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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效力的思考

法制沙龙

zhigong falv tiandi

-98-2017 年第 1 期职工法律天地关于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效力的思考

郑 超

(3151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宁波)

摘 要:随着我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个人向银行的借

款成为金融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借款是属于个人债务还

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银行的债务清收有重要影响,故各家

银行要求借款人配偶签署《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来规避此项

风险,本文浅谈几点对于《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法律效力的

思考。

关键词:银行;夫妻;共同债务;还款承诺书;效力

1个人金融借款的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繁荣和金

融市场的完善,我国个人越来越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以满足购买房产、投资股市、创业等的资金需求。以我国的金

融中心——上海为例,2016年上半年全市本外币个人贷款余额

同比增长33.2%,增速较年初上升13.3个百分点,也高出同期

各项贷款增速22.7个百分点;本外币个人贷款存量占各项贷款

总量的比重超过1/4。[1]

个人贷款余额的增加伴随着个人贷款不良余额的增加和清

收工作的繁重。在个人贷款法律清收过程中,由于目前个人贷

款金融呈现标的金额大的特点,银行希望法院能认定个人借款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推出《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这一书面

协议,作为认定和判断债务归属的证据之一。

2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的内容

银行为了借款人签署贷款资料的便利,设定的《夫妻共同

还款承诺书》内容较为简单,一般以一页A4纸内为范围,其主

体内容会设立“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的

借款合同以及该合同的补充协议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

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人愿意对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

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附属条款内容主要规

定共同还款的范围、共同还款责任的期限、共同还款合同变更

事项以及承诺书的生效时间和争议解决适用管辖等,最后会要

求借款人的配偶签名或按指纹并签署日期。

3我国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

3.1以共同生活所负为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要认定银行借款为

夫妻共同财产,该借款的用途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在法律

实践中,认定银行借款的用途成为判定该银行债务是否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的关键。个人向银行借款的分类可以分为住宅按揭

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其中住宅按揭贷款和

个人消费贷款从用途上可以显然归属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所负,

个人经营性贷款的用途一般为个体户或企业的运营需要,各地

法院对此的分歧就集中在如果个人贷款是企业经营、股票投资

等投资用途上,是否可以仍旧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认定

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借款人的配偶则有义务去归还债务。

3.2以婚姻存续为标准

我国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个判断标准是《婚姻法》司

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

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夫妻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

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此司法解释认为夫妻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其机制判断标

准为除了夫妻双方有对婚姻财产的约定以及第三人知道的情形

这种情形外,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律推定为夫

妻共同债务,即我国学者常说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2]

对于这两种标准如何适用,各地法院对此争议也很大,所

以在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

若干具体问题》工作文件中也通知:处理这类纠纷一定要兼顾

债权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两个方面。就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的考量,应

区分规制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和《婚

姻法司法解释(二)》[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4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效力

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由于有贷款申请人配偶的签字,该签

字确认了借款人配偶对借款事项知晓的事实。在司法实践中,

很多案件之所以法院没有判决借款人配偶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是因为借款人对其配偶隐瞒了借款事实,所以承诺书的签字在

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借款人配偶以不知情提出不履行债务的诉请

从而逃避债务的情况。而在金融借款中,除了担保方式为信用

的借款,更多的是住宅抵押项下的借款。对于以夫妻共同房产

抵押,抵押登记机关同时也要求需要共同权利人同意抵押,承

诺书从侧面上也更好的保护了抵押登记设立的合规性。

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从内容上可以归类为保证合同。根据

我行《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①被保证的主

债权种类、数额,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保证的方式,

④保证担保的范围、⑤保证的期间,⑥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

他事项。”[3]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的内容已经满足我国担保法对

保证合同内容要素的要求,应当可以认为是一方自然人对借款

人借款事项的保证。所以可以从根本上规避陷入夫妻共同债务

的认定风险。

但是虽然在文本形式上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满足了保证合

同的要素,但是各地不同法院在实践审批中对夫妻共同还款承

诺书的认定标准还是存在差异。有的法院认为该承诺书内容过

于简单,名字上没有采用保证合同作为抬头,故不认定为保证

合同。本人认为该种认定,不能有效保证债权人的权利,应从

合同要素出发去认定该种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属于保证合同,

才能真正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律权利,维护我国金融市场

法律规范的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

[2]阮晓霞.《夫妻共同债务于个人债务之区分》.《法制与社会》,

2016.3(中)

[3]《中华人民共合同担保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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