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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已于2011年7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

201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建设和发展,发挥保税港区功能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高全省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的管理、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保税港区是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国际自由贸易区性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分销、国际转口贸易、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出口加工、港口作业以及与之配套的金融、保险等业务。

第四条保税港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先行先试、体制创新、统一协调、

精简高效的原则。

省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把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化、竞争力强的经济开放示范区。

第五条鼓励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保税港区投资、兴办企业或者设立机构。

保税港区内企业、机构和个人依法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保税港区内企业、机构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税港区管委会)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保税港区的管理工作。

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按程序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第七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保税港区总体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制定保税港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四)管理保税港区的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建设、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商务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根据省和所在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土地、规划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协调配合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外汇管理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工作;

(七)省和所在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可

以在保税港区设立办事机构,负责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保税港区的治安、消防、港航等事项,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管理。

第九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可以根据经批准的保税港区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保税港区内的专项规划,由保税港区管委会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根据省和所在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保税港区管委会可以集中行使下列行政许可权:

(一)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四)除新增建设用地以外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五)除填海以外的用海审批;

(六)建设工程施工以及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

(七)临时占用道路、挖掘道路、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处置的审批;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防、地震、气象、房管等事项的审批。

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按规定向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保税港区管委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保税港区实行独立核算的财政收支管理。

第三章投资与经营

第十二条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保税港区投资、设立企业,应当符合保税港区产业发展目录和布局要求。

第十三条在保税港区内设立企业,应当依法到驻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向驻区的税务、海关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

手续。

第十四条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保税港区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承租、购置房产,并可对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购置的房产,依法转让、出租或者抵押。

第十五条保税港区内的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口岸监管

第十六条保税港区实行口岸联合监管协调制度。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会同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建立口岸联合监管协调机制,协调保税港区的口岸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由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对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由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对通过保税港区直接进出口的货物,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对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销售、转移的货物,海关应当提供通关便利。

第十八条在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驻区的海关报送转让或者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保税港区,应当经由驻区的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并接受驻区的海关检查。

未经海关批准,从保税港区到非保税港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不得运输、携带海关监管货物及物品。

第二十条对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统一由驻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和签证,并实施集中检验检疫、分批核销等便利措施。

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按照一线检疫、二线检验原则,实行入区检疫、出区检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境外经保税港区中转出口的货物免予实施检验。

第二十一条对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销售、转移的货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对进入保税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

第二十二条保税港区内应当依法划定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设置明显标识,由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进出边检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海事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进出保税港区的船舶实施监管,对保税港区水域实施监控,为进出保税港区的船舶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保税港区建立联合查验中心,对需要查验的进出货物,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联合查验。

第五章税收与金融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税或者免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保税港区进入国内的货物,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第二十六条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供区内销售或者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十七条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免税;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十八条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金融、保险机构经批准,可以在保税港区设立营业机构,从事金融、保险业务。

第三十条保税港区内企业的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保税港区内企业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内外发行债券、股票。

第六章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制定保税港区统一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为区内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设立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场所,对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

第三十三条保税港区管委会设立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区域功能和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扶持。

第三十四条对保税港区内因业务需要经常出国、出境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审批办法,或者办理一定期间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手续。

第三十五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会同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防检查、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实现保税港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第三十六条在保税港区建立企业诚信监管体系,由保税港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评定。

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定结果应当在公共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结合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区内企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第三十七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可以设立行政执法机构,对保税港区行政管理事项和接受委托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第三十八条保税港区管委会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文明执法,方便企业,接受监督,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保税港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协调驻区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驻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向保税港区管委会报告。

保税港区以外的行政管理部门入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通过保税港区管委会作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省和有关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保税港区功能政策优势,建设保税港区功能配套园区,实现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协调发展。

保税港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保税港区外规划一定区域,建设保税港区生活配套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2011年10 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7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2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青岛保税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青岛港的现状

青岛港拥有的的资源现状 (一)青岛港港区分布及泊位情况 青岛港由青岛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新港区三大港区组成。现有职工1.6万人,拥有码头15座,泊位72个。其中,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6个,可停靠10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6个,可停靠30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2个。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等进出口货物的装卸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09年青岛港口吞吐量居世界大港第7位。 青岛港共有装卸机械752台,其中,门机、轮吊、浮吊等起重机械144台,最大起重能力为320吨。有集装箱装卸桥13台,轮胎龙门吊25台,集装箱牵引车 103台。大型煤炭、矿石机械有翻车效率为每小时60节3800吨的翻车机2台、装船效率为每小时4500吨的装船机2台,原油、成品油装卸设备有装卸效率为每小时3500立方米的输油臂10台,可满足30万吨级以上油轮的装卸需要。青岛港全港现有72个泊位,分布在七大装卸区。 (二)青岛港的七大装卸区拥有资源现状 北港——主要从事大宗化肥、粮食、硫磺、氧化铝等散杂货作业。拥有青岛港八号码头49、50, 51号泊位和七号码头43、44泊位,岸线总长1000余米,可同时停靠5万吨级船舶2艘、2万吨级1艘和5千吨级1艘;共有生产性库场40余万平方米,堆存能力80万吨;有仓库7座,其中802库具有筒仓功能,可一次堆存散货3万吨;拥有各类装卸机械136台;散货灌包机21台,适用于氧化铝、化肥、粮食、饲料、硫磺等货种的灌包作业,灌包件重适用于25-1500公斤,误差标准为千分之二,昼夜灌包能力8000-12000吨。 大港——主要从事散货、件杂货、大件设备和内贸集装箱装卸作业,是青岛港进出口粮食、五金钢材的装卸运输基地。拥有一、二、四号3座码头,计17个生产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9个,最大靠泊能力5.5万吨级;有钢结构轻

《地名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地名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我国对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以及外国语地名的汉字译写等活动,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 (一)山、河、湖、海、岛礁、草原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试验区、保税区、农林牧渔区等功能区域名称; (三)城镇、区片、社区、村、自然村,城镇街路巷等居民地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设施,纪念地、旅游地,住宅区、建筑物(群)等名称; (五)各国管辖范围外区域的地理实体和天体地理实体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五条地名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外交、国防、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将地名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研究,传承、宣传地名文化,健全标准体系,鼓励科技创新。

青岛港吞吐量预测

青岛港吞吐量预测与发展前景 一、吞吐量预测 查到2005-2014年吞吐量。利用时间序列法计算 计算得a=-220798,b=110.45。 得到公式 y=-220798+110.45x 从而可以推测出2015-2020年吞吐量 相关系数 r=0.9934 r^2=0.986 说明吞吐量变化98%是因年份变动产生的。 二、青岛港概况 青岛港由青岛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新港区和董家口港区等四大港区组成。现有职工24000多人,拥有码头15座,泊位72个。世界上有多大的船舶,青岛港就有多大的码头,包括可停靠19100TEU船舶的世界最大的集装箱码头、40万吨级矿石码头、30万吨级原油码头。其中,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6个,可停靠10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6个,可停靠30万吨级船舶的泊位有2个。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等进出口货物的装卸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被国务院明确定位为现代化的综合性大港和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港。2014年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达到4.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658万标

准箱,进口原油吞吐量居中国港口第一位,集装箱装卸效率、铁矿石卸船效率始终保持世界第一。 今年5月21日18时,船长400米,阿拉伯航运最大载箱量19870TEU的“阿拉伯巴尔赞”轮顺利靠泊青岛港集装箱码头。该轮是5月份刚刚交付的新船,无论船长还是载箱量,都是当今世界当之无愧的最大集装箱船舶。 青岛港前湾四期位于前湾新港区南岸,是青岛港集团一次性建设规模最大的集装箱码头,码头岸线全长3420米,规划建设10个水深负18米至负20米大型顺岸集装箱泊位,同时配套建设一个国内最大的铁路多式联运物流中心。码头配置起重量最大、外伸距最长、装卸效率最高的30多台装卸桥,前四个泊位计划于2008年底完工,其中6月底1、2号泊位将建成投产,配备世界上最先进8台的双吊具双小车装卸桥与16台轨道吊。5年内(至2013年)10个泊位全部建成投产,工程建成后,四期码头集装箱吞吐能力为640万标准箱,可停靠当今最大的装载1.5万标箱的巨型集装箱船。 青岛港港口资产为110.4亿元。拥有全国最大的集装箱码头、原油码头、铁矿码头和国际一流的煤炭码头、散粮接卸码头。有近20家合资企业,其中有6家世界500强企业与青岛港合资。 自然地理条件: 风况:夏季多南风及东南风,冬季多北风及西北风。每年大于7级以上大风天约8天;台风每年约发生1~2次,对港口影响甚小。 降水:年平均降水量为755.6毫米,6~8月降雨最多,占全年的70%。 雾况:年平均雾日51.6天,每年4~7月为最多,对航运、生产影响不大。 气温:年平均气温为12.1℃,极端最高气温35.4℃,极端最低气温-16℃。 潮汐:为正规半日潮型,平均高潮位3.85米,平均低潮位1.08米,最高高潮位5.36米,最低低潮位0.70米。 潮流:属半日潮流,总的特点是涨潮流速大于落潮流速,涨潮历时小于落潮历时,潮流基本属于往复流,最大流速方向同海岸平行。前湾最大涨潮流速0.51米/秒,最大落潮流速0.33米/秒。 波浪:胶州湾波浪主要为湾内小风区波浪及外海波浪经湾口的折射波、绕射波。 三、港口发展 包括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省在内的不少沿海港口一季度进出口总额、进口、出口分别同比下降18.1%、33.4%、0.9%。据太平洋航运分析,中国仍然瞄准7%的经济增长率,中国的铝土矿、镍和铁矿石库存有望帮助改善第二季度的干散货航运市场。 随着青岛地区工农业的发展,现在的港口将不能满足物流的要求,不过不是在近期。 而就目前的发展速度来看,青岛港的吞吐量在未来几年不会大幅度出现增长,目前的港口设施比较齐全,并不需要增建新的港口。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民地标〔2006〕1号 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 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管理,以维护地名标志作为国家法定标志物的严肃性,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地名标志管理办法》,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名标志,是指为社会公众使用所设立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包括 (一)行政区域名称标志。 (二)居民地、街(路、巷)名称标志。 (三)门(楼)编码名称标志。 (四)山、河、湖、岛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标志。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和台、站、港、场名称标志。 (六)其他起导向作用的辅助地名标志。 第三条国家对地名标志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标志产品由民政部门监制。 第四条地名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各界交流交往服务。 第五条地名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地名标志的意识。 第六条地名标志设置的具体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门(楼)编码可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也称距离编码)进行。 采用序数编码的,从街(路、巷)起点起,每户一号,按照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号。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已由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2月24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名称,范围包括: (一)山、湖、江、河、湾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二)行政区划名称和建制村、社区等区域名称; (三)园区和农、林、茶场等经济区域名称; (四)居民区、集镇、自然村等居民地名称; (五)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等市政设施名称; (六)公路、轨道、车站、港口、水库、闸坝等交通、水利专业设施名称; (七)大厦、大楼和具有商务功能的城、中心、广场等大型建筑物(群)名称; (八)幢号、门号、室号等门牌号; (九)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纪念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十)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尊重历史和现状、维护地名相对稳定、确保地名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划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规划、市政、房管等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地名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调整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地名命名规定与规范 第七条地名命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当地人文背景、自然地理特征; (二)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三)一地一名、名实相符,一般不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避免使用相似、相近和易混淆的地名;

关于保税港区有关政策的介绍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有关政策 一、保税港的基本概念 保税港区是中国深化对外开放的产物,是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合的保税物流层次高、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保税港”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加工、物流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可概括为:境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保税港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与保税区相比,保税港区“区港一体”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出口加工区相比,保税港区具有的物流分拨等功能,使其与境外、区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与保税物流园区相比,保税港区允许开展出口加工业务,使其更具临港加工优势。 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国务院于2008年9月7日以《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83号)批准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规划控制面积为9.72平方公里,包括4.8平方公里码头作业区和4.92平方公里物流、加工区,划分为码头作业区、

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规划示意图如下: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封关验收后实行封闭管理,不再保留青岛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批复洋山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1、同意充分发挥洋山保税港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2、洋山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

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 (1986-1-2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 (二)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三)全国范围内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四)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二)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 (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统一的名称和用字。 (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三)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项目五保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习题解答

项目五保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习题解答 -----------------------------------------------------------------海关法对保税货物的作了具体的规定,小明据此认为以下货物均属于保税货物范畴: 1.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2.为保证来料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外商提供的以加工费偿还的专用设备; 3.来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包装物料; 4.临时进口货样; 您认为对么? 【解答】不对。2和4都不属于保税货物。 -----------------------------------------------------------------资料:天津某加工贸易经营企业(B类管理企业)进口12590美元的涤纶长丝,委托河北廊坊某加工企业(A类管理企业)加工袜子后返销出口。 讨论:该异地加工贸易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应如何办理? 【解答】应设台账,并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缴付保证金。 -----------------------------------------------------------------讨论: 1.本案例涉及的委托加工在海关管理中称为什么? 2.本案例涉及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如何办理? 3.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其银行保证金台账应如何办理? 4.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料件串换,应如何处置? 5.本案例剩余料件的结转应符合什么规定? 【解答】 1.异地加工。 2.申华公司到嘉顺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 3.设台账,并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缴付保证金 4.串换的料件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串换下来的同等数量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理。 5.应在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工厂的情况下结转;应在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的情况下结转;应向海关提供申请结转的书面申请剩余料件清单等单证和材料。 -----------------------------------------------------------------讨论:出口加工区出区深加工结转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有什么区别?表现在什么地方?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长春市地名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文化传承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标志设置、档案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名,是指用作标示方位、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具体范围包括: (一)市、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和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等行政区划名称; (二)城镇社区、居民住宅区、村、自然村(屯)、农牧点、临时性居民点等居民地和街路、胡同、广场名称; (三)山、河、湖、沟、湾、滩、潭、泉、岛、平原、丘陵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铁路、公路、轨道、隧道、桥梁、涵洞、码头、渡口、闸坝、水库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建筑物名称; (五)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

名称以及风景区、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纪念碑(塔)、古遗址、名胜古迹、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名称; (六)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地名管理的主管部门。 公安、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特征、历史沿革、人文背景和城乡建设现状、特点,定期编制和调整本辖区地名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地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城乡规划、地名规划要求; (二)尊重群众意愿,反映当地人文或者自然地理特征,不违背社会道德、公序良俗; (三)用字准确、规范,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字;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同一城镇内的社区、街、路、胡同、广场名称,同一乡(镇)内的村(屯)名称,不得重名、不得同名异写或者异名同音; (五)南北走向的道路为“街”;东西走向的道路为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试行) 青岛市规划局 2010年5月

青岛市规划局 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编制说明 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又不断出台了一些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标准、规定等。为了使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青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对现行相关标准、规划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要求,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做法研究制定。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笔起草。在起草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市规划局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论证,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汲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本标准在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建议或疑问,请及时向青岛市规划局反映。市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不断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条文及条文说明两部分,均由青岛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浅论青岛港现状及发展

浅析青岛港现状及发展 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e05438598.html, 2011-11-20 19:31:20 华人论文网 【摘要】:港口的发展促进了港口城市和腹地的经济快速发展,现代港口的功能正在从传统单一的货物装卸运输功能,逐渐向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和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方向发展。青岛作为山东省的经济龙头城市,港口的发展自然是重中之重,本文从青岛港发展现状出发,基于对青岛港口开发现状和发展环境的分析,运用SWOT模型对青岛港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竞争优劣势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对青岛港发展港口物流提出一定的建议,使其抓住机遇,增强自身竞争力,实现其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青岛港,SWOT分析法,发展现状,港口物流,发展模式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a port can promote the economy of the port city and the interior land. The modern port has gradually changed from the single and traditional one, as a place of transfer goods and transport, to an advanced service system, containing the modern logistic service and the comprehensive value added service. Qingdao is the economical head city in Shandong Province, and the growth of his por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parts of th e city’s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begins from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Qingdao port. The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circumstances of the port, using the SWOT model analyzes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growth of Qingdao port. The factors include interior and exterior environment and the competition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the port. In the end this article presents some advice about the logistic service of Qingdao port after analysis, suggesting the port hold the chance and strengthen his power to make a more quickly and better development. 【KEY WORDS】:Qingdao Port, SWOT, Current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Logistic Service of the Port, Development Model 引言 港口经济是以港口为中心,港口城市为载体,综合运输体系为动脉,港口相关产业为支撑,海陆腹地为依托的一种开放型经济;或者说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由港航、临港工业、商贸、旅游等相关产业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区域经济。作为本区域与外界物资和信息交换的重要载体,港口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港口的发展促进了港口

地名知识竞答试题(100道)

地名知识有奖竞答试题 1.年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 A.1984 B.1985 C.1986 D. 1987 E. 1988 2.年民政部颁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1996 B.1998 C.2001 D.2005 E.2007 3.地名管理的根本任务是。 A.促进地名信息化 B.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C.提高地名科研水平 D.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 E.实现现代化、法制化 4.下列不属于地名命名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B.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C.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D.不以山脉、河流等自然实体名称命名 E.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务院曾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 B.《地名管理条例》中多次提到中国地名委员会 C.《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28年 D.《地名管理条例》曾修订过一次 E.民政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责成有关部门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地名标志。 A.民政部门 B.地方人民政府 C.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中国地名委员会 E. 地名主管部门 7.凡涉及等行为均适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A.地名的命名与更名 B.地名的标准化处理 C.标准地名的使用 D.地名标志的设置 E.以上皆是 8.下列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命名规定的地名是。 A.工人新村 B.花花公子商城 C.蒙地卡罗山庄 D.巴黎不夜城 E.加州小镇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城镇街道名称,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青岛港基本费用明细

青岛港基本费用明细 (2007-04-07 13:46:02) 转载 分类:国际货运 基本费用(出口) 场站费:¥200/20' ¥400/40'(马士基:¥300/20' ¥600/40') 港杂费:¥105/20GP ¥165/40GP ¥170/40HC ¥125/20RF ¥215/40RH(不同场站稍有差别) 单证费:根据不同船公司,单证费不同。 THC:¥370/20GP ¥560/40GP ¥560/40HC ¥410/20RF ¥610/40RH 制冷费:五天之内共¥260/20RF ¥500/40R 第六天起¥50/20'/天¥100/40'/天 电放费:根据不同船公司,电放费不同。航线不同,费用不同 舱单信息费:根据不同船公司,舱单费需提前确认,收取的标准一般为¥2/票美国舱单费:通常为$25/票,(NYK)为$50/票,请提前与船公司确认 箱检费:¥60/20GP ¥120/40GP ¥120/40HC ¥70/20RF ¥130/40RH (每票工本费¥6) 铅封费:通常为¥10/柜,有些船公司的箱子无铅封费,需提前确认 挂机费:¥400/24HRS 退关转船费:¥150/20GP ¥225/40' ¥422/20RF ¥748/40RH,另外收取堆存费。每十天收一次搬移费。 报关费:没有海关客户端软件,¥100/票(品名多加录一张报关单加收¥75),有客户端软件,¥30/票 改回箱单代理费:¥80/票(产生费用实报) 改放行黄联代理费:¥80/票(产生费用实报) 海关验货代理费:¥200/票(装卸费、铅封费等其他费用代收代付) 移动证:¥100/票 退关费:¥50/票(报关费照收) 换船费:¥30/票 删单费:¥35/票 换证费:¥100/票(换证凭条或换证凭单) 商检验货代理费:¥200/票(装卸费、铅封费等其他费用代收代付) 海关年审费:¥100/票(异地客户,山东省外的客户) 商检注册费:¥100/票(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批准证书) 海关备案费:¥200/票(客户需提供当地海关提供的关封) 危险品审报:(大亚)¥100/票 空箱返回场站:干柜:¥100/20' ¥150/40' 冻柜:(开铅封)除收取干柜同样价格外,另加预检费¥300/柜清洗费¥150/柜 冻柜:(未开铅封)同干柜收费标准相同。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

社会实践报告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 班级:环艺一班 姓名:陆传坤 学号:20091004207

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利弊调查报告 一座建置仅百余年的城市得以跻身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列,是青岛历史令人瞩目之处。1897年以来,青岛先后遭到德、日、美三个帝国主义国家的入侵,历史发展可谓跌宕起伏、历经沧桑,城市性质既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色彩,又有封建半封建旧中国的印记;城市发展既有技术先进的工贸基础,又有独具风韵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设既有合理长远的规划引领,又有各具风情的多元化建筑——这就使青岛这座城市具备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特有的城市风貌,孕育了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 调查目的: 掌握青岛城市规划目的法,以及青岛市规划后的新城所带来的利弊影响 一、调查对象: 青岛市公职人员,农民,农民工及其家属,学生等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在青岛市区,青岛李沧区,市南区等。共发出调查问卷40份,收回40份,回收率达100%;其中:公职人员10人。农民10人,农民工及其家属10份,学生10份。 三、调查时间: 2012年1月22日 五、调查内容: (1)青岛市规划后的的交通问题 (2)青岛市规划后带来的社会问题现状及其环境等问题 (3)青岛规划能否结局用工荒,缓解就业压力

六、结果: 从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总体情况看来,青岛新城建设存在的很大的问题,他们的问题不被政府重视,并且他们存在着不负责现象严重,施工设计质量低下等问题。社会及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青岛新城改造问题来自政府和施工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的失职,使新城面临一个错误的决定市;另一方面,黑心的施工设计者错误的设计,会导致交通一塌糊涂,社会问题暴漏,环境急速恶化。 调查体会: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青岛的新城建设仍然存在着问题。为此,本人特提出以下看法:青岛市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新城布局,加大政府及其民众监管质量,政府决策尽量透明化,让市民完全了解政府的意图。 建立多种形式的新城建设意见征求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当地市民为主体的市民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外来农民工人为主体的工农帮护网络等,对青岛的新城建设提供对口的帮助。

青岛港区分布情况

青岛港口信息资料 根据腹地经济、城市、产业、综合交通和港口自身的发展需求,规划青岛港将形成“以胶州湾港口为核心,鳌山湾和董家口港区为两翼,其它港点为补充”的港口发展格局。规划期内青岛港包括前湾港区、海西湾港区、黄岛港区、老港区、四方港区、鳌山湾港区、董家口港区等港区及积米崖、大湾、鳌山等港点。各港区的主要功能如下: 1、前湾港区:以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为主,同时承担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干散货运输,兼顾通用散杂货运输。 前湾港区北起前湾北岸作业区小港池,向西南越过镰湾河至江山中路,沿江山中路至青岛保税区下界,经大涧山至显浪嘴南侧;码头岸线长约16.7公里,规划布置约55个泊位,规划用地面积约19平方公里。 2、黄岛港区:以原油、成品油和液体化工品运输为主。 黄岛港区陆域港界东部自油二期码头后方的城市道路起向北延伸,北部以油一期码头后方的城市道路向西延伸,港界线向海测为黄岛港区陆域范围;码头岸线长约10.1公里,规划布置约37个泊位,规划用地面积约5.2平方公里。 3、老港区和四方港区:以散、杂货和内贸集装箱运输为主,远期在前湾港区集装箱运输达到饱和后,四方港区可根据需要适度发展外贸集装箱运输。

老港区位于胶州湾东岸主城区范围内,包括大港区、中港区和小港区,其中大港区以一般散、杂货和内贸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少量液体化工品和成品油运输,截至2007年底大港区有28个生产性泊位;中港区和小港区为地方交通和客滚轮渡服务。 四方港区陆域港界北起李村河口;东部港界沿污水处理厂西侧,至胶济铁路沿线西侧,再沿青岛发电厂西侧,南至海泊河口;码头岸线长约4.93公里,规划布置约17个泊位,规划用地面积约5.6平方公里。 4、海西湾港区:为修造船、海洋工程建造为主的临港工业港区。规划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为四大区域,即大造船规划区、海洋工程规划区、安子码头周边地区和生活居住区。考虑到需要部分保留传统渔业,以及周边港口码头建设的需要,也规划了渔港码头区和物流码头区。 海西湾港区陆域港界北起显浪嘴,向南沿连江路西侧,经生活居住区,再向东沿大造船规划区底部至渔业码头北侧;码头岸线长14.7公里,规划用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 5、鳌山湾港区:逐步发展成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运输的综合性港区。 鳌山湾港区陆域港界西起黄埠滩;北侧港界沿滨海大道至西凤山附近;东侧港界经文山以西,经和尚山至女岛北部、龙口岛对岸处;码头岸线长约18.5公里,规划布置约47个

地名更改管理规定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地名更改管理规定

地名更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地名的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档案的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名包括: (一)自然村、路、街、巷等名称; (二)门牌号、建筑物; (三)山、河、湖、泉、峡、沟、滩、草场、林地等名称; (四)工业区、开发区、林场、牧场、矿山等名称; (五)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纪念地、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公共场所和文化体育设施名称; (六)小区、花园、城、苑等居民地名称; (七)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水库、堤坝、灌渠等水利、市政设施名称; (八)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 第四条地名管理坚持从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性,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五条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第 2 页共 11 页

县(区)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名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地名工作规划; (三)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核、承办以及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地名的使用; (五)负责地名标志的设计、制作、设置和管理; (六)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七)编辑出版地名资料和地名工具图书; (八)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地名的申报和许可 第七条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 第八条申报地名命名、更名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 (二)本市与相邻州(地)交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市人民政 第 3 页共 11 页

青岛港简介

青岛港简介(中英文) 在浩瀚的太平洋西海岸,坐落着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青岛位于中国北方海岸线的中部,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主要节点城市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支点城市。她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散发着国际化大都市的耀眼光芒。 On the west coast of the Pacific, the City of Qingdao is at the center of the coastline in North China, standing for a node on the Economic Corridor of New Eurasia Continental Bridge and a pivot for “21st Century Maritime Silk Road”. 百年青岛百年港。青岛港开埠于1892年,至今已走过了120多年的历程。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opening of the port over a century ago. Established in 1892, Port of Qingdao has a history over 120 years. 当蓝色的汛风从这里掠过太平洋吹向世界时,历百年而弥新的青岛港正不断迎接时代的挑战和召唤,迈出转型跨越的步伐。 While the wind sweeps from Qingdao across the Pacific to the rest of the world, Port of Qingdao, answering to the calls of the era, is entering into a period of transformation. 四大港区打造增长极 Power Engine of 4 Port Areas 青岛港由青岛大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港区和董家口港区四大港区组成,拥有可停靠目前世界最大的万TEU船舶的集装箱码头、45万吨级原油码头、40万吨级矿石码头和10万吨级煤炭码头等代表着当今最大最先进船舶的专业化深水码头。世界上有多大的船舶,青岛港就有多大的码头。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家详解新版城市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规划区范围:陆海总计6143平方公里(含陆域4360平方公里,海域1783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控制范围为810平方公里,东至崂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边界,北至墨水河、胶济铁路、桃源河生态控制区边界,西至五龙河生态控制区边界和小珠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边界,南至滨海岸线;胶州湾内区域以胶州湾保护控制线为界。 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的地位类似于“城市宪法”,是城市未来一段时期内发展的总纲。城市规划专家表示,新版总规立足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照国家战略对城市的发展要求,在认真梳理全域资源禀赋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发展空间进行了规划设计,随着新版《总体规划》批复和实施,青岛的发展目标与规模、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方向、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优化,对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坚持传承创新理念 青岛有着深厚的城市规划传统,自1891年建置以来,在城市规划的引领下,从最初的小渔村、军事要塞,逐渐演变成独具特色的海滨城市。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潘丽珍认为,新版总规坚持传承、创新的规划理念,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落实“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表现了充实、完善、丰富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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