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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病重脾气暴躁殴打其母 气急母亲将其掐死

女儿病重脾气暴躁殴打其母 气急母亲 将其掐死
2011 年 08 月 20 日 09:40 今日咸阳我要评论(0) 字号:T|T 王玲,现年 50 岁,家住咸阳市秦都区泉北四巷。1992 年,王玲离婚,并与 时年 8 岁的女儿小雨生活在一起。直到小雨 15 岁时,她才再婚。 然而家庭的平静,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2008 年,在西安读研的 小雨(时年 24),因诊断出患有红斑狼疮被迫休学,此后就一直在家养病。 为给女儿治病,王玲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并将家中一套住房卖掉。 但王玲的付出并未获得回报。因为生病,小雨的性格变得暴躁和抑郁,甚至 曾经割腕自杀。此外,小雨还时常就母亲再婚的事对其殴打辱骂。 日子就在纷争中一天天过去,直到去年 9 月 24 日,悲剧发生。
当日上午 10 时许,王玲到现任丈夫处取衣服,回到家中的她再次遭到小雨 的辱骂。考虑到女儿心理压力大,王玲还是一如既往地硬忍着。 然而, 当日下午 5 时许, 二人再次发生争吵, 小雨开始用手抓住王玲的头发, 用脚踢王玲,并用拳头在母亲头部和脸部乱打。 起初,王玲不断求饶,但随着女儿下手越来越重,她实在受不了了。“我把 家里所有的钱都花给你看病,我是你妈,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气急中,忍无可
忍的王玲突然用双手掐住小雨的脖子,将她推到墙角,一直没松手。不知过了多 久,见女儿脸颊发红,舌头伸出来,王玲才丢手,小雨随即顺着墙角滑了下去。 当晚,王玲将小雨移至床上,并为其换好衣服。 当后来被问到为何没有及时报案时,王玲供述,她觉得如果当时报案了,女 儿的后事就无人料理了。 次日一早,在将小雨西安学校宿舍的东西拿回,并给小雨买好衣服后,王玲 在亲属的帮助下向警方投案。 经过咸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雨系被人扼、压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 王玲后来说,之所以要给女儿买衣服,是想着能让女儿穿着新衣服走。 据她介绍,自己当时并未想着将小雨掐死。小雨生病后,脾气变得很暴躁, 平时因为一点小事就打骂自己。此外,小雨反对王玲与现任丈夫生活在一起。为 此,王玲特意和女儿搬进了咸阳市泉北 4 巷一起生活。而因为小雨反对的缘故, 王玲的现任丈夫也基本没去过那里 (以上根据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及王 玲供述)。 去年 9 月 25 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王玲被警方刑拘。 案发后,小雨的亲生父亲向法院表示,王玲为小雨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并 对其尽心尽职,是一位称职的母亲。 为此,他对王玲表示谅解,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在量刑时 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王玲的亲属、同事、

邻居共 116 人联名上书,表示王玲是位好母亲、 好妻子、好职工,对女儿已经尽到了所能,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今年 8 月 3 日,秦都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王玲的辩护人提出,王玲系激情杀人,情节轻微,应从轻、减轻处 罚。 法院认为,小雨虽有殴打、辱骂王玲的行为,但不足以引起王玲的情绪强烈 波动,使其丧失自我控制能力,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考虑到小雨在该案中有 过错,并鉴于王玲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秦都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玲有期徒刑 10 年。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蒲晓旭 通讯员 秦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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