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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品质控制要求

中药饮片品质控制要求
中药饮片品质控制要求

中药炮制品品质控制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药炮制品质量的检测与评价提高了科学依据。从传统的经典检测方法到现代检测技术的应用,从饮片的形、色、气、味等外观指标到内含成分的质量,从定性鉴别到定量测定,中药炮制品的质量要求,更趋于客观化、合理化、科学化。

一、净度

净度系指炮制品的纯净度,以及炮制品中所含杂质及非药用部位的限度。

炮制品应有一定的净度标准,以保证调配剂量的准确。饮片的“质”与“量”是影响临床疗效的主要因素。炮制品中不应夹带泥砂、灰屑、杂质、霉烂品、虫蛀品。应该剔除非药用部位如壳、核、芦头、栓皮、头足、翅等。饮片中所含的杂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的通知规定:

根、根茎、藤木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果实、种子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全草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叶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花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皮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树脂类:含杂质不得超过3%;

动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

矿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

菌藻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炒制品:其中,炒黄品、米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炒焦品、麸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炭品、土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药汁煮品、豆腐煮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煨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煅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检查方法:取定量样品,拣出杂质,草类、细小种子类过三号筛,其他类过二号筛。药屑、杂质合并称量计算。

二、片型及粉碎粒度

经挑选整理或经水处理后的药材,根据药物特征和炮制要求用手工或机械切制成一定规格的片型,使之便于调剂、炮炙、干燥和贮藏。经切制成的饮片破碎后的碎屑多少也是检验饮片质量的标准之一,各种片型破碎后残留的碎屑都应有一定的限量规定。

1.片型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的规定。切制后的饮片应均匀、整齐、色泽鲜明,表面光洁,片面无机油污染,无整体,无长梗,无连刀片、掉刀片、边缘卷曲等不合规格的饮片。《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异形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切制后的

饮片或经加工炮制后的饮片,其破碎后的药屑及经加工炮制造成的药屑或残留的辅料有一定的限量标准(详细规定见净度项内)。

2.粉碎粒度一些不宜切制的药物或医疗上有特殊需要的药物,经挑选整理或水处理后,用手工或机器粉碎成颗粒或粉末,便于煎煮或调剂。粉碎后的药物应粉粒均匀,无杂质,粉末的分等应符合药典要求。

三、色泽(含光泽)

中药炮制对制品的色泽有特殊的要求。它的意义在于:其一,药材经炮制后应显其固有色泽,如黄芪饮片,表面显黄白色,内层有棕色环纹及放射状纹理(习称“菊花心”)。其二,通常在炮制操作中常以饮片表面或端面的色泽变化作为控制炮制程度的直观指标,如甘草,片面黄白色,经蜜炙后要求表面呈老黄色等。其三,饮片的色泽是反应其质量要求的一项指标,如熟地黄要求切面乌黑发亮,血余炭、棕榈炭要求表面乌黑而富有光泽,都是以色泽变化作为评价要求的。其四,炮制品色泽的不正常变化说明其内在质量的变异,白芍变红,红花变黄等,均说明药物内在成分已发生变化。故色泽的变异,不仅影响其外观,而且是内在质量变化的标志之一。对于炮制品色泽的要求,《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各种炮制品其色泽应符合该品种规定外,还规定各炮制品的色泽均匀,炒黄品、麸炒品、土炒品、蜜炙品、酒炙品、醋炙品、盐炙品、油炙品、姜汁炙品、米泔水炙品、烫制品等: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炒焦品:含生片、糊片不得超过3%;炒炭品:含生片,和完全炭化者不得超过5%;蒸制品:

色泽黑润,内无生心,未蒸透者不得超过3%;煮制品:未煮透者不得超过2%,有毒药材应煮透;煨制品:未煨透者及糊片不得超过5%;煅制品:未煅透及灰化者不得超过3%。

四、气味

炮制品原有的气和味,与炮制品内在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药物的气和味与治疗作用有一定的关系,往往也是鉴别品质的重要依据,如檀香的清香气,阿魏的浊臭气,桂枝的辛辣味等。

炮制品虽经切制或炮制,但应具有原有的气和味,不应带异味,或气味散失变淡;另一方面由于炮制过程中加热和加辅料的作用,外源性因素能导致药物气和味的改变。炮制品若是用酒、醋、盐、姜、蜜等辅料炮制,除具原有的气和味,还应带有所用辅料的气和味。如醋制品,应带有醋香气味;酒制品,应带有酒香气;盐制品,应带有咸味;麸炒品应带有麦麸皮的焦香气等等。

五、水分

检查炮制品中水分的含量,是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内容,药物制成饮片,有的须经水处理,有的要加入一定量的液体辅料,如操作不当,可使药材“伤水”,或部分药物吸水过多,倘若又未能充分干燥,则炮制品极易霉烂变质;部分经过蒸、煮的药物,如熟地黄、制黄精、制肉苁蓉等,其质地柔润,含糖类及粘性成分较多,内部不易干燥,更应防止其含水量过高;少数胶类药物,如阿胶、鹿角胶等,含水量直接影响其品质和硬度,同样还会影响其炮制操作和炮制品的质量。

炮制品中含有多量水分,不仅在贮存保管过程中易生虫、霉变,

使有效成分分解、酶解变质,且在配方称量时相对减少了实际用量,影响应有的治疗效果。另一方面某些炮制品含水量过少又会影响其质量,如胶类药物易出现龟裂。因此,控制炮制品的水分含量,对保证炮制品质量有重要意义。按炮制方法及各药物具体性状,一般炮制品的水分含量宜控制在7%~13%。对于各类炮制法其炮制品含水量的要求,《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蜜炙品类,含水分不得超过15%;酒炙品类、醋炙品类、盐炙品类、姜汁炙品、米泔水炙品、蒸制品、煮制品、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水分均不得超过13%;烫制后醋淬制品,含水分不得超过10%等。

六、灰分

将干净而又无任何杂质的炮制品加高热灰化,所得之灰分称“生理灰分”。而同一品种之生理灰分往往在一定的范围内。所以测定炮制品之灰分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不挥发性无机盐的测试来鉴定和评价炮制品的质量和净度。同一炮制品,其灰分量应该相近,灰分超过正常值,说明其无机盐杂质的含量多,其原因可能是渗杂或有外源性杂质,说明炮制品净度不符合要求。灰分低于正常值,应考虑炮制品的质量问题,是否有伪品或劣质品之嫌。因此,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为炮制品的质量评价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常见的无机物质为泥土、砂石等。值得注意的是炮制方法中有砂炒(烫)、蛤粉炒、土炒、滑石粉炒等,难免在成品中粘附有少量的无机物质,会造成灰分含量高于生品的结果,因此可以通过反复测试和比较,客观地制定各类炮制品的灰分限量,这对炮制工艺和饮片质

量都有一定意义。

七、浸出物

炮制品加入一定的溶媒后,经过浸润、渗透——解吸、溶解——扩散、置换等作用,炮制品中的某些成分(总体),包括有效成分会被提取出来,因此,测定浸出物的含量是表示其质量的一项指标。对于那些有效成分尚不完全清楚或尚无精确定量方法的炮制品,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炮制品中主要成分的性质和特点,通常选用不同性质的浸出溶媒,因此,浸出物的测定,主要分为二类,即水溶性浸出物与醇溶性浸出物。

水溶性浸出物的测定和限量,对炮制工艺、方法及炮制品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绝大多数中药在切制前均需经过水处理,使药材软化。当药材在水中浸漂时间过长,以致“伤水”,其水溶性成分就有所流失;又如蒸法、煮法等,某些药物按操作规程,液体辅料或固体辅料的煎液,在蒸或煮制过程中应被药物吸尽为度,若不按操作规程,草率处置,其质量势必欠佳。因此,水溶性浸出物的测定也是对炮制工艺的检验。

辅料加入的作用,能对炮制品浸出量产生影响。如醋制延胡索的水溶性浸出物的量,远比生品高。此外,炒、烫、煅、煅淬等加热处理,使质地坚硬的药物因受热膨胀而导致组织疏松,从而也使浸出率提高,浸出量增加。所以,浸出物的测定和定量,对检验炮制工艺、方法及炮制品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八、显微及理化鉴别

显微及理化鉴别是利用显微镜、化学方法或仪器来观察、分析鉴定炮制品的真伪、纯度或质量。

1.显微鉴别显微鉴别系指利用显微镜来观察炮制品的组织结构或粉末中的组织、细胞,内含物等特征,鉴别炮制品的真伪、纯度,甚至质量。显微鉴别的方法主要分组织鉴别及粉末鉴别二个方面。

(1)组织鉴别:炮制后的饮片,由于已进行了净选和切制处理,如分离不同的药用部位,或除去非药用部位,故植物药的部分组织已不在某些药物的特殊炮制工艺中,经长时间的蒸制后,又常经“整形”处理,故其切片后的组织结构、细胞特征及其排列已非正常,如天麻、熟地等,应与生药饮片作相应的对照而鉴别之。

(2)粉末:由于加水、加热(蒸、煮等)存在于细胞内的淀粉粒、糊粉粒、菊糖、粘液质等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与生药粉末差异较大,因此,显微鉴别,不仅可以鉴别炮制品的真伪、优劣,也可鉴别饮片的生熟及炮制的程度等。例如,生熟炮制品的组织结构、纤维、石细胞、导管、毛茸、淀粉粒、草酸钙结晶、花粉粒等在数量及形态方面均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像淀粉粒常因炮制过程中加水、加热而糊化或结成团块等。研究它,可作鉴别炮制品质量的佐证。

2.理化鉴别理化鉴别系指用化学与物理的方法对炮制品中所含某些化学成分进行的鉴别试验。通常只作定性试验,少数可作限量试验。理化鉴别主要包括:显色反应与沉淀反应、荧光鉴别、升华物鉴别及薄层色谱鉴别等。

(1)显色反应与沉淀反应:利用某些试剂、试液与炮制品或其提取液发生显色反应或沉淀反应,进行鉴别的方法。试验时常可用生品药物作阳性对照,观察不同炮制品的颜色变化(色泽深浅)和沉淀物的多少。应考虑,注意辅料成分对反应的影响,如醋制品的pH值,胆汁制品的胆酸、蜜炙制品中的糖类、氨基酸类成分都可能对显色反应、沉淀反应产生影响。

(2)荧光鉴别:与生药一样,炮制品中的某些成分,在紫外光下,呈现出一定色泽的荧光,从而提供了鉴别特征。常见的荧光有天蓝色、亮黄色、淡紫色、暗褐色等。如秦皮的水溶液显淡蓝色荧光,黄连及酒黄连、姜黄连、萸黄连在紫外光下呈金黄色荧光等。荧光试验可以直接在炮制饮片的切面观察,但多数是将饮片粉碎后,以溶剂提取,滴于滤纸上观察,也有作薄层色谱后在色谱板上观察其荧光性成分,以此鉴别真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收载了48种中药具有不同的荧光反应,可作为炮制品的对照加入检测。

(3)升华物鉴别:取炮制品的粉末,按升华法试验,视其有无升华物凝集,并用放大镜或显微镜观察升华物的晶形、色泽,如酒大黄、醋大黄粉末少量,进行微量升华,可见浅黄色菱状针晶或羽状结晶;牡丹皮粉末,进行微量升华,可见长柱形结晶或针状及羽状簇晶,但在牡丹皮炭末中,此现象已不复存在。

(4)薄层色谱(薄层层析):作为对炮制品质量的鉴定,薄层色谱法具有较高的专属性和准确性,因而为人们所重视和关注。也越来越多地被广泛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以薄层色谱

法鉴别的品种多达78种,除作一般定性鉴别外,也有仅以薄层色谱行为作为限量检查的,如制附子(黑顺片、白附片、淡附片)。用薄层色谱法作生药的鉴别,同样也可用在炮制品的鉴别,但要注意在炮制过程中,药物大多经过加热,或加辅料处理,势必会导致炮制品中的化学成分有不同程度的变化,辅料成分也会对色谱行为产生影响,因此,在作炮制品的色谱时,对吸附剂、展开剂的选择特别重要,不能盲目搬用生药方法和条件,对色谱结论的判断也应慎重,最后以标准品、对照品和标准药材,同时作阳性对照。

九、有效成分

测定炮制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是评价炮制品质量的最可靠、最准确的方法。对于有效成分明确的中药炮制品,一定要对有效成分的含量有所规定,凡是一药有多种有效成分的亦应建立多个指标,并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

炮制品的含量测定工作,一般要比生药更加复杂和困难,不只是因为炮制品的品种多(一种生药通常制成多种不同规格的饮片),更重要的是由于辅料的加入或长时间的加热处理,势必对原生药的某些成分产生影响,因而对提取、分离、色谱等定量条件产生了干扰,增加了测定的难度。然而,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项目必然成为炮制品评价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因为这关系到饮片在临床应用的疗效。同时,也是控制药物在炮制过程中有效成分的流失、检查炮制方法与工艺是否合理、科学的评判,可为工艺的改进提供准确的实验依据及指标。

十、有毒成分

药物的毒副作用是由于药物中所含的毒性成分引起的,对于这类有毒的药物,建立有毒成分限量指标是必不可少的。这个限量指标的建立,可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毒成分的限量指标一般应包括:毒副作用成分、重金属的含量、砷盐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因为这类成分直接威胁着人体健康。某些中药其有毒成分亦即是其有效成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收载了80个品种的含量测定方法和限量,其中包括了有毒药物及炮制品的含量和限量,如川乌炮制品、制川乌:含酯型生物碱以乌头碱(C34H47NO11)计,不得高于0.15%,含生物碱以乌头碱(C34H47NO11)计,不得少于0.20%;马钱子:含士的宁(C21H22N2O2)应为1.20%~2.20%,其炮制品马钱子粉:含士的宁(C21H22N2O2)应为0.78%~0.82%;巴豆炮制品巴豆霜:含脂肪油量应为18%~20%等。

十一、卫生学检查

鉴于中医临床用药的传统习惯,某些炮制品常被研成粉末,直接供患者冲服(如人参末、三七末、珍珠末等),有些为烊化冲服(如阿胶、鹿角胶、龟板胶等),又有些是泡服(如肉桂末、菊花、胖大海、千层纸等);更多的炮制品被直接粉碎成细末后,制成散剂、丸剂供人们服用。中药饮片,由于药物在采收、加工、贮运等条件的影响,往往造成细菌对饮片的严重污染,含菌数可高达1万至数万。因此,对炮制品作卫生学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应该对饮片中可能含有的致病菌、大肠杆菌、细菌总数、霉菌总数及活螨等作必要的检查,并客观地作限量要求。

十二、包装的检查

包装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药物,便于贮存、运输和装卸。包装不仅可以保护药物的完整性和清洁,有些包装容器,尤其是目前迅速发展起来的无菌包装,尚能防止微生物、害虫等的侵蚀以及避免外界温度、湿度和有害气体、阳光的影响。因此检查炮制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这对炮制品在贮存、保管及运输过程中起着保质、保量的重要作用。

中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指导原则编号: 【Z】

一、概述 (1) 二、基本原则 (1) (一)尊重中医药传统和特色 (1) (二)加强生产全过程的质控 (2) (三)根据中药材特点开展研究 (2) 三、主要内容 (3) (一)基原的确定 (3) (二)产地的选择 (4) (三)种植与养殖 (5) 1、重视种子种苗的质量 (5) 2、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5) 3、种植养殖过程的研究 (6) (四)采收与产地加工 (7) 1、中药材采收 (7) 2、中药材产地加工 (8) (五)包装与贮藏 (8) 1、规范中药材包装及标签 (9) 2、研究贮藏条件及复检期 (9) (六)中药材质量标准研究 (9) 1、性状 (10) 2、鉴别 (10) 3、检查 (11) 4、浸出物 (12) 5、含量测定 (12) 6、指纹图谱/特征图谱 (12) 四、参考文献 (13) 五、附录 (14) 六、著者 (18)

一、概述 中药材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和矿物等,具有生物多样性。中药材生产链较长,其质量受遗传、生长环境、种植养殖过程、采收加工和包装贮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质量波动范围较大,需要对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中药材是中药制剂研发和生产的源头,其质量是保证中药制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关键因素。基于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风险管控的科学理念,针对基原、产地、种植养殖过程、采收和产地加工、包装贮藏及质量标准制定等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质控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目的是加强中药材源头质量控制,建立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可追溯管理体系,规范中药材生产,确保中药材安全和质量稳定,以满足制剂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需要。 本指导原则主要为中药新药用中药材的质量控制研究提供参考。已上市中药、天然药物等可参照。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中医药传统和特色 中药材的质量控制研究应遵循中医药理论,尊重中医药传

中 药 饮 片GMP文件.

中药饮片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第二条产地趁鲜加工中药饮片的,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三条民族药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密切相关,应当对中药材质量、炮制工艺严格控制;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防止变质,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生产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应对生产环境及产品微生物进行控制。 第五条中药材的来源应符合标准,产地应相对稳定。 第六条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或审批的标准炮制。 第七条中药饮片应按照品种工艺规程生产。中药饮片生产条件应与生产许可范围相适应,不得外购中药饮片的中间产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或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 第九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并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企业的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应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二条从事中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从事毒性中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第十三条负责中药材采购及验收的人员应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 第十四条从事养护、仓储保管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中药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药品GMP相关法规知识等。

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

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 中药饮片是中医临床医师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进行防病治病的物质保证,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有效,是药学工作永恒的主题。 医院是中药饮片使用的最终环节,中药饮片从进入药库到经由药房发到患者手中或应用于临床,其质量管理要贯穿始终,才能达到保证饮片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医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我们中医院,严把中药质量关,确保病人吃上放心中药。 一、严格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一)制定严格的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二)严格按照规定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 (三)杜绝从中药材专业市场或其他集贸市场购进中药饮片。 (四)严格资质审核。 二、制定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应成立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小组,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其内容应包括: (一)、查验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等,确保来源合法; (二)、查验发票与随货清单是否相符,名称、等级规格、数量

与票据是否相符;

(三)、查验中药饮片包装、合格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标签是否规范、字迹是否清晰,确认包装与标识完整、正确; (四)、查验中药饮片等级规格、性状质量、干燥程度、有无假冒伪劣、虫蛀、霉变、泛油、污染等现象,确保质量合格。 (五)、验收中药饮片时,应当建立并填写验收记录。 三、规范中药饮片在库养护。 (一)、应按中药饮片贮存要求,分别设立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设施,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分架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 (二)、中药饮片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前应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并建立相应记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或处理。 (三)、定期对在库饮片进行养护和检查,建立本单位重点养护品种目录。重点关注中药饮片的含水量及是否有虫蛀、霉变、泛油等现象,发现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采取适宜的养护处理措施,确保储存质量,并做好养护记录。 同时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和医院质量标准,结合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体视显微镜观察及薄层层析、高效液相等高端设备,对中药饮片进行抽检。 在药品价格放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占比的新形势下,建设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我院的中药饮片质量、临方炮制的水平,提高中药制剂、中药膏方、中药煎药等各项工作质量水平,建

中药饮片 中药材验收标准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申请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专营企业的,省局将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审批。对符合《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 批发企业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应建立完整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中药),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中药),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够鉴别大部分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并经相应的中药材专业培训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上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八条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人员,应熟悉中药材的采购加工、中药饮片炮制等知识,并经岗位技能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中药材、中药饮片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污染中药材、中药饮片或导致药品发生差错的疾病的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工作。 第二章设施与设备 第十条办公、营业场所明亮、整洁,其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办公区与生活区有效分离。 第十一条具有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经营需要低温储存的中药饮片应设置冷库。仓库应有独立的整体结构,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阴凉库不少于500平方米。第十二条库区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粉尘等有害气体污染源。 第十三条仓库应划分待验区、合格品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零货称取专区等专用场所。以上各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并实行色标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应有避光、通风、检测和调节温湿度以及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设备,仓库内墙面、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防止天气影响的设施。 第十五条仓库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霉变、防变色、防走油、防升华、防风化等措施以及安全防火设施。 易串味中药饮片、以及中药饮片中的易燃等危险品种应与其它中药饮片分开存放。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是确保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是发挥中医优势,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重要工作,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树立饮片质量第一的观念。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中药材和饮片的采购、验收、炮制、质检、保管、调剂等各环节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与职责 第六条凡从事医疗机构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采购、质检、验收、炮制、保管、调剂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医药院校毕业或受过一年以上专门培训、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道德和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以上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质量由本机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由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实行药剂科主任、饮片质量监督员、饮片质量验收员、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八条各医疗机构应有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三级医院必须有1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级医院必须有1名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必须有1名中药士或相当中药士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饮片质量监督员工作。饮片质量监

浅谈中药质量的控制

【摘要】中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主要用以防治疾病的药物。在医疗临床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效果,就必须首先保证中医用药的质量,结合正确运用这些药物去达到提高临床疗效的目的。反之,中药质量不能保证,轻则影响临床疗效,重则危及生命,为此,中药质量工作尤应重视和加强。下面就如何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工作,谈谈个人的体会。 【关键词】中药质量;控制 1 中药种植质量及中药药源的管理 中药地道药材的生产种植管理应视同现代药品定点厂生产的规范化管理。也就是讲,中药药源的布局,地道药材基地的建设、开发和研究都应有必要的法令和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既巩固原有的地道药材基地,而保证中药种植质量,还要有长远和统一规划并进一步开发新药源以满足医疗工作的需要。古人在这方面给我们做先例。他们很讲究中药理论生态学的研 《本草衍义》中讲“丸药必须择川地所宜者,帽药力具……,究——地道药材(中药质量要求), 若不推厥理,治病徒费其功,终亦不能活人”。中药生长的土壤地理条件,气候、水质等因素都关系到中药原植物体内各种物持的合成与分解代谢。古人云:“橘生淮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历代医学家们用药很药物产地。如川贝母、浙贝母、川黄莲、川芎、宁夏枸杞、怀山药、秦当归、陕枣、辽细辛、怀牛膝及川、牛膝等,既地道药材的运用,实际上也就是对中药药理,中药质量标准的要求控制。因此,我们应给予加强政策性的扶持,加强科学化的管理,创造有特点的生产条件,保证定型,定点中药生产基地——地道药材基地的发展,即扩大优质药材的生产,又是确保和提高中药种植质量的关键。 2 中药采收与干燥质量控制 李东垣在《用药法象》中说:“丸诸草木昆虫,产之有地,根、叶、药、实,采之有实,失其地,则性味不会”,现代医学研究证明,中药采收时间与药材的质量有直接联系,各种植物药性,功效由于生长年限不同,采集时节不同,对中药生化成分的积累均有明显差异。如:雅连、丹皮等以五年生为好,厚札、杜仲、黄柏等以15年以上者为好。再者,干燥方法不同也直接影响中药质量的控制。《神农本草经》序例中写道:“药……有毒、无毒,阴干暴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名有法”。现代医学研究也进一步证明,中药加工和干燥方法直接影响中药质量,如:菊花直接晒干挥发没含量高,烘干次之,干品更次之,含量仅为生晒品的43%。为了保证中药质量,保证医疗临床的疗效,中药采收,干燥必须按前人所教导的各类药材采收季节及干燥的正确方法。 3加工炮制质量控制 目前,《中药药典》不能完全统一全国中药炮制标准而各省炮炙规范各异。 为使中药达到中医用药的质量标准,保证安全有效,就必须经过加工炮炙,中药经过炮炙是用以提高中药质量行之有效的传统办法。陈嘉漠《本草蒙筌》中认为“凡药制造,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地则气味反失”。由于炮炙方法不同,达到的目的和作用也不同,也意味着中医临床的可证性和标准化达不到。如“黄芪顺切和横切饮片,它们各自煎出液含量测定就有明显区别,既是同一方法,由于辅料不同,温度不同均要影响药物的功效”。又如“元胡的炮炙”,醋炙与醋煮两法煎出液测定差别很大,并且南、北各省的醋质也各尽不同。再如:“酒制品,黄酒与白酒之分,其成分和含量也不同等”。通过多年来人们的经验总结,认为不同地区的炮制质量控制差别很大,主要反应在临床疗效不明显。就振兴中医工作以来,中药工作有所发展,中药质量控制也有所提高。但仍然发展不平衡及存在一定的质量方面的问题。医和药不能截然划开,都要同步发展,药的质量是振兴中医的关键,建设国家要有重点的,定点的中药饮片继续政策上照顾,资金设备上的投入和扶持,以生产标准规范化的炮制品,使之达到中药饮片全国标准化,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化。

中药饮片厂质量管理方案

中药饮片厂质量管理方案及实施办法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江西省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验收标准 (中药饮片) 《中国药典》现行版 《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现行版 药品是人体生命健康的保护神,与人体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

饮片厂质量管理基本目标 1.质量保证基本目标 1.1保证中药饮片厂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贮存,药品生产,贮存及销售符合《GMP》的要求; 1.2严格规定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保证《GMP》的实施; 1.3明确管理职责; 1.4保证生产以及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1.5确保中间产品所需的控制以及其它中间控制得到实施; 1.6确保验证的实施; 1.7严格按各种书面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1.8只有经质量受权人批准,每批产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以及药品生产、控制和放行的其它法规要求后,方可发运销售。产品放行审核包括对相关生产文件和记录的检查以及对偏差的评估; 1.9有适当的措施保证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处理过程,药品质量在有效期内不受影响; 1.10制定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目标 2.1明确规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品; 2.2关键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 2.3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足够的厂房和空间;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适当的贮运条件。 2.4使用清晰准确的文字,制定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 2.5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2.6生产全过程有仪器或手工的记录,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所要求的所有步骤均已完成,产品数量和质量符合预期要求,重大偏差经过调查并有完整记录; 2.7能够追溯批产品历史的完整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2.8尽可能降低药品发运的质量风险; 2.9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可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三、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 四、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五、中药饮片的调配与销售 六、中药饮片的养护 七、中药饮片岗位职责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中药材质量控制方法现状分析

中药材质量控制方法现状分析 发表时间:2017-12-12T16:39:10.307Z 来源:《心理医生》2017年31期作者:冯凯1(通讯作者)房庆圆2 [导读] 中药作为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结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 (1济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山东济宁 272100) (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济宁 272067) 【摘要】中药材质量控制对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中医药的发展,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广泛重视。现代分析方法的应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药材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但长期以来,其质量标准仍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全面对其进行质量评价,不能有效控制药品的质量,保证其疗效与安全。 【关键词】中药材;质量控制;分析方法;质量标准;质量评价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7)31-0303-02 中药作为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结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在防病治病、药学保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已成为我国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随着中药的用量逐渐增大,野生资源迅速减少,许多地区大量种植中药材,这就造成了市场上的中药质量良莠不齐,直接关系到中药处方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用药安全、临床治疗效果,加强对中药材的质量控制,有着重要作用。 1.质量控制现状 1.1 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其中规定了中药材属于药品管理的范畴,为中药标准、规范提供了政策保证。且颁布了中药材GAP认证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全面规定了中药材GAP生产的总则、产地生态环境、种质和繁殖材料、栽培与养殖管理、采收与初加工、包装、运输与贮藏、质量管理、人员和设备、文件管理等相关内容。 1.2 中药的分类 中药分类是人们认识和区分中药从而掌握中药特性和用药规律的一种基本方法。现代中药分类方法,是在继承传统中药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比较通用、权威的国家中药分类标准《中药分类与编码》收载的《中国药典》及国家标准等所收录的一些比较常用的中药,适应了当时我国中药生产、流通等领域的需要。 1.3 药典的规定 为了保证中药炮制质量,《中国药典》和省、市、自治区地方炮制规范共同形成了中药材的质量标准体系。《中国药典》2015年版完善了“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炮制通则”;制定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建立和完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黄曲霉毒素、农药残留量等物质的检测限度标准;增加专属性的显微鉴别检查、特征氨基酸含量测定等,涵盖了目前常用品种,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 中药材经过提取、分离与纯化、浓缩与干燥,到制成符合制剂要求的原料,涉及到生产工艺、装备及质量管理的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会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近年来,计算机自动控制、指纹图谱技术和近红外光谱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有了很大的进展,已广泛应用中药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 2.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 《药品管理法》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规定使得中药材在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陷入按农副产品管理的尴尬境地。同时相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中药材的管理大多列为排除条款,缺乏明确的管理规定,使得中药材在实际上没有按照严格意义的药品进行监督管理。 2.2 对GAP及其认证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 当前,中药农业发展迅猛,栽培中药材不论是种类还是产量都创下历史新高,野生药材被家种,道地药材被异地种植;GAP认证基地布局不够合理,GAP基地产出的药材在市场上所占份额极小,非GAP基地产出的药材中滥用化肥农药[2],并且登记用于中药材的农药数量少[3];采收季节、时间不适和方法不当;仓储过程中出现受潮、霉变、虫蛀等现象;许多品种以非药品标准代替药品标准;在中药材(饮片)中掺杂使假、以伪充真或以次充好;不同产地药材质量相差很大,导致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从而导致饮片品质降低或者变质、腐败,严重影响人民用药安全。 2.3 中药分类系统的瓶颈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量新的中药不断地被发现,以及中药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人们认识了越来越多的中药、道地药材甚至是海洋中药,这就对于中药的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一些大型中药饮片企业、中药流通企业、中药标本馆、医院等单位迫切需要一种涵盖范围广、简便易行、可以自行扩展的中药分类及编码方法。 2.4 质量标准的控制 现有的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无法满足中药材质量控制的需要。中药材品种众多,来源复杂,全国尚未建立完整、统一的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一方面《中国药典》和部(局)颁标准收载的中药材标准数量较少,许多作为商品流通的中药材尚未制订完善的质量标准或未被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绝大部分中药饮片炮制是以地方规范为依据,从而难以实现饮片质量控制的统一。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许多栽培或异地引种的中药材发生了品种及种质的变异,现有的药材质量标准难以有效控制药材质量。此外法定标准中的中药材的质量可控性较差,无法全面反映药材的质量情况。 2.5 重金属和农残的质量控制 目前我国中药重金属限量标准较少、分散,不够系统,且我国中药材重金属检测仪器价格昂贵、不宜携带、需在实验室条件下操作等并且前处理方法复杂,这都限制了中药材重金属的检测条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不便。同时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药材中重金属的限量标准不同[4],标准不同得到的中药材中重金属污染情况也不同。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入开展中药材重金属的系统研究。现在农残限量标准不完善,

17、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试题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30分) 1、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别设库,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应设置专库或专柜。 2、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应有相应的、、、、等设施。 3、进口药材应有批准的证明文件。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要求 5、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应进行验证和验证。 6、应按生产工艺规程编写标准规程和记录。 7、.中药材经净选后直接接触地面。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8、用液态氧气化充装气态氧,必须使用液氧泵,加压气化后充装。 9、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足要求的设备。 10、从事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二、多选题:(40分) 1、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 《中药商业质量管理规范》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E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药品零售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时,其质量必须符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B 全国中药炮制规范 C 地方"中药炮制规范" D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E 部颁标准 3、药品零售企业储存中药饮片应() A 结合中药饮片的性质,存放于不同的容器内 B 注明药品的品名,防止混淆 C 合理摆放,便于取货 D 使用的包装材料不得对饮片造成污染 E 结合中药饮片的分类存放于不同的容器 4、药品零售企业应有必要的设施,主要是指() A 要有必要的小炒、小炙场地 B 加工工具和辅料 C 调配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校验 D 质量检测的大型仪器 E 中药药品计算机连网 5、物料管理() A 购入的中药材应有详细的记录,包装上应有明显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 采收(初加工)日期等,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B 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相对稳定。 C 中药饮片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 号、生产日期d等。 D 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操作间应安装捕吸尘等设施 6、实施GMP三重目标() A 减少人为差错到最低限度; B 防止中药饮片受到污染、交叉污染和混淆; C 建立中药饮片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QAS),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D 确保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7、实施GMP的目的() A 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有效; B 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C 规范中药饮片的生产和市场管理; D 提高中药饮片生产和管理水平。

中药饮片-中药材验收标准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申请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专营企业的,省局将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严格审批。对符合《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验收标准》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陕西省开办中药材、中药饮片 批发企业验收标准 第一章机构与人员 第一条应建立完整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第二条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三条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中药),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中药),具备三年以上(含三年)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有丰富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第七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大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能够鉴别大部分

中药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三章采购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明、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第四章验收 第十七条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第十八条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

中药饮片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

中药饮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指标通则 一、净选过程的质量指标: 1、根、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2、果实、种子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3、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砂等杂质不得超过3%。 4、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5、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6、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7、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8、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 净选过程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过二号或三号筛筛净灰屑,拣出非药用部位等杂质,合并称重计算。 杂质%=非药用部位的重量/样品重量×100% 二、中药材软化质量指标: 1、喷淋:经清水喷洒或喷淋的药材应略润或润透。未润透后水分过大的不得超过5%。 2、淘洗:经清水淘洗、冲洗或抢水洗的药材,不得伤水。水分过大和未透者不得超过5%。 3、浸泡:经清水或液体辅料浸泡的药材,应软硬适度,未泡透的不得超过5%,伤水的不得超过3%。 4、漂洗:经漂洗需去除腥味、咸味、毒性或需浸洗

透心的药材,漂洗后应无或微有腥味、咸味,内无白心,有毒药材略有麻辣味,不得有霉变、腐烂、酸败。 5、润渍:经清水润过的药材,应软硬适度,不伤水、不酸败,润透程度一致。未润透的不得超过5%。 中药材软化检查方法: 1、取定量样品,用下列方法拣出未润透和水分过大的药材,合并称重计算。 (1)刀劈:质地坚硬药材用刀劈开,内心应有潮湿痕迹。 (2)指掐:团块状药材用指甲应能掐入药材表体(白术,天花粉)。 (3)穿刺法(针刺法):用钢针穿刺药材中心应无坚硬感(大黄、虎杖)。 (4)弯曲:长条形药材用手弯曲应曲而不折断(白芍、山药)。 (5)口尝:口尝断面应无异味。 (6)鼻闻:应有该药材特有气味,无异味。 2、表面泥土较重的药材,取定量样品置清水中淘(冲)洗,洗水不得有明显的沉积物。 三、中药材切制质量控制指标 1、片形 质地疏松或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菌类药材厚片2~4mm(切制斜片:厚度数2~4mm、直顺片:厚度2~4mm) 皮类(根皮及茎皮) 药材切制成细丝:皮类宽丝2-3mm 质地坚硬的根及根茎类、藤木类和部份动物角类药材切制成极薄片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完整,如“去心”、“去芦”、“去栓皮(粗皮)”等当属此类。巴戟天、地骨皮等根类药材,入药用其根皮,制成炮制品后已去除木质心,因此,巴戟天或地骨皮炮制品的组织鉴别时,镜检中就不应有木质部位组织细胞存在。《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根、根茎、腾木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 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 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 2mm。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 7,13药屑杂质:小于 2检查:取样 100 克过三号筛/取样量果实种子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检查:取样 18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 3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全草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检查:取样 5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 2检查:取样 50 克拣选杂质过三号筛/取样量花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 2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皮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 检查:取样 100 克拣选杂质过二号筛/取样量叶类性状:按《中华人民共和小于2 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片型:异型片不得超过 10;检查:取样 50 克拣选去异型片/取样量水分:7,13药屑杂质:小于 3检查:取样 50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三)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四)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五)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六)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七)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八)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九)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十)煎药室管理规范 (十一)煎药室操作规范 (十二)煎药室工作制度 (十三)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十四)中药急煎制度 (十五)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十六)煎药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一、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三、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四、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五、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六、中药饮片管理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剂科主管,中药房组长或相关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章质量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一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节技术规程与标准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四章设施、设备与工具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五章生产基地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一节选址技术规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节生产基地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六章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一节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要求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节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管理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七章种植与养殖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一节种植技术规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二节种植管理 ................................ 错误!未指定书签。第三节养殖技术规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中药材与饮片质量控制

第二课、中药材及其饮片质量控制 作者:林瑞超 1.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标准的现状 中药材和饮片是中医药理论的具体体现,其使用历史源远流长。经过几千年的实践和总结,中药材及其饮片的生产已经有了较为完整的生产加工理论和操作方法,如“道地药材”、“炮制规范”等等。中药品质的评价方法也是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和中医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从“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发展到以药材的形态、性状、气味及一些简单的理化反应现象,来判断药材品质的真伪优劣的方法,直到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利用植物学、植物化学、分析化学以及药理、药效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使中药品质评价方法有了很大的飞跃。特别是近20年的研究发展,国内外药学工作者在不同程度上已经对几百种常用药材从来源、产地、性状、显微特性、化学成分以及药理药效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对一些品种中的化学成分进行了分离和鉴定。这些研究成果充实了常用中药材的品质评价方法的科学依据,使中药材的真伪鉴别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有效地澄清了药材品种的混乱现象。在此基础上,中药的质量研究又

引进了色谱学等分析手段,针对药材中一个或几个成分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我国药典及其药品标准多以这种形式制定。 中药饮片作为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商品规格,广泛应用于药典、医院药房及一些制剂和成药生产中,直接关系到中药处方或制剂的临床疗效与安全。1998年出版的《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中收载了500余种中药材的炮制规范,但各省市又各自的中药炮制规范,其名称、制法及工艺差别较大,质控标准难以统一。我国药典仅收载部分中药品种的炮制方法,有的放在同源药材项下描述,有相应的定性和定量规定的炮制药材品种仅占全部药材的2.7%。这种情况无法适应中药现代化的需要。为满足市场需求,许多药材经营者或药农自行进行药材饮片的加工炮制,因此饮片的质量难以保证。加上各地放松对饮片的严格依法管理,致使在全国17家中药材市场上流通的商品仍以饮片为主,从而使中药饮片的质量问题愈加严重,甚至发生因服用炮制不当的中药而致死的事件,因此对饮片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极为迫切。 我们认为目前关于中药材和饮片及其质量研究和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达到以GAP要求进行规范化种植的中药材不多,难以保证质量; (2)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研究手段和方法滞后; (3)炮制加工设备或工艺落后、粗放,严重影响药材及饮片质量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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