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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华(主厂房、锅炉房及煤棚、堆场及其设备基础项目)招标文件

泉州建华建材有限公司

二期主厂房、堆场、设备基础及综合楼工程

招标人:泉州建华建材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投标单位公司名称:

1. 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主厂房、堆场、锅炉房及煤棚、

设备基础)已获批准建设,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邀请贵单位参

加该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主厂房、堆场、锅炉房及煤棚、其设备基础项目的土建(工程桩除外)、钢结构制安及施工图中标明的配套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普安支三路西侧旁;

工程内容:建设主厂房一条线规模:114.5mX68m,轴线从25轴至12轴交于A轴至H轴,面积约为:8452.07㎡,轻钢结构,局部框架四层;

管桩堆场一条线两跨126.5mX60m,轴线从26轴至12轴交于A轴至02/A 轴,,面积约为7590㎡,预应力管桩排架(露天);锅炉房及煤棚944.96㎡;轻钢结构;设备基础(A车间离心机1个6台;A车间蒸养池1个10台;A车间3条高压釜设备基础及出釜路轨、1条回车路轨、锅炉土建基础一台、布料线基础)详见施工图。

计划施工工期: 120 个日历天。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2月 19日 17: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招标文件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并应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人: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三楼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曾国生、聂洪宾

电话: 150********

158********

日期:2013年2月4日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招标人: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授权人(单位)。本项目招标人为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下称为招标人或发包人。

投标人:是指参与投标竞争,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承包人。

中标人:是指招标人经评标确定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1.2 工程项目名称: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主厂房、锅炉房及煤棚、堆场及其设备基础项目)

1.3 工程概况:建设主厂房一条线规模:114.5mX68m,轴线从25轴至12轴交于A轴至H轴,面积约为:845

2.07㎡,轻钢结构,局部框架四层;管桩堆场一条线两跨126.5mX60m,轴线从26轴至12轴交于A轴至02/A轴,,面积约为7590㎡,预应力管桩排架(露天);锅炉房及煤棚944.96㎡;轻钢结构;设备基础(A车间离心机1个6台;A车间蒸养池1个10台;A车间3条高压釜设备基础及出釜路轨、1条回车路轨、锅炉土建基础一台)详见施工图。

1.4.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为含工程桩桩头处理及以上土建工程(工程桩已由招标人发包并施工完毕)、钢结构制安及设备基础、防雷安装、排

水系统、消防系统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其中,堆场基础上部预应力管桩由发包方提供,给水系统(消防除外)工程、电气(防雷除外)安装工程由发包方自行施工,不属此次招标报价范围。

1.4.2 专业划分(图纸说明除外):土建专业施工报价包括土方开挖、锯桩、承台(杯口基础)、地梁、围护墙、拌合楼框架土建和装修、管桩桩柱吊桩就位及其杯口二次灌浆、防雷接地、建设场地平整、回填碾压、地面砼、设备基础等涉及内容;钢结构专业施工报价包括预埋件、钢结构制作、运输、安装、彩钢瓦(墙)、门窗、堆场桩柱各支撑及配套铁件制安、钢结构屋面排水系统等涉及内容。

1.4.3 相关说明:报价须包含各专业队伍之间及与发包方(预埋、安装)之间相互配合发生的费用、工期;防雷和消防须有相应资质才能施工,且发包方有权另行指定分包。

1.5本项目预计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

2.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的结算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本项目实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是投标参

与评审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钢结构二级以上施工

资质的施工企业;

(3)业绩、信誉:完成过与拟投标工程在类型、规模、结构、复杂程度等方面相类似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规模条件的执业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主要人员目前应没有参加其它在建工程,或必须有目前在建工程的发包人的书面撤离证明,以证明一旦投标人中标,其项目经理能立即撤出目前的在建工程,并能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进场,开展本工程。中标后,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项目经理部,派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证书交由发包人代为保管,合同工程完成后归还。发包人将对项目经理实行考勤制度,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1天在工地现场。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若确需更换必须获得发包人的同意并保证调整后不得低于原有的水平。承包人更换一次项目经理则将被处以罚款20万元。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项目经理,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

(5)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本项目禁止转让和违规分包。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本工程转让

或违规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分包应以有利于工程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原则,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分包的工程量不超过总工程量的30%。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拟分包的工程内容;

(2)、分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

(3)、人员、设备等资料表;

(4)、分包人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应充分研究本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实施方案,并随

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

5. 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书中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

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已熟悉并了解了项目现场情况。

5.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

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等,以

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

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

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5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标前会议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

6.2 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

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

6.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3天以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要求答复的

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确认收到。

二、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招标说明、答疑纪要、图纸、补充说明等内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招标单位的答复将送

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2 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

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对所有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在收到补充通知后,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投标单位,确认已经收到。

2.3 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

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相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三、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

文件均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文件,则应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1.2 技术标

1.2.1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证明、授权书(若非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资格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递交技术标时须交验正本)。

1.2.2 工程业绩:提供近二年类似工程的业绩(图片、合约复印件、业主方的证明资料)。

1.2.3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史;

1.2.4 由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证明的近三年财务负债表、资金流量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

1.2.5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中不包含的工程量的范围另外标明。

1.3 商务标

1.3.1 编制本工程项目造价的依据及说明

1.3.2 工程量清单按规范要求包含单价分析表、材料消耗量表及工程量计算书等

1.3.3 报价中应包含投标方到当地施工所有属于承包方须支付的备

案、材料送检、环保、报建等的全部费用

1.3.4 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措施等所有费用均应含在报价中

2. 注意事项

2.1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每个章节用彩色纸张隔离,以便查阅。

2.3 投标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必须分开密封。

2.4 本项目投标不论投标人全部专业参与否,其土建和钢结构专业商务标必须分别报价和装订,承诺书可只说明承包总造价。

2.5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中标单位按照发包人要求再提供投标文件商务标副本三份。

2.6 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标有正确的页码,投标文件正本凡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工程量清单汇总表的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名、盖单位公章齐全。

2.7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法人章。

2.8 严禁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或暗箱操作,一经查出,取消其投标资格,即使已中标者,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2 在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泉州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人: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投标人:

在2013年 2 月 19 日 17:00(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

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2.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2.1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邀请书写明的地址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

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7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2.3 在规定的投标日后收到的投标书,将作废标考虑,退还投标人。

3. 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在送交标书的同时向招标单位

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汇票或银行本票(不接受银行保函和现金)并确保其有效性。

3.2 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延

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3.5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3.5.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5.2投标者中途撤回其标书,或中标后不签订合约者,或和约签订后

不提供履约保函者,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归招标单位所有。

五、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1 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询标说明、补充说明、答疑纪要。

1.2清单计价要求及规范详见第三篇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补充说明。

2. 报价须知

2.1 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土建(工程桩除外)、钢结构及设备基础、防雷

安装、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总价一次性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形式即总包量、包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但发包人的书面设计变更或另行分包项目除外,发生时可以按合约价格(如无合约价格则按协商价)增减结算;投标报价如果有漏算或错算,其错漏项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所报总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设计图及技术标中所含全部费用内容。

2.3 报价中并包含有下列内容:临时设施费、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生

活区、办公场所的水、电线路架设、安装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工程所在地必须发生的由承包方承担的材料、构件、成品的试验、检测费用;属承包方责任的申领施工许可证费用;承包方异地施工到当地建设部门备案所发生费用;机械进退场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发包人车辆绕行所发生的费用等等。

2.4 投标报价执行GB50500-2008清单计价规范,结合当地计价相应规

定要求进行。各项措施费用的计取必须列出计价基数和取费费率。

2.5 各单位工程如拌合楼工程、各种设备基础工程须分项报价,汇总

计入各专业工程总报价(参考附件1)。

2.6 防雷工程和消防系统分部工程请单独列出分别报价,汇总计入工

程总报价。并自行考虑转包费用或由发包方指定分包的配合费用。

2.7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中标人中标后合同单价(按中标总

价与投标总价之百分比例修正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化或政府政策之变动而作调整。

2.8 投标书的综合单价或合价、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9 本招标报价推荐使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项目顺序按

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列表,执行本招标的报价方式或组价方法为实质性相应的主要内容。

2.10 考虑到工程专业性,本次招标活动不排除土建、钢结构分别中标的

可能性。因此,商务报价须响应分专业报价的要求,即土建和钢结构分别报价和装订,其报价涵盖范围:

①设备基础、拌合楼单位工程、车间基础分部及±0.00以上建筑装饰、

防雷及地面排水系统、消防工程;堆场±0.00以下基础分部、管桩排架就位安装、吊车梁钢构制安、管桩上封堵等属于土建专业报价范围;

②各类钢构件、钢吊车梁、支撑、檩条、预埋螺栓及铁件;与钢结构、

彩板相连的门窗工程、彩钢瓦排水系统属钢结构专业报价范围;

③各专业报价自行考虑螺栓、铁件预埋双方配合工期及费用,土建专业

须另行考虑发包方指定分包的桩基础资料、钢结构资料整理归档及配合发包方设备安装、预埋等的总承包费用。

2.11 发包方有权根据自身企业的相关产品特性就某些分项工程进行指定分包。

六、议标、定标

1. 开标、评标、议标

1.1 由招标单位自行审标,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

1.2 评标时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议标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

2. 评标参考因素

2.1 商务标以合理低价中标。

2.2 技术标:

2.2.1 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善性、可靠性,包括其中的施工方案、技术

措施、施工机械准备、人员素质投入等。

在本工程中,考虑工期紧迫性和构件重要性,在施工方案中把工程轴线定位准确控制;进度安排科学合理;钢结构制作、安装穿插到位;设备基础开挖、搅拌楼工程施工等几个主要项目的措施和质量保证作为方案论述的侧重点,也是评标判定的重要因素。

2.2.2 工期承诺及完成工期的保证措施。

2.2.3 质量保证措施。

2.2.4 工程业绩(含建造师资料)。

2.2.5 资质等级审查评定。

2.2.6 保证甲方通行的外部矛盾处理方案。

3. 取消中标资格

如中标单位未按招标单位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办理签订合同书或未按期递交履约保证金,该单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

证金由招标单位予以没收。

七、授予合同与履约保证金

1. 确定中标人

1.1 招标人将根据综合评标结果确定合同的中标人。

2.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

2.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

3. 中标通知书

3.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

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不平衡或不实际的单价进行调整,承包人对此不得拒绝。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发包人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在收到履约担保并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后,即通知其他投标人已落标。

4. 履约担保

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

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格式。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应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并

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协议书。

5.2 签署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5.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署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篇附件

一、投标函格式

致: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1. 在研究了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签署合同协议书后,在个日历天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合同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计。

3.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函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4. 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5.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们提交了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并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未能提交履约担保;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天内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7. 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盖单

位公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亲笔签名)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投标担保

注: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的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拾万圆整【¥100000.00元】。

在此附投标担保电汇单或银行汇票、汇票收款证明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汇票或银行本票(不接受银行保函和现金)并确保其有效性。

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山腰支行

账号: 13590601040007701

三、授权书格式

授权书

致: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称)(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发包人)协商、签署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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