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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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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这里有几层含义:(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中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累计完成了几万个招标项目。这些机构经过长期的招标实践,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在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评估最佳投标商能力等操作方面,形成了较系统的规程和技巧,在代理招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获得采购人合法授权 由于招标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以采购人名义组织招标,因此,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必须获得采购人的正式授权,这是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授权的范围由采购人确定,招标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经过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委托招标合同(或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各自的责权利、委托招标采购的标的和要求、采购的周期、定标的程序和招标机构收费办法等。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定标程序问题,这关系到赋予招标机构权限范围和招标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定标程序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程序:一是委托招标机构评出优选方案,排出前三名的顺序,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商;二是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三是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定标;四是招标机构提出中标的意见,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主管机关最终确定中标商。由于不同的定标程序授权的范围不同,有关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不一样。因此,委托方和招标机构在开始招标前,就应商定定标程序。 为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或称标书)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有人把招标文件比做各方遵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中实施《招标投标法》 一、明确责任,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项目法人行使自主权之间的关系 从以往招标投标管理的实践看,招标投标多头管理往往使项目法人无所适从。因此必须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理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督管理部门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明确各方责任,把法律规定应属项目法人的权力还给法人,使之达到权利和责任的对等。依照《招标投标法》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及其委托者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组织招标工作和评定中标人是项目法人及其委托者的基本权利。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编制标底及标底的确定、开标地点、选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等具体招标活动,一律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不得强制进行审查或批准。 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60号),文件确定了省级部门之间管理招标投标职权划分原则。今后,省级有关部门必须据此分工原则行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职权。不得将行政监督等同于可以直接参与或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取代应由项目法人自主行使的权利。严禁随意扩大招投标监管权限和增加招投标管理环节。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及国家融资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称必须招标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确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由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准任意提高或降低标准。 三、严格招标公告发布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代理人培训计划doc

代理人培训计划 篇一:招标代理培训计划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项目的理解及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二、质量内部控制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廉洁管理措施第四部分招标代理工作各环节实施方案第五部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第六部分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第一部分项目的理解及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 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 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 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

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 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 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 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 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根据贵单位项目 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 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资 格预审文件》,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压实日常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安排投资的项目和采用打捆、切块方式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的投资基金类专项按照批复方案明确的监管规定执行。 第三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第二章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 第四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直接管理单位〔对项目单位(法人)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的,由项目单位(法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第五条监管责任人由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派出,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监管责任人是项目日常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各有关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投资计划时,应当明确每个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安排投资的项目和打捆安排项目中的每个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随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 第七条切块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时,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当为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未分解落实责任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承担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第八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相关信息,应当随投资计划电子数据一并加载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第九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经汇总申报投资计划的部门同意,划清责任界线后履行调整手续,同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能力培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模式研究

天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题目: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模式研究 完成期限:2012年 7月 4日至 2012年 10月30 日 学习中心奥鹏年级2010 专业工程造价管理指导教师刘小可 姓名姜永海学号102701282057 接受任务日期 2012.7.4 批准日期 2012.7.11

一、原始依据(资料) [1] 卞东峰.关于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问题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 版), 2011,(33):36~38 [2] 张俨,我国招投标市场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14):64~65 [3] 张志勇,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36~250 [4] 吴昱,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透视(上)[J].施工企业管理,2007,(6): 67~69 [5] 蔡培源,周令,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利弊分析与对策[J].山西建筑, 2007(5):267~268. [6] 乌云娜,牛东晓编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7,167~169 [7] 曹艺雄,曹雪华.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部 探矿工程,2007,(5):236~238. [8] 徐镇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共财政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345~360 [9] 李锋.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策略与决策模型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 2006. [10] 邵志华,工程招投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J].中华建 设,2006,(09):56~58 [11] 郎荣染,国际工程承包与招标投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98~102 [12] 张在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承包[M].湖北教育出版,1985,145~156 二、设计内容和要求:(说明书、专题、绘图、试验结果等) 1、围绕选题搜集、阅读有关中英文文献资料。 2、撰写毕业论文详细提纲。 3、撰写论文,反复修改。写作过程中要继续搜集、补充资料,写作要层次分明, 条理清楚,观点明确,论证有理有据,具有说服能力。文章的文字要简洁、通顺、流畅、无错别字。 4、按要求进行论文排版。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公司代理行为,保证公司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督指导下,使招标代理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完成招标申请。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拟定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6、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进行资格预审公示,确定正式投标人。 7、编制招标文件送业主、招标办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8、编制标的或投标控制价。

9、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10、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11、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2、整理全部招标资料,形成招标备案资料交与招标办、业主,将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的招标备案表交与业主形成招标档案。 13、拟定中标单位的合同,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二、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1、招标准备 (1)、计划整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序和采购项目的规模,编制月度招标采购计划。 组成采购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开标评标、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确认。招标文件在定稿前须经采购确认。

招标代理培训计划doc

招标代理培训计划 篇一:招标代理培训计划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项目的理解及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二、质量内部控制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廉洁管理措施第四部分招标代理工作各环节实施方案第五部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第六部分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第一部分项目的理解及招标代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 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项 业务部,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 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

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 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 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 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 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思路、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及工作流程 一、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项目报建(初步发包方案、项目立项批复及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根据贵单位项目 的立项批复、项目发包初步方案以及与贵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等至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报 建及备案,并配发项目代码。 (2)发布招标公告及接受报名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

2020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管理职责

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4)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7)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7)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9)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9)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11) 附件1 (12) 附件2 (14) 附件3 (15) 附件4 (16) 附件5 (18) 附件6 (19)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21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xx企业采购管理规定》、《xx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告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 告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告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街乡中心学校于对20XX-20XX年中央预算内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进行自检自查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龙街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大姚县龙街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是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社会事业性建设项目,是我县20XX年重点工程。 该项目选址在龙街中学现教学楼后面上坡上,计划建设教师周转房32套,带卫生间,总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三岔河中学教师周转房宿舍等建设项目几件计划的通知》下达龙街中学教师周转宿舍,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计划投资16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该工程经过前期的选址、岩土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审图、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消防安全审核备案等。该工程我们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

程监理制及财务专帐管理的要求。从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按要求均由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两证一书”,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地质勘查合同、廉政合同等较为完备,规划、环保、土地、消防等部门严格履行了各自的职能,所有手续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 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到现在已经竣工验收。 该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拨付资金,现在全部工程款已经拨付到施工方。维修保证金待期限足之后再进行拨付。 该项目工程的建成,共32套单元房,可以解决了40多名教师住房困难的问题。住房条件改善了,优质师资留住了,教师安居乐业了,教师进城热和学生择校热悄然降温,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水电未能及时整改,致使工程虽然已经验收,但教职工还未能入住。 及时督促施工方完成后续工作。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5]482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 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四条 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其余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后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第五条 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六条 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发展改革委与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直接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项目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八条 适宜编制规划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编制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作为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发改委招投标管理办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是指中央投资项目从决策到建设实施各个阶段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包括项目业主招标、代建制单位招标等。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和监督。 省级地方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区范围内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初审、使用和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依据《政府采购法》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不适用于本办法。 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章资格申请 第七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级。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没有建立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应设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 资格以上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万元人民币。1500(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70%。

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4)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4)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6) 第五章财务管理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8) 第四节工资及奖金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9) 第一节总则 (9)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9)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0)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工作 (10)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附则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 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 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

国家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2015版)

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5]482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了《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且安排全部投资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概算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且安排部分投资的,原则上超支不补,如超概算,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核定调整并处理。 第二章概算核定 第三条 概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评审后核定。概算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等。编制和核定概算时,价差预备费按年度投资价格指数分行业合理确定。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建设管理经验的,实行代建制,所需费用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除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经核定的概算不得突破。 第四条 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项目概算,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概算控制 第五条 经核定的概算应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 国家建立项目信息化系统,项目单位将投资概算全过程控制情况纳入信息化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加强投资概算全过程监管。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履行概算核定和监督责任,开展以概算控制为重点的稽察,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调整概算。

BT项目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依法自建的依据及程序

BT 项目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依法自建的依据及程序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九条[可以不招标情形](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这里所称的特许经营项目,是指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出让给投资人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其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的项目” 。适用本条规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是通过招标选择确定的。类似的项目 特许经营模式有BOT BOO TOT BT等。由于已经通过招标竞争确定了项目投资人,并据此确定了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价格,或者项目建成后的资产转让价格及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允许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法人不再经过招标将其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直接发包给具备建设、制造、提供能力的投资人。 二是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而非投资人组建的项目法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可以是法人、联合体,也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其中,联合体投资的某个成员只要具备相应资格能力,不论其投资比例大小,经联合体各成员同意,就可以由该成员自行承担项目建设、生产或提供。 二、招标方式及程序

1、项目已经获得立项批准。 2、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3、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4、施工图设计完成,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评审。 5、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签订特许经营投资协议和工程自建施工合同。其中包括:投资人融资、建设、移交、业主回购,确定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方式、投资回购方式、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建安工程报价、工程施工组织及管理等。 6、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机构。 7、项目业主实施工程建设监管,控制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投资,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8、项目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 9、项目投资人(或其中联合体投资的某个成员)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可以不再经过招标将其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直接发包给具备建设、制造、提供能力的投资人。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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