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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

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
企业所得税避税方法

一、利用国内税法规避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一)收入最小化法

1.通过减少收入规避企业所得税

其中最常用的是转让定价法,它是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在我国,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的金额要占到避税金额的60%以上。

转让定价避税就是在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各方为了打到整理税负最小化的目的,采取高于或者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方法,转让相互间的货物、固定资产,劳务,资金和无形资产等,从而实现低税负的行为。从国内来讲,主要表现在利用税率差异,将高税负地区企业的利润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转向低税负地区。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在购销业务中转让定价,第二,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转让定价,第三,在租赁业务中转让定价。第四,在转让无形资产的过程中转让定价。第五,在融通资金的过程中转让定价。

2.延缓收入

从财务管理方面讲,货币具有时间价值,企业会尽量晚地确认收入,从而尽量迟地缴税。

(二)扣除最大化法

1.材料法

是指企业在计算成本时,为使成本值最大所采取的最有利于自己的成本计算法。实际成本核算法可分为先进先出法,先进后出法和加权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计算方法所产生的结果对企业的利润的影响是不同的。

2.费用法:

①折旧法:

企业可以选择的折旧计算方法有使用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并不改变企业整体的折旧费用,但通

过对不同折旧方法的选择,可以使折旧年限内每年折旧费用发生改变,

提前确认折旧费用可以使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递延,从而获取资金时

间价值,一般来说,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使企业承担税负最轻,年数

总和法次之,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最差。

②费用分摊法;

企业费用分摊法大致有三种,第一,实际费用摊销法,即根据实际费用进行摊销。第二,平均分摊法,即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

均摊在每个产品的成本中。第三,不规则摊销法。即根据经营者需要

进行摊销。由于不同费用分摊方法与利润与纳税有不同的影响,这同

折旧法有很大的相似性,不再重复。

③筹资法;

筹资法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减少的方法。的方法有争取财政拨款和补贴、金融机构贷款、自我积

累、社会集资和企业间拆借、企业内部集资等。这些筹资方法产生的

税收后果都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自我积累筹资方法所承受的税

负要重于向金融机构贷款筹资所承受的税负,企业间互相拆借所承受

的税负重于企业内部集资所承受的税负,这也就为避税行为提供了选

择空间。

④租赁法

从避税角度来看,承租人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对出租人来说,他

不必为如何使用或者利用这些设备及如何从事经营活动而操心,可以

轻易地获取租金收入。因此承租人与出租人形成了同一利益集团。

3.人工费用避税法

人工费用即工资,工资额的扣除是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支付给职工工资总额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工资标准,二是职工人数。两者乘积为工资总额。由于企业对职工人数的控制有一定自主权,工资标准实际上也有“空子”可钻,从而导致企业有可能扩大这两个因子,缩小计税依据,产生避税效果。

(三)利用税收优惠法

1.纳税主体身份避税法

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了许多特殊纳税主体,它们享有与其他纳税人不同的优惠,于是一些企业想法设法成为税收优惠主体,或与这些享受优惠的企业建立关系。比如: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及老少边穷地区相关企业可享受很多税收优惠。

2.利用亏损抵补避税

为了使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从其下一年度的所得中抵补:当年不足抵补的,可以向下年延续抵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此,有些企业利用转让定价等方法搞假亏损享受抵补,使有利润的年度也可不交所得税,或者少交所得税,达到避税目的。

3.利用15%或24%的优惠税率避税

我国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深圳、汕头、厦门、珠海、海南等经济特区,以及上海等沿海开放城市、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等的所得税税率实行优惠,优惠税率为15%,这些地区的老城区税率为24%。这些非优惠地区的企业可通过联营、信托、合资等办法去低税率地区投资办厂。

进行挂靠避税。

4.利用“两免三减半”避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起年度“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很多涉外企业一方面想尽办法推迟开始获利年度。另一方面是在获利后享受完”两免三减半”优惠,就注销原企业再重新注册登记,以图继续享受该优惠,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5.投资抵免

该政策是指对纳税人在境内的鼓励性投资项目允许按投资额的多少抵免部分甚至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施投资抵免政策,其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在中国境内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加强资源综合治理等目的。但“新

技术、新工艺”的界定有一定的弹性,若企业原本不符合条件,却千方百计在“新”字上面做技术方面或公关方面的文章,使得本不属于新技术、新工艺的设备归于“新技术、新工艺”则属于避税行为。

6.再投资避税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凭接受投资企业的书面证明,报经原纳税地税务机关审查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应纳所得税税款的40%;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将从海南经济特区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和批准后,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此项税收优惠的初衷是鼓励外资企业再投资,若操作不规范或事后监管不力,易出现外商投资者将利润投入后再以各种名义或手段抽出的情况,从而导致政策目的落空,国家税款白白流失。

二、利用国际税法规避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一)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避税

1.关联交易行为的理论基础:内部化理论(这段似乎和避税没有关系,我就没打。如果需要告诉我一声,我再添加。)

2.实物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避税

实物交易中的转让定价具体包括关联企业间在产品、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购销、投入资产估价等业务中利用转让定价避税,这是目前转让定价避税中最重要也是使用最频繁的一种方式。其主要手段是通过“高进地出”或“低进高出”转移利润,规避我过的税收。

“高进低出转移企业利润”。控制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的购销价格是转让定价最常见的办法。我国的大量外商投资企业都是跨国企业的联属企业,其与境外母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在着大量的商品交易关系。这些企业往往是“两头在外”,即企业原材料、零部件从国外进口或来料加工,产成品返销境外市场。外商往往利用中方合作者对国际市场行情不了解,通过合约控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供、产、销三环节的前后两头,从境外关联企业高价购进原材料、零部件,又人为压低价格将产成品销售给境外关联企业,从而将企业利润转移到境外,造成我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大量亏损或微利,使我国税收在这种虚亏实盈中白白流失。这种情况在外商独资企业和由外商承包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尤为突出。

3.资金借贷中得转让定价避税

主要是指在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业务中通过转让定价,人为提高或降低利率,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在公司集团内部重新分配利润,以达到少交或者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4.劳务、租赁中得转让定价避税

公司集团内部广泛提供的劳务、租赁交易,包括行政管理、技术和商业服务以及财务、设备租赁的收费方法,影响着母公司与其联属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劳务,租赁中的转让定价避税是指在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和租赁服务中,在劳务收费标准上采取“高进低出”的办法,低税区的企业收费高,高税区的企业收费低,甚至不收费,以此转移利润,规避税收。

5.无形资产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避税

无形资产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避税是指关联企业间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或技术援助、咨询合同等,提高约定的支付价格,转移利润,规避税收。这类转让定价主要涉及专利、专有技术、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转让以及相关的技术援助和咨询等。由于其转让和使用的定价标准难以掌控,我国没有收费的明确规定,而且由于其专有行,无可比市场的价格,其价格的确定更是难以掌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抬高资产作价。低税区企业在向高税区关联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时,有时采取提高一次付清支付的额度,有时是以受让企业的产成品销售收入或利润为基数,提高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百分比。

(2)重复收费。低税区企业在向高税区关联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时,除单独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外,在货物价格中仍包含无形资产使用费;或在高税区关联企业参与研发项目费用的成本分摊后,对研究成果的转让仍收取特许权转让使用费。

(3)隐藏所得。低税区企业在向高税区关联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时,通过抬高设备作价,把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以躲避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应纳的预提所得税。

(4)不合理分摊研发成本。比如母公司与多家子公司共同研发一种技术或产品,不按独立交易原则在各参与方之间合理分摊研发费用,而让处

于高税区的企业承担较多的费用,认为增加其税前扣除,以规避税负。

(二)“资本弱化”避税

指企业投资者以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替代一部分权益性投资,通过人为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达到避税的目的。企业为了寻求自身价值最大化,可通过增加负债以增加节税价值,当然,不存在关联企业间融资的情况下,企业负债并非越多越好,因为负债过高,会增大企业的风险,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不良的影响。但是,如果融资活动是在关联企业间进行,企业投资者用关联方贷款替代权益资本投资,就既可以获得节税效果,又能避免因负债而产生的经营风险。资本弱化充分利用了股息应以税后利润支付,而利息可税前扣除这一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不同待遇。其特点是企业负债与权益资本的比例不合理,注册资本太少,借入资金过多,债务风险太大。不符合正常企业生产经营的要求。资本弱化在税收上的结果是企业人为增大了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通过利息支出转移利润,规避税收。

当前,以资本弱化的形式进行避税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这种避税方法与“高进低出”等常见的避税手段相比,形式更加隐蔽,危害性更大,不仅造成了税款流失,而且还会影响我国引进外资的实际效果。

(三)滥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需要,三十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区域性优惠,减免税期,行业性优惠,出口型企业优惠,先进技术企业优惠,再投资退税,投资抵免和亏损结转八大类。这些优惠措施无疑对吸引国外资本,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当时经济发展的条件制约,税收优惠政策呈现出了“地区倾斜”、“内外有别”、“普遍优惠”的特点,在优惠政策的运用中又比较僵化,没有因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做适时调整。而且在制定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时,对税收政策作用考虑较多,对税收征管困难考虑较少,缺乏对优惠措施的实际效果的分析和具体操作的可行性研究,这样就给一些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漏洞和缺点进行避税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四)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利用国际避税地从事避税活动,是跨国企业规避投资国税收的重要手段之一。跨国企业往往利用国际避税地免税或者低税的条件,在国际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然后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关联企业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以减轻公司集团的整体税负。

还有就是例子我没有往上打,因为特别多我怕打出来又不用,你看看哪里比较重要,我就再补上去。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环境与策略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环境与策略分析 摘要: 企业所得税避税又被称作合法避税、纳税筹划,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或未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业务往来,或利用现行政策空间或漏洞等,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是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避税虽然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不同,非法避税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做出有利于税负的安排。合理避税又被称作合法避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从而取得正当的税收收益; 关键词:合理避税新税法避税筹划 一、所得税避税的概念 (一)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指的是对中国境内企业(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除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合理避税的概念 避税是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二、当前所得税的避税环境 2008年颁布的新税法法律参照了国际经验,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的各类企业都能统一适用的新企业税法法律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新税法法律的出台,新的纳税筹划方式也因此产生,但与此同时新税发的颁布也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许多纳税筹划纷纷途径失效······ 三、所得税避税的分析 (一)、避税的原因 企业所得税避税成因避税是因征税而引起的,纳税人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目的是产生避税的最为根本的原因,避税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减轻或解除税负以达到最大的收益······

(整理)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企业所得税避税环境和策略分析

企业所得税避税环境和策略分析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避税筹划必将受到更多的重视。由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得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避税筹划的重点。本文针对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字]: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避税环境 企业所得税避税问题一直是经济活动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它不仅影响企业的净收益也影响着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环境以及掌握对企业所得税避税策略的分析可以更为客观地评价企业所得税的避税意义。 一、所得税避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避税,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或未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业务往来,或利用现行政策空间或漏洞等,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企业所得税分为合法避税(亦称合理避税)和非法避税。1.合法避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收益;2.非法避税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做出有利于税负的安排。 二、所得税的避税环境 (一)所得税避税成因 企业所得税避税成因避税是因征税而引起的。从总体来说,避税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人的主观愿望要纳税人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目的是产生避税的最为根本的原因。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就是以最小的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净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税收,税收越少纳税人净利润就越高),避税行为的最终目的是减轻或解除税负以达到最大的收益。基于企业经营目标与避税行为目的的一致性,有效实施避税行为成为纳税人的愿望。为实现这一愿望,纳税人将会利用一切客观条件,以便避税行为有效实施; 2.税法的漏洞和缺陷税法漏洞和缺陷的存在使避税成功成为可能。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情况纷繁复杂,税法不可能对各种情况都做出详尽而严密的规定。因此,税法的缺陷是固有的,对其加以利用是可能的。只要纳税人精通税收法律、法规或聘请专业人士,实现避税目的的可能性就会存在; 3.纳税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从法律意义上讲,避税是不违法的。针对避税行为,政府只能采取堵塞漏洞、完善税法等反避税措施,但不能进行法律制裁;而偷漏税行为直接违反法律,一旦被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补税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这使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认识到,经济上的惩罚和名誉上的损失,要远远大于偷漏税带来的收益。因此,避税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如上所述,纳税人的利益驱动是避税行为发生的主观因素,税法漏洞、缺陷的存在是其客观因素。而技术因素和心理因素也可以说是避税行为发生所必不可少的原因。科学技术的发展刺激了避税,使避税手段更为高明、避税更易成功;避税可能成功的心理激发了纳税人想方设法避税。总之,避税的成因是多种多样的,应采取措施不给纳税人避税创造可乘之机。 (二)所得税避税的可能性 1.所得税纳税人采用独立核算制度。我国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并设立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这为纳税人规避税收提供了机会,他可根据利润状况决定是否独立核算,从而规避税负。 2.应纳税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在收入总额既定时,准予扣除项目数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缴纳的所得税就越少。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增加当期准予扣除项目的数额,包括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利用准备金列支方式的选择性、选择不同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研究】 企业合理避税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研究】企业合理避税 税收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它不仅涉及企业的利润,而且还和股东的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通过合理避税的的方法减轻税收负担,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本企业的税负负担,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关心的头等大事之一。 一、合理避税的概念及特征 指纳税人利用税法允许的办法,做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收筹划,在不违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以不违法的手段减轻和解除税负,躲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对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精心安排自己的经济事务,获得正当税收效应,被称为合理避税,也被称为税收筹划,其实质是纳税人合法的节税行为。 合理避税的特征主要有: 1.合法性。合法性是合理避税的最大的特点,它是一种合法、合情、合理的纳税行为,而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更不是违法的偷税、逃税行为。 2.超前性。指纳税人对经营、投资活动等事先做出规划、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人的纳税活动往往具有滞后性。如产品销后出去后才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这就为企业纳税行为进行事前筹划提供了可能性。即合理避税行为是在纳税人纳税前进行的,具有超前性。 3.目的性。是指合理避税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减轻税负负担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即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最晚的,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4.综合性。由于各种税收相互关联,某种税种的税基缩减的同时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增大,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九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避税方案 导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一次性告诉你!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一次性告诉你!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征税机关与纳税人(居民、非居民人,还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企业)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应为每个纳税人所熟知,其中涉及工薪阶层个人应税所得项目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如影相随,息息相关,是一个较大的纳税开支项目。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

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 三、理财可选择的避税产品的种类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 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

个人如何合理合法避税

个人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更多的是一种财务收支安排,是一种在税收最小条件约束下的金钱组合游戏。合理避税不等于偷税、逃税,避税是纳税人利用法律的相对漏洞或含糊不清的方式,以减少他本应该承担的纳税额。而手段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安排或操纵,使得收入的取得方式符合税法的规定。按法律规定该缴的税一定要交,不该交的税也不应多交。 合理避税似乎是一种政府和个人的博弈,但我们还是要将这个问题淡化,我们仅从理财的角度对合理避税的途径作一些探讨。 1. 所得税不同留避税空间 一般来说,税的多少取决于交税的基数(税基)和税率的高低,合理避税就是要在税基、税率上做文章。个人收入不同,税率也大不相同。目前我国现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税收待遇,就为合理避税留出了空间。一次性支付的费用,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变成多次支付,多次领取,就可分次申报纳税。例如,北京汇高德理财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的年薪30万,兼任董事的年薪4万。年薪如果年底一次性领取,那按新办法,这位董事一年就要交76300元的所得税。如果做一下调整,他的月薪降为2万,年薪增加到10万、且分10个月领取,每次领1万(总收入没变),那这位董事的所得税就降为58860元,可以少交17440元。 对于劳务报酬收入,可通过雇主向纳税人提供伙食、交通等服务来抵消一部分劳务报酬,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等。 第二种避税选择是针对职工的薪酬激励方式的选择。这一办法有

“工资+奖金”、薪、股票期权和股息红利4种方案,其中,股票期权方式,职工纳税最少,一般只相当于工资奖金纳税的一半。毫无疑问,缴纳税金的时间越向后移,总体缴纳的税金也就会越少,这应该是避税的一个原则。 2.多缴住房公积金减少个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个人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因此市民可以通过增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减少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利用公积金避税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只是公积金不容易自由支取,采取公积金避税需要注意这一点。对于有购买住房需求并且对资本市场不熟悉或者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时节,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3.投资基金合理避税 投资开放式基金除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较高收益外,还能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由于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期货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税。 4.投资国债免征个税 根据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6种方法,做足税收筹划! 现在每个行业竞争都很激烈,每个老板都希望把自己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下来,让企业利润更多一点。企业老板想要降低成本费用,还要搞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别到最后让企业多交了冤枉税,减少企业的利润,这就需要财务上有个会计方面的能手。 所以很多企业的老板,要求自己企业的会计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税收风险的问题放在首位。 日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会计朋友留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具体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

十种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十种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归纳总结 个人所得税应为每个纳税人所熟知,其中涉及工薪阶层个人应税所得项目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于工薪阶层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每个人如影相 随,息息相关,是一个较大的纳税开支项目。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 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 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 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

新公司如何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

新公司如何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 合理避税,指的是在合法、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与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的合法行为,这种行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尽量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做精心安排,以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这基本上是每个公司对会计基本要求。 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的部分上缴到主管部门。 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可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四、白条支付水电费。 五、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六、购买假发票人帐。 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到管理费中-其它。 八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九、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的凭证,而没有原始凭证。 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十一、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十二、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十三、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中,或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当中。 十四、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之后,直接记入到营业外支出,涉及到的增值税部分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十五、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十六、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十八、未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即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用)。 十九、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去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二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时间性差异的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二十一、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比较模糊,纳税人为图方便,只在地税处办理税务登记。 二十二、企业收取的承包费用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上面反映,始终在往来的帐上反复。 二十三、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二十四、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研究和中国应对BEPS 的紧迫性分析及策略建议 一、引言 自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跨国公司避税的现象和趋势愈发严重。谷歌(Google)在 2011 年把其当年全球利润的 80%(约 98 亿美元)转移至百慕大群岛的空壳公司,避税超过 20 亿美元。2012 年亚马逊把在英国实现的 33 亿英镑的销售利润转移至卢森堡,因而没有纳税一分钱。跨国公司肆无忌惮的避税行为,已经引起各国重视,20 国集团领导人在 2012 年6 月墨西哥首脑峰会上就跨国公司避税的问题,郑重提出防止和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下称 BEPS 或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课题,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下称OECD)就 BEPS 问题进行调研。2013年 2 月,OECD 发布了题为“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报告,首次完整地阐述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现状,并明确指出某些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已经造成全球商业竞争环境的严重不公平,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长期和致命的危害。 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重要国家和发展中大国,尤其受到跨国公司避税的侵扰,同时考虑到我国企业正在“走出去”,全面、深入地参与全球化的竞争,需要认真对待 BEPS 问题及其挑战,积极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重新制定,争取应有的话语权。 本文利用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研究和分析美国苹果公司如何利用国家间税收协定与各国国内税法的漏洞以及转让定价等工具,通过复杂的投资架构安排和交易手段,把巨额利润转移到爱尔兰进行避税。透过对这个案例的研究,可以清晰地解读 OECD 应对 BEPS 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点,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例涉及中国公司,与中国目前反避税的现实需要密切相关。 二、苹果案例的由来与背景 (一)苹果案例的由来 2013 年 5 月美国国会参议院举行听证会,就“海外避税”问题,对美国苹

企业合理避税的12个方法

一、3种常见的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1、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如下: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年终奖是对企业员工们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外企普遍会使用这种方法。 企业要利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主体是个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的几种方法: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从税前扣除,即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纳税同时,员工也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雇员仍有提高公积金存款的空间,工薪阶层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个人避税时,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纳税人应在本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第二,虽然纳税人每月缴纳补充公积金以避税,但他们不能随意提取,以巩固个人资产。 二。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捐赠的,如果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税收入的30%,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个人进行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方向和捐赠金额上符合法律法规,才能免除这部分捐赠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三。财务管理选项避税产品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新的财务管理产品不断推出这些金融产品中的许多不仅收入高于储蓄,而且无需纳税。如投资基金、购买政府债券、

购买保险、教育储蓄等。毫无疑问,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经过慎重考虑和选择,我们不仅可以避税,还可以合理分散资产,增加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智慧。 4。使用临时免税特权和国家给予的时差避税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所得的差额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少数几个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买卖的股票或基金,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是,由于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专业知识,他们需要咨询专家,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优惠税收政策的使用 现在通常被称为税收支出或税收支出。政府通过一些制度安排向某些纳税人提供特殊的税收政策,以支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企业的发展,或照顾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例如,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税款,或按已付税款的一定比例退还税款等。一般来说,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免税、免税、起征点、减税、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平衡、税收优惠、延期纳税等。税法中这种减轻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是税收优惠政策。 6。通过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餐费发票避税 中国税法规定,以现金支付的任何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和餐费补贴应视为工资收入,应计入计税基础,并应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取得实际销售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信、交通、差旅费和餐费时,应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以涵盖实际费用和支出,以免在一定程度上错误理

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6个方法

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6个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是企业的最终目标。税点整理出企业合理避税的6种方法供您参考。区分“合理避税”和“逃税”:需要说明的是,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在法律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避免企业因税收知识盲点而多缴税款。因此,企业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本知识。 1、换成“洋”企业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注册到“宝地”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

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4、做管理费用文章企业可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税点点提醒大家:依法缴纳税费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必须执行;税务筹划节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可放弃。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据统计,1991年,全世界20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3%,个别发达国家达40%以上,而我国1998年仅占到3%左右。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1996年度内,曾离境60天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又离境40天回国探亲。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超过90天。因此,该美国工程师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他从美国总公司收取的96000元薪金,不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该美国人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从而节约了个人所得税5700元,即:12×[(96000/12-4000)×15%-125]=5700(元)

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避税筹划案例 所得税是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可分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企业所得税的地位随着经济发展的大潮显得日益重要。 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依据此条件,在现代中国,几乎大多数企业都属于征税对象的范畴。基于此,企业避税的意义便显得越发重要。 善起来。但在完善的同时,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仍存在着许多的不足,这便为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条件。再者,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弹性较大,这也为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可能性。 资产评估增值、坏账损失处理、股票投资、亏损弥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等方面的避税筹划案例。这里旨在通过这些案例,给读者一个关于企业避税的较为具体、较为形象的印象。读者可以从中了解到如何进行科学的合理的避税,同时也使读者明白纳税人只有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避税筹划案例 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是避税筹划的重点。 有弹性。就是说,纳税人很难在这方面作避筹划的文章。而固定资产折旧就成为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500000元的货车,残值按原的4%估算,估计 使用年限为8年。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8=60000(元) 10%,则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值如下: 60000×33%×5.335=105633(元) 6年,则年提折旧额如下: 500000×(1-4%)/6=80000(元 ) 80000×33%×4.355=114972(元) 资金的时间价值,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 "减二免三"的优惠政策,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 人,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那么,哪个折旧年限更有利于企业避税? 图表1 8年和6年折旧年限的避税情况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2)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2)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

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 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

2017创业公司必知12个实用的合理避税方法

2017创业公司必知12个实用的合理避税方法 创业者除了可以享受税收政策福利,还可以通过税务筹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也就是“合理避税”。 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合理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它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税收压力,避免因为税务知识的盲点,而导致企业多缴税或被税务局罚款。所以,企业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本知识。 一、3种常见的根据政策来避税的方法: 1、目前北京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1)每月开票金额不超3万,免收增值税及附加税(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2)每月开票金额不超10万,免收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 (3)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经营中,如果当月下旬已经开出近3万的发票,还有一笔即将到账的收入,则尽量别在当月确认收入,这样可以减少增值税的缴纳。 2、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 例如: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50%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15%缴纳。(非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这两项规定,到底能为高新技术企业减轻多少税负,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一下。假如,某高新技术企业的净利润为200万,研发费用为100万。 按照优惠政策的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可按照150%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那么,该企业就可以扣除150万,只需对剩下的50万按照15%的税率进行缴税,即高新技术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7.5万。 而对于非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申请研发费用税前减免优惠的难度大,因为税务局

企业合理避税的60种方法+42个技巧

【绝对干货】企业合理避税的60种方法+42个技巧,赶紧收藏! 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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