及管理责任划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室内外和周边环境卫生、形象及综治管理。 4.1 安环部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1.1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码头、库场、库房、道线装卸生产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据集团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和指导装卸生产作业、查处违章违纪、排查和整改隐患,进行人、机、物、法、环的全面安全管理。 4.1.2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交通、消防设施,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隐患。 4.1.3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进行现场检查和环境问题整改。 4.1.4 安环部负责公司五个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4.1.5 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生产安全、质量、机损、海损、环保、交通、火灾等事故负管理责任,并对铁路道口安全负责。 4.2 生产业务部责任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2.1 生产业务部负责其组织的船舶、库场、库房、火车装卸作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管理,严格按集团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组织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施全面管理。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566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杜绝或减少“三违”行为,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三违”人员。 二、“三违”人员的落实及警示教育 1、一般“三违”人员按《南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南屯煤矿“三违”人员积分安全档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编号:SM-ZD-87980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 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1 为增强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降低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二、对“三违”现象的管理 2.1 “三违”现象是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2.2“三违”现象的主要行为有: 2.2.1违章指挥的主要行为: a 工艺条件不满足情况下指挥开停工、检维修等作业; b 作业所需设备存在缺陷不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c 作业所需仪表电气公用工程不完好备用情况下指挥作业; d 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情况下指挥作业;

e 动火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f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g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h 高处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i 吊装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j 动土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k 断路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l 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m 锅炉点炉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情况下指挥作业; n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工种作业证的职工安排上岗操作; o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直接安排上岗操作; p 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未协调沟通好情况下指挥作业; q 作业方案未得到签字批准或无作业方案情况下指挥作业;

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 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管理措施,根据《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章安全责任区分工及职责 笫二条公司以部门、班组、岗位为单位划分安全责任区,分管领导为其分管业务区域安全责任总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管辖区域安全责任第一负责人,班组长为其班组所属责任区负责人,班组安全生产值班巡检人员在其值班期间对所管理责任区负责,班组成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笫三条分管领导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听取和转达基层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进行教育。

(二)指导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所辖部门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三)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职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每月组织所辖范围各部门召开安全例会,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安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 (五)督促、指导所辖范围各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笫四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并拟定本部门各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 (二)督促本部门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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